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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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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全8篇)
2023-11-12 17:20:47    小编:

总结是对我们奋斗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注重细节,注意字句的选择和排列的顺序。感谢小编为我们精心搜集整理的这些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吧。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xx主任、xx主任,同志们: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后我们将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地,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政府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提升政府效能,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一)确定专门班子,强化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我局出台的《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府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完成时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4月1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安排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意见涉及房产部门的具体内容,将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分别落实到物业科、住保科、房政科、法制科,并指定建议提案办理专干负责该项工作的跟进,实时关注办理工作进度。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文稿规范,办理要求;注重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强化结合,推进成果转化。我们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大对部分重点疑难建议提案的办理力度,不断提升办理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办理质量。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着力在提高问题解决率、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对建议提案所涉及问题,凡有条件解决的尽量及时解决。如范远征委员提出的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付建议,我们联合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问题调研,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同时,召开市规划、住建等部门座谈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如张艳娟代表提出的解决怀化市天星东路金茂花园建设管理混乱现状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与张艳娟代表的联系沟通。为增强此建议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我局致函质监局、规划局解答建议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方式,力争在办理态度和办理质量上让代表满意。

(三)明确办理要求,注重工作实效。我局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坚持”、“三比对”和“三规范”要求。一是做到“三坚持”。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防止违反政策规定乱答复。二是做到“三比对”。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提案所提意见,认真比对,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不能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对,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比对,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做到“三规范”。即办理流程规范,协商沟通规范,答复文本格式规范。此外,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通过电话、邮件、短信、上门面商等形式与代表委员广泛沟通交流,主办件面商率已达到100%,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中,广泛宣传房地产政策法规政策,认真做好物业法规解答,得到代表委员们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一、

交办。

1.

市政府办公厅。

(

交办部门。

)

负责将属于市政府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相关区、县。

(

)

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

(

承办单位。

)

办理,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2.

5

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部门,不得自行转办、积压。

3.

交办部门对有异议或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要报请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确定承办单位。

4.

交办基本依据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职能规定执行。

二、

承办。

1.

承办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承办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其中,承办建议提案合计在。

2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0。

天完成;

5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5。

天完成;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1

个月内交付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部门协商、会签后答复。如主办单位提出协办部门共同出面答复,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对规定时限内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及时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列入计划的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难以解决的,要明确办复时限,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当年能落实的必须予以落实。

对上一年度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展再办理工作,并通报办理结果。

对受客观条件限制,

2

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充分说明理由。

2.

分管副秘书长办理。

对市人大主任会议、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和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办理。

3

分管副市级领导办理。

承办单位对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1

个月内向分管市领导汇报,请分管市领导帮助协调,并按照市领导意见进行办理。

4.

市长办理。

对分管市领导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经请示分管市领导同意,在当年

9

月底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长审定,按照市领导意见由承办单位进行办理。

三、

答复。

1.

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要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征求意见单。

2.

答复函要针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叙述,行文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3.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由具体承办人员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共同走访,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并请人大代表、提案者在征求意见单上签署意见。

对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要由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提案者,并详细说明有关情况,争取人大代表、提案者理解和满意。

4.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不允许通过关系、施压等非正常渠道让人大代表、提案者违心签署意见。

5.

对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6.

承办单位要及时将答复函和征求意见单一式。

3

份,报送交办部门。

7.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四、

检查。

1.

交办部门负责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

承办单位要在坚持“三访”

(

办前访、办中访和办后访。

)

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梳理与复查,并主动完成建议提案的“二次办理”工作。

“二次办理”的时间:每年第一阶段办理工作结束后至当年的。

10。

1

日。

“二次办理”的范围:当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和上一年度转入办理的建议提案,全部进行“二次办理”。

“二次办理”的重点:答复解决的问题是否全部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按计划落实;年初答复没有解决的,年中、年末是否解决;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是否成果巩固。

五、

总结。

承办单位在完成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交办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建言施政集》校正稿和电子文档。

(

)

存档交办部门和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在今年年初的“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环境治理、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有见地、有价值的建议和提案。今天,我们召开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就是要把这些建议、提案分解下去,办好办实。

刚才,**同志总结了去年办理工作,安排了今年的工作,我都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每年都要讲,核心的意思就是要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这次,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提高一个认识”“解决三个问题”“见到三个实效”的问题。

一、关于提高一个认识。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一件事情办得好不好,关键看领导重不重视、部门重不重视、经办人员重不重视。

建议、提案凝聚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智慧,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呼声,办理好这些建议、提案是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所在。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去认识办理工作,一定要站在履行政府法定职责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角度去对待办理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好、办实、办出成效,以此推进政府工作,以此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关于解决三个问题。

总的来说,各级各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方面,是认真的、务实的,也是有效果的。但是我们也了解到,有代表、委员反映一些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重视不够,有的拖延敷衍,有的沟通反馈不到位、解释工作没有做好,有的重“测评”、重“材料”、轻行动,搞表面文章等等。这些现象,说明我们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做到位,甚至个别部门反映出来的问题还是对代表、委员和民意的不尊重。下一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办理工作上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为加强和提升今年的办理工作,我就三个方面的问题作一强调:

一是要切实解决好“谁来办”的问题。对建议、提案的办理一定要落实到牵头单位、会办单位以及具体的经办人员。要坚持和落实好“主会办”制度,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会办单位要主动支持、积极配合。同时,各分管副市长要定期或不定期过问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这里特别强调一下,主办不是包办,会办不是“光看”。大家一定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切实做到明确办理内容、明确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办理工作。

对需要逐步解决的,不能拖延,要定下办理时限;

对确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办或不能马上办的,要及时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是要切实解决好“跟踪问效”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市人大、政协的办理工作机构和市委绩效办,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和跟踪问效,及时跟进办理进度,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这项工作要纳入目标考核,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单位,要定期进行通报,并按绩效考评有关规定扣减目标绩效分值。

三、关于见到三个实效。

今年交办的***件建议、提案,有一半以上都涉及经济建设和民生领域,这些建议、提案凝聚了代表、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是代表、委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后提出的真知灼见。

办理建议、提案,不仅仅是作“回复”,更重要的是办“事情”。一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千万不能做表面文章,要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破解一个发展难题、推动一项具体工作、打开一个新的局面,切实达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和实效。

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战略,把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指示要求实践化、具体化。今年有些建议、提案,特别关注了“川南一体化”“内自同城化”的问题。这些建议、提案都非常好。相关部门在办理这些建议、提案的时候,一定要深入思考,实实在在推动一些项目、办理一些实事,让“内自同城化”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二是要在推动转型发展、振兴发展中见到实效。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不足、发展不优仍然是我们最大的现实。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着力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今年,人大《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议案》和政协1号提案《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反映的都是我们**发展中的问题。办理这些建议、提案一定要与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放管服”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在改善民生、为民谋福祉中见到实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议、提案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诉求。代表、委员提出了这些建议、提案,说明我们在改善民生、为民谋福祉方面,还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并且都是我们工作中还没有解决好,或者说没有很好解决、需要继续努力解决的问题。办理民生建议和议案,一定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去做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实现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关于建议、提案工作,我就讲这些。在今年的工作中,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将以担当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用富有成效的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群策群力把**的各项事业干成干好!

最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市政协长期以来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是市政府每年都要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年的这次会议准备的很充分,特别是市人大xx也出席了今天的会议,体现了市人大、市政协对市政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市政协、向两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xx总结了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xx分别讲了很好的意见,充分肯定了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多次强调,“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凝聚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智慧心血,是宝贵的政策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真实的反映了社情民意。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我们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法定职责,更是凝心聚力、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重大举。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措,对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凝聚力,激发广大群众全身心投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赢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但我们也要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较,我们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还有一些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好建议,因为客观条件和财力所限,没有达到目标,今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也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xx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发展任务之重、工作要求之高前所未有,而且受疫情影响,今年办理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群众期望更高。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注重发挥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和参政议政作用,注重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凝聚起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

在不久前闭幕的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改善民生等领域,提出了xx件代表建议、xx件政协提案。这些建议提案既有着眼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和现实需求的问题,也有前瞻性、专业性、操作性很强的发展对策建议,为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提供了新视角、新路径和新举措。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这些建议提案办理好、落实好。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更加自觉、主动的抓好落实,努力将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发展成果中,为“十四五”继续扬帆远航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立足事要解决,着力提升建议提案的办理水平。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突出xx等重点工作,xx等重点项目,突出重点、关注热点、攻克难点,真正把建议提案所提问题与本单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全市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和最终目标,真正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对答复承诺解决的,要坚决兑现解决,绝不能开空头支票。对已列入工作计划,承诺条件成熟后要落实的事项,要跟踪到底,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对目前无法解决的,不能简单地讲困难、摆问题,必须要把国家的相关政策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特别强调的是,办理建议提案本身既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严格的依法行政过程。各地区、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问题能否解决,解决到什么程度,都要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依据现有条件和自身能力,尤其是属于政府自身工作的问题,要虚心接受批评,敢于担当责任,切实转变作风,如实说明情况,面商解决对策,促进办理落实。在办理答复工作结束后,要对办理情况要组织一次“回头看”,没有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推动落实;确实不具备推动条件的,也要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条件成熟后抓紧推动。

三、创新办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

近年来,我们研究探索出了开门办理、面商办理、公开办理、网上办理等行之有效的办理方式,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在这里,我要重申一下“三见面”制度,每一个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都要与代表委员至少见三次面,也就是说在办理之初见一次面,向代表委员讲清政策以及办理建议提案的初步设想;在办理之中见一次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在办理之后见一次面,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这个制度必须要长期坚持,决不能半途而废。下一步要不断健全完善分解交办、审核把关、全程沟通、跟踪反馈等工作机制,把办理工作与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精选一批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切、建议措施可行的重点建议提案,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办法,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推动、同落实。要进一步充实建议提案办理的公开内容,每一项建议提案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办理时限、答复情况和满意度都要通过门户网站、市长热线、行风热线、报纸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主动宣传和报道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努力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使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四、要强化责任落实,为建议提案办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执行领导领办机制,对群众关注的、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难点建议和提案,由分管副市长亲自推动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要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三到位,决不能安排一个科员答复一批建议意见。对重点建议提案,要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协要求,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邀请代表委员及相关部门共同调查研究,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职能分工,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便捷高效的办理工作机制。完善办理工作规程,在交办、分析、调研、见面、答复、处理等各个环节健全工作规范,特别是要抓好答复环节,严把审核关、签发关,确保内容符合政策、格式规范、态度诚恳,坚决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塞责等现象发生。

三要强化协调配合。从今年的建议提案情况看,很多涉及面较广,只靠一两个部门难以办理落实,必须进行统筹协调,联合办理。各承办单位之间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加强横向沟通联系,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协办意见,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抓到底的办理机制。确实需要市政府协调落实的,主办单位要先行研究方案,尽快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市政府协调解决。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厅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做到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定期检查、及时协调,真正把督办工作贯穿整个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对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要采取联合督查等方式,强化督办,推动工作开展。

同志们,对办理好建议提案,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代表、委员热切关注,全市人民群众都充满期待。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有力的举措,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第一条为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办理工作,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办、通报、表彰、绩效考核和网络建设。

第三条各区县。

(

)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要配备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要把有较强协调能力和较高政策水平,熟悉本系统、本部门全面工作的人员安排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岗位,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较高职级的人员,从事办理工作。

第二章办理范围。

第五条建议提案的办理范围:

(

)

省和市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的,经省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交市政府办理的建议。

(

)

(

提案审查委员会。

)

审查立案后,交市政府办理的提案。

(

)

上级交办的建议提案。

第三章办理原则和职责。

第六条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事关全市中心工作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落实率,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让人大代表、提案者真正满意。

第七条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建议提案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对有条件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尽快解决,不得拖延;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创造条件,按时解决;对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要积极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对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提案者作出说明解释。

(

)

(

)

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对涉及重大方针、政策及事关全局的建议提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答复;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部门或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

)

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评比办法。

(

)

按照交办程序,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转落实到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

(

)

组织办理上级或市本级建议提案,并负责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组织办理市本级人大主任会议和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须由市政府直接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

(

)

负责指导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做好综合协调。

(

)

对承办单位的具体承办人员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全面提高办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

)

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根据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第四章办理程序。

第十条交办。

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市政府建议提案的交办部门,全面负责建议提案的交办工作。

(

)

市本级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依据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所明确的职能确定承办单位,及时交办,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

)

(

)

省、市重点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签批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

)

对涉及。

2

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根据建议提案的核心内容,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

)

5

个工作日内向交办部门书面说明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交办部门审核同意后退回,由交办部门重新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办理或积压。

第十一条承办。

(

)

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要逐件分析研究,提出拟办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

(

)

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一般应在收到承办件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复。

(

)

1

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主办、协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如有意见分歧,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交办部门报告,由交办部门予以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

(

)

办理工作要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内部网上交办、督办、反馈,以及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联络、沟通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答复。

(

)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答复函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

)

答复函须经承办单位办公部门负责同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议提案办理后未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批,不得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附带征求意见单,由人大代表、提案者亲自签署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任何经办人员不得代签。各承办单位不得委托下属单位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3

份报送交办部门,由交办部门转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对于由多位人大代表附议的同一建议,要逐一答复每位署名的人大代表;委员联名的提案,办理复函面送第一提案者。

(

)

对于由。

2

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形成一致意见后,答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在未形成一致意见之前,主办、协办部门均不得答复。

(

)

对于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并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

)

对于省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和市长审签,报省政府领办、督办领导审定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市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分管市领导审签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并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在工作中如有调整,导致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并向交办部门报告。

(

十一。

)

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第十三条检查。

(

)

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要主动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在每年的。

10。

1

日前完成“二次办理”工作。凡是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再次答复;经再次答复仍不满意的,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

(

)

市及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经常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答复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总结。

每年度办理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交办部门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要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建议提案的《建言施政集》校正稿。

第十五条存档各承办单位应将当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第五章办理制度。

第十六条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下制度:

(

)

2

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督办。

承办单位要建立领导分管、部门负责、具体人员承办的工作体系,定职责、定时限、定要求,确保各项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跟踪制度。各承办单位对已经办复的建议提案,在“二次办理期间”要进行全面复查,切实做到“四看”,即对答复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已落实到位;对答复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按计划落实;对年初答复中没有解决的建议提案,看年中、年末是否能够解决;对一些建议提案虽然已经解决,但容易产生反弹问题的,看办理结果是否持续稳定。

对重点建议提案和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全程跟踪办理。

(

)

通报制度。交办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办理工作情况,适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

)

例会制度。市政府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办理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并对当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交办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调度会,全面掌握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问题。各承办单位要适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培训制度。各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

)

联系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要严格执行办前走访、办中询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做到“提”“办”“答”“落”相结合。

(

)

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办理,严禁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不得将人大代表、提案者的相关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六章办复标准。

第十七条根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可按。

a

b

c

三种类型掌握办复标准。

(

)a。

类,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经全部或大部分得到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按确定的措施、方案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已被吸收到有关政策、计划或工作之中,正在实施的;

4.

所提问题与事实有出入,已据实作了说明解释的;

5.

所提问题属询问性质,已作了介绍说明的。

(

)b。

类,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涉及的问题已列入年度计划或中长期规划的;

2.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对涉及的问题正在调查研究或拟定解决意见的;

4.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因有关方面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协调的。

(

)c。

类,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限制,现阶段不能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民经济计划、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的;

3.

要求解决的问题超出本级政府权限,需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系统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对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承办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的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

)

对建议提案工作不重视,工作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

(

)

对建议提案不按规定时限办复或搪塞应付,办理质量差的;

(

)

答复报告质量较差且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

受客观条件限制,两年内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没有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解释清楚的;

(

)

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态度粗野蛮横,因主观原因造成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第二十条对建议提案拖延不办,经多次催促仍无改进的;不认真贯彻政府决定,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对责任者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区、县。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通过全体会议部署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相信通过这次会议,一定能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措施、提高实效,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过去一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代表建议与密切联系代表、加强改进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代表广泛肯定。去年,已答复和反馈的建议中,市政府主办x件,占建议总量的x%。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交办建议总数的x%,较上一年(x%)提高了约x个百分点。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x%。

在今年五月召开的市x届人大x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x件。其中,由市政府主办x件,占建议总量的x%。从今年代表所提建议反映的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推进x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体现出代表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高度关注,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谈几点意见。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其履行代表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工作,也是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尊重和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是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监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要站在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坚持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今年x月,市委x届x次全会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和省委关于深化市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推动落实。这次改革范围广、程度深,涉及面广。做好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关系到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新机构的运转效率,关系到新单位的形象树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能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运行顺畅、力度不减,是对机构改革工作成效和对各部门领导能力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承办单位要统筹兼顾,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理顺办理机制,确保做到无缝衔接、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与代表联系,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干出实效。

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加强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代表所提的建议,很多情况都是通过集中视察、代表进社区等活动收集、酝酿后形成的,这些建议都来自于基层,来自于实践,来自于人民,非常接地气。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联系人大代表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致性,将其作为了解民情、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此外,2018年底全国人大专门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承办单位也应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代表合理意见,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研究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当安排熟悉相关情况的同志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是“关键一招”。有的单位负责人和经办同志积极上门拜访代表或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座谈共商建议解决办法,从“文来文往”转变为“你来我往”“常来常往”。这种加强相互沟通联系的方式,也有助于代表们增进对政府机关职能的了解,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希望这些好的经验做法,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多总结多交流,共同提高共同促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干出实效。对于一些年内确实难以解决或暂时难以见到成效、需要下一步综合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代表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强化督办考核,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直接对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长期细致的工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制度,实行单位领导、承办人分级责任制,强化督办机制,加强工作考核,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手段。要强化全程监督、跟踪督办等机制,通过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督办。对于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x件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调研,争取通过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研究出台一些政策措施,以点带面切实解决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对于代表所提建议中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需要长周期才能办好的建议,要有由“当年办理”向“多年办理”延伸的计划和准备,切实做好滚动办理和跟踪督办工作。人大一号议案中,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由我和x副市长担任x河长。今年x要达标,我们提出决战x,明年决胜x,为全市河涌水环境整治奠定基础。按照市委的部署,乡村振兴我的联系点是番禺里仁洞村,整村改造方案已基本稳定,已上报市政府,力争今年底动工。二号议案中,x、x和x项目拟每季度或每月召开例会督办,力争在文化建设方面出新出彩。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严考核、真考核”的要求,以相关办理工作细则为依据,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事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办理工作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对办理工作制度不健全、台账不清、延期签收、延期答复、办文质量不高、办理效果不明显、答复公开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扣分,特别要加大对代表反馈满意度的关注,力争建议办理情况代表满意、人民满意。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机关绩效考核事项及评分标准要求,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人员经费保障、加强分析研究、落实办理责任、强化调研沟通、提高答复质量、严格办理时限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职责所在、代表所想、群众所盼。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努力开创建议办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在全省实现xx、当好xx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八

同志们:

经请示市委xx书记同意,今天在这里召开xx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工作会议,市人大人代选委主任委员、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xxx同志向市政府整体交办了xxx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公安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三个承办部门领导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总的感到:认识到位、领办诚恳、态度端正、措施具体、目标明确、时限清晰。xxx市长做了一个很好的讲话,对市政府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严格要求。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争把办理质量、办结时限、当年办结率、代表满意率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推动xx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去年,市政府共承办代表建议xxx件,其中包括平时代表建议xx件,继续推动落实2021年建议x件,办复率达到xxx%,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xx%以上,当年办结率xxx%,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建议办理的质量稳步提升。这主要得益于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团结协作,得益于建议代表的积极参与,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付出辛勤努力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一线的具体承办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办理工作与代表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个别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承办部门工作配合协调不够。三是重答复轻落实问题仍然存在。以上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坚决克服,逐步加以解决。

今年年初的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们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xxx件,建议内容大部分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都需要政府答复和办理,建议数量创历史新高。这说明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履职意识、监督意识更强,履职积极性更高。为此,各承办部门一定要转变作风,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举措,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下面就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定权力,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法定义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要讲政治、顾大局,又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年度计划,经常研究、科学谋划、定期调度。要细化工作分工,逐级落实责任,选派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同志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调度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处)室具体承办的办理工作格局。对刚才提到的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查摆剖析,对号入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坚决杜绝有损政府部门形象、有损政府与代表关系的问题发生。

二要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措施的细化,增强办理责任落实。要严格办理工作要求,把建议办理各个环节工作做实做细,建立办理台账,办理清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接到建议后二个月内,必须给予答复。要重视代表建议办理的方法和程序,更要重视建议办理结果,要把建议办理实效作为衡量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上。要注重分析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对代表建议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建议真实意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计划,尽快落实。特别是对代表多次提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认真做好调研论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建议办理和答复要坚持实事求是,能办的要尽快办;
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当列入计划逐步予以解决;
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部门领导要带队面对面向代表解释清楚。要创新办理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对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要落实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责任,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合力。没有牵头部门的,政府要统一协调好,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注重提高建议办理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政府要统一搞好业务培训,规范建议办理工作。

三要密切与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提升办结建议质量。要严格执行百分之百面商面复的要求,面商面复要有部门领导带队。承办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要主动与代表加强联系,通过向代表面复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听取代表对建议答复情况的意见。要把与代表联系沟通贯穿建议办理的整个过程之中,办理前了解代表具体要求,明确代表的真实想法;
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过程和进展情况,邀请代表一起视察调研,征询代表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察看,介绍办理措施和今后打算。

四要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过程的公开,加大建议督办力度。要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公开,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拓宽建议办理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把承办部门的建议办理工作拿出来晒一晒,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市政府办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督办检查、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日常调度和检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也要按照联系部门重点抽查一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切实发挥好工作监督作用。要继续强化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包保督办措施,领办一批重点建议,积极推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对代表不满意、重新交办的建议,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尽最大努力促进问题解决,直到代表满意为止。要不断完善部门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机制,对办理态度不端正、办理效果不好的承办部门要组织代表提出质询和询问。组织提建议的代表、专委会成员、常委会成员对承办部门提出为什么不办?为什么应付办?办不了为什么不做很好的说明等系列询问,直到建议办理代表满意为止。通过这些措施切实提升人大的监督力度,提高各承办部门落实承办代表建议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同志们,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承办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快xx创新转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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