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司法行政攻坚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司法行政工作心得(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2 15:41:26 页码:7
司法行政攻坚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司法行政工作心得(4篇)
2023-01-02 15:41:2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司法行政攻坚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为主题,突出保障城市建设、加强社区管理、提升物管水平三大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人员组成:

法律服务团由街道政法委书记任团长,政法委员任副团长,各法律服务所主任任各专业服务小组组长(见附表)。服务团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服务范围:

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处置、民事纠纷、法律援助、商企纠纷。

四、有关要求:

1、服务团要充分发挥“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街道各级各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2、服务团成员本人在遇到城市建设等相关利益冲突时,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以服从为原则,在自身带头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亲属的说服解释工作,绝不拖街道全面工作的后腿,绝不做不利于街道建设的负面工作。

3、服务团成员要经常到相应村、社区主动服务,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要主动参与街道辖区突发事件、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工作,并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4、各村、社区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相对应的服务团成员沟通联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5、街道政法委要从思想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司法所要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充分调动发挥法律服务团作用的过程中,精心组织管理,确保有序开展。

成立法律服务团,是街道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街道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基层单位和各法律服务所,要充分认清成立法律服务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筹划,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街道法律服务团工作顺利进行。

推荐司法行政攻坚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自律,就是对自我的约束,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自觉地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把个人的所做所为严格限制在合理合法的界限之内。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就是要求我们学会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从而实现自我言行与社会规范、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自律的这种控制和约束完全是主动的、发自内心的,不需要外在力量的强行推动。对各级人民法官来说,自律是一种情操,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责任,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具体行为和生动体现。

意识是人们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辩证法告知我们,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作用存在。因此,自律意识不是生来具有的,而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培养出来的。由于人们成长的经历和所处的环境不同,对事物的认知和受教育程度不同,以及追求的人生理想和目标不同,人与人之间的自律意识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从新时期对各级人民法官的要求来看,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是相同的,坚持不懈地抓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是相同的。

当前,个别法官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一些误区:讲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多,说坚持党的领导少;讲监督别人的多,谈自我约束的少,总是被动的接受外部监督。黄松有等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时抱怨党组织对其监督不够,他们却没有从自律意识方面找出问题的根源。由此可见,人民法官仅靠被动接受外部监督是不够的,还要靠主动强化自律的思想意识。源自内心的自律意识,是接受一切监督形式的心理基础,有了这种严于律己的要求,就能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面对各种诱惑,接受各种考验,战胜各种困难,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激荡,一些腐朽没落思想必然会影响每一个社会成员。人民法官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更何况他们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司法权,是不法分子重点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会被“糖衣炮弹”击倒,由执法者变为“阶下囚”。人民法官重任在肩,责任重大,必须时时刻刻绷紧自律意识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不辱使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鼓舞人心,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精神品质:对党和国家、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和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李增亮扎根法庭13年来,审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宋鱼水在审判岗位上不断超越自我,不断攻坚克难,努力实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陈燕萍扎根基层十数年,将人文与仁爱融入法庭案件审判工作,努力做到“情法辉映,曲直可鉴”;詹红荔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置于心中最高位置,9年审结未成年刑事案件500余件110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但是,人民法院队伍中也有个别法官缺乏自律意识,放松思想改造,经受不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他们在政治上同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膨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法官在社会上各种应酬多了,参加政治学习少了;同各类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多了,与基层人民群众联系少了;手中权力大了,私心杂念多了。更有极个别法官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徇私枉法,其自我放纵、拒绝监督的结果,只能是自毁前程、身败名裂,成为人民的罪人。有位同志在谈到xx中院有些干警违法犯罪被惩处时说:“是谁把他们打倒了?是他们自己把自己打倒了。”这个问题问的发人深省,答得一针见血。试想,有的干警放松了自己的约束和要求,已经走上人民群众的反面,人民群众还拥护他吗?你践踏了党纪国法,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惩处吗?

如果把他律变为了自律,并且这种自律意识越强,自觉严格要求的程度越高,抵制司法腐败的能力也就越强。相反,没有这种自律意识,放松自我约束,铤而走险,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官队伍中少数经不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权力的考验,主要原因就是放松自身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严格自律的弦,自己打跨了自己。前不久,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二)》,通过这次学习,大家感触颇多。选编以十几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目前执法工作者由于司法不廉洁带来的种种后果。案例中的法官都曾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做出过不凡的业绩。但最终都没能够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人生之路开始出现偏差,将手中的权力沦为敛财的工具,以致在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直到泥足深陷,覆水难收。作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本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做出合理裁判,然而有些法官却被手中权力的光环所蒙蔽,萌生了傲慢、懈怠等不良的工作作风,甚至有少数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严重违纪违法,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节前,我们还观看了《算好人生七笔帐》警示教育片,看到那些落马贪官们身陷牢笼风光不再,其犯罪事实可谓触目惊心,发人深省,震撼心灵。他们用句句忏悔、声声痛哭,说明“七笔账”笔笔不划算。这“七笔账”就是:“政治上自毁前程,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父母。经济上倾家荡产、得不偿失。名誉上身败名裂、声名狼藉。家庭上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友情上众叛亲离、成为孤家寡人。自由上身陷囹圄、黯然神伤。健康上身心交瘁,一夜白头”。追溯他们的人生悲剧,我们不难从中得到教训: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强化自律意识,越要谨小慎微。他们以身试法、锒铛入狱,留给我们执法工作者最深刻的启示:要防微杜渐,与细微处见精神,勿以恶小而为之。所有这些案例,无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住自己的思想防线,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把自律意识这根弦绷的紧紧的,永葆人民法官廉洁司法的本色。

推荐司法行政攻坚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同志们:

这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度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21年度工作。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项事业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在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上有新成效。制定了全县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法治建设重要任务、责任单位和实施步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建立了各级党政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了学法用法、以案释法、年终考法等工作机制。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普法工作,推动落实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县委党校的学习培训主课程,各级干部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x%;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授课制度,全县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x%,做到“经费、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组织开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百万网民学法律”活动,检验普法学习成效。统筹部署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实地参观学习县司法局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下发了《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普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建立“法律明白人骨干”花名册,全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序开展。

二、在助力平安x建设上有新作为。县局指挥中心已经建设并投入使用,x个乡镇司法所司法行政业务纵向网已全部开通并在网上登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更大保障与支撑。践行发展“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壮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目前建立各级调委会x个,共有调解员x人,打造了双溪“金才调解室”个性化调解品牌,去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起,调处成功率x%,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持续加强,坚持以风险防控为着力点,做到日常常态监管、制度刚性监管、联合督查监管“三结合”,注重运用手机定位、电子手环等信息化技术,刑释人员接送、“四帮一”、“五管一”措施落实率均达x%,确保不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严格入矫程序,认真审查“三书一表”材料是否缺失、内容是否有误,要求法院补齐结案登记表x次,更改判决罪名x次。注重关口前移,开展审前调查x人次,对x名被告进行审前询问调查,为审判机关依法合理审判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实施重点监管,对涉毒、涉黑、涉恶等重点对象实行“双报到双列管”,既要求到司法所报到,还要求到派出所报到。以教育帮扶为落脚点,开通“x社区矫正”微信公众号,注重因人施教,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曾经所犯罪行,明确其学习内容,同时还将禁毒教育、扫黑除恶作为重点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体系当中。注重寓教于劳,积极组织参加义务植树、养老院义务劳动等公益性劳动,达到劳动改造与教育管理的双重效果。充分发挥“五管一”“四帮一”小组的作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民政、教育、人社的对接,帮助“两类人员”落实医疗、社保、教育、就业等政策,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在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思路。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党政机关、群团、乡镇、村(社区)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法律顾问仍尽职尽责、夜以继日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参与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x余场,审查政府涉法性合同x件,组织法律专题讲座x场,参与纠纷和信访案件调解x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x件,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普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作用。法治先行,紧贴全县重大工程、重要项目,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义务咨询、纠纷调解,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提高站位,精心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列入普法工作重点,在全县掀起人人参与的活动热潮;加强对“两类人员”走访排查,向其发放《个人无涉黑涉恶承诺书》、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封,鼓励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制定了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制度,提升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诉讼规范化水平,目前共代理涉黑涉恶诉讼x件。

四、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公众满意度上迈出新步伐。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县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常驻办公人员x人;建立x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牌子、有台账,为基层群众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挂牌成立x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去年累计办理各类公证x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x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x份,较好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公证处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免费为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办理继承、委托、协议和现场监督公证x件;开展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满足残疾、病患等特殊群体的办证需求。以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为抓手,开辟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依法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不设置任何障碍,一律无条件及时受理、及时指派律师、及时办理。落实律师值班制度,通过安排法援人员、律师到县信访局处理信访案件,接待群众信访,及时调解纠纷。

五、在加强党建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上有新举措。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抓好整治学习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三落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亮身份,把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服务窗口打造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面貌的形象窗口。学习红色家书,开展红色教育,重走革命征途,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清明祭英烈、韶山红色行活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文化,永葆党员先进性纯洁性。

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治宣传、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深入推进法治x、平安x、过硬队伍和智能化建设,为实现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贯穿一条主线,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市委政法委分配的课题计划,在全局上下掀起学习热潮,确保学懂弄通抓实,始终保持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在工作中,凝结在制度里,落实在行动上,以司法行政工作新业绩新风貌来体现学习贯彻的实际效果。

二是紧扣“两大目标”,牢固树立抓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上要有更大作为,鼓励律师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主动服务全县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建设,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要有更大作为,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作用,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一线。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综合运用手机定位、电子手环、人脸识别、x社区矫正微信公众号等,做到人员可控、轨迹可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要注重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围绕“三个提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我局宣传职能,广泛利用新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力争让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窗口监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教育引导好工作人员履好职服好务,着力提升群众对我们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普及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增强法治宣传合力。扎实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有步骤、有计划的管理好、培养好“法律明白人”队伍,夯实农村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深化六大法治平台和法治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坚持与本地实际、文化特色相结合,做到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覆盖面,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注重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惠及更多群体。组织动员律师、公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主动参与介入经济、金融、调解工作,为政府和企业防范风险,为民众化解纠纷。

四是推进“四项工作”,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推进司法行政机构改革,新部门承担了新责任,新责任启示着新作为,我局“三定”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交县编办审核,接下来我们要做好与原政府法制办的对接,要虚心讨教,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双随机一公开”、“两法衔接”等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智能建设,重点用好县司法局指挥中心、远程会见帮教平台、“三网”信息管理平台、“法务云”平台和“x”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全面排查,消除矛盾隐患;要强化监管,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知行合一,将学习成果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工作相结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提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整治“四风”重要批示,按照“五个过硬”要求,进一步转作风改作风,以最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认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廉洁从政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力领导下,务实作风、埋头苦干,攻坚破难、锐意进取,努力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推荐司法行政攻坚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开展以“学文件、鼓干劲,补短板、争圆满”为载体的集中宣讲活动,省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联系点,到所在支部、省属监所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坚持创新方式学。积极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集中轮训专题学、交流研讨反复学、主题党日深入学、先进典型带动学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网覆盖、全员覆盖。坚持结合实践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提出的“把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的要求,全面梳理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水平、大格局谋划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状态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提出“打造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改造为“12348浙江法网”,建成“淘宝式”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之江法汇、村(社区)“e服务微信群”。进一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53家公证机构、6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了服务群众的广度。发布7大类4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五、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12.1万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万余个;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179个,与美国等111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一带一路”公证专窗53个,推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评估报告51期,办理涉外法律业务9.1万件,办理企业上市法律业务566件,办理企业债券发行法律业务119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86家。

六、全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12家。

七、“四四五”戒毒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修订完善《戒毒工作纲要》,推动“四四五”戒毒工作模式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实行指挥中心与各戒毒主干业务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着力实现“管得住”;组织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探索“产学研”一体研发应用模式,大力推广优势矫治项目,着力实现“戒得了”;搭建家庭、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多层次支持平台,着力做到“巩固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社区矫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调查评估、电子监管等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关心桥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平湖市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2017-2019)》《浙江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8.7%。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浙江行”“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 助力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服务村级组织换届三大行动”“法治宣传主题图片展”等主题活动,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8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108人次,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20368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1668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轮训;7234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探索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干部群众达35万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4万余人次。完善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4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召开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其中国家级109个、省级1196个。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8.7%,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57.1%;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11.6%,万人律师比3.45;全年办理各类案件52.3万件,同比增长12.3%。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84.2万件,同比增长5.4%。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17-2019)》,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星级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1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