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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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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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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一

3、因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充实了新平县统计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 。

二、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

2、统计局“四五”普法工作,圆满通过县普法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证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

三、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1、官扰数、官出数现象日趋增多,统计执法困难加重。 。

2、统计基础薄弱,统计执法任重路远。 。

四、进一步改进统计执法工作的设想 。

第二,还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扩大统计法律的威慑作用。 。

第三,要按《处罚法》要求修订好地方统计法规并搞好配套规章措施。 。

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二

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20xx年行政法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行政执法情况作了认真检查总结,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1、以新统字[20xx]4号文印发了《新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局科、室、队结合本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2、建立了《统计局行政首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分管局长以及法规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3、因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充实了新平县统计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

4、建立了《统计局法规工作制度》及《统计局法规岗位职责》。

二、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我局通过不同形式组织经常性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岗前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对广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各乡镇、部门统计人员16名参加玉溪市统计局举办的20xx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积极推荐8名人选,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证》培训班和20xx年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从事统计的自觉性。二是为了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到依法统计,力求不出假数,精心组织转发玉溪市统计局《关于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公司瞒报统计数据的通报》文件120份发至各单位(部门)、厂矿企业。

2、统计局“四五”普法工作,圆满通过县普法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20xx年是全国“四五”普法教育总结年,我局在圆满完成统计“三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准不足,精心制定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出了“以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行政法律为基础,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和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开展统计法规检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提高统计法制的.权威,为我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的指导思想。并在规划中针对管统计、用统计的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人,广大统计工作者、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五种不同的对象提出了不同的宣教学习内容。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证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按照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玉统发[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原文转发到13个各工业企业单位的同时,重点对8个工业企业单位进行抽查,并把抽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进行数据评估。

三、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官扰数、官出数现象日趋增多,统计执法困难加重。

当前由于利益多元化和目标考核的驱动,人为干扰统计数字现象较为突出,虽然各级领导干部都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反感,但许多人又出于无奈,随应趋同,在诸如农产量、工业增长速度、gdp、人均收入等统计指标上形成一定程度的虚报浮夸风,在利税、农村出生人口等统计指标中形成作假瞒报风。由于这些风气大多来自领导干扰,给统计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同级统计部门很难排除来自同级党政领导的干扰和说情,顺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3、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自2004年1—6月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案一件,结案一件。

4、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管理情况:

5、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专(兼)职统计人员150人,参加统计上岗培训(已有上岗证)人员137人,占全部统计人员的91.33%,全部报表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统计人员。

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行政法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行政执法情况作了认真检查总结,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1、以新统字[]4号文印发了《新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局科、室、队结合本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2、建立了《统计局行政首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分管局长以及法规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3、因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充实了新平县统计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

4、建立了《统计局法规工作制度》及《统计局法规岗位职责》。

二、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我局通过不同形式组织经常性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岗前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对广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各乡镇、部门统计人员16名参加玉溪市统计局举办的200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积极推荐8名人选,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证》培训班和2005年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从事统计的自觉性。二是为了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到依法统计,力求不出假数,精心组织转发玉溪市统计局《关于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公司瞒报统计数据的通报》文件120份发至各单位(部门)、厂矿企业。

2、统计局“四五”普法工作,圆满通过县普法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2005年是全国“四五”普法教育总结年,我局在圆满完成统计“三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准不足,精心制定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出了“以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行政法律为基础,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和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开展统计法规检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提高统计法制的权威,为我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的指导思想。并在规划中针对管统计、用统计的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人,广大统计工作者、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五种不同的对象提出了不同的宣教学习内容。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证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按照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玉统发[2005]41号)文件精神,在原文转发到13个各工业企业单位的同时,重点对8个工业企业单位进行抽查,并把抽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进行数据评估。

三、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官扰数、官出数现象日趋增多,统计执法困难加重。

当前由于利益多元化和目标考核的驱动,人为干扰统计数字现象较为突出,虽然各级领导干部都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反感,但许多人又出于无奈,随应趋同,在诸如农产量、工业增长速度、gdp、人均收入等统计指标上形成一定程度的虚报浮夸风,在利税、农村出生人口等统计指标中形成作假瞒报风。由于这些风气大多来自领导干扰,给统计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同级统计部门很难排除来自同级党政领导的`干扰和说情,顺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统计基础薄弱,统计执法任重路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统计调查对象变动较大,受其影响,兼职统计人员无证上岗,统计调查单位不申请统计登记,不建立和保存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党政主管部门未经审批滥发统计报表等现象较为普遍,依法治理统计工作任重路远。

分析产生和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和政府领导人统计法制观念淡薄,无视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二是受利益机制的驱动,以数谋私、以数谋利腐败风气依然存在;三是统计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基础建设薄弱矛盾突出。

四、进一步改进统计执法工作的设想。

针对统计执法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必须通过进一步做好统计执法工作逐步加以解决。

首先还是应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扩大统计法律影响和氛围,特别要消灭宣传死面死角,真正使管统计的领导人员和作统计的工作人员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依法管统计,依法办统计,减少和避免对统计的人为干扰和人为参与违法。应利用“五五”普法进一步做好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还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扩大统计法律的威慑作用。

第三,要按《处罚法》要求修订好地方统计法规并搞好配套规章措施。

第四,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统计检查员队伍和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为侧重,搞好统计执法基础建设。

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五

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中心目标,以服务“两个率先”和争创“三个第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统计改革与发展,不断加大统计法制工作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着力推进统计依法行政进程,着力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服务和保障统计中心工作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根据xx市两办《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办发〔2013〕41号)精神,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自查情况作一汇报。

接到xx市两办《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办发〔2013〕41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方案。为切实落实两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局统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并在全市统计系统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统法〔2013〕74号),要求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借这次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的契机,切实提高统计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统计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以形成统筹协调、重心下移、属地为主、联合执法、有效监督的统计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体制。

使各级统计机构明确了这次大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时序及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依法行政,根据大检查自查工作要求,我局对统计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行为进行了严格梳理,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梳理、核定统计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种类、审批备案事项等。为做好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梳理工作,树立统计依法行政的部门形象,我们多次就有关问题与法制专家、领导沟通协商,最终确认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12项,其它审批类二项,并于xx市政务公开网、统计内外网进行公示。所有的权力项目名称、权力分类、承诺时限、法定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部门、办理流程、服务指南等都条理清晰、责任明确地通过政府网络、统计信息平台等对外公布。通过这次自查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市统计局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厘清了统计行政执法权力事项,避免了行政部门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的发生,优化了统计政务环境,推进了统计依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我局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到统计管理工作始终,不断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用法治理念统领统计行政管理。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市局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提出了“四大工程”的统计改革目标,使各统计领域的生产方式、工作流程等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等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领导超前的法治意识引领下,我局注重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统计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关系,不断运用法制手段来加以规范、引导和保障统计工作。近年来在我市相继开展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统计信用评级制度”、“统计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制度”、“迟报专项整治工作”等多项依法治统工作,为我市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推进统计的科学发展,在地方政府规章《xx市统计管理办法。

》的基础上,多次下发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依法管理,指导、规范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12月,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加强和改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效机制;2010年借新修订统计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市政府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依法统计、部门统计、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统计依法行政进程。

为加强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统计系统的执法能力与水平,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依法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xx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部门(开发区)统计违法行为管辖制度、xx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效能后评估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相关制度、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回访制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统计行政柔性执法相关制度、行政执法告诫制度、行政执法警示约谈制度、统计法制考核制度等多种项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了统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阳光运行机制,以规范统计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依法开展调查项目审批,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发布统计资料,奠定了统计依法行政基础。

)制度,监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统计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矛盾,提升统计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每年,通过对全市3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统计监审、11个街镇的统计督查及省级统计巡查等统计执法检查,达到从源头上、从区域整体上监督统计数据质量,预防和治理统计违法行为。通过三位一体的常规性执法机制的良性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执法的监督职能,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

依据法定职责,每年我局对统计监审、统计督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严肃予以查处,提升了统计法的威慑力,整肃了统计法制工作环境。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对147起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从处罚的类型看其中警告140起,罚款5起,通报2起。通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有力地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针对统计工作的特点,无论是常规的统计监审、督查还是专项的执法检查,我们都将执法与规范企业统计基础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将执法检查过程与实际指导相结合,检查中不仅只针对“违法查处”,更将检查过程与统计业务指导相结合,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及时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增强其统计法制意识,使他们能知其过、纠其行,今后能够依法统计。同时,针对监审中发现一些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统计指标的概念、口径、计算方法、审核关系不清楚的状况,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指导,切实提高其统计业务水平。针对基层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持续有效、持之以恒地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统计执法的效能。

法制工作有其严肃性和规范性,要适应统计工作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必须保持主动创新意识才能有所突破。近年来我市统计法制工作按照方法要有新突破、工作要有创新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拓展统计法制工作新思维、新领域,以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效能。我们相继在全国、全省创新实施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统计信用评级制度”、“统计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企业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制度”、“网络专项执法整治”等多项依法治统工作,特别是在2011年国家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中,我市率先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运用法制理念管理“四大工程”建设环境下的统计法律关系,规范了网络直报环境下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提高了统计报表上报率和源头数据质量,保障了国家“一套表”统计改革在我市得以顺利进行,这一制度因其创新性、实效性得到了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的充分肯定,被国家统计局在全国发文予以推广。

长期以来,我局十分重视统计法制环境的宣传营造与建设,按照“法制建设教育先行”的思路,不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方面,制定普法五年规划,保证每一年度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确保法制宣传专项经费。另一方面,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实现了法制宣传从载体、形式到文化内涵的多项创新。我们结合“六五”普法和新法新规的宣传,利用全国执法大检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广场宣传活动等契机,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宣传教育;同时,注重借用外力,发挥部门资源优势,与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建立了统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他们宣传平台的作用,进行大面积、多渠道的统计法制宣传。我们设计制作了群众喜闻乐见动漫作品和通俗易懂的漫画形式,利用地铁、公交、社区司法宣传栏等载体,扩大统计普法的宣传面和接受度。我们借助党校教育,建立统计进党校的宣传教育机制,先后将《统计法制文件汇编》、《统计知识手册》和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制教育材料送进市委党校,列入党校学员的学习用书和教学内容之中。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多次给党校学员上经济形势和统计法制课,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法制观念。

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有利于规范统计执法,规范统计基础,促进我市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通过此次行政执法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发现在统计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统计系统一直强调“统计队伍同时是一支执法队伍”、“执法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倡导“全员执法”的理念,各级统计人员参与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而在现实工作中,统计业务人员忙于应负专业统计工作,且现行统计行政处罚程序较为繁复,统计专业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上有所欠缺,使得“全员执法”流于虚设,影响了统计执法的力度和成效。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应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国很多省、市、区均成立了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而我市在这方面仍是空白。全市11个区统计局也没有配备独立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和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区法制机构要么挂靠办公室,要么与其他科室合署,统计执法力量矛盾突出。负责统计执法的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造成统计法制工作弱化,无法全力开展执法工作。特别是在“在地统计”体制下,区统计部门统计任务重、时间紧,疲于应付统计业务工作,往往疏于统计执法、宣传工作,造成处罚空白点,办案质量和水平不高,个别案例存在程序性瑕疵。

通过全市开展的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有些地区在执法流程的规范化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文书的使用规定等方面还存在着瑕疵,特别是基层统计执法机构,这也导致部分基层统计机构不敢执法,有怕打官司怕输的畏难情绪。

》,在督查、指导各区、国家级开发区统计机构按照全市布署工作进度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刻分析原因基础上,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整体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一要认真按照上级的时间要求、工作要求,精心制定好抽查工作方案,二要进一步拓宽抽查面,不仅要有针对性地确定抽查单位数,而且要精心安排抽查的范围、内容;三要突出抽查的重点,不仅要加强对统计执法基础性工作的抽查,而且要重点抽查容易存在问题的环节,真正达到大检查预定的效果。

在自查自纠和抽查工作开展期间,要求做到先查先改,边查边改。在抽查工作结束后,对自查自纠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我局将认真进行总结,深入分析原因,精心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

借大检查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整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增强行政执法合力,努力实现行政执法理念、执法模式、执法监督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新突破,全面提升全市统计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形成行政执法规范的长效机制,深化执法大检查成果。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开展“六五”普法、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抓住执法大检查的契机,持续贯彻落实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从创新依法行政的形式和方法入手,突出教育特色,采取办班“训”、讲座“宣”、试卷“考”、骨干“带”、典型“引”、活动“促”、集中“普”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方法,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实效性和灵活性,创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针对基层统计执法队伍欠稳定、执法能力与水平尚有不足的现状,重点开展基层执法队伍的培训,通过加大基础培训力度,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执法队伍的稳定。

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立了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市《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加强了对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中,我们多次开会调度工作。先后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镇(处)统计负责人及局内专业科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大检查及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培训,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提出了三个“新突破”的工作要求,即要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上有新突破、要在消灭执法空白和死角上有新突破、要在执法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查。为确保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等统计调查单位把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统计局与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的个别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及时地指导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进行了清查摸底。6月1日、4日国家和省统计局分别召开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6月9日市统计局下发了《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6月2日开始,我们就着手开展自查准备工作,对照自查内容和要求,在成立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统计法》《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又设立了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按专业进行了内容和责任分解,分组对1022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0余个投资项目、59家限额以上批零住宿企业、300余家服务业企业的报表及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摸底,及时掌握了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是对调查单位分专业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各个专业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对本专业的抽查单位进行了数据质量检查。

三是及时布置了统计基础工作。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如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还不健全等,对此,我们对所有被检查的单位统一进行了布置,要求他们必须立即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强化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在上级检查中不发生类似问题。

在这次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自查自纠工作中,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执法检查人员严肃认真,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虽然我市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到目前告一段落,但是全面进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七

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共有行政处罚事项×项。我局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要求、规范执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201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00件,其中,××50件,××50件。以上均告知申请人享有要求听证、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至今未收到听证和行政复议申请,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对委托授权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收件清单、签章等许可过程要素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以上100件行政执法案件,均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理适当、适用法律准确,无错案。文书制作规范、语言准确、归档及时。执法人员能够把握法律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许可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在方便申请人办事的同时,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由于少数行政许可申请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准确,为方便群众办事,允许当场修改,故这部分文书有涂改现象,另少数申请人提交的图纸有破损现象,影响了案卷整体的整洁、美观。另外还存在着部分案卷材料大小不一、装订不整齐等问题。

四、改进意见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我局将根据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问题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我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局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局。

××年××月××日。

平邑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6月5日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临统字[20xx]1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平政办字[20xx]13号文和由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平统字[20xx]10号文件及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于6月6日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我县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首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化国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把强化法制观念作为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在统计执法的宣传中,我们重点抓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在这次统计执法自查前,有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并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再次,召开执法检查动员调度会、培训会传达大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要求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要消灭执法的空白和死角;。

三是要在执法办案、条件方面有新的改善;

为实现这三个突破,统计执法要做到三点:

第一,要树立敢于碰硬的思想。

第二要善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

第三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每个统计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投入执法检查工作中。四是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对在自查工作中不配合、不彻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曝光批评,因此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投入执法检查,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时调度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月四日全国、省、市统计执法电视电话会后,统计、监察、司法、法制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在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劳动工资、投资等。

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收到自查报告166份。表现好的单位如:归来庄金矿、新华书店、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是“两证”“一帐”较为齐全,即统计管理登记、上岗证书、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

三是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为,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是个别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走了过场。

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六是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瞒报劳动工资的现象。

1、在被抽查的140个单位中,对个别未按规定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多数单位通过近年来学法执法,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还有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实现象,表现为漏报临时用工或虚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如农发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种子公司等瞒报、虚报工资现象。

3、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收到书面检查35份。

在这次宣传、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给予自始至终的重视与支持,执法人员严格认真,每到一处都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当场取得有关证据,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

经过一个时期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阶段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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