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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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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优质18篇)
2023-11-09 16:09:04    小编:LV_ZW

总结不仅仅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8.总结需要反映出自身的成长和改进的能力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为我们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一

每当下雨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以前的往事。每次都不是我故意想起的,而是脑海里会不停地想回以前。

以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那个名字叫做李明。我们一开始是因为一本书而认识的。那时,我朋友知道我喜欢看小说,所以他就告诉我大李书局有折扣半价,我听了十分高兴。我就随着朋友到书局去。我们到那里时,只见店里站满了人。我的朋友因不想挤又知道我很兴奋所以就叫我独自进去。我走了进去以后,我看到了一本我一直很想看的书-《一份迟来的礼物》。我就立即的拿起来,但同时也有一个人在拿着同一本书。我望着他,他也望着我,他的眼睛水汪汪的`,看他的样子好像很想拥有这本书。我就有点心软就让给他了。虽然那本书已是最后一本了,但那个人告诉我,他可以在学校跟我一起阅读,一起分享心得。

下课,我们总在一起读书或者是温习功课。原本,陌生的我们渐渐变成了知己,是因为一本书而开始。放学,你总会跟我聊学校发生什么事或你遇到的开心的事情。我也一直告诉你我的秘密。不懂是不是因为你是男子的关系,听老师说过,异性是比较好谈的,所以我就把所有的秘密告诉了你。久而久之,我们的关系变成了很好的朋友,不仅是朋友,而是亲人。

但有一次,我的知己就从我的脑海慢慢地消失了。一天,我记得那是他的生日。那天的天气晴朗,我们就约在一个公园等。我在哪里等啊等,等了很久,突然你就走来吓我,我有点生气,因为我在太阳底下等已有十分钟了而且你就走来吓我,还笑嘻嘻的,令我更加生气。我就一股生气的样子跑掉,突然晴朗的下午一眨眼就变了乌云密布了。我一直跑,你一直追,你一直问我做么我生气。我就停下脚步,就想告诉你原因。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二

寒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书中主要写了东汉末年,诸侯争霸的故事。《三国演义》中描写了许多历史人物,像刘备、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周瑜等等。但其中我最崇拜的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聪明过人,足智多谋。他辅佐刘备打了许许多多。

的胜仗,尤其是赤壁之战中“草船借箭”和“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故事,在中国更是家喻户晓。

诸葛亮博览群书,博学多才。他舌战群儒,面对刁难,

诸葛亮不慌不忙,把群儒驳得哑口无言。

诸葛亮为人真诚,忠于刘备。即使刘备死后,无能的刘禅做了皇帝,诸葛亮依然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虽然最后失败了,但他的忠诚让人感动。

诸葛亮是我偶像,我崇拜他,我要向他学习,多读书,多积累知识,让自己成为博学多才的人。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三

这是一个星期四,埃米尔一家正在吃晚饭,他们吃的是土豆丝饼糊糊,埃米尔和小伊达吃得很开心。他们吃完饭后,妈妈去厨房帮丽娜洗碗。埃米尔和小伊达跑去外边玩“点肚皮”游戏,他们一会跑到院子门后,一会跑到窗子下边,他们玩得多开心呀。就在埃米尔刚从窗子底下到小伊达的肚子上点了一下肚皮,跑到院子门口的时候。是的,他十分相信自己的眼睛,门外有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在观察埃米尔的`家,当那个人发现埃米尔正在看着他,立刻装作正在吹口哨,迈着踱步走了。但是,他这个笨小偷,他不知道埃米尔是最聪明的孩子,当然,埃米尔已经计划今天晚上用陷阱捕捉那个笨小偷了。

第二天早上,爸爸看见了那个小偷和牌子,他一下子反应过来,把妈妈、阿尔弗兰德、丽娜叫起来,他们齐心协力把小偷送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一脸诧异的说:“这个小偷是谁抓的?”“你看牌子呀,”“埃米尔,是你家的孩子?”“是的。”经过警察的审问,小偷交代出了以前犯罪的经历。警察对埃米尔说:“你得了勇士勋章,奖励八十克朗。”埃米尔的爸爸嫉妒地叫起来:“八十克朗,我可以买一头牛了!”

回到家后,丽娜在嘴里嘀咕着:“看来这孩子也不这么坏。”“我也认为。”妈妈说。但不管怎么说,埃米尔已经存了一百三十克朗啦!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四

一个人,头发散乱,是丐帮弟子特有的发型;两眼无神,但眼中分明闪着屠龙刀、倚天剑的影子;双唇干裂,没有一丝血色;脸色惨白,如同一张白纸;面容憔悴,似乎经历了五千年的风雨打击。这人懒散无力,像一具被人摄取了灵魂的行尸走肉。她向我一步步逼近。

我惶恐极了,感觉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根汗毛都在颤抖。我怯生生地问:“你是谁”?

“我是你的偶像。”她冷冷地回答。

什么?什么?她是我的偶像?开什么国际玩笑!我的害怕一下子减少了一半:“喂,半兽半人的家伙,你少狂妄自大了。我的偶像是四大天王,是周杰伦、f4,是陈慧琳、青春美少女……我崇拜乔丹、罗纳尔多,我崇拜梁朝伟、章子怡……而你这半人半兽的家伙,也不掂掂自己的分量,竟口出狂言。真是笑死人了。”

偶像蔑视地一笑,不屑地说:“小丫头,你错了。我才是你真正的偶像。哈哈哈……”一阵长笑,震耳欲聋,像有一股邪恶的力量将要冲破天花板,冲过大气层,冲出宇宙去。

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压制住了我。

“那些大名人在你的心中的确占有很高的地位,他们高大的形象把你征服,所以你便有了想天天看他们的欲望。”偶像一针见血地说出了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于是你想看电视、看电影,甚至厌恶读书、厌恶纪律。而我就是一味满足自己奢望的你自己!”

“不,这不可能!”惶恐再一次涌上心头,我发现自己的手变得冰冷,我相信自己的脸色也一定很冷,也许看上去比步惊云、冷面狐更让人胆战心惊。但我还是半信半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偶像再一次笑了:“你怕了?你红润的脸变得惨白,你温暖的四肢变得冰冷。金庸、_的武侠作品多么扣人心弦,刀光剑影,让人热血沸腾。琼瑶的搞笑剧多么引人注目,嘻笑怒骂,令人啼笑皆非。你终究斗不过懒惰、不思进取的自己!”偶像很得意,使用遁身幻术,一阵雾似的消失了。

我一下子瘫倒在地上,仿佛突然坠入无底深渊,周身麻木,思想也被禁锢了。过了好久我才渐渐清醒过来。平时梦寐已久的偶像,今日总算见到了,不料却是满怀坏念头的自己。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五

偶像,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位偶像,我也是。

我的偶像,既不是画家、歌唱家、舞者、作家和演员。那时谁?你猜-。

我的偶像是-老师;记得刚转入初中时,别人总说你长得不好看,但在我眼里,一个人无论长得再难看,只要心灵美就好。

记得那是初一上学期的时候,我到学校门口买饭。由于也帮别人买一份我两只手都用上了,刚好那饭是用泡沫包裹着的,我的手一滑,其中的一份饭就倒在了地上。正当我拿着扫把去清理时,却看到了你,你喝爱的对我说:

“你的饭倒在了地上,中午饭没法吃了吧,我给你钱在去买吧!”说着便从包里拿钱。

我急忙答道;“不用了,我还有钱!”老师“哦”了一声,便离开了,望着你离去的背影,我在心里说:老师,你真美!

还有一次,我们的老师叫几个人去外面默课文(其中有我)正好你来了,我的一个单词always把a一马虎默成了o,你说:

_哦哦,原来写分家了!”虽然我知道这是在作弊,但是也谢谢你,晚上的作业不用翻倍写了!

我的偶像,虽你长得不好,也不是明星,但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个最美最闪光的的那个女教师!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六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小男孩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到有趣的是,埃米尔家有一些老鼠,埃米尔想要抓到老鼠,便把老鼠夹放到爸爸常坐的椅子那里,因为他害怕如果老鼠肚子饿了,会去吃他爸爸的大脚趾!结果,可想而知……他爸爸正坐在椅子上好好享受早晨的美妙时光时,“啊!!!!”大脚趾上一阵一阵的痛,使他的爸爸痛呼起来。埃米尔的妈妈知道埃米尔又闯祸了,所以埃米尔的妈妈赶紧让埃米尔进木工房。“埃米尔,快快!快到木工房去,否则你又要挨打了!”“我要‘俄的墙’,‘俄的猫子’。”此时的埃米尔迅速地拿上了他的“猫子”还有“墙”,快速地跑进木工房,并把木工房的门锁上,躲在里头,开始削木头小老头,埃米尔可会削木头小老头了,因为他每次闯祸就要削一个木头小老头!他在心里,有点埋怨爸爸,他想:“哼!我不过是想帮忙捉老鼠嘛!至于这样吗?”他恨恨地削着木头小老头,他把木头小老头削好了,然后他把木头小老头放在架子上,又数了数架子上面的木头小老头,一共有96个了。他又想:“哈哈!我快要有100个木头小老头了!到时候,我要开个庆祝会庆祝庆祝!”埃米尔高兴得不得了,开始拟定“宾客名单”:就是阿尔弗雷德和他自己。

寒假中,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书中描绘了一位叫埃米尔的五岁小男孩。他非常淘气,经常闯祸,但也常常带给人们欢笑。

伊达,一个三岁小女孩,埃米尔的妹妹。他非常喜欢他的妹妹。大多数人都喜欢伊达,讨厌埃米尔。伊达非常可爱,像一个小天使。

接下来是他的妈妈。他妈妈很喜爱两个孩子,对他俩的爱分不出高低。总之,她就是很喜爱埃米尔和伊达,也总很偏袒他们。

埃米尔的爸爸,一个教会执事。有点小气,他不是很喜欢埃米尔,甚至有点讨厌埃米尔,有几次还想害埃米尔,总是说埃米尔坏话,生怕别人不知道埃米尔很坏。

长工阿尔弗雷德,他不和别人一样,讨厌埃米尔。相反,他非常喜欢艾米尔,埃米尔除了喜欢妹妹伊达外,最喜欢的就是阿尔弗雷德了,他经常和阿尔弗雷德说的一句是:“在这里,就我和你,对吗?”阿尔弗雷德就会说:“对,在这里,就我和你。”

埃米尔虽然经常闯祸,但有时干的都是一些好事。

埃米尔很会赚钱,很有做生意的天赋。

有一次他做了一件非常伟大的事:冒着生命危险和鹅毛大雪把阿尔弗雷德送去看医生,自己也快撑不住了还坚持。功夫不负有心人,埃米尔终于把阿尔弗雷德送到了目的地。所有人都夸他,没再说他的坏话。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被感动了。原来,每个孩子心灵都很善良,即使他很调皮,但在心灵深处,也有善良的一面。我们应该善待他人,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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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七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淘气的时候很拧。跟他住在一起的有:爸爸安乐·斯文松、妈妈阿尔玛·斯文松,还有小妹妹伊达。她们家还有一个长工艾尔弗雷德,一个女仆叫丽娜。埃米尔把头伸进汤罐子、把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埃米尔聪明正义的时候帮助了很多人。比如捕狼陷阱、看大门赚钱、用灭火器劝人不打架和钉马掌。埃米尔很善良,像母亲一样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为老人举办圣诞晚宴、帮丽娜拔牙。

让我最深刻难忘的帮丽娜拔牙。因为帮助别人,自己会很开心。必须要多动脑,也要多帮人,所以让我最深刻难忘的就是乐于助人的事情了。

有一次,我有点头晕,结果晕倒了,有一位同学把我送到医务室。我非常感谢他,可是,我不好意思说,所以我就没有说感谢的的话。我读了这个故事,我变得更勇敢了,等有一天,我一定要把感谢的话说给他。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一个道理:只要帮助别人,自己就开心。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埃米尔》,一听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埃米尔,而且他还很淘气呢!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是,他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但是,他又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王捉住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埃米尔本来应该是个很听话的孩子,可想不到它是个淘气包,后来,他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还是把淘气的坏习惯改掉了。我也要向他学习,认真寻找自己身上的坏习惯,通过不懈努力改正。埃米尔是个真正的英雄,他勇敢正义,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这就是埃米尔,一个由淘气变得勇敢正义的人!

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艰难的归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

埃米尔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有一双又大又圆、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扑扑的脸庞和卷曲的浅色头发。埃米尔是多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他爸爸气的让他呆木工房。有一次,埃米尔的朋友——阿尔弗雷德要去赶集,埃米尔嚷着也要去,妈妈拿他没办法只好依他。他们到了集市,埃米尔想:我没钱算什么赶集。可是,他意外的发现,有一个断腿的老头,把帽子放在地上在乞讨。埃米尔眼睛一亮,想:我头上也有帽子,也可以乞讨。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埃米尔想起来卖歌,于是,他唱起了我的母马……果然,许多人聚拢过来,有一位夫人说:“亲爱的小朋友,你今天吃饭了吗?”他可怜的说:“吃了,吃的是牧草。”那位夫人感动的流下了眼泪,一下子给他了厄尔。有许多人纷纷向他投币,有厄尔的,有厄尔的,还有几个大阔佬一下子给他了厄尔。有位友善的农民,也给他了厄尔,但是他马山又后悔了,沮丧的说:“请你把钱还给我吧,我可以让你到我的马厩里去吃些牧草。”埃米尔什么也没说,一溜烟的跑掉了。他往兜里数钱,一共赚了9克朗厄尔,他用这些钱买了一大堆三明治、甜饼以及饮料。嘴巴像龙卷风一样,一会儿就吃完了。他还用克朗厄尔坐了次旋转木马,最后,用厄尔乘了次碰碰车,埃米尔拍拍肚子说:“我总算逛完了集市。

埃米尔虽然顽皮但是他很勇敢。他帮丽娜(埃米尔家的女仆)拔了她的那颗糟牙。他还帮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村的小偷“麻雀”。

我读完这本书,一下子感觉埃米尔是多么地滑稽可笑啊,他可真是我们的开心果呀!他虽然顽皮,但我要学习他的勇敢坚强,在紧急情况下不慌张,沉着冷静的精神。更要要学习他的善良、敬老爱幼的好品格!

埃米尔和爸爸、妈妈、妹妹,还有女仆、长工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庄园里,那儿就是他调皮捣蛋的天地。

埃米尔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调皮得连邻居都想自己出钱把他送到国外去,可他的妈妈非常喜欢他,认为他以后会有大出息的。

埃米尔很聪明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举办集市的时候,人们要经过他们的庄园,埃米尔站在门口帮他们开门关门来赚钱。他用自己赚来的钱和运用自己的智慧得到了一匹马、一头牛、一只瘸腿母鸡和一头小猪。

埃米尔还是一个心灵手巧的男孩,他每次淘气过后被关进木工房的时候,就在那儿削木头老人儿,一共削了三百多个呢。

埃米尔还是一个心地特别善良的人,请养老院的老人吃圣诞大餐,独自一人冒着风雪带长工去看病,救了他,医生评价埃米尔是一个优秀的人,果然他长大后成了区委主席。

埃米尔是个非常淘气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些调皮捣蛋的事儿来。我倒觉得他心眼儿不错,而且埃米尔的家人都冤枉他了。把捕鼠夹放到桌子底下,结果夹住了他爸爸脚趾的大拇指,本来埃米尔只想捉一只老鼠的。而且,埃米尔还曾经不花一分钱得到了一匹挺不错的小马,小猪“小可怜儿”也是他的玩伴。不过,埃米尔很会手工。因为他一犯错时,他的爸爸就把他关到木工房里。埃米尔没事可干,所以他只能刻木头老头儿。一年下来,你知道他的“丰功伟绩”是多少个吗?三百六十九个!埃米尔喜欢戴他的“猫子”和拿着他的“墙”,他喜欢说“俄的猫子”和“俄的墙”。(怪怪的……)。

埃米尔是一个很调皮又很可爱的小男孩,我很喜欢他……。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八

甩呀甩呀甩大葱,我又一次的在家发了“神经”,不为别的,就为表明我对我的偶像的崇拜。

墨绿色的长发被调皮的扎成了一对马尾,嘴里永远都是一边唱着歌一边嚼着大葱,眼睛大得格外出奇,肩膀上印着火红色的“01”,一件标准的夏季校服穿在身上俨然是一副美少女战士的模样。

可她不是美少女战士,她是一个能为大家带来美好歌声的少女——初音未来。

这是哥哥告诉我的,哥哥是则是听他的同学说的。初音不是人类,她是世界上第一个虚拟偶像,代表着人类对虚拟人格目前的最高成就,说起来有些别扭,反正哥哥是这么说的,我只要知道她是一个很乖巧、很可爱的女生就行了!

初音的歌到现在已经有了140多首,排到了全世界歌手的前100名!哥哥总喜欢发表这个那个的意见。比如初音的弟弟妹妹——镜音双子,在日本和韩国的总排名是84,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排名是2的姐姐初音嚼着葱,和小鸟一起玩。哥哥十分凄惨的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知道,这是曹植的《七步诗》。

永远都长不大的她将时间停留在了16岁,再配上一副可爱的外表,哥哥简直有些抓狂。

哼!花痴!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九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写得很有趣。里面的主人公叫埃米尔,他经常被爸爸关进小木屋里削木头老人。他是个非常淘气的男孩,整天淘气,一天至少两次。

埃米尔第一次被关进小木屋时,很无聊就削起了木头老人,可他一会儿就不耐烦了。肚子还在咕咕直叫,他想逃出去找东西吃,,可是门被锁上了,他左思右想,看看四周,只有窗户可以出去,他找来一块结实的木板丛小木屋的窗户一直伸向厨房的窗户,因为窗户下面的地上长满了许多带刺的花草,他延着木板来到厨房,,看见眼前的食品柜.,迫不急待的打开柜门,看见一根根红红的香肠.口水直流,他很迅速的爬了进去.大口口地吃着香肠,不知不觉地吃了只剩一根的时候他已经呼呼大睡了。过了一会儿他的爸爸打开小木屋的门发现他不在里面,非常着急,便叫来其他人帮忙去找。他们找遍了整个卡特胡尔特也没有找到,就在他们着急伤心的时候,他爸爸突然想到了食品柜。他们来到厨房.一打开柜子便看见熟睡地埃米尔.手里还拿着香肠,大人们又好气又笑,埃米尔真淘气。

埃米尔整天戴着“猫子”,扛着“墙”,他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不过他也有正义感,活捉母老虎一样的女领班,帮长胡子女士捉住盗贼麻雀....

书里写了埃米尔很多有趣的故事,他很淘气.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他是我们的开学果。虽然我很喜欢他.但是我还是想做一个听话的乖孩子。不能太淘气.不然会让爸妈生气的。

他,把自己的妹妹当成国旗升起来;他,被爸爸关进了木工房;他,把妹妹脸上涂成了蓝色......他,就是埃米尔。

他淘气:把猪血扣到爸爸的头上、把青蛙装进放咖啡的篮子;他勇敢:抓住了“大盗麻雀”、救活了他家的仆人;他有爱心:热情地给养老院里的孤老送报纸、捉住了害人的女领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埃米尔居然把猪血扣到了爸爸头上的那一幕。

其实埃米尔当时是为了把猪血端到厨房去,路上虽然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但在经过爸爸身边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脚底一打滑,“嘭嘭”,手里的东西也随着身体的失衡而飞了出去,当他站稳了去找时,才发现那碗猪血竟然恰恰扣到了爸爸的头上,埃米尔知道爸爸的脾气不好,便赶紧奔向平时做错事情之后要被处罚的木工房。爸爸拍着木工房的门大吼着:“埃米尔,你出来,你出来”。埃米尔知道出去会怎么样,安静地呆在房子里,又开始削他的第一百个木头小人了。其实我认为这件事情,埃米尔并不算犯了什么大错,只是他的爸爸太大惊小怪了,我觉得埃米尔还是很可爱的。

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但每次看起来仍然觉得很有意思,也会有不同的感受,虽然我们不能学他的淘气和任性,但我们可以学他的勇敢、机智和善良。

读了《智慧背囊》中俯仰之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些道理。

故事从狼爬上山说起,,它自大,说:“我这才知道,登泰山才知小天下。”后面的大山对它说:“我更高,至少比你脚下的那座山高。”狼一脸疑惑问自己,我是在山顶还是在山脚。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人取得成功后是上山去还是停止脚步这就跟狼一样是往上看还是往下看,往下看的人一辈子只能平凡的过生活,甚至更糟,往上看的人就不会停止脚步或倒退,一定会攀上那座更高的“山。”

三年后,树上的鸟成了麻雀,云端上的鸟成了大雁,向着太阳飞去的鸟成了雄鹰。

心胸有多宽广,眼界就有多开阔。翱翔在苍天的雄鹰,它的世界是宇宙;夜郎自大、故步自封者眼前的一片天就是它的世界。走出狭隘,眼前是一片广阔的天空;固守浅陋,永远是一只被人讥讽的井底之蛙。

愿大家都不做井底之蛙!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

相信大家都认识大名鼎鼎的成龙大叔吧,他可是我的偶像呢!

其实,我以前只是挺喜欢成龙的,说不上崇拜,我喜欢他的电影,比如《宝贝计划》等等,都是些动作加搞笑的电影,我非常喜欢看。电影中成龙大叔那滑稽的动作,搞笑的表情,常常让我捧腹大笑,笑得直不起腰来。

那为什么成龙大叔如今会成为我的偶像呢?事情是从这一天转变的,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都陷入了悲痛之中,那时,成龙大叔那首感人的歌曲《生死不离》迅速传遍了大江南北,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让我不禁热泪盈眶。至今,那低沉的旋律,感人的歌词,还一直萦绕在我心上:“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血脉能创造奇迹,生命是命题……”成龙大叔还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救援活动,并向灾区捐献了许多善款。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一

从小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有保卫国家安全的解放军,有保护我们的人民警察,有逆行而上的消防员,有救死扶伤的医生,有崇拜的流量小鲜肉,但我内心深处还是最崇拜我的妈妈。

妈妈她是一位最平凡、最普的人,却又是一位最不平凡的人。是她赋予了我生命的伟大。

每当我早晨起床看到她做饭的身影,从我上一年级起我每天早上的早餐都是妈妈在家亲手为我做的,六年了几乎没有在外面吃过早餐。晚上当我入睡了以后,是他在帮我检查作业,虽然妈妈的眼睛现在有点老花,看字有些吃力,但还是一如既往的.为我检查作业。最让我崇拜的是在三年级的秋冬,妈妈为了让我冬天更暖和,她居然亲手为我编织毛衣。我当时感到太惊讶,太不可思议了,看着一针一针串连在一起的毛线,最后却成为无法想象的毛衣。在你们看来织毛衣有什么了不起的,其他妈妈也会编织呀。可我的妈妈是在晚上加班加点的编织的,因为她白天还要上班,晚上还要辅导我的作业,那段时间她总是熬夜到深夜为我赶织毛衣。她太伟大、太了不起了。真可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她不辞辛苦的日夜陪伴在我身边,虽然她的视力越来越差,但在学习上却又尽最大的努力使我没有后顾之忧。她的爱永远是无形与无私,以至我总不能发现,当我还在蒙头酣睡的时候。她依旧在灯光下而不知疲倦地忙碌着。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偶像——妈妈,是您在黑夜里照亮我前行,您是夜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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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二

你有没有喜欢的明星?肯定有,要是问到你们,你们也许会说:“鹿晗、薛之谦、吴亦凡、李晨……”要是会问到我,我会选择薛之谦。

薛之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他长得很帅,歌唱得也好听,其中,代表作有《演员》《丑八怪》《绅士》《动物世界》……很多很多。

可是,他不仅只会唱歌、耍帅、说段子,更重要的他在生活中坚强不屈、死里逃生的事情更让我感动!

薛之谦是靠《演员》这首歌而红遍大江南北,在此之前他也创作过许多歌曲,但都没有被大家记住。多年前,薛之谦创作了第一首歌《认真的雪》,他想让唱片公司帮他出歌都被拒绝了,但这次挫折并没有摧垮他,他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几乎都没有成功过,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有个信念一直支撑着他。多年后的一天,薛之谦创作的歌曲《演员》被唱片公司收取了,继而在网上被翻唱而一夜走红。接下来他的其他歌曲也接二连三地红了,因此薛之谦也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可是在这样一个光鲜亮丽的明星背后他也经历过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

薛之谦在泰国工作期间一场车祸向他袭来当一辆大货车撞向自己的时候他睁大了眼睛面对死神的来临他又闭上了眼睛好在白色天使驱赶了死神薛之谦多处受伤逐渐昏迷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手术台上他的身体被打了麻药他没有知觉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推出手术室。终于他和死神擦肩而过他打败了死神。当死里逃生的薛之谦回到中国时已经不怎么知名了他的名气被埋在了深深的大雪之中就是被“雪藏”了。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他做起了服装店和火锅店的生意。所有的收入只为“养歌”命运就像和他开玩笑似的一时很难找到合意的经纪公司也当不了大明星了他只能努力赚钱努力“养歌”。他始终不会放弃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因为唱歌是他的生命。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之后的这段日子里薛之谦凭借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和乐观心态一炮打响,专辑一张接着一张地发行,他成了华语乐坛中一颗闪亮的星星。

这就是我喜欢的明星薛之谦,我喜欢听他的歌,我喜欢他也因为他是一个坚强不屈的人,他可以把自己所有一切投入到歌唱事业的人,我喜欢他也因为他坚信的一句话“要红就要红一辈子”。

老师点评:相信部分家长读了你的文章之后,会改变自己的认知。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孩子追星时,会有许多担忧。其实,就像你笔下的薛之谦,他的故事本身有着多么强大的正能量呀!相信你日后也会像他一样,不仅会红而且“要红就要红一辈子”!

作者|外国语五(2)班许浙豪。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三

这是很干净的四个字,让我时常念叨,然后望着窗框外的四角天空,我想,也许伦理世界正是这四个字涵盖的,永远长大。

从坠地啼哭,然后我们学会了走,学会了跑,懂得了骄傲,懂得了责任,懂得了荣耀,于是不断长大。

四季是自然的长大。

今年的春,比前年早,比去年迟,站在巨大的半山腰上看周遭人工剪的花朵树枝,矮矮的白栏杆毫无用处,深色中正抽着透白的嫩绿,星星之火一样,灼灼却有些吃力地燃烧着,轰轰烈烈到山坡去,一簇一簇的白绿色,把路照得很明亮。

可这明亮也只是一时,等阳春四月一过,嫩芽便会慢慢长成嫩叶,然后绿色,然后深邃,遮过了夏的酷热,然后变枯黄,落下,最后蜷缩成沃土。

节气清明,如约而至的淅沥小雨,想起了杜甫的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于是突然想起前些日子送给妈妈的一盆植株,上面挂满了花苞,可近日却枯了很多,我把枯萎的花苞剪掉,放在土里,不知是时候到了还是剪掉花苞的缘故,剩下的竟然开了,开得如此艳丽,也许死掉的东西就应归于尘土吧,在地里化为肥,永远长大着。

人也是一样。

从活蹦乱跳,然后长大,变老,握上拐杖,被放进了轮椅,然后床榻,最后蜷缩,被放进了棺木,归于尘土,永远长大。

小时候的天空很干净,记忆依稀,却记得明星,在天空里耀眼着。我总会很感伤,因为每次同一个地方的星星只出现一次。爸爸说,我们现在看见的星光是十几亿年前的,也许现在那颗星星已经不在了。我仍是呆呆地望着,直到脖子酸痛,眼里竟有了泪水,我感动星星为我明亮了整个夜晚。直到长大,那些看上去就像幻觉二字,我仍天真的用手电筒对准天空,想象二十几亿年后天上某颗石头会为我反光,然后我永远长大。

从山腰绕个弯,便是条水涧,我坐在旁边的大石头上,看对面有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她把手小心翼翼放进了不深的水里,有指缝大小的鱼从上游冲下来,穿梭在大大小小的石块中,也从她挡水的小小手臂穿过,每年如此,我便知道了上游生生不息。

穿红衣的小女孩,单脚蹦跳着,过了石梯,像一朵红花摇曳在树林里,一会儿就不见了。

我曾做过一个梦,梦里有白衣女子,她走向断崖,含泪,回头说:“我将在晌午的阳光里离去。”结果第二天,鱼缸里的一条白金鱼真的死了,妈妈很叹息地把它埋在了花盆里。“它是去了那个永远的地方吧!”我想。

希望鱼缸里养了很多年的金鱼们,能陪我永远长大……。

我们永远长大,世界永远长大,是生息。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四

以前,我是个做事情不专心的人,特别是写作业。每天放学回到家,吃完饭就开始写作业,但是我都会写到很迟。妈妈因此经常冲我发脾气,说:“你每天这么迟还在在写作业,人家小朋友早就写好,还有剩余时间学别的东西。你写作业这个东西弄弄,那个东西玩玩,一点也不专心。”虽然常常被妈妈责怪,可我还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

后来,发生了一件难忘的事,这件事改变了我。

“叮铃铃,叮铃铃……”,铃声里整个学校都安静了下来,五年级的语文期末考试开始了,大家都专心地埋头考试。我很轻松地写完前面的题目,准备写作文时,发现那作文题目我曾经写过。于是,我开始东张西望,周围同学们绞尽脑汁、奋笔疾书的样子,让我觉得好笑。想着我比他们早写过一次,我暗暗地得意。我想,反正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了,就一边构思作文,一边计划着放学时买什么好吃的犒劳自己。

时间在胡思乱想中很快过去,当我准备下笔时,”叮……“一阵铃声响起,同时监考老师对我们说:”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大家抓紧时间。“这下,我慌了,赶紧拍了拍脸,打起精神,马不停蹄地开始写作文。短短15分钟,真是一晃眼就过去了。当老师说出”收卷“时,我的作文写了一半都没到。趁老师还没收到我的身边,我尽着最后的努力,希冀再多写点儿。很快,我的作文就被收走了,当然没写完!

那一刻,我的内心有千万种声音,每一个声音都在质问自己:为什么不专心?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决定改掉自己的坏毛病。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要长大了。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五

在茂密的森林中,有一所动物学校,今年大公鸡校长又要招新生了。

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进入了学校,老虎妈妈带着她的宝贝儿子——蓝宝石,来到了美丽的动物学校。虎妈妈带着孩子来到了校长室,刚进门,虎妈妈就满面春风地向大公鸡校长问了好,并乐呵呵地说:“大公鸡校长,这是我的孩子,小老虎蓝宝石,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很活泼好动,哪点都好,就是有些顽皮,不知道您能不能收他做学生?”大公鸡校长看了看这位可爱的小老虎,脸上露出了花,清了清嗓子,兴奋的说:“当然可以!这只小老虎很可爱,也有着像蓝宝石一样的大眼睛,跟他的名字很般配呢,我很喜欢他,至于调皮这个毛病吗,我相信他会改的,您把他带去见大黑熊老师,他是我们这里最威猛雄壮的老师,我相信他会教育好您的孩子的。”老虎妈妈高兴极了,向校长到了再见,就去见大黑熊老师了。来到了大黑熊老师身边,老虎妈妈就回家去了——老师的旨。大黑熊老师蹲在办公室里,和蔼的和小老虎谈话:“可爱的小老虎,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蓝宝石,我很厉害的哟,啊唔!”说着小老虎亮出了他那还不太锋利的牙齿,“嗯,是挺聪明的,可你在学校里一定得听话,不能用你的牙齿乱咬人,要不然我会生气哦。”“知道了。”大黑熊老师招呼小老虎去上课,然后自己去找大公鸡校长聊聊小老虎蓝宝石。

开始上课了,这一节是美术课,猫头鹰老师先在黑板上做示范,然后让学生们学着画,这一做就是20分钟,蓝宝石不耐烦了,悄悄地跑到了小熊熊二的身旁,冷不防的在他屁股上咬了一口,熊二下意识下捂住了屁股,并纵身一跳:“哎呀,谁咬俺屁股呀?好疼啊!”猫头鹰老师发现这边有动静,急匆匆的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猫头鹰老师,他咬俺屁股。”猫头鹰老师看了看熊二的伤口,然后对小老虎厉声喝道:“你怎么能咬人呢,这不应该是学生该做的事,赶快给熊二道歉,我会原谅你的。”“对呀对呀,赶快给俺弟弟道歉。”熊二的哥哥熊大说道,“你们不觉得这挺好玩儿的嘛?那么搞笑的事情,何况搞得那么严肃?”小老虎蓝宝石撇着嘴说。无论猫头鹰老师怎么说,小老虎就是听不进去,猫头鹰老师对他没办法,唉声叹气的给学生讲课。这件事发生以后,蓝宝石越来越放肆了,他砸坏了玻璃窗,拔了新栽的小树苗,咬了小松鼠蹦蹦的尾巴,拿走了小猴子吉吉的帽子……老虎妈妈整日训斥蓝宝石,大公鸡校长多次叫他去校长室,可小老虎就不把这些当回事儿。

其他小动物知道蓝宝石是个坏孩子之后,都躲着他,他们一见到小老虎蓝宝石,就像见到魔鬼似的,哪怕是跑的最慢的小乌龟,也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跑到墙角后躲起来,小老虎蓝宝石孤独极了,整日在哭泣,想着为什么其他小动物不愿和自己玩儿。今晚,他郑重的想了想,才发现自己有那么多不足的地方:去搞恶作剧,牺牲的是别人,自己的确很开心,但我有没有想别人的感受呢?咬蹦蹦的尾巴,是挺舒服的,但我考虑过蹦蹦的感受吗?我成天欺负其他小动物,快乐的是自己,牺牲的是别人,现在连自己也不快乐了,我要当好孩子。小老虎蓝宝石的决心就像扎了根似的长在他心里!从此以后,蓝宝石再也不顽皮了,他郑重地向小动物们道了歉,其次向老师和妈妈道了歉,并把以前犯的错误给补了上来:他给学校栽小树苗,给小松鼠蹦蹦包扎尾巴,去看望熊大熊二……蓝宝石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对谁都有礼貌,成了人见人爱的好孩子,他现在回想过去的事,都想狠狠地抽自己一个大嘴巴。

只有别人快乐了,自己也才会快乐,成为人见人爱的好孩子,是令自己最快乐的事。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六

今天,我读完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它主要讲述的是住在卡特胡尔庄园的淘气包埃米尔怎样淘气的故事,故事好玩的让我呵呵直笑。

埃米尔他特别淘气,喜欢把帽子说成“猫子”,把“枪”说成“墙”。晚上带着帽子才能睡着。他把他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上,为的只是让她看到远处,这可把来访的客人吓了一跳!他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只是因为没地方放青蛙。还不小心把爸爸关进茅厕!有一次,爸爸刚被他放的老鼠夹子夹住了脚指,痛的哇哇大叫的时候,他突然想给爸爸喝猪血,可是失手将猪血倒在爸爸的头上了。因此爸爸生气的让他在木工房里反省,他只好雕100个木头老人儿,每淘气一次,他就会雕一个木头老人儿。虽然他有点淘气,但是他勇敢,抓住了经常作案的小偷,但是他有正义感,照顾可怜的孤寡老人,让他们吃上一回大餐,但是他善良,在大雪天独自一人背家里的长工去看病。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就是埃米尔,永远的淘气包,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寒假里的一天,妈妈拿出一个精致的礼物盒,神秘地问:“猜猜里面是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接过礼物盒,打开后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本《淘气包埃米尔》。于是,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在格林伦的笔下,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的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猪—小可怜儿。

时,烟花棒“刺啦”地一响,立刻冒出了火星,我吓得手一打颤,烟花棒差点儿掉到地上。我看着妹妹小燕子似的在广场上拿着烟花棒四处飞舞,我只能苦笑一下。虽然我知道,放烟花要谨慎,但也不用怕成这样。比起书中的埃米尔,他小小年纪就能帮助大人捉盗贼,那需要足够的胆量,我却连放烟花都不敢。我要向埃米尔学习,学习他的勇敢。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拥有勇气、正义感和善良,他永远都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本很幽默很搞笑的书,每当我不开心时,都会拿起这本书看。

读完了这本书,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我一起做的那些搞笑的事情。

有一次,我要捉弄妈妈,想了许多办法都不行,我继续想”有了,把客厅拖得湿湿的,来了让妈妈摔一跤,呵呵,好戏就要开始了。于是,我赶紧把地上倒满了水,呵呵,我自己差点都摔了一跤呢!我又想了想,妈妈一定会骂我的,有了,我把电脑打开,在里面查了一些鬼叫声,等妈妈一开门先摔倒,在听一些鬼叫声,妈妈一定吓得说不出话。妈妈开门,先换鞋,然后在走去厨房做饭,妈妈在走时,摔了一跤,我哈哈大笑,妈妈看见我笑了,又走来,准备有批评我,我赶紧把电脑里的声音打开,妈妈准备有说话,可是她听到了鬼叫声,吓得坐在了床上,我真的很高兴,恶作剧成功了。“哈哈哈哈哈……”

恶作剧真的很好玩,我喜欢恶作剧,但是,我更喜欢埃米尔。

或许你听说过中国著名淘气包马小跳,但是你不一定知道瑞典著名的淘气包埃米尔吧?埃米尔可比淘气包淘气上千倍,甚至是上万倍!他曾经把妹妹当国旗升起来;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骑着马闯进市长的生日会,点燃烟花吓坏了所有人……埃米尔一年到头闯祸的次数比一年的天数还多。

但无论埃米尔如何淘气,他的妈妈永远都认为埃米尔是善良的,没有恶意。他的母亲总是有自己的看法,从来都不去在乎别人所谓善意的“劝告”,也不去理会别人的嘲笑,有时会悄悄地把埃米尔所做的淘气“罪行”掩盖掉,偶尔也会和不喜欢埃米尔的爸爸起冲突!(埃米尔爸爸是死也不相信埃米尔能成为社区主席)“埃米尔,快快!快到木工房去,否则你又要挨打了!”在所有人看来,埃米尔的妈妈就是“护犊”情深!可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懂得“护犊”的母亲,埃米尔长大后才成了伦纳贝亚村最有出息的男人!

真希望天底下的父母都能像埃米尔妈妈那样宽容与智慧,能理解并相信自己的孩子!

你是一个像淘气包埃米尔一样的坏小子吗?你也像埃米尔一样干过举世闻名的调皮事迹吗?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是一位任性、脾气倔强的人。他长着一双水灵灵的蓝色的眼睛,红彤彤的圆脸蛋,卷着的棕色短发,一切都给人听话的印象。但你可别忘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一次新年来临之际,埃米尔因为好奇爬上了礼炮台,结果一不小心把它点燃了,最后飞到自家餐桌上,把妈妈吓得胆战心惊,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他也有聪明的时候。有一次他们全家去赶集,埃米尔很想买好吃的,可是兜里没钱,怎么办呢?埃米尔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站在路边,把帽子放在地上,然后单手倒立。行人立刻被他吸引过来,争先恐后地往帽子里投钱。就这样,埃米尔开开心心地玩了一整天。

他还把头伸进了汤罐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了旗杆上,把猪血扣到了爸爸的头上,把妹妹的脸涂成蓝色,把青蛙放到了咖啡篮子里,把爸爸锁进了茅厕里。他也做过许多好事,给敬老院的老人们念报纸,把生病的哥哥送到了医院,因此他的淘气也被人们所原谅。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七

一个名叫埃米尔的男孩子,是一个罕见的淘气包。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要把那个地方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可是他并不坏,只不过是生性好动,天真活泼。由于他勇敢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终于得到人们的谅解和赞扬。

埃米尔生活在瑞典的一个乡村农场里。他大概十一、二岁吧,是一个公认的淘气包。不过林格伦反复在故事里强调,这个淘气包长大后是要做社区委员会主席的。信不信由你。

这个淘气包到底有多淘气?我来说一个数字,反正大人总是只对数字感兴趣。埃米尔每次淘气“犯错误”时,爸爸总是要罚他到木工房里去反省一段时间,而每次呆在木工房时,埃米尔就会雕刻一个木头老头儿,老头儿通常是很愤怒的样子。在接近故事的末尾处,埃米尔搅和了一个盛大的乡间宴会。说起来也没什么,只是把爸爸随手锁在茅房里,将宾客们的套鞋混堆成小山,导致爸爸在别人吃饭的时候卡在茅房窗户上淋雨,而宾客们告别时需要借助微弱的灯光给自己的鞋子配对。因为这次事件,埃米尔在木工房里制作了第184个愤怒的木头小老头儿!一年之内便做出了369个木头小老头儿.

这个淘气包为什么这么淘气呢?读完整个故事我也没有搞清楚。埃米尔是那么善良、勇敢,充满活力。虽然几乎所有的淘气事件都与他有关,但他总是有自己的理由。比如他把头钻进汤罐子拔不出来,只是为了去舔干最后一点儿汤底;而他再次把头钻进汤罐子又拔不出来,只是为了给妹妹演示自己的脑袋是如何弄到罐子里去的。比如他把妹妹挂在旗杆上,当作旗帜升到高高的杆顶,只是因为妹妹强烈要求到上面去看看风景。又比如他把老鼠夹放在桌子底下,不幸夹住了爸爸的脚丫子,只是因为他觉得老鼠经常到桌子底下,在那里成功率会高一些;而他把连夜从河塘里捞来的活龙虾放在爸爸的睡床边,只是想让爸爸醒来后高兴高兴,谁料到爸爸居然醒来后一脚踩进了龙虾堆,那种痛苦让他宁愿被老鼠夹夹住。

你看看,这个埃米尔其实并不真的淘气,虽然所有的淘气事件都与他有关。

几乎所有的人说起埃米尔都摇头——“做这种事情,除了埃米尔还能有谁?”爸爸也拿他没办法,把他关进木工房,只是促成了一个小雕刻家的诞生。惟有妈妈,越看埃米尔越喜欢,她常常把双手放在心口,感叹道:“哦,可爱的小天使!”她总在想,这个小天使将来肯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伟大人物,就像社区委员会主席一样。是的,这个埃米尔长大后,真的做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当然是慢慢做上去的。

故事虽然略有些夸张,却是那么生动、幽默,我在读过、笑过后深深感到林格伦就像埃米尔的妈妈一样,对这个小淘气包表现了极大的宽容和热爱,她把孩子的一切看作天性,她看到的天性就是天使的性格.

埃米尔虽然淘气,但他做的很多事情有个性,有创造,他是一个很另类的男孩,使我很佩服他。孩子是否能成为“了不起的人物”,取决于家长是否能把他看作“了不起的孩子”。

光阴似箭,一个寒假就快过去了。我读完了三本本学期的必读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淘气包艾米尔》了。

文中的埃米尔样子很可爱,就像一位天使。瞧,那双蓝幽幽的大眼睛多漂亮,红彤彤的脸颊犹如两个大苹果,一个樱桃小嘴,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

不过你可千万不要被他所迷惑了,其实在他安静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坏蛋。

埃米尔很淘气,你看,旗杆上有样东西,哦,那可不是什么国旗,而是埃米尔的妹妹,原来埃米尔把自己的妹妹当成国旗升到旗杆上去了。他干的淘气事还不止这些:把一盆子猪血扣到了爸爸的头上,害得大家晚上不能吃猪血豆腐了;把一只青蛙放进了放咖啡的篮子里;用老鼠夹把爸爸的大脚趾夹住了……如果你想具体知道埃米尔一共干了多少件淘气事,那就去数数艾米尔的木头架子上一共有多少个木头老人吧!因为,埃米尔每做一件淘气事都会做一个木头老人。

读着《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埃米尔的一个个淘气事件中,不知不觉想起了我的童年。

那一天很晴朗,奶奶正在和面,我在一旁聚精会神地看着。当时我不懂事还以为奶奶在玩白色的橡皮泥呢!便吵着要奶奶给我玩。奶奶和蔼地说:“乖,到边上玩去,这不是橡皮泥,是吃的。”我不服气,心里想: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给我,我自己做。我想奶奶用的那白色的东西一定是洗衣粉,于是我去拿了一袋洗衣粉,哦,对,还要加水,可是,我加了水还是不能像奶奶的一样,我想:一定是洗衣粉太少了,于是加了一点又一点,不知不觉一袋洗衣粉被我用光了,奶奶和完了面粉来看我,问我:“你在干什么呢?”我说:“我在做橡皮泥呢!”奶奶好奇地凑过来一看,惊叫道:“你怎么把我的洗衣粉全用光了!”我生气地说:“你刚刚不是也这么玩的吗?”奶奶明白了,说:“你这个小傻瓜,我用的是面粉,就算给了你面粉,你也不会用呀!”

关起记忆的匣子,哎,原来自己也有像埃米尔一样淘气过呢?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每个人小时候都做过淘气事,淘气其实每个孩子的天性,那一件件淘气事都是值得我们回忆的美好过去。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不光让我认识了淘气包埃米尔,而且还让我学会了回味生活,享受快乐!

埃米尔是一个住在伦纳贝亚的小男孩,一双圆圆的蓝眼睛,一个红扑扑的圆脸蛋,和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000字。这些脸部特征似乎都带给人们一种听话的影响,遗憾的是,这个看似听话的小男孩却是大家公认的淘气包。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他长大以后,居然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埃米尔总是戴着他的“猫子”——一顶黑帽舌,蓝顶子的帽子,扛着他的“墙”——一只木头做的枪,一天到晚淘气个不停。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他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够看到整个城市,把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结果被爸爸关进了木工房;为了能喝到罐子底下的汤,把头伸进了汤罐里,结果拔也拔不出来;不小心把猪血扣在了爸爸头上,结果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老人儿;他还把一只小青蛙放进了送咖啡的篮子里,随后闯下了几乎说不出口的大祸。埃米尔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凶狠的济贫院女领班。他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他总是调皮个不停,但却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故事:作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梦想”。有一个女孩子,她在这篇作文中写到自己想做一名女飞行员。然而,老师给这篇作文的等级却是c。女孩非常不解,便去问作文老师,她得到的回答是,理想不现实,建议从事普通职业。虽然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但女孩并没有放弃,她把梦想藏在了自己心里。终于有一天,她成为了一名骄傲的女飞行员!那位曾经打击过她的作文老师非常感动,她对当初那个女孩说:“我讽刺过许多孩子的梦想,但只有,依然没有放弃,还是为自己心中的理想奋斗着,正因为这样,你才有今日的成功!”

相信自己,只要心中有梦,就有可能实现!

在假期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先来介绍一下它的作者。她的姓名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被称为瑞典的民族英雄。现在就让我们走进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主要说的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叫埃米尔。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和卷曲的浅色头发。他很淘气,但是他这么淘气都是出于他的好奇心和善心。比如说他把老鼠夹子放到他爸爸的床下,这是为了帮爸爸捉老鼠,结果夹到了他爸爸的脚趾头。还有一次他想看看阳光穿过放大镜能不能点燃物品。他就在一位女客人的羽毛帽子上做了这个阳光聚焦实验。埃米尔还把他妹妹小伊达的脸涂成蓝色,还把小伊达升到旗杆上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是他非常善良。有一次他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患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随时都可能死去。这时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德冒着严寒,冒着大雪去找了医生。最后阿尔弗雷德的病好了,埃米尔非常高兴。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埃米尔这个可爱、善良的小男孩。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勇敢。我感受到做人要善良,要做一个品格端正的男子汉。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瑞典著名的童话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翻开书本的第一页,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太太,她便是林格伦,一位94岁高龄的老人。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苍劲的白发、深邃的双眼。没有想到,这么一本可爱的书居然突然出自她之手。一个原汁原味的淘气包被她塑造出来了。

埃米尔,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可他的确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他是一个有特点的孩子。顽皮就不用说了。除此之外,他勇敢、正义、善良。

要说他顽皮,那例子就数不胜数了。他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说他勇敢、正义、善良也不是没道理。他帮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女领班。对了!他还细心呵护了一只母猪遗留下来的孩子。你听了,一定会觉得他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吧!

也许,你也看出来了,其实埃米尔的淘气都来源于他的善良。所以尽管爱他一年之内削了369个木头人,做了369会淘气包,也没有人会讨厌他。这才是他的为人之道。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篇十八

现在你有偶像吗?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对经济感兴趣的一定崇拜比尔·盖茨,五百一十亿的净资产!连续十一年蝉联财富榜首!那些人,哪天不谈他,哪天心里就不舒服。对音乐感兴趣的人呢,他们当然会如饥似渴地关注着自己最喜爱的歌手。

毕竟世界上还没有神,偶像也是人。

就算比尔·盖茨了不起,他有非凡的经济头脑和超群的电脑技术,但你应该知道,他给采访过他的记者们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有点死板,你和他聊技术问题,他可以说上一上午,可聊其它的,谈话很难超过10分钟。”盖茨似乎除了赚钱和编程,其它事做得都不太好。不可能有人只有优点,所以看任何人都要有必要的冷静。

冷静点,在你只拿了别人所有的优点去衡量他的价值时,你当然会发现他是你的偶像,他是多么的伟大。

在当你在敬仰某人的思维灵活时,是否注意到他动作十分迟缓;当你在崇拜某人的文采时,是否发现他害怕在许多人面前说话。在任一方面的成功背后,也许都隐藏着一个又一个缺点,失败和放弃。没人十全十美,所以要学会冷静分析。

大家都有偶像,有目标,这是一件十分好的事情,但你在对待偶像是必须冷静,千万别没学来偶像的优点,却学了一身的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