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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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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通用11篇)
2023-11-11 03:39:51    小编: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历和成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写总结时,要注重语法和用词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和歧义。对于写总结感到困惑的朋友可以看看以下范文,或许会有所启发。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一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区几大家领导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同志百忙中出席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区几大家领导以及各乡镇、街道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司法行政干警的关心、爱护和支持。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领导将要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局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2016年,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区9个“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和突破,为推进平安市中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区荣获法治枣庄建设先进区。我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市中建设、法治市中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提案承办、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一)法治市中建设成效显著,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快速启动“法治市中”建设年活动,制订不同层面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细则,基本形成党政主管、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法治枣庄”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中,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永安乡等7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集体。今年3月,在法治市中建设中取得辉煌业绩的53个先进集体和93名先进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隆重表彰。继续完善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和任前考法等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在总结以往普法考试基础上,切实改进2016年度普法考试工作,区分行业、划分类别、扩大范围,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加突出,2632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普法考试。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知识竞赛、手抄报、法制论文等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切实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去年6月,与区法院在枣庄四十一中学组织举办“真实法庭进校园”,公开审理一起青少年盗窃案件,2800余名师生受到真实直观的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突出抓好“一室一街一校”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村创建办公室、建好普法一条街、用好村法制夜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一年来,先后8次组织开展“解千家事、暖万人心”普法实践活动,赠送书籍8600册,发放资料5.6万余份,解答咨询757起,化解纠纷138起。以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为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审查、修订经营合同1437份,解答法律咨询187人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论证63起,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28起,避免和挽回企业经营损失180余万元。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去年12月4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在青檀路两侧,设立站点42个,制作彩虹门2个,200余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普及法律知识,发放资料、书籍12.3万份(册),解答咨询360余人次。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区电视台向全区作法制讲座,《市中通讯》开辟法制专栏,使活动更具新颖性、应求性和普及性。

(二)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大力加强区、乡(镇、街)、村(居、企)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推行调解主任职业化,落实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在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庭庭前调解室,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与区纪委联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区乡镇、光明路街道设立农村(社区)合同监管中心、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实现了与区直有关部门联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形成了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化解效能明显提高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4件,处置群体性事件43起1290余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6起,处理医患纠纷12起,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案件35起。我局在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政务管理创新三等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注重在个性化教育矫正、心理矫正、教育学习、评估体系等方面求突破。全区520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动态分类个案,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与劳动部门和再就业培训指导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就业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提高安置率,全区45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司法所基础建设投入不断扩大,工作环境根本改善,职能和地位日益增强,工作效能愈加体现,作用发挥越来越突出,在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心目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光明路司法所被市人事局、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齐村、孟庄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永安、税郭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职能、人力资源,努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区委于书记专门批示:“区司法局结合部门职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9个‘十个重点项目’建设提出的法律服务意见很好,应给予充分肯定”。组织开展文明律师所、和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创建活动,法律服务诚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建立与信访部门的固定联系渠道,协助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处理各类“急、难、险、重”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明公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目标考核先进基层单位。基层法律服务“护农惠农”活动成效显著,直接受惠农民群众8000余人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纵向上,在11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基础上,又在22家企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横向上,与残联、妇联、卫生等部门联合成立了8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各站(点)为基础和纽带,覆盖全区、运作顺畅、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在3月12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全方位覆盖、多渠道便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维权网络成效》的典型发言,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

(四)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始终把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在全系统广泛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提质提速年、马上就办、民主评议行风等集中教育、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做到深入学习调研与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分析整改与_发展难题、完善工作机制与激发工作活力、实践科学发展理念与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四个结合”,切实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练功和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大规模培训干警,建立起各项学习激励机制,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全系统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推行执法服务公开,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诚信文明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洁谈话和专项监督,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积极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用生命对待事业”的宋厚省干事创业精神广泛弘扬。去年,全系统共有31名同志受到各级记功、嘉奖,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代表,宋厚省同志被评为“感动枣庄十佳政法人物”提名奖,形成了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氛围。同时,全系统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后勤保障、信息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二

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的工作思路,推动整体工作加快发展,为建设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和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青岛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3个区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1个律师事务所和1名律师荣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一、场所安全和教育改造并进--监狱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平稳运行。

(一)平安监所建设再创佳绩。深入开展全市狱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强化狱所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监管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安全稳定情况专报分析制度,加强狱所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持续推进“四位一体”监管安全检查,累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30余次,消除安全隐患40余项,实现了监狱“四无四防”目标和强制隔离戒毒“六无”目标。全市监狱系统连续16年以上未发生脱逃等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毒品“零进入”。

(二)法治监所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办理罪犯假释案件的通知》,认真做好“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核工作,组织进行2013-2015年度狱所执法执纪工作大检查,强化狱务公开,邀请社会力量监督刑罚执行工作,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

(三)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工作质量双向提升。认真落实“双先”战略,积极推进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市人社、财政等部门推动出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关文件,协调推动调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标准。探索与社会医院联合研究中医戒毒工作,加大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社会宣传力度,开展“6.26”禁毒宣传和强戒所开放日活动,在李沧区世园街道建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指导站,所内戒断率达到100%。深化心桥品牌建设,共为狱内145名长期不会见人员和25个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

二、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并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发展。

(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明确再犯罪责任倒查、脱管追查、日常执法监管、手机定位监管、调查评估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六大考核事项标准,建立健全数据信息月报季报制度和业务指标随机抽检制度,抽查季度考核3次,开展现场执法督查2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较大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管理规定执行更加规范,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增幅达25%,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建档率达100%。

(二)社区矫正教育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区(市)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规范和调查评估办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三)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联合市综治办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市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98.7%,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91.5%,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低保救助53人、临时救助9人、失业登记88人,开展技能培训533人次,推荐就业185人次。探索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和回归就业联合帮教机制。

三、基层探索和统筹协调并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

(一)实体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办发〔2016〕37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全市两级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过千万元。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0%,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黄岛区、胶州市获评全省首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我市建设经验在全省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电话平台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升级改造“12348”呼叫中心系统,覆盖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的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以及融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舆情分析、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专线”进一步完善,累计接听群众电话咨询4.1万人次,流转纠纷事项万余件,接话量提升5.5%。

(三)网络平台初具规模。积极构筑全媒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全省首创网上公证预约、咨询和部分办理平台,全国率先开通“法治青岛”手机客户端,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精准度,法律援助手机报年播报量超过20万条,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四、创新创优与便民惠民并重--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一)积极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人才库和公证专业服务团队作用,积极参与地铁项目、蓝色硅谷等重大项目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等重大战略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大项目建设办理公证标的额数百亿元,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公证服务1.4万余户。支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2016年市“两会”律师界代表委员提交建议提案57件,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协调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定《青岛市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共开展公益活动千余次,全市律师代理案件5.4万件,公证办理业务10.4万件,司法鉴定办理业务1.1万件。山东诚功律师所、山东天正平律师所张俊杰律师分别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二)积极提供便利法律服务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社区(乡村)”和“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培训工作,努力推动城乡居民法律服务均等化。公证行业延时预约服务常态化,累计提供预约延时服务1000余人次。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将经济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低保收入的2倍,全面实施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申报承诺制,借助全市大救助平台审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推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纳入全市大救助平台体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法律援助体系,《法制日报》刊发我市办理军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来访1.5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21件,同比增长3%,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连续9年全省第一。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青岛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强化行业监管服务优化法律服务市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律师年度考核、公证“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和“司法鉴定行业秩序整顿年”活动,共查处投诉25件,行政处罚3起,行业处分6起,提升了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五、专业特色和规范发展并举--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基础建设日趋完善。

(一)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指导建立3家企业组织和6个区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保险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广城阳区“警调联动”经验。目前,全市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4个,涉及领域20多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162人,共调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4000余起。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7800家,其中,镇街调委会137家,村居调委会6641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39家,我市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起。

(二)“两所两室”建设规范有序。深入推进“两所两室”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企业法律服务室),基本形成“四统一、四规范”建设标准,全市新建“明星司法所”28个,获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8个,规范化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402个。平度市、莱西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我市2个司法所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2名司法所长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表彰。

(三)基层法律服务监管不断加强。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工作为抓手,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对18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15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社区公益活动1230余次,参与社区人民调解活动5500余次。

六、行政推动与社会协同并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七五”普法全面开展。完成《关于我市“七五”普法依法治市情况和〈青岛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安排意见的报告》,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决议》。在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市南区、市北区、即墨市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

(二)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协调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通知》,区市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学法达360余场次,全市近4万名公职人员完成了近40万课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讲座学习任务,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走在了全省前列。抓住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制定《青岛市“七五”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体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各单位齐抓共管,学校、社会力量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年内全市学校共举办法治讲座2000多场次,我市青少年普法工作经验受到全国关工委领导充分肯定。

(三)普法载体不断丰富。制定《青岛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用活“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以案释法活动300余次、撰写典型案例400余个。协调市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市广播部门等单位成立法治宣传媒体栏目联动协调领导机制,播出“真情调解”288期,“新说法”240余期,“上蛤蜊”336期,全新推出《丁一说法》广播栏目,对青岛普法网站、青岛普法微信平台、普法微博进行实时更新。深化巩固以“法治村居为基础、法治镇街为纽带、法治区市为主体、法治城市为目标”的“四级联创”机制和“1+5+n”社区(村居)普法工作模式,普法阵地全面夯实。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三

一年来,我镇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七届和十七大五、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建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面积19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4万亩,人均耕地。

4.5亩;全镇总人口6049户、24732人,其中农业户口22910人。主要有维吾尔、汉、柯尔克孜、回等9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占总人口的90%,汉族占总人口的4%,其他民族占总人口的6%。辖15个行政村、82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有19个站(所)、1所中学、1所中心小学。

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245平方米(4间办公室,8间干部宿舍),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桌椅、打印机、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臵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8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295起,已解决287起,解决率97%。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四

1.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上半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2人,解除106人,目前在册220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95人,被裁定假释的5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20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481人,新增刑释人员151人,解除刑释人员103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进一步强化执法留痕意识,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突出痕迹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记载过程清晰、内容详实。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监管装上“火眼金睛”,切实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重新犯罪率为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清查大规范”,强化督查“亮剑”效应。坚持寻常时段抽查、重要时段必查、重点人员专查、部门联合检查、年中年底执法检查考核、涉邪教专项排查等督查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制、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不真、记录“早产”、台账资料不全、执法留痕不详等问题,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落实整改。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依托专业力量,强化法治辅导,组织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讲法治课活动34场次;依托政府购买,强化心理矫治,大乘心理咨询室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19场;依托民间商会,凝聚监管合力,发挥汉正街商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探索建立民间组织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依托部门支持,强化治本思维,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争取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防线。上半年全区累计调处纠纷3396起,成功3394起,调解成功率99.9%,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累计调处纠纷3196起,成功3196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累计调处纠纷200起,成功198起,成功率99%。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纠纷隐患抓早抓小。充分调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全方位、多层面地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2976次。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发现矛盾线索87件,及时调处矛盾纠纷7起,调处成功率100%。以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制作为抓手,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对标《武汉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卷宗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要求,组织对2020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制作的千余本人民调解卷宗集中自查互评,不断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发展。按照“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的原则,实现诉调对接三“员”全覆盖。配好“指导员”夯实诉调对接平台,引入区人民法院业务骨干担任各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对疑难纠纷提供指导意见;做好“陪审员”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挑选素质较高的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审判;选好“协调员”形成强大解纷合力,调委会明确专人作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联络人,畅通纠纷解决告知、委派、反馈、联席会议等衔接渠道。

3.筑牢信访维稳法治防线。建立完善一把手开门接访、领导班子重点管控、责任部门包案化解、综合部门研判调度的信访机制,确保信访投诉不越线。扎实做好2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联系提案人,协调办理科室,切实提高议提案办理满意率。妥善处理群众投诉5件,其中市局信访转办1件,武汉市阳光信访平台2件,xx区督办工作系统信访件1件,办理xx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平台2件,其中市长热线1件,城市留言板1件,按时办结率均在100%。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深挖、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作,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苗头和犯罪线索,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备案指导,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治宣传,形成有利于顺利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模,提高档次以及开拓市场,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五是市属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统一安排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每周三的市长接待日活动,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管理。今年我市对符合条件的26名人员发放了实习律师证,强化了对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二是认真完成了2004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坚持对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坚持了对投诉未查清的律师暂不予年检注册。通过年检注册,做到了严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关。律师注册前,要求各县司法局对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市局分两批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培训。2004年,全市共有34家律师执业机构通过年检(含四家法援中心),300名律师获准注册;三是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考核。年初,市局成立考评组对市属18家律师事务所2003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为规范市属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市局与市档案局共同下发了市属律师事务所档案升级达标工作的通知,并举办了档案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3、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入。根据《芜湖市开展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转入正常工作。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与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每月都安排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在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市属宇浩、铭诚、盛国、安然、江声、平衡、法援中心等七个单位与其对口联系的七个安全文明社区联系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咨询日活动,还分别向对口联系的社区赠送法律书籍500余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六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6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七

(一)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上,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至5月底,全县各级各类民调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4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85起,调处化解884起,累计调成率99.89%,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7期1170人次,建立人民调解员普法微信群87个,打造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化普法平台。

(二)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司法局《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各行业调委会设立部门、单位间的协调联系和沟通,对全县10个专业调委会就专业调委会阵地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人民调解员聘任、第三方专家库建立情况、调解程序的规范运行和调解文书的制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各专业调委会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配合,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八有”、“七上墙”、“五薄”、“三册”的标准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制作统一调解文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专业调委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至目前,全县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42件,化解成功42件,化解率100%,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帮扶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实现了基层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7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建设,调整充实了40名干部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全部落实到位。制定并下发了《2020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计划》,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按照责任清单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

(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纠纷化解实效。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公调对接等联调联动,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化解矛盾纠纷177件,化解率100%。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93件,达到书面协议总数的55.62%;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办案79件,占案件总数的8.93%;调解中心调解复杂疑难案件126件,占调解总数的14.24%;履行协议874件,协议履行率98.76%。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江西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法制司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展作风整治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立法建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理论调研,在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履职,尽力而为,真正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法制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建制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活动。截至6月份,法制处共处理了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及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12件,参与有关会议8次。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江西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反窃电办法》等规定的修改中提出的意见不少得到了采纳,充分发挥了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了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省政府立法项目库建议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政府立法项目顶层设计的要求,我处积极协调有关处室,收集和推荐了《江西省人民调解条例》、《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进入省政府的立法项目库,为今后司法行政工作立法打下基础。

三是做好厅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审核有关处室提交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及其他文件6件。对所有提交的文件,我们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是抓好全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布置与落实。年初,我处就下发了《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14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对我厅在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牵头负责的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处室对上半年的工作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总结和安排。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5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在3月至203月以来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形成的案卷组织开展评查活动。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我处还从厅机关各业务处室的行政执法案卷中遴选出部分优秀案卷报省政府法制办参加全省优秀案卷的评选。

三、深入组织开展理论调研。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年一度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共收到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调研文章133篇,内容涵盖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领域,整体质量水平较高。经过评委的精心筛选,评选出了一批获奖文章,并评选出xx市司法局等14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布置开展今年的理论调研工作,3月份,我们围绕今年司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在征求各相关处室的意见基础上拟定了今年理论调研工作重点课题,下发了《关于印发年江西司法行政理论调研重点课题的通知》。同时,我们还对司法部批复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2个课题任务,积极协调有关处室开展研究工作。

三是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门的调研任务。根据省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重点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由我处牵头组织厅机关及省监狱局相关处室成立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工作课题研究小组,于2012年3-4月对部分监狱和xx县所属的司法所、安置帮教基地进行了调研,通过座谈讨论、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探究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原因、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探索今后开展工作的对策,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另外,我们还较好地完成了省政法委“非理性抗法行为和报复的执法人员恶性案件”材料及省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典型事例”等材料的调研工作。

根据厅领导的指示,我处从5月份着手创办第一本全面反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内部刊物-《江西司法行政》。为了使这本厅机关主办的刊物能不负众望,全面反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助推全系统工作不断发展,我处室克服时间紧,人员少的困难,全处同志加班加点对文章素材进行收集、整理、编辑,在有限的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江西司法行政》创刊号已付印完毕。

五、认真完成仲裁相关工作。

一是较好地完成了有关仲裁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理工作。针对省人大代表施世泽提出的《关于有关部门对各级仲裁机构的组成和如何启动、操作该程序做明确规定的建议》,我处在认真准备好答复意见及材料后,4月16日,受厅领导委托专程赴xx县,与省人大代表施世泽见面,当面征求其对我厅办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对仲裁工作详细到位的介绍,施世泽代表高度肯定了我厅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在意见表上写下了“非常满意,非常感动。”的回复。

二是进一步规范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备案工作。年初,新余仲裁委员会因法定任期届满,向我厅提交了《关于新余仲裁委员会换届变更备案申请》。我处根据其申请依据仲裁法和相关法规认真进行了审核,对其不符合仲裁员任职条件的人员要求其进行了纠正,在其达到法定条件后准予备案并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

三是完成了2012年普法教材仲裁内容的编写任务。根据全省普法教材编写工作的任务分工,我处承担了《江西省2012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中仲裁法章节的编写工作,通过对大量现行有效仲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任务。

另外,我们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先后完成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公开,司法部20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统计及报送,20度地方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报送;年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等工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上半年法律事务处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涉法事务的处理处置工作,办结率达到100%。上半年,我处接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涉法事务176件,去年的同期数为90件。我处均及时进行认真审查,从法律方面严格把关,并均按时上报或反馈相关部门,办结率达到100%。

办理的.涉法事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融资工作。一方面随着我市偿债高峰的到来,偿债压力巨大,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较大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却是外部融资形势严峻。为确保各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及债务资金链接,一方面全市各投融资公司及国有公司密集开展融资活动,另一方面,融资的形式越来越复杂,融资主体由银行扩大到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保险等机构。1—5月,我们对市公租房建设管理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回购16个商品房配建经适房和子君村经适房配建廉租房有关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对《融资租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融资事宜、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事宜、产投与华夏银行合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事宜、城投与信达资产开展融资合作有关问题、城投与五矿信托开展应收帐款收益权信托融资相关问题、滇池投资公司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事宜、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业债券发行有关问题、土投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有关事宜、《xx市人民政府与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教育信息化融资战略合作协议》、医疗资源融资租赁等事宜等进行法律审查。

二是招商引资项目。参加与华润集团就设立华润昆明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项目的谈判并对《关于设立华润昆明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进行反复审查、参加与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就昆明泛亚金融中心产业园区项目的谈判,并对《昆明泛亚金融中心产业园区招商合作协议》以及补充协议进行审查,对xx市人民政府与上海麦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昆明联想科技城合作与产业引入合作协议》、乐嘟嘟幼教集团在昆投资合作有关事宜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土地问题。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有关问题、云南映象片区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问题、对草海北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及安置房建设解决征地拆迁问题、收回xx区明波龙华娱乐城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关于收回xx区城中村1号片区(六合村)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事宜、云龙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请求返还被第十污水处理厂占用东二环“j—004号”地块60亩土地损失价款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四是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种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包括彩云间花园小区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对天和大酒店复杂的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先后拟定了五个版本的资产转让协议;对昆明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工作中有关事宜、昆明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滇池泊屋”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回购事宜。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昆明新机场专用高速路(南段)bot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问题、昆明火车南站市政配套交通设施东外环中路及其上部道路等工程项目合作bt协议、东南二环建设项目bt合同履行后续问题、昆明新机场快速公交基础设施二期工程bt项目招标有关事项等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六是涉诉、仲裁案件。对市属各部门的涉诉、仲裁案件进行协助,包括对昆明自来水集团公司关于大庆建筑安装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双化水库管理所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相关问题、对禄劝秘乐谷旅游景区停止旅游经营财产损失行政补偿案件等。

(二)开展对各县(市)区、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按照《xx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为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行政部门开展好法律顾问工作,一是要求各单位应当将所聘请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和聘用合同正式文本复印件报我办备案。我处在各单位2011年报送的基础上,梳理出2012年聘期届满,需要重新聘请法律顾问的部门名单,对聘期即将到期的部门适时督促。

二是要求各单位于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10日以前,应当报送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报表。同时,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行政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及涉法事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全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内容。为做好年底的考核工作,我处于6月下旬下发了填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通知,目前相关统计工作已完成。14个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阳宗海、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5个管委会均按时报送了《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率为100%;44家具有行政执法权,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市级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中,按时上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的为43家,报送率为97.7%。未报送的单位为:市国家安全局。根据上报的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行政部门组织聘请法律顾问在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项目谈判、起草或审查合同、行政许可论证、行政处罚论证、突发事件处置及信访接待(领导接待日)、法律培训(讲座)、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咨询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经统计,上半年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组织聘请的法律顾问开展的工作数量为2412件(次),其中:1.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共317件,占总件(次)的13.14%;2.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共89件,占总件(次)的3.69%;3.参与项目谈判,共66件(次),占总件(次)的2.74%;4.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共931件,占总件(次)的37.85%;5.代理或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共70件,占总件(次)的2.90%;6.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共52件,占总件(次)的2.16%;7.参与行政许可论证,共29次,占总件(次)的1.20%;8.参与行政处罚论证,共80次,占总件(次)的3.32%;9.参与领导接待日、突发事件处置及信访接待,共237次,占总件(次)的9.83%;10.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共55次,占总件(次)的2.28%;11.进行法律培训或讲座,共78次,占总件(次)的3.23%;12.其他工作,共426次,占总件(次)的17.66%。对6个县(市)区和开发区、8个市级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的工作,已与监督处进行了对接,与监督处的抽查工作一并开展。

(三)组织全市法制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加强全市法制系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系统法制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也作为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业务指导的一项举措,今年,我们结合各项工作的需要,继续邀请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就相关法律问题,为全市法制系统干部作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的选择,力求有助于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注重内容的操作性。上半年完成了招标投标法律实务和行政执法法律风险防范相关法律问题两期专题知识培训。

(四)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上半年,共计安排法律顾问160人(次)参与了市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重要活动、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查,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工作以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做好法律顾问工作量的统计、工作资料的整理、按照新修订的支付标准做好工作酬劳的支付工作。

(五)参与重大涉法维稳事件的处置。参加了云南金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资产拍卖、处置、维稳,华西滨湖国际城合同诈骗案善后资产处置等工作。

(六)报送信息上半年按照要求报送信息40条。

(七)按要求开展所担任的议事协调机构联络员的工作。目前担任着15个议事协调机构联络员的工作,均按各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合理的工作时间。一是由于审查时间紧迫,需要在规定的短时间内完成,深入研究问题的时间留得不够,难免影响到工作质量,这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例如各投融资公司及国有公司密集开展融资活动法律文件的审查,都是急件、特急件。与秘书处进行沟通,均表示,情况紧急,资金链即将断裂。另一种情况是合同的审查,秘书处在交办件的时候就会交代,领导已经定好了与对方的会谈时间,甚至已经直接定好了签约时间。二是急件的处理影响工作的安排,原本已作了计划,预留了工作时间,往往被收到的急件打乱工作安排。同时,为了给法律顾问尽量多留审查时间、给领导预留审查时间,承办人的时间非常有限,只能挤。三是有些工作未能与法律顾问进行有效沟通。由于时间紧迫,在对征询的问题未作分析梳理、未能就需要在哪些问题、方面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下,便把材料直接转给法律顾问,影响了法律顾问分析问题的针对性。

(二)对有些事务的处置,或者合同、协议的审查,由于背景材料掌握的不全面、对情况缺乏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只能依据法律修改个别合同条款或者文本内容,可能会造成法律风险论证相对薄弱或者影响对分析问题的针对性、参考价值。例如市国土局上报市政府《关于收回xx区城中村1号片区(六合村)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请示》,由于所涉的问题非常复杂,时间跨度长,涉及十几年前的债权债务,且由于附件材料不全面,我们只能从其它渠道了解了一些相关背景情况,但始终对背景情况无法全面掌握。诸如此类上报市政府要求解决相关问题的报告,由于对其背景、过程无法全面了解,提出准确处理处置意见的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原计划的工作和常规工作。

(二)下半年对6个县(市)区和开发区、8个市级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开展对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走访、调研工作。了解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咨询委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情况、专业特长、运转状况,听取其参与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在11月,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行政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今年需要重新聘请法律顾问但还未将聘请合同报送备案的部门,下发通知进行督促。

在xx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旅游和文体局的指导下,按照《关于分解下达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大旅〔〕7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扎实开展了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现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罗雁宏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向东,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建国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全面完成全域度假形态工作任务。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旅游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加强领导,营造氛围。

一是抓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环境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我局牵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周、月活动,今年以来陆续开展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专项法制宣传、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在八月末以秋季开学为契机,在全县中小学部署开展为期一周的青少年法制宣传、9-10月,在全县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守法好市民”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等宣传周、月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川牌、法制故事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折页(一)、便民手册、法律援助条例)2.1万余份。发送“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手机短信10多条,接收8000余条。二是抓好文明劝导,突出整治实效。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值周,机关干部值日的方式,每日9-17时安排1名机关干部轮流对金巷正街的车辆、商铺、行人遵守秩序及卫生状况,进行了文明劝导。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128人次,劝导不文明行为310人次,切实保障了金巷正街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井然、清洁美观。三是抓好老旧院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安排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院落整治、围墙整修、绿地补植等工作,此外,我局为老院落新购灭火器2个,设置文明指示牌4个,保障了院落的安全、清洁、整齐与美观,同时也提升了院内居民的素质。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印发了《xx县司法局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目标层层分解细化,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全员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工作分工,我局承担了金巷正街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劝导工作。结合工作要求,我局将文明劝导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个人。采用领导值周,干部8小时值日的方式,每日上午9:00到下午5:00轮流对金巷正街的车辆、商铺、行人遵守秩序及卫生状况进行巡回劝导,确保负责路段秩序井然、清洁美观,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全面完成举办节庆活动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南国冰雪节”、“中国成都森林文化旅游节”等各种旅游节庆活动。

3、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要求时限报送各类工作总结。

1、继续加强对“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常抓不懈。

2、结合“六五”普法和法治大讲堂工作,继续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法律法规宣传。

3、建立巡回劝导长效机制,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强化信息报送。按要求及时上报种类工作信息、报表、图片等。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九

4.红色调解助力一号工程。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深化“红色引擎”引领基层治理,目前已建立“红色调解室”50个。主动服务区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中的疑难杂症“把脉问诊”,以“红色调解”微动力持续助力“红色引擎”总功率。汉正街红色调解室成功调处品牌服装批发市场群体性械斗纠纷,调解员抓准商户与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货物和资金问题争议焦点,组织开展三轮对账,最终理清账目,平息纠纷。韩家墩街红色调解室快速化解辖区某工地非正常死亡纠纷,为死者家属依法争取56万补偿款,同时确保了工程正常有序开展。加强红色调解员专业培训,提高分析研判、应急处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5.“四大行动”构建普法新生态。以“法润xx”为主题,开展“法进机关、法护成长、法企同行、法惠万家”四大行动,构建普法新生态。上半年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321场,面对面解答群众投诉咨询1939人次,发放宣传品9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1万。先后组织开展“学习新宪法奋进新时代”、“防范非法集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春季集中整治”、“禁毒宣传进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下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通知及考核细则》,签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召开2次全区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会,年度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要求,抓好全区动员部署和自查整改,稳步推进中期迎检工作。

6.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打造xx样本。充分发挥律师促进人权司法保障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打造“xx样本”。与xx区检察院创新引入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审立体三维防护网,真正实现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闭合保护体系。4月10日我区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律师团成立大会,来自立丰、昊楚、原道、君与时、海纳川等律所的37名优秀刑辩律师受聘成为律师团成员,为我区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提供高品质法律供给。4月28日xx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挂牌成立,我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将正式启动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并行模式。截至目前值班律师共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95件。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十

201x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履职尽责,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平安开江、幸福开江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x年上半年司法行政。

如下:

(一)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强抓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全县开办电视普法栏目1个;开设机关门户网站普法专栏1个;建成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122个;设立公共场所固定法制宣传栏7个,户外法制宣传电视墙3处;建成法制公园1个、法制广场3处、法制长廊1个,高速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2处;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个、警示教育基地1个。

2.狠抓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目前,全县组建了1个师资力量31人的普法讲师团;建成了1个法律人才库,现有成员46名;培养"法律明白人"1486人;成立了22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现有成员98名;招募法制宣传志愿者265人;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109人。

3.主抓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目前,全县共开展法制讲座6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80场次;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4场;分片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8场次,参学人员640余人;组织村(社区)居民旁听调解案件27次;签订各类法律顾问871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体检40家;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60余次。

(二)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1.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建立完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乡镇(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拟提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完善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加强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

2.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大力推进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建设;加大了依法治校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县法制讲师团分两期对全县54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专门业务强化培训;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20所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

3.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院坝法制宣讲"、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等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法律书籍3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社区、农村院坝法制宣讲20次,举办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骨干专题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数达720人次。

4.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普遍做到了"六个一":在社区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建立一支专兼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5.坚持围绕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寺庙"。我局利用金山寺改建为契机,联系县民宗局将寺庙法制宣传阵地纳入了改建规划中,拟在金山寺建立20块固定法制宣传栏。同时深入金山寺、城区教堂大力宣讲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次,受教育僧侣达66人次,受教教群众达300人次。

6.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到普安工业园区举办企业法律知识专题讲座3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40家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

7.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我局分别在开江火车站、客运站、宝石水库码头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等媒体,通过打造公益法律宣传广告、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广大职工宣传与其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调委会核心职能作用。

人民调解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因民间纠纷而引起的自杀、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上半年,全县共调解民间纠纷1717件,调解成功1695件,成功率98.7%。

(二)狠抓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努力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工程。

一是机构网络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调解小组建设力度,增配人民调解员,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进一步加强纠纷易发、多发、频发领域调委会建设,推进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覆盖率。二是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三大机制",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立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警制度;坚持"整合手段、优势互补",创新多元化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管理规范化。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对司法所和调委会的目标管理措施和量化考核标准。

(三)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

半年来,我局每月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学习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协调,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党校村(社区)干部培训和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调解工作技能,努力培养调解能手,着力打造名牌调解员。我局还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班",与纪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办班,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了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典型引路的教学方式,将律师、调研、调解人员交流学习列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培训15场次,半年共培训人员调解员1256次,培训率达60%,有力提高了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主抓阵地建设,构筑法律援助桥头堡。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依托村支两委及村法律顾问,逐步推进建设村(社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有人员43名,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220余名。为每个站点配备了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完善的办公设备;均建立了业务台帐;均公开了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及援助阵容信息,公开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流程等。

二是细抓信息平台运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和7个法律服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开通了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平台,60名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会了系统平台的操作应用;强化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行操作系统专题培训;加强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各站点落实了专人对网络平台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了网络平台正常运行。

三是狠抓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援助良好社会氛围。1.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针对少数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县局专门为有法律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制发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借助每月一周集中法制宣传周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与日常工作、"法律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宣传实效。

201x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目标: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数220件;法律援助各类咨询(代书)目标任务数2040人次;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2个。

完成情况:上半年,我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受理各类来访、咨询(包括代书)人次102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50%;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数2个,完成任务目标的100%,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实现了全年工作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

半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特别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以来,进一步规范矫治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至20xx年6月底,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矫正人员423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227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96人,其中缓刑129人(宣告禁止令1人),假释27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32人。通过信息平台进行。

思想汇报。

502人次,发布公益劳动公告42次,警示教育通知2次,越界警告50人次,人机分离警告6人次,信息互动142人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38件,28件28人被评估为适宜纳入社区矫正,10件10人被评估为不适宜纳入社区矫正,36例评估建议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纳,采信率达94.7%,做出的评估意见深受委托单位好评。

一是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二是为每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帮教方案,帮教小组、相关村(社区)和家庭均签订协作帮教责任书,形成常态性沟通,建立信息库;三是根据每个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教个案,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四是重视全社会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同时树立归正人员干事业的信心。

各司法所为每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帮教方案,逐人建档造册,及时走访、及时签订了帮教责任书,半年来我局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42人,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100%,无重新犯罪。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主动扩大学习教育范围,全面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以实为先,动员到位、学习到位。

我局及时成立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制定了。

活动方案。

并于201x年2月26日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采取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专题讨论为补充的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及"六项专题教育"、"八项专题讨论"等活动举办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考试。目前我局共组织集中学习9次、参学人员达468人次撰写。

心得体会。

280余篇、理论研讨文章40余篇;开展专题讨论9次,讨论交流发言54人次;举办演讲比赛1次,演讲稿30余篇;局领导上课辅导6次、上专题党课2次;观看红色影视作品6次。

(二)以实为效,确保听取意见到位。

一是向有关单位发放调查函,共发放调查函80份,收回58份,征集到意见63条。二是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听取对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以及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69条。三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共组织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27条。四是设立征集意见箱,共征集意见建议14条。五是服务现场听取意见,印发征求意见表,请前来办事的群众找问题、提意见,共填写征求意见表220份,收集意见建议42条。

(三)以实为治,确保立查立改到位。

修改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各项。

规章制度。

落到实处,根据万名干部帮扶群众、入户五四工作法等活动要求,进一步梳理了台账,明确了帮扶的内容、人员和时限。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六个问题,其余九个问题正结合中心工作的开展,狠抓整改落实。

我局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的紧密结合,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百姓。

1、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打造普法阵地,建成了中天小广场法制宣传长廊、金马山法制公园和宝塔坝村法制广场;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积极拓宽普法渠道;三是开展每月一周集中法制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深入开展走基层"四十四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了10场法制讲座,12场街头法制宣传,16次上门法律服务,24名法律援助受援者回访;与20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对3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组织25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专题教育,对156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走访。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篇十一

7.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充实调整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及时调整实体平台功能布局,选用“全科”律师值班,“一站通”提档升级;用好区、街、社区三级12348微信群,“一线通”转型覆盖;按进度推进12348全国法网基础数据录入,“一网通”加快实现。

8.推进律师管理工作惠民升级。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成立中国共产党xx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团结、影响和带动”作用,强化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弘扬我区律师行业正能量。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探索在律师事务所建立调解室,着力加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涉法涉诉信访、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正联合律所与区信访局、原道律师事务所与区检察院分别建立长期合作信访接待制度,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占比不断提高。扩大法律顾问示范点功效最大化,在10个重点社区创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示范点,印制社区法律顾问优秀课件及案例汇编,提高社区法律顾问知晓度。

9.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升级。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21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55%。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与xx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刑事辩护案件(法院通知)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推进我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已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件。结合学习雷锋日、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共发放宣传资料23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管,对7件重点法援案件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对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满意度回访,案件服务回访满意率为96%,对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综合专业考评,实行一案一评,优秀率达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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