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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方式:鲁尼与女友性感代言LG白巧克力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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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方式:鲁尼与女友性感代言LG白巧克力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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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营销方式:鲁尼与女友性感代言LG白巧克力手机一

啊啊啊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2011届)

摘要:消费者权益就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

关键词:消费者;维权;表现及成因 china's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predicament of performance

and its causes

zhuzong-xiang

graduate 2011,business management(second degree),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ollege(tourism college),fafu

abstract:consumer rights according to law is refers to enjoy the rights of consumers and the right is brought to consumer protection due to the interests, its core is the consumer consumer rights, the consumers for daily consumption should be fair to get basic security such as food, clothing, housing, health care and education the rights of essence is to give priority to as a basic huma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income level, consumption growing demand for the protection of trading disadvantaged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to maintain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and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work more and more get the attention of our y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consumer rights problem becomes more and more ally in recent years,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predica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words: consumer;right protection;manifestations and causes

引言

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由国务院批准成立并于1987年被国际消费者协会组织联盟接纳为正式会员,中国加入wto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我国有更长足的发展。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发展和“31.5”宣传活动的深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具体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和监督权。我国还通过对国外相关经验的消化吸收结合我国的国情,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1]使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有了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以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一些不法经营者从单位或个人利益出发,利用这一

1时机,大肆进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严重地损害消费者利益。我国目前的消费者问题比较严重,若不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必将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损坏社会主义

[2]制度的信誉,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1中国消费者维权困境的表现

1.1“高成本”的维权难题

今年“3 ·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可谓是反映出广大消费者的心声与诉求。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到60.7万件。这还只是消协有登记在案的。2011年《中国新闻网》曾作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3.817%的受调者在合法权

[3]益受到侵害时选择“默默忍受”,而近七成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太高。

许多消费者在消费遇到损失时,首先会考虑维权的成本是不是会超过收益,许多消费者因为怕麻烦,在损失较小的时候都不会选择站出来维权。可以说,维权成本过高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不能承受之重”,也是造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1.2假冒伪劣你产品泛滥成灾

从近年来大大小小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以及事件的善后处理中,我们发现从地下作坊的造假到知名企业制造的骇人事件,这种侵犯消费者事件已经发生了质变,而后者所造成的伤害范围和程度都大大超过了前者。受害消费者权利保护面临困境和无奈,事件中的受害人权利要么被漠视,要么被遗忘。这也集中反映出中国的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如人意。

从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孪生姐妹法律诞生以来,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形态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与早期孤立、单个的侵犯,到现在发生大规模性、群发性侵权事件。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从早期的“权利”启蒙,“王海式”的维权,到现在消费者要面对的是组织程度更高,经济实力更强,且掌控资本和社会资源更广泛的大企业或企业集团,消费者与这些企业而言显得更为弱势,更为无力与这些企业抗衡。如果仍像往常一样维权,显

[4]然力量微弱。

一面是假冒伪劣商品产品泛滥成灾,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一面是受害的消费者权利不能得到有效救济,甚至被遗忘被漠视!而这一切,也预示着消费者的维权方式和权利保护状况已应当有所改变,应当进入一个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时代。

1.3其他表现方面

关于消费者维权困境的表现还有其他很多方面,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规矩,每一行业的维权困境表现也不尽相同,比如一些电器制造业的售后服务维修问题、食品行业的质量保证问题、服装饰品的质量保证问题等等。

2中国消费者维权困境的成因

中国消费者维权困境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有以下八个方面:

1.1权力范围问题

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销方式的变化,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仅仅九项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消费者,或者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权利已经超出了九项权利的范围,这里面非常突出的是消费者的[5]隐私权。

1.2 行政保护体制问题

行政保护是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体现了政府领导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行政保护构架。但是,实际操作中矛盾很多。

一是在制定消费者保护措施方面,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够明确,有一些方面主次难分,一个部门

如果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有可能因涉及其他部门的权限而裹足不前,造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严重滞后;二是在受理消费者申诉方面,也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够明确,造成各部门受理范围不清,而在强调依法行政的趋势下,各部门只好谨慎行事;三是在受理申诉方面,由于受理申诉的职责与处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职责往往不属于同一部门,也弱化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

特别是2007年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29号令,公布并正式实施《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继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7年《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后,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上述法规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了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为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律体系和消费者利益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更多的制度资源。通过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生产者的某些行为来对消

[6]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行政保护制度在我国正在被逐渐的建立起来。

1.3 维权途径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必然要同经营者发生争议或者说纠纷。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依法有权向侵权者提出要求其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请求,维权途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问题。虽然现行的法律为消费提供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和诉讼五种维权途径,但是实践中往往是协商不欢而散、调解难见分晓、申诉久拖不决、仲裁没有依据、起诉筋疲力尽,最后弄得消费者懒得奉陪,自认倒霉,这严重地影响

[7]到消费者权益的落实。

1.4举证责任和费用问题

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做专门规定、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处于弱者的地位,但为了举证,特别是高额的商品检测费用往往超过纠纷商品本身的价值,使消费者望而却步。

1.5赔偿主体问题

在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过程中,最为实质性德问题是消费者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经营者获取赔偿的问题。损害赔偿是在大多数消费者权益争议中消费者所主张的要求。要有效解决争议,就必须

[8]首先明确消费者该向谁索赔,即确定消费者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后的赔偿主体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但是,这样规定也容易造成《消法》的歧义,认为消费者因瑕疵商品受到损害时,只能向销售者求偿,缺乏消费者对赔偿主体选择权的规定。

1.6民事责任的落实问题

民事责任是经营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首先是平等的民事关系,经营者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在法律上即表现为经营者不承担法定或约定的民事义务,使消费者的财产或人身受到侵犯,其一般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范畴,因而民事责任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基本、最普遍的法律责任形式。因为,民事责任的最大特点是实行补偿或赔偿的原则,即当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失后,侵害者一方必须补偿受害者一方实际遭受额损失,而在消费者权益争议中,消费者最关心的也是如何得到充分补偿的问题。尽量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制裁,但其最主要的还是使消费者被侵害的权益得以恢复和补偿。可以说,民事责任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保障。正因为如此,对经营者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并不能代替对民

[9]事责任的追究,否则,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就会落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五十条虽然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对“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执行标准,造成行政机关难以操作,不便于消费者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也大大削弱了《消法》的作用。

1.7行政执法措施问题

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乏对执法措施的明确规定。一是对行政机关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没有明确其可以行使哪些调查手段;二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后,为了控制危害范围、降低危害后果,行政执法机关需要采取一定的应急手段,如发生危害商品退出市场的禁令、强制经营者召回缺陷商品等。

1.8消费者纠纷的诉讼程序问题

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并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诉后,以上的这些单位的调解、处理意见令消费者不甚满意,而消费者自己认为所提的要求合情合理,或投诉、申诉理由非常充分,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不当,那么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经营者的行为构成犯

[10]罪时,司法部门还要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司法诉讼途径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保障。目前,消费诉讼主要由消费者个人提起,而且没有适用于消费者群体诉讼的程序,消费者协全不具有诉讼主体的地位,相关的程序减化没有在立法上得到解决,缺乏仲裁或行政裁决的相关规定,现存的诉讼制度已经不适应消费者维权的实践需要。结语

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政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

[11]然要求所在。

参考文献:

[1]佚名.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维权现状及完善途径[eb/ol].###,2011/6/1

5[2]佚名.消费者维权[eb/ol].,2010/5/27

[3]孙瑞灼.消费维权何时走出高成本的困境[eb/ol].###,2011/6/15

[6] 徐世英.产品召回制度:中国消费者的福音[m].2008年10月第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

[7] 王先林.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论[m].2006年5月第2版.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146.

[8] 应飞虎.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消费者保护研究[m].2008年9月第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55.

[9] 王成.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m].2002年6月第1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52.

[10] 涂永松.信赖损害赔偿责任研究[m].2010年9月第1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41.

[11] 余少祥.弱者的权利—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研究[m].2008年2月第1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395.

营销方式:鲁尼与女友性感代言LG白巧克力手机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投资入股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1、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投资项目信息,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

2、双方责任

2.2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2.3如果谈判或投资不再继续进行,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3、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3.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3.2对任何针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4、违约责任

4、2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4、3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5、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6、其他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营销方式:鲁尼与女友性感代言LG白巧克力手机三

甲方: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整合双方资源,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一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2、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

3、乙方出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及评估,投资谈判与交易设计,投资后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投资后管理与退出策划。并帮助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充任企业管理顾问。

4、除甲方和乙方出资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本协议目标筹资金额中的剩余款项。

5、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

三、合作具体内容

1、双方约定目标筹资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基金规模为xx年内需另募集至少__________万元。第一期基金规模首期到位总额不少于__________万元,否则将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给各合伙人或建立补充协议约定其它处理方式。 若达到__________万元时,该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投资运营并按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若募集金额不足或超出规模,即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实际到位资金不足或超出__________万元时,则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调整出资金额,甲乙双方则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或减持,并进行工商变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规模分别为__________年内)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有足够扩张力,管理团队有很强战斗力,具备高科技、高成长特征。

3、投资领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务、新it(含通信网络)、新环保、新农业、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营销创新)、新体智(医疗医药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伙企业的投资形式包括:

(1)认购未上市企业的新增股份;

(2)受让未上市企业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业的可转债等;

(4)合伙企业应以自身名义对外实施投资。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委托能够取得并持有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要求的目标企业股权的机构代购代持股权。

5、合伙企业适度分散投资。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额的25 %,特别有利情况下可以增加投资额,但需经过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

6、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级市场股票);

(2)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创企业(新技术创业型处于孵化期的企业)。

7、合伙企业不应谋求在所投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不谋求在所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应该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尽可能的投资服务,包括及时督促和支持所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项:除非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伙资金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投资活动;不得挪用合伙资金或把合伙资金出借给他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投资股权质押融资;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合伙企业签订任何交易合同(合伙企业需要的中介服务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举债;不得从事其它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项。

9、乙方及其代表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当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及执行权限

1、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指定_________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

2、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团队协助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

3、执行合伙人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在内的合伙企业事务:

4、执行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请的投资顾问与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组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执行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负责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全票通过的原则参与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决定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参与乙方投资银行部相关工作,所委派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均由甲方承担。该项目经理与乙方投行人员共同为合伙企业发掘优秀项目、募集合伙资金、参与项目管理,并享有合伙企业相关的激励机制所约定的权益。

6、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及其率领的投资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甄选、立项和尽

7、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六、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伙期6年和续存合伙期2年。

七、股权退出

1、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通过上市流通变现、被战略投资人购并、股权转让等渠道退出。

2、所有从投资项目变现的资金(变现资金),用于分配。

八、合伙企业的资金保管

1、合伙企业应在保管银行指定的机构设立保管账户,所有合伙资金和从转让投资项目股权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一律汇付至保管账户上,并委托保管银行对合伙企业的资金依照保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2、合伙企业应与保管银行签署《财产保管协议书》,约定合伙企业财产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

九、创立费、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1、创立费:合伙企业设立后,合伙企业将从到帐的资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标合伙金额的0.5%,作为合伙企业的创立费,用于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合伙验资、办公室租赁、办公设备、办公费用、资金募集推广等。

2、在合伙期限内,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履行职责的报酬,执行合伙人按实际到位合伙金额r的比例提取管理费(注:基本合伙期r=2.0%/年,续存合伙期r=1.0%/年) 。

3、在合伙期限内,每个股权投资项目变现退出并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成本后,合伙企业优先按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退还实际到位合伙资金,当出现投资盈余(即退付完所有出资本金后尚有结余)后,乙方按投资盈余的__________年收益率未达到8%,投资人按权益比例分配收益;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资金低于__________万人民币时,则该笔到位资金可用于认购商业银行的短期(三个月内)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短期理财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依照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十、附则

1、本协议因募资需要时方可向相关方开放。

2、甲方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乙方充分发挥自身投资管理优势,在有利于甲乙双方基金合作的基础上,利用资本市场的杠杆,推动甲乙双方的合作朝更加紧密的方向发展,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实现共赢。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__________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营销方式:鲁尼与女友性感代言LG白巧克力手机四

甲方: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人民银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借款人在甲方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时,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种类为个人汽车贷款。

第三条 双方合作贷款担保的基本形式为:抵押(房产或车辆等) 乙方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保证金 车辆基本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等)。

第四条 对贷款合同公证、购买车辆基本保险等,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有关机构办理。

第五条 乙方作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的合作伙伴,为向甲方申请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客户(包括异地的购车客户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和全程购车服务,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咨询、受理、调查、公证、评估、提车、抵押登记等服务项目。同时,还协助甲方加强贷后管理,包括对到期贷款的提醒、逾期贷款的催收、垫付和抵押物的处置等。

第六条 乙方应定期了解抵押物(包括房产、汽车和其他财产等)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如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借款人,研究具体措施加以解决。在了解过程中,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七条 乙方为借款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与保证合同不一致的,以保证合同为准。保证担保的范围是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展个人汽车贷款营销及组织汽车团购活动。

第九条 双方推荐的客户,原则上应符合如下标准:

甲方存量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客户:还款金额超过贷款本金的50%,或还款期限超过3年,且没有逾期欠款记录的。

在甲方办理过住房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在甲方有信贷历史记录,且无不良记录的。

甲方龙卡贷记卡客户:甲方龙卡贷记卡无逾期欠款记录的金卡客户;普通卡客户连续使用甲方贷记卡年限超过2年、使用频率较高,且无逾期欠款记录。

甲方乐当家理财卡客户:理财卡白金卡、金卡客户,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以下几类重要客户员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甲方确定的重点集团客户总部及其aa级以上企业、机构客户。

以下特定行业、职业的客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者;律师、医生、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状况良好且被总行、省行确定为目标客户的aa级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

其他客户在能够落实担保措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也可办理个人汽车贷款及担保业务。

第十条 担保贷款购买车辆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对符合第九条规定的优质客户,首付款比例可为20%,期限可延长至5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营销的客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借款人的相应资料。甲方营销的客户,可向乙方推荐,由乙方自行决定担保与否。

第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申请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客户经理共同完成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及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如在乙方单独进行调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客户的资信、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有权拒绝贷款。同意贷款的,必须由借款人和保证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向乙方推荐客户应征得客户同意并书面授权。乙方对甲方推荐的客户有权按其评审标准和流程进行调查,同时负有对客户资料的保密义务,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有权拒绝担保。需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的,必须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在双方调查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乙方客户经理撰写调查报告并组织材料,甲方客户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对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与客户和乙方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对于尚未在甲方开立账户的经销商(应积极做工作使其开户),应由乙方监督借款人将款项转入经销商账户。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说明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客户经理应于贷款发放之日起15日内陪同客户到指定经销商处提车,办理车辆挂牌、抵押登记、公证、交纳保险费等相关手续;于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20日内将相关凭证和资料原件返还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 乙方担保贷款的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应控制在5‰以内,逾期非应计口径应控制在1%以内,每月代扣成功率应达到95%以上。

第十七条 甲方按月为乙方提供客户还款明细,对未按时还款的借款人由乙方客户经理负责进行催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对拖欠贷款本息的借款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催收;对客户已经连续2期未足额还款的,乙方应于客户连续拖欠的第3期期满前3日代客户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直接扣划。对乙方代偿的借款,甲方应在回单中注明“银联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字样或提供代为偿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十八条 乙方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下属机构 办理业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乙方自行承担办公费用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对异地购车的客户,可由乙方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第二十条 乙方下属分公司在甲方下属机构开展贷款担保业务,乙方必须书面授权承认该分公司对外签订担保协议的有效性,并向甲方下属机构书面承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省行分配额度核定乙方本次担保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额度有效期:20__年6月23至20__年7月23日。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存入基本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同时,按每季度担保贷款余额新增的1%存入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及补足基本保证金于季末次月15日内缴存甲方。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余额。乙方在甲方保证金余额超出基本保证金与按照贷款余额追加保证金的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账户不得办理日常结算,不得用于存放保证金外的其他用途的款项。如乙方在全省建行汽车担保贷款余额超过10000万元(含)时,甲方上级行(省建行)将在对乙方担保贷款的不良率和代扣成功率等指标综合考核基础上,与乙方商定新的保证金缴存比例,届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替借款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后,甲方必须将垫付凭证原件、抵押权及有关凭证原件转给乙方,在乙方的追偿权没有实现之前,甲方不得出具解除抵押权的相关文件,并在配合乙方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的同时解除抵押权,以保证乙方追偿权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担保期间,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或毁损致使其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时,乙方应及时提醒甲方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可与乙方签订授权协议授权乙方代行该项权利。

第二十五条 担保期间,甲方如变更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对未经乙方同意变更的部分,乙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开展汽车贷款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定期召开业务合作分析会、培训会,交流沟通促进业务发展。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状况定期进行考核,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报表、资料,否则甲方可暂停受理乙方业务申请。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故不能或暂停开展业务合作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以便通知客户,防止出现影响双方信誉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并依据以下条款自行确定是否与乙方暂停或终止合作,待乙方满足有关要求后,可恢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

(一) 暂停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停受理乙方新的业务申请:

(1)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5‰或逾期非应计口径超过1%;

(2)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代扣成功率在95%以下;

(3)保证金余额不足且不能及时补充;

(4)贷款担保额度饱和且无能力按标准缴存保证金;

(5)担保的车辆在贷款发放之日起15日内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6)贷款客户个人资料和汽车档案资料在客户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20日内未及时返还;

(7)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8)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停止发放贷款的其它情况。

(二)终止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1)乙方净资产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

(2)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1%或逾期非应计口径超过1.5%;

(3)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代扣成功率在90%以下;

(4)乙方对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中的虚假内容审核不严,或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5)乙方出现年度严重亏损;

(6)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担保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7)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终止合作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条 乙方原则上只与甲方合作,如与其他银行合作又与甲方合作,甲方有权视情相应扣减担保额度。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作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乙方担保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有效期(即双方合作期限)的影响,直至乙方担保的每一笔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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