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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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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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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年底,总结都成了我们必做的一件事。在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成果和问题,找到经验和教训。接下来是几篇关于总结的经典范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借鉴。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抓重点、突难点、创特色、求发展、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支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县司法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为己任,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和业务技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很抓落实。

首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中。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让党和人民放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材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既提高了干警自己的思想境界,也从身陷囹圄的囚犯身上得到启示。真正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三是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局干警、家属、子女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全局干警先后6次30人(次)深入扶贫点走访、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为群众发家致富出谋划策,出力出物,共为灾区人民和扶贫点捐资捐物共计伍仟叁佰元,使全体干警在帮助别人的同时陶冶自己的精神情操。县局党支部获20xx年度机关党委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1名干警被县妇联和县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家庭”。

其次,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活动。为使学习《读本》活动的开展切实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做到《读本》全体干警人手一册,并积极组织全局22名干警参加司法行政系统的统一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为100。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入经常性教职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找准工作差距,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力。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行、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制定出台《××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并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推行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公开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事项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投诉监督制度》和《××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顺利通过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过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执法检查,落实规章制度,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三是结合“深入基层办实事、化解纠纷促稳定”爱民、为民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服务、促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走访,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三,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

一是注重加强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局22名干警先后参加中央、省、市、县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126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到先进发达地区观摩学习12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装备建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新装备配发10台电脑、6台复印机,1辆业务用车;落实尚未建盖的国庆、曲水、整董、宝藏、勐烈镇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和局机关综合办公楼搬迁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宣传报导本职工作。20xx年共编发工作简报25篇,《法制宣传进教堂》、《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等8篇先后被市局和县委宣传部采用;共编写报送《××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等调研报告5篇。为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立足本职,发挥职能。

——县司法局始终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不断提高和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

二是始终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做到授课有教师、教育有提纲、学习有教材、课时有安排“四落实”。健全配齐了25所法制副校长和44位法制辅导员。保证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入课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围绕农民在权力义务,生产生活,诉讼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林权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凸显出的矛盾利益诉求。针对我县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居多,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人民居住分散等实际现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演出,以案释法,流动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作为农村普法的主要内容。以“兴边富民,送温暖”为契机,先后深入到曲水乡7个村民委员会44个自然村2027户农户和嘉禾乡、勐烈镇、整董镇、宝藏乡、国庆乡的7个村3751户矛盾纠纷较为敏感的热点、难点户中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6000册,和帮助宣传单16000份。

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化解纠纷,依法处理事务,依法维护权利。以宗教活动场所为阵地,先后深入五乡二镇40个教堂、点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牧师、长老、传道员、指示进行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知识和反邪教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为进一步净化宗教场所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重点就《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到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巩固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法制中心户创建工作。依托文明村组建设和创建法制中心户活动,全面完善村民自治和村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管理制度,调动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热情。

200××年,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村5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5个,县级43个,创建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210户。通过民主法治村和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村风、民风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7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送法下乡”14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法律宣传栏60期,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播放录像3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3万余人(次),播放法制电影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万余人(次),开展法制演出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5万余人(次),上法制课9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开展图片展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举办法律骨干培训24期,受教育人数达20xx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0.2万人(次),出动宣传车80次/台,发放法律书籍1.6万余本(册)。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县内、县际行政接边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联调组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用以会代训的方式,为68个调解组织的225位调解员进行培训。一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328件,成功315件,成功率96。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5件,成功33件;邻里纠纷41件,成功40件;赔偿纠纷18件,成功16件;土地承包纠纷17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64件,成功63件;生产经营纠纷68件,成功63件;其他纠纷102件,成功101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联防联调组织坚持以矛盾纠纷排查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调处重大疑难纠纷7件,成功6件。对多发性、季节性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对重点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企业改制建设等领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26件包案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15人先后深入曲水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工作组,为化解农民与云胶公司矛盾纷争,严防矛盾激化,缓解当事人对抗性做出了积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日益彰显。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民生息息相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一年来,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7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64件,解答法律咨询13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不断拓展公证法律服务,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年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6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50件;即房屋买卖公证109件、继承权公证4件、委托书公证6件、现场监督公证7件、声明书公证4件、遗嘱公证1件、文本相符公证10件、其他民事协议公证6件;经济类公证15件,即招投标公证2件。法律服务所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18家,代理诉讼事务95件,调解纠纷83件,解答法律咨询16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50件。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援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为弱势群体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件,其中,民事案件119件、刑事案件46件、接待法律咨询187人(次)。推动了《法律援助条例》深入贯彻,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名度。“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0件、解决纠纷13件、接受法律服务电话120人(次)。真正体现了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为民排忧解难的“开心锁”,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扎实抓好刑释解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组织领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要求。20xx年1月积极组织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元江监狱为87位××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并与监狱劳教单位签订帮教协议。由于措施到位,连续九年无××籍服刑人员脱逃。全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向前延伸的良好势头,帮教工作社会化初步显现,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1人,其中,刑满释放28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人。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月正式启动。并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全县五乡两(镇)均制了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和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形成了县、乡(镇)两级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目前,全县共有矫正对象78人,其中缓刑7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1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有社区矫正队伍志愿者70人。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的依托。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正加紧落实,嘉禾司法所和康平司法所已顺利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勐烈司法所、国庆司法所、整董司法所、宝藏司法所、曲水司法所建设项目已落实正准备启动建盖。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瓶颈口问题。

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事多人少的情况下,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3件,配合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5件,成功30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0次,宣讲法律42场(次),受教育952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条,采纳4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8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力量,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干警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经费短缺,设备落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以在群众中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区域受到限制,难以收到应有的宣传效果。三是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偏低,亟需加强培训。人民调解员补贴尚未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一人一所已满足不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两办室字20xx40号文件精神,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尚未得到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三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

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3、深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三满意”活动,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窗口接待能力。一是规范接待窗口,实行了窗口服务的“三个一”、“四上墙”和“两台帐”制度。二是规范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重大事项报告、疑难案件讨论、紧急事项处置等制度。三是开展“三级联创”,全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都达到了落地沿街、制度上墙、便民规范。7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实现“12348”与“12345”市长热线的联动,促进了法援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我市2个案例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个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市“12348”法律咨询中心还被市“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了第一批“市效能建设示范岗”。

4、加大法援宣传,扩大法援影响。通过法律援助专报、现场宣传和典型案例跟踪报道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实现了电视中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的“三有”要求。9月份全面启动了市“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法援工作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在省新闻奖评比中,日报专刊部报送的法援工作作品,荣获新闻奖一等奖。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3、稳步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认真总结推广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形成了“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的工作模式,省矫正办在召开现场会推广。扩大、、三县(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局和公、检、法机关协同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3、加强了综合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并圆满完成市局办公大楼整修项目,进一步营造了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组织开发了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开辟了网上学习园地功能,进一步拓展了机关干部的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会上,我局作为唯一一家示范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市局被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进一步加强财务、车辆等各项内部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四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五

(一)全面完成乡镇司法所收编直管。自x—开始,经过调查摸底、人员核定、编制核定、编制转移等多个程序,已于xx—将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收入县局直管。

(二)全面完成三大硬件建设。争取资金xxx余万元对县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改造。全面建成了一个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能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高标准建成了一个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功能于一体社区矫正中心。机关业务用房,已基本完成装修工作,可望—内整体搬迁。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采取以考促学、以教促学、以宣促学、以帮促学、以送促学的形式,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厂矿”,取得了明效的效果。并通过“创平安,颂和谐”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了群众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精心指导乡镇司法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从群众最关注,最揪心的方面入手,集中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突出调解了涉及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全县各级调解组织一—来共排查纠纷隐患xxxx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xxxx起,基本做到了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

(五)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审前调查、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矫正解除”六项流程的具体规定,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很好地落实了社区矫正制度,共接收矫正对象xxx人,解矫xxx人,目前在册人数xxx人。没有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六)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工作。制订完善的收治工作制度,对收治对象的接收、解除收治和常监管实现规范化管理。狠抓队伍的学习、教育和训练,提高了管教队伍处置各类事件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由弱到强,逐步走向专业化。通过将收治对象从起床、整理内务、洗漱、吃饭、教育、治疗、睡觉等活动加以严格约束和要求,收治对象自由散漫习气明显好转。今—收治xx人次,目前在管xx人。未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收治效果、社会影响良好。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七)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了对律师事务所的受案、收费、诚信执业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的督促检查,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渐规范,法律服务行业风气显优质。认真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全力打造“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降低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缓解了广大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办理法援案件近xxx件,法律保障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八)积极做好综治民调工作。组织全局干部下到精准扶贫点,深入开展“一进二访”活动。一方面访贫问计、访困问需,另一方面宣传政策法律,开展咨询活动,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宣传,印发xx县司法局服务指南x万份,下发到农户手中,寻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马上解决的现场进行处理,不能马上解决的认真收集和整理,并上报县委政法委,约时予以解决。活动的开展很好地提高了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确保综治民调工作取得了高分。

(一)乡镇司法所收编还有欠缺。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收上来后,还不能保证司法所常办公的经费,需要依靠乡镇发放,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意见颇大。

(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不能落实到位。因为不能收当事人的人民调解经费,很多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处矛盾纠纷时,还有自己贴钱办事的现象,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又不能落实到位,很大一方面打消了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办事的激情。

(三)精准扶贫还有欠缺。我们满足于完成县下达的既定目标任务,只从小处给小数贫困户给予了扶持,不能整合大额的资金,对全体贫困户进行扶持。

(一)全面推进乡镇司法所收编人财统一管理。克服困难,力争—初将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人头经费纳入县局管理,给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个安心的办公平台。

(二)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承接省厅政策,在全县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大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积极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法制宣传是我们的主业,计划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力促依法治县工作再上水平,积极为县委、政府谏言献策。

(四)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继续坚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继续坚持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五)更大力度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依托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严格人员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提升人员素质,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成一个亮点工程。

(六)更好地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投入更大的精力,整合更多的资源,将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民生工程大力推进,不再满足于完成县下达的任务。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六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17年和2017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七

2014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为重心,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约占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70%左右,尤其近三年,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内司委3-4月采取听取市、县区法院汇报、分别召开法官、案件当事人座谈会、查阅案件卷宗等形式,认真研究我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法院提高民商事审判水平,推进司法公开,拓展便民渠道,规范审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建议。9-10月,内司委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贯彻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工作,提出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机关与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公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程度等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6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访了3个县区的15个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与居(村)民代表开展座谈,并听取了市综治办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常委会审议,对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综治责任制,提高社会管控能力,提升治安防控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视程度。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部分国有大企业、县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场所,共计22家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分别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代表开展座谈,查看了卷宗,进行了暗访,针对现存大量占压油田管线隐患、安全第一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深入排查各类油气管网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等意见,有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2月,内司委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调研,针对“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人治”观念仍然较重;县区承接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法制机构趋于弱化,配备与职责不相适应;执法行为亟待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常委会经过审议,提出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和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等建议意见,为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一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内司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法院执行工作和监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相关调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阅。二是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专委会审议形式,对2013年常委会做出的五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全部进行了督办。其中法院基层建设方面,已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制度11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公开平台正在积极建设中;检察机关基层建设方面,2013年末增加了40名政法专项编,2014年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形式,充实了54人,有效缓解了检察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增至38.8万人,公安机关为33.8万人办理了居住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数量较2011年下降了30.7%。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年初以来共取缔交通违法行为729678例,建设信号灯岗11座,安装安全岛41个,施划街路时段性停车泊位2000个,驾驶人考试场11月正式投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新建、改建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在内的社区服务综合体45个,目前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98个,其中14个能够提供就餐服务。我们还对完善我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39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三是积极推进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上级人大转办、领导交办和群众申诉案件18件,重点监督1件,目前正在走再审程序。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全年接待省人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执法检查、调研4次,主动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委员的联系,组织委员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代表建议15条。

3月-10月,按照市人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内司委全体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全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支部安排的集体学习,个人也抽出时间开展自学;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座谈会、信函征询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处级党员领导深入查摆个人问题;民主评议阶段,处级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深入查摆自身“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冷静接受他人批评意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内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都感到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和触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内务司法工作方面注重同联系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发挥专委会委员的集体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强化与兄弟委办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常委会交付的任务。与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调研的深度广度、方法措施创新、提出建议的科学准确性以及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督办方面还有不足等等,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九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验收之年。我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依法治县领导组的指导下,通过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广大普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年初,重新调整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了有13名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为主的普法讲师团,各单位相应建立了治保、民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组和社区矫正工作站,同时1月份,各村健全了职责制度,切实把学法用法列入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在广泛听取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而且在三月份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在宣传发动,真正做到依法治乡。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是普法教育的重中之重。乡党委中心组有学法计划和学法制度,具有较详细的学法记录。乡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培训有计划、训后有考核,学习了《行政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

2、注重全民的法制教育。

举办了为期五天的法制教育培训班,使大家懂得如何合法经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校的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组合,做到一学期法制副校长不少于两次到学校上课、作讲座,主要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交通法》及禁毒方面的内容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有关规定,今年我乡在校的刑事犯罪案件为零。1月份建立了三所青少年法律学校,做到阵地、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

利用广播,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乡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了全民整体的法制意识,还用街道放电影宣传法律知识。

3、落实普法阵地,开展活动形色多样。

乡上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每一个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利用黑板报及时报道遵纪守法的典型,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各村(居)、学校都有布置法制教育内容的专栏,各学校征订了法制教育挂图,县司法局要求征订的普法教材和资料乡上不打折扣,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乡司法所的牵头下,开展了4次法律咨询活动,咨询达八百人次。

1、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年初乡政府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行政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未有越权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等不良行为,做到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真正在开展的工作中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2、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年初乡党委、政府下发了文件,要求各级各单位全力以赴确保创建通过,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从而做了大量的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未有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矫正对象脱管的现象的发生,未有邪教人员练功的情况汇报,未出现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活动。

3、规范民调工作,注重调解效果。

乡调处中心人员有,“硬件”过硬,“软件”规范。首先抓建设,到目前为止,成立了8个调委会,共有调解员46人。其次抓调解质量,全乡共调处矛盾纠纷120起,调解成功率为98。县里领导通过多次来镇上调研,得到了肯定。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

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的要求,突出重点,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敢于担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为法治宜章、平安宜章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13个操作性强的文件。成立了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调联动”工作的统一调度和联动指挥。各级调处中心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社情动态,形成了协调顺畅、调度有力、运转高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制度,成立了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团,负责担任全县347个行政村和18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纠纷积案的特殊作用;印发《xx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个案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对成功调处督办积案和其他重大、疑难、复杂跨边界矛盾纠纷积案的调解员实行“以奖代补”。今年已兑现“以奖代补”41万元。今年我县整合调解资源,组建了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的10个个调解中心和1个小分队。所有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面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指派、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按照“三高”(政治素质高、法律水平高、群众威信高)“三强”(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标准配备,共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1807人;完成了全县乡、村两级3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提质靓化,构建了乡镇、村(社区)、调解小组、调解员“五级网络”;我县进一步挖掘“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文化,收集、整理了32个他字歌、人民调解三字经、劝和箴言等调解文化,并将人民调解文化融入到了调解的具体实践之中,调解文化已成为我县一张名片;我县还在矛盾纠纷突出的瑶岗仙矿区、金子坪矿区、梅麻浆矿区、南京洞经贸开发区及民间金融行业、医疗行业、尘肺病等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信访大厅、政务中心、工会、妇联、团委、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设立调解工作室;在全省率先设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群众半小时就能在家门口享受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各站还配合村级调委会调解本村矛盾纠纷,协同司法所、派出所和辖区法庭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半月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15年,我县组织各级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据统计,共受理矛盾纠纷7799余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1%,履行协议金额1。5亿余元,确保了案结事了,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

积极组织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法律四到家”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还结合全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专项调解活动,通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法治建设、“平安家庭”创建氛围。制作印发以《人民调解在你身边》为主题的宣传画报20000余张,《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10000余份。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组”活动,4月13日由县局牵头到栗源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暨法律进村组动员会。4月22至30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到全县22个乡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5月12日,召开了县委法治宜章建设领导小组部分单位成员会议,讨论了《2015年度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4日、27日由县委法治办牵头组织20个单位分别在一六镇、里田乡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摆摊设点进行法制宣传。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9月25日至9月26日,组织全县法制副校长集中进行了为期2天的年度工作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业务素质和责任感、光荣感。9月22日至27日,针对全县青少年特别是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组织律师分别给笆篱、莽山、麻田等中学上了一堂生动活泼、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全县各法制副校长共上法制课70余堂,有近3万师生受到教育。今年,我局在原有基础上又投入29。4万元在县城人员集中场所设立长年公益普法宣传平台,租用中夏公园、尚书广场、宜人广场、四方井四个大型led显示屏,百通车站前、宜兴路三角花园的两个立柱高炮广告牌,天桥三面翻转的广告牌进行普法宣传、并定期更换法治宣传内容,还在“同城宜章”微信平台每日刊登普法公益广告图片,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针对偏远农村普法薄弱,积极开展流动“法治宜章建设宣传长廊”活动,使普法宣传不留死角,制作了30块图文并茂展板在各村进行流动展出宣传15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多人,收效显著。

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能力,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服务法治建设和助推宜章起飞的作用。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76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突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站点)、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局领导及律师坐班接访、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等便民利民举措的建设和规范,做到了援助数量和援助质量齐头并进,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8件,当事人满意率和案件胜诉率均在90%以上。发挥好公证工作的服务、证明、沟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依法保障重要经济活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加强监管和提升公证质量,有效推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公证工作层次进一步提升。今年来全县共办理公证580件。

今年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于3月10日对全县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专干进行了社区矫正专题培训,提升了社区矫正管理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发放监控定位手机332台,构筑了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电子围墙”防止“人机分离”。4月份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四方井社区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玉溪镇社区矫正人员邝某进行走访,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严肃了矫正纪律,规范了矫正人员的行为,也彰显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5月18日至21日,联合县检察院对各乡镇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5月19日,赤石乡接受市检察院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工作专项的检查。各乡镇均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采取“一盯一”、“六帮一”的帮教机制,加强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就业安置和服务的动态管理。目前全县有公益劳动基地22个,就业基地1个。2012年10月以来我县累计接收矫正人员695人,解除矫正345人,在矫350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854人,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无漏管,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100%,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县局开展全系统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尊法治。做“三严三实”的自觉践行者,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风建设、司法行政干部的作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这三个重点,从大处着力,从小事抓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正风肃纪,革除“四风”,推动全系统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一是结合“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司法行政干警下基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切实深入群众、为民办事。3月20日至4月20日,县局由24名干警组成6个工作组,走村入户摸底排查,了解当前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工作,并发放平安家庭情况摸底表,收集走访对象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有无矛盾纠纷并负责调解,并对走访对象进行平安创建答卷培训到位。二是开展“三进三解三促”帮扶活动,我局在4——10月份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律师在笆篱乡五斗冲村开展了“三进三解三促”和“一进二访”帮扶活动。按照进千家门、解百姓忧的要求,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开展“弘扬司法行政精神,传播正能量”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与优势,大力宣传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通过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弘扬司法行政精神,传播正能量,激发司法行政队伍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激情。全年共编司法简报18期,编写信息115条,在省、市、县媒体、内刊采用发表92篇,其中省、市级53篇,有力提升了司法行政新形象。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8年全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名,截止目前,共解矫5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每月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八小时,每月20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及开展八小时学法。截止今年,我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人。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乡社区矫正由坦洪乡司法所姜峰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曹领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员。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坦洪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明确各村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6个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村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4、坦洪乡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义务劳动制度。为加强全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坦洪乡司法所组织我乡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义务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7、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坦洪乡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8、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018年四季度坦洪乡共排查矛盾纠纷59件(邻里纠纷55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工伤纠纷2件,其他纠纷1件),调处成功59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其中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11件,村调委会调解案件48件。成功防止和避免集体上访,制止和避免了群体性械斗。

1、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2、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3、针对疑难案件,我们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公安、综治、司法、交通、卫生等调解资源和力量,专门在坦洪乡政府内设立调解室,并积极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织密了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统一受理、梳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

4、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5、组织开展各村调解员培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提高各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6、坦洪乡司法所成立了以乡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坦洪乡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所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普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管理工作。坦洪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于普法工作整体推进,着力于普法工作平衡发展。

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乡自身实际,坦洪乡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坦洪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指导,活动有主题,年终有检查,工作善始善终。

为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坦洪乡开设了乡村规范化法制宣传栏,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为全乡老百姓征订干部读本、群众读本、企业读本、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普法书籍2000余册。

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坦洪乡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其中乡、村级法制宣传员队伍30人,普法讲师团18人,村法制文艺宣传队20个,宣传队员50余名。

(二)突出重点对象,促进普法宣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学法情况登记、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决策咨询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学法。为进一步督促工作人员学法,坦洪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每个周一学习日举办1次集中学法活动,每位学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学习过程中要有专门记录本。三是加大青少年学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根据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讲座、法制漫画、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六五普法以来,坦洪乡开展进校讲法6场次,直接受教育学生达500多人。四是大力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为促进坦洪乡农民进一步知法懂法,坦洪乡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2次以上,并向农民赠送法律图书1000余册。

(三)切实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坦洪乡制定了“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农村、学校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坦洪乡以宪法为核心,以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适时的开展机关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全体机关人员100%参加受训。二是开展法律进村两委活动。坦洪乡广泛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两委”干部的涉农、维稳基本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邀请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宣讲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坦洪乡将法律进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与惠民便民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等形式,构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坦洪乡的行政村法制文化,并充分利用这些阵地,围绕社区居民关注的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社会就业保险、入学就医、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经常性地开展行政村法制宣传30余次。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配强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利用现场说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形式活动10余次,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

同时,坦洪乡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关爱。一方面对经济困难、农村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调处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的政策、法律教育及安置帮教,通过走访、解答咨询、培训帮扶等活动,积极帮助他们增强就业技能,拓宽就业途径,坦洪乡无重新犯罪人员。通过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促进全乡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大力开展法治大讲堂计划活动。

一是坦洪乡要求各村搜集汇总相关工作数据、信息等资料,建立普法工作台账。二是成立法治大讲堂队伍。坦洪乡在16个村均建立完善了“法制宣传志愿员”和“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等两支队伍,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坦洪乡为16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到村的自治管理当中,参加村组的村民议事会议,用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为村组建言建策,引导干部和村民在法律框架内科学决策。2011年以来,坦洪乡16个村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培训5场次,义务咨询265人次,发送宣传资料2000多份。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移民、环境污染、土地管理、道路建设、生活保障等热难点问题,坦洪乡组织乡综治办、司法所、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适时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广播、电视、墙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工作当中,在“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广发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011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80次,共接受群众咨询2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全乡群众学法、知法、守法风尚的形成。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二

2018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18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13年—2018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三

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开展以“学文件、鼓干劲,补短板、争圆满”为载体的集中宣讲活动,省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联系点,到所在支部、省属监所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坚持创新方式学。积极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集中轮训专题学、交流研讨反复学、主题党日深入学、先进典型带动学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网覆盖、全员覆盖。坚持结合实践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提出的“把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的要求,全面梳理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水平、大格局谋划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状态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提出“打造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改造为“12348浙江法网”,建成“淘宝式”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之江法汇、村(社区)“e服务微信群”。进一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53家公证机构、6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了服务群众的广度。发布7大类4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五、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12.1万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万余个;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179个,与美国等111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一带一路”公证专窗53个,推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评估报告51期,办理涉外法律业务9.1万件,办理企业上市法律业务566件,办理企业债券发行法律业务119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86家。

六、全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12家。

七、“四四五”戒毒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修订完善《戒毒工作纲要》,推动“四四五”戒毒工作模式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实行指挥中心与各戒毒主干业务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着力实现“管得住”;组织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探索“产学研”一体研发应用模式,大力推广优势矫治项目,着力实现“戒得了”;搭建家庭、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多层次支持平台,着力做到“巩固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社区矫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调查评估、电子监管等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关心桥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平湖市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2017-2019)》《浙江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8.7%。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浙江行”“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助力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服务村级组织换届三大行动”“法治宣传主题图片展”等主题活动,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8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108人次,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20368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1668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轮训;7234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探索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干部群众达35万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4万余人次。完善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4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召开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其中国家级109个、省级1196个。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8.7%,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57.1%;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11.6%,万人律师比3.45;全年办理各类案件52.3万件,同比增长12.3%。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84.2万件,同比增长5.4%。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17-2019)》,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星级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1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五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xx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以规范行为、提高水平、增强意识为目标,认真按照标准和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区中心工作之一,专题布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现总结如下:。

为了抓好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并确定了一名局班子成员主抓和二名同志具体负责实施制度。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司法行政的执法活动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职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二是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后,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所指导检查。深入各法律服务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执业、文明服务、内部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行“三统一”等有关规定,做好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年度注册等有关工作。制定下发《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从法律视角帮助企业进行“体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当前农村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做好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区145个行政村有50%都已实行“一村一顾问”制度。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区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支持,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进行监督,对内部管理多次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继续派遣律师深入基层扩大法律援助,以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今年针对欠薪案件,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指导,以最快的速度受理和办理涉及农民工欠薪的法律援助案件,共为农民工讨回薪水21万元,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紧紧围绕我区“六抓六促”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集中开展人民调解“护航”专项行动,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74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2878件,成功率96.7%,其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2件,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同时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深入开展了陈年积案清理化解攻坚战、校园周边区域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地方稳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是加强权利运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科室分工,做到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推动和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阳光党务公开栏,依托区政府的网站和“自治区门户网”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和履行职能情况,并收集群众对公开、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答复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20xx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xx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2000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20xx年度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20xx年,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七

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司法行政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强化“五区”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大局。着力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依法治监(所)、从严治警,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我州实现率先发展,率先脱贫提供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为总体要求。突出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湘西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突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突出强化监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有力促进法治湘西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第二年,我局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巩固去年“六五”普法成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州人大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实施,以多种形式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广泛宣传普法知识,首先在全州科级干部轮训中讲授法律知识,共140堂法律课。其次,各县市利用赶集等相对人口集中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共289场次。再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张贴普法宣传挂图800余副。另一方面,坚持突出普法主题和重点,创新普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会同宣传、农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充分调动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了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了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州委6月28日以州发[2012]2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法治湘西建设的决定》,吉首、泸溪、花垣、凤凰等县全面深化创建法治县市,各基层乡镇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州司法局与吉首飞扬101电台合办专栏法制宣传节目,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全州1320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州12个村(社区)呈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拟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州已构建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指导、协调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如xx县要求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常排查、勤了结”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排调网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其次是抓人员素质提升。年初,各县市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的业务培训,全州共有170余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参训。根据省厅要求积极组织全州8县市9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的司法所长培训班。如xx县司法局对24个乡镇调委会业务骨干举办了2期培训。该县各乡镇对379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及调委会主任进行了12期业务培训。再次是抓重点时期专项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节及“两会”时期、“清明”、“五一”假期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特防期值班值守制度,动员12270余名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干警在全州开展了“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两会”、春耕生产、五一节庆等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截止6月底,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59件,调解成功6562件,成功率97%;防止非正常死亡27件,45人;防止“民转刑”145件,756人;防止群访215件,3819人;防止群械59件,2731人。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信访管理要求,3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面化解。。

(三)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是全面摸清和掌握矫正与安帮对象情况,狠抓管理到位。上半年,全州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7人,解除社区矫正368人,现有909名矫正对象。各县市安帮办对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假”、“三无”刑释解教人员。逐个进行核实,实现分类管理、登记造册、一一落实“三帮一”管控措施。全州8县市先后进行了28次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州安置帮教对象情况清、底子明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如xx县毛沟镇安帮办在全镇32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实行“四表一卡”的管控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控机制,该镇实现了连续3年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3月份xx县与该县法院举行缓刑等犯罪人的无缝管理对接仪式,常态管理,无缝对接,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其次是以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建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帮教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县市先后28次组织干部深入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走访慰问,截止目前共为安置帮教对象联系解决就业54人次,解决困难救济54800元、大米43000斤、棉衣棉被320件(床)。

(四)监所安全持续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提升。一是积极维护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从思想上、硬件上、制度落实、犯情掌控、狱情研判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促进监所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对监狱减刑假释呈报工作的监督,完成了对监狱第一批、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审查。开展了违禁物品整治和场所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积极防范于未然,吉首监狱投入670万元的二监院综合服务楼验收合格。近600余名罪犯于6月中旬迁入新监舍。州劳教所投入60余万元,在劳教大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探头11个,在习艺楼各楼层间安装了防护铁门和铁窗。监管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有力保证监所安全稳定。二是切实注重教育改造(矫治)质量的提升。吉首监狱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为罪犯上传统文化课程,凸显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关注诉求、疏导心理”专项活动,广泛摸排罪犯的诉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排除心理隐患。州劳教所重视社会帮教,5月,州关工委到所进行帮教助困活动。先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基层基层建设年”活动,吉首监狱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跟班带班制度。半年来,在州局、监所的共同努力下,吉首监狱连续8年实现“四无”目标,州劳教(戒毒)所连续7年实现“六无”目标。

(五)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提升社会公信力。目前,我州共有18个律师事务所182名社会执业律师,24名法律援助律师;24个法律服务所126名法律工作者,8个公证处21名公证员。4月,组织开展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并组织律师举行“新刑诉法”辩论赛,5月对23名新执业律师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律师进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两中心、两窗口、一基地”(即州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窗口、党员律师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窗口、高校与律师事务所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在州妇联和州司法局、律协的支持下,4月6日,湘西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湘西自治州首个妇女维权中心;5月在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上半年,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868件(其中刑事313件,民事421件,行政诉讼15件,非诉讼事务119件),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64家,业务收费374.6万元。1-6月,全州共办理各类公证140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915件,国内经济公证262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226件;收费322100元。截至6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6件,民事非诉讼调解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1件,仲裁案件59件,接待法律咨询1021人次。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98万余元。注重司法鉴定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准入、监管、推出和淘汰机制,全州12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726件。

(六)做好证书发放和备案,积极筹备2012年司法考试。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及时完成了167名湘西考区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含在校大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年度备案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完成网上考生的报名服务工作。2012年湘西考区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止7月6日已确认200余名考生。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州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在局机关和律师队伍中大力推行党员“三制一卡”、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州律协党总支还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与企业、与顾问单位结对服务活动。6月组织参加了全州政法系统第六届篮球运动会。xx县司法局毛沟司法所长龙先进在全州政法系统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掀起学习先进,超越先进的热潮。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新发展3名新党员,举行局机关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暨新党员宣誓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机关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评、和谐文明社区共建、“两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推进年活动和“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作风、行风。上半年,走访州市共建单位新桥社区,实施法制共建、综治共管,协助完善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5批次深入扶贫联系村xx县雅酉镇夯杜村,开展调研和扶贫帮困,并投入资金2万元支持扶贫点烤烟生产;开展党内扶助基金捐款,共捐款13600元。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300人,选送50名同志到上级学习,局机关科级干部在州委党校分期分批轮训,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讲座2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讨论3次。

三是推行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认真修改和完善了局机关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意见和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杨善洲》、《忠诚与背叛》等。开展了对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建设。湖南金垣律师务所被州直工委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四是强化执法公开和制度化建设,机关运转高效。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配合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领工作,配合州政府办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督查调研。按要求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任务,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编制和及时公开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报告,累计公开信息150多条次。根据州政务公开办安排,完成州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政务公开资料编撰和指南编辑工作并上报州政府办。按要求全面完成州志司法行政篇26500余字的初稿撰写工作,并上交州志书编辑部。234个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202个,在建4个,待建17个,完成总投资1547.3万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法治湖南建设等开展工作并力求新的突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六五”普法计划的落实,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湘西。组织普法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同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重点是专项活动的开展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继续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化积案专项活动。加强督查和调度,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完善和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的拓展,服务法治建设。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的职能优势,在服务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服务法治湖南、法治湘西建设、服务社会稳定中求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拓展法律援助网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律软环境。

四是抓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综治考评。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突破,狠抓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的起色。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改造和戒毒劳教。落实监狱和劳教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安全巡查,推进吉首监狱监舍改造和州劳教所监管设施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公开,确保监所实现全面安全稳定。

六是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八

我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宪法》、《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的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六五”普法以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发挥普法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受到中省市的表彰奖励。20xx年3月,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先后在我县11所中小学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开一次主题班会”为内容的活动,同学们各抒己见,谈心得、说体会,使大家对青少年犯罪有了深刻的.认识;组织了13次法制报告会,其中在祥塬学校举办了我县首场“预防儿童性侵、保护儿童安全”知识讲座,迅速填补了我县在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预防“儿童性侵”方面的空白和盲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由我局牵头,打造完成了法治环境专业组中心广场南墙百米宣传墙;以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路灯法治文化牌等不断完善蒲城紫荆法治文化公园和煤化工业园法治文化大道。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创建qq普法群,依托公交移动电视网络,在公交移动电视和出租车固定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语,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法治蒲城”官方微博,基本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全年我局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9900份,法律法规读本18000册,《中国司法》宣传画、法律服务便民卡、普法报纸3100份,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86余台次,举办法治讲座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扎实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送宪法进基层活动,召开学宪法报告会,通过多种形式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首个宪法日设立之际,我县通过无纸化系统参加考试的单位107个,参考人数1100余人,无纸化考试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2月4日,我局统筹安排县级机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同志亲临活动现场指导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2.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千斤重担齐心挑,探索就地化解矛盾新模式。以我县开展的“干部回原籍”活动为契机,利用回原籍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在处理矛盾时更容易在第一时间找出症结,进而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优势,指导全县1699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筑起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此举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进行了专题报导。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提出了两个衔接机制,一是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要求司法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经调未果的,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邀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持调解一次,并提供“蒲城县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卡片”,由当事人从中进行选择,司法所负责联系。二是讲做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做好“三个一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对司法所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或指导1次、每年至少为社区矫正人员做法律道德辅导1次、每年至少参与司法所调解点评1次。在我县开展的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中,采用电话联系咨询或邀请到场参与处理的方式,听取包联律师的法律意见,全年共组织现场调解观摩活动10场,以现场说法的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着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在市局选出的“十佳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中,我县1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和1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位列其中。每季度组织案卷赛展一次,并实行案卷“回头望”大检查活动。在市局组织的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中我县被评为第一名。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特殊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创建“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政府”。全年共调解案件总数2219件,调处成功案件2152件,调处成功率为97%以上,有效实现了“三不出、五下降”的工作目标。

3.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教育、监督、奖惩、解除等工作制度,在平时工作中推行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集体教育、每月一次社区服务、每月一次走访”为内容的“五个一”工作法和以“在入矫后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有思想波动时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受到奖惩时必访、解除矫正后必访”为内容的“六必访”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无缝监督”和“无缝监管”。制定了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制度》,全县分为5个片区,每月各片区司法所长轮流作为组织者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包联律师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座谈等形式,通过讲法律、指方向、心理疏导、公民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gps监控管理。一是明确了监控定位人员的分类,二是县局与各司法所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三是县局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被监控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不脱管、漏管。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0人,解除168人,现在矫302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行“三联单”网上通知,确保刑满释放与帮扶教育无缝衔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55名,全部建档建册,逐人制定了帮教措施,跟踪服务到位,未有脱管现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稳定。

4.围绕中心,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实现服务“零投诉”

一是律师工作。深化律师担任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做好“三个一”:每月一个电话联系、提供一次法律服务、记好一个笔记。以解决影响稳定的涉法涉诉案件为重点,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涉及到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案件的处置时,包联律师做到全程关注、及时参与,在必要时直接参与矛盾纠纷问题的调处,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确保化解矛盾依法规范进行。每月在《民生直播室》制作1—2期以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的公益普法节目,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法析理”的形式加以细化分析,为老百姓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既达到了普法宣传效果,律师也向社会推介了自己,同时也是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实现了“互利共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开展“百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实践活动,律师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到乡镇、进街道、入社区开展以“优服务、讲法治、调纠纷、解心结、帮民困”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会帮扶、法律援助等活动,思路新、措施实、方法活、效果好,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蒲城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131件次,参与县级领导接访51次,参与涉法信访处理19起,担任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7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45件,担任法律顾问12家。二是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镇、工会、妇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9个,并在全县360个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栏,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无盲点”。围绕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各援助工作点场所建设,配齐服务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设立岗位,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业务台账,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方便了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开通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相互对接。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的,立即调解,全年共援助该类案件62起,大大减少了受援人诉累,市局在7月组织调研中对我县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县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以案说法》4期,真正实现了讲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增加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较去年增长2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公证工作。以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的“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为契机,组织公证人员上街、进村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意义和作用,让公证深入人心。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全年办理公证事项48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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