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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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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精选16篇)
2024-02-26 12:10:04    小编:GZ才子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前先梳理思绪,确保全面而有条理;范文的阅读可以激发我们对总结的兴趣和热情,激发我们写作的灵感。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一

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拟定演练目标设置在氨压缩机房。由于机房内氨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发生氨压缩机上垫片破损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属毒性气体,不仅可造成现场人员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气会扩散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此外,氨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该区域是公司内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也是公司重点监管的部位。为此,公司研究,将本次应急救援目标设定在氨压缩机房。模拟氨压缩机房内氨压缩机上密封垫片突然发生破裂,系统内氨气大量向外泄露,当场导致氨压缩机房内一位现场操作工人中毒晕倒在地,同时由于大量氨气泄漏,遇电器火花引起氨气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

2、 应急演练方案的确定

对照公司已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针对公司确定的本次演练的目标,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了本次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参加演练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确定本次演练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担任,公司副总经理xxx具体负责演练现场指挥,同时确定了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成员。

4、 应急救援演练物资的准备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为开展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在演练前增添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其中新购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护目镜20副、毛巾60条等。

5、 桌面演练

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召集有关演练人员会议。在会议上本次演练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演练实施方案对所有参加演练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布置,使每位参加演练人员明确本次演练的程序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演练有序实施做准备。

1、 事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理

具和防护目镜返回氨压缩机房,发现在氨压缩机密封垫片处正在冒出氨气。首先拉下氨压缩机电源开关,停止氨压缩机继续运行,然后关闭氨压缩机进气、出气及其他与氨压缩机连接管路上的阀门,切断泄漏处气源,同时启动应急排风机,降低氨压缩机房内氨气浓度。最后,撤出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讲述泄漏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2、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值班员xxx接到故报警电话后,立即拨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xxx和现场应急总指挥xxx告知事故发生点及简要情况。

3、应急救援总指挥xxx和应急现场总指挥xxx接到应急办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点观察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当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随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电话(或手机),命令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听候应急救援指令。

4、应急抢险队到达现场向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xxx当即下达指令,要求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用雾状水喷至氨气泄漏点上方,用水吸收泄漏点及周围空间内的氨气,降低室内氨气浓度,保护抢修泄漏设备(氨压缩机)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可减少氨气向室外空间扩散的速度和数量。与此同时,应急抢险组成员携带修理工具到氨压缩机房,拆下机盖,清理破损密封垫片,并更换新垫片,重新盖上机盖,拧紧固定螺丝,将泄漏部位修复。由于喷淋吸收水内含有氨,不允许直接排至飞云江,因此,应急抢险组用雾状水吸收空气中氨气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处理。

所以,应急抢险组在用雾状水喷淋吸收空气中氨气的同时,立即派人赶赴江边清下水排放口出水处,立即用电动切断清下水排放阀,并启动污水泵,将污水打至废水储存池内。

5、医疗救护组到达指定地点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指令,要求医疗救护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进行仔细搜索,一旦发现中毒、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或治疗。医疗救护组xxx组长根据现场总指挥上述指令后,带领2名组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立即进入氨压缩机房内搜索,发现当班操作工林伟晕倒在机房内,立即将其抬至室外空气新鲜处,并进行人工呼吸,待呼吸正常后将其扶入公司应急救护车内,送至市急救中心继续观察医治。

6、警戒疏散组到达指定点后,现场总指挥xxx立即下达应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组人员根据氨气扩散情况拉好警戒线,并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警戒疏散组组长xxx接到现场总指挥命令后,带领组员迅速拉好警戒线,劝退警戒线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大声呼叫事故发生点附近的锅炉工段和粉碎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用湿毛巾护住鼻子,并根据公司内风向标带领他们向上风向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在警戒线旁执行警戒,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当班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当时情况等相关信息,待事故现场处理后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现场,察看现场,并在现场根据当事人的调查及现场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为操作控制不当,导致液氨带入机内,由于液体不可压缩,使机内压力超出正常工作压力,导致密封垫片破损,从而发生本次事故。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二

在雷电、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可能导致污闪、冰闪、舞动等事故发生,从而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重威胁;为加强各类恶劣天气情况的监测,做好电网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各项预控措施,充分发挥小浪底电厂作为河南电网气象和灾情观测点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全面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工作,结合小浪底水力发电厂生产特点,特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

《河南电网应对冬季恶劣天气预警预控预案》。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力发电厂管辖生产区域内发生大雾、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现象。

(1)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监视生产区域周边天气状况,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现由事故处理向事故预防转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应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枢纽,保电网,保设备”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

(3)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实施。

(4)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发电厂下属各二级部门责任区域划分,事故发生单位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应急处理,控制事故的蔓延,尽量减少损失。

(5)应急救援工作采用各二级部门自救与全厂救援相结合,各二级部门服从水力发电厂统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3.1事件风险的来源、特性。

天气随着季节、气候的变化更替,也不断变化着,虽有规律可循,但也不能排除偶然因素所引发的天气突变,由此而形成的极端天气,往往对电力安全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减小天气因素对电力生产的危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针对不同天气状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3.2事件可能导致紧急情况的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极端恶劣天气是指雷电、大风、雨雪冰冻等不正常天气状态。夏季的电闪雷鸣,常常会改变小浪底水力发电厂10kv厂用电的正常供电方式,降低厂用电系统的供电安全可靠性;大风强风天气则会导致电站外送线路出现跳闸,影响电力供应;而冬季的雨雪冰雹等,往往导致污闪、冰闪等现象出现,从而有可能造成发电厂开关站一次设备绝缘降低,导致线路跳闸,发生停电事故。

所以一旦出现这些天气状况,应及时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理,尽可能的减少天气原因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产生的危害。

应急事件级别分为三级:

4.1一级。

雷电、大风、雨雪冰冻天气导致小浪底水力发电厂母线差动保护动作,开关站一次设备大范围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

4.2二级。

雷电、大风、雨雪冰冻天气导致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局部外送线路故障、跳闸,外送出力受到影响。

4.3三级。

雷电、大风、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厂用电安全运行。

5.1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组成。

5.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5.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厂长。

副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副厂长、总工。

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

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总指挥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应急救援队伍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5.2.2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管理机构为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厂安监部。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安监部专责工程师。

应急救援办公室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3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工作组由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组成。

应急救援工作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技术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5.3.1技术保障组。

组长:生技部主任。

副组长:安监部主任。

成员:生技部、安监部全体人员。

负责应急处理时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方案,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技术工作,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人身伤亡事故和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5.3.2后勤保障组。

组长:厂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生产保障部主任。

成员: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全体人员。

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5.4应急救援队。

应急救援队由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组成。

5.4.1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运行调度分厂厂长。

副队长:运行调度分厂副厂长。

成员:运行调度分厂全体人员。

5.4.2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发电维护分厂厂长。

副队长:发电维护分厂副厂长。

成员:发电维护分厂全体人员。

5.4.3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水工分厂厂长。

副队长:水工分厂副厂长。

成员:水工分厂全体人员。

5.4.4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

队长:水电供应部主任。

副队长:水电供应部副主任。

成员:水电供应部全体成员。

各应急救援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6.1危险源监控。

6.1.1小浪底水力发电厂运行调度分厂值班人员,需在当班期间及时关注天气预报,了解所处地域气候规律。当接到调度部门转发的省市气象台发布的灾害天气气象预警后,应注意现场设备监控重点,作好重要设备跳闸的.事故预想。

6.1.2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值班人员,每天需通过地面中控室互动信息系统定时向河南省调汇报当日周边天气情况,时间为每日06:00、15:00,基本格式为:“xx时xx电厂附近有大风(大雾、雨雪等)”,若无特殊天气情况也应汇报,基本格式为:“xx时xx电厂附近天气晴好”。

6.1.3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如出现雷电、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汇报省调,并密切跟踪天气变化情况,视灾情缩短汇报时间间隔。若气象部门发布红色气象预警时,小浪底电厂应按照上级调度要求每一小时汇报一次,直至天气转好且经上级调度同意后方可停止汇报。

6.1.4省公司启动大面积应急预案,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在收到预警后,应立即汇报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省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将本单位启动情况及时汇报省公司应急办。

6.1.5小浪底水力发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天气气象预警后,应结合《小浪底水力发电厂保厂用电及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案和处置应急预案》的要求,尽快汇报调度分厂领导,并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6.2预警发布。

夏季雷雨大风,电闪雷鸣,冬季雾霾、大雪冰冻天气时,如果再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则极端恶劣天气预警行动的条件满足。

6.2.1小浪底电厂10kv厂用电某段出现母线接地、pt断线报警。

6.2.2开关站一次设备绝缘降低,出现爬电、闪络。

6.2.3上位机监控系统出现“直流系统绝缘降低报警”信号。

6.2.4开关站一次设备上送监控系统异常运行信号。

6.2.5母线差动保护动作、失灵启动,相应线路保护动作信号出现。

6.3预警行动。

6.3.1一级预警。

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有可能导致小浪底水力发电厂母线差动保护动作,开关站一次设备大范围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时,为一级预警;此时应加强天气实时监测,随时告知河南省调调度中心电厂周边天气状况,做好事故预想,积极防范,并上报电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同时做好全厂对外停电后的黑启动准备。

6.3.2二级预警。

当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有可能导致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局部外送线路故障、跳闸,外送出力受到影响时,为二级预警;此时应加大开关站巡检力度,注意开关站一次设备加热器的投退使用,注意观察一次设备绝缘支柱工作情况,有无爬电、闪络现象的发生,输电线路是否随大风出现摆动,设备端子箱内有无积水,必要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通知电厂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小浪底电厂在接到调度部门转发的省市气象台发布的大风预警天气时,运行人员要提前做好加强对关站的巡检,尤其是针对在合闸位置的西刀闸的检查,检查西刀闸拐臂是否有弯曲,如果有立即汇报值长,并及时通知维护,由维护人员操作西刀闸把手向合闸方向手动摇西刀闸,并确认拐臂不再弯曲,保证西刀闸动、静触头完全接触,如果已经到位,操作把手已不能摇动,将此情况做好记录,并加强对此刀闸的巡视力度,同时汇报调度分厂领导。

(2)在大风持续时段内,运行人员要特别针对开关站在合闸位置的西刀闸巡视力度,要求每半个小时巡查一次。在大风中仔细查看在合闸位置的西刀闸,查看在大风中西刀闸是否偶尔有打火拉弧放电现象,一旦发现立即汇报值长,准备好转移负荷或停运准备。

(3)在大风过后,运行人员要对开关站再次巡检,检查大风后的开关站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检查在合闸位置的西刀闸动、静触头间的情况。

(4)如果发现放电现象,说明动、静触头没有完全夹紧或者由于外力造成动静触头间经常放电从而使动静触头间产生凹痕,造成动静触头间不能完全接触。立即汇报值长,并及操作西刀闸向合闸方向手动摇要把,看放电现象是否消失,如果放电现象不能消除,立即汇报调度申请将负荷倒至东刀闸,同时汇报调度分厂领导。

(5)小浪底水力发电厂运行人员,平时巡检开关站时,要加强对端子箱、开关柜、刀闸控制箱内的加热器的检查,发现加热器损坏的,及时联系维护处理,确保整个冬季,开关站内所有加热器正常运行。

(6)如遇大雪天气,在大雪停止后,要立即清扫开关站内的主要道路,以及端子箱、开关柜、刀闸控制箱上的积雪。

6.3.3三级预警。

当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有可能影响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厂用电安全运行时,为三级预警。此时应加强全厂设备巡查,重点检查厂用电切换系统等事故保安设施运转是否正常,确保机组安全启停。尤其是厂用电系统相关进线联片状态,备自投开关联片状态,查看备自投合闸、跳闸联片是否在投;检查机旁自用电进线开关、联络开关控制方式,自复投与自复切方式是否正确。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三

为了顺利圆满完成低碳生活,环保校园行活动,确保同学们人身安全,保证这次活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安全预案。

组长:

组员:

1、负责人负责召开出发前安全会议,安排检查设施安全等事宜。

2、各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故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负责人指令畅通。

1、工作人员在前往活动地点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

2、在楼梯安排看护,以防学生发生才上事件,若发现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及时疏散,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

3、在活动进行中防止学生打架。大声吵闹,若发现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请出会场进行调解。

4、在做手工制品时,防止学生弄伤自己和他人,工作人员注意。

5、活动之前工作人员对活动地点线路进行检查,若有发现及时与老师协调处理。

6、在与同学互动时注意语气,以防发生冲突,造成会场混乱,工作人员控制会场,工作人员必须态度友好。

7、分配各部门密切配合。

8、工作人员一定要熟悉会场出口位置为疏散同学做出正确指导。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四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三、职责。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项管部。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学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学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1、医疗急救中心:120。

2、公安:110。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五

xx电力公司(2xxxmw机组)位于xx省xx市xx,距市区约xxkm,距市约xxkm。厂址南侧为xx、西侧为xx、东侧为xx、北侧为xx。厂址东侧、xx河以西有一新建的从xx公路至xx村的村间公路。公路从厂址中部东西方向通过,将厂址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侧为主厂区、南侧为煤场区。

工程建成后同时承担市区60%的民用热负荷,以及市工业区的部分工业热负荷和城区的民用热负荷。

xx电力公司“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建设装机容量2xxxmw超超临界双背压抽凝式机组,日运行时数20h,年运行时数xxh。

主要由卸煤输煤系统、燃烧系统、发电、烟气脱硝除尘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和公用工程系统等组成。

电厂发电用煤采用铁路、公路运输,经输煤系统和破碎系统将煤破碎送至锅炉燃烧。锅炉所加热的蒸汽送入汽轮发电机组进行发电。汽轮机排汽经凝汽器冷凝后重新送入锅炉加热循环使用,凝汽器冷却介质为循环水,被加热的循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重新送入凝汽器循环使用。发电机发出的电能经变压器升压后并入电网供用户使用。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经干式排渣机排至渣仓冷却储存,由渣仓排到输渣汽车外运综合利用。锅炉产生的含尘烟气经scr脱硝系统脱硝后进入静电除尘器除尘,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进行脱硫,由21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副产品粉煤灰由气力除灰系统贮存于干灰库综合利用,炉膛底部的渣由除渣系统外运综合利用,脱硫副产品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风险防控任务,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态及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司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xx]34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识别本企业环境风险的基础上,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现有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编写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划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公司地处太行山脉与豫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由北向南渐低。从北部山区到南部黄河冲积平原呈阶梯式变化,层次分明。总的地势是北高南低,自然平均坡度为2%。最高海拔1955m,为王屋山顶峰;最低海拔90m。区内主要地貌特征有山地、丘陵与平原三部分,其中山地占33.3%,平原占56.1%,丘陵占10.6%。

区域地貌单元属太行山前冲积平原,除最上层耕土外均由第四系冲洪积物组成,主要为粘性土、砂土,大部分为中层缩性土层。周边附近未发现断裂、地裂缝、古河道、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属稳定场地。地下水深0.6m,地震烈度为7级。

公司所处位置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高气爽,冬寒少雪的特点。

为防止公司生产对大气、水环境造成影响的风险。为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有序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特此编制本应急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版)。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

1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

12、《危险废物鉴别规范》(hj/t298)。

13、《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源辨识》(gb18218)。

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1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1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2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

3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12月7日修订);

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12月7日修订实行);

38、《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有限公司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企业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安全事故引起的相关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本预案应与其他安全应急预案以及当地县市环境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衔接实施。

我单位于20xx年1月完成了《xx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公司内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及应急预案专家对其进行了初评,经修改完善后报送县环保局。县环保局组织了《xx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会,评估会邀请环保局、专家、临近居民及企业代表,评审中,专家根据现场查看及听取企业基本情况的介绍后,对编制的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正式发布。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六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2、管理、协调医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相关资源、组织、指挥、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整体行动,规范医疗程序和工作行动。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抢险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职责

1)责任环保的主管院长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2)防保科、总务科负责识别本单位潜在环保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在发生事故时,协助主管院长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抢险,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区环保部门先行口头汇报。在事故处理结束再行书面汇报。

3)总务科负责提供竹梯、应急灯、潜水泵等应急物资且负应急责任相应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联系落实抢险人员培训、演练。

4)全院各部门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潜在环境事故的预防并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响应领导的部署。

5)采购后勤部门负责在必要时提供石灰、黄沙等应急物资。

5、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联系方式

6、外面联系电话

区环保(白天):

区环保(夜间):

环境热线:12369

消防队:119

救护医院:120

公安局:110

化工职业病防治所:

卫生计生委:

1)总务科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发现故障及时联系修理更换,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医院每年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环境知识培训,应急救援小组演练,增强职工环境意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应急响应程序案环境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

如发生突发污染事故,总务科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报普陀区环保应急电话:

医院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医疗救护药品箱等安全防护物品可以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处理。

3)应急后期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完成后,产生有吸附液体原料后的废料,将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由总务科收储进危废仓库,请环保资源单位处置。如有高浓度原料废水暂时应急贮存的,可由总务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处理设施中,同时对处理后排水进行同步监测,达标后排放。

4)事故调查报告与报送

总务科将组织事故调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对事故原因和紧急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材料。总务科将书面报告区环保局相关部门。

5)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分类、措施、责任部门

总务科应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维护保养机制,每年的环保经费中拍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用以宣传、培训和演习保障。

1、医院类型: 综合性医院

2、院区占地面积: 平方xx米

3、建筑面积: 平方xx米

4、在职职工: xx人

5、年门急诊量: xx万人左右

6、床位数:xx 张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七

预防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能迅速、有效、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危害、损失和影响。

2.组织。

2.1机构名称:环保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2.2组长:总经理。

2.3副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

2.4成员: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门负责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聘用相关专家。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环保管理部门。

3.事故分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中毒(重伤)5人及以上;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死亡1人或2人,中毒(重伤)3人及以上、5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3一般环保事故(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无人员死亡,有3以下人重伤,有多人轻伤。

2)引起部分群众不满。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工作。

1)建立污染源、放射源台账。加强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管理,掌握我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2预警。

1)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已发生的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其他区域时,进入预警状态。

2)进入预警状态后,发布企业预警公告,同时由组长决定是否通知地方政府政府环保管理机构。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3我厂可能性事故。

1)最大可能污染物:硫化装置泄漏。

2)可能原因: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槽罐中料浆无控制大量排出,事故池不能满足需要而溢流外排。

3)可能最大外排量:硫化气体53m3。

4.4控制硫化污染事故的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阻止或减少硫化装置泄出。

2)现场负责人应指挥和协调各生产车间对硫化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对操作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3)如有可能外泄漏时,应对员工进行紧急疏散并通知附近居民,报告当地政府。

4)对未能堵截的污染物要先期处理,而后再处理已堵截部分。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i、ii级由企业应急小组响应。

iii级由所在单位响应。

5.2响应程序。

2)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随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报告相关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5.4指挥和协调。

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是事故初期的现场负责人和指挥协调人,应急小组组长可根据事态决定现场指挥和协调人。

6.安全防护。

1)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镜、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防护服等,防止化学伤害,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如有化学伤害发生,要采取必要的现场救护措施,必要进通知120急救中心或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3)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岗,防止不了解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误用污染物品。

4)受灾或受污染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小组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7.污染监测。

事故发生后,环保管理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污染进行监测,直止无异常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8.信息发布。

应急小组长组长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其他人不得无组织发布信息,防止造成恐慌或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所有人员不要听信谣言,以讹传讹。

9.应急保障。

1)物资准备。

a.硫泄漏可用洒水中和稀释;

b.消防水枪两把;

c.防护镜3副,呼吸面具3只,耐酸碱鞋3双。

2)通讯保障。

所有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3)人力保障。

应急响应后所有部门配合现场指挥给以人力支持,服从调配。

10.应急结束。

污染源已得到控制,污染环境物已停止外排,排出污染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污染影响已消除,应急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

11.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应急过程进行总结,事故责任人要受到处理和教育,功人员要得到表彰,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的污染影响进行监测,对事故受害者进行理赔,对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八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帆院长。

副组长:刘志杰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九

为科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防范环境的能力。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环境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环建站、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大有中心卫生院、大有畜牧站负责人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建站,负责全镇环境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其职责为: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镇环建站:组织拟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资料收集工作。

镇综治办:配合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发生环境污染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经费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镇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食安办:参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处置单位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含水利、林业):组织协调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总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水资源污染、林业资源病虫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拟定重点流域的水资源调度,参与水资源环境污染现场应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以及饮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林业站负责对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发布外来物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

镇国土所: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医疗救治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分别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详细操作规范,在本预案启动后,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动态。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接警值班室,负责接警、处警工作。进入预警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数据收集。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一)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信息后,立即对事件进行核实、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对事件的初步判断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案建议。需要有关应急处置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示。

(二)响应措施。

指挥和协调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接到预警报告后,按照事件发生、发生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

各村(居)委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如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按照属地原则,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投入事件处置和救援处理工作,应急分队构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负责组织人:邓小五。

2.石良村(12人),负责组织人:刘德书。

3.水源村(12人),负责组织人:冯明远。

4.指拇村(10人),负责组织人:王兴华。

5.大保村(11人),负责组织人:张承全。

应急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理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

指挥部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检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1.奖励: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十一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核事故及辐射事故、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以及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适用相应应急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并设立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作为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相关工作。

总指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副总指挥:省政府协调相关工作的副秘书长,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药监局,省铁投集团,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广东海事局,省地震局、气象局,广东银保监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武警广东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等单位负责人。

(1)省委宣传部:负责相关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涉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测、研判和预警,协调做好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协调我省新闻媒体机构,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安全教育。

(2)省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省委网信办:负责配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网络举报和谣言治理等工作。

(4)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省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必要时依法定程序采取价格应急干预措施。

(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协调动员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生产。

(6)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指导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工作;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参与敏感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

(7)省民政厅: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社会捐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8)省司法厅: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配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普法宣传,为省政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进行法律研究。

(9)省财政厅:做好省级应急资金保障,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10)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海洋灾害观测预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

(11)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协调处理跨区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协调市县政府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

(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地区提供突发环境事件事故企业现场周边下水管网资料,提出消防废水的防控意见,及时做好消防废水溢出可能进入下水管网的封堵等工作,协助提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废水防控建议。

(13)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协调应急人员及物资设备的应急运输工作;参与因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14)省水利厅:负责配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监测并发布相关水文信息,提供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水利、水文数据;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重要江河湖库及跨市、跨流域环境应急水量调度,协助提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废水防控建议。

(15)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渔业资源破坏进行评估,配合做好因养殖污染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配合开展相关生态修复。

(16)省商务厅:依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保供。

(17)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卫生应急救援。

(18)省应急管理厅:配合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工作;及时通报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依法指导、监督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做好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以及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19)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应急处置中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食品药械安全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20)省广电局:负责配合省委宣传部组织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宣传任务,指导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协助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和公益广告宣传;配合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21)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做好储备粮油的调拨供应工作和救灾物资等储备工作。

(22)省林业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林业资源损害进行评估。

(23)省药监局:负责做好应急处置中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保障药械质量安全。

(24)省铁投集团: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提供所辖自主运营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运输保障;负责因突发环境事件损毁所辖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和有关设备的修复管理。

(25)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航空运输保障。

(26)广东银保监局:负责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保险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和参加互助保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依法监督保险公司提高与事件相关的理赔效率。

(27)省地震局:负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通报。

(28)省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对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气象监测,提供现场气象预报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9)广东海事局:负责辖区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开展水上环境监测等活动提供船舶、人员等方面支持。

(30)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铁路运输保障。

(31)武警广东总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应急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区域的群众。

(32)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根据事故灭火救援发展态势,协助提出消防废水防控的意见建议,协助开展下游污染水体应急处置工作。

(33)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按规定权限参与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部决定和部署,协调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应急处置情况;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省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省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工作组通常分为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等。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和组织协调指挥等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市级人民政府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县级人民政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

涉及两个及以上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组织应对。

相邻地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特点,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形成部门之间、区域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应急联动,共同做好区域性、流域性、关联性强的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2.5前方工作组。

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省生态环境厅视情派出前方工作组或牵头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员由省相关部门或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组成。

2.6专家组。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提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

3运行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工作等工作机制。

3.1风险防控。

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环境风险早期识别能力,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研究制定环境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别的环境风险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环境风险隐患,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对重大环境风险点和危险源,督促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不断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鼓励相邻地市、毗邻地区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应急救援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合作,提高区域应急管理能力。

3.2监测预警。

3.2.1监测。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监测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科学研判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质量监测和企业污染排放环境执法监察,并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并开展分析研判。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海事、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处理及监控,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3.2.2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和传播机制,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3.2.2.1预警分级。

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分别对应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3.2.2.2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制度。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执行。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单位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生态环境部门。

(2)发布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发布机关、咨询电话等。

(3)发布途径。

各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其他相关地区。

3.2.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

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可能威胁饮用水安全时,要及时启动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做好启用备用水源的准备工作。

(3)应急准备。

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部署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

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海事等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报后要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单位在大气、水体、土壤监测过程中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的,要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

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初步认定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要全面掌握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了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及时报送省人民政府。

3.3.2响应启动。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其职责及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等,突发环境事件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1)一级响应。

符合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经省生态环境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报请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决定。一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由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涉及跨省行政区域、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响应。

(2)二级响应。

符合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经省生态环境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报请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决定。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由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

(3)三级响应。

符合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经省生态环境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省生态环境厅派出前方工作组或牵头组成省级部门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

(4)四级响应。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经省生态环境厅分析研判、综合评估,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省生态环境厅派出前方工作组指导协调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根据本预案7.1的相应分级标准确定,国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受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限制,可根据需要提级启动省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相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3.3.3先期处置。

涉事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3.3.4指挥协调。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设立后,下级组织指挥机构按照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的,下级人民政府现场指挥部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部。上级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下级现场指挥部应当接受其业务指导,并按要求做好保障工作。参与现场救援的各类应急力量到达现场后,应当及时与现场指挥部做好衔接,服从现场指挥部的决策,接受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3.3.5处置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主要包括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监控、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疏散群众,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和分配救援物资。

3.3.5.1现场污染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依法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应及时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跟踪评估,适时调整与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3.3.5.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域、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的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3.3.5.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辅导。

3.3.5.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和方法,确定监测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3.5.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调控。禁止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3.3.5.6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与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3.5.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1)信息发布机制。

信息发布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或其设立的组织指挥机构负责。通过政府授权发布事件信息、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快速反应,务必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应对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对信息发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3)舆情应对。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事件舆情收集、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根据舆情传播不同节点,及时滚动发布事件或舆情处置进展的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避免群众恐慌和带来社会不稳定。

3.3.6社会动员。

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援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3.3.7响应结束。

经研判满足响应结束条件,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的,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或者组织指挥机构可宣布响应结束,逐步停止有关应急措施,有序撤离应急力量和工作人员,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3.4后期工作。

3.4.1总结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事件总结,查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效,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完善环境应急长效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工作程序规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将评估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应作为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方法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办法执行。

3.4.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事发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视情况组织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查明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总结事件经验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以及处理意见。调查报告要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调查结论相关信息。在调查中发现涉嫌违犯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4.3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及时返还被征用的财产;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实施征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保险机构要及时按规定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4应急保障。

4.1救援队伍保障。

各地依托消防救援队伍或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省、市、县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性救援队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市场化方式,委托当地有应急处置能力的环保技术单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建立完善专家库并定期更新,优化相关咨询机制和管理程序,及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技术与决策支持。加强应急队伍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强化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4.2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

4.3物资保障。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粮油应急保障以及救灾物资、化肥、食盐、药品、冻猪肉、食糖等物资储备,生态环境部门归口负责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等专业应急物资储备。省工业和信息化、民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4.4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紧急运输保障体系,负责组织提供应急响应所需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车辆优先通行。

4.5通信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4.6技术保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省生态环境厅要建立完善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环境应急指挥作战、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4.7保险制度。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及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地区环境风险评估情况和企业需求,做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的开发工作,为环境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定损、赔偿等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和参加互助保险,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担机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

5.2宣教培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形势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

5.3责任与奖惩。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名词术语。

(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6.2本预案由省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6.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应急预案。

6.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粤府函〔〕280号)同时废止。

7附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7)造成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7.2省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责。

省现场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7.2.1综合协调组。

(1)组成: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粮食和储备局,省铁投集团,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参加。

(2)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7.2.2污染处置组。

(1)组成: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局,广东海事局,武警广东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等参加。

(2)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7.2.3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级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分析环境污染事故性质和类别、研判环境污染事故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环境污染事故级别;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

7.2.4应急监测组。

(1)组成: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地震局、气象局,广东海事局,武警广东总队等参加。

(2)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和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提供决策依据。

7.2.5医学救援组。

(1)组成: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药监局等参加。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7.2.6新闻宣传组。

(1)组成: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广电局等参加。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7.2.7社会稳定组。

(1)组成: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等参加。

(2)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十二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环境主要监控目标对象为:电力供应、火情、空调异常。监控对象表征为:ups可监控数据(包括输入、输出、负载等)、烟雾、环境温湿度值。

环境监控报警根据影响范围不同定为不同级别,予以不同处置,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一、紧急告警。

(一)机房烟雾告警。

1.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ups输入掉电告警。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ups输出故障。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二、重要告警。

(一)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三、一般告警。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十三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防寒防冻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辖区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群众安全生产、安全过冬,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为加强对辖区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成立连城县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一旦出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的极端天气,将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的防寒防冻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江国河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吴大智副县长担任,其他副县长担任相应副指挥长,县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教育局、经贸局、交通局、民政局、工商局、烟草局、质监局、广电局、卫生局、安监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安局、物价局、消防大队、供销社、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一把手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8个小组:

(一)督查组。组长:傅锡发。由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效能办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指挥部部署工作以及领导指示事项的督查落实。

(二)交通保障组。组长:华钦鑫。由县交通、公安交管、农机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三)医疗卫生保障组。组长:江南。由县卫生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医疗救助。

(四)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组长:苏立祥。由县供电部门组成,负责电力供应维修。

(五)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罗宗乐。由县经贸、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居民群众日常用品、食品供应信息的掌握及困难群众防寒防冻、生活救助。

(六)安全生产保障组。组长:林翠裕。由县安监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以及安全生产保障。

(七)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黄开德。由县公安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社会治安的维护。

(八)农作物防寒防冻指导组。组长:童文晓。由县农口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为全县防寒防冻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防寒防冻措施。

一要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若干宣导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千家万户,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县民众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县民众防寒防冻信心,发动全县民众支持配合县政府的工作,积极主动投入到防寒防冻工作中来。

二要认真摸底。全县防寒防冻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防寒防冻期间全县群众的生活情况,摸清困难户的底子,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展开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要准备力量。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并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一声令下,确保人员快速集结,到岗到位,不能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四要准备物资。县民政部门要准备好棉被等保暖物资,以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县城建部门要准备好足够的除冰物资、融冰剂、除冰工具,确保各项除冰物资及工具到位,及时开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绿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畅通。防寒防冻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专人负责联系,保障防寒防冻信息的畅通,一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否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指挥部:采取召开防寒防冻紧急会议、下发防寒防冻紧急通知、指挥部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防寒防冻工作,下达防寒防冻指令。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防寒防冻情况,及时下达防寒防冻指令,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汇报防寒防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督查组:按分工分赴现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防寒防冻工作,协调解决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将防寒防冻进度、好的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天一次报防寒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xx)。

(二)交通保障组:县公安交管大队全员上岗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县交通局、经贸局组织社会车辆随时执行除冰和运送居民生活物资物品任务;县农机站要加强农用车的管理。

(三)医疗卫生保障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冻工作中遇有医疗救助时,按要求及时给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冻行动,派出医疗救护车现场待命,随时执行救助任务。

(四)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防寒防冻期间合理调度用电,确保重点用电,及时处置电路险情。

(五)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照方案和和防寒防冻情况,掌握市场供应动态,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防寒防冻期间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六)安全生产保障组:检查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等险情。

(七)治安秩序维护组: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打击防寒防冻期间趁火打劫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八)农作物防寒防冻指导组: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密关注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的通行情况,并准备好食品及其他防寒物资,随时应对交通堵塞时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

(一)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一旦积雪,要撒盐、清扫,每天要及时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冰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河道内,确保行路安全。

(二)城区道路遇有突发交通事件,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处置,并安排合理的交通路线,维护交通秩序。

(三)防寒防冻期间,各乡(镇)要指定专门班子为困难户、孤寡户及时提供救助,确保不冰死人、不饿死人。对有危险的民房要紧急疏散居民群众,确保不出现伤亡事故。

(四)要加强对农村农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冻指导,尽量减少农民损失。

(五)县卫生部门要及时对防寒防冻期间受伤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确保防寒防冻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文档为doc格式。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十四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园林局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在公园管理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公园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相关记录,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如发生突发事件,公园按预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公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公园党委书记为组长,负责总指挥、协调。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及其他在岗人员为组员。

(一)、信息监测。

1、公园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节假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公园管理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2、公园管理处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两次对公园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园各部门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反馈。

(二)应急处置。

1、公园火灾安全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切断火灾点电源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同时报告公园领导、公园管理处及局领导。

(2)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园区在岗人员应积极扑救,保护现场,疏通好消防通道,并派人在门口接应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

(3)火灾扑灭后1小时内,公园管理处将起火原因和灾情书面报告局安办。

(4)公园干部职工根据有关部门和局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2、游客意外伤害事故。

(1)事故发生后,报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报告,并做好游客救助和现场保护。

(2)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报告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3)所有园区在岗人员在接到救援信息后应主动投入现场救援,并主动做好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4)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现场并保管好伤者的随身物品。

3、防风防汛工作。

(1)公园在台风季节和汛期来临前,应检查人员在位及相关设备和物资准备情况。

(2)公园应及时启动防汛防风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员应主动与局办公室对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3)公园要按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闭园和防灾抢险工作。

(4)在抢险过程中,遇到可能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局防风防汛办取得联系,力争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

(5)灾后要及时做好公园恢复开放工作。

公园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三)应急结束。

公园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后,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和局相关科室。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十五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指挥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

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

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

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最佳实践篇十六

为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宜章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破坏。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环境监察队、环境监测站、自然保护股、法制宣教股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

(2)参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等;

(3)参与研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事项,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2、应急处置组。

组长:环境监察队大队长。

成员:环境监察队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调查、控制,提出现场处置建议,并报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调查取证、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应急监测组。

组长:环境监测站站长。

成员: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监测和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扩散趋势等,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信息中心组。

组长: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局办公室科员。

配合环境监察队搞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处置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5、专家咨询组。

由环保专家库中的资深环保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作出科学评估;对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和潜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1、迅速报告。

值班人员接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地记录:事件发生地点、时间、污染物及污染情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经分析后,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2、快速出动。

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部率各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赶赴事发现场。

3、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

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切断、转移或消除污染源,及时终止污染扩散;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相关场所和生产设备,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和耦合污染事件。

应急监测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内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要随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对于现场监测技术上有困难的监测项目应及时向郴州市环境监测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各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组将现场调查情况、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初步确认污染事故的等级。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或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4小时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和郴州市环保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2小时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国家环境保护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是在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初报的主要内容为:信息来源、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续报是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害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物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

(3)处理结果报告a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6、信息发布。

信息中心组做好突发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由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宜章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7、污染跟踪。

应急处置与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并随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以便发布命令及时调整对策,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8、应急响应终止。

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分析有关应急处置情况并征询专家组同意后,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报县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9、后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县环保局配合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调查,重点查明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并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办和郴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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