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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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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优秀12篇)
2023-11-09 18:02:36    小编:WH

全面回顾完美的总结需要结构清晰,贯穿始终。欢迎大家参考以下总结范文,为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借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一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二

因为马小跳他虽然有一点顽皮,有一点淘气,但是他知错就改,有一次,我在读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马小跳过生日这个,这是马小跳过生日可是他要送给夏林果生日礼物,于是,我就在想他过生日为什么要送给别人生日礼物呢?我很疑惑,然后,我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是因为马小跳上次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马小跳就是因为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所以在马小跳过生日的时候,马小跳为了给夏林果一个歉意,所以就送给夏林果的生日礼物这就是马小跳知错就改的一个画面。

我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要学会马小跳的知错就改的好品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三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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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四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五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我们要珍惜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六

我读过许多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鲁滨逊一生的航海历程。鲁滨逊前三次航海都因为种种原因而失败,他第四次航海依然如故,他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孤身一人,全船的人,除了他外无人生还。在这个荒岛上,鲁滨逊凭借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去。他还救了一个野人,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实的仆人。再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救了一位船长,船长表示感激就把他么带离了荒岛。

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鲁滨逊顽强、坚持、勇敢。鲁滨逊流落到了荒岛整整将近27年,他顽强的从这个地狱中逃了出去。他在荒岛上自己动手做椅子、桌子、独木舟等,还自己种粮食、烤肉,他把这个地狱改成了天堂!“我既无肉体的欲望、视觉的贪欲、也无人生的虚荣。我一无所求,因为,我所有的一切,已尽够我享受了。”每次读到这里,我总是下意识的想了一下,人总是追求财富,想让自己高人一等,淋漓尽致的把自己的贪婪展现了出来。而鲁滨逊经历了荒岛生活,他知道金钱不是万能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逃离荒岛后拥有了大批家产,他先把一部分钱拿来报答他的恩人寡妇管家和热心的老船长。以后还会不定期的给他们寄钱。

最让我喜欢鲁滨逊的是他的正义感,《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出现了野人,野人们互相攻打,抓俘虏,还开食人宴吃抓来的俘虏,鲁滨逊见了义愤填膺,怒发冲冠,想办法来替上帝教训这些野人,连做梦都是怎么把野人一网打尽。鲁滨逊充满了正义感,连星期五想吃人肉他都要批评教育星期五。

这是一本有趣的历险书,同时也是一本充满正能量的真理书,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顽强拼搏,乐于助人,知恩图报,我要向他学习!他是我的榜样!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七

俗话说得好:“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对我来说,如同饥饿的人吃上面包,绝望的人重获信心。今天我便来说说,我最爱的《镜花缘》。

《镜花缘》是自《西游记》外的另一本神话经典小说。堪称是:幻想、历史、讽刺、游记融为一体的举世名著!主要写了:百花仙子入凡,唐敖游历各国,在小莲莱得道成仙。唐小山(也就是百花仙子,后来叫唐闺臣)寻父,得知天机。听父亲之命,改名闺臣。与其它99名才女考试。后去破关,把大周朝改回唐朝。

武则天的四个儿子设下了四关。分别是:酉水关;无火关;色刀关;才贝关。也叫:酒关;怒关;色关;财关。要过关可真不容易,要先焚香叩拜对本关戒之人,还要写个灵符:酒关写戒;怒关写忍;色关写狠;财关写拒。接着把灵符火焚咽肚,才能不受邪阵的困扰。每一次破关都会损失大半军士和一些大将,可因唐闺臣有仙缘,所以每次过关都会有仙人相助。

直到最后,所有参战的人都被封了个一官半职,赏了点东西。去世的,便追封。所有的花仙回天庭时,百花仙子(也叫唐小山或唐闺臣)把自己在小蓬莱泣红亭抄下来的碑记给了白猿让他去找文人墨客写下这个故事,让世人也知道这个故事。

外加一个李汝珍创作小说是编的小故事:白猿接过了百花仙子手中的碑记,走上寻找文人墨客的道路上。时间流转,在五代晋朝有个叫刘朐的人文笔很好,白猿把碑记给他并讲明了来意。他却说:“我好不容易才在这兵荒马乱之时创作了本《旧唐书》哪有心思写这东西?”到了宋朝时,有个叫欧阳修和个叫宋祁是那时的才子白猿把碑记递与他们,可是却又得到了一致反对:“我们被《新唐书》闹了17年了,已经没有精力去弄那种东西。”一直这样,到了圣朝太平之世,白猿见到了李汝珍略有文才便把碑记给他,因前访的不耐烦了就自己走了。

李汝珍认为自己有钱,有才学,有时间,便写下了这本《镜花缘》。这本书虽然有100回,可,其实这件事只写了一半。但100回30年的心血,愿后续能现世。

好啦,听了我的介绍和这本书有趣的小故事,你是否对这本书有了点兴趣?若有你可一定要看看这一本千古名著——《镜花缘》!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八

这本书写的是唐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在五行山下收了孙悟空为徒,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为徒,在流沙河收了沙和尚为徒,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上不畏艰难,团结互助,勇往之前,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描述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但有时又过于迂腐,大师兄孙悟空就是一个十分勇敢,坚强,也十分机智的一个人。他的本领可大着呢!他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睛睛的眼睛,他的武器是当年镇海神针,能变大变小变粗,孙悟空把它放在自己耳朵里面,妖怪来的时候,孙悟空就把它从耳朵里拿了出来把他变成一个棒子,这把武器就叫做如意金箍棒。猪八戒的武器是九齿钉耙,他原来是天宫中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因此被丢出天宫降生在猪窝。沙和尚原来是天宫中的神仙因犯下了错,就把他扔下了凡间,他被扔进流沙河,从此做了流沙河最后被观音菩萨点化让他保唐僧西天取经。他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取得了真经,成了菩萨。最后唐僧飞向大唐的皇宫,把真经交给了皇上。

这本书让我十分的难忘,我也要向孙悟空学习。不怕苦勇敢的面对生活中所碰到的难题,像唐僧那样善良。让我也取得人生的真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九

《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著,主人公匹诺曹从一个坏孩子到一个好孩子的整个演变过程。

小木偶匹诺曹多次听信狐狸和猫的谎话,要不是小仙女及时的搭救说不定匹诺曹早已转成坏孩子了呢,小木偶在玩具国被小灯芯骗到了玩具国转成了驴子,匹诺曹被一个杂戏团的老板买走了,杂戏团老板让匹诺曹跳圈,用头撞破纸桶,用后腿直立,还有跳舞,学不好要挨打。

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在善良的小仙女宽容的帮忙下匹诺曹痛改前非,最后转成一个懂事、诚实、勇敢、聪明伶俐的真正的男孩子。

人要有自己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童话告诉我们大家必须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坏人的谎言得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十

我家里有很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灰姑娘从小受尽了苦,长大后终于得到了幸福,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我的好朋友王一涵送我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班的博客。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好玩的故事,也有很多留言。这里有很多小朋友的留言,也有很多小朋友的博客。有三十多个小朋友写的博客,我喜欢其中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叫复习真要累死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做《穿皮鞋的胖熊》,这本书里的故事很精彩,很好看。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故事:《没有耳朵的的兔子》、《大野猫和小黄鸟》,还有《绿胡子爷爷和点点》。我喜欢绿胡子爷爷,因为他非常地善良,从来不伤害动物们。我也喜欢小黄鸟,因为它很可爱,喜欢动物们和绿胡子爷爷唱歌,歌声很美妙。

这本书教我们做人要善良,要助人为乐。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喜欢上它。

看了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要做一个善良和有爱心的人,使生活过得快乐而有意义,这样世界会更美好。

它讲叙的是:卡门和卡梅利多的好朋友贝里奥被大树人抓走了。于是它们两个开动脑筋找出大树人的弱点:大树人喜欢金子并且害怕阳光。卡门和卡梅利多两个一起去寻找金鸡蛋,并把大树人引到阳光下,大树人一见到了阳光马上变成了石头。于是它们两人终于救出了好朋友贝里奥。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他就是摩托手蓝狼,他一共有三十个故事,就是摩托手蓝狼,他的作者是:张秋生,我最喜欢这里面的摩托车蓝狼,写完摩托手狼的故事,我就很高兴我喜欢上自己笔下的蓝狼。他是有点男子汉气质,的狼。尽管他咪也会犯点错误,但他会随时改正,他和她心爱的摩托车一走,为大伙干了不少好事。要是你也有这样一辆神奇的`摩托车,你愿意成为一个怎样的摩托车手?我愿意成为一个像蓝狼这样。

读了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书名叫《机器人的世界》。这本书讲的全是机器人,机器人可以做各种各样的事,甚至可以给人做手术,只要人类不能做的事都可以让机器人做,比如说一些危险的工作,像拆除炸弹等。

机器人还可以模仿人类弹钢琴,踢足球,还可以当工人帮人类干活。

我在想如果机器人不听人类指挥的话,怎么办?他会不会攻击人类?还是不听指挥的乱跑,会不会给人类带来危险?现在还没有发生机器人失控的事件,说明机器人还是服从命令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十一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的书是上一届班主任推荐给我的,那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这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回,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骨瘦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俩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等;她还与一位名叫黛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富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这部加拿大儿童文学名着自1908年问世以来,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在全球销售达几千万册,风靡欧美。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如果我独自驾船周游世界,我会带上《绿山墙的安妮》。我要把这本书完完全全的背诵下来。再讲给灾区的孩子们,我会让他们明白,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是多么的好看;让他们明白书,是多么的有意思,多么的吸引人;让他们明白,书,是智慧的源泉!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读到高兴的地方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读到伤心的地方,她的心酸酸的,连眼泪也掉了下来。正是沿着“兴趣”的途径,冰心奶奶才攀登上了文学艺术的顶峰。你看,这不正说明“书山有路‘趣’为径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书。有《快乐作文》、《读者》、《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意林》。

这里的每篇文章几乎都含蕴着深刻的道理,就比如说那一篇名叫《永远不涨价》的文章吧。主要写了:“我”有一天要过河去一个小镇旅行,摆渡的管大爷说过河只要五分钱。“我”不知道为什么过河只收那么少钱,后来从管大爷口中得知:管大爷的父亲在一次洪灾中用船救过很多人。从此,村民就把管父子当作了自己人。管父亲临终前叮嘱他,摆渡五分钱一趟,这价永远不能提。就因这,村民们对管大爷买东西从来都很便宜,物价也永远都不提!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不灭的灯照亮路途,感恩的心照亮人生。

等你读完一篇文章,下面还会有一则幽默的笑话在等着你看,保证逗的你哈哈大笑。比如一个:“我”跟朋友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惊叹道:“没想到快过年了,健身房还这么多人。”一个正在锻炼的人怒道:“我就不信今年春运我还挤不上火车!”怎么样?好笑吧。

《意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杂志,培养了我们千千万万的读者。著名作家刘心武吟得好:“页页花木盛,期期小森林。闲来常作伴,意蕴可涤心。”我喜欢意林!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有许多的书,如果让它们都平躺在地上,那就可以填满整整一个客厅的地板。这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自然、环境》,它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人类与环境、宇宙繁星、地球纵横、地理风貌、动物世界、植物王国、微生物奇观、人体构造、人体保健、自然之谜等等大自然的事物。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去保护、爱护环境;认识矿产、石油等能量资源;千变万化的气象知识;大地的各种灾害;世界各地的地理风光;世界的珍稀动物和奇异的植物;神秘的宇宙……它让我丰富了各种知识,也让我懂得了怎么爱护、爱惜自己和大家的健康和生命。它激发我好好学习,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知识,长大去解开神奇的自然之谜。

我对它宝贝得要命,一有时间我就看看。我不允许任何人碰坏它,谁要是弄模糊一个逗号,我就跟谁没完。我也从来不借别人,连我最好的好朋友也没有借她。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弟弟突然大叫一声“啊”,吓得我不小心把书撕开了一点小口,我大发雷霆,追得弟弟到处跑,不可原谅。我追到弟弟后,拿来透明胶带,小心翼翼地把它贴好。

这本书它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快快乐乐,非常充实。

真正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大家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四大名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复活》等经典着作!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如《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和《窗边的小豆豆。这两本书,不仅给我解开了生活中的烦恼,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是知名作家、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因为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优秀孩子的故事,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笑声,还给我带来了很多感动和启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不断地阅读更多的书籍,获取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篇十二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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