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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供电合同范文(实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3:03:41 页码:9
最新关于供电合同范文(实用8篇)
2023-11-11 03:03:41    小编:

合同要求各方履行承诺,维护交易过程的诚信和稳定性。编写合同时,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故意隐瞒或扭曲事实。4.合同是保障各方利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

关于供电合同篇一

用电人:

供电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居民生活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市(州)县(市、区)镇(乡)街道(村)号幢单元室

供电人以交流低压220380伏电源向用电人单电源连续供电。

普通电能表费控智能电能表

(一)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

1、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普通电能表记录的抄见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向用电人定期结算电费。

2、供电人实行单双月抄表,用电人于抄表之日起十日内在供电人指定的地点交付电费。

(二)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

用电人向费控智能电能表配置的专用充值购电卡中充值,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费控智能电能表记录的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由费控智能电能表内置计费系统自动实时结算用电人电费。

(一)按照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收取电费,并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调整时,按规定执行。

(二)对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交付电费,经催告用电人仍未交付的,供电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对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用电人,当费控智能电能表充值余额为零时,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自动断电功能将自动中止供电。

(三)对违章用电、窃电及其他违约用电行为有权制止,依法追收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并中止供电。

(四)供电人发现用电人计量装置有问题或故障时,供电人对该计量装置进行免费检验,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则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用电人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按照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六)在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供电人在国家规定时限或服务承诺时限内组织检修。

(七)使用普通电能表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的,向用电人说明原因并按用电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在用电人提供自身信息完备、准确的情况下,供电人通过费控智能电能表提示功能、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在充值余额小于50元时,提示用电人及时充值。

(八)在营业场所公告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提供客户须知资料。

(九)根据用电人实际交付电费金额出具电费发票。

(十)按国家规定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验和维护。

(一)有权对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二)用电人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双方共同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校验,用电人预付校验费。经校验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电人承担校验费;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供电人承担校验费,同时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三)费控智能电能表用户终止用电并按规定程序办完销户手续后,可到所属区域的供电营业厅退取费控智能电能表或充值购电卡中的余额。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居民生活用电性质用电。

(五)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电变更、中止或终止业务。

(六)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的,依照用电量和电价及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在约定期限内到供电人指定地点全额交付电费;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的,根据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及时充值购电。妥善使用和保管充值购电卡,并承担充值购电卡损坏、遗失而引起的相关后果。

(七)不自行引入或供出电源。

(八)发现计量装置有异常时,及时通知供电人。

(九)为供电人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的.检验和维护提供协助和方便。

(一)安装在用电人受电点的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为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见附件:《居民生活用电登记表》供电线路产权分界示意图),为本合同所述的履行供用电义务的地点。

(二)以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为界

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后,由用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前,由产权设施所有者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由供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用电人变更、解除合同的,结清电费及其他费用后,向供电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一)用电人擅自改变用电性质、转供电或引入电源,擅自移动、开启、拆封电能计量装置的,用电人依法补交差额电费,并承担违约使用电费。

(二)用电人有窃电行为的,按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对窃电行为,供电人可制止并当场中止供电。

(三)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足额交付电费的,供电人除追补欠费外,还可向用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0/0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四)用电人交清欠费,供电人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恢复供电的,供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供电量对应电费总额的10/00向用电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未供电量按用电人前6个月平均用电量计算。

(五)供电人、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电人、用电人受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且该影响足以导致任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上述情况的,不免除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经供用电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办理完毕销户手续时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电人(盖章):用电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时间:__年__月__日时间:__年__月__日

关于供电合同篇二

供电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委托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被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_________(以下简称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用户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_变电所_________出线的_________千伏线路_____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屯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_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_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转供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名):_________签约人(签名):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被转供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关于供电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据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转卖给乙方。

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及屋内所有一同转卖给乙方。

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付拾万元。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

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供电合同篇四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生产班次:,周休日。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220/3既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团数达不到0.8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用电量,约定按每月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总用电量的%计算。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用电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上时,按国家规定加装无功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团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3)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并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用电方每月日定期交付。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c.。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局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3.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由用电方负责保护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4.用电方的自备发电机组要保证与电网闭锁。经供电方检查认定的接线方式不得自行变动。用电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电源。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项处理。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资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属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一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上述附件为本合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关于供电合同篇五

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形势下,县级供电企业必须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遵循合同管理的“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的“六统一”原则,做好合同审核、签订、履行等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完善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精神,通过“以评价促落实、以检查促管理、以培训促提升、以计划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和人员落实,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制约状态。同时,要组织办公室、财务、物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清晰地划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检查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月评价、月通报、月考核机制的管理机制,从合同上线率、审核率、执行率、规范率、准确率、调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月报机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部门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及归档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合规。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将严把合同审查关作为合同常态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委托授权、用印等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范合同流转程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肃合同授权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与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合同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的合同进行统一整理编号,并在erp系统录入项目时,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个项目名称后面均有合同编号,实现项目的线上查询,项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国网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六统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为主,按《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用相应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实用性、实效性、完整性,实现统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强统一合同文本在招标环节的应用,本着“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文本的使用规则,确保对外部供应商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不断梳理与合同类型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加有效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实严格的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对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法律审查,运用法律规定、技术经济手段,保证企业签订合同选择最佳方式、取得预期效益,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审查会签,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合同联签、备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会签程序审查、会签、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清算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投资合同;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合同及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合同等等。重点对条款完备、物资清单替代合同、乙方违约责任等情况重点审核。强化合同归档管理。合同是企业的有效凭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全面规范合同归档工作将有效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强化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是规范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分批分类整理合同台账及纸质文本,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合同双方的资信情况是合同如期履行的关键,应按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方资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信用,过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事实等进行审核,审核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若代理人代签合同,则需要审核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对于资信评价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范围内不予授标,这一举措必将对各类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发布资信评价结果,建立资信档案数据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随着依法治企脚步的不断加快,合同管理各项工作不断细化,合同数量与年递增。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需定期开展合同承办人业务培训。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帮助承办人理解较为生僻的法律术语,掌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基本原理与具体规定。通过强化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管理通用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推进合同管理通用制度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总体水平,防范企业经营合同风险。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关于供电合同篇六

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形势下,县级供电企业必须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遵循合同管理的“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的“六统一”原则,做好合同审核、签订、履行等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完善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精神,通过“以评价促落实、以检查促管理、以培训促提升、以计划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和人员落实,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制约状态。同时,要组织办公室、财务、物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清晰地划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检查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月评价、月通报、月考核机制的管理机制,从合同上线率、审核率、执行率、规范率、准确率、调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月报机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部门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及归档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合规。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将严把合同审查关作为合同常态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委托授权、用印等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范合同流转程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肃合同授权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与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合同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的合同进行统一整理编号,并在erp系统录入项目时,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个项目名称后面均有合同编号,实现项目的线上查询,项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国网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六统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为主,按《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用相应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实用性、实效性、完整性,实现统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强统一合同文本在招标环节的应用,本着“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文本的使用规则,确保对外部供应商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不断梳理与合同类型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加有效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实严格的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对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法律审查,运用法律规定、技术经济手段,保证企业签订合同选择最佳方式、取得预期效益,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审查会签,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合同联签、备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会签程序审查、会签、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清算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投资合同;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合同及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合同等等。重点对条款完备、物资清单替代合同、乙方违约责任等情况重点审核。强化合同归档管理。合同是企业的有效凭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全面规范合同归档工作将有效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强化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是规范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分批分类整理合同台账及纸质文本,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合同双方的资信情况是合同如期履行的关键,应按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方资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信用,过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事实等进行审核,审核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若代理人代签合同,则需要审核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对于资信评价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范围内不予授标,这一举措必将对各类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发布资信评价结果,建立资信档案数据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随着依法治企脚步的不断加快,合同管理各项工作不断细化,合同数量与年递增。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需定期开展合同承办人业务培训。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帮助承办人理解较为生僻的法律术语,掌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基本原理与具体规定。通过强化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管理通用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推进合同管理通用制度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总体水平,防范企业经营合同风险。

关于供电所财经活动内部审计报告。

供电所关于财经活动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关于供电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全合同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开工日期:

6、竣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按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须委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核实确认工程量,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由乙方自检合同后通过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重新交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乙方委派驻工地代表及相关技术人员。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特定的期限处理,费用自负。

乙方在施工完毕后负责及时向电管部门办理验收,报批,备案等所有用电手续,及时接火通电,并承担相关费用,做到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 小时。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9000元,余下1000元留作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第六条: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

1、乙方设置专职安全员。

2、安全施工。乙方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程规程》,按《大修、基建、更改工程组织、技术、安全三大措施》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作业,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不得违约,乙方延期开工或者延期竣工后,按延期每日向甲方支付20x元违约金。

第八条:工程保修和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保修期为 年,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及更换,保修金1000元,自工程交付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发包人:(公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工地代表: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工地代表: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关于供电合同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供电所与临时工特订立以下安全责任合同。

1、供电所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坚持“一个活动,两个交底,三个坚持”,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2、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安规》,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识,并对习惯性违章不盲目操作。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

3、施工应坚持“两票三制”。施工必须持有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的工作票,无票工作时,职工有权拒绝施工。

4、在现场施工中,职工必须听从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安排,不得违章作业,更不能擅离职守。

5、施工中必须严把车辆安全关,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专人贺驶车辆。严禁无派车单出车,无证驾车,公车私用、私车公用。

6、在施工中,职工应互相关心施工安全,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绝缘鞋。

7、以上各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犯,后果自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电所(盖章):

负责人签名:职工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公司客户服务竞聘书。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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