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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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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通用10篇)
2023-11-12 18:51:39    小编:

制定方案需要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一个成功的方案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调。方案失败的案例也值得我们深思,以下是一些方案失败分析和教训总结。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国。

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战略决策,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五不准”,做到耕地管理“六必须”,坚决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

380938。

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39953。

公顷。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

2015。

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组织签订

2015。

度乡(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和村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加大对乡(镇)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要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板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

6

·

25。

土地日”,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为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10。

167。

)

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具体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并按要求完成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一是加强利用计划管理,对占用耕地量大的一般性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把好用地预审关,要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三是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通过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

2015。

12336。

举报箱设在市国土局一楼办公大厅。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核实并进行查处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十一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把耕地保护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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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参照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本乡(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县相关领导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筑牢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形成党政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决定成立兴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张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礼进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辖区未成年人基础信息台账。做好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摸底排查统计工作,尤其是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摸底排查统计。并于8月20日前将《兴中镇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统计花名册》经包村领导签字后报兴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排查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于8月31日前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以便管理和上级监测。

(二)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是印制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要点供全镇干部职工翻阅学习。二是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入户走访、村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家庭监护人对于未成年的监护义务。

(三)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强化社会保护功能。一是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二是积极发动群众,一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强化社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三是执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学校、卫生院、公安机关、司法、团委、民政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

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二是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对于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或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情形下,由国家及时介入,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站、民政部门等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三是组建镇、村、组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四是针对严重困境未成年人采取第一保护人措施,指定专人落实保护职责与义务。

(五)深入宣传家庭保护机制,建好“成长家园”。做好家庭责任的宣传:一是落实监护人对未成年儿童的安全保障的义务,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让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监护人应当排除触电、烫伤、跌落、溺水、动物伤害、交通事故等安全问题。二是保障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三是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四是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一是由镇中心校牵头建立和完善学校欺凌防控制度,各校指定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学生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是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三是各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提高教育管理者和教师队伍法律素质,确保中小学教师人人熟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内容和方法。四是净化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由中心校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对影响学生学习的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法律监督,禁止在学校周围开办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娱乐营业场所。

(七)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落实网络保护措施。由镇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中心校协同配合,监督本镇辖区内网吧、游戏厅等经营场所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

(八)创新司法守护机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由镇司法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团体及组织,对受严重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干预、转学安置等综合保护。二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力度,联合派出所、中心校开展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由镇纪委牵头做好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运行机制。对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职责。

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

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

负责做好监管工作。

村委会: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负责向党委政府汇报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工作进展情况;

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等生活救助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

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

负责同村或镇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

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

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中心校: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完成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卫生院: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

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

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财政所: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

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

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8月)。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运行阶段(20xx年9月-10月)。各村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体系。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三

各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规范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坚决制止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行为,保障林业事业健康有序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控制林地流失,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当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但是,近年来我县部分地方乱占滥用林地用于开矿、修路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设,或以开展土地整理、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耕地占补平衡等为名,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林地流失和森林资源的破坏,阻碍了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进程。各镇(含横山公共服务中心,下同)、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责任感,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决摒弃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把管护林地资源作为生态建设的主要措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各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办理程序,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使保护林地、建设生态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要利用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对非法占用林地情节恶劣的案件和各种干扰查处乱占林地的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正反两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提高全民保护林地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林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坚决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征收林地。不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拒不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规费。确需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向县林业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未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招拍挂”土地和矿产资源涉及到林地的,应先征求县林业部门意见。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土地复垦、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项目方案前必须先与县林业部门沟通,查清拟整理土地的原地类,不得将林地纳入项目范围。

县林业局是林地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主管部门,自。

2015。

年开始,每个月组织一次占用征收林地情况的巡查。重点是“三查看”,一查看已占用林地是否办理合法手续;二查看已占用林地是否越界使用;三查看临时占用林地期满是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该行政处罚的要行政处罚,该收回恢复林地的要恢复林地,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行为,对林地非法开垦为耕地的,依法予以清理收回,退耕恢复植被。要坚决杜绝以土地整理、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耕地占补平衡等为名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

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

2003。

9

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县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要把林地保护管理等指标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责任人。县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县政府调整了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林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林地资源有序利用,为我县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科、室、所、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二)巡警部门。

(三)刑侦部门。

(四)交警部门。

(五)网警部门。

(六)消防部门。

(七)法制部门。

(八)宣传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16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做好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印江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未保发〔20xx〕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落实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保护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派出所、街道民政办及社区报告信息。持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卫生院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街道民政办。

3.街道民政办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建立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响应机制。按照“属地属管”原则,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压实监管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三)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各村、社区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建立村、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四)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

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16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建立安置机制。

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联系流出地政府安置,无户籍的由街道民政办报请县民政局通过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司法所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

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辖区内学校以及教育机构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加强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拐骗等专题教育。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辖区所有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运行机制。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龙津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

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

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各部门(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汇总统计街道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会议;

负责考核与评估总结工作;

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

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社区活动;

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发放两项补贴,改善其生活条件;

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人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

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

负责与街道、社区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

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

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综治办: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安监站: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满足未成年人特殊需求,推动增强未成年人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促进提高未成年人自救互救能力。

规划建设管理办:加强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之家、微型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的监管。

中心校: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科技文化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将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

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

社保办:负责年满16周岁的困境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就业帮扶。

财政分局:将未成年人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

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妇联:指导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

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社区依法开展贫困及问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工会:推动辖区内用人单位为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假期托管、课后辅导等关爱服务,对困难职工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推进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

关工委: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做好境内外未成年人文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

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食安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惩向未成年人售烟、酒、彩票行为。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广告、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

主动发现、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8月31前)。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各村、社区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三)鼓励社会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大会精神,稳步推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国未保组〔20xx〕4号)《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黔未保发〔20xx〕1号)《安顺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未保办〔20xx〕2号)和《关岭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未保办〔20xx〕1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尽一切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未来发展的栋梁和基石。

二、工作目标。

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工作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第二个“1”即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

“6”即筑牢六道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等六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1.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综治办成立办公室,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

3.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并加快组织实施。

(二)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1.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建立覆盖乡镇、村居、网格四级联动的检测报告机制,实时掌握我镇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注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派出所、民政、卫生健康、司法所、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重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测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活动,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督促学校抓好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家中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与事前干预。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4.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聚集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

5.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

(四)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立法保护防线。健全法律法规政策,根据《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配合推进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加大家庭支持力度。加强家庭就业扶持,为有就业需求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返乡农民工群体技术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加强基础教育保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持续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持续加强法制教育和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开展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的宣传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育。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工作。

6.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推进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跟踪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加强对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衔接帮扶、后续照管力度。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x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

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

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与完成期限,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要将环保大检查期间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县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务求检查实效。县环保局、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县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九

10。

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执行森林法、合同法、物权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清理并回收林地、湿地。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要以林权证为准,确认林地权属。

要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资源,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对坡度大、土壤瘠薄、水土流失严重、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和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的林地、湿地应优先还林、还湿。

退耕后的林地要营造大果榛子、核桃楸、红松等坚果树种;黄菠萝等药、材两用树种;水曲柳、白桦、落叶松等速生树种;果树、蓝莓等经济树种。

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处理各方利益,积极稳妥开展调查摸底、规范承包、回收林地和湿地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对以下范围内开垦的林地、湿地全面进行清理: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集体林地权属的确认,原则上以林权证为准。一方持有林权证,另一方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属于持有林权证一方;双方都持有林权证的,以最早颁发的林权证为准;具有多个权属凭证的,以最早颁发的为准;没有任何权属凭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权后,纳入清理范围。

集体和个人持有的林权证,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为准。

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重复发证、退耕还林的林地做为此次清理的重点。依法对清理范围内开垦耕种的林地、湿地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开垦林地、湿地规模,掌握经营现状,确认权属,依法回收林地、湿地,制定还林、还湿规划,规范承包经营,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湿地资源。

1.2。

万公顷。

(二)湿地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户、养殖户,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林地用途,对开垦占用或变更湿地用途的,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

(三)按照。

2017。

5

1

日前全部还林,不得再以林粮、林药间作等形式承包给他人耕种。

(四)划为企、事业使用,面积出现变化且有争议的林地,应予以核实,明确林地使用面积。

20。

日开始,到。

11。

20。

日结束,分为以下阶段:

县政府召开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启动大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调查,摸清国有和集体林地、湿地应清理回收地块的位置、界限、面积、权属、涉及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合同、承包费收取等情况,并视不同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汇总分析,制定相应林地、湿地清理回收措施。

按照明确权属,林地林用,股份合作,以造代收,利益兼顾,共同保护的原则。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湿地,制定还林、还湿规划,撤销违规颁发的其他权属凭证,终止有关合同。

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省政府、省林业厅上报林地、湿地清理情况。没有颁发林权证且权属清楚的林地,要完成发证工作。

成立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苏晓明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马哲担任,成员由林业、农业、国土、水务、畜牧、广电、公安、检察院、法院、县政府法制办、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乡镇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滕玉文兼任,具体负责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负总责,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林地、湿地清理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签订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和目标。

结合林地、湿地清理工作,林业、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资源的专项行动,对违法开垦、侵占破坏林地、湿地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监督,在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国有、集体林地,获取非法利益,特别是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人为阻挠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保障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和破坏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危害,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资源的理念,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积极性,为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镇委林地保护年度工作方案篇十

2010。

2020。

)》,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市县林区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双城区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按期完成林地变更调查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12。

2012。

年林地变更调查的未成林地地块以及影像无法反映的地块,现地核实地类,采集相关因子,核对并修正位置。同时进一步核对林地权属、森林类别、林种、工程类别、林地保护等属性信息,统一使用由省林业监测规划院研发的软件系统对上述情况的图斑属性及图形进行录入和编辑,形成本期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保持林地数据现势性和时效性。为林地保护管理、经营森林资源,国家和地方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下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奠定基础。

开展林地变更调查是坚守生态红线的现实需要,是强化林地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

2013。

年—。

2016。

年度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明确林地范围,查清林地保护利用状况以及林地管理属性等变化情况,评价林地保护利用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成效。更新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为双城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林地保护行政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为今后修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打牢基础。

利用最新高清遥感影像,完成双城区。

2013。

年—。

2016。

年林地变更调查的核实认证。具体调查内容包括:

包括:

1.

因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而减少的林地地块;

2.

因植树造林、林业工程建设等增加的林地地块;

3.

因林地占补平衡而补充的林地地块;

4.

其他规划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林地地块。

包括:

1.

新增林地地块的地类调查确认;

2.

3.

调查毁林开垦、非法占用的林地地块,以及因灾害原因损毁的林地地块的地类确认。

包括:

1.

林地图斑落界的未成林地块以及影像无法反映的地块,重点是未成林造林地;

2.2012。

年林地变更调查的未成林地地块以及影像无法反映的地块。现地核实地类,采集相关因子、核对并修正图斑界线位置。

包括对林地权属、森林类别、林种、工程类别、林地保护等级等信息变化进行调查确认。

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双城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各街道、乡镇、国有林场同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林地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补充调查工作。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由区林业局统一部署,区林业局资源科负责组织实施。

长:刘志成(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冷朝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畜牧局、交通局、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办公室和技术组设在林业局,张志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秀海同志(林业局资源股长)任技术组组长。办公室和技术组工作人员从区林业局和各街道、乡镇、林场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1.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调查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审查调查成果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林地变更工作所需各项资料。财政局负责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保障。林业局全面负责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进度、总结、数据和成果。

2.

办公室主要负责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和汇总等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相关文件制发、工作方案编制、筹集分配调查工作经费、工作进度督促统计上报、及时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完成调查工作进度总结报告等。

3.

技术组主要负责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的审核,检查验收办法的制定,各单位林地变更调查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成果汇总、林地“一张图”成果编制等。

负责完成本辖区林地变更调查外业工作,并做好区级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汇总和区林地。

“一张图”编制协助工作。

调查工作从。

2016。

8

10。

月底完成,分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和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四个阶段。

1.

8

月底前上报省林业厅和林业监测规划院审核后实施。

2.

准备变更调查卫星图片、相关数据资料、设备,相关人员技术培训。

3.

1.

根据林业监测规划院对双城区林地图斑的遥感影像判读(。

2012。

年—。

2016。

年),及双城区。

4801。

块,

3290.75。

gps。

拐点,两期影像截图)的整理、下发工作及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定、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操作细则、遥感判读及影像处理、数据采集、设备使用以及变更调查安全等相关知识。

2.

林业站、林场工作人员通过遥感影像与林地管理档案等信息,对本辖区林地变化地块逐块核实调查。内业核实林地变化图斑及其属性因子。内业无法核实的进行现地核实调查。根据核实情况,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图上的林地变化图斑的地类、位置、界线进行确认或修正,通过林地年度变更软件如实转录或填写林地变化图斑属性信息记录表,标注林地变化原因等信息。

各街道、乡镇、林场完成变更调查,将变更调查成果报林业局。林业局对图斑变化情况进行核实验证,并编写验证核实报告,如实汇总,完成其他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林业局对全区林地变更数据进行汇总工作,最终形成最新双城区林地数据库。编制全区林地变更调查成果统计表,编写全区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报告和林地变更质量检查报告,并将以上上报省林业厅和林业监测规划院。

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在林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各单位要成立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确定林地变更调查联络员

1

人,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和邮箱上报林地变更办公室。在出现地类变化较大情况时,应根据技术规定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政府审查后确定。

此次林地变更调查是在国家林业局统一安排下进行的。变更调查工作属政府行为,对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用地空间布局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各街道、乡镇、林场应充分做好相关部门和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变更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将以变更调查成果为主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建立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可能存在的组织、人员和技术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好技术人员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管理,确保调查工作按期完成。林地变更小组办公室要密切掌握各街道、乡镇、林场工作进展情况,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以便控制变更调查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利用简报的形式,将调查工作中的经验、问题予以通报。

各单位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深入现地开展核实验证和数据采集,确保采集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各街道、乡镇、林场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变更调查技术质量负责。区林业局签订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责任书。检查验收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验收结束后,检查方和被检查方均应在检查验收报告上签名。

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工作需要,野外调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相关数据保密要求,切实做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在调查成果正式公布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传、公布、翻印或引用成果数据,包括中间成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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