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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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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全15篇)
2023-11-11 03:26:51    小编:

总结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接下来是一些写作示例,希望能够启发大家的创作灵感。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一

安徽省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34.9万人,创历史新高。截至目前,安徽共采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信息超2.97万条(不包括外省籍离皖毕业生)。针对这部分群体,安徽省正式启动“一对一”实名制就业帮扶工作,包含岗位推荐、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系列帮扶。

据介绍,在采集信息结束后,安徽省及时将这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录入“阳光就业”信息系统,建立更新实名制数据库,下发实名制就业帮扶工作通知,将帮扶任务层层分解,直至乡镇(街道)、社区,压实帮扶责任。

安徽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信息系统内未就业毕业生主动逐一联系,并专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根据其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如对有求职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每位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和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江淮”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就业困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帮助其制定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

为督促政策落地,安徽省人社厅将于9月至12月,分4期通报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动态情况、有效做法以及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查找突出问题。

据了解,该省已利用“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第一时间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送了实名制帮扶信息,告知系列帮扶内容及获取服务渠道。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线专业女生、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残疾学生及部分就业困难的农村学生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难点,他们能否顺利就业,直接关系到这些学生个人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与未来生活质量,也直接体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切实促进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四川省政府连续多年将其列为“民生工程”之首,四川省教育厅也持续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谋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各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主要做法有:

一是完善帮扶政策和机制。,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努力促进20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川教[]120号),将“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作为整个工作要求的第一条,一方面明确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困难毕业生加强就业帮扶工作的制度和具体要求,另一方面要求学校制定校内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细化就业帮扶工作流程,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支持和工作保障。

二是设立省级专项帮扶资金。四川省政府从2009年起每年划拨400万元,设立省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按每人200元的标准,每年重点帮扶20000名特困学生就业。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各高等学校特困毕业生就业的车船、差旅、通讯、伙食等方面费用,缓解特困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经济压力。截至20,全省累计划拨就业帮扶资金2000万元,帮扶10万名特困学生就业。

三是设立学校专项帮扶资金。自2009年起,四川省各高校根据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需求,按每年5~10万元标准,设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在不与省级帮扶专项资金重复使用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一对一”就业帮扶、个性化就业指导、就业能力培训及个人素质拓展等。该资金不仅拓宽了困难群体帮扶范围,而且为他们顺利就业增加了砝码。据统计,近几年全省高校每年平均投入资金500万元以上,平均每年帮扶人数超过3万人。

四是建立就业帮扶数据库。按照“重点关注、分类指导”的原则,各高校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群体,进行逐一排查,逐个统计,摸清底数,并根据困难学生的特点和性质,分门别类地建立信息数据库,准确了解他们的就业难点和求职动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此外,各高校还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确保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持续不断地动态推进。

五是开展“一对一”帮扶。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通过开展“一对一”、“手牵手”活动,努力提升困难群体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生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学校就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学生什么时候需要帮助,学校就在什么时候提供帮助。通过“高水平、高质量、精准化”的就业指导和帮扶,切实提升困难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他们顺利就业,有效解决了他们的实际问题,为他们准确、成功地迈出人生关键一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定向推荐服务。各高校按照“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专门针对困难群体开展不同规模和形式的双选活动,要求院系领导和老师在双选会现场向用人单位单独介绍和重点推荐,有效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据了解,学校老师对困难毕业生进行重点推荐的就业方式成功率较高,大多数经过推荐成功就业的毕业生不仅对母校产生浓厚的感恩情怀,而且在用人单位也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不仅提高了学校的就业率和毕业生就业的满意度,也提高了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实现了“三赢”的良好局面。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三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20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我市将在年8月中旬至6月期间,抓实名制就业服务。对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信息监测,开展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通过工作人员走访或发放就业服务卡等方式,全面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际状况,了解他们的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建立毕业生实名制就业信息数据库;运用“互联网+”技术,采取微信平台方式先行举办全市线上线下专题招聘活动,增强招聘的针对性,切实促进供需对接。9月份,中天人力将在高校开展大学生“e就业”体验店试点工作。实现各级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街道社区基层平台高校毕业生信息共享,对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各方面服务,并及时跟踪了解他们的就业状况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对其相关信息及时动态更新。

为切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确定今年8月中旬至明年6月,在全市实施“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开发岗位推动一批。

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发适合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充分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小微企业、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研究制定《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引导高校毕业生更好在基层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

创业创新扶持一批。

做好创业导师与创业大学生的供需对接,9月至11月,以市创服中心为工作平台,推荐一批有创业意向高校毕业生与创业导师订立授业协议。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有资金需求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有导师需求的,助推企业家创业导师与创业大学生对接;对有孵化愿望的,推荐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无忧创业;对有项目展示的,提供创业创新平台进行展示。

就业见习留用一批。

充分发挥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服务就业作用,实现精准采集、精准匹配、精准服务。充分发挥中天人力见习基地市级经办管理平台的`作用,利用各区实名制登记平台,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意愿进行梳理,切实摸清有见习意向人员的见习岗位需求。鼓励企业提供管理、财务、研发等高质量见习岗位,增强供需对接匹配度和留用率。

困难帮扶就业一批。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建立专门台账,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我市院校或我市生源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外,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招录中优先录用,促进其尽快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四

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市本级设立不少于300万元,东港、凤城、宽甸各设立不少于50万元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专项用于为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和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对未经政府安置、自主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市县(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0元求职补贴;在丹东域外就业的,再增加500元求职补贴。对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安排到见习基地见习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内每人每月发给600元的见习补贴。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登记一年内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市、县两级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兜底”安置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不因子女安置就业而改变困难家庭相关待遇。

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市本级设立不少于500万元,东港、凤城、宽甸各设立不少于1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

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依托该市已有的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建立起2至3个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并为进入基地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经营咨询等服务。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本领,并为进入基地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制定收费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县(市)区政府要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级组织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任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愿意继续留在基层任职并具备条件的,可经法定程序担任村两委领导职务。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的选派毕业生,放宽报名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两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安排专门职位聘用任职期满的选派毕业生,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时,可直接选聘服务期满的选派毕业生。

动员和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市、县(市)区人事部门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三支一扶”岗位征集计划的同时,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省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享受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动员和组织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参加省政府实施的“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努力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农村中小学校编制出现空缺时,应当优先安排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的待编教师。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要坚持以直接推荐就业为主、安排见习活动为辅的原则,在直接推荐就业有困难的情况下,由县(市)区毕业生就业办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市县(市)区两级毕业生就业办,要在积极组织参加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好该市高校毕业生百企千岗就业见习计划。要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0家左右有较强的人才吸引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征集1000个左右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对未就业的丹东籍的回丹高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到见习岗位进行为期3―6个月的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该市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

放宽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审条件。各级人事部门在为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评审职称时,可取消见习期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要求。

组织实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挖潜增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企业宣传动员,尽可能多地提供企业就业岗位。要按照本地生源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3倍的数量,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要引导全市各类企业挖潜增岗,全年按照不低于企业现有职工总数1%的比例或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以上企业应在完成正常招用高校毕业生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加招用正常年度计划10%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本企业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发挥职能优势挖潜增岗促就业。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系统、行业和部门的职能优势,想方设法挖掘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增岗潜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各机关事业单位下达找岗计划,落实责任,形成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齐抓共管态势。

组织开展“三帮一扶”活动。即通过组织全市科以上领导干部帮助找岗、组织全市的'企业家帮助建岗、组织全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帮助带徒的办法,每人扶持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人才市场的平台作用。从今年开始,每年下半年,市级人才市场每月至少要举办2次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县级人才市场每月至少举办1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市场场地设施、运行经费等方面投入,充分发挥其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集信息收集、发布、指导和推荐就业为一体的毕业生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市、县两级毕业生就业办都要建立起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实现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系统对接,提供实用的网上求职招聘、就业指导、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在每年高考前,根据该市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向考生发布4年或5年后该市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使考生们在选择所学专业时,能基本上与该市四年或五年后的人才需求情况基本相适应,努力把考前的就业预测引导和毕业后的就业指导很好的结合起来。

建立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制度。从今年开始,市本级按照100人左右规模,东港、凤城、宽甸各按照30人左右规模,对在国外留学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硕士以上学位、有自主研发项目或其它发展项目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家“985”工程院校毕业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丹东产业发展需要和未来丹东产业发展方向的人员实行政府储备,储备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市、县(市)要在人事部门建立人才储备中心,并按市本级每年70万元、县(市)每年30万元的标准,设立人才储备资金。纳入政府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可按专业对口和企业需要的原则,推荐到企业储备;也可按所学专业安排到能发挥其作用的事业单位储备;没有条件到企事业单位储备的,可由储备中心派遣从事企业项目开发研究和咨询服务,或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发展研究,有研发项目和创业项目的,可派遣到孵化基地创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五

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通过选聘大学生“村官”、招募社区工作者、增加见习实训人数、发放创业贷款、补助特困生就业等5个方面的17项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

《意见》指出,从3月开始,南京市将选聘600名大学毕业生到该市7个郊区县担任“村官”,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明年则要实现“一村两名大学生”的目标。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限为3年,与当地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并可获元生活安置费。

这17项举措还包括:

公开招募1000名社区工作者,招聘1500名教育、卫生方面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社区基层,招聘4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将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单位由600家增至1000家,见习实训人数增至6000名,见习期生活费补贴标准由每月425元提高到510元。

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规费减免,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于吸纳大学生就业的创业项目,给予每人2000至4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对创业成功者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吸纳人数超过上年度的,按每人2000至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据统计,今年南京应届高校毕业生为19.66万人,比去年增加2.4万人,其中南京籍毕业生有3.93万。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去年年底的抽样调查显示,南京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量同比下降46%。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六

近日,记者从山东济宁2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济宁市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根据《意见》,济宁将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绿色通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使用范围和额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创业成功毕业生给予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资金;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行“订单式”培训、开展高校毕业生“1+1”就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鼓励未就业专科毕业生继续深造或学习技术技能;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的各类项目,并在保险、招考、补贴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减免特困生部分相关费用,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建立困难家庭毕业生生活补贴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返乡登记制度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建设“大学生公寓”等。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七

上海市人社部门5日宣布,推出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新政,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帮助其顺利实现就业。

高校毕业生是上海最重要的就业群体之一。近年来,高校毕业生规模屡创历史新高,就业压力不容忽视。根据最新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纳入了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所在高校向区人社部门申请10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实施后,将惠及更多困难高校毕业生,助力其顺利实现就业。

而根据《关于做好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了各类社会团体。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成本,为其招揽人才稳定发展提供便利,同时也将发挥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八

县及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近日,江苏省人事厅召开“全省人事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再推16项政策,全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水平。

据介绍,未来三年,江苏安排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切实提升其就业技能,促进其就业。同时,各地还将按要求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见习基地的数量、明确见习基地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明确对见习基地和参加见习毕业生的补贴标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指导和监管,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管理、见习期结束后的考核、推荐就业等工作。

到基层去!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下基层的号角更加响亮。今年江苏省市联动选聘501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任职高校毕业生,同时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苏北地区和西部地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标兵,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到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了出路何在?江苏省将加大从到乡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力度,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录选聘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以上党政机关每年要拿出不低于30%招录公务员的职位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并逐年加大比例。此外,人事部门还出台了硬指标――从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县及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今年,江苏省还将用100天时间集中开展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一是积极举办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尤其要和高校联办各类校园招聘会;二是进一步完善全省高校毕业生需求与就业接收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三是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师团、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宣讲团等组织,继续举办全省人事局长校园行等进校园就业指导活动,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九

随着我国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高峰的到来,我国每年新进入求职年龄的劳动者人数仍然保持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实施高校扩招计划以来,每年进入就业市场的高校毕业生持续较大幅度增加。妥善解决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问题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工作的突出问题和首要任务。为此,《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改革举措。

第一,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根本之举,是开发更多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和意愿的就业岗位。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好、专业技能水平高的优势,结合转方式、调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进程,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同时,也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高等教育制度和培养模式,建立招生与就业联动机制,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就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基层公共管理机构和社会服务组织购买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稳定可靠的就业岗位。通过采取这项新政策,也有利于形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机制。

第三,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杠杆,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扶持体系,切实发挥政策的激励保障作用。要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保障政策。要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畅通纵向流动渠道,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为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第四,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国家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建立创业园区、实行税费减免、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免费提供创业指导、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政策资源,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

第五,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针对部分毕业后未能及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以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十

面对更加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云南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是省财政厅安排创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有创业能力的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具体内容包括: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贷款;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提供创业咨询培训帮扶、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导师帮扶、跟踪服务帮扶;对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创业补贴。

二是继续积极筹措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包括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内的人员相关补贴开支。具体内容包括: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按每人不超过13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10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是新增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大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年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底;从20到,省财政厅设立专项资金,对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给予补助;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我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从年7月1日起,省财政厅对大学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从2013年到20,对云南籍毕业生出省就业创业比例达10%以上的高校,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超出部分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十一

在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工减少的情况下,天津计划采取多项措施,多渠道、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11.4万人,由于面临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困难企业裁减人员的局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

日前,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将从多方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天津将坚持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载体。按要求,新建项目立项时须安排一定用工,签订用工意向协议;新建项目开工时须制订培训计划,提前开展专业培训;新建项目竣工时须及时安排用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鼓励自主创业。天津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和鼓励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学成创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在校生自主创业的,两年内保留学籍。

扩大就业见习。今年见习基地总量将增加到1000家,见习基地容量扩展的同时,安排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3个月至12个月的见习。按要求,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待遇标准、见习期限等内容,规范见习活动。

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天津将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3个月至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实训期间享受相应的补贴。

组织学师学业学艺。天津市工商联等部门将选聘1000名优秀企业家、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以“师传”和“亲传”等方式,帮带3000名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创业成功率。

企业家与毕业生通过自愿选择,签订不超过一年的学师学业学艺协议,其间企业按月提供一定的生活费,政府给予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公益就业岗位。天津每个街道、乡镇、村将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和就业等公益工作。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5000人,进行1年以上锻炼,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天津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将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继续学习深造。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以上;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15%以上;适当扩大成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鼓励专科(高职)毕业生到成人院校继续学习。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十二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省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哪些新举措?”1月23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记者会在河南省人民会堂举行。河南省教育厅厅长王艳玲回答说,将重点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实现毕业生顺利就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王艳玲说:“今年我省将有51万名高校毕业生,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实现毕业生顺利就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为此,将重点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依据社会需求,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解决好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提高毕业生的就业适应能力。第二,为毕业生提供好政策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毕业生明白政策、用好政策。通过就业信息反馈和跟踪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好政策。第三,为毕业生提供好信息服务。对毕业生来讲,就业岗位信息是他们最迫切的需求。为此,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170多场大型校园及网络双选活动、3000多场校园专场招聘会。第四,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好就业帮扶。省教育厅将对残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女毕业生提供帮扶,并要求高校建立明确的帮扶台账,责任到人,进行重点指导、重点培训。省里将拨付专款,用于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第五,积极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做好这项工作,今年设立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引导专项资金,着力打造好高校与地方、教师与学生协同共建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通过健全这个体系,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在金融、资金、土地等政策方面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着力破解地方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知识、技术密集的优势。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十三

2009年,营口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就业工作目标,市政府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六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一、实施营口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根据2009年省下达的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指标,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营口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的作用,建立营口市未就业贫困生台帐,实现贫困生就业状况动态管理。培育购买储备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援助和兜底安置。

二、加强创业宣传,开展创业培训,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免费创业空间。“营口市大学生创业资金”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府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全市每年享受小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人。

三、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高各级机关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市级机关达到50%,市(县)、区级机关达到30%。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逐步加大招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四、建立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要为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基地承担。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对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五、针对五点一线及重点产业项目需求开展特色培训,特别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0学时。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创业培训实行最高培训补贴标准,即每学时10元。改革创业培训补贴拨付办法,创业培训开班前按培训计划人数预拨50%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后拨付另50%的培训补贴。广泛开展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定期跟踪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岗位转换状况、见习培训状况、薪酬待遇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状况等,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依据。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十四

届高校毕业生已经进入毕业离校倒计时,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20多部委13日联合出台促进就业组合举措,帮助还没有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具体措施为:5到6月份,人社部、民政部、教育部在全国城乡基层开发20万就业岗位提供给高校毕业生;选派万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到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5到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针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推出优先选拔、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5月中旬,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将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提供80万个岗位信息,促进30万名毕业生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6月20日到26日,组织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计划组织5万个用人单位提供50万个就业岗位;另外,教育部、商务部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培训120万服务外包人才,新增1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

针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除做好日常就业援助外,5到7月份,还将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优先向他们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岗位。

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等4部门还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纳入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在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时,要给予适当倾斜;在提供就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时,要给予优先扶持,实施重点援助。

通知明确至,执行按比例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入比例;20起,县级以上残联及直属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得少于20%。在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及残疾人专干、专职委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招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通知还要求财政部门要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渠道,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盲人、聋人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提高扶持标准,并进一步要求各高校要针对残疾人身体、心理状况,强化对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其了解就业政策、调整就业预期,优先安排其参加实习实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

截至上月末,北京、天津、上海等23个省(区、市)陆续出台了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府文件。与此同时,为了让毕业生能读懂用好国家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由教育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编写的《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手册已经下发到全国每所普通高校。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篇十五

营口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就业工作目标市政府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六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一、实施营口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根据20省下达的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指标,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营口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的作用,建立营口市未就业贫困生台帐,实现贫困生就业状况动态管理。培育购买储备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援助和兜底安置。

二、加强创业宣传,开展创业培训,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免费创业空间。“营口市大学生创业资金”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府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全市每年享受小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人。

三、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高各级机关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市级机关达到50%,市(县)、区级机关达到30%。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逐步加大招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四、建立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要为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基地承担。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对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五、针对五点一线及重点产业项目需求开展特色培训,特别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0学时。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创业培训实行最高培训补贴标准,即每学时10元。改革创业培训补贴拨付办法,创业培训开班前按培训计划人数预拨50%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后拨付另50%的培训补贴。广泛开展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定期跟踪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岗位转换状况、见习培训状况、薪酬待遇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状况等,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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