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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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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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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一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二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六条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一般设在自然村;几个自然村可以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大的自然村可以设立几个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可以由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参加会议。

村民会议的决定,由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户的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的时候,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十六条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由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

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和法规相抵触。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向本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筹集。收支帐目应当按期公布,接受村民和本村经济组织的监督。

第十八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十九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村规民约。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出席会议的时候,他们应当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实施的步骤和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法自1988年6月1日起试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三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七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员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等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

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正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给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四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唐里村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面建设新农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应对新的挑战和考验,在全村党群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半年工作简介如下:

加强两委班子建设

村 两委换届使得村干部进一步年轻化,在换届完成后,根据两委成员自身特点及时进行分工。从半年的工作来看基本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形成团结廉洁的班子。同时 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及时有效为民办理各种各类事 项。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村 两委始终把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体公益事业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把为民代理服务放在工作重要位置。通过“一事一议”完成了2处塘坝的清淤工作。对为民服 务中心重新装修维护。

三、各项工作和社会稳定同步推进

(1)强化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三资清理” 工作,完成监督委员会的换届,强化财务管理与村务。

(2)计生工作。计生工作是村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村为主,镇负责,县指导的工作思路下,完成预期目标。

(3)土地工作。做到严把申报程序,做好宅基地管理。

(4)综治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干部包片制度,积极与司法所、派出所、村民组互动,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5)优扶工作。把党的惠农涉农补贴逐一通过一卡通落实到户。农合医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农业保险参保率较高。

(6) 征兵工作。积极宣传政策,为部队送合格军人壹 名。

上半年,通过全村党群在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也是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相关单位支持的结果,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经济促财力。筹备成立唐里林业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的成立能充分的利用我村现有资源,更好的为林农服务,发展壮大林业产业。

二、抓好土地管理工作,做好今年的防洪抗汛工作。

三、努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一事一议”项目完成下马坎组道路拓宽硬化。

四、抓好综治、调解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迎接召开。

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农保、农合、农村养老保险、计生、武装等工作。

在抓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扬求是精神和务实作风,靠实干树立形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五

全体党员、干部、各位村民代表:

我受余岭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将xx年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在座的各位党员、干部、各位村民代表作一个简要的汇报,并请予审议。

一年来,村民委员会全体干部,认真履行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凭着对工作的热情,对村民的情意与希望,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为了提高村委班子的自身工作能力和学习水平,边工作边学习,担负起个角色,不断拓展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自己的工作。用过硬的工作能力、踏实的工作作风,埋头苦干的工作精神,赢得了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一年来,为农业增效、为村民增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1、巩固发展余岭村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无公害水果基地、和竹笋两用林基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2、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开发栝苍古道旅游,投入金100多万元,重建余岭头莲圣寺,现正处于施工阶段,计划在xx年11月底完工。

建成后将吸引大量的游客,拉动农家乐的发展,增加二、三产业发展,是我村经济收入的一个新增长点。

如何做好乡村旅游,开发栝苍古道,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单靠我们这一代是很难完成的,但我们要为下一代铺好路、打好基础。尽管今年年初大家扎紧裤带,踊跃捐款,但缺口还很处的好评大。还需各方的努力和支持。

3、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每年两次的查环、查孕工作基本完成,得到街道办事的好评。但还需有待提高,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而分散,给计划生育工作帯来一定的难度,个别对象计划生育意识淡薄,存在着自认为不再生育,查环与不查环无所谓的思想。特别是避孕措施推出自行选择后,放环对象难以落实。所以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起带头模范作用。

4、环境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集中整治与连户保干相结合。一年来组织了两次大规模清理,并发动各户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村民对环境卫生意识增强,村委还专门指定了村干部分管环境卫生工作。

5、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树新风、塑形象活动,为树立好乡村文明,做好敬老爱幼活动,开展评比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纷围。

6、森林防火工作有所好转,野外用火得到进一步的控制。xx年森林火灾发生频繁,虽没有发生大的损失,但影响极坏。自xx年12月份以来,谁在野外用火,谁就鸣锣示警五天处罚,教育面相当广。有效的控制了野外用火。

7、 社会稳定工作比较好,近几年来我村没有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特别是今年的退伍军人上访,我村积极做好退伍人员的工作,我村处于零上访状态,给上级留下好的影响。今年上半年,为莲圣寺重建工程的地基落实情况,个别对象向上级反映了有关情况,村委得知后,村双委积极的工作,并多次召开了相关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并且一次性解决了拖欠十几年的疑难问题。

8 民事纠纷和社会治安状态良好,今年来,我村没有发生民事纠纷案件,社会治安稳定,村民安居乐业。

9、 社会医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全面完成,村民对社会医疗保险意识增强,社会医疗保险给一些困难就医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帮助,这是政府推出的帮扶农民的好政策。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要求

1、 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继续巩固发展余岭村的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无公害水果基地、和竹笋两用林基地,做好农业大文章,

2、 做好、做强“古道”开发,积极争取立项,向“古道”旅游,谋发展,要效益。

3、 积极发展“农家乐”以生态旅游,“农家乐”为一体做好一篇文章。

4、 做好防火林带、区域、道路建设,采用块石建筑道路让游客真正体现出“古道”的风味。

5、 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纷围,让游客感到生态环境的优美。

6、 做好宣传工作,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这是一个常抓不惕决不放松的工作。

7、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制订完善好计划生育自治章程,继续做好一年两次的查环、查孕和一胎放环的落实工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党员、干部联系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达到“两个”百分之百。

如何才能建设一支过硬的村两委队伍,真正为村民服务,让村民信得过,放得了心?几年来,积极推行村级民主管理,努力构建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按建设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确保村民的监督权,落实村民的参与权,保障村民的表决权,完善村民的监督权,推出余岭村契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村委一班人始终坚持大事必商量,小事多通气,难事多挑担子,合作共事,默契配合,坦诚相见,互谅互让,尽职尽责。搞好团结的同时,始终不忘把好廉洁这一关,而抓廉洁的关键是建设项目和财务,在项目建设方面,按程序办事,召开党员、干部、代表会,公开招投标。村里的每一分钱,村干部都花得明明白白,用得其所,使在刀刃上,财务开支每季度公布一次,每半年,在党员、村民代表会上通报一次。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建立了村民议事制度,由群众测评,使村里所办的每件大事小事都有章可循。

回顾一年来村民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一些成绩离不开上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指导和帮助的结果,是全体党员、干部及全体村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向所有支持、帮助、关心余岭的各级领导表示感谢,向所有余岭村的党员、干部,全体村民感谢。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六

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村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上半年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作

1、积极争取,多方筹措资金修建村务活动中心。项目申报及报批手续,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旧房屋正在拆除,计划7月10日开工修建。

2、对现有日光温室全面推广两茬种植,提质增效。种植户目前已做好第一茬种植前准备工作,预定苗木,计划在7月份进行定植。

3、 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半年来,累计流转土地1310亩,涉及3个社,130户农户,流转后70多户农户和公司签订承揽种植合同,经营管理。今年全年共落 实玉米制种面积4196亩,同时督促农户切实加强田间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保证各个环节顺利通过公司品管部验收,去雄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4、狠抓荒漠区露地葡萄的田间管理,采取春、夏季整枝修剪,疏果,修穗,果实膨大等技术措施,加强田间管理,提高品质,增加效益,切实发挥其经济效益。

5、认真开展畜禽防疫工作。3月中下旬在村委会的督导下,村社干部的积极配合与努力,畜禽防疫密度达100%。

6、三是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确保每次培训都能够及时到位,同时做到各类培训台账的整理归档。

7、 切实抓好红枣食心虫防治工作。村委会成立有村主任任组长村社干部为成员的红枣食心虫防治领导小组和社长为组长的化防队伍。认真对本村社枣树进行调查,采取 发放宣传资料,宣讲等形式,开展红枣病虫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动员农户采用刮除老翘皮、深挖树盘等方式,杀灭越冬害虫,6月25日---7月1日对全村农户 的枣树集中化学防治一次。

8、排查矛盾,及时处理各方面存在的隐患。充分认识到排查矛盾、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清除隐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起。

9、 认真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在镇经管站的指导和配合下,确定专人对村社资源、资产、资金进行造册登记,评估作价,共清理资金530502.07元,资产账面和 重估价值94.6万元,核实资源面积10044.4亩,清理债权165960.94元,债务411938.9元。

10、定期召开婚育培训,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狠抓入户访视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党在新时期的新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群众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新产业对当前农业增收致富的作用。

2、村委会工作方法单一,存在不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环节,部分党员群众思想守旧,利益趋向性严重,创新意识淡薄,安于现状。

3、对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不够,群众依法办事、安全意识较差。

4、是全村整体发展缺乏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规模效益好的大项目,缺少能人。

三、工作打算

1、严格施工要求,加强施工监督,确保按期完工。

2、加强制种玉米中后期田间管理。

3、继续常抓不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维稳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七

20xx年,我村村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三农”政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有效地促进了我村和谐有序发展。现将20xx年我村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村两委、村组干部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深层次的领悟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对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等积极按要求完成。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公开村务、财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使村两委、村组干部思想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在今后农村实际工作中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求真务实、狠抓村务工作。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为人民谋取利益作为最根本的目的,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新局面。发扬村“两委”干部直接召集村民代表会参与的良好做法,交心谈心、倾听群众呼声、积极调查研究、制定出本村经济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村情明确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无职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吸收、培养思想觉悟高的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能诚心诚意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本村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本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做好“双查”工作,定期上墙公开。

2、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利用党员、技术人员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抓好农田水利建设,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益。

4、加强对无职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各项岗位的职责,对各岗位进行季度汇报工作。

5、重新刷写各类宣传标语及配置无线广播,设置固定宣传牌、宣传栏,投资共计1万余元。

6、成立治案巡逻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入资金2万左右元。

7、认真做好新农保工作,参保率达到百份九十以上。新农合工作正在开展中。

8、认真落实社会福利和民生工程,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做到应保尽保。

9、做好双溪水库征地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征地任务。

10、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全村摩托车拥有者进行登记并做好每月变动跟踪。

11、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争创美丽乡村精品村。

12、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总之,我村村委会在上级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注重自身建设,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村委会工作的基本立足点,增强了村委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称赞。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八

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任期的规定,从9月5日开始,全乡将进行村民委员会第七届换届选举。此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新形势下进行的,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下发了《克尔台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面,我就做好我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我乡农牧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基层的具体体现,是搞好村民自治的前提。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选举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必须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两个原则,坚持做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不能少,应该交给村民的权力一点不能留。

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广大村民的愿望得到体现,这是搞好选举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把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始终。从选民登记、产生候选人,到投票选举和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贯彻《选举办法》,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并按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办。要坚决防止和杜绝搞假民主、走过场、瞒骗群众、愚弄群众,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现象发生。在尊重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放手让广大村民提名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同时,各村党支部要加强领导和引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村民珍惜党和国家给予的民主权利,自觉克服和抵制宗族派性的干扰和影响,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选举,投好庄严神圣的一票。真正把那些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热心为村民服务的能人选进村委会班子。

严格依法办事,保证选举工作按照法定程序顺利进行,这是确保选举成功的关键。《村委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关于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秘密投票等原则必须坚持,对于怕麻烦,图省事,没有按程序办,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推倒重来,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党的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我们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有利于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村民公认、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政通人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切实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乡是一个牧业大乡。今天,党委、政府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选举工作。大家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繁荣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紧抓好。

三、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我乡各族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依法治村,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各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有力。要加强同乡党委、政府、人大及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密切配合。

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负有重要职责,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乡人大要切实保证《实施办法》在我乡的实施,保证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度的做法。乡民政是负责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积极配合人大及其有关部门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新选进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近年来,个别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了贿选现象,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给村委会选举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对这种现象应引起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对群众举报有贿选行为发生的,要及时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贿选事实成立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我们要从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普法宣传入手,依法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村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

四、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村级组织建设中的两个最重要的组织,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村党支部坚强有力,是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因此,各督导组和党支部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统筹规划,对那些党支部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及时拿出方案,帮助村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发挥好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村党支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要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使女性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占有适当名额。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要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不断为村级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同志们,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包村选举工作督导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把党委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其他各项农牧业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认真按要求落到实处。在选举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以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通盘考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让一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维护民族团结,热心为群众服务,团结和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实现村民委员会结构改善、素质提高、能力增强、作风转变、人员精干、与村党组织关系协调的目标要求,为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九

同志们:

全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于20xx年底任期届满,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应于20xx年上半年进行全镇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切实搞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村民民主政治权利为宗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依法办事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直接选举、普遍选举、差额选举和无记名选举方式,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原则。

三、选举时间:定于20xx年6月15日为我镇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

四、准备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镇里成立了##镇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卫东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发明同志,镇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唐铭同志,镇组宣统委员、政协工委主任于小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政办主任周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民政所所长赵和知同志和陈红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相应地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培训选举骨干。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镇里将组织培训村选举工作人员,培训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使负责选举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

3、搞好任期财务审计。对任期届满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公开,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划清责任、保护集体利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将结果向群众公开。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推选村民代表,时间5天,5月22日前完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成员一般为9人。村民代表由村民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组成,其具体人数由上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代表中应有妇女代表,多民族的村应当有不同民族的代表。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后,要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本村选举办法,村选举办法议定后要向村民公示3天,公示期满,村民无异议的报镇里备案。村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选举工作依据,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选举时间、方法、步骤,选民资格、登记方法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和人户分离的选民登记,候选人的资格、提名与确定,委托投票办法,贿选行为的确认及查处,有效票的认定,“全程签字”制度(即选举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强化候选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的制度),回避制度,工作移交及保障选举办法实施的措施等。村选举办法确定后要广泛宣传,让每个选民清楚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民委员会职位和职数,时间5天,5月27日前完成。

1、进行选民登记。各村的选民登记员在登记选民前要做好外出村民的联系工作,要做好联系记录,记录其是否回村参加选举、委托投票或者无法联系等情况,联系到的村民必须有明确表示是否参加选举的依据(以委托书、书信、电话记录为依据,其他不作为依据),确保选民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列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至选举日投票前,未登记在选民名单内的本村符合选民资格的村民回村要求参加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应在不影响正式投票选举的前提下召开会议同意其补登为参加选举的村民,计入参加选举的村民总数,并准予其参加投票选举。

2、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位和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

委员3至4人组成,但其中至少有1名妇女。各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所设的职位和职数要根据村的大小、人口多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候选人的产生。时间10天,6月8日前完成。

1、提名候选人。以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由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按照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直接提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本次村委会选举不设自荐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正式候选人:(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被羁押或拘留的;(2)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受过党纪处分的;(3)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4)20xx年以来违法生育一孩及以上的。

2、候选人资格审查。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按《选举规程》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查,并于正式选举前7天公布。

3、候选人竞争。在正式候选人公布期间,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见面会、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等,向选民公布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发表任职演说、回答选民提问。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此前作出禁止通过私自走家串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拉选票的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示,规范正式候选人竞争行为。

4、集中谈话。一个村的正式候选人确定后,镇党委、政府将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对那些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规定,并明确参与竞争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5、全程签字: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xx‟59号)规定,各地要探索推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即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6、公布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使用范围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前5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核实,公布本村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人员名单,对有异议的,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和解释。

第四阶段:正式投票选举。6月15日前完成。

1、投票选举。选举投票时可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村民集中的村可只设中心投票站。各投票站均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选民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需代写选票的选民由自己确定人员代写,选委会不得指定代写人。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投,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近亲属选民的委托。正式候选人不能接受委托。本次选举不得函投或电话、短信、电报委托投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镇人民政府将及时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2、资料入档。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材料(含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

第五阶段:建立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健全规章制度,时间5至10天,6月25日前完成。

1、搞好交接工作。新的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由村选委会主持,镇人民政府监督,及时与前任村民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

2、推选村民小组长。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按照《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相关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村民小组长。

3、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和敏感度高的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全镇城乡基层社会的稳定。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织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各村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总结经验,扎实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重要作用。村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前要搞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中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积极支持和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任和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告村民的一封信、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特别是要将省、市、县对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提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不履行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处理、选民自愿登记方式、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的情形、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无候选人选举和对贿选行为的处理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各个环节和操作方法。要积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庭、宗族等不良影响,坚持抵制不正当选举行为,使广大选民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大力加强工作监督。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积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不正当拉票和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程序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范执行法定程序,积极探索推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选举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积极引入“观察员”制度,努力探索舆论监督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切实保障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有序。

(五)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各村要认真开展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供咨询服务,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有关政策、法规、程序等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对选举过程中的来信来访,要严肃认真对待,及时妥善处置。对于矛盾集中、问题严重、选情复杂的地方,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各指导小组主要成员要亲自到第一线排查处理,坚决防止和杜绝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或蔓延。要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选举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或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切实肩负起自己的职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为圆满完成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任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主要是安排部署当前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此项工作作了全面具体的安排,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抓好落实。在此,我强调三点:

一、强化思想认识抓换届选举

村(居)两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组织,最基础的组织,也是最关键的组织;是加快通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中坚力量和主导力量。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是我们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急事,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三农”工作全局,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特别是今年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期、矛盾凸显期、转型变革期和全面开启“”发展新时期进行的一次换届选举,抓好这项工作,必须要对它的重要性、特殊性,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有足够的认识。

(一)要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高度来强化思想认识。

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不强,能不能发挥好作用,关键在基层干部。总体来看,我县绝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是好的,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担当重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整体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高;一些干部思想工作作风不扎实,带领群众致富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强,在群众中缺乏威信,有的甚至还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个别地方“两委”班子还不够协调,互相拆台、内耗,缺乏战斗力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通过这次换届选举,把一大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有威信的干部吸纳进基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基层班子、强化基层队伍、夯实基层组织。

(二)要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强化思想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以村(居)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广大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都有了明显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在一些基层干部群众中,不尊重民主权利、不善于运用民主权利的现象并不少见,特别是在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没有实行阳光决策、民主管理,这反映了我们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在村(居)民自治中,民主选举是前提,民主选举搞好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而换届选举,又是村(居)民参与最广泛、最直接、最生动的一次民主法制教育和民主实践活动,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护和引导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热情,培育他们的民主意识,形成浓厚的民主氛围,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意义重大。

(三)要从推进全县加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强化思想认识。

坚持“四大产业富民,开发资源强县”发展要求,促进通江加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实践证明,哪个乡镇村级组织建设得好,村“两委”战斗力强,工作推进就顺利,辖区也很稳定,工作局面也很好打开,预期目标就能实现;哪个乡镇村级组织建设不好,村“两委”的战斗力不行,工作难度就大,矛盾越积越多,工作难以落实、推进,就会影响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就是要解决好班子问题和带头人问题,为推动通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突破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工作措施抓换届选举

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和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国家、省、市专门下发了相关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的《通江县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给大家,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

(一)前期准备要充分。一是加强选举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基本程序知识;引导候选人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促进理性公平竞争,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加强选举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的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状况等社情民意,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做好选民名单登记。特别是难点村、重点村,对村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以及历次选举中问题较多的村,要按照“一村一案”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加强工作力量和指导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各地要进行村(社区)财务清理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财政等部门参加,审计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因未落实审计责任制度而影响选举工作的,严格问责追究。

(二)工作指导要细致。各乡镇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把握好关键环节。要加强调研、区别村情、分类指导、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积极稳妥地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村,要派得力干部或工作组进驻,找准原因,化解矛盾,夯实基础。对街道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搞好选举指导,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推行社区直选。

(三)选人标准要严格。明确候选人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村(居)干部入口关,是保证换届选举成功的关键。各乡镇要对候选人应当具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等提出明确要求,把好村(居)级班子的“入口关”,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坚决防止品行不端、作风不实、口碑不好的人进入村(居)委领导班子。要提倡和鼓励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村党组织成员参与竞选;注重从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中选拔优秀人才;要提倡把更多的女能人选拨进村(居)委班子,优化村班子成员结构。要倡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但必须从村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不搞“一刀切”。

(四)组织纪律要严肃。要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章、法律法规和条例政策,教育他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做到“六个必须、六个严禁”,防止和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一是必须做到依法依章参选,严禁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二是必须做到有序竞选,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三是必须做到公平竞争,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参选人进行恶意中伤。四是必须严格财务管理,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共物款。五是必须严格规范党员管理,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六是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严禁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打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后续工作要跟进。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要及时抓好新当选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上岗培训,组织他们认真加强政策法规和纪律学习,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要及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舒心地退下来,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要帮助督促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指导各村完善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村级组织机构和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三、强化组织保障抓换届选举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人民群众关注度非常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按照“发展要加快,过渡要顺利,秩序要稳定”的要求,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搭好班子,落实责任,强力组织,搞好协调。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到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地方指导工作,化解矛盾。组织、监察、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多到乡镇、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帮助他们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要强化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热情参与、理性参与、依法参与,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消极应付、指导不力、处臵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酿成重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发展主调。开展基层换届选举,目的是更好地推动工作,加快发展。要立足发展抓选举,抓好选举促发展,始终高扬发展主旋律组织选举,围绕提升发展能力选好人员;特别是在选举期间和选举前后,各项工作不能断档、脱节、减速;特别是有重点建设任务的村社,乡镇要加强指导、组织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统筹协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中的事务性和后勤保障工作,并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认真指导新一届村(居)委会建立健全制度,尽快正常运转。公安部门要组织力量,积极协助维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秩序,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选举工作的不法分子。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四)促进和谐稳定。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选举过程是矛盾最易激化、高发的时期,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此要充分准备,深入了解情况,做细预防工作,及时掌握各类影响选举的不安定情况和倾向性苗头,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期间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地各类矛盾信访问题,不能因为选举出现信访反弹,不能因为选举忽略矛盾化解,不能因为选举出现任何形势的集访、群访和越级上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工作监督。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和群众的力量来监督选举工作,要积极探索舆论监督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加强工作监督,确保选出的人组织满意、人民满意、社会满意。

同志们,第八届村(居)民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换届选举任务,造就一支优秀的基层干部队伍,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村在5月30日前将进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张家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统一我村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部署我村村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委班子,为张家未来三年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下面,我就搞好这次村委换届选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要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搞好换届选举是提升基层基础的迫切需要。事实证明,干部没有发展能力、班子不能团结有力,农村必然党心民心涣散、发展停滞不前。搞好换届,可以把那些素质优良、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班子,为农村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这是夯实基层基础的关键。其次,搞好换届选举可以为加快推进我张家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未来三年对张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期,我们将紧跟乡党委、政府的思路,加快发展。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各种困难,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前进方可赢得生机。我们要在未来三年转型跨越,

一支坚强有力的村干部队伍是重要保证。搞好换届选举,可以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的基础上,选出有号召力、有战斗力、有发展力的村干部队伍。此外,搞好换届工作,可以广泛动员和凝聚全张家人民的力量。换届选举是党领导下村级民主运行机制的核心。让党员和群众选择自己最信得过的干部,可使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主人翁的意识得到增强,可以更好地激发起党员、群众的政治热情,凝聚起宝贵的民心、民智和民力,可以增强干部以民为本、争创一流、为民服务的意识,能够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全村党员群众的发展积极性。

(二)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艰巨性。本次是第八届村委换届选举,经过前几届的实践,再加上前段时间支委换届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我们也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要求高。村委换届选举,既要严格按照党章、组织法等文件规定的民主程序来搞好选举,又要积极探索新的做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学习借鉴。二是时间紧。必须在6月份以前全面完成村委换届。三是出现抢当干部的苗头。随着对村主要干部的工资报酬的提高以及部分有私心的人想混进村委班子,这类问题进一步凸现。四是拉帮结派、非法拉票等不正当竞争可能出现,少数派系势力争斗明显、部分选民民主意识淡薄、一些个人矛盾、人员流动加剧造成选举困难。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决不可掉以轻心。要切实加强走访、分析,准确把握新情况、新问题,把困难想得多一些,情况摸得准一点,准备工作做得细一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我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把握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村委换届选举工作 我们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湖南省《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已对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时间步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明确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2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

[]59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湘办发[]35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等文件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集中广大群众的思想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认可的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为我乡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大体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从1月1日开始,5月30日结束,共分为5个阶段。

1、准备阶段(1月1日至4月30日)。这个阶段主要做好7项工作:一是完成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二是成立选举工作机构,我乡已成立由党委书记李秋桂同志任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乡各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各村要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成员为9人左右的单数,负责主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设主任1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四是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严格按每5-15户推选1人,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20xx人以上的村不得少于60名;五是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各村要根据乡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选举实施方案;六是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的会议、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原则、程序、方法和步骤,营造良好的选举环境,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选举,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民主法制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七是加强选举教育和培训工作,也就是今天这个会议。

2、选民登记和确定村民委员会职位职数阶段,时间为5月1日-5月7日。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进行选民登记,在xx年5月30日前满18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应登记公布的选民: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选民登记一定不能漏登和错登,并且必须在5月7日前进行公布。二是确定村委会成员职位职数。

3、候选人的产生阶段,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1日,主要工作任务有3项:一是提名候选人。法律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本村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方式直接提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我们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在5月21日前必须进行公布。二是集体谈话制度。所有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乡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集体谈话。三是全程签字制度。即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4、正式换票选举阶段,时间为5月28日-30日,5月30日为全县法定选举日。

5、整章建制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

本阶段主要有3项工作:一是新老村委会交接工作;二是推选村民小组长;三是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程序严格,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整个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我村由支委干部牵头、从各组抽调骨干力量,紧密联系乡党委、政府,在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承担起政策上解读、工作上指导的责任。大家要增强责任意识,争取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标语、公告、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村委换届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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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和有关要求,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党员群众参与率,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村委换届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突出重点,广泛宣传村委任职资格条件和村委换届选举各项纪律,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用人导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我村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努力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针对当前村委换届选举情况日益复杂和竞争日趋激烈的实际,要更加重视抓好选风选纪,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作为高压线,纠正和打击换届中的不正之风。要坚持实行选举纪律承诺制度。要求将选举纪律承诺作为个人竞职承诺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违反纪律所应承担的责任,从思想上警示和触动参选对象。在选举过程中,一旦发现候选人违背承诺或者违反选举纪律的,要予以严肃处置。要坚决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选举期间,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都是贿选。纪检线和各指导组要加强监督,加大查处和打击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立健全村级换届选举信访评估和调处机制,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和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同志们,我村本次村委换届工作事关大局,事关长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紧迫感,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换届。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二

同志们: 村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今天隆重召开了,这是我们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我受镇党委的委托,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代表镇党委就如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依法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领导,是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调动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更加科学民主地选出高素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正确行使权利,严格把握选举的质量

今天召开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就是要把素质好、水平高、本领强、信得过、符合条件的同志选上来。大家要切实根据镇党委的要求和标准,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处于“公心”、“真心”,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个人素质高、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优、工作能力强,热爱农村事业的“双强”党员选举出来。为此,到会的全体党员,要以当家作主人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选举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共同努力,把选举大会开好,开成功。

三、要服从大局,严守大会选举纪律

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是一次党内会议,到会的都是党员同志,每一个同志都要服从大局,严

格按照会议的要求和选举程序,真正从本村发展和广大群众意愿出发,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利,齐心协力完成好这次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凭个人好恶,为个人私利不讲原则的做法。对于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以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同志们,党组织换届选举是深化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我们在座的各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格按照要求,选举出群众拥护、党委满意、村级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新一届村党总支部已经产生,镇党委希望你们进一步增强素质,努力提高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找准路子,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抓好班子,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团结、健全制度、发扬民主、加强后备干部建设;树好形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立身要正、处事要公、办事要实、方法要活、待民要善,真正的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我相信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党员群众的支持下,新一届村党总支部通过扎实工作, 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三

同志们:

根据县委全县换届工作动员会的安排,由我在这里就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发言,主要是传达省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镇人大换届是整个换届工作中的重点,县委对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7月中旬县委会专题听取了上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精神汇报,并就成立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人大选举工作经费安排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后,县人大会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初步方案,县人大会37次会议作出了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决定,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一届县代表名额分配、代表选举日期、选举工作日程、选举经费预算等方案,这都是做的一些准备工作。今天的会议,标志着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下面,我根据上级精神和县委会有关要求,就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明确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在武汉举办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

各市、州、县人大会、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以及相关省直机关、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共计460多人参加了学习,以训带会。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李鸿忠,省委、省人大会常务副主任苏晓云,省人大会副主任刘友凡、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梁伟年、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年生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了辅导报告。特别是李鸿忠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加强组织领导和换届选举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要认真学习好、深刻领会好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文件和讲话精神上来,确保全县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一是要明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正值“”计划的开局之年,又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也是涉及全县选民参加的直接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全县县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三是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县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发扬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选民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抓住关键,统筹安排,把握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与以往换届选举相比,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中央文件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抓住关键,准确把握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与步骤安排的问题

省人大会已就这次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依法作出了决定,要求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在这之前两个月内完成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省委、省人大要求,各地应当统筹考虑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做到同步进行,实行选区划分、选举过程、选举日期同步实施。我县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10月18日作为全县县镇人大代表统一选举日,各地要以此时间为基点,统筹安排好选举各阶段的工作。按法定要求,10月10日前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9月30日前公布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9月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从现在开始的25天内,要做好宣传发动、培训骨干、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等工作。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准备(9月4日前)。主要任务是:成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文件、工作方案和工作日程;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确定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提纲和宣传标语、宣传口径,开展宣传发动并将宣传贯穿于整个选举工作的始终;分配代表名额等。第二阶段,划分选区、选民登记(9月4日—9月20日前)。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培训选民登记员,印制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按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登记,复核选民变动情况;公布选民名单和补正名单,颁发选民证;处理选民资格申诉等。第三阶段,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9月21日—10月10日前)。主要任务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汇总、审查和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选民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予以公布;运用多种形式介绍代表候选人等。第四阶段,投票选举(10月11日—10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组织选民参加投票;搞好计票工作;确认并公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审查,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颁发当选证、制发代表证等。第五阶段,召开县镇人民代表大会(10月19日—11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做好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选举县镇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等。县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11月底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10月底前召开。

(二)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问题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在县级人大会领导下主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中央4号文件提出,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省委文件提出,选举委员会应由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委、人大、政府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如果县乡领导干部确因选举工作需要参加选举委员会或者必须担任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其后又被提名推荐并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可以“先进后退”,即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这时县镇换届选举除投票以外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不会影响换届选举的整体工作进程。我县根据县委提名,京山县选举委员会已经县人大会37次会议审议依法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主任由董烈宏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严欣友、吴天文、朱秋娣、熊德芳等同志担任,委员由夏朝阳、官书云、戴世发、陈明金、黄德华、王才富、邱承凯、廖传文、郭立军、张济生等同志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主任由戴世发同志兼任。各镇选举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人大专职副主席候选人、组织委员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主任、派出所长、财经管理所所长、人大干事等担任。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待镇级班子调整到位后,由各镇党委提名,提交县人大会依法任命。

(三)关于代表名额分配的问题

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是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修改后的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及省人大会有关决定,对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作出了明确规定,落实到我们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县镇人大代表的总名额。根据选举法和省人大的有关规定,我县县人大代表总名额仍按1997年9月省八届人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省辖市、自治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执行,不再重新确定。按照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我县新一届县人大代表总名额确定为274名,已由省人大会作出决定。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1500人可增加一名代表,代表名额不得超过160名,我县除新市镇可适当增加名额外,其它各镇维持不变,经征求新市镇党委和镇人大意见,其代表名额也不再增加。县人大会37次会议已就各镇代表名额作出了决定,确定我县新一届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为982名。二是县镇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分配到各选区,县选举委员会已将县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镇、屈家岭和县直选举工作组。三是确定县镇人大代表名额的人口依据。为了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的实际状况,各地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以所辖行政区上一年底户籍人口数为基础,也可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据进行分配。

(四)关于做好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工作的问题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修改后的选举法及我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重点是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选区划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对选区划分将产生直接影响。具体来讲,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选区,每一选区按选举1-3名代表划分,与过去相比,选区相应有所调整,城镇选区数量将有所减少,每个选区人口相应增加;农村选区数量将有所增加,单个选区人口相应减少;一些原来单独划分选区的机关、单位需合并到附近的选区参加选举。因工作需要安排的人选,也要适当地安排到农村选区参选。各地要周密安排,做好细致工作。二是选民登记。客观来讲,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流动人口的规模逐步增加,加大了选民登记工作的难度。要采取选举机构主动登记和选民主动登记并举的方法,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参选工作,我省选举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外地户籍的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现居住地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三是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要把好代表的入口关,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要优化代表结构,针对目前人大代表结构上存在的“三多三少”(党政干部多,普通群众少;企业老板多,工人农民代表少;男性多、女性少)现象,中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在分配代表名额、酝酿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时,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按照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65%、干部代表低于25%、妇女代表比例应占30%以上来掌握,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对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具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作用发挥较好的现任代表,在本次换届时要适当保留,连任的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减少本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本级人大代表与上级人大代表的交叉,同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四是组织投票选举。选举法以及我省实施细则针对实践中投票站的设立不够规范、流动票箱使用过多过滥等问题,对投票方式作了细化规定。根据规定,设立投票站是最主要的方式,特殊情况下流动票箱投票是辅助方式。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选民比较集中的选区,如县直单位选区,可以直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流动票箱由于监管难度较大,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不能扩大范围,使用时应当有3人以上负责,其中应当有2名以上监票人。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它选民代为投票。要严格掌握委托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被委托投票的选民应当在签名簿上签上委托者及本人的姓名。五是开好新一届人代会。县镇两级人大换届不仅要选举新一届的县镇人大代表,而且要在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各项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因此,既要选好代表,又要选好领导班子,还要通过起草、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本届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要求和程序把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一是要吃透精神,把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关于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部署和要求。要认真学习掌握宪法和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我省选举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尤其要把法律法规新修改的内容和精神吃透。下午我们还要对大家进行专门培训,回去后,各地、各单位也要层层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并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及县直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选举骨干业务培训任务,尽早启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委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统一起来,贯穿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各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要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大换届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换届选举工作。各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选举委员会和各选举工作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扎实工作,集中精力抓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要制定方案,稳妥推进。我县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已经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县委也进行了批转,现印发给大家,请各地各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选民投票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精心安排,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稳妥推进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要制定应对和处臵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选举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严厉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和谐稳定,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涉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事关国家政权建设,许多问题十分敏感。要以中央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我省实施细则为依据,做好换届选举宣传报道,严格宣传纪律,确保正确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开辟专栏,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影响力大的优势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作法、好经验等,着力宣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中的新变化、新思想,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直各参选单位要着眼于居民日益增长的民主需求,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激发和调动居民主动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各镇、村及各选区要把宣传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始终,采取办专栏、拉横幅、张贴标语、开动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对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要有重点地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和支持选举工作。

五是要分析排查,妥善应对。要认真分析排查本地区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主动查找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各种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要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要密切关注媒体尤其是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的相关信息,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防止恶意炒作。同时,注重区分情况,外松内紧,妥善应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还要对选举结果的确定及其后续工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正确研判,提出应对预案。

同志们,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巩固我县基层政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四

各位村民代表、党员和村民组长:

大家下午好!根据火龙街道统一部署,经村党委集体研究,报经街道指导组批准,今天我们在此召开火龙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安排由我代表火龙村作动员报告。刚才,大家听取了海涛同志关于火龙街道党工委印发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应该对本次换届工作的时间、步骤和要求应该有了初步了解。我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规定动作一个不能少,无关当作一点不能多的要求,认真完成此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就不再赘述。

下面我就贯彻上级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精神和我村上级状况,谈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正确评价本届村组织的工作得失

二、正确认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形势

三、正确理解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变化

四、正确认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要求

一、正确评价本届村组织的工作得失

20xx年3月,通过选举产生本届村班子,当时两委在编人员只有5人,20xx年3月,我本人被选派到火龙村担任第一书记,同年12月增补程成、李先进为党委委员,先两委班子成员共8人。新班子组建之初,村内矛盾积累较多,干群、党群联系不够紧密,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下,以大升同志为书记的两委一班人,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很快厘清了工作思路,刹住了不干事在村内支出报酬和福利等一些歪风,目前基本还清遗留下的所欠个人和企业的外债。我到村任职后,突出抓民生工程建设,先后争取新农村建设项目、村村通延伸工程项目等,进一步改善我村村级村容村貌和道路等基础设施。20xx年我村还拿出2.82万元用于发放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今年我们将继续将龙桥、菜村等水泥道路建设项目完成,并争取上级帮助在595路、芜石路上架设路灯,实现村内主干道路全程亮化。于此同时,上级布臵的征地拆迁等工作,我村也在稳步推进,我村主动开展的抗旱等工作。鉴于当前工作如此繁重的情况下,我村仍然将服务村民的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工作日,不存在下午村部无人上班的现象。当然,我们工作中也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到村部不一定能找到分片干部、为群众办理事务时间有时太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各片存在不平衡等。

二、正确认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形势

今年是我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更是各级党组织集中换届之年,从一季度的乡镇党委换届、二季度的县区党委换届,三季度的村级组织换届、地市级党组织换届,四季度省级党组织换届。因此,本次换届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村级组织换届都要重要,首先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政治稳定。就我村的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旗臶鲜明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在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有序推进村党组织、村委会及其他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中,村党委要加强领导,正确引导党员群众按照选人用人标准选好人,不能顺其自然。二是坚持街道主体原则。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在街道指导组的统筹安排、精心指导下,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在选举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做到法定选举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少,应当交给群众的权利一点也不能留。四是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按照上级提出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挥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支持和鼓励党员群众依法按章行使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党员群众意志。

三、正确理解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变化

为了做好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都做好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20xx年全国人大会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今年6月24日我省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再次之前,省市在基层认真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科学设计了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就我粗浅的解读,本次换届选举有以下变化:

一是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突出党的领导。二是明确村党组织换届在前,村民委员会换届在后。三是突出女干部的选拔和使用,明确村两委班子中都必须有女性。四是干部文化程度的要求更高,对村书记一般要求高中或中专文化,其他新进班子的人员一律要求大专以上文化。五是突出妇女民主政治权利的保障,在村委会选举中必须产生1名女性委员,在村民代表改选中女性代表必须超过1/3。六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态度明确,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要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保持班子相对稳定,不是任何人进班子就直接选书记或主任,这不符合干部梯度培养的目标。

同时,将结合我村实际,在资格审核中增加了几个是否,一是是否能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火龙街道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是否有能力完成火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是否具备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领导能力。对征拆村还要看是否能带领村民支持火龙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是否在支持火龙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是否能按期完成火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征拆工作任务。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好这些文件和会议精神,使村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四、正确认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要求

程序规范、工作不断、平稳过渡的要求,扎实组织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班子换届不是意味着就是换人,一要把换届选举当作是一场党员群众对班子信任度的考试,本届村班子交出的考卷大家评价是基本满意还是优秀,便于我们下一届工作中加以提高和改进;二要把换届看做村级班子做群众工作检验,倾听民意和民声;三要把换届作为村干部接受群众检阅的练兵场;四要通过换届把村级民主建设推上更高的水平。要再通过两届的换届选举工作,把农村最乱、最难办的村级选举工作变成上级党委最放心、群众最顺心、干部最省心的工作。

本次换届工作的新要求,一是人选的资格要求;二是选举工作程序要求;二是换届工作纪律要求。资格要求刚才已经简要提过。程序要求主要是两块:1、党组织换届的两推一选;2、村民委员会换届主要是产生推选委员会、制定选举方案、干部候选人资格、改选村民代表、选民登记,初始提名和正式选举。

关于纪律要求,没有哪次要求比现在高。目前处理的下至村民群众,上至市长等都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今年4月,中央纪委通报,第一起案件是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长张某违反选举纪律问题。20xx年1月中旬山西省“两会”召开前夕及人代会期间,时任太原市市长的张某对自己未被列为副省长候选人不满。在张的直接影响下,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某根据张给其提供的省人代会部分代表电话号码,匿名向数十名代表发送了干扰选举的手机短信。山西省委发现后,迅速组织调查,免去了张某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近日,山西省委已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委还责成太原市委对崔某作出了严肃处理。

第二起案件是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油洋乡干部严某贿选问题。20xx年12月20日,溆浦县油洋乡召开人代会等额补选一名副乡长。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严某为了当上副乡长,本人或委托他人向5名代表行贿1000元。最终,严某当选油洋乡副乡长。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某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撤销补选严某为副乡长的选举结果。

大家手中应该都拿到了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提醒卡,具体我就不再多讲。等一下,指导组组长张洁,将给我们具体提要求。

接下来,拜请大家务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积极支持参加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并正面引导广大村民把思想统一的街道党工委和村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正确宣传换届选举工作,尤其向群众解释好此次换届中新变化和新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不做不利于换届工作的事情,不说不利于换届工作的话。

各位村民代表、党员和村民组长,从今天起,火龙村换届选举工作就来开帷幕,我相信,有各级党委坚强领导、街道指导组的悉心指导帮助和火龙村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我们将顺利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规定任务,一定、也必将取得圆满成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五

在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中,我们承诺:

一、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 坚持科学设置,依法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 我们承诺提名的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村民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

3、身体健康、热心公众事业,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是中共党员。

5、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村(居、社区)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以上承诺请组织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组织处理。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六

1、积极参与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科学的头脑,引领横梁社区可持续发展。

2、在居委班子中做好表率,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总支保持高度一致,一切工作以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3、努力发展经济。通过带头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带领群众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发展经济的好路子,积极开辟致富门路,引导并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共同迈向新生活,还要带头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做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做高科技、高效率、高质量的代表,做引导传统产业提升进步、开发新兴产业的代表,在群众中起到引领作用,并且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4、认真落实各项文明创建、文化教育、计生工作、新农合工作、征兵工作、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居务公开等目标任务,硬化软环境,注重抓发展,争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突破。

4、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对村委会的信任度。

5、加强基础建设。雁塘钱电灌渠道进行硬质化,上黄抗旱站、张云排涝站改造。

6、促进和谐稳定。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村里杜绝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

7、发扬基层民主。推行村民户代表议事制度,重大事项随时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实行党务、居务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8、廉洁自律。在项目建设、落实上级惠民政策等方面,不利用权力或者便利条件为自己或亲属谋私利;不为个别人利益损害群众利益、集体利益。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七

各位党员(村民代表):

根据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作为支委委员的预备候选人向广大党员、群众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

2、严格遵守党县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绝不组织或参与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绝不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绝不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党员、群众进行压制、迫害,保证本届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3、按照乡党委的要求,在本村党组织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努力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

4、在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

承诺人:

___年十一月 一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人大视察)十八

全体村民:

我叫__,男,45岁,汉族,此次换届选举,我竞选的职位是村委会副村长。在参加换届选举期间,我一定模范遵守村委会选举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选举办法、村规民约等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果本人竞职成功,在任期内对我本人的工作目标做出如下承诺。

1、富民强村承诺。加强班子成员间的交流沟通,全身心的投入村务管理,结合本村村级经济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现有资源,努力拓宽村级经济发展路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和谐建设承诺。严格要求自己,与班子成员一起团结协作,做好本村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类公益保障事业。搞好内部团结,配合其他班子成员规划好本村建设,切实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本村社会整体和谐稳定。

3、自身建设承诺。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办事、服务能力,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与其他同志一起朝共同的方向努力。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履行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坚持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绝不以权谋私,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诚请全体村民代表监督,如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本人愿接受组织处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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