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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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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通用19篇)
2023-11-12 21:19:38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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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一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二

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宜居民富区强的幸福瓯海”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落实、巩固、提高、创新”为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城管与执法队伍,为促进全区城管与执法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与保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1、进一步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督查。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清廉瓯海”专项行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党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某某大精神上来,始终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队伍形象。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拥护党的集中统一。

2、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围绕“四边三化”、“两无三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专项任务,加强对“双十”工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着力打造“廉洁工程”,确保中心工作开展顺利。

二、强化作风建设,改善和优化城管与执法工作软环境。

3、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有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省委28条实施细则要求以及市委实施意见,大力发扬“牛山精神”,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联系群众制度。巩固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成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排出计划、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做成一批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实事。

4、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行为,有效消除“中梗阻”、“小鬼难缠”现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精简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精简文件简报,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精简流转程序,内部文件流转严格落实“即办制”,促进工作提速提效。

5、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局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系统干部廉洁自律。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完善长效机制,保持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6、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工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中队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具体负责的原则,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7、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以增强学习力、强化创新力、提高执行力、建设竞争力为目标。深入学习党的某某大精神,创新宣教形式,强化宗旨教育、思想教育和风险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营造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加强全系统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具城管与执法工作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8、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权力网络公开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控。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搭建党员干部、行风监督员、网络媒体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平台。拓宽城市管理参与主体,提高城市管理参与水平,努力形成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监督回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实现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9、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突出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重点廉政风险防控领域,加强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较大的人财物管理权或自由裁量权的岗位实行重点监督;完善干部廉洁从政信息库建设,提高我局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突出服务民生,夯实和巩固依法行政的基层基础。

10、积极打造城管服务品牌。严格落实“五个凡是”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充实服务项目、简化行政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按照“能放则放,能接则接”原则,继续开展事权下放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活动,认真做好办事程序的上下对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区、镇街两级城管与执法窗口建设。

11、积极开展阳光纠风行动。以阳光纠风为载体,形成常态化的纠风工作纠建并举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纠风惠民”行动,深化十个服务民生重点职能部门民主评议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我局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存在问题的监管;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发挥媒体监督力量,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对舆情实施监控,做到提前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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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三

一、重点工作基本思路:

____年是我区实施“千天会战”的收关之年,我局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部署,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区滨水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程,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在巩固成果,创新思路,提高档次,力求精品上下功夫,全面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继续发扬“5+2”、“白+黑”的城建精神,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城区绿化、棚改工程、亮化工程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等项重点项目的落实,举全局之力为打好明年收关之战,取得“千天会战”圆满胜利而努力奋斗。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推进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目前我区“三纵三横”路网主结构已形成,将逐步修建和完善各支线路网建设。计划建设民兴路、环湖路、安平路、光明街、富江路、龙江路、康复路、利光路8条街路7.5万平方米升级改造,配套建设雨水5500米,人行道5.4万平方米,路灯160盏,预计总投资3382万元。

二是全力推进城区绿化工程建设。以打造精品绿化工程为目标,提升花园、广场等重点地段建设档次,重点实施江心岛风景区、新建和完善滨江大道、沿江路、民兴路、向阳大街、复兴路、春阳街、新华路、青年街、建华西街9条街路绿化建设,预计投资763万元。非政府投资项目有百合花园和锦江花园绿化建设预计投资368万元。预计总投资1131万元。

三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针对我区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棚改开发建设步调将放缓,计划开发地段为建五、建六委,征收拆迁面积3.2万平方米,总户数506户,总建设面积8.4万平方米,回迁安置面积2.8万平方米。同时抓好棚改各地段结转项目,确保按时回迁入户。

四是全力推进亮化和综合整治工程。亮化粉刷工程以和平路、红岸大街为试点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构成了具有我区特色的靓丽风景线,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计划对向阳大街、和平路两侧39栋楼体实施亮化,27栋楼体进行粉刷,面积8.5平方米。

五是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格”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和强化四级网络管理体制。成立城市网格化管理委员会,施行三级网格化管理,即“政府、办事处、社区”。各街道办事处由主管副主任担任城管办主任,城管大队4个管理中队分别承担各辖区管理任务,每办事处派驻2名城管队员深入社区管理,各社区(30个)由专人担任协管员。

同时,在巩固今年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工作措施,全力提升城市整体容貌水平。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占道经营、店外烧烤、探头市场、店外作业、牌匾设置、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街路秩序和立面容貌得到明显改观。切实加强环境卫生日常街路清扫保洁,全面落实“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处罚”的管理和运行工作模式,通过强化日常巡查、联检评比、延长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设置环境保洁设施,逐步改变街路清扫模式,由人工作业逐步转为机械化清扫。同时,做到以雪为令,采取机械与人工作业同步进行的方式,全力做好冬季清雪工作,确保冬季出行安全。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xx。

xx。

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诚的欢迎!

我市在去年实现“三年大变样”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在推动城市新一轮发展中又提出了“四年新提升”的要求,特别是在去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对实现城市管理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今年多次深入城市管理一线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多个重大整治战役;人大通过审议城管工作,推动城市管理向更高目标迈进;政协也对城市管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调研工作,提出了一些城管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市四套班子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

经过今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城市管理创优工作又有了明显进步:城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考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初显成效。现在,我就今年的城市管理创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的城市管理创优工作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长效、创新机制、着眼提高”的原则,采取规范建设与专项整治并举的措施,全员发动、全员参与。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尤其是《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今年

2

1

日施行后,我们即组织了贯彻活动,主要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的宣传。将今年。

3

月确定为我市“新条例社会宣传月”,

xxx。

5500。

12。

分”专题片,对《条例》作了深度宣传;在《。

xx。

xx。

实际重新修订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根据新《条例》确立的规范和城管创优标准要求,对《。

xx。

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中不适应新条例要求的内容重新修订,起草了《。

xx。

市〈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现已进入征求意见程序。

市政府将城市管理创优活动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要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在未来四年中同步实现新的提升,并将去年建立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城管、公安、财政、工商、市政、园林和辖市、区分管领导参加的高位协调小组,继续作为今年创优活动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常设的办公室和六个工作机构,辖市、区也相应建立了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城市管理的各职能部门通过强化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我们梳理了城市管理中的

11。

个方面的问题,按照职能分工逐项查问题,形成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整改的职能部门、整改的责任人以及责任领导。局督查组制定下发了作风建设督查办法,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政绩管理范畴,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进一步强化了城管创优工作的力度。

城管创优活动中,我们根据近年来。

xx。

城市规模扩张、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不足的实际,坚持把完善基础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创优基础基础工程新的突破。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我们在投入

7654。

万元建成了垃圾处理场大堤基础工程和。

10。

900。

万元建设了垃圾填埋场二期中三格项目。中三格填埋区建成后,将有效地缓解城市未来几年垃圾增量填埋的矛盾,进一步提高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我市在创卫过程中,一直沿用的是一座老的城市粪便处理场,随着近年来城市规模的扩张已经无法满足城市粪便处理的需求,今年我们投资

360。

万元在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地建设新的城市粪便处理场。新的粪便处理场占地面积。

2000。

平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为。

50。

吨,并按照国际水准,选用了德国制造的固液分离和脱水处理设备,采用除渣沉砂加絮凝脱水处理工艺,此工程将于春节前竣工投入使用。

我们根据当前城市垃圾日产量增长过快的情况,按照完善功能、合理布局的要求,今年投资

160。

万元在。

xx。

xx。

两区新建了。

2

座垃圾中转站,还投资。

140。

万元新购置了五辆垃圾压缩车和一辆冲洗车,缓解垃圾中转设备不足的矛盾;同时,投入。

50。

万元对。

129。

座公厕进行改造出新,并添置道路果壳箱。

155。

只。

我们根据市容建设美化亮化的要求,今年投资

123。

万元对全市。

61。

套夜景灯光遥控终端设备进行了升级,在新楼宇中增加安装了。

8

套终端,并对总控制室进行了改造,提高了自动启闭能力,使夜景灯光布局更趋合理。

近年来,我们根据省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的实际,分别制订了《

xx。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xx。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启动编制了《。

xx。

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拟定了《。

xx。

市渣土管理规定》、《。

xx。

市关于工程渣土砂石及其它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全密闭机械装置从事运输的通告》。

制定了《

xx。

市夜景灯光管理规定(初稿)》、《市区机动车清洗管理办法》、《。

xx。

市户外广告及标志设。

置管理规定》、《。

xx。

市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暂行)办法》、《。

xx。

市临时摊点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对市政府“。

21。

令”不适应城市管理内容的修订,编制通过了《。

xx。

市城区户外广告规划》。

我市于去年建立了城市管理专业执法队伍后,为强化执法管理先后制定了《

xx。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方案》、《。

xx。

市城市管理相对处罚权(试行)办法》、《。

xx。

市城管行政执法路段考核标准》,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路段包干责任制、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制、末位淘汰制等一批执法管理制度。

在城市长效管理的实践中,我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十五”计划,按照全天候、全覆盖、无空白、无死角的目标,坚持城市发展到哪里,城市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1

在主次干道完善“。

20。

54。

条主次干道统一按照“二班四运转”模式,从凌晨。

4

时到夜间。

12。

时,实行。

20。

小时的一大扫、二回扫、不间断、滚动式的保洁作业。

2

街巷和生活小区全面实行“三位一体”运作。从全市下岗失业人员中统一招聘了。

509。

2001。

年的。

612。

万元,到去年底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征收率超过。

87%。

3

“门前三包”管理试行了“百米一岗”。我市在。

14。

条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和主要商业网点周边设立了。

285。

名卫生督查员。一员多职,既是卫生督查员,又是卫生保洁员;既当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管理员,又当环境卫生管理宣传员。走出一条“门前三包”和自行车(摩托车)停放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

4

渣土管理实施“全程监管一条龙服务”。针对。

xx。

24。

小时连续不断的监管办法,重点查处无证运输、抛洒滴漏、乱倒偷倒、施工工地不围场作业和车辆带泥运输等行为。还出台了生活小区装潢垃圾有偿收费政策,装备专门车辆,专业清理背街小巷的二次装潢垃圾,从源头上杜绝偷倒乱倒的现象。同时,我市在主城区实施了建筑渣土密闭运输管理,严格控制城区渣土运输抛洒污染问题。

5

城郊结合部卫生实行“四个一点”的专业管理。政府牵头城管公安卫生规划经贸等部门,积极开展暂住人口非法加工点违章收购点和乱搭乱建的整治力度,另一方面组织辖区和城郊乡镇政府,加大城中村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采取了乡镇出一点区政府拨一点市城管补贴一点和有偿服务收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在城郊乡镇建立了人员相对稳定的环卫站,业务上接受区环卫所的指导,专门负责所在乡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我们在创优活动中围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着力于整治、规范市容市貌,努力打造优美的城市空间环境。

按照现代城市建设的要求,我们与上海同济大学、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合作,共同编制了《

xx。

led。

2800。

万元对全市。

19。

条主次干道的。

206。

个楼宇进行了灯光设置,投资。

123。

万元对。

62。

座楼宇设置灯光遥控系统。今年又对灯光遥控终端设备进行了升级,并在新楼宇中安装了。

8

套终端,使夜景灯光布局趋于合理。同时,还对总控制室进行了改造,提高了自动启闭能力。

我们按照“突出个性,注重特色”的总体要求,以高品位、高档次和在沪宁线上争先的目标定位,与同济大学合作编制了《

xx。

13。

13。

735。

件,发发放处罚告知书。

625。

份,查处补办手续。

397。

件,整治拆除乱钉乱、乱挂违章设置的广告牌。

480。

多处,清除过街擅自设置横幅广告。

1500。

余条。

我们在还成立了

30。

5028。

名楼长中聘请了卫生监督员,并在京口区又组建。

21。

49。

个社区设置了。

460。

块公共广告信息栏,初步实现了治、疏相结合的小广告管理目标。

我们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和主要广场的基础上,建立了

90。

个政府摊点群,安排。

1651。

个临时摊点,并实行“四统一”的管理,使全市占道经营摊点总数大幅下降,由去年的。

8000。

多个摊位减少到现在的。

3500。

多个;上半年还规范疏导了主干道两侧的。

35。

个早餐点,解决了。

300。

6

个室内洗车场,通过建设标准洗车场,逐步取缔了占道洗车的问题。

91。

户计。

1908.6。

平方米,并协助两区政府拆除违法建设。

3632。

户共。

5.6。

了废旧回收行业整治。从。

3

月份开始,我们与公安、经贸、工商和供销等部门合作,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取缔了。

105。

个无证照回收站点,纠正了。

129。

户违章堆放的经营行为,共清除室外占道面积。

9340。

平方米,取缔无证照室内经营场地。

1500。

余平方米;清理废旧金属、塑料、玻璃等制品。

4800。

多吨;拆除违章搭建棚亭。

38。

个共。

800。

平方米。

一是完成了环境卫生管理重心的下移。按照建设“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的要求,今年一月我们将主次干道、街巷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垃圾一二级运输车辆、公厕、果壳厢和环境卫生作业经费、作业人员全部移交给两区政府。移交后,我们加强了环境卫生作业的指导和考核管理,使新体制运作基本正常,大环境卫生保持了较好的水平。

5

9

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权以。

17.88。

万元成功出让。城市公厕建设也初步与北京中协公司达成市场化建设的协议。

三是探索建立了专业执法机制。执法管理按照职能细分的原则,我们在总结执法工作一年多来的实践基础上,为提高执法的效能,新组建了城市建筑渣土管理、户外广告管理二支专业大队和环境卫生特勤小分队,对渣土、户外广告和环境卫生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

16。

小时的错时执法制度,确保执法管理的效果。

队伍建设是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我们在执法队伍建设中实施了“

12345。

xx。

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在队伍中确立了率先奋进、求真务实、以人为本、严格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

今年我们在市委党校采用全脱产、全封闭的方式,举办了三期培训班,请相关专家、教授和律师系统讲授领导科学、思想政治工作、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科目,并请部队教官对

161。

名中队长以上干部和骨干进行了队列等军事化训练。

根据队伍建设的实际,今年我们完善了《

xx。

9

名队员实施了扣分处理,对。

2

1.81。

万件,其中一般案件。

1535。

罚没款总额。

97.6。

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

129.6%。

68.3%。

152.2%。

基层执法分局开展了“树形象、展新姿”活动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飓风行动”、“牌坊巷整治”、“春风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不仅维持城市管理秩序队伍形象也得到提升。

机关作风转变上,我们重点抓了载体建设,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在社区按照“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招募有志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退、离体干部职工,建立城管志愿者队伍,实行了统一标识,明确志愿者的服务内容、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城管业务的培训,组织他们参观城管窗口单位,熟悉城管业务;同时发给统一制作的监督表,请志愿者共同对城管行风进行监督。目前,通过两个社区的试点,已经取得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

为实现全民参与城市管理,从孩子开始培养维护城市秩序的意识,今年

5

17。

日,我们与。

xx。

小学在。

xxx。

广场组建了第一支。

30。

人的“城管小卫士”队伍。“城管小卫士”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文明道德、城管知识,促进社会、学校和城管工作的紧密结合,提升市民以及学生的素质。这项活动中,执法支队委派了城管行政执法队员做学生的课外辅导员,并不定期带领小卫士走上街头发放城市管理知识的宣传品和“告广大市民书”等,通过青少年的小手牵动大手一起维护城市形象。

党员、执法队员进社区活动是我们探索作风转变和党建工作相结合的一项新举措全系统

168。

名在职党员和各执法中队,分别到全市。

108。

23。

所学校和。

40。

家企业签订了服务共建协议,在强化服务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学校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半年多来,党员和执法队员在社区城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一大批社区急需解决而以无法解决的问题,受到了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今年

5

17。

日,我们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和企业、学校等。

10。

3

5

1

2

次的城管工作明查暗访活动,深入城管基层单位、部门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感知城管在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寻找差距,及时整改工作中的问题。

xx。

特点的城市管理模式,取得了政府和广大市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xx。

xx。

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平台上,为。

xx。

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五

(一)健全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我市“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街道社区具体落实,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发挥高位协调职能作用,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协调各成员部门、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健全层级考核机制。修订完善《__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根据201_年《市委工作要点》要求,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落实城市管理考核奖补资金制度。积极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健全城市管理日常考评机制和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市直职能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提请市政府批准成立“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督促各区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建设,尽快与市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济宁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全覆盖。督促县级市201_年前、各县201_年前全面建成并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水平。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城市环境。

(一)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疏堵结合整治占道经营。与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联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和偏远区域适当疏导”的要求,督导各区及分局清理取缔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马路市场、早点夜市、露天烧烤、市场外溢及各类店外经营。二是严查违法建设。实行违法建设日报告制度,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坚决控制和制止群体性乱搭乱建。强化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对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以及擅自变更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等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三是持续开展市容整治。进一步深化对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的整治,不断提高清理时效和质量。督促沿街经营业户搞好自律,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清除脏乱差现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市政及公用设施的全面修缮和更新;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和监控,加大对商业促销和建筑施工单位噪音扰民行为的监控和处置;加强非机动车停车场监管,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积极探索自行车有序停放的试点模式和非机动车规范停放长效管理机制。四是严查乱倒垃圾和车辆抛撒。联合公安、住建、交通部门深入开展规范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车辆抛撒、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健全完善渣土管理长效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动态执法监管机制,突出抓好建筑工地源头治理和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清理无牌无证渣土运输车辆等工作,规范建筑渣土处置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城区渣土管理工作水平。五是提升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和亮化工程管理。深入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摸清底子、清理违规、明晰产权、完善手续、依法管理。联合市规划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论证编制《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各主要道路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户外广告公开招标运作,构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局职能,出台有关指导城市亮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立足城管执法职能,督促沿街产权单位做好道路、广场、楼体及庭院亮化的设计、施工安装和开启运行,不断提升城市形象魅力。六是积极做好“三重项目”的执法保障工作。对我市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节会、重大迎查等活动纳入重点服务保障范围,提升标准、明确责任、确保效果,全力打造服务“三重”项目的优良环境。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载体活动。一是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迎接省转方式调结构观摩会、省运会、大气污染治理和“五城同创”要求,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强有力整治措施,一个难点一个难点地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争取较短时间内使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市容环境质量有一个大的提升。二是实施市容环境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定位准确、整治持续、规范在先、执法必严”的原则,指导各区及分局确定示范路、示范广场、示范小区创建试点,对示范创建项目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灯光亮化、公共设施、“门前三包”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地示范创建,彻底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现象。通过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城市管理精品亮点工程,示范带动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六

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彻底从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不争论、不折腾,把创新思路、创新体制、创新机制贯穿于城市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要自加压力,高起点、宽眼光、大手笔、重实效,切实增强在较短时期内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每季度都有新变化,每年有大变化,“”期间形成大的跨越。

二是要全面推进,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市、农村经济的共同繁荣。要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作为提高执行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增强按法律法规、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运用经济、法律、宣传等综合手段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的能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发挥好、引导好职能部门的作用,更好地履行职责,形成推动新一轮城市建设改造和加强城市管理、经营的工作合力。

三是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要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参与,形成城市建设管理的强大推动力。在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进程中,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调动群众支持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城镇建设项目的安排要突出为民办实事、求实效,尽心尽力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公示牌制度,把名称、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期、外观图等重要信息公开披露,接受群众监督。要妥善处理好加快城市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实际困难,争取更大支持。

四是要造就一支过硬的城市建设管理队伍。城市建设管理系统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切实纠正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既要勤政又要廉政,全面推行“阳光操作”,做到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群众的检验。要坚持廉者、能者上,贪者、庸者下。提倡敬业奉献、为民务实,强化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群众评议,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是要大力提高城市建设的监管水平。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拍挂制度,改进标书设计,大幅度增加评标委员数量,改进竞标门槛设置方法。对施工企业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支持诚信守法企业在更好地发挥作用,禁止失信违法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同志们,打造xx城市品牌,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黔中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改进城市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过罚相当、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建立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中积极发挥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尊法、守法的意识,促进社会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执法范围。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五)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需要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六个领域中,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一条需要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六个领域中,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以外领域的事项,原则上不得集中。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的第八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评估,需要调整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按第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调整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应当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清单、职责边界,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后,应当合理划分有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

有关部门应当继续行使原有的监督管理权。需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协助和配合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予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专业化,使执法能力与执法事项专业要求相适应。

第十八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九条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民族分布、管理任务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执法保障。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器材、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应当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保障,并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应当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行业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章执法规范。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法定权利。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适当的行政执法手段,实施适当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优先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措施。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

(三)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四)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五)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六)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七)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收集相关证据,并保存完整。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案件有效处置。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得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者妥善处理。

第三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格式文书。

第三十九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当地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四十条各地应当建立城市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第四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需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建议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行政许可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多发领域,或者发现行政管理的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实施认定、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提供相关资料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认定、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城市、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依托本级人民政府划分的管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第四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辅助性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章执法监督。

第四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四十八条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查封、扣押物品的;。

(二)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继续行使已经交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镇、乡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八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执法范围。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执法保障。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装备配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

工作经费按规定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五章执法规范。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渠道或者场所,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

第六章协作与配合。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行政执法信息和相关行政管理信息。

第三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对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七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十条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九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

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xx在百忙之中,率工作组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我们备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干劲。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对xx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汇报一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断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努力构建了“精细、效率、智慧、全民、全域”五个城管,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每年的城市管理工作、城市大提质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工作稳居全市前列,每年到我县考察学习城市管理先进经验的单位近x余个。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交出一份城市创建的满意答卷。为巩固我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我们高标准、高要求抓好了各项城市管理工作,并顺利通过复查验收。圆满完成了全市新一轮“城市大提质”三年行动,城市建设和管理进步明显。

近年来,我们以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了城市管理的正规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城管统一制服、标识标志换发工作,换装不仅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和协管员的外在形象,更重要的是内在自身素质水平的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二是购置执法仪x个,摄像仪x台,城管通(处置通)x个(其中农村一体化借用x个),全部配发一线的执法队员服务于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全体执法队员完成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业务轮训,学法考试合格率100%。完成执法队员执法资格考试和科级干部轮训工作。四是按照《x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城市管理机构改革要求,2019年完成更名,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发〔20xx〕x号和x发〔20xx〕x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x城市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为组长,其他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职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痕迹化管理。从20xx年x月x日开始,城管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了《x县城管执法温馨提示单》《x县城管执法责改提示单》和《x县城管执法处罚提示单》“三单制”。同时在服务、管理和执法过程中都是全过程记录。三是转变了执法方式。我局注重以人为本,严格落实“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工作法,将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服务事业来抓。同时,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了城管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在严格考核考评的助推下,不断提升了城管队伍的作风纪律和工作积极性,并严格履行了执法程序,全体执法队员做到了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宣传政策、指出违章、用语规范、举止文明。有效地杜绝了简单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保证了执法的公信力,城管执法不断走向规范化。

近年来,我们注重精细化管理,打造了一座现代化城市。一是制定了具体的城市管理标准。我局紧密结合我县的城市管理需求,制定了具体的城市管理标准,涉及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个部门、每个服务对象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按照标准予以管理,按照办法和细则予以执行,实行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违可罚的工作链,努力构建了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二是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将县城x社区x条主次干道划分为x个网格,共x个路段,每个路段明确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园林养护员、市政维护员各一名,四位一体,构建了网格化联动机制、责任包干机制以及考核评价机制,每名领导根据班子分工和实际情况分管若干路段,实行层级管理,全局每名干部职工都有一块责任“田”,真正将管理责任细化到人。三是环境卫生更加好。通过市场化运作,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环卫保洁模式,确保了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北垃圾处理场共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率100%,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完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四是市政设施更加完善。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修缮市政公共设施,确保了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率,功能齐备。五是园林绿化增色添彩。按照省级园林县城标准投入专门管护经费对城区x万平方米绿地进行了专业管护,园林绿化管护到位。六是人民公园二期工程已完成并交付人民公园管理所进行管理,对园内的绿化管护和卫生保洁工作实行了外包作业,该所的全体干部职工担负了管理职责,通过日常严格监管和考核,人民公园的绿化、市政、环卫设施管护到位,功能齐备,为全国人民提供了一个舒适、安全的休闲娱乐场所。同时,为增强公园的文化内涵、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该所多次协助县各个单位在园内开展群众文艺汇演活动和电影观映活动,义务为市民提供精彩纷呈的“文化大餐”。

近年来,我们不断为民谋福祉,构建了良好的党群关系。一是数字城管保持全市领先,x智慧城管平台成功运行,凸显城市治理效果。智慧城管监控覆盖县城区大街小巷,平台与公安、交警监控实现了共享。每月受理有效案件达x余件,处置率高达99%以上。开通了城管热线,每年受理市长热线达x余件、县长热线x余件,群众来电来访x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二是政府服务“一次性办结”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方案》,列出涉及城管领域的政务服务和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流程,并予以公开到位,主要公开了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投诉监督渠道。近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x余条,在依申请公开中,我局共受理群众当面申请数x余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全局未发生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等案例。三是燃气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完成了天然气过河项目建设,城北用户已陆续安装使用了安全的天然气。成功处置一起燃气运输车辆途经x大道和x线交汇处发生侧翻事故。燃气领域安全运行无事故。四是民生实事项目圆满完成。总投资x亿元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臻于完善并健康运行,在20xx年x月份的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过程中受到了x的充分肯定。在自产瓜果销售旺季时,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在城区合理划定x个临时销售点,为瓜果农提供了一个销售平台。同时通过开展城管进社区、城管进校园、城管进小区、城管进园区、邀请市民开展城管体验日等活动,让广大市民参与互动,达到共创、共建、共享。每年的4月、6月,我县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愿者协助参与、体会城市管理与治理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响应。

近年来,我们勇于担当作为,打出了一套攻坚克难的漂亮组合拳。无论是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还是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无论是在中省领导、省内外兄弟县市来x考察调研期间,还是精准扶贫、重点企业帮扶、农贸市场整治攻坚、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北大桥头夜宵摊点整治、超门店整治、机动车上人行道乱停乱放整治、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城市“牛皮癣”整治、油烟污染整治、渣土扬尘整治、噪声整治、抗洪抢险、抗冰救灾、非洲猪瘟防治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x城管人勇挑重担,敢于奉献、攻坚克难,做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一次次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使命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的点赞。

近年来,我局铁腕治纪,塑造城管良好内在形象。为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城管队伍,我局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勤纪律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抓细小和养成。明确规定: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纹签到机上签到,当月累计五个工作日旷工,取消行为人当月的绩效奖,一年内连续旷工达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予以辞退,对全年全局所有干部职工考勤考核排名位列后五位的直接评定为局年终奖发放的末等次。通过严格的考核,每月对考核考勤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奖惩兑现到位,有效杜绝了“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全体干部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更大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履职尽责的使命感。

二、下步工作打算。

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效率城管;

实施数字化管理,构建智慧城管;

实施社会化管理,构建全民城管;

实施全域化管理,构建全域城管”。

2.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抓手,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

3.扎实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界定城市管理职责,划转县城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等部分行政处罚权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行综合执法,建立明晰的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衔接机制。制定权责清单,规范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充实执法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严格执法队伍管理,统筹解决执法人员身份编制,规范协管队伍。

4.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工作总体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在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方面下功夫,推动全系统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形象大改善,始终坚守“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精神。

二是加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置建设,实行市场化外包作业;

三是加快x路改造项目建设。

以上就是我的汇报,不足不到的地方请xx批评指正!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建管并重”,牢固树立起“抓城市管理就是抓经济、抓生产力”的观念,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建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文秘部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把整治市容市貌、规范城区经营秩序,强化城区道路管理作为提升城市形象的三大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强化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争取在短时间内城市管理水平、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质量有一个新的提高,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

关于上半年工作。

(一)、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一是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以“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创城”活动为动力,按照“决心要大,标准要高,行动要快”的要求,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围绕解决城市管理的“顽症”以及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长期困扰城管工作的难题,制定下发了《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河滨路、福海路道路管理办法》、《城市管理重治严管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细化责任,量化指标,将城市管理年工作目标落实到23个责任单位,从人、财、物方面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营造城市管理工作“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我们将有关城市管理法规、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市民宣传,使城管法律、法规为群众所共知,并共同遵守。在区电视台开设了“城市建设管理视窗”栏目,及时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报道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展示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促进了城区居民城市化意识的提高;局里组织人员每周五上午对城区主干道、广场等主要路段进行督查,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每周一次以《城建工作》的`形式,通报各单位、科室;印制15000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沿街门市和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并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及周边社区不间断巡回宣传,倡导市民文明之举,营造一个人人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力度。

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在明确工作责任和突出工作重点等方面下气力,持续抓好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

一是持续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首先,强化日常管理。按工作职责及责任区划分,结合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要求,与临街业户居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签定《福山城区沿街店铺、单位门前市容秩序公约》,围绕“不搞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14项内容,加强日常管理,重点在早、中、晚的违规行为高发期巡回检查、纠章,通过集中巡查、错时巡查和延时巡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市容环境监管力度。组织各部门1900余名机关干部走上街头,对城区的大街小巷、路面、路牙、路桩根、人行道等进行了彻底清扫,较好地遏制了影响城市文明的问题发生。其次,突出整治重点,下大气力治理损害城区容貌形象的违规行为。违章建筑等乱搭乱建现象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我们组织专门人员摸底排查,主要有2起强占土地建房案,涉及房屋面积276.5平方米,围墙7800平方米;在租赁土地上建房11起,涉及房屋面积970.5平方米;在工厂或住宅内违章建房9处,涉及房屋面积2370平方米。目前,我们依照程序,严格执法,已经责令拆除违章建筑22处,正在查处的违章建筑有44处,其中,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同时,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和运输粘带、车辆撒漏、露天烧烤以及清晨溜狗和破坏市政设施等严重影响城市文明行为的集中整治。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整治活动4次,清除野垃圾场2个,取缔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摊点2700处,清理乱堆乱放、乱吊乱挂问题600处,清理乱贴乱画和“野广告”17000多张,制止公共场所乱扔杂物、践踏草坪150起,查处违章撒漏、运输粘带和乱倒垃圾问题178余次,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三

我局按照县委全会和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以及承担的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现将__年工作情况及__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__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责任,优化环境。

在环境卫生方面。我县环境卫生工作现在已经全面实现了市场化运营,由__保洁公司接管。今年以来,一共设置双胞胎式果皮箱__个,广告式果皮箱__个,普通垃圾桶__个,大型地下式垃圾箱__个。城市垃圾平均每日清运垃圾约__吨,日产日清,城市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__%。多次组织环卫工人和执法队员共同上街清理“城市牛皮癣”,累计清理各种违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__余处;清洗城市道路隔离栏、围栏等设施__次。全面改善了我县环境容貌,使我县城市城市形象得到较大改观。

(二)严格执法,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兴路、兴华北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我局与城区沿街单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__余份。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净城行动。

为有效治理扬尘污染,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清洗城市、抑制扬尘”为主题的“净城行动”,我局以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环卫清扫保洁、施工扬尘治理、道路运输扬尘监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等工作,开展一场清洁城市、降低扬尘污染的攻坚大会战,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抑制扬尘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具体包括:

1、道路清扫保洁抑尘。为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动“洁净城市”的深入开展。我局环卫所延长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博兴中路等主要路段清扫时间延至__小时。加大循环清扫密度,坚持街道垃圾日产日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任务。加大循环洒水频次,对县城内博明路、博兴路、博爱路、兴华街、博成街等主干道加密扫水次数,确保抑尘效果。每天实施x到x次清洗洒水、抑尘保湿,特别是对博明路、兴华街、博成街易发扬尘路段加密洒水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三级响应预案要求,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具体情况,实施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室外作坊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烧烤“油烟污染”问题,我局宣传先行,服务跟后,责任明确后,指派执法人员,一边对城区所有大街小巷露天烧烤店面和摊点进行摸底登记,一边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执法人员还给合日常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烧烤行为,对违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意识教育,并依法实施处罚。为彻底改变露天烧烤行为,执法人员除了组织经营者开会,还深入到这些烧烤业主家中宣传,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传统烧烤对城市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推广无烟烧烤的长远意义。通过劝阻、没收烧烤工具等措施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共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大排档__处。

3、严格落实渣土车过往检查制度。对辖区砂石渣土运输车辆严格监管,指派执法队,定点布控,强化巡查,__小时监控等超强措施,严格排查过往的渣土车辆,凡不按照规定过往的渣土车辆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对于屡教不改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目前为止查处未覆盖上路渣土车辆__辆次。

4、施工现场保洁抑尘。我局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打好净城冲锋战做好准备。

5、提升市民素养。大力推广、持续开展“周末奉献日”、“城市美容师”等一线宣传整治活动。加大对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市民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奖惩力度,杜绝乱扔果皮、随地吐痰等违章行为,提升环境意识;加强机动车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拒绝车窗抛物,自觉维护整治、干净的市容环境。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市民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环卫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四)加大房地产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拆除违建作业。

根据上级对房地产整治指示精神,为了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我局依法对辖区的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辖区内的建筑作业进行巡查排查,对于不按要求建筑,私自违规建设的,绝不姑息,严厉惩处。对四季花城二期、帝景华都、幸福里小区、君耀现代城、盛世尚品、东城郡、博悦府、东方家园、锦绣花园、锦尚家园__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了共计罚款__余万元的行政处罚,规范了我县房地产开发秩序。

(五)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根据__年x月,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以及__县政府相关要求,经公开招标,我县现已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初期机器调试和机构设置已经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待补齐工作人员后立即投入使用。

(六)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工作。

我局的贫困户包户责任人一共有x人,对接__村贫困户__户,经多次基层走访,深入到居民家里实地考察,每家每户都送去了生活物资,宣讲了帮扶政策,根据各家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扶计划,其中x户今年拟脱贫。

(七)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要求,根据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发x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首先县编委办编制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议,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四

各位领导、行评代表:

年初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民主评议政。

风行风的文件精神,坚持。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

重预防。

”的原则,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

的,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纪律,广泛征求意。

见,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同时贯彻强街扩权改革政策,

全力构建。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多层面、大纵深、

全视野的监督网络的大城管管理体系,开展。

“十项整治工程”工。

作,巩固。

“两城”连创成果。经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

提高,塑造了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

我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建。

设工作中心任务,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并以此作为加强城管。

部门作风、促进城管事业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

我们提出了高举文明执法的旗帜,努力打造文明执法的特色。

品牌。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执法宗旨突出,追求目标清晰。

在文

法寓于服务之中。

二是严格履行职责,突出热点难点。

我们强调执法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致力打击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城市秩序和市民利益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花大力气,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十项整治工作,累计规范整治

12。

条主次干路、

11。

个集贸市场和。

45。

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部位,清运垃。

900。

余吨,取缔占道经营。

5300。

人次,“两城”连创成果进一步。

巩固。

三是着重抓好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面提高队员卷质。

“争先创优”、“闪光标志”活动,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态度,融入百姓,成为人民的服务员。同时我局与各街道(镇)综合执法局签订责任状,各街道(镇)综合执法局与中队签订责任状,单位一把手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谁出问题谁负责,谁的范围谁负责。对影响恶劣的违纪事件,单位评先时一票否决。

四是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阳光执法。

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

必究的执法要求。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注重考核着手,通过。

政务公开、窗口服务、案件审查、内外部监督、预先告知、主动。

征求意见等形式和手段,使执法全过程完全置于阳光下操作。今。

年在矿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中,强制拆除违建房屋。

500。

栋,督促。

自行拆除房屋。

900。

余栋州总面积达。

104599。

平方米;迁除板房百余。

栋,简易木棚近百处;整治小开荒。

30000。

余平方米,清理小栅栏。

4000。

米,平整硬化场地。

1250。

平方米,整治矿区周边牌匾广告。

169。

处。此次活动无一起上访、上诉案件,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表。

扬。

我们按照市区行评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一是广开言路,查找问题,掌握行风建设的主动权。

我们组织各

街道(镇)综合执法局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沿街业户进行。

了问卷调查,发放行风评议表及行风评议函。

1500。

份,主动查找市。

容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回收。

1318。

份,征得局系统行风方面意见。

129。

条,我们把这。

些意见梳理归类,逐条研究解决的方式方法,并将整改办法落实。

到具体行动中。完善了行风监督体系。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和社会各界代表。

20。

人为行风监督员,为他们配发行风监督证,

对城市管理和队伍行风情况进行监督。设立了。

1

个举报箱,为开。

展行风调研提供条件。

二是抓好整改,取信于民。

我局把问题整

改作为。

“转变作风塑形象”的重要内容,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

改责任,限时。

整改到位,让群众实实在在。

4000。

余人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144。

户,清除拆迁建筑垃圾。

2

129。

份,拆除。

120。

余块,更新。

180。

块。

三是抓住重点,服务民生。

在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争取市城市管理局、大庆市燃气公司投资

4700。

万元,新增杏花园、杏旭小区天然气用户。

1290。

户,

完成区政府职工小区、庆泰小区。

1984。

户天然气入户项目设计,

12。

月初全部竣工,届时将全面提高我区居民生活质量。同时我局针对萨大路扩建后路灯破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协调市交通局、萨大路扩建指挥部对沿线破损路灯进行了检修,截至目前,大部分路灯已恢复了功能。

我局坚持把行风建设与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融为一体,将行风建设作为促进城管创优和市容长效管理的内在保证力量,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公民参与、社会监督机制。

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接受群众投诉的部门和人员,属于

“不知道”,不得以任何方式敷衍推诿。开通。

6782440。

150。

余件,办结率达到。

99%。

答复人大、政协提案。

18。

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二是积极探索市容长效管理办法。

强街扩权后,我局根据长期市容管理工作经验,创新思路,研究探索的长效管理办法以“六个结合”的方法加大整治力度,即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结合,集中整治与巩固规范结合,分片包干与定期交流结合,

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结合,疏与堵结合,区、街、社区结合。这。

“六个结合”突出强化了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以主干道为线,

以车站、闹市区为窗口,以街道为块,以社区为点,实行了定人、

定岗、定时、定责管理,增强管理责任意识。与此同时,我们采。

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等考核办法,使长效管。

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改革创新,实施科学管理。

对道路保洁

进行市场化运作,使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日趋完善,基本做到。

垃圾日产日清。截至目前,数字城管平台二期建设基本完成,预。

计年底可以投入使用,届时城市管理系统将形成全局掌控监督与。

具体执法落实的高效衔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同时加强。

了对。

执法。

队员的监督,进一步落实了执法责任人,全程监管执法过程,将执法工作的质量纳入到监督视野之内,全面建立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

虽然我局在行风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工作的某些方面与文明行业的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执法人员只有兄弟县区的。

40%。

难以形成全面覆盖有效监管。

次干道少数岗位常常见不到执法人员,人员到位率低,造成有些地段市容卫生状况差。

尤其是实施强街扩权后,在规范队伍建设上要进一步下功夫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提升红岗区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保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我局的行风建设工作。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和发挥

识和法制观。

念。广泛听取评议。

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以建设系统

12319。

6782440。

服务热线为载体,热情、真诚、准确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群众投诉的办结率。

单位一把手对行风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全面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达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定期研究行风工作,与此同时,我局包片领导每周到街道参加各综合执法局的周例会,通过会议与一线执法人员沟通交流,掌握行风情况,为城管工作的各项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着“载体求新、形式求活、效果求实”的原则,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上下功夫,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五

今年,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礼貌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用心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超多的工作,为推动建立“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构成层层包干,职责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到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透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礼貌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礼貌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个性能吃苦,个性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捣毁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到达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务必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到达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持续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状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职责制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职责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六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__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优化街道环境。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__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__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__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__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__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二、狠抓落实,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

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x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实施城市噪声污染整治。

四、堵疏结合,实施禁止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__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五、重点突破,整治商务中心区环境。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x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x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六、配套联动,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__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城市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七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__]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____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____的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____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____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八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目前,我国有一半以上人口生活在城市。城市环境好不好,城市竞争力高不高,既要靠建设,更要靠管理。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开始转向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的阶段,既要加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还要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现有的城市执法体制和城市管理工作,一些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理念落后。一些地方城市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强,重建设、轻管理,重末端管控、轻源头治理。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国家和省级层面缺乏专门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各市、县工作缺乏必要的督促和指导。一些地方城市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职责边界不清。

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

四是管理方式简单。一些地方习惯于运动式管理,热衷于突击性整治,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机制。

五是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地方过于依赖行政处罚手段,惠民便民服务不够,不能正确处理服务、管理、执法之间的关系。

六是执法方式简单。多数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身份编制不一,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选择性执法、暴力的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根据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12月以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4个部门,研究提出了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意见》。

(一)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意见》以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

(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意见》从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公众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等角度,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逐步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

(三)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意见》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始终,通过强化为民意识,落实惠民措施,提供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四)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意见》顺应城市转型发展的大势,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理念转变,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综合执法,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意见》提出,到202019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意见》从七个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匡定城市管理职责边界;明确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推进市、县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推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备,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协管队伍管理,塑造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提高执法水平。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将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完善城市管理。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能力,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应急管理水平。整合信息平台,构建智慧城市。

五是创新治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网格管理,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全民城市文明意识,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六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规范体系;加强财政保障,健全城市管理经费保障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执法协作。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综合考核制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整难度大,落实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有利于服务人民的原则,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坚持不懈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切实将《意见》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既要亲自抓改革部署,又要亲自抓改革督办,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市、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将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三是抓好改革试点。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分层、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应当围绕如何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探索满足城市良性运行需要的城市管理执法模式,为全面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必须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经有关规定,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等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宣传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改革举措,宣传近年来各地各方面在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要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宣传联动,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

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前景光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城市管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城市管理和谐执法工作汇报篇十九

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宜居民富区强的幸福瓯海”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落实、巩固、提高、创新”为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城管与执法队伍,为促进全区城管与执法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与保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1、进一步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督查。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清廉瓯海”专项行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党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某某大精神上来,始终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队伍形象。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拥护党的集中统一。

2、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围绕“四边三化”、“两无三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专项任务,加强对“双十”工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着力打造“廉洁工程”,确保中心工作开展顺利。

二、强化作风建设,改善和优化城管与执法工作软环境。

3、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有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省委28条实施细则要求以及市委实施意见,大力发扬“牛山精神”,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联系群众制度。巩固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成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排出计划、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做成一批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实事。

4、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行为,有效消除“中梗阻”、“小鬼难缠”现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精简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精简文件简报,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精简流转程序,内部文件流转严格落实“即办制”,促进工作提速提效。

5、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局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系统干部廉洁自律。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完善长效机制,保持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6、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工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中队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具体负责的原则,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7、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以增强学习力、强化创新力、提高执行力、建设竞争力为目标。深入学习党的某某大精神,创新宣教形式,强化宗旨教育、思想教育和风险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营造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加强全系统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具城管与执法工作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8、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权力网络公开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控。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搭建党员干部、行风监督员、网络媒体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平台。拓宽城市管理参与主体,提高城市管理参与水平,努力形成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监督回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实现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9、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突出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重点廉政风险防控领域,加强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较大的人财物管理权或自由裁量权的岗位实行重点监督;完善干部廉洁从政信息库建设,提高我局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突出服务民生,夯实和巩固依法行政的基层基础。

10、积极打造城管服务品牌。严格落实“五个凡是”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充实服务项目、简化行政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按照“能放则放,能接则接”原则,继续开展事权下放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活动,认真做好办事程序的上下对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区、镇街两级城管与执法窗口建设。

11、积极开展阳光纠风行动。以阳光纠风为载体,形成常态化的纠风工作纠建并举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纠风惠民”行动,深化十个服务民生重点职能部门民主评议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我局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存在问题的监管;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发挥媒体监督力量,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对舆情实施监控,做到提前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