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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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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大全11篇)
2023-11-12 17:01:39    小编:

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通读整篇总结后,要进行仔细的修改和润色,确保语句通顺,内容连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用技巧,供大家参考。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精神,强化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市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厘清责任范围,健全制度保障,强化责任追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坚持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揽,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以完善责任考核追究制度为关键,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努力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细化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涵盖市、镇(办)、村三级组织和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公检法等部门,是由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通过明确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构建党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纪委认真督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格局。

(一)落实市、镇(办)、村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市委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1)市委全委会的责任。一是研究和决策。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二是审议和监督。每年至少1次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2)市委常委会的责任。一是谋划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好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二是选人用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管,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xx市委各项规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四是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五是检查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六是报告请示。定期向市委全委会和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及时就重要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请示;七是听取汇报。定期不定期听取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八是支持保障。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镇(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二是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三是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两次检查、一次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四是报告请示。每年定期向同级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和市委、市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及时就重要问题向市委、市纪委请示;五是组织领导。加强对镇(办)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镇(办)纪委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镇(办)纪委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净化党员队伍,着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村干部的推荐选举工作,防止村组干部家族化、帮派化。二是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置、征地拆迁、涉农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杜绝乱占耕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台账资料,扎实推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四是在支部(总支)设专职纪检委员,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解决场地、经费、人员、报酬等问题,支持监督组织发挥作用。五是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树立良好作风,管好自己,管好班子成员,杜绝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1.人大常委会党组重点抓好依法履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引导人大代表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依法组织选举和任免干部,坚决防止选举、干部任免等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市政府党组重点抓好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政府系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加强对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xx市委各项规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3.市政协党组重点抓好民主监督,促进权力正确规范运行;引导政协委员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依章程组织协商和任免干部,坚决防止委员协商、选举、干部任免等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法院党组重点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惩治腐败,及时移送党员干部职工被判处刑罚的案件线索。

5.检察院党组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及时移送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线索。

6.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一是组织协调。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市委分解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二是纪律检查。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三是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四是作风督查。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五是案件查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腐败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部门下属单位村(社区)基层站所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四)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的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要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一是牵头抓总。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精神,传达学习******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二是统筹协调。既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又对人大、政府及其部门、政协及法院、检察院党组(党委)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三是组织推动。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是监督检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五是示范带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各级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一是主动研判。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形势任务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二是承接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所在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承担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三是细化措施。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四是监督管理。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据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情况,及时对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是及时汇报。每半年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三、明确任务。

按照***和省、市、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严肃查处对***和省市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组织审核把关,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和廉政审查关,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强化责任倒查追究,坚决纠正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联村联户、先锋引领等行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坚决惩治腐败。紧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五是强化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坚持正确宣传舆论导向,释放廉政文化和廉洁从政正能量,营造反腐倡廉浓厚社会氛围。

六是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权力职能配置,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七是着力深化改革。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统筹把握办案方向,提高案件查办效率。深化财税、投融资、行政审批、司法体制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强化反腐败工作保障,保证纪委(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八是发挥表率作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模范执行各项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四、保障措施。

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分析研判、责任分解、谈话提醒、监督联动、选任把关、倒查问责、风险管控等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1.专题会议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2.听取汇报制度。市委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和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季度听取1次市纪委工作汇报;3.协作推进制度。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规程,定期分析研判形势,落实***、省、市、市委要求,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

(二)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1.图表分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本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同级人大、政府及其部门、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下级党委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2.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构建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实现责任落实“无缝隙、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1.对下约谈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形成以一把手抓一把手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2.谈话提醒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热情真诚的谈心谈话,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委(党组)新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任职谈话教育,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对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谈话,都要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1.年度报告制度。党委(党组)每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根据各乡镇各部门年度报告情况,有针对性地了解和质询有关问题;2.专项报告制度。纪委(纪检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1.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2.联系社会各界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基层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专家学者、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六)建立健全督查检查机制。1.专项检查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扎实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土地矿产资源招拍挂、各项规定落实和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发现问题,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坚决铲除各种腐败隐患;2.督导检查制度。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之中,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每季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下级党委(党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3.定期通报制度。市纪委要不定期地通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情况,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纪检组长每年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职述廉述作风,并接受评议;2.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

制度。

党委(党组)每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反馈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作为评价。

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3.社会评价制度。改进考评。

工作。

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二

根据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对省、市、区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有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实施保增长、促发展监督检查工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3、实施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程,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解决理论脱离实际、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等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宗旨观念,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

2、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有关规定,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推行行政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政行为。

(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突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挖掘、整理、弘扬孝文化廉政思想,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不准”:不准利用职权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集体资金和专用款物;不准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禁止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目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加重农民负担;不准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钱敛财;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不准以宗族势力干预村务事项;不准简单粗暴、专横跋扈,搞“一言堂”或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

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承诺等制度。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

4、切实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镇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支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案件,贪污受贿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赌博、腐化堕落等案件。

2、健全完善办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改进案件审理、案件复查和信访举报工作,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办案主办人制度和下查一级办案制度,推动基层办案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3、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重点解决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镇政府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的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企业“三乱”、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3、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研究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对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等,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每年年底要将工作情况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

(二)强化追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新的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村、社区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考核。镇党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20全镇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三

20**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纪委、县纪委全会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的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的新成效,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良好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党委书记蒋震负总责,镇纪委书记具体抓,镇纪检干事具体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工作责任体系。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县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朽工作纳入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严禁跑官和要官,参与赌博和为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维护县委、县政府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机构和信访网络。选派专人负责,做到信访办理又登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全年办结案率达100%。二是强化信访举报,确定办案重点,要以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取私利、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重点,严厉惩处腐朽分子。三是组建督查组纠正镇域范围内在征收征用土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始终把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四是进一步强化村财务公开,确保村财务按时、按要求公开,公开面达100%。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全委会精神,突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项目年”工作等为重点,加强纪律检查,促进镇、村干部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努力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推进“项目年”活动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三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确保四个“坚决纠正”得到有效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实施纲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效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一是继续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一律对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投保,严禁公车私用。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坚持“一支笔”签字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严格遵守通讯工具的配备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任前公示。

认真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与时俱进,带头解决好班子及成员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完成全年调研文章和信息任务,力争在纪委工作中争创一流。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四

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x]x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责任目标。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xx市委《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xx县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4、对分管范围的干部职工做到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5、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组务公开、和办事(服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责任分工。

1、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单位、部门、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镇委副书记、镇长对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单位、部门、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3、镇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的有关部门、单位、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镇委书记、镇长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抓好减少会议、减少发文和领导干部公务接待标准等有关内务管理规定的落实,负责对全镇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各项工作的落实。

4、镇委委员对主管工作范围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副镇长对分管系统的部门、单位、所驻村(居)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6、各村(居)委会、单位、部门、学校、医院的党政领导正职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7、各村(居)委、单位、部门、学校、医院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镇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规定的职责。

3、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平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还要组织两次专门的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所属单位组织专项检查。

4、监督检查的处理办法: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凡发现领导干部有不廉洁行为,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涉及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情况要专门记录,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在镇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象为镇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基层站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考核,由镇纪委牵头,会同基层站所主管单位的纪检部门进行)。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及教育情况,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考核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在考核中,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考核工作按照领导班子汇报、领导干部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出好、较好、差三个档次。

6、凡考核等级为差档次的,要及时进行提醒注意或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差”档次的,依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凡在考核中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按照《德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和《德庆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业绩、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五

为落实市粮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指示精神,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认真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2008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1.抓好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教育引导公司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站在顺利推进新的发展创业和拒腐防变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具体方法》。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省政府《具体意见》和我市的《具体方法》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学习教育活动,并不断地引向深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动大家通过学习教育,真正把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由过去的单项反腐、主要以权力反腐和被动反腐转向体系反腐、以制度反腐和主动反腐的轨道,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具体方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1自觉规范行为准则,以党章规定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

4.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专项清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清理各种名目的腐败行为。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1、坚持科学决策制度,继续深化源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项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各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企务公开,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气,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3、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规则。一是加强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规则相结合,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二是不断提升企业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企业的人权、财权、物权和事权,加强对企业经营的重点环节和领导人员权利行使的监督。三是将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和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融入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行为规范之中,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促进国有粮食企业领导人员诚信守法、勤勉履职、廉洁从业。

三、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企业效能提升。

今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企业效能提升上来,公司党员干部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工夫: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自觉强化五种意识(即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学习意识、法律意识)和内在动力,进一步提高落实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效能提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作效率。三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职责,作好责任分工,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无死角,责任到人无缺位。

总之,2008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要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时落实、一并考核,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确保完成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

2008年2月20日。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六

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着力严格监督、严压责任、严实作风、严惩腐败、严管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工作改革与发展、加快我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加强关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内容的学习研讨交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并以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时刻做到慎微、慎独、慎权,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组织开展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党课学习、廉政文化墙打造等活动,学习模范人物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反面事例的警示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章制度,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的文件、会议精神。局党组将加强督导检查,对履职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提醒谈话、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科室、单位根据岗位特点,滚动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职责。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实现通过抓党的建设带领全局发展。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三张清单”。

(三)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夯实预防腐败的基础。一是深化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成果。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巩固并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继续深化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规范权力行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班子带队伍,深入查摆和解决“旧怕庸浮拖”的问题,持之以恒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着力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政策扶持。二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推动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健全法制谈话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等系列措施常态化,营造廉洁从政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坚持教育为先,把党纪党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作风状况、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党内问责要坚持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不断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密切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全过程监控,把经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起来,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巡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跟踪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调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充分用好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的修订完善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助推**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格局,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科的职能作用,拓宽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局党组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科和**中心,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责任要求明确,确保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三)抓好督促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坚持日常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2022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新一届政府班子履职的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政治领悟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根本性建设的重要位置,明确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要求,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科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的格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把学习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制度。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巩固拓展ds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加和指导组织生活会,为党员讲1次党课。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经常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促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财务管理等制度,认真落实廉政档案、廉政谈话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

1.巩固拓展ds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关于ds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ds学习教育成果,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好ds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建打造硬党支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要求,以上级党委党建工作检查为契机,分阶段总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汇总资料,及时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积极争创示范党支部。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向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载体,深入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优势,年内组织党员开展1次党性、革命传统教育实地参观学习。

(三)健全监督机制,持续正风肃纪。

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把防范廉政风险与**风险有机融合,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嵌入到关键领域和环节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2.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面监督、党员日常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作风状况、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做细做实,把监督执纪挺在前面。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3.提升机关行风建设。结合人社快办,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坚持主动作为,以服务促发展,从简便办、提速办、跨省办等方面着手,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制定**人社服务群众的最直接最高效的工作措施,持续提升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满意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工作,党员年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科室的职能作用,拓宽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

(二)突出重点,强化目标责任。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责任要求明确。紧密结合内控制度和业务规程,按照“业务、内控、反腐”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积极发挥党支部纪检监督员作用,切实将日常监督融入日常主业。

(三)确保实效,抓好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主动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责任。突出日常监督,发现苗头问题要及时提醒谈话,咬耳扯袖,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党员评先树优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成都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成都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创响“四张城市名片”,加快推进三大转型、建设三新简阳,奋力实现新时代简阳“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改彻底、改到位。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李春城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开创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提高坚强纪律保障。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成都市委、成都市局和简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以创响“四张城市名片”为引领,紧盯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狠抓项目推进、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部署要求,着力在征地拆迁、拆迁安置、城乡规划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强督促和检查,为简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和科室人员调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全系统日常考核,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化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追责问责等制度,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班子成员、局属事业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松软,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赌博敛财”、“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上级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的,坚决追责问责。

(一)强化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曝光力度,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拓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严格落实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有效解决干部作风不实、落实不力问题。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作为查处的重中之重,靶向治疗、精准惩治。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常态化治理不作为及“懒散拖”暨庸政懒政怠政问题,深入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及时核查、移送问题线索。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坚持严管厚爱,注意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强化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积极支持配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四)整治群众身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重点查处、绝不姑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治理“微腐败”,特别在土地出让、行政审批、验收核实、督查执法、招投标、窗口服务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反映出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严查党员干部渎职失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实施精准惩处,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一)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日常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上级有关通报精神,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严谨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实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严格谈话函询情况调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加强对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同志和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七

作调研,现就调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9—2019年工作规划》,以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规范和制约基层权力运行为核心,深入村(居)一线,全面了解掌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探索适应新农村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调研内容。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二)村级组织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构成和履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不足。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事务“五代管”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四)镇村在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五)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以及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建设方面具体做法与问题不足;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六)农村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调研方式。

区纪委、监察局成立调研组,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2019年4月—5月),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所有村(居)开展实地工作调研,通过进村入户访民情,重点掌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解农村群众在工作、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人对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介绍。

(二)实地查看。查看镇(街道、开发区)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镇村工作,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构建“三务公开”、“三资管理”、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情况,查阅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资料。

(三)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掌握村(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纪检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入户,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履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调研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策划好工作调研。要加强与所调研单位的联系沟通,并及时总结调研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配合,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要坚持实地调研,深入到所有村(居),深入到党员群众中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调研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反馈。

(三)探索规律,选树典型。要分析查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探索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长效机制。注意归纳和整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发掘工作典型,注重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将及时组织召开情况分析、工作调度会议,点评总体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通报存在的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将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成效及问题、建议,以信息、调研文章或图片新闻等形式向区纪委办公室报送。

区纪委、监察局各调研组到村(居)开展调研,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在调研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于本次调研结束后,报区纪委党风室。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八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

三、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大力弘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万众一心、同舟共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抗震救灾精神。树立正确政绩观、利益观,增强党纪观念。要把贯彻“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作为今年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要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有机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中,落实到严格纪律要求上来。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乡纪委要对乡、村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梳理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整改、严肃纠正,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要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切实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扎实抓好农村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一是要加强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公示办法、纪律规定等,坚持把乡、村民主管理决策制度、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贯穿于灾后重建全过程。二是要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村民询问质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小组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信访联络员、廉政监督员、效能督查员、行风评议员等“四员”的民主监督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双廉双创”和“勤廉双优”活动,加强农村廉情分析,进一步完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工作,在村级全面建立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基本制度。四是认真抓好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利用党课、电教、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以及廉洁自律意识。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或以赌博、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要认真治理和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五是进一步落实“村财乡管”的财政管理模式,实行“报帐制”,有效杜绝贪污浪费。

4、阳光透明,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三个统一”规范党务公开形式。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程序、统一党务公开形式和时间。二是实施“三方监督”畅通公开渠道。即通过党务公开联系会议制度实施组织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意见收集制度实施党员群众自主监督。三是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公开实效。即建立责任制度,定岗定责;通过汇报问题、民主讨论、公开质询、意见反馈的“四步评议法”,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预公开制度。即党委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对初步方案先进行公开,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三项谈话”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九

20xx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纪委、县纪委全会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的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的新成效,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良好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党委书记蒋震负总责,镇纪委书记具体抓,镇纪检干事具体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工作责任体系。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县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朽工作纳入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切实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以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及时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严格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严禁跑官和要官,参与赌博和为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维护县委、县政府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机构和信访网络。选派专人负责,做到信访办理又登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全年办结案率达100%。二是强化信访举报,确定办案重点,要以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取私利、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重点,严厉惩处腐朽分子。三是组建督查组纠正镇域范围内在征收征用土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始终把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四是进一步强化村财务公开,确保村财务按时、按要求公开,公开面达100%。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全委会精神,突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项目年”工作等为重点,加强纪律检查,促进镇、村干部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努力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推进“项目年”活动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三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确保四个“坚决纠正”得到有效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实施纲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效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一是继续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一律对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投保,严禁公车私用。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坚持“一支笔”签字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严格遵守通讯工具的配备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任前公示。

认真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与时俱进,带头解决好班子及成员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完成全年调研文章和信息任务,力争在纪委工作中争创一流。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新《准则》和新《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廉洁自律水平,全面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细抓早,落实“两个责任”,抓好“三大主业”,践行“四种形态”,加大基层反腐,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一)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为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律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思想教育、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服务群众、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拓展廉政宣传教育阵地,设立并完善廉政宣传栏等廉政宣传阵地;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社会风尚。

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至少每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条规,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

(二)要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约束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实施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时效、程序,并按镇统一的模式进行推进。

要建立规范、固定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每季度定期进行公开,重要问题即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各村要推进财务明细公开,各村委会要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负责对村财务的收支情况、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村级帐目由镇统一监督管理,镇经管站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工作作风,提高涉农服务水平。

继续强化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村“两委”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本村实际进一步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民主议事决策行为。

强化审计,加强财务监督。开展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核查。党员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三)要严惩违规违纪行为,提高案件查办的威慑力。

镇纪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围绕《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并制定相关的制度。拓宽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以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改正。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及时向镇里反馈有关信息。

要加大查处力度,为抓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纪律保证。要逐步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在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公开受理群众信访,依纪依法及时公开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发生的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以权谋私问题、坑农害农问题、弄虚作假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等,依据党纪条规的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在全镇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

要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截留、挪用、侵占涉农补贴和专项资金的案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和锻炼,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王宜斌同志担任组长,镇长吴彩霞、镇党委副书记蔡金良、人大主席杨勇鹏和镇纪委书记许峰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党动员反腐倡廉的局面。

(二)积极营造氛围。要整合力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主动参与,加强宣传,扩大声势,在全镇营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责任考核。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底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干部,镇党委将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如违规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则上报上级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坦护、不查不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重或加重处理。

乡镇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篇十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实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领导,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措施和重要保证。所党总班子成员要右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责任作为反腐倡廉中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的高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今年反腐倡廉新成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

根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的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两手抓。既要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和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坚持不仅管事,而且管人,保证所负责的部门不出违纪违法问题。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所党总支把党风廉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议事重要内容,结合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等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要认真按照党委具体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取工进行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及勤政廉政教育,筑牢固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变能力。完善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班子自身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落实廉政制度、措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抓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强对所属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和检查,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取工业绩评定、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坚持不折不扣按照“下管一级、上追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提高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讲党性、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高度,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和执行和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时时处处率先垂范,为下属为其他+干部取工做的榜样。

(三)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自觉从从严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增强法纪观念,不断抵御各种腐蚀和诱惑,进一步转变作风,防止不勤、不实、不廉问题的发生。

1、局党委委员、所党总支书记:对本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督促抓好《实施纲要》具体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的贯彻落实;抓好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和自律;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和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落实,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调配等重大问题上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把关,严格审批,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积极抓好党组的学习、全所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勤政廉政、法律法规等教育;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工作。

2、局纪委委员、所党总支成员、一支部书记:积极主动协助所党总支一把手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廉政制度措施的完善、落实与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督查和机关作风的建设,提高办事服务效率,防止和纠正和纠正工作不勤不实、久拖不办、以权谋私问题发生;认真执行来人来客招待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人事调配和干部业务培训教育;着力抓好机关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消极腐败问题发生。积极协调局有关部门,督促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务环境整治优化工作;坚持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抓好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一)责任考核。

1、考核对象:所领导干部和各室、科队负责人。

2、考核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行。实行单位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上级考核与本单位考核、本部门和本人自评结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列入领导干部人事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选拔任用及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

(1)局党组通过平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渠道,经常了解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从政和落实责任的情况。(2)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机关各所、室、股、站、大队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廉政建设的情况。科以上领导干部每个都要专门写出廉洁从政和落实责任内容的自查报告。(3)结合民主生活会或班子专项会议,局党级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廉洁从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4)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结合工作述职,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述职汇报。通过述职述廉,接受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批评。(5)将局党组抓责任制工作情况和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述廉报告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上级的考核,并将科以上领导述廉报告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二)责任追究。

1、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与重要领导责任。

2、责任内容不落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和事故)的,除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认真追究有关责任人(领导)的责任。

3、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4、各室、科负责人没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和单位当年评先资格,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5、对局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责任追究》的规定,并根据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由主管单位、任免机关或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

6、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个严禁”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除对当事人作出纪律处理外,还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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