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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县物价局工作总结(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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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县物价局工作总结(汇总9篇)
2023-11-10 20:40:22    小编: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全面地了解自己在这段时间内的成果和不足之处。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所总结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以便准确地表达。在这些总结范文中,大家可以看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人们是如何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收获的。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2018年,我区根据省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闽企减办[201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福建省201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34号)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发展。

一、认真部署企业减负工作,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

今年初,省、市有关企业减负纠风等文件下发后,我区按照省市、对今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对全区减负纠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区减负办将有关文件转发到各街道和部门,并组织区财政、经贸、物价、工商、税务等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学习,结合各单位的分工职责,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制定了《台江区2018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要点》、《台江区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全区减负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方法步骤,把省市下达的减负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和有关部门。

二、严格执行减负“九条禁令”,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今年以来,区减负办继续加大企业减负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深入宣传减轻企业负担“九条禁令”。2月份专门转发了《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敦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九条禁令”,严禁借各种名义加重企业负担。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区财政局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精简补偿收费项目。区物价局对全区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严格规范我区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对国家和省、市已经明令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加强我区涉企收费公示,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的基础上,督促涉企收费部门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提高收费透明度。区地税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省地税相关通知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了税务发票工本费。同时在全区加强对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今年3月,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联合对辖区内行政性收费单位20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年审,把执行“九条禁令”作为检查年审的重点。8月份对辖区内103家教育收费单位进行大检查,重点查处学校和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支教费、代办费等违规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规范活动、驾培机构收费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三、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近年来,为了稳定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年初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区财政、经贸、税务、物价、工商等区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街道主要领导干部深入我区工贸企业开展服务调研,宣传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活动,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惠企减负政策,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8〕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8〕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榕政办[2018]8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9号)等文件作为贯彻落实重点,切实抓好已出台惠企政策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惠企减负政策的兑现。今年以来,区经贸局与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组织专人做好惠企政策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查看、资金筹集和划拨等工作,及时把惠企减负的各项奖励、补贴兑现给企业。对42家辖区内工贸企业的产学研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增产扩产项目、能源节约利用项目、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网络建设项目、担保机构风险项目等及时兑现各种奖励、补贴共达617.6万元。年底前完成对9家工贸企业753.46万元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兑现,其余9家正在落实审批。

四、完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规范社团涉企活动。

区民政局按照减负纠风工作分工职责,抓好区内社团组织举办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今年3月至5月,区民政局对全区社团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把握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活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把社团组织不得以评比表彰为名义,以营利为目的,向被评比表彰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索要赞助作为检查重点,坚决纠正向被评比表彰企业乱收费违规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团组织自律意识,杜绝辖区内社团组织通过组织评比表彰活**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企业减负工作调研,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

今年全区在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主题实践活动中。区减负办组织各街道、部门结合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研活动,围绕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街道、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辖区重点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区属特困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负担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五大战役和三维重点项目建设中规划、用地、用电问题;重点经贸企业融资贷款、开发新项目问题;区属特困企业职工医保、社保、改制和职工安置问题。区经贸局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组织协调辖区内2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为资金困难企业服务力度,今年1-9月为辖区内385家商贸企业提供担保贷款xx.02亿元,为94家工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94亿元,为2家“三农”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8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区外经贸局为减轻外资企业负担,坚持无偿服务,简便企业办事程序,实行网上办公。今年以来窗口网上审批216件,网上年检118件,受到客商的普遍好评。区工商局严格执行登记注册“零费用”制度,2018年以来共为企业免费办理各类登记9081件,节约企业费用258.76万元。今年年检中共有5950家企业免交审计报告,免收企业年检费共计36.4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在省、市纠风办、减负办的指导下,我区在企业减负纠风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组织协调工作还不够到位,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还不够顺畅,常态化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等不足之处。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在规划编制、形势分析、项目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经济形势分析,服务全局发展。

1、牵头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代拟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评估过程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积极与上级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进行衔接。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正着手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同时对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梳理,完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汇编工作。

2、认真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围绕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每月、每季和半年度的经济形势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针对“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征迁等问题,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建议;制订分解年度经济考核指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促进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1-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62.78亿元,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69.38亿元,增长15.5%,总量居全省第一,占全省四分之一,相当于厦门和泉州的总和。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508.85亿元,增长19.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33.47亿元,增长2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等5项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完成一批专项规划、课题研究编制工作。根据市委要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和规划编制。完成《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产业发展规划》、《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社会发展规划》、《福州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思路》、《福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8-)》、《台商投资区扩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启动《福州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并出台《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的意见》。同时开展农业转移人口、龙头企业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编制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实施意见》、《对台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三次产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等课题或扶持政策。

(二)加强项目运作,促进固投增长。

切实发挥市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总牵头单位职责,经过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预计均可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9月300项重大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90.1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6.3%,超序时进度21.3个百分点,共有2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43个项目动工或部分动工建设。“五大战役”累计完成投资1869.3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7%,超过序时要求进度22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和民生工程5个战役超序时进度。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重点项目协调督查。2018年我市成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每周由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中至少一人主持召开,对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我委多次实地调研和察看各县(市)区的所有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向市政府报送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例会通报和“回头看”检查工作。截止10月初已召开29次例会,对东南电化搬迁、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等122个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前期手续报批、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了协调。不少重大项目已有较大突破,例如:海峡奥体中心网球馆已拆迁完成,主体场馆已正常施工;向莆铁路福州段已全线完成施工并通车运行;海峡图书馆项目已进入正常施工等。

2、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梳理汇总神华罗源湾煤港电一体化等7个需国家部委支持审批的事项,为市主要领导“跑京跑部”提供素材;二是梳理汇总需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审批或协调推动的事项,提请省重点办帮助协调推动。今年以来,共梳理汇总需省、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20多项,进一步加快了项目审批进度。三是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对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建工程、南江滨东大道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进行联审联批。四是持续对未按计划开工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推动,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做好省重点办要求我市协调的72个省管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的跟踪推进工作。

3、促进重大水利建设。逐月跟踪,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领导通报了我市重大水利项目有关工作情况。截至9月底,21项在建重大水利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0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74.8%;6项计划新开工重大水利项目目前已开工4项,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62.5%;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霍口大型水库工程、闽清县葫芦门水库工程等5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4、积极推进项目成果推介。顺利完成第十一届“6・18”福州馆布展、媒体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以“三坊七巷”为主题的展馆布展,构思新颖、造型独特,获得较大成功。积极促进项目成果对接转化,在第十一届“6・18”上共对接项目665项,总投资271.5亿元。其中20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聚碳酸酯(pc)一体化装置等2个项目投资额达40亿元以上,预期年产值达52亿元和36亿元。围绕培育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与项目对接、共性技术难题、产学研合作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组织等科技中介作用,邀请111位专家学者,举办11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项目对接活动。

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补助。截至10月中旬,共有221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达4.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5800.04万元;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4809.6万元;省级其他补助资金3000万元),获得企业债券发行资金额度10亿元。同时做好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并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3次对我市政法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排水设施等项目进行的专项稽察。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1、夯实工业经济增长基础。一是加强监测。每月跟踪二十大企业、三维项目、重大工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密切关注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摸排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情况,争取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目前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共5个,分别为光电显示产业、金属及深加工产业、长乐纺织化纤产业等3个超千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江阴化工新材料产业等2个500-1000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加快制定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尤其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由市政府颁布,组织实施。加紧研究、制定《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年初将组织有关企业(机构)进行相关专项申报。三是进一步改善工业投资结构。推进天辰耀隆己内酰胺、神华福建罗源湾港电储煤一体化、翔隆纺织三期、东南电化、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雪人制冰系统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1-9月制造业完成投资533.1亿元,比增26.3%,占工业固投比重78%,较去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

2、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继续推动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发展模式创新,完善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引导方面的先行先试,服务业“218”工程、“核心商业区、核心商务区、核心创意区”三大功能区建设持续推进,服务业统计成就显著,楼宇标准化建设积极进行。经过三年努力,鼓楼区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增加值年均2位数增长,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进一步带动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二是推动总部经济、民航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政策,牵头制定《福州市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提高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总部企业在认定数量、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当前共55家企业申报待批。积极推动民航经济发展,《福州扶持民航发展的补充意见》颁布实施。积极争取航权时刻,开通航线,1-9月福州空港运输总架次、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三大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分别增长15.9%、15.1%、12.2%。“福州航空”筹建取得重大突破,确定投资主体,签署出资协议。组建筹建工作组,成立“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筹)”。民航华东局已审批通过我市筹建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家民航局。

3、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一是跟踪全市“海上福州”建设情况。跟踪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海上福州”建设工作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开展海洋经济重大问题规划编制及政策制定。牵头完成了《关于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及规划编制。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现代海洋产业重点项目。组织企业、园区申报省第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2018年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2018年省级预算内投资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及示范园区建设扶持专项项目,2家企业被评为20省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15家企业被评为2012年度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申请第一批省预算内海洋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组织推进海洋重大项目建设,摸底筛选我市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长乐翔孚物流园、福清江阴国际汽车城等39个项目上报列入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

(四)统筹协调,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1、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继续围绕“强化产业联动、促进资源共享、实行乡镇结对、开展干部挂职、助力扶贫开发、推进环境共保”等协作内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对口协作交流合作,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帮扶工作机制,今年永泰、闽清县土地招拍挂、企业所得税、技术人员培训等三项补贴共申请帮扶资金5793.55万元,连江、罗源5个协作项目共申请帮扶资金1750万元,有效促进县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2、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一是推动福莆宁同城化。贯彻落实好201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工和跟踪督促工作。牵头会同莆田、宁德发改委开展编制的《福莆宁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初稿。开展福平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确定福马铁路改造、长乐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作为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重要组成部分及率先启动建设项目。二是推动闽东北、闽浙赣皖等协作区连片发展。2018年闽东北经济协作区重点协作项目共27项,年度计划投资189.4亿元,1-8月完成投资119.63亿元,占年计划的85.82%。

3、主动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召开了第三、第四次联席会议,共商对接合作思路,推动两地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对接合作,支持平潭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双方在高新技术、港口物流、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产业对接、分工和协作。跟踪落实2012年两次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席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当前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电力专线上岛工程等20项工作进展顺利。探讨福州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完成《推进福州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研究》。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1、加快市政路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建设、市容等职能部门及市政建设公司、市城乡建设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项目单位,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拟建设的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片区路网工程、马尾新城路网等重点市政道路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

2、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二轮建设规划,启动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工作。根据修编方案,该线网规划线路由9条轨道交通组成,总里程338.12公里,设置车站215座,换乘站26座。近期规划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延伸段,新建4、5号线市区段及6号线。启动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马尾段及6号线过江段方案深化研究工作。推进2号线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启动城市现代有轨电车规划,已完成有轨电车线网规划方案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3、加大铁路建设力度。加大在建铁路施工协调力度,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和谐施工环境,加快建设进度。截至9月份,我市铁路共完成投资19.2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05%。向莆铁路已于2018年9月26日正式开通运营;合福铁路福州段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1.41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11.00亿元的103.69%;福州火车北站站房工程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2.00亿元的79.77%;福州至平潭铁路先行开工点用地报批已批复,于10月底动工建设,正开展全线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同时推动江阴港、可门港、罗源湾北岸铁路支线建设。

4、加快机场建设力度。加强长乐机场规划研究,完成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初稿,福州长乐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顺利通过国家民航局审查。加快推进机场二期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确定20xx年6月前动工填海及2018年6月前开工建设二期工程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加快编制机场二期工程预可研报告,组织开展机场二期扩建填海前期调研工作。

5、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海西高速公路网及国省道建设力度。推进福永高速旗山互通,京福高速洋里互通、福银高速梅溪互通,湄洲湾至重庆公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国省干线横五线连江安凯至蛎坞公路、104国道罗源县五里至白塔段公路、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6、推进港口建设力度。完成江阴港区12-1#、12-2#等港口项目预审24项。开工建设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6#5万吨级泊位,推进罗源湾港区将帽作业区15万吨级泊位等24个在建项目建设,其中闽江口内港区松门建材3000吨级码头建成投产。

7、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进福清核电#4-#6机组、神华煤港电一体化、可门电厂三期、江阴电厂二期、罗源火电厂、永泰白云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神华煤港电一体化电厂项目、罗源火电厂均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批。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保持每年都有3个以上风电场开工建设。做好金太阳项目、滨海工业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示范区申报工作。

(六)提升改革开放水平,增强发展活力。

1、加强简政放权力度。今年,简政放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我委。我委即牵头对市直部门保留、调整合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县(市)区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调研,形成《关于汇总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调研小组实地调研,撰写督查调研报告。同时,进一步对新一轮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起草新一轮简政放权实施意见。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采取周末提前办结、备案件压缩办理时限等办法进一步加快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了提速增效,当场办结率达到68%,服务评价总满意率100%。针对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妥善解决总平面图、环评审批、项目核准互为前置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利嘉海峡商业城(一、二区)、福州市银发温泉养老院等项目前期工作。我委连续9个月被行政审批中心评选为“标兵窗口”或“先进窗口”。

3、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民医保框架制度已经形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加人数超过667万,参保(合)率达到省定要求。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合)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人。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和75%左右。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173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将村卫生所也纳入实施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发展新模式,组建我省首个医疗联合体,由市一医院作为牵头单位,共22家成员单位,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优化结构布局。

(七)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六大件基本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涵,首批选择仓山、晋安、马尾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加快奥体中心等一批八城会场馆项目、市儿童医院病房大楼、福清市医院、永泰县医院病房大楼、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等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一体化基地综合大楼、福清市卫生学校实训楼等项目前期工作。

2、促进社会保障房建设。会同房管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同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控分析工作,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提出调控措施。

与此同时,我委还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项目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动员等工作。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法规科、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综合法规科为负责法制工作的专门机构。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专门人员具体抓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任到位、任务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

3、开展了严格的考核评议。局党组非常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每月的月度。

工作计划。

与价格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开展价格宣传。

1、认真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局综合法规科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专题访谈、新闻采风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了依申请公开系统和局长信箱答复平台,切实做好价格受理和咨询工作。如一年来12358价格举报咨询服务电话累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物价网面向社会提供各类价格信息百余条,较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和消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还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加强了消费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价格服务咨询工作,帮助消费者运用价格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今年局综合法规科向市政府法制办、市法治城市创建指挥部和省物价局等单位报送价格法制信息材料20余篇,其中被《价格在线》、《湖南价格信息》、《政府法制工作》等采用6篇。

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 。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讨论、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观看视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如: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并开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监督指导科科长和综合科科长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课。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全省价格系统综合法规工作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法规创造条件。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每周例行学习的重要内容,由局机关党委制定。

学习计划。

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下发给局属各单位督促大家认真学法并结合学法用法考试检验自学效果。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价。

1、大力开展制度建设。根据价格法和四个地方性价格法规以及其他政府规章的要求和省物价局有关价费管理的规定,为适应依法治价工作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重大价费事项发布公告、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备案、成本监审、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行政执法、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等工作制度,并将上述工作制度50余项汇编成册。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价费公文审批程序等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一般规定,确保价费审批的受理、批办、承办、核稿、签发、正式发文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规范了价费审批行为,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价费审批文件由局综合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到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审查登记制度,确保了文件合法性。20xx年,本局报市政府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5件。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对于重大价费审批,落实价格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调整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如我局在出台《市城区*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标准》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了大量意见。8月23日,在会议厅召开制定市区殡葬服务价格听证会,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参加听证会。落实局务会议制度、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价费审批、价格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

4、努力规范价格执法。

一是健全价格执法制度。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完善了《**市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市规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平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质量,提高了执法效率。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是完善价格执法监督。加强纵向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价工作。注重内部横向监督,建立并完善了价格执法、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并结合局属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将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内部横向监督制约机制,使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程序规范、权责分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执法工作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凡重大价格问题,我们都能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调研工作,争取人大、政协机关对价格工作的支持。真正做到了“阳光执法”,营造了和谐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五、价格工作成效显著。

查组的充分肯定。18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比上涨2.7%,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在各市州中从低到高排第6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1、抓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有新举措。

一是价格调控领导规格高。市委、市政府把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物价、宣传、发改、农业、工商、质监、财政、民政、商务、交通、粮食、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价调控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上,研究部署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相关问题,建立健全了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做好我市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水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价格监测预警数据准。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监测,重点加强对粮食、猪肉、蔬菜、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对于少数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的经营者,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

1470万元。今年来市本级从价调基金中安排了446万元用于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安排250万元用于重点扶持蔬菜基地建设和生猪生产。

2、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同时,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截至11月底,在日常市场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90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343.166万元。其中:其中退还用户金额17.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22.136万元,罚款9.92万元。

3、优服务,创建服务型政府机关有新作为。

一是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系统。按照“一级政府建设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建设一个子站”的原则,我局今年着力加强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工作,实现服务功能“窗口统一,功能齐全”。

市政府部署安排,切实推进机关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通过机关网站实现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电子监察等功能。

三是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影响。我市今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88万余元,具体发放标准按民政部门对特困群体分类:a类每人补贴300元,b类每人补贴80元,c类每人补贴30元。

四是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在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我局重点调查主要农产品从生产到终端消费之间流通环节的成本结构问题,寻找压缩空间,切实降低流通成本。

4、惠民生,破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有新进展。

一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物价局充分肯定我市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执行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及时落实我市第二、三批区、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跟踪督查,并制定印发专项考核细则。据统计: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类基本药物价格比实施前下降约45%,人均门诊医药费用下降约40%,日住院费用下降约36%,农民年人均减少药费支出约60元。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在总结过去,面向未来的基础上,从抓重点,找难点,求实效入手,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法治”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三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充分履行价格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做好民生价格服务,化解社会价格矛盾,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1、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确保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及“5.18”、“6.18”等重要展会期间的市场巡查力度,组织人员对经营单位商品价格、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期间共出动检查45人次,发现经营单位存在问题的共8家,其中现场整改6家。

2、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45”公共服务系统的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有关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停车管理费、医疗服务收费等举报投诉148件,其中“12345”投诉举报、咨询件96件,“12358”投诉39件,电话举报投诉11件,省长信箱投诉2件。

(二)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调研。为充分掌握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初,我局联合区卫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区内13家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调研,全面调查了解了我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情况,重点听取了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药价格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月份,我局又针对上级拟定的《县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初稿,会同区卫计、人社部门组织征求修改意见,多次综合汇总他们提出的有关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物价和卫计部门,为上级机关今年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详实依据。

2、认真落实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政策。(范_文_先_生_网)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我局今年起停止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年审及发证工作,同时按规定实施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及收费情况报告制度,重新审核了相关单位收费资格及收费项目,按时公布了5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称及收费项目。

3、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惠农政策,继续下大力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今年初,我局全面汇总上报了各收费单位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变化,加强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的监管,督促整改个别收费单位存在的收费不规范行为,切实将我区清费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认真核实收费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于今年1月底前将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局网站上公布了辖区内162家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报备情况,便于社会全面了解我区收费单位各方面信息,以满足广大群众知情权,增强收费的透明度。

5、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民办幼儿园成本进行认真审核,据实按规定予以报备,并督促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及公示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12家,正在办理民办中小学收费核定4家、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6家。

(三)加快职能转变,强化价格服务力度。

1、严密监控市场价格动态。认真开展市场价格监测,着力做好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选取华威新西营里农贸市场、程埔农贸市场、大润发超市作为我区价格监测点,重点对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五大类70余种商品价格数据进行监测,在对价格形势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及时令变化选取25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进行比对汇总,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物价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并在部分价格监测点的led显示屏上滚动发布,努力为居民群众了解价格信息提供服务。

2、认真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上半年,我局价格认证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操作规程,建立本区主要涉案财物采价网络,高效地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抢专项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类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真正做到了认定程序合法、认定结果公正、认定过程高效。半年来,公安机关共委托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241起,涉案金额240.2万元。

3、积极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网络,通过市价格认证中心牵头,筹划依托区司法系统人民调解机构建立价格纠纷调解点,进一步贴近基层,受理并调解群众关于价格方面的争议,努力为人民群众化解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并成功调解价格纠纷2起。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价格监测工作。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价格应急预案。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继续抓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加强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控,组织力量对各大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商品价格进行巡查,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继续推进清费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简政放权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对公立学校及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重点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成本及财务行为审核,严格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

(五)继续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准确有效地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严厉打击犯罪提供客观公正的价格依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六)继续做好价格投诉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12345”、“12358”价格举报投诉的办理工作力度,认真宣传解释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搞好价格服务,力求群众满意。

福州市仓山区物价局。

2016年6月30日。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四

20,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漳州市物价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全省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个服务”、遵循“四条原则”,抓好“六件大事”,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1-11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预计为103.5%,市场价格总水平继续回升,结束了前几年持续低迷的走势。

工作回顾。

一、立足“三个服务”,即价格工作要服务于发展、服务于改革、服务于稳定,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全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能源、医疗卫生、食品、春运以及旅游等。加大对节日期间涉及群众生活的食品、石油液化气、客运票价和旅游市场价格的检查力度,对拒不明码标价和涉嫌乱涨价的行为及时予于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针对粮食、液化气、禽流感相关药品及商品等价格的上涨,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市场粮、油、液化气、种子、农资、药品及重要生产资料等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的监控;同时以服务“三农”工作为根本出发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相关的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春耕生产之际,主动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密切监控农资价格涨幅动态,最大限度地确保粮食、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在夏收和秋收期间及时调研、加强我市物价变化动态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分析,特别粮食供求及价格情况,并提出建议与措施,呈报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价格有效的管理措施,使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据统计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5%(与上年同期相比),与全省平均涨幅水平104.1%,低0.6个百分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正弦波动曲线,3月、5月最高均为上升4.1%,价格指数稳定在涨幅3.5%左右。具体分月指数为:1月3.0%、2月2.8%、3月4.1%、5月4.1%、6月3.9%、7月3.4%,8月3.3%、9月3.8%,10月3.5%,11月3.3%。

二、遵循“四条原则”,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具体做到既要保证价格改革的力度,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可承受程度,以保证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最佳结合;既做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价格工作,又做好促进社会进步的价格工作,推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既加强政府定价管理尤其是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又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工作职能的转变;既做好城市价格工作,又做好农村价格工作,扩大价格工作的覆盖面,促进价格工作的长足发展。

1、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对照《行政许可法》认真梳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地方政策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机制。我们制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审批规范、有序、高效。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严格实行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不断提高价格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积极参与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全市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参与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三家市立医院和各乡镇的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价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二是实行企业缴费明白卡、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全面落实向《企业交费登记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帮助企业抵制乱收费,继续发放《企业交费登记卡》,累计向企业免费发放750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逐个部门全行业进行清理与审核,清理一个公示一个,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了200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年审工作,共审验30个部门,265个收费单位,合格258个,占97.36%,基本合格7个占2.64%,按规定办理新的《收费许可证》12份,并在本局的“市价格信息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维护收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基层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情况,调查是否超范围、超标准、擅自立项乱收费等内容,把价格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对发现违规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四是开展了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乡镇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3、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收费政策等资料,适时提供价格成本核算、价格认证等服务。在价格管理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越权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价格服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利用价格管理的权力和影响实行强制服务。我们先后走访了灿坤有限公司、龙池开发区等单位,认真听取他们对价格工作意见,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运用价格杠杆,规范价格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和投资环境。按时完成国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任务。全年完成种植意向、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农户存粮情况、农户收支情况等四项专项调查,以及早稻、晚稻、生猪、鸭蛋等五个成本调查和预测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物品价格进行鉴定。2005年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有关部门的价格认证委托270件,出具价格鉴定书270件,涉案标的总金额1006.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975.2万元,非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31.6万元,累计收取评估费用3.16万元。

4、以推行电子政务为抓手,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立足服务,积极开展价格信息、价格监测工作。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积极探索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网上服务,以落实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把政务公开融入到廉政建设、政风建设、机关建设中去,完善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在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上深化、创新和突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为此我局增强价格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分析,强化对钢材、水泥、粮食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及时提出有效应对的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同时建立价格异动应对机制,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应对处置能力,保持市场价格平稳。全年共编写了市场价格行情12份,价格信息资料24篇,每旬公布一次市场价格参考,在春耕期间每日公布一次农资价格行情,自下半年起每周报送一次农资价格信息,每天报送晚稻监测点价格,同时还利用本局已建立“价格信息”网站的优势,采集工业、农业发展急需的商品价格信息,建立高效的价格信息传递系统,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不断充实网站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本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继续公开物价行政执法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接受投诉,紧急问题当天答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答复,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答复。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保证服务态度满意;办事中做到简化手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对办事效率满意。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对发现违反纪律、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等问题被投诉,实行待岗,限期整改。通过落实这些制度,我局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明显提高,本年度没有发现被投诉现象。三是强化党建创先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抓好勤政廉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办事行为,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和约束机制,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确保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到位;在党建创先工作上.围绕争创全市党建工作先进支部的目标,不断增强党员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市物价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5-“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抓好“六件大事”,促进经济增长。

“六件大事”是建设价格诚信体系、深化电价改革、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整治教育乱收费、降低药品价格、规范住房开发建设中的价费。

1.加大成本监审力度,优化价格环境。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成本监审办法。把成本监审工作作为价格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深化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增强政府定调价决策科学性与合理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公益服务行业的重要手段。在缓解电力矛盾方面,充分运用新的电价政策,运用市场的价格规律,多渠道购买不同价格的电能,特别购买议价电,用于解决本市工业生产与供电不足的矛盾,确保工业生产不因电力问题而停产;通过重新核定供电销售成本监审工作,缓解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疏导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闽价[2005]商379号)的规定,重新测算我市综合平均销售电价及各类用电销售价格水平。重新疏导市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已通过省物价局审批,并从2005年12月抄见电量实施。这次电价调整是在趸售提价1.7分/千瓦时基础上,而销售电价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539元/千瓦时)不调价,大工业用电略有降低的情况下进行的。体现了对电力产出强度高、对全市工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优势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仅3.5万千伏大工业用电户全年可减少成本支出109万元。同时也使我市工业用电价格与省直供网漳州、厦门进一步拉近,解决了我市长期工业用电价格的略势,优化了工业用电价格环境。

另一方面对市钰辉铸造有限公司等十家属高耗能的淘汰型企业,采取一定的提高电价抑制措施,并适时地合理出台峰谷电费新办法,引导电力消费,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规范涉农收费,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从减轻农民负担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过时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已经省级以上有权机关批准并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一律不得向农民收费,确保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特别是税费改革的贯彻落实,发挥涉农收费公示联络员和监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坚决抑制和查处乱收费的行为。在完成农村乡镇村收费公示的基础上,加大对学校收费的公示制度的监督,基本做到城乡中小学学期收费有公示项目和标准,同时要求中学及中心小学要有相对固定公示牌。通过整顿清理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有4项,免收8项;降低收费标准8项,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50万元。

3.以市场为取向,加快城市公用事业等价费管理的转型力度。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基础上,努力在公用事业的经营上,寻求价费管理更符合市场取向的改革。通过严格自来水、电力价格审核与监审,适时召开了漳州龙池开发区水务公司自来水价格论证会,核定了白水自来水公司生产成本,审查了供电企业2005年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参与石码市区自来水供水管道修工程和平宁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专题研究,为促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开征和调整垃圾处理费,把污水项目推向市场运作目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4.以“一费制”为契机,推进教育收费的改革。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局的部署,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并通过召开听证会,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杂费标准及代办项目收费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制度;为避免在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的同时发生教育水平的滑波现象,同步改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收费管理体制,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定费原则的指导意见,测算本市的具体标准,规范了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在秋季开学之前出台教育收费统一标准。

5.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完善医院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推行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如查询电脑触摸或滚动显示,一曰医疗费用及用药价格清单,同时,建立药品采购成本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让利于患者;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特别是对成本构成的监审力度,严格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经济适用房价格即符合解困的需要,又起到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行为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统一我市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及相关收费行为,适时调整全市汽车客运分类车型运价的指导价格。

6、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关糸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特别是相关百姓日常生活的`“米袋子”、“火炉子”、“菜篮子”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上涨过快的商品如粮食、猪肉、液化气等商品,除加强监测外,还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效应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的价格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权益;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宣传日价格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的创建活动,构建价格诚信建设体系,规范经营商贩明码标价行为,目前,首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一条街巳建立;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了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公交运输、电力价格、收费等专题检查。2005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总件数35件;已结案25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7.27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47.4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4.7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金额42.57万元;罚款金额0.14万元。巳上缴财政金额29.12万元。

一、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继续按照价格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把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主动地在价格工作规划中加以体现,在价格工作部署中加以落实,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1、对现行价格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价局修订《目录》,增强价格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城市和农村价格工作的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农村涉农收费工作,公布涉农价费目录,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2、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能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完善污水处理产业化等环保收费制度,通过听证会,出台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新标准。

3、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价格体制改革,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教育“一费制”跟踪,落实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

4、在监测调控国内市场商品价格变动的同时,注意研究国际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对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反倾销、反垄断的价格工作,为促进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转变管理职能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

转变职能是改革价格行政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也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项中心内容。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管理新办法、新措施、新途径,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和监管效果。

4、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不断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时机、方向和力度,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要搞好价格信息咨询、预测预报、价格鉴定和价格协调,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企业经营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

5、凡是重大价格行政行为的做出,要建立政策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制度,加强重大政策法规出台前后的宣传与公开,使我们的价格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三、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2、坚决杜绝索取和收受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受贿行为;坚决杜绝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我行我素的官僚主义行为。进一步规范定价审核和价格管理工作,完善价格听证、集体审价制度,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止腐败。

3、关注热点难点。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对当前反映强烈的“读不起书”、“看不起病”、“用不起电”、“住不起房”等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提出化解价格矛盾的方法,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全新的舞台,全市价格管理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各项价格工作,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先后开展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涉企收费公示、部门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物业收费公示等工作,按照“看得见、说得清、留得住”的要求,在全市908个行政村、23个收费部门、52所学校、9家医院、10处物业小区设立了价格收费公示牌(栏),为确保公示牌(栏)能“看得见、留得住”,聘请了专门的价格义务监督员,具体负责价格收费公示牌(栏)的更新维护工作,实现了价格收费公示的长效机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

二是推行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印发《物价局办事指志》、设立展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将我局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公开“83264215”为监督电话,群众如发现我局有违反办案程序和超过办案时限的现象发生,可以电话或写信举报。有效增加了我局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近年来,先后召开供水、供气、公园门票、物业收费等价格调整听证会10余次,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200余人次,吸收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20余条,保证了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疏导了我市的价格矛盾,促进了我市“和谐××”建设。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共服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今年上半年,我局开通了《××市物价局》网站(网址为)。网站目前设有“机构简介”、“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物价新闻”、“价格认证”、“监督检查”、“价格信息”、“政策法规”、“收费管理”、“价格管理”等10个主栏目,同时,设立了“公告栏”、“服务承诺”、“收费公示”、“友情链接”、“站内搜索”等栏目,方便用户快捷点击浏览。××市物价局网站的开通,能够更好的宣传物价政策、沟通社情民意、改进价格服务,为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六

201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价局上。

现将主要。

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x-201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xx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工作总结《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xx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

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七

20**年上半年,我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安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前提下,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不断优化消费环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价格监管,营造有利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价格环境。

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好的投资环境,价格收费环境的优劣,更进一步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注重对企业的服务、注重对乱收费的治理,营造一个好的投资和消费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大收费年审力度。从三月份开始,我们在市财政局的配合下,对全市166家收费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收费年度审验,及时取消国家规定停收的收费项目,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对个别单位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乱收费情况,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

(二)强化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20**年经营服务价格监审证的年度审验,对全市30多个经营服务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验规范,明确乡镇建管、环卫等收费标准,使经营服务收费达到规定明确、项目规范、标准清楚、收费合理。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价格服务力度。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在价格监管上,坚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加大服务力度,为市域经济健康发展做贡献。

(一)大力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我局坚持“始于企业需要,终于企业满意”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服务。一是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从源头治乱,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按省物价局、省监察厅等十六部门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涉企收费的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对实施收费的情况进行自查。同时继续做好涉企收费登记制度,凡进企业收费的单位必须严格亮证收费,实行收费登记,有效扼制向企业乱伸手、乱收费的现象。二是加强移民安置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价格监管。今年以来,我局为服务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防止建筑材料价格不合理上涨,我局承担了全市移民建筑材料价格监管的重任,局领导多次带领相关科室深入到砖场、沙场等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召开相关企业、移民安置乡镇物价管理检查站等座谈会,对市域内建材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在移民安置建设工程启动之初,及时下发了《市物价局关于保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主要建材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并组织专班,到企业、生产厂家、建设工地巡查,督导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个别违纪行为进行告诫、提醒。耐心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我市移民工程建材价格、货运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我市工业生产企业的用气需求,我局多次主动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协商,启动外采lng,以缓解我市气源紧张状态。为了减少工商用户和企业的矛盾,我局几次主持召开了供气企业和用户的协调座谈会,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本着互利双赢、和谐统一的原则,保证了居民生活用气,满足了工业生产的需求。

(二)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一是实施涉农收费“阳光工程”,广泛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涉农收费公示栏,把推行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今年5月,我局联合市经管局,印制《20**年涉农收费价格和收费明白卡》1万余份,将全市涉及对农民收费的公安、民政、农业等10个单位30项对农民的收费进行公示,供广大农民群众掌握并监督收费部门的收费行为。二是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公布小麦、稻谷等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后,我局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了五部门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政策,引导农民积极销售粮食及调整粮食作物种植意向,增加农民收入。

三、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方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需要加快推进资源环境改革,使价格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环保收费能合理补偿成本。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两次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制定了旅客运输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的旅客运输价格,较好地稳定了客运市场价格。二是调整天然气工商业用户气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上调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和省局规范口径,我局经请示市政府,报省局批准,从7月1日起,调整了我市天然气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启动了外采lng销售价格,保证了我市工商业用户需求,减少了电力资源的'消耗,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三是调整江汉油田自来水销售价格。我局根据电力价格、工资成本、水资源费等不断上涨实际,在严格审核三年来的供水成本,走访调查相关用户,召开价格听证会广集民智的基础上,调整了江汉油田自来水销售价格,并对水价分类进行了明确,对油田内外职工及居民实行同一水价,更加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三是环卫收费改革逐步深入。在对部分区镇处环卫服务收费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区镇处环卫服务收费标准,将有力支持我市乡镇环卫事业的发展,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作为垃圾处理费改革的全国6个试点县市之一,我们积极协调,对垃圾处理费代收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测算,已将方案上报市政府。

四、关注社会热点价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上半年,我们紧扣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疏导价格矛盾、协调关系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了顺民意、化民怨、解民难的作用。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对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其他收费也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严格三限招生政策,对今年春季课本资料费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了审核结帐,有效减少了“一边减免,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对民办教育举办的学历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对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备案管理,使民办教育收费逐步走向规范化。三是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规范医药价格行为。我们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医改中的价格协调工作,多次参加医改的调研和座谈,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方案,分两次公布了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零售价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巡查组,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价格监管,保证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市直医院申报的11个药物制剂价格进行审核,平均降价幅度为5.7%,可以减轻患者负担近50万元。三是审核医保网络服务费。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网络服务费进行了审核,降低了收费标准,明确规定停止收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单位医保网络服务费,切实减轻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负担。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我们按省物价局和我局工作安排,拓展领域,创新方法,价格监管服务实现了新突破。一是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全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开展了教育医疗服务药品、行业协会、涉农涉企收费专项和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72.9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31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处,促进了价格收费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二是广泛开展重点工程和市场价格巡查。今年上半年移民建设工程全面展开,为保持移民工程建筑材料价格的稳定,我们组织专班,对钢材、水泥、红砖等建材销售价格进行监测、监管,每天按要求上报红砖、青砖等销售价格,对违价苗头进行提醒、告诫,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坚持市场巡查制度,对客运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集中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有效地维护了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正常运行。特别是在迎“迎曹禺文化周,创五个文明”的活动中,我们主动做好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保证市民良好的生活、消费环境。三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以建立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和谐的价费环境为目标,在全市55条客运线路,463辆客运车辆,24个客运站开展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工作,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将客运票价制成公示牌在醒目场所公示,以明码标价为基础,积极推行价格诚信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诚信范围,构建和谐的客运市场,推动潜江文明建设。四是价格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今年上半年,我们实现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与省局联网运行,按照“八个”强化的要求,群众举报诉求渠道更加便捷,受理、反馈更加及时,群众得价格收费权益得到有效地保护,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今年上半年,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57件,查办违法金额27910元,办结55件,办结率、回复率基本达到了100%。

六、做好价格基础工作,强化物价队伍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们注重锻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夯实价格基础工作,切实提高价格工作水平,有效推动了物价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强化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及时监测市场物价变动信息,分析物价动态和走势,为市委、市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今年上半年重点加强了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牲猪价格、农作物种子等价格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15篇。

(二)加强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农调户及时准确记录调查登记本,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对定调价费成本监审严格按程度进行,合理、合法核实成本,为科学合理制定价格和加强价格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以《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多次主动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征求意见,确保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工作,提高鉴证结论的公信力。

(三)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今年在市委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局机构建设日益完善,成本监审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转为行政机构,“三定方案”的实施,人员调整到位,机构改革的顺利完成更加有利于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工作扎实开展。今年我局在高石碑老堤村和渔淌村开展驻村工作,并由市委组织派驻一名年青干部到老堤村担任第一书记。半年来,我们深入所驻村、组,走访调查,共同探讨村级班子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投入资金3万余元,为农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村民的好评。

(五)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按市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步骤,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讲政治提高责任意识,讲纪律提高服从意识,讲作风提高有为意识,讲效率提高机关效能,树立物价队伍良好形象。

下半年,我局将一如继往,认真贯彻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中部强市”的总体要求,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推动发展转型服务,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作为工作宗旨,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为重点,开拓创新,争先创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提供优质价格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继续加大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商品价格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各项价格改革措施,从严控制出台调价项目,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巡查,坚决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好民生价格收费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彻底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范医院收费,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落实惠农价格政策;认真完成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化解因价格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两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完善收费单位公示,规范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价格认证和调查研究工作,编发《潜江物价》,及时上报价格政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及时的价格服务。

(四)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集中力量抓落实,转变作风搞服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价格工作队伍,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五)密切关注“三农”价格,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认真落实国家的强农惠农价格政策;加强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涉农价费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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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八

局信访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及办公室、价管科、收费科、检查所负责人组成。局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副局长主管信访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价格举报中心设在物价检查所,并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建立了24小时值班、接听、登记、呈批、移送办理、答复、存档、保密等一整套价格举报工作程序,对受理的价格投诉案件,以及重大价格信访案件将依法立案查处。

随着物价部门工作职能的转变,“定规则、当裁判”成为物价部门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价格信访案件的不断增加,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了价格信访工作程序,实行了省、市、县价格信访案件、价格举报案件统一领导、归口办理的工作体系。局信访办或价格举报中心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的当日填写《来信来访及举报案件记录表》,三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科室负责人或主管局长审批后,由管辖科室和主办人员限期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案件按行政处罚法程序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重大案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能超过三个月。结案后,要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30日内完成案卷存档。对市信访办和省局转办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做到特事特办,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及时上报。

价格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影响着物价部门的形象。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我们坚持做到“接待热心、调查耐心、处理细心”确保群众踊跃投诉,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激化矛盾,形成越级上访。今年,我局把改变服务态度作为搞好信访工作的主要环节来抓,首先是选调服务态度好的同志充实信访工作,向来访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让群众感受到一种温暖,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其次是强化物价检查所办案质量,指定素质较高的执法人员办理价格信访案件,对信访案件不回避,不拖压,抓住要害问题,彻底解决。三是广泛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治理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消除价格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预防、治本是从根本上搞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为了广开“言路”,从源头上抓起,及时把各种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和起始阶段,根据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我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专线已和全国、全省专线连通,拓宽了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的领域和渠道,并在车站、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标语,使“12358”深入人心。统计显示,随着“12358”电话的公布,举报渠道的畅通,案件来源明显增加,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的高度评价,价格部门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不断提高。

今年3月,永昌一位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向专业班学生收取实习费,每学期70元,每年140元,但没有组织实习,经我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了解,学生家长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于4月28日对该校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校违反规定向职业高中生收取实习费,共计收取5600元,属取消的收费项目,我局向该校下发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通知书。

并将清退结果上报我局查验逾期无法退还的以违法所得论处。

根据群众举报,今年2月有市民反映我市某血站向患者收取献血押金,献血员路费,经我局立案调查了解,该站确实存在乱收费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8日对该站2019年度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站在上述时间内确实存在自立项目收取献血员路费、献血押金,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全额没收献血员路费5160.00元,清退献血押金10362.00元。

今年春季,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降临中国大地,受非典疫情影响,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把一些品种价格抬高几倍,甚至十几倍。在这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我市一所专家门诊进行了跟踪调查,经查证,该院在这期间对“过氧乙酸”消毒液零售价格超过省上规定的15%差率作价销售,共计多收价款330.75元。经我局研究,没收该院违法所得330.75元,并罚款1000元。

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在竞争行业,价格争议不断发生,协商解决存在很大困难。二是许多部门和行业乱涨价、乱收费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有的甚至屡查屡犯,群众连年举报投诉,问题得不到根治,成为信访工作的难点问题。三是物价政策宣传不到位,无效投诉多。各种价格法律法规,调定价项目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发行范围小,涉及面窄。老百姓无从了解,只有一些调定价项目可以从报纸上获悉,对放开商品以及政策调整情况老百姓知道甚少,造成无效投诉较多。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打算,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督促落实,不断总结经验,把信访工作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少务虚,多务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二是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划分,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建立和形成促进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的机制,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的工作水平四是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和物价政策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让群众掌握相关政策,增强法制意识,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社会监督,减少无效投诉五是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价格矛盾,把治表和治本结合起来,提高物价部门的信访工作水平。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县物价局工作总结篇九

1、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措施。按照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放开了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级(不含)以下景区门票等1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并加强日常监管。

2、依法履行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职能。对县级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梳理汇总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完成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核定工作;受市物价局委托完成了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配合市物价局完成了我县乡镇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价格调整工作;完成了2020年度行政事业收费情况统计并录入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和国家发改委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完成了2020年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落实情况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调研工作。

3、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截止目前,县级供电部门已向电力用户清退临时接电费547万元;通过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预计每年可为全县企业减轻电费负担1250余万元。

4、认真做好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管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时完成容缺受理事项统计上报和进驻政务中心事项清单汇总工作,按要求开展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要素调整完善和“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网上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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