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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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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大全14篇)
2023-11-12 19:17:32    小编:

总结是思考的产物,能够培养我们的分析和归纳能力。写总结时,要注意结构清晰,逻辑严密,避免内容杂乱无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一

1.大力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以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为目标,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纳入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中,积极开辟新的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在全乡范围内着力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医院、进机关、进单位,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敬廉崇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2.巩固群教活动,“三严三实”“干净、忠诚、担当”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行政监察法》等党政纪律条规,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人人做好读书笔记。

3.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主题片,以《镜鉴》、《触网的代价》、《廉政望》为教材,及时提醒,长敲警钟。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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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强化监督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着力体现党委政府抓防腐工作的决心。

预防和竭制腐败关键在源头,核心是要有一套严密的制度。为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我镇以制度建设为载体,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制订和出台了各项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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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助各类资金安全管理”延伸审计中出现的将各类补助资金“抵扣”和“挪用”等现象,联合镇财政、农经等部门及时对灾后重建资金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村组进行全面审计,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严肃处理。以来,全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人,对出现违纪行为的村组干部实行诫勉谈话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通过严肃执纪办案,惩处违纪人员,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促进了全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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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规则,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一岗双责”。

3、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加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二)建立廉政文化基地。设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思源村“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优势,使之发挥酵母作用,带动全镇党风廉政及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强化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进一步健全“两审一办、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度结帐,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单据是否真实、合理,加盖印章并由所有成员签字;再由镇农经站审查单据是否合规、合法,然后才进行公开。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交叉检查财务公开。对于村干部挤占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的行为予以纠正,有效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流失。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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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市委《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以下简称《分解意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分解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按照省x次******、省委x届x次***和市x次******、市委x届x次***、区委x届x次***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xx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法治精神,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工作统筹推进。

至2024年,完善符合xx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有新的好转,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各级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分解意见》以及本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人的政治本色。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4.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5.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6.围绕***二中、三中、四中***和省委x届x次***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为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7.制订勤廉考评办法,防止和杜绝廉而不勤、不廉不勤等“为官不为”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

8.健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9.制订《***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督查落实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10.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滥建楼堂馆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公费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11.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xx工商分局。

1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14.制订《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逐个时间节点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5.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16.适时推动“四议两公开”法制化。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民政局。

17.健全城区社区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8.抓好区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x国土资源分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机关事务局。

19.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20.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学习领会***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1.坚持和完善“一学三促四抓”,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学起来、查起来、改起来、做起来,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2.建立完善区委领导同志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23.制订《关于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旁听村民代表会制度等。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信访局。

24.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党委(党组)班子作风建设状况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

25.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区110联动办公室。

26.完善《xx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

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统计局。

27.强化改进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明察暗访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惩戒问责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28.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同时,严惩顶风违纪者、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者、不按规矩办事者和违反组织纪律者四类人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

29.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30.全区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31.着力整治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32.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人社局。

33.坚决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

34.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36.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区110联动诉求信息联网,提升服务功能。加强110联动诉求办理情况的督办回访、监督检查、考核公示。

牵头单位:区110联动办公室。

配合单位:xx各派出所、区新闻中心。

37.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主要矛盾,配合市。

纪委办好行风热线、百姓问政和群众评诺电视栏目,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

38.健全与网络监督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39.全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将查办案件作为核心职能。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协调指挥。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xx各派出所。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审计局。

41.加强纪检监察办案人才素质提升、办案机制创新和办案信息化、装备标准化三项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42.继续推进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提升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追逃追赃等能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43.完善处理检举、控告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完善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44.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审计局。

45.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案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

47.健全纪律处分执行机制。定期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后应追究党纪政纪处分责任处理到位。

牵头单位:区纪委。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48.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49.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党(工)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直机关工委。

50.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继续办好廉政夜校,剖析违纪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树立和宣传勤廉双优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教育。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司法局。

51.制订《关于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书”工作意见》,落实党政纪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和检查(监察)建议书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52.充分发挥洛阳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53.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廉政题材影视剧、戏剧、公益广告、新闻出版物的创作和传播,释放廉政文化正能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54.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抓好拓展延伸,创建精品示范点。创作一批富有全区特色的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55.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大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新闻中心。

56.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57.健全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严肃宣传纪律,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58.认真落实《中国******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20—2024年)》,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统筹规划、审议审核、动态清理、备案审查。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政府法制办。

健全作风建设制度。

59.研究制订我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相应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0.完善治理“庸懒散拖”措施办法,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

61.制订关于规范清理区级各类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规范和清理工作,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牵头单位:区绩效办。

62.建立完善“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3.制订《xx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4.研究制定我区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65.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在国内发生的公务活动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要使用公务卡结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

66.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灶”建设。除招商引资以外的公务接待一律在“公务灶”进行。使用机打发票作为“公务灶”定点饭店招标的先决条件,及时调整“公务灶”定点饭店目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67.研究制定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68.制订《xx区行业协会收费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9.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0.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牵头单位:区监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71.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委。

72.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应用工作。

牵头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73.规范审判执行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74.研究制订我区“一案双查”具体实施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5.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办法,修订《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76.完善同级******代表、党委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的评议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77.制定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78.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利益回避、从业限制和离职后行为限制等办法。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9.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80.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团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xx各派出所、区民政局。

81.制订《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8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

83.认真落实《xx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检察、监察、审计等机关合力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挥预防主体作用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

加强党内监督。

84.研究制订我区《关于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85.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86.研究制订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

87.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88.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89.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

90.认真落实《关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91.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

92.加强对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加强法律监督。

93.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

94.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加强行政监督。

95.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96.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

牵头单位:区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97.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进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委。

98.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监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加强民主监督。

99.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听取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区政协办公室。

100.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特邀监察员与民评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加强舆论监督。

101.重视、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促进领导。

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规范权力运行。

102.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

103.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104.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有关单位。

10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06.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出台《xx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7.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取消、下放区级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108.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

109.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研究制定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110.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11.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司法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112.落实省《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配套制度,依法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11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114.全面推进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信息中心。

115.推进公共交易资源平台建设,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和服务标准化。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和监督办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x国土资源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6.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防范腐败问题发生。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xx国税分局、xx地税分局、区发改委等有关单位。

117.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巩固工商界、律师行业防治腐败成果,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工商联、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118.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題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119.制订我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若干事项的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120.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牵头单位:区纪委。

121.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122.认真落实***纪委关于党的纪律体制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制定我区实施办法,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123.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有关制度和程序。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124.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研究制订具体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125.落实***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区直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12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7.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订《xx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忠诚可行、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8.要统筹反腐倡廉建设长期、中期、年度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9.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落实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0.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监委、区行政执法部门。

131.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要求、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进度目标。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2.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3.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4.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四

20,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正确指导下,我镇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工作推进中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目标,与重振经济强镇、建设平安师古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以加快灾后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了全镇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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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结合灾后重建落地项目多、投入资金量大和涉及单位人员多的实际,我们及时把“廉政风险排查关口前移”,将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纳入排查范围。先后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范围)、阶段重点工作推进会和机关干部例会不厌其烦的向机关工作人员讲意义、明责任。并在借鉴兄弟乡镇廉政风险排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9月份制定了《师古镇廉政风险排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力促进了师古镇惩防工作的开展。

三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从严规范领导行为。在落实“三重一大”过程中,除坚持重大事项民主集中制原则外,还结合师古镇实际积极探索了党风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如将对重大项目落地、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责任风险分摊到班子成员肩上,使“千斤重担人人挑”。同时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推进及时进行“三堂会审”,现场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向镇人大代表进行情况说明,从而最大限度的规避腐败风险的发生,规范了领导干部工作决策行为。

(二)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我镇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宣传等共同配合的党风廉政宣传大格局。针对师古镇在不同工作阶段、不同时机节点上的任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把党纪、政纪、法纪的“三纪”教育和作风建设纳入了镇村(居)干部的培训计划进行廉政教育,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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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农村基层“两委”班子的“双述测评”活动纳入工作日程。结合全镇阶段重点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

二是针对年师古镇灾后重建全面提速的工作实际,结合巩固科学发展观成果及开展“双争”活动,组织全镇机关和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干部勤廉双优,灾区群众无忧”活动,提升了镇机关的行政效能,调动了基层干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积极性。

四是开展好创建廉政文化一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师古镇风清气正的氛围。除继续发挥师古镇已有的腰鼓队、秧歌队、军乐队等开展活动的优势外,结合2012年村级基层组织阵地重建的实际,以乡村文明十进村为契机,在农家书屋设置廉政文化图书柜,在机关通过悬挂廉政勤政的格言警句,以温馨加警示的形式营造了廉政勤政氛围。

(三)以强化监督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着力体现党委政府抓防腐工作的决心。

预防和竭制腐败关键在源头,核心是要有一套严密的制度。为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我镇以制度建设为载体,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制订和出台了各项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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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高压线”。

一是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三挂钩”,强化责任落实,使“后地震“时期因重建农房质量而引发的涉房等大量不稳定隐患和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为顺利实现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总体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借鉴经验,适时制定《师古镇廉政风险排查实施细则》,确保腐败无源头。

二是探索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延伸监督组织。共和村作为全市试点率先建立了村级监督委员会,从6月8日组建以来,监委会建立了轮流值班制度、包组联户制度、走访回访制度等一系列监委会运转规范制度,在参与村与村两会民主决策监督,协调处理村民日常信访事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红豆村,大泉坑村在9月下旬也分别组建村级监督委员会,其他村也将在11月底全部组建村级监督委员会,届时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将进一步健全。

三是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进一步健全“两审一办、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度结帐,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单据是否真实、合理,加盖印章并由所有成员签字;再由镇农经站审查单据是否合规、合法,然后才进行公开。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交叉检查财务公开。对于村干部挤占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的`行为予以纠正,有效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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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制定出台村级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及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纳入农村年终考核范畴,做到绩效与劳动报酬挂钩,促使村干部牢固树立廉洁工作意识。

五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明确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接待制度、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同时对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进行了再明确,有效限制了各种不合理支出情况的发生,以制度促规范。从而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和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红线”。

一是抓实重大项目的监督。灾后重建全面提速以来,镇纪委全程参与了由镇政府为业主的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特色村打造、s106线环境风貌整治等18个城镇重建项目的监管,确保了重大项目的合规落地,防止了重大项目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夯实基层组织战斗堡垒的防腐基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面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本单位灾后重建等各方面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明确分工,健全制度,责任到人。

三是保障好普通党员履行权利义务的行为。利用召开“7.1”建党纪念大会的时机,通过新党员代表发言、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再教育,使大家在认真履行好一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提高自我约束力及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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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好惩防工作,设置“警戒线”。

一是设立“廉政公署”,加强群众关注度高、热点突出问题的管理。镇党委政府先后针对农房重建资金及特殊党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多次出文,并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王鑫为组长,财政、农经、纪委及全体联村干部为成员的“师古廉政署”,全面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的清查与违规处理,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是强化纪委监督作用,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在“师古廉政署”开展工作的同时,镇纪委也适时组织财政、审计、农经等相关部门组成村级灾后重建资金专项审计组,对各村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对存在问题落实责任人,限定期限,定期整改。

三是严肃信访查处,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力。一年来,镇纪委共收市纪委转来信访件17件,全部调查处理办结,接待群众来访160余次,在化解群众信访过程中,均做到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悉心听取来访人诉求,零距离亲近来访人员、零距离办理来访来人事件,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推诿塞责,不敷衍了事,都认真调查核实并积极协调给予处理。对群众信访属实的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对涉及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在处理的过程中加大信访调处的透明度,在保护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师古镇纪委围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符合师古实际的亮点经验,即“领导重视是根本,教育崇廉是关键,建章立制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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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惩防工作的根本保证。惩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师古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历来高度重视,并始终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工作中,不仅将惩防工作表现在言语上,更是落实在行动中。书记、镇长除率先垂范执行规章制度外,同时对推进惩防工作都是亲自参与内外协调。八小时之外,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良好的形象影响身边人,从而形成合力推进师古惩防工作的开展。

二是教育崇廉是做好惩防工作的关键。首先是营造氛围,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败”的思想防线。其次警钟长鸣,结合身边事身边人,时时提醒党员干部算好“政治、经济、生活、亲情四本账”,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成本,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权力观。

三是建章立制是促进惩防工作落实的根本保障。

制度保廉,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是师古镇推进惩防工作的终极目标。2012年,灾后重建全面提速以来,我镇以全面推进农村监督委员会为契入点,以“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为平台,从实施廉政谈话、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实施细则入手,坚持“教育、排查和监督”三把利剑同时出击,在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同时,也规范了镇村干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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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总体上看,全镇惩防工作推进较好,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认为乡镇一级是责大权小,即无审批权,又无签字权,更加人员管理权,属“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不存在廉政风险,惩防工作体系只要有制度就行;部分一些党员干部认为惩防工作主要是防止领导腐败,自己无职无权,与自己关系不大,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是实际排查工作与工作记录不同步,甚至工作完成了,台账记录没跟上。三是在配合惩防工作制定廉政风险落实方案和廉政风险排查实施细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尽管制订了《廉政风险防范实施细则》(试行)》,但自己东西少,没有与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仍需进一步修改。四是惩防工作存在工作表面化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及意见。

今后,惩防工作要按照“廉政风险要找准、整改措施要管用、规章制度要完善、权力运行要规范,防范机制要健全”的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宣传促落实。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全镇推进惩防工作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抓好预防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使他们自觉融入到这项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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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指导促落实。全镇的惩防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纪委切实履职,各分管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扎实推进工作。一是结合廉政风险排查把好审核关,要对分管办所的廉政风险排查情况逐一进行审核,看风险点查找的是否准确,防范措施是否具体管用。对应付了事的,要责令“返工”,直至通过为止。二是各分管领导要加大对所联片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惩防工作环环相扣,不脱节。

(三)抓住重点促落实。下步工作中,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确定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突出涉人、涉财、涉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着力解决各办(所)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重点带全面,有序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结合促落实。以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促进惩防体系工作建设。廉政风险防范排查和管理,不仅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效能建设、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的重要载体。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七个结合:“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预警机制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党务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从而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将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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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五

局党委主动研究,积极引导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廉洁救灾、阳光重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在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治本力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大预防力度,通过防范在先移,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腐败风险,把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从而达到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目的。廉政风险防控的核心是规范权力运行,通过排查廉政风险、落实防控措施,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在对企业灾后重建监管的过程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防在先,加强监管,遏制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保证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从而树立了干部的理想信念,改正干部工作作风,增强职业操守,促使我局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切实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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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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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20xx。

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具体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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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20xx。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的重大责任。为了切实抓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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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高剑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活动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围绕《关于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通知》上的任务分解表和我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制定了《市财政局

20xx。

年惩防腐败体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把长期规划细分为个人工作目标,确定任务落实到单位内部的职能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目标和责任,切实加强了一把手、党政领导班子、权力行使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也促进了民主监督。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列入了机关年度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通过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我局连续多年被市委宣传部评为理论学习先进单位;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近两年的民主评议活动中,获得了省、市先进单位称号;增强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工作中做到自觉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倾向,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年来,局里没有出现因违反政治纪律和规定而受到处分的人员。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1

12。

22。

篇;三是在全系统开展“我为效能添风采”演讲比赛活动,选送了选手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比赛,获得优秀成绩。

围绕着“科学发展上水平、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主题,局党组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三保一弘扬”,以“科学统筹、服务发展”为载体,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通过作风建设,增强了领导干宗旨观念,密切了群众联系;增强了实事求实作风,做到求真务实;增强了开拓创新意识,做到敢想、敢试,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了淡薄名利风气,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克己奉公;增强了廉洁仆实作风,做到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增强了纪律观念,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我局政风行风进一步优化,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

一步提高,促进经济社会赶超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94.5%。

20xx。

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

56.5。

亿元,同比增长。

2.7%。

实现了逆势增长。

温馨”为主题的财政文化建设,对内推行“五个一工程”,对外践行“八项服务承诺”。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风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局领导、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加强了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其它关键岗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及时更新和充实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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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xx。

年反腐倡廉工作要。

点》安排,在全市财政系统分三步开展了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权力。

在登记权力事项阶段。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动向财政厅相关处室索要《工作运行规程》,分清权力类型,分项进行梳理,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描述,查找关键与薄弱环节,及时填报《财政部门各单位权力“搜索”情况表》。在整改及完善程序和制度阶段。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针对查找的关键与薄弱环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完善了权力监督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了配套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了工作规则。各单位将清理摸底、制定整改措施和完善程序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填写了《财政部门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情况表》报各级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最后一个阶段,即检查督促落实阶段。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对所属单位及下级财政部门进行了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同时对财政部门开展权力“搜索”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建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得有关制度,推动建立了长效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得开展。

**。

市财政局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财政系统系统党员干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认认真真开展自查自纠,决不能走过场,对违反四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人员进行包庇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10。

23。

日,党组书记高剑主持召开“。

**。

市财政局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动员会。会议要求局全体党员干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洁身自律,健康发展。

为确实杜绝和预防“四个问题”的发生,我局各部门认真。

组织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认真填写了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登记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处。通过自查,我局上下,无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情况、无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现象、没有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没有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或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我市从

20xx。

年开始试点部门预算改革,

20xx。

年全面推广的。尤其是。

20xx。

**。

市人民政府网和财政网上予以公布,增加财政资金透明度。

20xx。

5

**。

20xx11。

26。

个单位自查出存在。

27。

个“小金库”,“小金库”涉及金额。

2319.74。

20xx3。

号),组成了四个检查组,进行了检查前的业务培训,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直。

31。

个部门。

100。

余个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出了。

8

个小金库,涉及金额。

252。

万余元,同时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违规收费、坐收坐支、非税收入不缴财政专户、擅自多处开设银行账户、乱用收费及罚没票据、财务管理混乱等现象。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着重强调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全市共有。

246。

个行政单位,

486。

个事业单位,全部上交“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报告,覆盖率达到了。

100%。

12。

21。

日,我市共收到“小金库”举报件。

21。

件:其中省治金办转来。

12。

件,我市受理。

9

件;署名举报。

8

件,匿名举报。

13。

件;经核查,

21。

件举报件中,存在“小金库”

4

件,涉及资金。

1,787,101.60。

元,违纪。

2

件,违规。

10。

件,

5

27。

个“小金库”期末结余款。

349.28。

万元(市直单位。

261.01。

万元,县区单位。

88.27。

万元)已作出了处理:其中上缴财政金额。

182.26。

万元,调账处理金额。

157.99。

万元,追回违规支出金额。

8.83。

万元,同时撤销违规设立银行账户。

20。

个。对重点检查发现的。

8

个“小金库”,已处理。

8

个,补缴财政专户。

61.7625。

万元,处罚上缴国库。

38.58。

万余元,调账处理。

6.21。

万元,

**。

7

个单位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对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20xx。

1

1

日起,市本级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取消了所有预算单位除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以外的账户,所有财政资金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

20xx。

1

1

日起,分宜县和渝水区也已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了非税收入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了“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和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拓宽了管理范围,把行政事业单位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市直预算单位所属企业性质的单位利用其国家资产或资源开展服务经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保证金、暂扣款及各部门、单位征集的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密切相关的暂存款、预收款、代收费等,纳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集中管理,从而使长期以来游离于财政预算监管之外的资金纳入了财政的管理范围,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0xx。

年全市非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

18.1%。

总额达到。

10.3。

亿元。

制定了《

**。

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和审计制度,规范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论证、项目规划设计、查验项目进度、审核报账资金、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实行了“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实行了专项资金管理法人责任制。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我市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全年财政支出达到

57.8。

70335.86。

万元(预计全年总额为。

7.2。

亿元),已拨付。

69862.15。

万元(一)社会保障方面:今年我市的民生工程中涉及到我局的社会保障方面共有。

21。

项,已安排资金总额为。

38738.9。

万元,已拨付。

38692.9。

(二)教育文化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教育文化方面共有。

15。

项,已安排资金共计。

8656.29。

万元,已拨付。

8543.58。

万元(三)三农建设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三农方面项目共有。

13。

项,已安排资金共计。

11846.17。

万元,已拨付。

11642.17。

万元(四)行政政法方面:民生工程中我局涉及到行政政法方面,已安排资金。

5100。

万元,已拨付。

4989。

万元。此外,经济建设房、廉租房建设已安排资金。

5994.5。

万元,并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分配体制,尤其是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分配监。

20xx。

9

20xx。

9

1

5%。

增幅核定当年度划转限额,在划转限额内的罚没收入,按季从专户划转到当地财政专户,再有当地财政部门缴入同级国库,形成当地财政预算收入。

积极试点推行公务消费“公务卡”结算制度。

20xx。

5

月,市本级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首批试点一级预算单位。

11。

个。截止目前,共发放卡。

1048。

张,发生业务。

614。

笔,涉及金额。

156.2。

万元。目前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下一步,我市将适时扩大公务卡改革范围,同时,督促县区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

着重检查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强化了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收入统一缴库、预算统一安排、支出统一拨付、帐户统一开设、工资统一发放、设备统一采购、乡财财务统一管理”的七“统一”

一是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

扎实做好发放资金筹集及缴入财政专户、单位人员具体发放标准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保证规范津贴补贴每一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使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兑现到人,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稳定;二是各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必须按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批,不得自定标准。凡纳入规范管理范围的市直机关,津贴补贴一律通过财政津贴补贴专户,实行统一发放。即由财政将津贴补贴资金拨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再将津贴补贴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使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做到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方式“三统一”。

在近二年的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主要是:

对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不到位、不准确的情况,有时教育方式简单,教育内容与思想实际和社会生活联系不紧密。

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但在当前的工作实际中,三者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脱节的问题。就教育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来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说制度,制度订了不少,但用制度来抓教育的少,也没有很好地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就监督谈监督,监督完了就了事,没有利用监督成果开展教育,也未能将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及时用制度加以规范。

(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全局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把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全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等,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纪检监察科室和全局党员的监督作用。

(六)加强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对财政法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财政执法工作。

(七)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八)严格财政资金拨付和审签制度手续,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科室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不廉洁的现象发生。

(九)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严格控制基建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对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十)建立健全推行“八项服务承诺”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奖励力度,对未认真履行“八项服务承诺”,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应责任。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七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宗旨,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落实体系建设工作,做到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预防腐败。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使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深化改革,严厉惩处,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紧密结合我乡实际,狠抓各项任务落实,注重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的统一,注重制度措施的切实管用,增强工作部署的执行力度,确保以体系构建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工作目标。

建成符合本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八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年初,因领导班子分工变化,我乡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刚,副组长:杨荐超、万勇,成员:全体党委成员、党政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了《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乡党委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主体”责任制。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担负的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了领导,落实到了每个部门,落实到了每一位干部,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

3、完善制度,严格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九

局党委经过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研究企业协调服务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群众办事和止懒治庸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并一一进行了整治。

针对我局干部企业协调服务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严密监控,杜绝干部在日常协调服务中,收受红包、物品、接受吃请等现象。设立举报电话,如发现有在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中存在违法乱纪的干部,局党委将严肃处理。

针对群众办事止懒治庸问题。组织所有党员干部书面承诺零收受红包礼金、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抵制慵懒散浮拖和为官不为问题。让干部首先从意识上端正自己的行为。

对项目建设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采取预防和监管并举的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力求取得防腐保廉工程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各相关责任人的作用,整合资源,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形成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在注重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注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十

1、严格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副职外出开会或办事,事前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否则,视为缺席;各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外出开会或办事,事前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视为缺席。

2、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严格首问责任制,有顶撞办事群众的言行,在机关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3、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增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做到有法可依,按章办事。

4、狠抓党内信访工作,及时解决基层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上半年纪检信访1件,乡纪委认真调查落实,办结率100%。

5、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督查力度,乡纪委和乡党政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党委报告。

6、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增强干部务实心、责任心、责任感。

(二)加大村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

坚持不懈地展开村组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每个季度在乡政府举行一次各村组长以上的干部培训会,使村组干部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

总之,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逐步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进一步开拓创新,圆满完成2020年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十一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党章》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明确局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紧紧围绕企业发展、企业建设、脱贫攻坚等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狠抓责任落实,压实局党委的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完善和落实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2、以加强政治纪律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反腐败思想意识贯彻到党员干部心中,从思想根源上预防腐败,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警钟》等;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中共市区经济和商务局委员会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十二

通过自查,我局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各部门普遍存在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干部不够重视,未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警示教育次数少。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次,其中开会进行廉政教育3次,观看警示片3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作用,但还是应增加警示教育次数和形式。

下一步局党委将进一步花大力气狠抓党风廉政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真正把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自查整改。根据省委、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面排查,查找纠正同类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并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区纪委。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局党委将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同时,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整改不力、成效不好的,将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现阶段局党委将组织我局党员干部职工及区属各企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高潮,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我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党建工作,在区委、区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工作再上台阶。

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寻发20179号),进一步推进我镇惩防体系建设,特制定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反腐败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指导思想,落实了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能,提高乡镇领导干部发腐防变和抵御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令反腐倡廉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把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构建和谐xx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以强化监督为重点,坚强教育,能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

1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正制度建设摆在工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围绕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先后完善了xx镇农村保廉促廉相关制度。在原有的农村廉政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级经济联查联审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村民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xx镇村干部行为规范一共八项制度。推行了村干部勤廉双诺、勤廉双述、勤廉双评和村民询问质询制度、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等多项制度。

二、推进工作情况;

一是将任务分工具体,将工作规划和我镇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各村和人员。

二是将严格落实责任,明确镇党委、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贯彻实施方案的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保证任务落实。

三是注重全镇实际,坚持按照我镇确立的(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工作模式,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构建xx镇惩防体系。

四是注重工作实效,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具体任务,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逐步推进,最终实现。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 2

在“四创两争”争创活动,创造性开展了学廉、思廉、查廉、诺廉、评廉、讲廉、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推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社会风尚的形成。

1、深入开展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法律法规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勤政廉政的模范。

战略,实现了xx镇灾后重建又好又快发展。

3、健全和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认真落实xx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完善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村级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培训计划,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考核档案等各项制度。

(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增强勤政廉政的约束力

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有效预防腐败。实行镇党委班子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

(三)强化监督制约,增强行使权力的制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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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总结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市委《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以下简称《分解意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分解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x次党代会、省委x届x次全会和市x次党代会、市委x届x次全会、区委x届x次全会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xx发展大局;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坚持法治精神,强化制度机制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工作统筹推进。

至2024年,完善符合xx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有新的好转,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各级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分解意见》以及本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4.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5.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6.围绕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x届x次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为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7.制订勤廉考评办法,防止和杜绝廉而不勤、不廉不勤等“为官不为”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

8.健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9.制订《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督查落实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10.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滥建楼堂馆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公费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11.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xx工商分局。

1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14.制订《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逐个时间节点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5.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16.适时推动“四议两公开”法制化。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民政局。

17.健全城区社区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8.抓好区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x国土资源分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机关事务局。

19.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20.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1.坚持和完善“一学三促四抓”,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学起来、查起来、改起来、做起来,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2.建立完善区委领导同志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23.制订《关于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旁听村民代表会制度等。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信访局。

24.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党委(党组)班子作风建设状况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

25.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区110联动办公室。

26.完善《xx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

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统计局。

27.强化改进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明察暗访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惩戒问责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

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同时,严惩顶风违纪者、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者、不按规矩办事者和违反组织纪律者四类人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

29.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30.全区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31.着力整治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32.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人社局。

33.坚决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

34.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36.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区110联动诉求信息联网,提升服务功能。加强110联动诉求办理情况的督办回访、监督检查、考核公示。

牵头单位:区110联动办公室。

配合单位:xx各派出所、区新闻中心。

37.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主要矛盾,配合市。

纪委办好行风热线、百姓问政和群众评诺电视栏目,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

38.健全与网络监督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39.全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将查办案件作为核心职能。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协调指挥。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xx各派出所。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审计局。

41.加强纪检监察办案人才素质提升、办案机制创新和办案信息化、装备标准化三项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42.继续推进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提升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追逃追赃等能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43.完善处理检举、控告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完善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44.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审计局。

45.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案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

47.健全纪律处分执行机制。定期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后应追究党纪政纪处分责任处理到位。

牵头单位:区纪委。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48.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49.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党(工)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直机关工委。

50.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继续办好廉政夜校,剖析违纪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树立和宣传勤廉双优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教育。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司法局。

51.制订《关于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书”工作意见》,落实党政纪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和检查(监察)建议书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52.充分发挥洛阳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53.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廉政题材影视剧、戏剧、公益广告、新闻出版物的创作和传播,释放廉政文化正能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54.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抓好拓展延伸,创建精品示范点。创作一批富有全区特色的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55.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大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新闻中心。

56.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57.健全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严肃宣传纪律,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58.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20—2024年)》,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统筹规划、审议审核、动态清理、备案审查。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政府法制办。

健全作风建设制度。

59.研究制订我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相应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0.完善治理“庸懒散拖”措施办法,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

61.制订关于规范清理区级各类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规范和清理工作,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牵头单位:区绩效办。

62.建立完善“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3.制订《xx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4.研究制定我区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65.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在国内发生的公务活动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要使用公务卡结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

66.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灶”建设。除招商引资以外的公务接待一律在“公务灶”进行。使用机打发票作为“公务灶”定点饭店招标的先决条件,及时调整“公务灶”定点饭店目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67.研究制定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68.制订《xx区行业协会收费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9.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0.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牵头单位:区监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71.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委。

72.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应用工作。

牵头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73.规范审判执行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74.研究制订我区“一案双查”具体实施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5.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办法,修订《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76.完善同级党代会代表、党委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的评议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77.制定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78.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利益回避、从业限制和离职后行为限制等办法。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9.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80.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团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xx各派出所、区民政局。

81.制订《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8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

83.认真落实《xx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检察、监察、审计等机关合力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挥预防主体作用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

加强党内监督。

84.研究制订我区《关于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85.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86.研究制订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

87.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88.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89.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

90.认真落实《关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91.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

92.加强对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加强法律监督。

93.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

94.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加强行政监督。

95.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96.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

牵头单位:区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97.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进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委。

98.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监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加强民主监督。

99.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听取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区政协办公室。

100.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特邀监察员与民评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加强舆论监督。

101.重视、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促进领导。

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规范权力运行。

102.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

103.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104.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有关单位。

10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06.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出台《xx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7.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取消、下放区级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108.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

109.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研究制定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110.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11.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司法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112.落实省《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配套制度,依法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11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114.全面推进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信息中心。

115.推进公共交易资源平台建设,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和服务标准化。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和监督办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x国土资源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6.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防范腐败问题发生。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xx国税分局、xx地税分局、区发改委等有关单位。

117.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巩固工商界、律师行业防治腐败成果,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工商联、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118.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題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119.制订我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若干事项的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120.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牵头单位:区纪委。

121.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122.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体制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制定我区实施办法,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123.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有关制度和程序。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124.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研究制订具体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125.落实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区直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12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7.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订《xx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忠诚可行、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8.要统筹反腐倡廉建设长期、中期、年度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0.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监委、区行政执法部门。

131.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要求、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进度目标。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2.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3.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4.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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