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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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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大全20篇)
2023-11-12 20:35:09    小编: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思考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便在未来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况。写总结时,应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将各部分内容有机地连接起来。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总结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一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

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二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扣新时代新使命,积极开展“学、思、践、悟”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抓实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强化“一岗双责”履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好两个《条例》内容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严格执纪监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5月23日至25日,组织举办2020年全市司法所长暨两级调处中心主任培训班,全市82名司法所长均参加培训,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培训18次,司法所工作人员参训人数达574人次,达到了全员覆盖。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达545人、所均6.6人,全市司法所专职在编工作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75.66%,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人才建设。研究制定2020年名优律师人才工作计划和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研修班方案,开设“xx名优律师讲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逐步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县为单位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利用三级培训体系,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以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举办“公证人员综合素能提升班”,加快公证人才成长步伐,不断提升公证人员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典型案例撰写和评析宣传,上半年共报送司法部典型案例12个和指导性案例5个。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三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队伍建设突出党建政治引领。围绕建党x周年,深入开展。

党史。

党课。

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

总结。

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

教育。

整顿。

工作。

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四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五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20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替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替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五五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五五”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2011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六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__。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__。

县20__。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__。

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__。

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__。

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__。

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__。

年3月24日上午,__。

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material)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__。

年5月18日,由__。

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__。

职中、祥城镇一中、__。

三中、__。

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__。

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__。

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__。

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邪教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material)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__。

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material)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__。

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__。

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__。

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__。

年6月23日开工,于20__。

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__。

年20日开工建设,20__。

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__。

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__。

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__。

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__。

县的实际,制定了《__。

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__。

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__。

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代理案件118件;非诉讼代理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20__。

年组织委员个人工作总结),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__。

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__。

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__。

]17号《__。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__。

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__。

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代理39件,代写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__。

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行政效率为关键,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每周一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使全体干职围绕如何建设“效能型、服务型、责任型”司法,展开讨论,特别是公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围绕如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展开讨论。努力把我局建成一个讲诚信、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七

一是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全面开展“智慧调解”工作。以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开展全市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情况大排查,对组织不健全、工作基础薄弱的,及时整改提高,确保村居调委会实体规范运行。在全市普遍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村居”创建活动。围绕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作用发挥的总要求,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年内确保98%以上的镇(街道)、95%以上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0%以上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化解征地拆迁、农民工、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律师协会设立民商事调解中心、在符合条件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三是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渠道。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管理机制,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利用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走访、监管、帮扶等日常管理工作列入网格员的工作内容,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引进和培育社会组织,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效弥补特殊人群工作专业力量的不足,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八

__。

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__。

”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__。

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__。

”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__。

”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__。

”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__。

”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__。

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九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认真履职,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立足调纠促和,人民调解有了新格局。

1.工作格局全面创新。今年初,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的指示精神,我县印发了《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永办〔〕53号)文件,全面构建了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领导下的21个乡镇调处中心、9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6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全覆盖的调处组织网络体系;聘请了500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居)都有专职调解员1-2人。

2.工作制度完善健全。通过健全调处运行机制,将调解程序规范到一线。例如: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制度、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和回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交办督办制度等。

3.工作成效显著突出。今年,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8件,调解成功1279件,调解成功率99.3%。特别是在“大调解”机制运行以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了领导交办的案件、突发性事件、纠纷积案等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共计48件,同比增长31%。今年,我局开展了“积案化解清零行动”,共排查出纠纷积案124件,由局机关干部职工负责牵头调处,要求在7月底以前调处成功。目前,共化解积案81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例如:涉诉涉访的湘阴渡镇松柏村邓某死亡赔偿纠纷、县香梅八矿职工张某工伤赔偿纠纷积案等。

(二)确保宣传实效,法治建设有了新发展。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今年,我局通过创新“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月等宣传形式,切实加强了法治宣传,取得了宣传实效。今年5月,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制作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我局参与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柏林、太和工业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派出专门工作组,共走访园区周边群众46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360多条,疏导化解群众诉求2o多起,化解矛盾纠纷5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余份。二是着重抓好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部乡镇和环保局、农经局等29个单位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三是认真开展了民主法治建设联创活动。按照省市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法治永兴”、“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四是抓牢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信息发表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215篇(其中,《湖南日报》1篇、湖南红网1篇、法制周报1篇,法治湖南网212篇),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16篇(其中,市局简报3篇、郴州日报11篇、郴州电视台1期、郴州妇女网1篇),在县电视台播放法治建设新闻16条,在永兴红网及永兴手机报发送信息21条。

(三)创新工作举措,社区矫正有了新局面。

一是加强了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受委托76人,出具评估函75人,采信率100%,同比去年增长2个百分点。二是突出了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按照矫正人员的个案特征,制定了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三是建立健全了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认真抓好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来势喜人,呈现出全新的工作局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8人,解除矫正20人。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0人,累计解除42人,在册228人,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加强狱企对接,安置帮教有了新探索。

我局与省内星城监狱、湘南监狱、郴州监狱、雁南监狱和雁北监狱等监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一方面,由监所对永兴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另一方面,我局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创造就业岗位,并组织安置基地企业到监所选聘技术人员。通过此项措施,为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同时,也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了绿色通道。通过开展对接工作,我县省级免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永兴绿洲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出1132个劳动岗位,目前,共对口安置了刑释解教人员65人。

(五)创新社会管理,戒毒康复有了新跨越。

经我局向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积极争取,省戒毒管理局在我县设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该站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指导,对吸毒人员实行无缝对接,免费戒毒,免除戒毒康复人员生活、急性脱毒、教育矫治等费用。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安排了工作场所,解决了工作经费60万元,招聘了专职工作人员3人;另一方面,加大戒毒康复宣传力度,深入走访吸毒人员及其家属,积极动员其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戒毒。5月28日,我县组织第一批5名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6月19日,在省戒毒管理局驻县戒毒康复指导站的揭牌仪式上,2名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谈了自己在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的亲身体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健全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有了新机制。

1.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创新。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刑事法律援助由原来的法院一元指定辩护模式转变为被告人申请和公、检、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多元模式,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接受法律援助。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公正司法,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县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湖南日报》对此进行了推介报道。今年以来,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成功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15件,同比增长50%。

2.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突破。我县推行了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精心办案等一系列惠民举措,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增进了与弱势群体的感情。今年,我县着重将老、弱、病、残、妇女、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对象作为援助重点,严把“援前、援中、援后”质量关。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同比增长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9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820多万元。

(七)提升服务质量,公证办案有了新成效。

一是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办理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现场公证6件。二是坚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办理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资产租赁等公证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63件,同比增长12%,其中涉台公证10件,同比增长20%,收费8.52万元。

(八)实行整体推进,项目建设有了新突破。

今年,根据上级发改委文件通知,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总建筑面积已落实2845平方米(不含以后的社区矫正局建设、戒毒康复中心和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近1000万元,其中土建总投资522万元(土建投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36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3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6万元)。我县于2月对该项目予以划拨用地,目前,项目规划、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毕,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现项目已开工,正在进行“五通一平”工作,预计整个工程将在20xx年上半年全面竣工。目前,我局已通过向上争取资金671万余元,新建、合建、购买了24个司法所,司法所建设已全面收官。

(九)开展校地合作,队伍建设有了新举措。

通过多次争取,我局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积极开展校地合作。一方面,我县为学院提供“练兵场”,成为学院的生源基地、实习基地、理论创新基地。另一方面,学院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组织有关专家为我县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服务。3月9日,学院第一批60名学生来到永兴实习,20名学生被安排到10个乡镇司法所(其中,6人服务在乡镇的项目建设上,14人服务在社区矫正办案第一线),40名学生被安排到县公安局特巡队。警院学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得到了所在乡镇和县公安局的高度评价。

(一)严重缺员。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为60名,现实际在岗人员为38人,缺员22人,其中局机关缺员6人,司法所缺员16人,有8个司法所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严重影响到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县调处中心亟需解决一辆工作用车编制。

今年,全县上下正在开展“大调解”工作,县调处中心除了组织、指导、考核全县395个乡、村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外,本身还承担大量的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化解不了的重大疑难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目前,县调处中心无工作用车,日常开展工作靠挤占县司法局本来就非常紧张的办案和工作用车,严重影响到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资金到位滞后。

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已全面启动,但中央、省级资金估计要在20xx年上半年才能到位,虽然该项目前期工程进展顺利,但随着项目后期工程的推进,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及时便捷的特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民调解机制的社会作用。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举措。在推行领导包案限期化解责任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个案奖励制度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调解形式,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二)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确保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赢得民心的工作。必须保证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要公正,服务要到位,确保将好事办实。二是抓好窗口建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确保9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

(三)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前调查评估办案工作。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严格规范调查程序、范围、内容,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抓好日常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制度,认真抓好考核奖惩工作,对应当依法给予司法奖惩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按程序提出奖惩建议。三是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在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和开展公益劳动。

(四)进一步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继续开展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全面评估,创新帮教方式,建立帮教档案,确定帮教类别,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年内帮教率要达100%,安置率要达100%,杜绝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要继续抓好狱企对接工作。为企业提供务工人员的同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法无纸化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县无纸化考试工作,在6月底组织开展各单位普法骨干技术培训,完成软件的推广安装和调试升级工作,于11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普法考试。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按照郴法治办发[]1号、郴民办发[]21号和郴教联通[]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郴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进程。二是抓紧时间做好相关手续补办、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三是积极与上级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早日到位。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质量。

(七)进一步抓好戒毒康复和校地合作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动员大部分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进行免费治疗。二是切实抓好校地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沟通协调,一方面组织我县工作人员到学院进行学习、培训,另一方面,让学院定期安排学员来我县实习,同时,也缓解我县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

一是加快公证和律师非诉业务等纠纷预防机制改革。主动融入互联网经济,拓展电子证据存管、虚拟财产继承等互联网业务。以信息化为支撑,探索业务办理模式转型。依托各类数据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推动调查核实方式由“人工”向“智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推动收集证明材料由坐等当事人提供向主动调查转变,进一步减轻当事人办证负担。根据省厅“全生命周期”公证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了我市《关于开展“全生命周期”公证法律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梁溪公证处为试点单位,并与市妇联、教育、卫生、老龄委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继续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加强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的作用,梁溪公证处和宜兴市公证处加强与对接法院的业务研究,互相通报、共同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领域,完善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上半年办理司法辅助事务86件。

二是加快律师、司法鉴定等诉讼参与工作改革。加强律师执业维权和惩戒,加快律师执业权利和投诉受理查处两个中心建设,出台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加强值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监督管理,完善值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管理机制,重点解决衔接机制不畅、权利告知不及时、转交滞后等问题。贯彻落实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管理。下发《关于指导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双严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情况的通知》,开展司法鉴定“双严”专项整改,对全市所属11家司法鉴定机构逐个开展了现场核查。上半年,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实现零投诉。

三是积极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联合xx市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试行)》,从1月1日起,在全市推开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刑庭建立会商机制,组建“刑辩法援全覆盖”微信群,按照定时限、定要求、定人员“三定”要求,规范法院通知、法援中心指派、律师阅卷、结案归档各个流程,做到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有序运转。6中旬,市局会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到锡山、滨湖、新吴区和江阴市基层法院,调研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截止5月31日,全市开展试点后增加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03件,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66.5%。

四是深入推进损害修复项目改革。切实加强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细化和丰富教育内容,深化分类教育,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学习机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个性特长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实施损害修复试点工作。规范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个案矫正。探索完善基地化集中公益劳动模式、补偿性社区服务模式,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二

按照市局、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点做好:

8、加强“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9、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摸排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黑人员及有涉黑前科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地管起来。

10、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贯彻实施,督促区内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专项制度,把好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三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四

一是加大平台运行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江阴市制订《全面深化江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内容、要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开通“12348江阴法网”,满足群众对移动在线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全市建有“法润民生群”240个,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宜兴市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在明确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用房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建设。梁溪区建设一体化实战指挥中心,严格实行“1+4”分析研判机制,按照“四色预警”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要求,成立局实战化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锡山区加大资源整合、功能拓展,实现了工作前置、力量前移,镇(街道)中心建设抓好省厅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引导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村(社区)服务站围绕“四统一”,打造标准化服务站。惠山区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统一功能布局,配置标准化标识标牌,新建图文展览室,在一楼接待大厅分设互动宣传区、接待区、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和实体工作区等五大区域。滨湖区草拟司法行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一村一顾问”制度,统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实现与司法站资源共享。新吴区开设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的综合服务窗口,改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一线平台宣传、指引、咨询和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梁溪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江海司法所安装无人律师事务所,协调xx市锡城公证处派员进驻中心设点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务,完善区中心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司法鉴定指引、特殊人群管理、公证服务、等窗口职能。锡山区全面推进“政务平台+微信”服务模式。依托政府为民服务平台,全区7个镇(街道)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东亭街道、东港镇网络平台运行取得了积极成效。惠山区在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0个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了远程调解室,加装了会商系统。滨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尝试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的便利优势,建设掌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柜台式服务、电话语音服务、网络资讯服务三条通道,充分利用手机app和移动网络实现了区、镇(街道)和村(社区)联动服务。新吴区建立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使服务项目更好地适应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深耕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梳理了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情况,积极统筹协调,确保每名法律顾问服务不超过5个村(社区)。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基础信息库,持续更新法律顾问人员更替、联系方式、微信号等信息,并尽快嵌入12348法网。为更好的向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引导、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动作用,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要求,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推动“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创建智能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把法律顾问工作做到微信群里,既推动了法律资源下沉,也放大了法治惠民的实效。

四是打造网络平台法律服务新模式。江阴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突发性群体讨薪案件“群案快办”机制,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设立大学生创业园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进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宜兴市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活动,针对性开展扶贫、“三农”等农村普法活动,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帮助基层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规范,推动落实村务公开,重点抓好律师与村的“一对一”“六个一”活动,初步形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微信群”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惠山区持续深化“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三年行动,率先搭建起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楼道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信息化精准化平台,通过互联网与政务网以及桃娃智能服务前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与中国法网、江苏法网无缝对接,实现区、镇、村三级纵向贯通。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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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继续深化以“法治六进”为载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召开了“法治六进”工作会议,制发了《哈密地区____。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关于明确地区“法治六进”牵头配合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牵头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牵头单位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力做好今年的“法治六进”工作。举办了哈密地区“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来自两县一市、地直各单位及驻哈有关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专(兼)职人员78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推动了地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配合地委宣传部积极开展春季“三下乡”活动,以送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坚定农牧民“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法治观念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目标,在五堡镇、现代农业园区、沁城乡等地巡回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免费发送法律宣传光盘、法律知识读本、法律知识宣传画等资料10000份;组成法制宣传队深入20个乡镇(场)、街道的村、社区、学校,用维、汉两种语言进行法制讲座22场次,听课群众220__。

余人。专程邀请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维吾尔族副教授和新大法学院哈萨克族副教授2名为哈密市回城乡、花园乡、五堡镇,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海子沿乡,伊吾县前山乡等乡镇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及、村民代表、妇女代表、老干部、老党员、宗教人士举办六场(次)农牧民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精心设计编印了与广大农牧民、农民工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农牧民、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宣传资料10000册,免费向农牧民、农民工发放,教育引导农牧民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

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组织地区司法局干警到地区一中、花园乡中学等学校开展双语法制讲座9场次,邀请哈密劳教所组织强制戒毒人员到地区一中举行了“法制宣传警示教育”主题教育活动,面对面地向学生开展现身说法,听课人数达630余名,有力提高了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

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打造“六五”普法新亮点,创建了哈密普法宣传qq群,以县市及地区各部门百余名法制宣传联络员为主体,强化了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信息动态交流。与唐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唐人文化”杯读书学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充实完善哈密普法网内容,及时做好法制新疆网站信息维护工作。以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时代广场前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地、市司法、行政执法、部分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84家3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接待群众1500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56000余册(份),150块展板,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地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劳教协管工作,为地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

以地区“民生建设年”活动为切入点,结合“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指导全地区律师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强化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和规范管理活动,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上半年参与地区领导在接待日期间接待上访群众58批,159人次,其中:涉法涉诉38起、91人次。组织律师行业积极开展了走访慰问送温暖、捐资助学等活动,有力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

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律师和公证行业年度考核工作。组成考核组采用征求意见与实地检查、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抽考提问、随机抽卷评查的方法重点督促检查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执法执纪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均符合年检注册。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六

一是推进实体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实战导向,进一步规范实体平台职能设置,明确各级平台职能定位和层级关系,强化错位发展,加快形成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大力增强公证、特殊人群帮扶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的供给力度,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科医生”配备机制,建立服务项目发布机制,完善各项服务机制,确保群众能享受安全、便捷、有品质的服务。

二是推进县域智慧法务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创新引导,加快推进智慧型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远程响应、智慧服务”要求,在全市县级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等“五大区域”。县级中心要建立信息汇聚和流转机制,实现上传服务需求与精准推送服务的有效对接,实现职能服务的一体连通。不断完善热线、网络与12345法律服务队对接联动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一体联动、快捷服务,更大力度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三是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提档升级。坚持需求导向,推进“双微双员”向楼栋、村组延伸,强化微信群规范化运行,切实发挥好微信群作用。推动智能服务向广大群众延伸,积极研发或引入微信群职能客服机器人,真正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不走”的法律服务。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向家庭延伸,强化贫困人群精准服务,让微信成为困难群体提升法治意识、获取帮助的重要渠道。

四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质效提档。坚持共建导向,分层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服务的贴合度和实效性。加大服务承接力度,切实用活、用好、用实社会力量。加强考核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努力,进一步激发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活力,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七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体制调整成效,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司法局为主。进一步健全实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按照省厅制定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县级平台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司法鉴定指引等窗口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明晰、考核规范的实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365工程”建设成效,深化完善“三所”联建联动机制,各市(县)区根据《司法所建设导则》附录a《司法所标识标牌》,全面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目前82家司法所已有77家达标,达标率94%。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省厅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绩效考核和省厅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推进工作,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注重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定期向省厅上报全系统标准应用与实施以及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上半年,共梳理“见一次面”、“不见面审批(服务)”的87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84项权利事项做到全程不见面,不见面完成率达96.5%。统计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27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服务类5件,法制审核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以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省厅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工作提供探索好和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厅标准化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加强法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和《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部署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于2020年1月份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平台部署试用,平台强化了信息研判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转变,成为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四色信息预警和响应处置工作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四色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司法局全面建立以“预测、预警、预防”为目标的司法行政预警响应处置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并加强“四色预警”系统的使用。二是根据《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三是在江阴市进行“四色预警”试点工作,针对大数据分析模块中产生的预警事项形成处置任务并进行流转办理。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拓展培育发展方法,强化运行绩效考评,积极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工作质量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正在形成体系完备、全面覆盖、规范运行的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宜兴着重在公益创投项目上下功夫,组织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参与并成功创投15万元的“三农服务提升计划”公益项目。该市法律风险防控协会组织5场次法律讲座,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购买政府服务6万元。发展1个基础型、1个行业社会组织,组织19个社会组织年检。梁溪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培育“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品牌社会组织。惠山持续深化“桃娃春播”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桃娃”普法研发中心等25个社会组织智能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平台,设立了19个桃娃普法社会组织公众号,研发了多个“七五”普法系列产品,整合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不断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五是着力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认真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联合向下转发了《办法》,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办法》要求,将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市局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等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根据《办法》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因素,全面、足额编制预算。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八

xx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荣辱观教育和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抓住时机,认真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和县司法局“荣辱观”教育活动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思想发动。采取学必读篇目、重点辅导、请专家讲、领导讲、典型人物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分组议等方式,边学边查边改。每个党员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字数均在2万字左右,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在会上进行交流和评比。开展了谈心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积极投入“行风评议活动”。党员还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以及司法系统开展的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人均写出了不少于1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围绕“关键在解决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集中整改,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二、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局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以学习来促进领导干部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注重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注重加强对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统筹能力,树立团结协作的意识:在干部作风整顿中,注重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的培养,增强执行能力,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领导班子坚持经常学,把学习工作化,注重专题学,把学习系统化,同时还相互学,认真开展讨论与交流,相互促进和提高。班子成员除自学外,还积极参加局机关集治学习,坚持了每月一次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均撰写了学习心得2篇,调研文章1篇,班子的学习氛围浓厚。局机关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并且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认真组织全体公务人员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培训考试,落实了专项整改。

三、积极履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xx年2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发了《县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经普法领导小组审议修改后上报县委、人大、政府,9月13日县委、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19日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xx年10月县政府拨专款1.2万元,召开了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加的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2名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16个民主法制示范村进行了表彰,县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抓好法制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抓好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及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目标的落实,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正式启动。

(四)抓好法制宣传平台,创新法制宣传形式。

突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从xx年2月开始,我局参加了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服务“三农”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公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于xx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契机,对相关的法律要点进行了宣传;3月我局在县城组织参加了“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从5月份开始,利用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我局参加了“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我县各部门、乡(镇)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制作宣传展板(图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音(像)、通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张贴标语200条、悬挂横幅50幅、展出图片和挂图300余幅,出动宣传车30次,接待群众咨询xx人(次)。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全县共发生纠纷67起,调解67起,成功率达96%,全县法律工作者共代理民事诉讼12件,应聘法律顾问1家,防止群众个体上访3件12人,集体上访2件24人,至xx年底,全县“两劳”回归人员17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十九

一是认真宣传新修订宪法。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送宪法读本进四套班子,在社区进行宪法宣讲,做到宪法宣传挂图社区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二是坚持普法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六大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司法所法治宣传力量深入基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服务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拱墅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深化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提升改造卖小知法学苑,西塘河普法星光大道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市二类重点普法项目。四是全力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创作“七五”普法中期汇报短片,生动展示普法成效。五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依托赵老师普法工作室,累计举行校园法治讲座44场,覆盖教师3700余名。继续做好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办好“拱墅普法”公众号,推送普法微信52条,受众累计100余万人。

一是狠抓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三整三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组织全区214名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1998人次,社区服务1646人次,个别谈话1190人次,信息化核查1万余人次。二是创新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模式。制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手册》、《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接收单》,规范社区矫正入矫报到流程。三是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较强的矫正教育、行为纠正、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等职能,提升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四是建设运行全省首个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借助华数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三大网络载体,引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行知行帮教驿站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合力打造全省首个集在线教育、社区服务、就业指导“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五是探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全省、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专题开展心理咨询38人次,心理测评152人次,心理健康教育体验活动16场360人次等。

一是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诉调衔接新平台,在半山法庭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新场地,与区法院联合召开诉调衔接推进会,增加3—5名调解员参与诉调工作。深化“三所联动”机制,与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派调解员入驻公安警务室,提升律所在机制中的作用,加强与律所协作沟通。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在区信访局安排律师入驻参与调解。二是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水平。做好人民调解推优工作,选拔出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向上级推荐。落实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整网上调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截止5月底共调处矛盾纠纷1318起,调处成功1313起,成功率达到99。6%。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线下建立区级服务中心、街道服务站、社区服务点的实体服务体系,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制度上墙;线上依托12348法网和12348电话,形成网络服务体系,开发“拱墅微司法”小程序,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承办省厅“之江法声”基层法律服务专场活动,全面系统展示区司法行政工作,首次运用网络直播形式,共有14。1万人观看,中央、省、市等十余家媒体进行报道。

一是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对全区69家律师事务所、703名律师、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做到考核材料双岗查、考核情况详记录,有效提高考核准确度。二是积极提升律师行业专业水平。通过举办区刑辩技能大巡讲等专题培训,提高律师专业能力。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召开律师座谈会,为律师行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律师与法院、检察院良性互动。三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计划,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获第二批“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称号。积极开展律师“一轴两翼”党建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市局“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借助“不忘初心”党建初心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四是成立区律师服务中心。联合区法院建立杭州市首个律师服务中心,也是首个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中心,每天安排2—3名律师在中心值班,协助纠纷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目前,已有100余名律师参与律师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优化受理审批模式,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推进网上咨询申请、线上即时审批指派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截止5月底,共办理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法律咨询4900余人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把控质量关,全面落实“一案一评”,做好程序监督、受援人满意度调查、法官意见征询、同行评估、旁听庭审“五位一体”评价工作。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已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区法制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站点建设,细化站点工作标准,努力打造好“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四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健全商请制度,建立健全简易和速裁程序法律帮助、辩护前法律帮助等制度,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百分之百得到法律帮助、刑事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截止5月底,共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44件。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假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打造普法“一带一路”品牌,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带品质,打造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法治文化之路。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运行,打造软硬件双一流的杭州市主城区社区矫正中心样板。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控,继续保持不发生“脱管、漏管、再犯罪”纪录。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强化“三位一体”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建设,力争在全市推广运用。强化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试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落实诉前调解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举办调解沙龙,组织骨干调解员现场观摩,提升专业水平,做好第五届“金牌和事佬”推荐工作。筹建拱墅区调解协会,力争制度到位、人员到位,实体运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内在标准,继续推广“拱墅微司法”小程序,让更多群众受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积极申报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是进一步履行法律服务保障职能。创新律所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三名工程”。强化法律服务基础建设,严把实习律师入口关,通过召开律所主任例会、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律所执业规范。组织律师参与各项公益活动,继续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值班、诉前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律所党建活动,做好党建品牌项目建设。继续严格开展投诉案件查处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介入突发性、群体性热难点问题。发挥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业务管理、便民服务三个系统的作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配合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统筹优化全区各援助点的轮值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力争案件优秀率在全市前列。强化窗口管理,加强对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优化便民服务。

司法局支部工作半年总结篇二十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

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

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

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

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

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

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

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

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

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

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

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

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

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

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

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

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

一是培育环节。

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

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

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

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

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

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

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

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

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

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

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

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

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

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

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

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

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

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

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

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

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

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

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

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

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

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

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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