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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意见书(模板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13:18:53 页码:14
法律咨询意见书(模板10篇)
2023-11-12 13:18:53    小编:

难能可贵的品质总是与艰辛和努力相伴。在写总结时,应注重事实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总结范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灵感。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一

湖南君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

(6)《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

(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

(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

(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

(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

(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1.关于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

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

3.关于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

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略)。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

经本所律师查证:

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

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权或批准。

经本所律师查证:

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

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表意见,略)。

四、《公司股权并购方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师审查了目标公司的《公司股权并购方案》,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2)公司股权并购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3)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经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4)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员工工资及补偿金的处理方案。

经查,本所律师认为:(就方案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五、《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2)公司股权并购结构情况;。

(3)其他事项。

经查,本所律师认为:(就合同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六、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论(综合发表意见,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__份,副本__份。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e-mail:

乙方:xx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e-mail:

鉴于甲方建设xxxxxxxxxxxxx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2、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三)完善履约管理。

1、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5、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8、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一)乙方委派陈子建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日期: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三

法学是门博大精深的学科,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科技迅猛飞速的发展而不断的更新并一步步完善,社会是在长足的发展,法学亦在不断的进步。今年的3月15日打假日,到步行街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免费法律咨询。对于到步行街进行法律咨询,阐明之:就是对前来咨询的人提出的问题,用我们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的解答。说实话,在为期一天的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这社会有太多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正义得不到伸张。法律,成了那些有权有势有钱人的保护伞,甚至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做为一名法科学生感到悲哀的同时也深深感到维护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完善法律体制,需要我们一代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帮不了她任何的忙;但是从内心来讲,我是无比的同情。在这个时候,法律能够做什么呢!作为一个法科学生,我不应该这样讲,但是现实和理论之间的脱节是我们远不能想象的,她的一句话让我思考了很久,她说法律只保护强者,而弱者是游走在法律之外的人!她说的或许尖锐了一些,但这也是不得不引起我们反思的,在百姓眼里,法律难道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们引为自豪的社会在他们看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这也许就是我们在发展的同时所忽略掉的一些问题!

这次的咨询我觉得还是比较成功的,能解答的我们已经现场给了他们很明确的答复,不能解答的也都做了相关记录。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理论到现实,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法科学生任重而道远!

作为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断或为这些鲜活生动的案例寻找解决措施的时候,除了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亦需要缜密的思维以及敏捷的逻辑。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担着一份责任,我们维护的是社会的正义,我们恪守的是司法的公正,我们应铭记的是法的精神,用一颗拥有责任感的心爱岗敬业,体现出法律人的价值。

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现实与理论的差距,同时亦坚定了我学习法律的信念。

之路的方向,我认识到了作为法律人需要精湛的专业技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但我也明白,前进的征途中,任重而道远,练就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导并支撑我前进的基石和保证。

有梦才有远方,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皎洁。梦是永恒的微笑,我怀抱着为法律奋斗终身的信念和梦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为翅膀腾飞,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做出精彩的自己!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四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________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2.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的融资方案;。

3.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_________;。

4、在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元(小写___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_____%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2、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3、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五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六

年1月6号,我们结束了历时10天的法律咨询实习。

12月28号,我们在系魏昕老师的组织下准备着即将开始的法律咨询实习。魏老师将我们分成八个小组后,各个小组的同学马上就去做法律专业知识的准备,同时为自己所在小组树立了一些口号,例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等等。如今,我们已是大三的学生,学习法学已经2年多,面对实习也不再如刚进大学的时候那样胆怯与羞赧,对于法律咨询,我们虽然没有过实际操作,但我们都能很好的控制紧张的情绪,虽然仍然担心自己法律知识不够充分,害怕不能将这次法律咨询实习活动做的很好,但后来在老师的带领和细心讲解下,我们大致了解了法律咨询的步骤,对此次的实习活动信心大增,内心十分期待自己能够为法律咨询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法律咨询过程中,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那些带着疑惑苦闷表情来咨询的市民,都满意的离开,许多咨询者主动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纷纷肯定此次活动的价值,并希望我们更多地开展这种活动。另外,同学们在活动过程中学到所需专业知识;而老师则一边为群众解答,一边为周围同学讲解。同学们在为社区服务,参加社会实践的同时,也学到了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

对于法律咨询,阐明之;就是对前来咨询的人提出的问题,用我们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的解答。说实话,在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这社会有太多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正义得不到声张。法律,成了那些有权有势人的保护伞,甚至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一名法科学生感到悲哀的同时也深深的感到维护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完善法律体制,需要我们一代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于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构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谈和瞎扯。当然,拥有良好的理论水平还不够,还必须拥有超人的勇气和信息、拥有说服别人的口才、良好的应变能力,以及对工作的热情和敬业精神,这一切都是做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更是成为一名好的工作者的要求、关键。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向市民提供了许多可贵的法律经验,解决他人的困惑同时对我们而言也是一次成长和锻炼。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发挥能力。学到了应如何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他人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虽然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还比较有限,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我们应利用在学校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知识,有效的解决他人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这次咨询我觉得还是比较成功的,能解答我们现场给予了解答,不能解答的也做下了相关记录。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理论到现实,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法科学生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断或为这些鲜活生动的案例寻找解决措施的时候,除了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亦需要慎密的思维以及敏捷的逻辑。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担着一份责任,我们应铭记的是法律的精神,用一颗拥有责任感的心爱岗敬业,体现法律人的价值。

为期10天的实习很快就结束了,10天的时间很短,但也足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样更多的是学到了只是读课本不能领悟的知识,让我对自己、对专业有了更深的认识。有梦才有远方,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皎洁。梦是永恒的微笑,我怀抱这为法律奋斗终生的信念和梦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为翅膀腾飞,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作出精彩的自己。

政法系11法学龙嘉佳。

114044。

布谷、布谷长鸣、农业百科、布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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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意见书篇七

短暂而有意义的义务咨询活动终于完美落幕,在老师的热心参与、青年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志愿者活动顺利完成。此次活动使大家更加明白法律援助的意义,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课本与实践结合的意义,也为那些面临法律困惑,需要法律知识的人送去帮助,为我们法学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让法律更民主化、普及化、人性化、市民化。

这几次义务咨询活动都在忙碌中有序地进行,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老师热情专业的讲解使咨询者的双眸刹时间变得眀彻坦然。众多咨询者主动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纷纷肯定此次活动的价值,并希望我们更多地开展这种活动。赢得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1、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学到了平时在课堂和学校所学不到的知识与经验,了解到了法律对于公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广。但是,公民的法律知识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应的发展,市民的许多权益还受到不法侵害,他们并不清楚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向市民提供了许多可贵的法律经验,解决他人的困惑同时对我们而言也是一次成长和锻炼。

2、此次活动也增强了同学们的人际交往能力,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发挥能力。学到了应如何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他人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虽然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还比较有限,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我们应利用在学校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知识,有效的解决他人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3、此次活动也很好地将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的品牌效益打出去,从每次的义务咨询效果来看,部分群众是通过介绍知晓我们系每两星期将举办一次的义务咨询而前来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当然,从人数来看不多,但是通过多次的义务咨询,慢慢地我们法学系的名字将进入广大社会群众的内心,对于提高知名度有着不错的效果。

1、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各小组任务分配不够明晰,造成部分志愿者比较闲散和懒散,人力资源发挥不够,大部分志愿者非常忙碌,相反部分志愿者无事可做。

2、活动进行期间,志愿者纪律不够严谨,让前来咨询的市民未得到充分的服务与照顾。

3、大部分同学理论知识不足与不专,但它也激发了同学好好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与主动性。它需要我们去体验生活,在生活中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所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化的方针深入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更是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群,讲法制建设往创新性方向发展,更好的建立健全我们的法制体系。

4、很多群众咨询的问题都不一样,涉及的法律专业比较广,以后举行咨询活动,可针对具体人群划分专业咨询点,邀请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的老师进行咨询,避免一些问题无法给出最佳的解答。

总之,此次活动还算是圆满完成,帮助了大量当事人解决诸多法律疑难问题,扩大了我们法学系的社会影响力,使得多数人了解法律援助事业的宗旨,知道了我们法学系开办义务咨询的宗旨。问题虽有不少,但经过全体会员的努力,克服多重困难,使法律义务咨询逐步走向成熟,相信在今后的活动中,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八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九

律师事务所鉴于:

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乙方系经____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询意见书篇十

咨询服务是一种顾问及相应的客户服务活动,其内容是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这种服务的性质和范围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2.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

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元,出借期限不少于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x元(小写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受托人: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公司项目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达成交易。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达成交易,在每收到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10日内按照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

协议书。

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2.代理权限。

1.4.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元。

1.5.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乙方的义务。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合同有效期。

2.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