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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销售合同范本(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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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销售合同范本(优秀8篇)
2023-11-12 13:54:13    小编:

合同是一种书面文件,它记录了双方在某项交易或协议中所达成的约定。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详细了解各项条款和条件。合同的书写和解释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情况进行。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一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际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同编号: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五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一条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二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1.货物情况。

————————————————————————————。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5.唛头: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装运期限:_________。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_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_________。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三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_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四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1、生产国: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付款条件:

离岸价条款:________________。

1、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_______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2、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_______天,按照第_______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第六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七条、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做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发票_______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_______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_______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_______天内,要用空邮另寄_______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八条、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天。

第十条、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一条、保险:

1、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2、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_______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_______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_______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_______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_______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四条、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_______%,罚款率每_______天为_______%,不足_______天的天数按_______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_______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五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正本各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为据,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五

第1条 概述。

1.1 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

合同。

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 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 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 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

说明书。

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 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 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 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 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六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

代理方:

日期;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七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第2款a项指出,“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该标准是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即使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约定,该标准也是约束双方的默示条款。买方订购货物时通常仅提出规格而未标明使用目的,此时卖方提供的货物应该满足通常使用的所有目的要求,而是否满足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题。

例1:一家德国鞋业零售商向一家意大利鞋业制造商进口多种鞋子,合同中并没有对鞋子的品质做出明确约定。买方声称卖方交付的鞋子存在瑕疵并构成根本违约。但鞋子仍可以进行销售。柏林法院认为卖方构成违约,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才算符合“通常使用目的”。

而德国另一个法院认为,满足“通常使用目的”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还是仅仅要求其具有“可销售性”的最低标准仍需要进一步讨论。“通常使用目的”应立足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按理性第三人所能预料与期待的予以解释。

笔者认为,对货物质量的要求可能存在不同等级标准的适用,除非买卖双方明示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否则卖方提交的货物只要符合其通常被使用时的最低标准即可。因为一般情况下,卖方无法详尽了解买方国内的商业习惯及特殊要求,对其提出“中等品质标准”的要求实属过分。通常此种标准的未满足是买方按其国内标准或其特殊目的提出,卖方难以预见,否则就可能会要求修改价格或者甚至拒绝缔约。当然,最低品质标准目前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实践中通常将相关贸易习惯或“可销售性”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最低品质的标准。

例2:一家瑞士出口公司向一家德国公司出口新西兰贝类,这类贝类含有一定数量的镉。德国买方声称这些镉成分违反了德国有关法律,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卖方则认为这些镉含量依据瑞士相关法律是完全符合标准的,并没有超出限制值。

德国联邦法院在本案中认为原则上卖方不应当被期待要遵守买方或者货物使用地国的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例3:营业地位于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的商家从一家意大利公司处购进乳房x线照相器材。该批器材与美国安全法规不符(但是符合意大利的相关标准),并因此在美国被查封。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美国地区法院在本案中做出了判决,认为该仪器由于没有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所以依据cisg第35条可以认定有瑕疵存在。

施莱希特里姆教授认为,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的优先适用卖方或者买方国家的货物标准。只要当事人没有对质量进行具体的规定,那么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货物的使用目的。

笔者认为,《公约》充分体现和贯彻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通用性也应当充分考量当事人的缔约环境,比如买方对卖方的依赖性。若卖方在此类贸易中经验丰富且买房因此对其产生了依赖,那么卖方要考虑应当适用何地的“通用性”标准及其他各种因素;如果卖方不具备此种能力,买方则应尽提示义务,明示买方所在地甚至是货物将要被转售的第三国的“通用性”标准,否则应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因为通用性标准既然是一种默示条件,就应该以卖方的合理预见为限,只有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才是卖方凭经验可以合理预见的。

例5:德国一家渔货进口商从瑞士供应商购买了1750公斤贻贝,当地市政局检测认定这批货物某种微量元素超标,不符合德国建议性卫生标准,但是该微量元素没有超出允许的水平,贻贝仍然可以食用。买方拒绝付款,卖方起诉。案件经过初审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决,判令买方支付价款及利息。德国最高法院认为:公约第35条第2款(a)、(b)项并没有向卖方施加义务,要求他交付的货物符合进口国现行所以法规和公共卫生条款要求,除非出口国也实行同样的规定,或者依据于卖方的知识,买方已经告知卖方这方面的法律要求,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使卖方已经了解这些规定。

例6:西班牙卖方与德国买方订立胡椒粉销售合同。卖方在交付第二批货物后被德国政府告知胡椒粉中的“乙撑氧”含量超过德国食品安全法允许范围。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的长期业务联系,在以前的交易中卖方同意采用专门流程保证货物符合德国食品安全法,因此,地方法院认为卖方已经默示地同意货物必须遵守德国食品安全法。法院认为“乙撑氧”超标属于货物不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不适用于在德国销售,卖方构成根本违约。

这两个案例情况非常相似,但裁决结果却截然相反。两个案例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例5中卖方违反的是买方所在地推荐性的标准,而例6中卖方违反的却是进口国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法。推荐性法律规范通常对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却并不影响产品的正常用途,即使是在一国国内,该规范都不会得到全面的强制使用。由此我们可知,满足通用性标准要求并不意味着应与进口国任何关于产品的法律、规定相符,特别是不要求与非强制性的标准要求相符。“贻贝案”中法院的裁决同时有助于我们总结卖方的交货应符合进口国相关的产品标准要求的情形:(1)进口国的技术标准要求或卫生标准要求与出口国相同。(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进口国效力较高的、强制性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等法律规范。(3)当事人双方有长期的同样货物的往来交易或卖方在买方境内有分支机构等情况表明卖方应当知道买方国家关于货物的产品标准要求,并默示地对这种要求表示同意。另外,从“贻贝案”中还能推出另一个。

卖方明知货物在进口国销售的事实不足以认定卖方在没有从买方那里获知进口国标准的情况下,默示地同意满足进口国所有法律规范、不确定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对外国的卖方,不应要求他知道进口国不确定的公共法律和管理实践,买方不能合理地依赖卖方这方面知识,相反,买方应知道自己国家的这些特殊规定并通知给买方。

国际销售合同范本篇八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

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