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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妇幼卫生工作计划(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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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妇幼卫生工作计划(优质9篇)
2023-11-11 02:45:53    小编:

计划要有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外界环境和资源的变化。制定计划要量力而行,不要贪多嚼不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可完成的任务量。计划是一个不断优化和调整的过程,以下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和完善计划。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

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二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在过去的一年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区实际的路子,取得了一定经验,为继续巩固落实以“三进五送八服务”为主线的优质服务系统工程,我区将继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用、情为民为系、利为民所谋,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反映人民的意愿,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完成实施方案的总目标,争创全国先进县(区),就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主要抓紧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地位,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每年召开不少两次的计划生育工作专题研究会,每次会议解决不少于一件实事。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对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切实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作用,明确各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积极建立新的工作举措,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起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十六大报告中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规定》、优质服务理念、“三进五送八服务”、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健全人口学校和其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服务式”宣传,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法律、法规、管理等信息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舰性病艾滋病预防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依法生育意识、避孕保护意识、优生优育意识和生殖保健意识,倡导男女平等和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中、小学开设人口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程,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工作。

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力争到年底,计划生育干部的优质服务理念和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情选择知晓率达85%以上,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预防性病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把工作的重心真正下移到基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和方案,切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台账管理工作,为计生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长期拖欠问题,做到正确执法和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手续,清理和废除限制群众合法权利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殖健康权利,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各级党政领导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情况,认真落实责任制。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摸底调查,注重工作方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真分析、研究,以点促面,全面推进。严格把好政策关,严审办证资格,简化办证程序。各乡(镇)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到村、组一孩家庭户中,宣传“奖优免补”政策,使群众真正了解“奖优免补”知识,转变生育观念,自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完成市下达的办证任务,要注重巩固率的提高,不断总结经验,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开展好“奖优免补”工作。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及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难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适宜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路子。

xx年,村民自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经验,在此基础上,今年认真巩固成果,积极有效的推进未达标的21个村(居)委员会、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按照玉红计生字(xx)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一是建好信息网络,摸准服务脉搏,实行分工负责,全面采集信息。二是实行内外结合,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三是整合信息资源的分析应用,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从完善信息的分析和应用入手,使信息贯穿于服务工作全过程,促进了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四是实施信息引导服务,促进计生优质服务健康发展,把信息作为评估工作效果,实行科学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依据,为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改进工作提供了方向,为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通过让信息引导服务、促进服务、规范服务,为开展计划生育生育工作构筑了良好的信息支持平台,提高工作预见性和创新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坚持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作用,充分利用计生协会活动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社区计生协会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是《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的终末评估年,也是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的关键年。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将继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宗旨,以《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为指导,以《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为主要任务,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推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孕产妇死亡率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5%;农籍孕妇孕期免费体检率达85%以上。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0%。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全市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市区达95%;农村达80%。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15.农村妇女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服用依从率达50%以上。

16.项目区县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共完成2.4万例,治疗率达95%以上。

17.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

(一)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剥离住院业务,确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模式

设置床位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剥离住院业务,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统一名称为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二)落实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公共卫生能力

在确定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公共卫生职能后,各区县要通过资源调整、改造、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确保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房屋功能要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需求。依辖区人口房屋面积要达到2500平方米、3500平方米、4200平方米三个标准。凡按要求时限和标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区县,经市发改委、市卫生局验收合格后,由市发改委给予资金奖励。

(三)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

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卫妇字2号),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一般应在40-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区县妇幼保健力量。

(四)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要求,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实行预算科目单列,保证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其中,人员经费按照编制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要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8号)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认真执行,并随着经济增长和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而增加;公务经费要按照工作需要核算,并认真落实。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区域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对实现年度承诺目标的区县和对抢救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机构进行表彰。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为考核标准的妇幼卫生工作资金分配方案。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同时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作用,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各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实现产科设置和服务的规范化,提高产科质量。对全市二级以上助产技术机构实施校验。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天津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一)继续推进12项免费惠民项目的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资金分配办法》为指导,规范进行全市惠民项目。

(二)做好与教委、人口与计生、妇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生殖健康等项目的社会发动和健康促进,实现健康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和部门信息共享。在全国率先推进学前儿童常规血压监测,20xx年实现全市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加强剖宫产控制,在物价、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将剖宫产率与产科执业校验管理相结合,确保剖宫产率的有效控制。

(四)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xx年)监测评估方案》。从政策环境、过程指标、项目绩效、人群满意度、社会影响、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综合评估项目工作,示范和引领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高效率、高水平运行。

(五)和分析数据成果,形成众多高水平学术文章和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通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规范基层产科服务。

(二)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以健康教育、个案咨询指导、免费进行叶酸水平监测、进行每日补服记录、全程结束结果反馈、分娩结局追踪等形式,提高目标人群的依从性。

(三)以国家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为契机,提高社区妇女保健服务能力。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津卫妇4号),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一)制定天津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每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

(三)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四

天津市出台《20xx年度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今年天津市孕产妇死亡率将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12项免费惠民项目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同时,天津市还将加强对孕产妇的系统保健服务,高危孕妇管理率将达100%,孕期体重管理率达80%以上。

计划自然分娩率达50%以上。

20xx年天津市将继续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各区县辖区内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同时,天津市将强化助产技术管理,要求天津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自然分娩率达到50%以上。同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今年天津市将加强市、区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做到及时转诊,快速接诊,提高抢救成功率。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天津市将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加强社区医院与辖区计生、居委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孕情,督促怀孕早期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同时,规范使用天津市儿童保健手册,提高3岁以下儿童定期体检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0%;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在2%以下;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

孕期体重管理率80%以上。

今年天津市还将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的管理,进一步控制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加强助产技术管理和督导,促进自然分娩。开展孕产妇乙肝、梅毒、艾滋病的筛查和干预,三种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减少传染病的母婴垂直传播。开展适龄妇女妇科病普查,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开展孕期体重管理,管理率达到80%以上,减少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对母婴健康的影响。推进女性盆底功能障碍筛查防治。开展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等项目,积极推进儿童高血压、高血脂常规监测。

严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今年天津市将组建成立区、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规范内部科室设置和工作流程。同时继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天津市还将继续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进行托幼机构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专项检查。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托幼机构,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1、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

7、妇女病普查率6%,普治率9%;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xx%。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

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

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

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xx%,督导行政村占xx%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

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20xx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

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xx%,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

三是杜绝家庭接生。

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

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20xx]76号)文件精神。

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

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

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xx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xx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

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

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

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妇幼卫生工作,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以下12‰。

(二)具体工作指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早孕建卡率达85%以上。

(2)孕产妇保健建册(卡)率达85%以上。

(3)产前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4)高危妊娠管理率达100%以上。

(5)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

(6)新生儿访视率达85%以上。

(7)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0%以上。

(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

本院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兑现率达100%;

辖区内县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兑现率达95%以上。

(2)完成农村育龄待孕妇女增补叶酸380人;

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70%。

(3)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759人。辖区内育龄妇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知晓率达85%以上。辖区内提供母婴阻断服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一)加强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的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实施专案管理,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加强体弱儿的筛查,对筛查出的体弱儿实施专案管理。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推广适宜技术;

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强化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四)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五)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出生缺陷。本院住院分娩新生儿筛查率达80%以上。

努力完成项目任务全力做好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咨询与检测,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的干预服务。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本院住院分娩和辖区内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的补助兑现工作,做好辖区内育龄待孕妇女的叶酸增补工作。

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妇幼例会,通报上一季度的工作进展,安排布置下一季度的工作,以会代训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妇幼保健业务技能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培训,不断提高村级妇幼保健队伍的素质。

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村卫生站进行一次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与督导,发现工作亮点,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

每月24日各村上报妇幼报表及相关资料,核对镇、村两级妇幼台账。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证章分离管理管理。

(二)负责辖区内非医学助产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的审核。

对辖区内的幼儿园每半年开展一次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

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每年对幼托机构儿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通知幼托机构老师和工作人员到妇幼保健院健康体检。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变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接受服务。

按时参加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按照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资料,积极配合接受省、市、县各种妇幼保健工作督导和检查。

九支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科。

20xx年10月20日。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七

郫县妇幼卫生工作在市县政府和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继续贯彻实施“一法”、“两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禁止超执业范围服务,打击个体非法接生,净化产科医疗市场,保障母婴健康。按照新“两纲”目标,加强了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中心,充分依靠和发挥妇幼保健院的专业技术优势,加强对基层产科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母婴执法监督,提高了基层妇幼保健队伍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产科质量和保健质量,确保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孕产妇死亡3人,其中1人为外出流动人口(此例不算死亡指标),计划外怀孕2人,孕产妇死亡率67.4/10万。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7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81‰。(查漏后的统计)。

3、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100%;平均筛查率达83%,其中镇级医院筛查率为85%。

4、出生缺陷发生率14.13‰。

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9%。

6、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8.9%。

二、具体做法。

(一)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重点检查了各执业单位和个人持证上岗以及执业范围情况,清理整顿违规、超范围服务。本次检查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法,所到之处检查的情况基本能反映各医院真实情况。检查结果总体较好,但个别医院达标获证后产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有所下降,存在较大的'隐患,通过整改,目前已有改善,仅个别医院存在夜间住院分娩不能提供化验条件的现象,已责令整改。另外协助成都市卫生局为全县合法、合格的产科单位及产科人员颁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及个人合格证。全县无证执业单位和个人全部得到清理,进一步依法规范了全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已获证的17家产科医院基本做到了亮证服务、持证上岗,未发现有超范围服务,未发现进行b超胎儿性别鉴定。各接生医院医疗文书档案及相关证明书管理规范,专人负责,未发现人情证明和虚假证明。

2、规范证件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件,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按照《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成都市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化管理实施方案》,全县全部启用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运转良好。妇幼保健院充分发挥二级监控中心作用,对《出生证》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订购、领发及监督管理,各接产单位认真做好录入、打印、报表填写、报送全县共订购《出生医学证明》3000份,计算机出证2837份,未发现开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和违规事件。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工作由保健院统一办理,20共补发《出生医学证明》91份。从补办情况看,本县孕妇流动在外在家分娩现象依旧存在,提示我们今后要加强流动孕产妇管理。总的来说,我县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3、新生儿疾病筛查成绩突出: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早期确诊、早期治疗,避免患儿神经精神发育严重缺陷、减轻家庭和国家负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极佳防治措施。我县自县级产科医院开始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镇级接生医院也全部开展了此项工作。目前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为100%,全县平均筛查率为83%,其中镇级医院筛查率为85%。今年继续加强了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领导、宣传和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专人管理、专人采集标本、专人送检。全县镇级产科单位的标本采集由保健院进行质控及集中递送到筛查中心,保证了质量,受到了筛查中心的肯定。年终郫县地区被评为先进单位,县医院、西南兵工成都医院荣获优秀奖,郫县妇幼保健院获先进单位。

(二)加强基层培训指导,努力提高产科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县孕产妇死亡情况同全市一样出现了反弹,针对全年孕产妇死亡人数上升的趋势,为提高产科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产科急救能力,切实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培训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每月妇幼例会制度,采取以会代训、聘请市级专家讲课、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妇幼人员的培训。为了得到高层次的专业培训,今年我们组织全县产科、计划生育单位直接参加了“成都市妇幼保健协作组”,全年参加活动8次,接受了适宜、高层次的专业技术培训及妇幼保健新知识新进展培训,组织的专题业务讲座、病例分析等,深受基层欢迎。有效地提高了妇幼保健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组织并举办了两期产科培训班,为期6天,全县各医疗机构共129名产科人员全部参加了此次产科理论培训和技能考核,此次培训全部聘请市级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参培人员进行了技能操作考核,技能考核参培率达100%,考核合格率达95%,4人不合格。今年12月份全县产科人员全部参加了市上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在岗合格者将作为校验合格的凭证;新进人员合格者将作为准入考试理论合格的凭证。通过培训,学员的理论水平和技能操作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效地提高了基层产科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母子系统保健管理,努力降低两个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要求,各医院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为了提高早孕建卡率,各镇纷纷借鉴唐昌、新民等地的经验,与当地计生部门协调,将早孕建卡与生育证发放结合起来,实行先建卡后领证,使每个孕妇都能获得产前保健及指导,有效提高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犀浦、花园针对流动人口较多,加大了对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的保健管理力度,专门制定了流动孕产妇管理方案,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收效较好。

(四)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努力提高儿保质量。

1、加强幼儿园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并指导镇级卫生院提高集体儿童体检工作质量。今年各镇均完成了一年一度集体儿童体检工作,全县儿童体检率达到了95%。同时,全县集体儿童防龋工作覆盖率达100%,有效增加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是依法开展入托体检。今年除新胜、清河、红十字、新民场、两路口外其余各镇均开展了幼儿入托体检,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儿童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全县幼儿教师及保育员体检制度,杜绝无健康证上岗现象。今年全县教师体检人数为546人,筛出不合格21人。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教委,以便更有效地采取措施,使幼儿的健康得到保障。

2、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一是各镇儿保工作采取与计免合作,共享信息资源,互相协作,较好地完成了新生儿28天建证及儿童定期体检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系管率。

(四)巩固爱婴县成果,促进母乳喂养。

县医院、公路医院、西南兵工医院、县二医院、保健院5所县级医院和犀浦中西医结合医院、新民场卫生院、唐元卫生院3所镇级医院,都能够严格按照母乳喂养三个“十条”标准,坚持母乳喂养制度,开展早吸吮、按需哺乳、母婴同室,坚持开办孕妇学校,宣传母乳喂养知识,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县出生4-6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85%以上。犀浦中西医结合医院、新民场卫生院巩固爱婴医院好,群众满意,效益好。

(五)、加强“两纲”、“三网”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

1、“两纲”监测工作。

保健院已对二医院、新民医院、花园医院监测点进行了检查,各监测点在卫生局直接领导下,按照监测方案,在总结推广唐昌地区监测经验的基础上,利用三级保健网充分发挥防保室的作用,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监测工作,定期质控、确保监测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完成了各项监测指标。

2、“三网”监测工作。

按照“成都市三网监测方案”,各医院坚持死亡报告制度和逐级评审制度,年末查漏制度,按村、镇、县三级监测网逐级按程序报卡报表,全年3例孕产妇死亡报告及时无漏报。儿童死亡年末查漏,漏报率在指标控控范围内。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经过反复培训后,基层妇幼人员对出生缺陷的诊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漏诊率降低,监测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六)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拓展妇幼保健领域。

成都市卫生局根据who/卫生部-年合作项目“中国不同地区育龄妇女营养状况调查方案”,推荐我县作为成都农村地区调查点,与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委托的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签定“科研协议书”后,选择了新民场镇作为调查点,于2005年4月及10月分两批对新民场镇的10多个村随机抽取的200名年龄在18-30岁之间的非孕期和非哺乳期妇女进行了问卷调查、体格检查与血标本采集,顺利完成了“中国育龄妇女营养状况调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妇儿保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换较频繁,导致工作脱节;。

个别医院妇儿保工作一人兼,不能保证日常工作开展,以上情况导致了基层妇幼保健网络运转不良,具体工作落实困难,影响妇幼指标的完成。

(二)个别医院产科质量滑坡,达不到评审标准,存在较大隐患。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滑坡,特别是流动孕产妇及计划外孕妇保健管理有待加强。全县死亡的3例孕产妇中,计划外怀孕就2例,流动人口1例。今后需大力加强计划外孕妇和流动人口管理,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受计生部门“三查”干扰,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开展困难,此项工作统计只能参照门诊就诊人数,代表性差。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八

20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

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

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

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10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

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2018]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18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18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妇幼保健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其中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3、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6、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真实率达100%,完整率达100%。

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

8、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有效服用率达60%以上。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三个项目,严格执行卫生局关于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属地管理的规定,按照《安徽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将各种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到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

电子健康档案要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建档机制,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在患者就诊、复诊时,由接诊医生负责更新档案内容,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2013年版)》的要求,完善中医药内容。

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民生工程项目: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县完成4200人补助任务。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超早期宫颈癌筛查等工作;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我县农村5000名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县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每人每天1袋。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为尽早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儿,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利用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为全县3700名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工作:利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公益项目,开展已婚育龄妇女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全县普查率达到全县总人数的8%,dna技术参检率占参检人数的40%以上,治疗率达总人数的1%。

(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4、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幼秘[2015]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管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卫生宣教、妇幼保健例会、妇幼卫生信息登记上报、督查、培训等各项工作。

(一)精神病防治。

1、加强综治、公安、卫生、财政、人事、教育、残联、宣传、街道等部门的联系,召开区给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各部门在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发挥其公共管理的作用,共同做好精神卫生工作。

2、呼吁政府加大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建设和培养。

3、加大社区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精神病人家属资源中心的建设,做好对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相关政策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同时提高家属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精神疾病康复。

1、争取发展和联系过渡就业岗位,帮助会员胜任工作,回归社会。

2、借助“家属资源中心”的平台,不断深入加强与家属、家庭的沟通、联系,促进非活跃会员的参与,增加活跃会员的人数。

3、扩大认证的社会效益,增加会所知名度,引入更多社会资源,以及与市、区残联联系帮助其他区域(xx区外)的精神残障人士可以获得在蒲公英会所免费康复的机会,扩大受益人群。

4、继续探索推广会所模式,在规范和提升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精神康复会所培训知识体系,力争逐步建立精神康复会所培训基地的目标。

(三)心理健康促进。

1、加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整合队伍,开展现场演练,更好地为罗湖居民的心理紧急援助服务。

2、深化心理卫生进学校服务项目,加大心理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与案例督导的次数;关注教师学生的个体心灵成长,把教师、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做精做强,打造心理卫生进学校的整体品牌,扩大影响力。

3、把特殊儿童心理健康融合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加强医院、康训部、学校三方的合作,开展更多的活动,为孤独症、多动症等障碍儿童提供更多有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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