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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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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优秀17篇)
2023-11-12 20:58:13    小编:

阅读是拓展知识和增长见识的途径之一,我们需要培养阅读的兴趣和习惯。一篇完美的总结应该具备简明扼要、准确完整的特点。现在来看看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经验和心得体会。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一

司属各门店店长:

10月22日,公司组织召开月度工作考核方案培训会,会中总经理根据《公司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调整方案》的相关条例,要求各门店店长每月按时提交《月度工作计划表》、《周工作计划表》和工作日志。

总经办自11月5日起,就各门店店长以oa形式提交的工作日志进行了检查。通过5天的检查工作,发现工作日志存在未按时提交、一日多交、提交格式不规范、提交内容表述不全面具体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各门店店长工作日志的规范管理,有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工作日志能充分发挥对各门店主要工作的跟进、落实和业绩证明的作用,现将相关要求重申如下:

1、要求各门店店长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日志管理办法》及时提交,以便于加强对各门店的工作进行跟进和监督。

2、根据本门店当日的工作事项,要求各门店店长分别规范填写“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填报内容真实、具体。

3、从本月12日起,总经办将加强对各门店提交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公司《工作日志管理办法》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总 经 办

2017年11月11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培养员工的良好工作作风,做到各项工作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天有日志。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并利于工作监督检查与总结。自今日起实施工作日志制度,每位员工要按本方案坚持工作日志制度,如实记录个人的工作进度、落实情况等,人事部将工作日志作为考核依据。

一、 实施工作日志的目的和意义

(一)以工作日志为载体,提升工作能力。工作日志反映的不仅是工作态度,还能反映出工作能力。把琐碎繁杂的工作记忆转变成书面文字的过程也是梳理工作思路、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个人的方案表述水平,同时能够对前期工作查缺补漏,推进下一步工作开展。

(二)以工作日志为镜子,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日志制度使员工每天的工作都能在日志中得以体现,记录工作日志的压力会转变成推动工作的动力,促使自我鞭策,自觉在有限的时间里更有效地完成更多的.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三)以工作日志为依据,提高工作决策科学性。工作日志表面上是写文字,事实上是干工作。工作日志的实施,可以对每位员工的工作内容、进度和结果等有直接的了解,本人也可以对自己每天每时的工作做客观的自我评估衡量。

二、适用范围

《工作日志》适用于新亚博一全体员工。

三、《工作日志》的填写

工作日志记录本人每天工作内容。工作主要指日常工作、突发工作及其他工作。具体记录按工作日进行,记录工作情况,包括工作项目、工作进度、遇到的问题、建议意见及办理结果等。语言要求简洁精练,重点突出,力求规范,避免胡诌和瞎编。

四、《工作日志》的管理

所有人员的《工作日志》实行周报审核制度,每天《工作日志》必须当天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总经理审核,并抄送人事行政部备案。

五、检查与指导

实行每天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检查主要是看工作日志是否规范认真和到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在检查和抽查中如发现问题,当事人须向总经办说明情况,人事部实行周通报制度,对未按时提交工作日志员工,人事行政部给予惩罚(乐捐快乐基金)。因故未交工作日志者要出具书面说明材料,无故不交者一律通报批评并处罚100元。

六、试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2年2月06日起开始试行。

2012年2月06日

人资行政部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二

各县(市、区)住建局,漳河新区住建环保局、屈家岭管理区建设管理局,在荆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49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99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登记管理,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一)凡在荆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检测机构在荆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并在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合同)登记手续。凡未在省级检测监管平台信息登记和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登记的检测机构,一律不得在荆从事检测业务,其相关检测报告不能作为我市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在市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的建设项目,其检测机构在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登记;检测业务在县市区的检测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登记(见附件1)。

(二)依法取得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与工商注册地址不同),检测场地、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必须相对固定、合理配置,满足基本的检测条件,质量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符合鄂建办〔〕29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之要求。

二、加强检测程序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

(一)严格执行有关委托检测工作的规定,委托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类别检测项目委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管理及检测操作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从事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业务。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监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严禁采取压低检测费用、减少检测参数等手段降低检测工作质量标准。

(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等按比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并在报告中反映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样件来源可溯性;做到盲样检测全覆盖,确保样件标识唯一性;落实见证取样检测和地基基础静荷载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制度,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报告应科学、公正、真实、准确、合法。

三、加强检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检测质量水平。

(一)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取证和考核工作管理。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xx)规定以及国家、省资质标准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培训(包含继续教育)计划,按检测专业分别进行理论培训、操作训练和考核评价,检测理论基础培训、实践操作培训必须达到规定学时,并形成完整、规范的培训记录档案。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二)强化企业内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组织机构和人员到位,运转正常,从“人、机、料、法、环”各环节入手,加强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适时开展业务内审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检测能力。

(三)严格质量检测工作流程。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做好内控,把好“三关”即受托、收样、标识、交样等入口关,领样、核样、试验、数据整理、校核、结果处理等过程关,以及报告复核、签批、存档、发放、上报处理等出口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检测市场秩序。

(一)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各地要通过网上核查检测机构、设备和人员等登记信息、实地检查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状况、组织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和检测人员能力验证等方式,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监管,并将分支机构检测能力纳入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对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信息、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弄虚作假、检测人员能力不满足要求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并进行通报;对性质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按规定实施处罚,计入诚信信息并在网上公告;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按程序分级上报至省住建厅作出撤回资质证书或撤销资质处理。

(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工作,明确具体承担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检测行为和所监管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测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见附件2),严格事中、事后动态监管。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登记信息,是否按要求加强对分支机构管理,是否按要求组织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是否人岗分离、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复核和签章,对不合格报告和发现的相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是否按规定程序上传和上报,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有关标准要求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进行通报,处置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涉及检测机构资质的,提出处理建议上报省住建厅。

(三)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关于“红顶中介”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力度,支持脱钩改制后的检测机构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构建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促进检测行业诚信建设。将检查、巡查结果纳入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实施检测机构分类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引导质量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x局。

xx年十二月七日。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三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2017年施工生产将全面走入正常轨道,各工地开工之后即将进入一个紧张的施工阶段,抢工期争节点,人员集中进场,作业面全面铺开,降低前期因停工带来的经济损失,为公司争创效益。在此同时,安全生产工作也至关重要,安全生产是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为此,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进一步落实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早、从严、从快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为施工生产保驾护航,全面实现既定管理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肃认真地做好职工入场教育工作,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是今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头戏,力争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抓好安全教育是关键。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都必须执行先教育后上岗制度,做到员工不受到教育不让其上岗。公司级教育活动由分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开展,重点加强职工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以本公司以往典型的事故案例举一反三,让职工深受教育得到启发。项目级教育活动由项目安全员组织开展,重点介绍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相应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办法,讲解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辅导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级教育活动由对应工长、班组长组织开展,安全员参与辅导,主要介绍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规范班组人员的作业行为,必要时现场组织实操示范。项目部按员工入场批次对其进行教育和考试,并建立教育档案,要求讲课人员均要认真准备讲课内容,受教育人员签到,并留有图片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二、严肃认真地做好职工工伤保险申报工作,遵照落实集团公司2017年《工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坚持对所有人员进场后先参加工伤保险后上班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办理工伤保险者不予发给胸卡;三是加强现场查验,对应工长及安全员现场随机抽查,发现新来职工必须查验胸卡,核对信息;四是制定约束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迫使分包队伍自觉为职工办理保险,变被动为主动,决不因工伤保险工作的疏忽给集体造成损失。

三、严肃认真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各级职能部门和人员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分包队伍签订专项安全协议书,从承担风险的角度分清总包与分包队伍责任,明确各自承担的风险。从历次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来看,不难发现,分包队伍疏于安全管理、达到一定人数的队伍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野蛮施工、人员不稳定、工伤投保不及时等是极易发生事故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此,针对这一普遍现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分包队伍安全责任意识,规定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分包、专业队伍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对分包、专业队伍处事故总损失的20%~50%罚款,此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在条款中载明,已签订的劳务合同可增加补充协议,我们必须使分包队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只包不管、只求利润不承担风险”的现象。

四、严肃认真地开展好各类安全活动,通过各类安全活动的开展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所以,周一安全例会、班前讲话、定期安全检查等一系列安全活动都要按照公司安全活动制度严格执行。周一安全例会由安全员主持,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讲话,全体员工参加,项目较大的可以按栋号组织或按工种组织,无论参会人员有多少都必须持之以恒;班前讲话,由带班组长主持,安全员监督,对应工长到场讲话,要根据当天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技能辅导,重要的是参加员工必须签字;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必须由项目经理主持参加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检查情况可在周一安全例会中进行通报;所有安全活动都要按时间顺序、过程等做好详细记录,并附有图片,使其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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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四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五

2017年下半年人力资源考试为11月18、19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江西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通知,欢迎来阅读!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有关(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省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具体事项以部中心文件为准。

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上半年为5月20、21日,下半年为11月18、19日

(一)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的申报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查询。

(二)本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年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高级工(三级),毕业学年的前1学年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工(四级);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年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工(四级)。

(一)各职业的鉴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

(二)报考各职业一、二级需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采用直接撰写专题论文或考前提交论文进行口头或纸笔作答方式。综合评审需要进行论文答辩的考生,需在距理论考试15个工作日前1周内提交论文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一科(上半年5月1日前,下半年11月1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论文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审答辩考试)。

(三)综合评审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对鉴定方式的要求确定。其中: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指导师一级、二级,企业培训师(一级、二级)采用口头答辩方式,集中安排在省本级(南昌)考点考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二级)、理财规划师(一级、二级)、物流师(一级、二级)采用纸笔作答方式,为节约考生成本,考试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按就地就近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统一考核鉴定申报分为个人申报和单位申报,申报程序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个人报考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单位申报由各报名组织单位通过“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注册流程:首先进入“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再进入报名注册页面,填写考生真实情况及报考的职业、级别,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1年以内)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

(二)现场资格审核。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楼办事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报:

(1)经本人签名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或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需要本职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职业,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3)按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申报: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由申报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江西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单位申报表》2份(见附件4)。

(3)由申报单位装订成册的考生基本信息花名册(1份)并加盖公章(花名册顺序应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顺序相同,以便核对)。

(4)将考生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等顺序整理装订,同时必须提供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身份证原件在考核鉴定考场审核;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在校生,由学校出具有经办人、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见附件5)。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各职业、等级鉴定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和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审。申报单位提供的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应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一致,顺序相同,以便核对,否则不予审核,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对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证书等各类虚假材料参加鉴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或成绩,缴纳的鉴定费用不予退还。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个人报考的考生可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单位报考的可使用本单位培训机构代码、密码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管理后台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或单位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补考的考生,仅需缴纳补考科目费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或单位可于考前5天内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各职业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阶段的时间安排见附件6。

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2〕2344号)规定执行。

收到部中心下达的考生成绩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及时将成绩录入,并在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公告,考生可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通过网上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合格人员文件,查阅相关合格人员名单,也可通过首页成绩查询栏输入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号查询本人成绩。

鉴定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有效证件)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办大厅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在报名时申请邮政快递送达;单位申报的,单位凭介绍信统一领取。

(一)各地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未经许可,任何培训和鉴定机构不得擅自组织已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核鉴定职业的培训与考核鉴定。

(二)各地要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将考试资料保管、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各地要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省直考场设置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各设区市负责本地考场设置安排。根据各地报考人数,按照“零风险”原则和考场设置要求,考点要相对集中,所有考生必须到指定考点集中考试。要始终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切实保证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

(四)工作中有政策方面的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人社厅职建处反馈,联系电话:0791-86386153;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791- 88312232 88311564 88301037 88319039。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六

个人相片。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民族:

汉族。

1986年8月1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高:

170cm。

体重:

55kg。

户籍:

四川成都。

现所在地:

四川成都。

毕业学校: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学历:

专科。

专业名称:

物业管理。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一年以内。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经营/管理类。

职位名称:

工作地区:

成都市龙泉驿;。

待遇要求:

1500元/月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7月-208月。

鑫源物管物流培训中心。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四川第一测绘工程院四分院。

时间范围:

206月-2月。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协会、社团、政府公用事业、社区服务。

担任职位:

其他类-其它相关职位。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你好!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能识人之才,方能用人之长。我虽无什么特长,工作经验不足,但我会虚心学习、积极工作、尽忠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我也明白:真理是要通过实践检验的。人非生而知之,而是在后天社会实践中不断学习完善的。在学校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区别在于:学校通过一张纸检验学习效果,而社会是要通过你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成绩。所以希望贵公司给我个学习锻炼的机会。

而以当今时势,人才竞争之激烈。当然,学历有高低,认识境界也有所不同。每个人的观念﹑思维都是不同的。而我们的能力是在工作实践中提高的。不同职位需要不同的知识,在这个激烈竞争的时代,只有在学习型组织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我愿意通过公司的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与能力,更好的服务于贵公司。

一个公司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在于能够发掘人才,合理的利用人才,使各种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怎样配置每种资源是每个管理者应该正确思考的问题。泰山不让土壤,故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望贵单位能接纳我,支持我,让我加入你们的事业,我将尽我最大的能力为贵公司发挥我应有的水平和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郑兴。

发展方向:

管理。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七

各县(市、区)住建局,漳河新区住建环保局、屈家岭管理区建设管理局,在荆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xx〕49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xx〕299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登记管理,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一)凡在荆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检测机构在荆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并在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合同)登记手续。凡未在省级检测监管平台信息登记和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登记的检测机构,一律不得在荆从事检测业务,其相关检测报告不能作为我市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在市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的建设项目,其检测机构在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登记;检测业务在县市区的检测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登记(见附件1)。

(二)依法取得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与工商注册地址不同),检测场地、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必须相对固定、合理配置,满足基本的检测条件,质量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符合鄂建办〔xx〕29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之要求。

二、加强检测程序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

(一)严格执行有关委托检测工作的规定,委托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类别检测项目委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管理及检测操作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从事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业务。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监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严禁采取压低检测费用、减少检测参数等手段降低检测工作质量标准。

(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等按比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并在报告中反映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样件来源可溯性;做到盲样检测全覆盖,确保样件标识唯一性;落实见证取样检测和地基基础静荷载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制度,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报告应科学、公正、真实、准确、合法。

三、加强检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检测质量水平。

(一)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取证和考核工作管理。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规定以及国家、省资质标准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培训(包含继续教育)计划,按检测专业分别进行理论培训、操作训练和考核评价,检测理论基础培训、实践操作培训必须达到规定学时,并形成完整、规范的培训记录档案。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二)强化企业内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组织机构和人员到位,运转正常,从“人、机、料、法、环”各环节入手,加强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适时开展业务内审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检测能力。

(三)严格质量检测工作流程。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做好内控,把好“三关”即受托、收样、标识、交样等入口关,领样、核样、试验、数据整理、校核、结果处理等过程关,以及报告复核、签批、存档、发放、上报处理等出口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检测市场秩序。

(一)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各地要通过网上核查检测机构、设备和人员等登记信息、实地检查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状况、组织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和检测人员能力验证等方式,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监管,并将分支机构检测能力纳入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对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信息、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弄虚作假、检测人员能力不满足要求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并进行通报;对性质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按规定实施处罚,计入诚信信息并在网上公告;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按程序分级上报至省住建厅作出撤回资质证书或撤销资质处理。

(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工作,明确具体承担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检测行为和所监管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测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见附件2),严格事中、事后动态监管。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登记信息,是否按要求加强对分支机构管理,是否按要求组织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是否人岗分离、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复核和签章,对不合格报告和发现的相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是否按规定程序上传和上报,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有关标准要求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进行通报,处置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涉及检测机构资质的,提出处理建议上报省住建厅。

(三)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关于“红顶中介”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力度,支持脱钩改制后的检测机构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构建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促进检测行业诚信建设。将检查、巡查结果纳入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实施检测机构分类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引导质量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xxxx局。

xx年十二月七日。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八

大连低山丘陵的地貌、濒临渤、黄两海之滨的地理位置,以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特殊要求,决定了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当这种认识被市委、市政府深刻认同,并纳入大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纲要付诸实践时,便迅速掀起了退耕还林的'热潮.3年来,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49.8万亩,其中营造生态林38.7万亩,经济林11.1万亩,使退耕还林工作走上了改善生态和农民增收的“双赢”之路.退耕还林的喜人形势,得益于国家和地方强有力的资金扶持.从至今,大连市财政已投入退耕还林资金1564.5万元,其中20660万元,904.5万元,并全部及时足额把现金发放到退耕还林者手中.

作者:许晓华作者单位:大连市林业局刊名:林业财务与会计英文刊名:forestryfinance&accounting年,卷(期):“”(8)分类号:f8关键词: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九

各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对项目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强化安全教育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按规定组织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各工序作业前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都明确应掌握的技术要点和应控制的施工部位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全面提高施工全员素质,做到施工平安。

二、建立机构 健全管理网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上级建管部门的要求,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包括:机械操作人员、架子工、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现场应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已进入的闲杂人员应耐心劝告,让其立即离开,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三、确保安全 文明施工

施工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做好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车辆进出必须慢行谨慎驾驶,施工车辆密集时,出入口应派专人进行看护。 道路施工交叉口设置醒目交通警示标牌;深基坑边缘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工作,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对于配电间、油漆仓库、氧气、乙炔罐存放场所等易燃易爆重点消防部位,必须根据易燃物特性配备不同类型的消防灭火器材。

四、管理目标 抽查日期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一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二)、定期抽查

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科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定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0日,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普查,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本通知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项目部要求限期整改并处以经济处罚;各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所管辖项目中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施工安全工作方面的切实管理,把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个人,具体落实到施工生产过程中。

希望各项目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让安全出效率、出效益,从小事抓起,预防工作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日常的施工生产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此通知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 盟 路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近年来,各地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和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拆除了大量的棚户危房。各地政府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有些地方在房屋拆迁中问题较为突出,被拆迁户集体到首都和各地政府上访、联名写信告状及抢占商品房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从当前一些地方拆迁工作中暴露的问题看,其主要原因是拆迁量过大超过了城市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建设资金和安置用房不落实,被拆迁户不能如期回迁与安置;不依不安置,自行过渡户过多,甚至让被拆迁户自行安置;拆迁补偿价格太低,没有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被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城市房屋拆迁建设要量力而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城市拆迁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量力而行”的指示,各地政府在城市建设中要切实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本着既要搞好城市建设,又要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对房屋拆迁实行总量控制,按计划进行。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项目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拆迁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制度是加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各地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对没有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建设资金不落实,以及不能按照规定落实一定比例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周转房的拆迁建设项目,不得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拆迁单位未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不按拆迁许可证审批要求执行,侵犯了被拆迁人利益的,拆迁管理机关要依法处罚,由此造成被拆迁人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拆迁单位给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要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房屋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签协议后拆迁,不能先拆后签或者不签就拆。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要按照《条例》第十四条处理。要允许被拆迁人采取“产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拆迁人在房屋拆除后必须履行协议。用于被拆迁人回迁用房或异地安置用房要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和建设质量。对其配套设施,必须同步建设,以保证被拆迁人基本生活需求。对遇特殊情况造成安置用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拆迁单位应向拆迁管理机关和被拆迁人说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逾期期间应按规定增加自行过渡补助费。

第二十一条执行。对所拆房屋按“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进行产权调换的,是非住宅的要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是住宅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拆迁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压低标准。

五、要妥善处理好拆迁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公正执法。因此,既要保护拆迁人的利益,又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出现了问题一定要本着依法办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解决矛盾,以避免扩大矛盾,引起社会不安定。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有关拆迁纠纷,拆迁管理机关要及时依法协调处理,对少数无理取闹者,要给予严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保证社会安定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六、要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搞好拆迁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同时,不断提高拆迁管理干部和拆迁人员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以保障执法的公正性。

七、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对近两年的'拆迁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限期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尤其是对那些长期拆而不建的项目,或迟迟不能落实被拆迁人安置用房的项目,要作为重点进行处理。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近年来,各地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和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拆除了大量的棚户危房。各地政府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有些地方在房屋拆迁中问题较为突出,被拆迁户集体到首都和各地政府上访、联名写信告状及抢占商品房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从当前一些地方拆迁工作中暴露的问题看,其主要原因是拆迁量过大超过了城市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建设资金和安置用房不落实,被拆迁户不能如期回迁与安置;不依不安置,自行过渡户过多,甚至让被拆迁户自行安置;拆迁补偿价格太低,没有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被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城市房屋拆迁建设要量力而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城市拆迁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量力而行”的指示,各地政府在城市建设中要切实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本着既要搞好城市建设,又要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对房屋拆迁实行总量控制,按计划进行。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项目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拆迁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制度是加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各地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对没有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建设资金不落实,以及不能按照规定落实一定比例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周转房的拆迁建设项目,不得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拆迁单位未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不按拆迁许可证审批要求执行,侵犯了被拆迁人利益的,拆迁管理机关要依法处罚,由此造成被拆迁人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拆迁单位给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要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房屋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签协议后拆迁,不能先拆后签或者不签就拆。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要按照《条例》第十四条处理。要允许被拆迁人采取“产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拆迁人在房屋拆除后必须履行协议。用于被拆迁人回迁用房或异地安置用房要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和建设质量。对其配套设施,必须同步建设,以保证被拆迁人基本生活需求。对遇特殊情况造成安置用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拆迁单位应向拆迁管理机关和被拆迁人说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逾期期间应按规定增加自行过渡补助费。

四、要合理确定房屋拆迁的补偿价格。对于被拆迁房屋进行作价补偿的,一定要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执行。对所拆房屋按“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进行产权调换的,是非住宅的要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是住宅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拆迁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压低标准。

五、要妥善处理好拆迁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公正执法。因此,既要保护拆迁人的利益,又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出现了问题一定要本着依法办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解决矛盾,以避免扩大矛盾,引起社会不安定。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有关拆迁纠纷,拆迁管理机关要及时依法协调处理,对少数无理取闹者,要给予严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保证社会安定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六、要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搞好拆迁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同时,不断提高拆迁管理干部和拆迁人员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以保障执法的公正性。

七、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对近两年的拆迁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限期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尤其是对那些长期拆而不建的项目,或迟迟不能落实被拆迁人安置用房的项目,要作为重点进行处理。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一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确保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高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20,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了“四个严”措施,要求严格安全保密措施,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严明考场管理秩序,严肃开展诚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高考”。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秩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二、严格程序,加强在校生管理。

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及网络舆情,确保信息畅通。各高校和高中学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联系电话:0531—81676771(学生处),81916516(基教处)。

三、强化宣传,开展诚信、法制教育。

各高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明确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有关地图编制、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全国地图管理工作成绩和经验,部署“十三五”地图管理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召开全国地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回顾近五年全国地图管理工作,总结贯彻落实《地图管理条例》情况以及地图市场大检查、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推进地图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布和推广应用2016版标准地图服务、互联网地图监管等系统;听取各地对地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十三五”地图管理工作。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月9日-10日(12月8日报到)。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承担地图管理工作的处室负责人。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有关领导和人员。

有关地图编制、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做好会议座谈交流准备。典型发言代表单位的发言内容和要求,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将另行通知。

2.12月9日下午将组织与会人员观摩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电视赛总决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请各参会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分别传真至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联系方式:

地理信息与地图司。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1819568。

附件:会议回执。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三

各教学系(部):

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考试和考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仍有发生;部分监考教师不能有效履行监考职责;教师阅卷没有试卷评分标准、不按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统分出错;试卷分析随意、装订不规范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试管理工作的职责

1、所有校内外考试,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安排表,协调监考、巡考人员安排,综合调配教室资源,落实考试场地。

2、各教学系(部)对课程考试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认真完成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全部考试管理工作:包括命题、安排监考教师、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装订及档案保存。

3、学院督导组负责安排学院的督导员和学生处的巡考工作,各系部安排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的巡考工作。

二、切实做好考试命题工作

各系(部)要成立试卷命题质量审查小组,负责对各课程考试试卷进行审查。各教研室要认真审题,严把试题质量关,并填写《试卷审核表》(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各项签字完整),确保试卷无错误,经教学系(部)主任签字后方可将课程的考试试卷交教务处。

1、命题原则: 各门课程命题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江西警察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命题工作,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并由相关教师试做,命题教师、试做教师、审题教师必须互不相同。同一科目、相同学时、同等进度中队的考试课程应统一命题。

2、各系(部)应积极开展教考分离改革,并逐步扩大试点面

3、严格试题保密制度,教师不得暗示或圈定考试范围。教师试卷管理人员应保证试卷安全。

4、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须在阅卷前交教研室和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查。

5、时间要求:上述各环节工作必须在课程结束前三至四周内完成。学院督导组将对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

各系(部)要加大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力度,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学生大队及中队指导员要坚持巡视考场。

1、学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十分钟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在开始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宣布。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入场,以缺考论,交卷须在开始考试后三十分钟才能退场。

2、监考人员必须熟悉监考人员职责,在考前二十分钟领取试卷并查验试卷科目是否与考场科目相符,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督促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检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责成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

3、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江西警察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着装,佩带监考人员标志牌,坚守工作岗位,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看书、聊天等);两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前后加强巡视,不能长时间坐着监考。

4、未经系部培训的监考人员不得上岗,对监考未到、迟到、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按《江西警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5、凡所在考场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等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监考人员应保存好有关材料(证据),在考试结束后立即送到教务处考试违纪处理小组,并及时填写《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

四、对评卷工作的要求

各系部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江西警察学院考试规定》规范阅卷。

1、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阅卷,阅卷人员不得将考卷带出指定的阅卷场所。

2、阅卷时应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注意事项:阅卷标识要清楚、阅卷标准要统一、统分要准确。

3、认真复查试卷,做好试卷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对成绩异常的课程,应及时向课程所在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汇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4、学院督导组将在每个系(部)随机抽查部分课程的学生考试试卷,并对教师的阅卷、评分的规范情况予以通报。

五、严格考试成绩管理

1、学生平时成绩评定要有依据(纸质底稿系部保存),应按要求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公布成绩,并接受学生的监督。

2、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课程成绩单不得由学生代为登录或报送成绩,应由任课教师负责登记、签章,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审核。

六、试卷分析的管理和检查

1、各系部应对所属教研室试卷分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系(部)试卷分析开展情况、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改进。各系(部)试卷分析总结须在次学期开学三周内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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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四

一、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 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工作办事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并根 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 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董事长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 保 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董事长、总经 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有会计编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 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 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七、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董事 长、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性做出处理。

八、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粗话那人员 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之安全和债务账目的登 记工作。

九、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 计报告,报送董事长、总经理。

十、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 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有董事长、总经理监交。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五

xx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为切实加强冬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公司结合在建项目实际情况,提出2011年度冬季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内容如下:

一、各项目部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t 104-2011)的规定,立即组织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八分公司工程部与安质部。

注:《建设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t 104-2011)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原《建设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 104-1997)同时作废。

冬季施工质量措施。准备停建、缓建的工程要在进入冬季前施工到安全部位,并做好防护措施。

除正常留置的试块以外,冬施留设试块需增加四组,分别检验用于检验砼受冻前处于邻界状态时的强度、用于检查砼同条件养护28天转入标准养护28天的强度、检验砼标养28天强度、检验砼拆模时强度。

三、要抓好冬季施工所需保温材料、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发放管理,做好进场材料、设施的验收和使用管理,认真进行记录,建立相关台账。冬施所用材料需符合防火要求。加强冬施材料的管理、合格证管理、复试管理。

四、认真做好温度记录。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 时解除冬期施工。请各项目部提前开始温度监测记录,并做好进入冬季后的测温记录工作。

五、项目部提前做好冬施期间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各项目部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各项目部在冬季施工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冬季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凡冬季施工措施不力及违反冬季施工规程和相关规定的,将进行严厉查处。

特此通知。

各建设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

天气渐冷,冬季即将来临,为了确保今冬明春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各类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式保持稳固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冬季施工的各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生产,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冬季施工安全质量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施工所在区域,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施工措施。

各施工单位要在10月31日前,根据各自项目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监理单位于11月5日前要完成冬季施工方案审核。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

1、当环境昼夜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的平均值或

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达标。

2、认真编制冬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一定要配备满足冬季施工所需的抗冻防寒物资,对冬季施工措施进行专项交底,对参加冬季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确保冬季施工措施有效执行。

3、切实做好施工驻地宿舍防寒、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防护工作,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安排专人值班巡查,确保冬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4、进一步加强拌和站管理。进入冬季施工前,对拌和站操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砂石料、水的保温措施,所有骨料均应清洁,不得含有冰块。冬季施工混凝土的拌和、运输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试验人员测量施工期间的室外气温、砂石料温度、混凝土温度并做好记录。

5、进一步加强钢筋加工场地管理。在负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筋要加强检验,冷拉、焊接要有防风挡雪措施,保证操作温度要求。焊接后的钢筋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雨水,以保证焊接质量。

彩板房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风、防滑等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

三、各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排查

1、各建设指挥部要对各自管段内施工单位冬季施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冬季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检查冬季施工专项技术交底及培训情况;检查冬季施工防寒保暖物资储备情况;检查拌和站砂石料棚封闭情况;检查加温拌和水的设备情况。

2、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冬季施工方案,方案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对冬季施工措施进行监督卡控,加强现场监测,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并做好现场有关记录,确保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工程各阶段的混凝土温度均符合设计、现行施工指南及验收标准的规定,原材料使用前满足温度要求,保证冬季施工质量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保证冬季施工顺利进行。公司安质部将在年底前对各建设指挥部和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冬季施工及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全线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 基本建设 安全 质量 管理 通知

年10月27日印发 主题词 2011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 《企业财务通则》 和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武汉久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 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 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五条总账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严格审核发票的报销流程、付款流程,每月与采购组合开会对以发现的问题要及 时解决,对二级科目明细数据复核,应付账款明细必须与采购核对。

(二)管理应收应付往来账及时对销售合同建档,登记销售回款及每月开票的登记。

(三)与成本会计确定盘点时间,定期清点固定资产,制定资产折旧表。

(四) 审核各种费用报销单及付款申请单,对符合规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进行盖 章。

(六)每月底按时到税务局认证发票,月初抄税及购买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根据行政给的考勤及工作考核制作工资表;

(十)监管财务室工作的执行,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事项;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配合总账会计的账务处理,每月核实账目准确性(应收、应付、回款、付款明细 登记,现金销售明细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等) ,起到监督核准制。

(二) 结合财务部门人员,对采购部门递来的请款单(合同号,入库号,发票号)进行审核, 拒收有误、重复的请款单。

(三) 预算当月收款情况,得出大概的付款款能力。与上级协商付款额度,告之采购部门

(四) 对于已到账期的销售合同, 督促销售人员急时收回货款。以保障资金能正常运行。

(五) 以及与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 银行工作完成,保管好公司银行回单及对账单,出现异常变动需上报。

(七) 对总账制作的工资表进行复核并发放。

(八) 做好上月 25 日至本月 25 日的报销复核清算工作。

存货盘点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二) 积极配合公司经理的工作,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 提供建议方法和解决方案。

(三)积极协调采购,出纳等相关人员的工作,严格审核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努力节 约开支,不断降低成本。

(四)认真监督,调查各部门执行成本计划的情况,并就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 施解决问题。

(五)与财务会计确定盘点时间,定期清点固定资产。

(六)每月与仓管组织好开会事项,确定开会时间,招集相关人员开会,对于本月发现 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

(七)对于生产人员的会议要参与旁听,更多的了解生产。

(八) 成本控制: 做好原材料的成本控制及附加成本控制, 关注成本的变动, 做好月度, 季度,年度总结。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 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 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 保证帐簿记录与 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 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 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 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 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 经总经理 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 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 字) 、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 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 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结算起点定为 100 元, 结算规定的调整, 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二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 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 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 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四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 2000 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取单》 ,并写明用途和金额, 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 ,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 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 凭发票、 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 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 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 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 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 ,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 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 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 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 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 ,由总经理指 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 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退耕还林工作管理通知篇十七

华升建设集团公司:

现已进入10月下旬,天气渐冷,气温持续走低,恶劣的天气已给建筑施工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跨年度工程即将进入越冬防护阶段,个别工程进入冬季施工。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建筑施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是否进行冬季施工

1、若不进行冬季施工,要做好对现有建筑实体的防冻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地下室部分);要安排好专职人员值班、值宿;做好施工现场的看管工作。

2、若计划进行冬季施工,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冬季安全施工措施和冬季安全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3、要求各施工单位针对各自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工程越冬防护措施和冬季施工方案,要求有详细内容、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并将方案及防护措施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二、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安全管理

宿舍内若采用电暖气或炭火等措施取暖,要做到严格管理,确保安全,防止触电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工地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水源、器材设备等应有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对施工作业区及生活区内的各种给水、排水管线做好防冻保护工作,同时,管理好劳务分包队伍,做好防盗、防火、防中毒,维护社会稳定。

三、各监理单位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对临建设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模板支撑以及建筑实体防冻保护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检查到位,隐患排除。

四、建设单位将根据以上要求及完成时间安排专项检查,切实掌握各在建项目越冬及冬施工作准备情况,确保各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顺利的度过2011年冬季,保证2012年能顺利复工。

特此通知 !

石嘴山市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宁夏恒建监理公司:石嘴山市鸿建监理公司:

公司各单位:

2017年基本建设系统通过强化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克服了种种困难,有效的推进了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目正按计划顺利实施。由于受到方案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开工时间较晚,尚处于收尾施工阶段。目前已进入冬季,气温下降剧烈,为确保冬季安全施工、投产,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1、在冬季不宜继续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由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做好停工部署和明年开春的复工安排,办理停工手续。停工报告按照《新疆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重点项目报基本建设工程处审批,一般项目由各建设单位审批后报基本建设工程处备案。

责任,确保质量合格、安全施工无事故。

1)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制要求。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冬季安全施工、投产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冬季施工、投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持工期服从质量、技术保证安全、管理必须科学的原则,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监督指导,不留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确保施工、投产安全。

3)加强冬季施工培训教育力度。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参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使每位参建者都熟知冬季安全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需配备齐全完好的安全及消防防护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设备、设施及机具的维护保养,确保可靠运行;加强对特殊和关键施工作业环节的技术和安全交底,做好安全防护;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加强司乘人员、大型设备拉运押运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确保、雪、冰冻天气的交通安全。

5)严格工程冬季施工程序要求。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冬季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的特点及冬季施工的要求,编制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冬季施工措施,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入冬季施工。

6)做好冬季施工保障物资及材料准备。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参建单位,须依据冬季施工工程特点、工程量大小及冬季施工保障措施要求,做好冬季施工保障物资及材料准备工作,确保冬季施工需要。

3、做好冬季投产组织、生产准备工作。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抓紧未完工程的收尾工作,合理安排部署,确保建设项目计划目标的实现,完工后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办理验收、完工手续。工程项目投产要成立现场投产领导小组,有效组织投产试运行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完成投产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切实做好操作岗位人员的培训和安全预案演练工作;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试投产、投产的保驾工作。

4、加强信息报送制度。重点项目周报及完工、投产试运等关键里程碑信息要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5、加强油气田集输、处理、注水、注汽、油气储运等生产系统所辖管道和站场的冬季基础管理和运行工艺管理工作。

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细节、周密安排,做到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投产,确保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实施。

新疆油田基本建设工程处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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