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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纪合同(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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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纪合同(优秀13篇)
2023-11-12 13:31:31    小编: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障交易安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各种场合都需要签署合同。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有必要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在起草合同时,我们应该考虑到交易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并写入相应的条款。合同范文可以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但不代替法律咨询和专业意见。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二

承揽人: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第一条承揽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承揽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

报酬。

单价。

总价。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定作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三

出卖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买受方(乙方):

公司代表:

地址:

电话:

抵押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拥有北京市_____四合院的合法产权并有权转让该四合院;。

3、甲方承诺可以将该四合院门前的附属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并负责该房产的拆迁工作;。

4、乙方欲购买该四合院和四合院前的附属房产并翻建一座新的四合院;。

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各条,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其它明确说明,本协议中下述词语的含义均按本条的约定理解:

1.1四合院。

在本协议中,四合院指甲方拥有合法产权的、位于_____的四合院(四合院现状详见附件一),不包括该四合院门前的附属房产。

该四合院的具体面积以政府测绘部门实测并记入过户后的四合院产权证的面积为准。

1.2附属房产。

在本协议中,附属房产指上述四合院门前的、产权人为_____的小房,该房产的门牌号为_____,该房产估计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最后政府测绘部门实测并记载于过户后的产权证的占地面积为准。

1.3占地面积。

在本协议中,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占地面积均指最后政府测绘部门实测并记载于过户后的四合院或附属房产的产权证的地面占地面积,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积。

第二条标的。

第三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合同价款按照房产过户后政府测绘部门实测并写入产权证的占地面积计算(该面积包括过户到乙方名下的附属房产的实测占地面积,不含地下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3.2该合同价款包括乙方购买四合院的价款以及甲方负责将附属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的价款和一切费用(包括拆迁费等)。

除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部门交纳相关税费外,乙方无需就购买该四合院和附属房产向甲方或附属房产的原产权人支付任何其它费用或价款。

3.3支付方式:

3.3.3自甲方办理完附属房产的拆迁工作并协助乙方与附属房产的产权人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过户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购房款:其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注:第三笔购房款不得超过以本合同估计的附属房产占地面积计算的价款,且性质为支付附属房产的购房款)。

3.3.4自甲方办完附属房产原产权人的拆迁手续并协助乙方与附属房产的产权人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完毕附属房产的过户申请手续、且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完四合院的过户手续并将过户后的四合院的产权证发放给乙方后十日内,由甲乙双方根据四合院产权证记载的占地面积进行结算并支付第四笔购房款,该笔价款的数额为:依据四合院占地面积计算的四合院总价款,减去已经支付的第一笔购房款和第二笔购房款、超额支出的土地出让金(若有)、预留购房款尾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后的余额。

3.3.5自乙方取得过户之后的附属房产的产权证之后十日内,双方按照附属房产产权证登记的占地面积进行整个附属房产和四合院的购房款结算。

乙方已付价款总额多于结算总价的,甲方在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超额付款退还乙方;乙方已付购房款少于结算总价的,乙方在结算后十日内将余款划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土地出让金和税费。

4.1转让四合院及附属房产的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

但该土地出让金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元每平方米(以政府部门实测的占地面积为准),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由双方在最后结算房价款时从总价款中扣除;若土地出让金标准低于人民币_____元每平方米,则差额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4.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各自缴纳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其中契税由乙方承担,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3该房屋的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费用,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此日期前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办理交接之前结清。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负责办理该四合院及其附属房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5.1.3甲方负责与附属房产的产权人协商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将附属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并负责附属房产的拆迁和腾空工作。

5.1.4甲方在每次收到乙方的购房款时向乙方开出合法有效的发票。

乙方以外汇方式支付购房款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购房款的结汇证明。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

5.2.2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

5.2.3乙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与转让该房产相关的税费;。

5.2.4向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期限和标准缴纳规划审批需缴纳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担保。

6.1为保证甲方能够全面履行本合同并于本合同解除时能够及时返还乙方的已付款,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位于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与乙方一起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成四合院的重新规划手续为止。

若房屋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该房产的抵押登记,则丙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日内配合乙方办理该抵押合同的公正手续。

丙方承诺抵押房产不存在任何抵押,且其抵押行为已经获得抵押物共有人和租赁人的同意,并且在获得四合院的规划批文之前不得就该房产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

6.2该房产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依据本合同有权向甲方追索的一切费用,包括: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返还乙方的全部已付款、违约金和赔偿金;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赔偿金;追索上述款项的费用等。

6.3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追索相关款项或费用时,乙方有权以抵押财产转让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交接。

7.1甲方最迟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该四合院和附属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以乙方取得新的产权证为准),并于过户完成且乙方提供设计文件之后最迟3个月内以乙方名义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批准。

7.2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该四合院腾空并实际交付给乙方;同时甲方保证自附属房产办理过户申请之日内,乙方实际占有该附属房产。

7.3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必须负责将四合院内的原有住户全部迁走并腾空上述房产;乙方与附属房产的产权人申请办理附属房产的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必须负责将附属房产内的原有住户全部迁走并腾空上述房产。

第八条声明与保证。

8.1甲方保证其拥有四合院的合法产权,保证该四合院和附属房产不存在抵押或其它债权债务纠纷。

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四合院和附属房产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全部已付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而四合院和附属房产过户之前发生的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或者乙方在代为解决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8.2甲方保证未在四合院和附属房产上设定任何抵押,若设定由甲方负责在甲乙双方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过户之前予以完全解除,否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8.3甲方保证四合院和附属房产在产权变更后进行翻建时,水电、排污及电话、通讯等市政工程管线畅通,并在必要时协助乙方办理其接入、接通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9.1出现如下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将附属房产完成拆迁并过户至乙方名下。

9.2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解除。

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已付款和相应的赔偿金、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9.3出现本条第1款情形时,乙方可以给与甲方一定的宽展期,但此仅仅为乙方出于履行本合同的诚意而行使的权利,不能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更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4若甲方关于水电等市政工程管线的保证与实际不符,视为甲方重大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1.2通知。

11.2.1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应由专人交付或以挂号邮递方式按照下列地址发出。

发出的通知如由专人交付,为交付当日视为送达;以挂号邮递方式发出,以邮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接收人签收的收据为有效送达证明。

11.2.2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通知的有效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11.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有份,乙方各有份,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壹份,。

甲方:乙方: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四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种子检疫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五

行纪人: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行纪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六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编码:

行纪人。

行纪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编码: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六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五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货物。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行纪人行纪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日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七

行纪人: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行纪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六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拥有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租期。

为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

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_____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

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押金xx元),按季度年结算。每季季初x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由乙方负担,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x个月以上。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十一

委托人:(系房屋承租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人为租赁《房屋需求信息》(见本协议附件)所要求的房屋(以下简称意愿租赁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

受托人指派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承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号:。

承办人选派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协办人,协助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协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人详细询问其意愿租赁房屋的用途、区位、租金水平、户型、面积、建成年份或新旧程度等要求;委托人应对其租赁意愿表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租赁意愿,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房屋需求信息》。房屋需求信息》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意愿租赁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二)寻找意愿租赁房屋及其出租人。

(三)对符合委托人租赁《房屋需求信息》要求且得到委托人基本认可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和实地查验。

(四)协助委托人与出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五)为委托人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代理交接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七)代理办各种收费设施的交接手续。

(八)其他(请注明。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代办事项而向委托人收取证件、文件、资料时,应向委托人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委托人。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止。

3.其他(请注明)。

(二)委托人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

委托人要求委托承租的房屋月季年租金不高于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委托人支付的租金应与出租人得到的租金相同。

(一)佣金。

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与出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佣金。

1.佣金的支付标准及金额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按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的月季年租金的大写百分之(小写%)计付佣金。

(2)按固定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支付佣金。

(3)其他(请注明)。

2.佣金的支付时间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2)其他(请注明)。

3.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对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

(2)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为限,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支付。

(3)按上列约定佣金支付标准的大写百分之(小写%)计算,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支付。

(4)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根据受托人完成的工作量另行议定。

(5)其他(请注明)。

4.受托人收取佣金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

(二)代办事项服务费。

受托人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办事项的,委托人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

2.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日内或支付。

3.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的大写百分之(小写%),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日内或支付。

4.按固定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日内或支付。

5.其他(请注明)。

受托人收取代办服务费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

(三)代缴税费。

受托人在完成委托事项中,代委托人向第三方缴纳的税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委托人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同的估算金额预付给受托人,待约定的代缴税费事项完成、委托期限届满或者本协议终止(以先者为准)时,受托人凭缴纳税费收据与委托人结算,如有差额多退少补。

2.由受托人提供收费标准与金额,委托人按代办进程将应缴税费付给受托人,委托其代为向第三方缴纳。

3.其他(请注明)。

委托人因与本项委托直接关联的交易与出租人发生房屋租赁权纠纷且委托人属过错方的,除受托人能证明属于委托人过错、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外,受托人作为专业机构应承担过错责任,对委托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受托人不得在本协议以外的补充约定中,设立明示或者暗示与本条款相冲突的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条款。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3.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委托人在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中不承诺为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还应按照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三)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大写百分之(小写%)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无需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将变更事项简记于本协议的附注栏内。

(二)协议解除。

1.委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受托人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且将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受托人解除本协议,受托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委托人。

2.受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偿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不同意由标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不同意调解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承办人(签章):

协办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编 号__________。

包 装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

数 量__________。

质 量__________。

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计算项目包括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合同中应对下列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

3.保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转仓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出入库装卸搬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3.仓储费应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提前支付。

4.必要费用包括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请求存货人支付上述费用时,保管人应出示有关清单和登记簿。仓储合同中规定的仓储费包括必要费用时,存货人不必再另行支付。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存货人应及时取回仓储物,也可以不规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货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库是指货物进入仓库时所进行的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入库时,保管人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存货人开出仓单,并报仓库会计统计入账、登记。

3.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货物出库一定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如果是由保管人代办运输的,保管人则应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2)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4.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八、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九、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2.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保管人对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保管时,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3.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4.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5.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6.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

7.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

(3)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通知并催告存货人处理。如果保管人违反通知义务,给他人的储存物造成腐蚀、污染等损害的,存货人不承担责任。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可自行作出必要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存货人。

9.在仓储期限届满后,由保管人送货上门的,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将货物送至存货方。

(二)存货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2.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4.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5.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存货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存货人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存货人负责。存货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存货人负责。

十、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一、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行纪合同篇十三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行纪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六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某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行纪人。

行纪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