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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自查报告(精选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23:10:36 页码:9
增值税自查报告(精选16篇)
2023-11-12 23:10:36    小编:

报告可以提供客观详实的信息,帮助他人了解特定领域的情况。在写报告前要进行反复修改和校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通过阅读这些报告范文,您可以了解不同类型报告的结构和写作技巧。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一

自市委、市政府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发现自己还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现就对照市委作风建设活动要求,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己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助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三是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平时疏于学习。在知识结构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学习,就要落伍。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质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认为只要能干好本职工作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上也只满足于看看党报党刊、听听时事新闻,读读书本,偏重于时事了解,而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致使理论基础薄弱。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较低。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一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

二是思维局限,认识落后。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组织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是群众观念弱化。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由于我们工作经常直接与企业职工接触的机会多,与他们之间的交流较多,看到群众的疾苦多,听到群众的呼声多,渐渐地麻木了、习以为常了,群众观念弱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弱化。

三、整改措施。

随着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你局《税务检查通知书》(*****【20xx】**号)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于20xx年**月**号至**号对公司20xx年*月*号至20xx年**月**号的帐务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纳税人名称:*****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实际负责人:***。

检查时限20xx年*月—20xx年**月。

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本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行简易征税企业;20xx年*月**号在**国地税的牵头下,按***[20xx]**号文的规定,进行主辅业分离成立“*******有限公司*****分公司”。

企业投资注册资本金****万元,总资产近****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拥有*****生产流水线,20xx年*月正式投产,员工***人。20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20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20xx年*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其中:*****销售收入*****万元,缴纳增值税税金***万元,*****收入****万元,缴纳营业税税金**万元。

本公司按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对本公司在20xx年*月—20xx年**月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增值税税收事项进行认真详尽进行自查工作。对相关数据又进行了计算、审理基本正确,未发现其他遗漏税收的情况。经自查本公司20xx年*月—20xx年**月期间未违反增值税法规规定之情形。

本公司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的规定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依法征税和照章纳税,纳税意识强,准确计算增值税及时申报,并足额地缴纳税款,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谢谢!

*******有限公司。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三

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字[20xx]4号)文件精神,我办事处按照检查要求,结合财务管理规范和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财务工作,明确领导责任,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规范日常财务和资金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水平,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办事处财务管理水平。

1、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工作。

2、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坚持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超过限额及时入库。及时取得银行存款对账单并与单位银行账进行核对。

3、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及时、准确。4、预算外资金坚持依法取得、照章纳税、按规使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办理,无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

6、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无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等有关资产。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现有固定资产均及时登记、造册,账实相符。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四

我国在1994年1月1日全面实行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制度。增值税是以在商品生产流通或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不同,它既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业凭证,又是记载该专用发票开具方应纳税额和受票方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具有双重功能作用。它如同一根“链条”,使生产至流通,批发至零售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有利于税收征管、稽查监督,充分发挥税收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严重破坏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正常运行,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1、虚开行为多样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自己的智能、专长,处心积虑,精心策划,不断翻新犯罪手段。从审理的情况看,存在以下虚开行为:(1)、在买卖过程中,明知对方无开票资格,为了达到抵扣税款的目的而让他人虚开的;(2)、从进项税入手,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购得进项发票后,按照相应的进项额虚开销项发票,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虚假的发票抵扣税款,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3)、采用“大头小尾”的办法,抵扣联金额多填(大头),夸大交易额,存根联金额少填(小尾)或不填,在销项税上做手脚,使国家既未如实足额收取销项税,又有大量抵扣税被骗走,蒙受双重损失;(4)、利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便利条件,对交易方开不出发票的金额进行虚开,将应缴纳的税款在缴纳的同时,再从国家税款中抵扣回来;(5)、采用“只卖不开”或“多卖少开”,造成进项盈余,将盈余部分虚开发票给一些企业,从中收取手续费,个人获得好处,给国家造成损失。

2、犯罪组织化、团体化、家族化。

犯罪职业化、团体化、家族化。一方面,一些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个体户已出现,他们大多明挂“有限公司”的招牌,实则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勾当;另一方面,犯罪分子大多内部分工严密,从领票、开票、中介介绍,到收取费用等环节,往往都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并建立了一套“专业化分工、一条龙作业”的链条,“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专门成立的公司虚开,专用税票也有专人提供。增值税发票犯罪职业化、团伙化的趋势明显。而由于此种犯罪的高“利润”,犯罪分子很多都是同一家族的成员,案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是由一个案件牵出一串案件,呈现出犯罪家族化的特点。

3、犯罪主体以单位为主。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机关依照规定发售,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在现阶段,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绝大多数为单位,领购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以单位为主。因此审判实践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他人虚开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定罪标准问题,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认定中最为核心的关键问题。首先,正确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客体是最终确认该罪定罪标准的关键。对此,我们认为,该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二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二者缺一不可。其中,根据刑法第三章第六节的规定,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应当属于主要客体。因此,如果虚开行为仅仅破坏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但未实际危及国家正常的税收活动,只能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其次是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性质的认识。对此,理论上主要存在行为犯、目的犯还是结果犯之争。我们认为,行为犯是故意犯罪的一种既遂形态,属于犯罪停止形态理论范畴体系,目的犯是故意犯罪的一种类型,属于罪过形式理论范畴体系,因此,行为犯和目的犯并非一对逻辑上的全异关系的概念,而是属于交叉关系,两者并行不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是行为犯,也是目的犯。尽管刑法第205条并未将其规定为目的犯,但刑法将其规定为危害税收征管罪,具有偷骗税款的目的应当是该罪的应有之意。正如有的金融诈骗犯罪,刑法并未明确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并不妨碍对其进行目的犯的认定一样。换言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客体问题与性质认定问题属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侵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的客体要求客观上决定了该罪的目的犯性质。

基于上述观点,我们对审判实践中下列几种虚开行为,一般不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1)为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者制造虚假繁荣,相互对开或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2)在货物销售过程中,一般纳税人为夸大销售业绩,虚增货物的销售环节,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依法缴纳增值税并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行为;(3)为夸大企业经济实力,通过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企业的固定资产、但并未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国家税款亦未受到损失的行为。

2、对不同虚开行为的认定。

审判实践中,为了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具备合法纳税资格的行为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从他人处购买或者借来;二是伪造或者以购买、诈骗、盗窃等方式获得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现有认识中,把第一种情况称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也是刑法第205条第4款所明文规定的虚开增值税等专用发票罪的行为之一。而根据刑法第208条的规定,行为人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虚开的,也属于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第一种情形中有两种行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然后在经营活动中为他人虚开。第二种情形也有两种行为: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在经营活动中为他人虚开。显然,行为人的目的就是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能够顺利进行自己的经营活动,获得经济利益。由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都被规定犯罪,因此,第一种情形和第二种情形都符合刑法理论上牵连犯的特征。刑法第208条第2款明确规定,第二种情形要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理,这里是按照目的行为即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来定罪量刑的。但是,对于第一种情形来说,因为都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谈不上孰轻孰重,不能够按照通常的牵连犯处理原则来处理。我们认为,毕竟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目的行为,而让他人给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实际上是让他人为自己提供空白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行为,最终还是要服务于目的行为,否则行为人不可能顺利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能顺利进行自己的经营活动。因此,这里其实应该按照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从重处罚。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行为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纳税资格并不重要,因为在审判实践中遇到行为人在具备合法纳税资格的情况下也借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为他人虚开,两种行为在成立犯罪的情况下的关系与上述对第一种情形的分析完全相同。对此,理论上存在争论,有学者认为,虚开行为人应该是合法持票人;而有的学者认为,实践中持票人多为合法持票人,但法律上并无限制。争论的焦点仍然在于行为人是否为合法纳税资格主体。我们赞同后一种观点,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明确是否具备合法纳税资格并非毫无意义,很多情况下是无合法纳税资格主体的行为人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先让他人给自己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虚开给别人。在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实质在于行为人开具与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实际开票人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票人或者开票单位不一致。

3、关于损失数额的认定。

刑法关于损失数额的规定,有的属于定罪数额,直接关系到罪的成立,有的属于量刑数额,影响量刑的轻重。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中,损失数额的性质属于后一类型,主要与行为人的量刑有关,尤其是直接影响到对行为人能否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问题。实践中争议的焦点集在损失计算的截止时间问题上。对此,我们认为量刑数额的损失数额,其时间的划定应当不同于定罪数额。后者一般可以案发时、立案时、或者侦查终结时为准。前者则不然,如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是以一审宣判前作为时间计算标准的。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最高刑是死刑,因此,审判机关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出发,损失计算的截止时间还可以适当延伸。骗取国家税款并且在法院判决之前仍无法追回的,应认定为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法院判决之前追回的被骗税款,应当从损失数额中扣除。一审判决以后,二审或复核生效裁判作出之前追回的被骗税款,也应从一审认定的损失数额中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损失数额作为最终量刑的基础。

也有观点认为,按照上述方法认定损失数额,势必造成如下结果: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损失数额的认定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变动状态,一审、二审法院据以定案的事实依据不同,必然导致案件改判率的上升,影响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此外,上述方法还会带来侦查机关追赃不力的负面影响,因为追回的税款越多,被告人的处罚就越轻。但我们认为此乃追求司法公正的代价,从价值权衡的角度看,上述方法仍然不失为一个相对较好的选择。

实践中,对于行为人既为他人虚开销项增值税发票,又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计算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亦存在认识上的分歧。

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销货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购货方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税款抵扣制,相对于同一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其以本环节销售部分的税额扣除上一环节购进部分已经负担的税额之差。这里所说的购进部分负担的税额正是上一环节销售方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每一环节纳税人所缴纳的增值税是通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或提供转嫁给下一环节的纳税人,反映出增值税具有“多环节征税、税不重征”和“税收转嫁”的特征。

我们认为,既然进项税额是购货方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后,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其抵扣税款时,税务机关依法应当将其支付或者负担的销项税额从中扣除。如果行为人有购销事实,但让他人为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款数额超过实际发生的税款数额,抵扣税款时即可从中非法牟利;如果行为人没有从事购销活动,其本身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其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抵扣税款的纳税行为,仅为掩人耳目,国家税款在这一环节上不会造成损失。但如前所述,因其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危害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秩序,应当认定为其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犯罪的“其他严重情节”。

4、实施盗窃或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后为他人虚开行为的定性。

对于盗窃、诈骗、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又为他人虚开的情况下,存在两个犯罪行为并存的情形。刑法第211条明确规定,盗窃或者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按照盗窃罪或者诈骗罪来处理,但是并没有说明盗窃或者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为他人虚开的行为定性。同样对于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刑法也没有规定定性问题。审判实践中遇到行为人往往在盗窃、诈骗、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为他人或者为自己虚开,牟取经济利益。因此,对这些行为的定性不能够停留在盗窃、诈骗或者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阶段上。在行为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目的盗窃、诈骗或者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行为人的目的行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盗窃、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仅仅是手段行为或者方法行为,最终还要服务于虚开行为。因此,这里符合牵连犯的特征。就犯罪轻重来说,刑法第206条、第264条、第266条规定的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诈骗罪的刑罚有三个幅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死刑的刑罚规定并不在上述行为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适用。而刑法第205条第1款、第3款除了规定与上述三种犯罪相同的自由刑幅度之外,还规定了二个幅度的罚金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对于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巨额退税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比较之下是重罪。这种情况下,盗窃、诈骗、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该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从重处罚。对此,有的学者则认为“为他人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的犯罪分子自己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通过盗窃、欺骗、抢劫、非法购买等手段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为他人虚开”。这里还存在着另外两种情况:一是抢劫的情况下仍然属于牵连犯,但是较重的犯罪是抢劫罪,因为刑法第263条中对抢劫罪仅仅规定了两个刑罚幅度: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便是行为人在抢劫之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否“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都可以适用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是除了以盗窃、诈骗方法外,行为人还以抢劫、抢夺或者敲诈勒索、侵占、职务侵占等方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出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自然可以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来处理,但是如果并没有虚开,甚至还出现了毁坏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按照刑法规定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来处理呢?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盗窃、诈骗的情形自然可以成立盗窃罪、诈骗罪,但是对于其他的情形则没有规定。尤其是在行为人侵犯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并不虚开的情况下,是根据侵犯行为定罪处罚,还是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理呢?如果按照侵犯行为定罪,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来处理,具体的犯罪数额又该如何认定呢?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列出各种特殊物品中并不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不能按照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规定处理。我们认为,根据体系解释的原理,应该和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保持一致,按照具体的侵犯行为性质来认定犯罪的性质,例如,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等。但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财产性质,即如何确定犯罪中的具体数额,因为刑法或者司法解释并没有明文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应该区分两种情况:1.犯罪对象是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此,可以按照增值税本身的购买价格来认定犯罪数额;2.犯罪对象是填写了一定交易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此,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税款,而且已经使用过了,原来的购买价格没有意义,可以按照抵扣税款的数额来认定犯罪数额。之所以不能够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处理,是因为尽管行为人将被害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为己有,暂时性地妨害了被害人的经营活动,但是并没达到完全破坏生产经营的程度,被害人可以重新向税务部门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主观上说,行为人可能主观上并不具备破坏他人生产经营的目的,而具有非法占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比较符合占有型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构成条件。

5、共同犯罪问题。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对于“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中“他人”的理解,关系到虚开行为中不同行为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也即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首先,“为他人虚开”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之间有对向关系,在双方主观上都明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必然会涉及到“为他人虚开”,当然,反过来则未必成立,因为在为他人虚开时,接受者不一定知道自己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他人虚开的——实际开票人与票面开票人不一致或者票面交易数额不符合实际等等。从“他人”的法律地位看,“他人”可能是社会组织,也可能是公民个人。在双方主观上都明知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在本质上一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呢?对此,早有学者指出,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因为他们双方彼此互为“他人”,在主观上具有相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实施的是法律禁止的相同的犯罪行为。但是,也有观点指出,如果“为他人虚开”或者“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中的行为人指向的对象不具有稳定性,是不确定的多数人,那么之间的对向关系可能无法建立,就应该按照各自的行为定罪处罚,但是,这种观点反对上述行为对向关系成立的可能性,认为没有必要按照共同犯罪来处理。结合审判实践,我们认为,有的情况下,比如,行为双方有稳定地对向关系,那么就完全符合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有必要按照共同犯罪来处理,否则违法了罪刑法定的原则。当然,如果行为人之间确实不存在稳定的对向关系,那么自然不能够按照共同犯罪来处理。其次,关于“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与其他两种行为之间的关系。行为人介绍甲给乙虚开增值税时,和甲、乙在主观上有着相同内容的故意认识,不仅违法性认识相同,而且都认识到特定的行为对象,在实施了介绍行为之后还存在着具有相同法律本质(虚开增值税转用发票)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规定。刑法第205条虽将之单独规定为一种虚开增值税转用发票的实行行为。但是,刑法也没有禁止在这样情形下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因此,对于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完全可以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共同犯罪处理,而不必单独定罪处罚。

那么,在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共同犯罪中,犯罪单位之间、犯罪单位中的自然人之间可否区分主从犯?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0月实行的《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据此,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犯罪中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能够正确地确定刑事责任,就没有必要再区分主犯、从犯;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单位犯罪中,有关责任人员具有共同的实施单位犯罪的故意和共同的实施单位犯罪的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根据具体案情,如果不区分主从犯,对被告人量刑很难做到罪责刑相适应的情况下,也可以而且应当区分主从犯。

(一)、犯罪成因分析。

1、低成本、高利润是导致增值税发票犯罪的直接原因。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税款的依据,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等于取得了抵扣税款的权利。因此,犯罪者不需要很大投资,往往只需申办成立一个挂名的企业,给当地税务、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一些工作人员一点好处,国家的上百万、千万的钱就可以转移到自己的腰包,从而获得巨额利润。就算此时案发,犯罪者已经挣到了足够的钱财,甚至已经大肆挥霍,造成大量巨额税款难以追回的重大损失。

2、体制制度及法律规范的不健全是导致增值税发票犯罪的主要原因。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国家管理中的一些体制和制度还不完善,抑制职务犯罪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消减,继而增强了一些意志较薄弱的税务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同时税务机关内部征管、稽查之间缺少良好的协调机制,征收管理手段落后,征管信息传递不畅,再加上一部分税务干部无视操作规程,随意简化工作程序,致使一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最终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3、思想教育欠缺、纳税意识不强是导致增值税发票犯罪的主观原因。

一方面,一些地方基层税务部门只注重收入任务的完成,而忽视政治思想教育,一部分税务干部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糖衣炮弹”面前吃了败仗,堕落成为增值税发票犯罪的帮凶。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和个人没有形成正确的纳税意识和规范的依法纳税行为。就个人而言,“购货者不要发票,要发票者不购货”现象的普遍存在,无形中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了温床。而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困难了就打税的主意,公司资金周转不畅也打税的主意,税仿佛成了一块“唐僧肉”,成为一些单位和个人“猎”财的首选目标。

4、权力介入与地方保护是导致增值税发票犯罪久打不绝的关键原因。

增值税发票犯罪案件久打不绝,并不断升级的关键原因是地方保护及一些腐朽分子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的一些部门、单位从局部利益出发,没有完全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骗税的企业作为地方财政增收的财源,甚至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把骗税作为个人大发横财的手段。腐朽保护犯罪,犯罪助长腐朽,互相作用,互相影响。近几年来,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的大要案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相应对策。

加强思想教育,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一方面,通过深化税务执法队伍教育,强化基础预防,提高税务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征税队伍。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加强税收知识的普及,提高和培养全民族的纳税意识,使税收观念深入人心,使纳税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形成依法纳税光荣的社会风尚。

建立健全专用发票管理法规,不断充实和完善刑事立法。在体制上,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在管理制度上进行修改完善,建立专用发票的管理使用法规,增设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停供专用发票和对使用专用发票者要事先交纳保证金,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税收管理机构,改进税收征管制度,充分发挥计算机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作用,建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体系。在立法上,可考虑补充规定伪造发票专用章,财务印章,发票监制章为犯罪行为,补充设定非法取得专用发票而报销使用、非法所得数额较大并占为己有的行为为犯罪;补充规定开设地下工厂或集团进行专用发票犯罪,属从重打击对象,可考虑对专用发票犯罪除了处以刑罚外,并规定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处以罚金,剥夺直接责任人员的特定职务资格等处罚。

要加强部门配合,实施综合防范。防范和打击专用发票犯罪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任何一个部门或环节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而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综合防范。税务部门既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起强有力的税收司法保卫体系,为国家组织收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又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完善地区间协作规定,联手打击增值税发票犯罪。此外,税务部门还要加强与新闻媒介的沟通联系,对一些涉及面广、危害大、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向社会曝光,教育人民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摒除地方保护主义,加大打击力度。税务部门应当认清“打击”与“保护”的辩证关系,放弃单纯的保护税源观念,将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团伙、集团犯罪和以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常业牟取暴利等犯罪,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达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五

为保证酒店电梯安全运行,酒店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室降低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电梯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有力措施。酒店电梯的安全运行事关整个购物中心的运行稳定,事关顾客、员工的安危,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酒店一直都高度重视电梯的安全运行。一是指定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并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电梯操作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成立了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在电梯内设有应急救援联系人,联系电话。三是积极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了维保合同书,要求维保单位必须按时、保质提供维保服务。

为提高电梯乘坐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酒店结合此次检查活动,积极开展了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坐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宣传。

根据检查通知要求,酒店就以下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检自纠工作。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1、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日常巡视制度建立情况;3、设备注册登记情况;4、设备年度检验情况;5、检验合格标志、警示书名及标识是否按要求悬挂情况;6、报警装置是否齐全、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情况;7、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情况;8、是否按规定与专业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情况;9、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建立并有记录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1、是否配备持证司机;2、是否与持有效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3、维保单位是否按期进行维保并对维保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确认;4、是否定期检验并对提出的整改问题及时整改;5、是否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6、是否严格执行电梯三角钥匙专人保管制度;7、是否有专人值守;8、是否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9、是否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通过此次自纠自查,酒店存在的问题主要:应急电话线接口线破裂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实到实处。二是完善健全各类安全制度、措施及台账,三是积极与维保单位协商,做到电梯故障紧急召修及时、到位。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来宾镇政府的安排,xx村村财务经组织村两委自纠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作为一名农村最基层的会计工作者,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村会计,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我还主动学习其他多种知识及技能。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专业知识,以便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自己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村委员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农民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在清查过程中未发现除会计外的其他人代收款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为了加强这一管理,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民主理财监督管理制度。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村民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切实加强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务公开"一事一公开",财务公开"一票一公开"。使"两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四)做好村级财务结报工作。我能够立足岗位,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村财务总是村民关注的焦点,我对村务公开一直很重视,每次民主理财结束后,我都将各项收支整理好,让村民监督。

近年来,镇政府推出了村级会计任职及工作的'种种制度,使我村财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我村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报账不及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我村财务支出项目、款额,与镇政府对接不够及时。经此次自纠自查我村两委会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第一、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第二,及时报账,做到与镇财政所及时、有效对接;

第三,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维护我村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勤奋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发扬我村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克服缺点和不足,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我村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七

自查报告撰写过程中,以上行公文体裁,把握客观性、陈述性叙述。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模板,供大家阅读!

一、自我对照检查出存在的问题

1、深入学习上有差距。到xxx工作以来,自我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总感到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大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我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这说明自我在学习上还存在“懒”的思想,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职责、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2、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认为自我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创造性。

3、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我、管住自我,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我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能够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能够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我工作潜力的有力措施。

二、整改措施

1、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2、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持续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这就要求自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3、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群众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持续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4、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我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潜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5、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牢记廉洁、礼貌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以权、以岗谋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理解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乡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48文件精神,提高环境保护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探索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新路子,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环保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我乡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以王素庆乡长为组长、经贸委主任商会民、纪检书记张立法、主管农业副乡长郜金花任副乡长,党政办、企业办等有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商会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乡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以提高全乡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日发放宣传材料、制做宣传展牌等形式,开展了3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能力,保障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二是重点抓好夏秋两季秸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杆禁烧与建设“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方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扎实推进全乡的秸杆禁烧工作。实现了工作目标:全乡农作物秸杆得到有效利用,对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杆得到全部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清除,杜绝焚烧秸杆和烧燎地边、地头杂草现象发生,全乡达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提高了环境保护水平。三是集中整治榆底工业区污染问题。多次专题研究榆底新上企业污染问题,通过上设备消除污染和污染赔偿相结合,抓好污染整治工作。在个别企业没有达标的前提下,配合县环保局,对四家铁厂进行了关闭。

三、建立机制,长抓不懈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远而重要的问题。乡党委高度重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我乡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必须看到,我乡地理位置特殊,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个别企业主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我们将努力做到在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林业局领导对照“廉政准则”自查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我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县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我认真对照《廉政准则》逐条进行自查,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性锻炼,廉洁从政。

我时刻牢记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和廉洁自律,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努力创新拓宽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八荣八耻”的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不管在工作、生活、学习上,还是在管理上都取得较大的进步。我积极学习了《党章》,重点学习了《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xx“七一”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通过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学习,认识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式下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强化自身素质,提高“防腐”免疫能力。注重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活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开展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条规教育,常念“紧抠咒”,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这个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的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制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为扎实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按照教育局及学校作风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本人在思想、学习、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对照学校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评议资料进行了自查,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特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记笔记敷衍了事。总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

2、不思进取。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用心。只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即可。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对于领导的个别任务,总有拖沓的心理。缺乏上进心。

3、教育教学的新课标理论理解的不够透彻,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

4、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仍然窜进课堂,应付考试的应试教育已不适应现代的信息是到的素质教育。

5、对于学生的关爱不够。在教学过程中带着有色眼镜,偏爱优生,歧视差生。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点优生发言的次数偏多,却扼杀可部分学生的学习用心性。

6、对学生的评价方式过于单一。备课不能面向全体学生。没有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来评价学生的行为。

7、与家长沟通不够。学校、家庭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群众。要使学生能有个性地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务必与家长及时密切地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主动,未按学校的要求家访。

8、工作作风布不够扎实。没有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做事情没有创新精神,对问题不做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透彻。

9、业务知识不精。现代的社会是知识、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可我却认为有一些业务知识就能适应了,这是错误的想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深刻,没有领悟其中的精华,导致学习政治不认真。

2、任务付出总要回报。思想认识不贴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以在工作中不够踏实,缺乏进取心。

3、缺乏一颗宽容的心。此刻的学生难教,学习不主动,又顽皮。家长对教师的工作不用心支持,不理解。让教师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而越发缺乏耐性。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不计名利,用心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2、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我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踏实肯干。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3、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带有色眼镜,偏优生,歧差生。给学生同等的机会,让他们有个性的展现自我。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使他们充满自信,在学习上用心主动。

4、改善课堂教学。针对学生的实际状况进行备课,做到面面俱到。让学生在简单、自主的环境中快乐地学习。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6、发扬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中用心主动。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我,使自我成为一名纪律严、业务精、业绩创一流的教师。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八

我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非法行医相关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各成员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县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对县整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以“取缔一批无证行医黑窝点,查处一批违法行医机构,清除一批假医生,处理一批违法行政责任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为工作目标,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人员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活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有效监督,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二)创新机制,广泛获取非法行医信息。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的加大,非法行医隐蔽性越来越强,为获取非法行医信息,我们创新机制,采用了三条途径确保广泛、及时地获取非法行医信息,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群众举报;二是搭建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各打击非法行医成员单位每周定期互通非法行医信息;三是把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作为非法行医举报哨点,建立覆盖县、乡、村的非法行医举报网络。指定医疗机构负责人为非法行医举报责任人,负责其辖区内医疗市场的监管,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及时向县卫生局和执法所举报。

(三)成立专业执法队伍,提高查处非法行医执法力度。

卫生部门是打击非法行医的牵头部门,建立一支专业的、稳定的医政执法队伍,是“打非”工作强有力的保证。去年,医政执法工作由县卫生局医政科正式移交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执法所抽调了3名业务能力强、具备专业素质的骨干执法人员,配备专用车辆和取证工具,成立医政执法科,有效加大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频率,提高了对非法行医的查处效率和打击力度。

(四)调查分析,确定“打非”重点。

为了使我县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县卫生局和执法所对我县医疗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并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非法行医自查清理报告和全县各举报哨点的举报信息,对我县非法行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两个整治和打击重点。一是无证行医,对我县医疗市场表现比较突出的“游医”行医、中医师家庭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地下性病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二是获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师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五)日常“打非”与集中整治结合,“打非”见实效。

按照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每周开展一次非法行医专项检查,保障了“打非”工作的日常性。同时,“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梳理、筛查,对涉及其它部门的案件及时移交,对典型案件和涉及多部门的交叉案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此外,为了对非法行医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强大的威慑,组织了各成员部门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督查行动,并通过新津电视台、新津报等媒体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据统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4台次对我县20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县级6家,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站134家,个体诊所39家,学校卫生室6家,单位医务室7家,监管率达到100%。全年对4家违规行医进行了罚款、警告的行政处罚。其中2家为非医师行医。给予行政罚款2.1万元。1家药店坐堂行医给予行政罚款0.5万元,1家给予行政警告。

在20xx年6月-7月、8月、9月-10月集中整治期间,集中人力对全县现有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及时打击并取缔游医、巫医、无证行医共34起,收缴非法药品案值3000余元。对合法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1)对两家乡镇卫生院违规临床用血下达整改意见,责令立即停止临床用血资格。(2)对两家乡镇卫生院违规开展手术,下达整改意见并立即停止开展相关手术。(3)及时处理举报案件,接群众举报案件11起均及时进行查处,并回复举报人。

(六)加强宣传,营造大舆论氛围。

为做好打击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市场氛围,我局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邀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对非法行医人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并在街道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悬挂张贴横幅26条,散发相关宣传资料700余份。

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我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还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份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二是部份医护人员无执业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部分医生超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部分见习医生未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开展执业活动;三是部分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毁形和消毒;四是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存在漏登、漏报情况。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个长期性工作,在“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县在创新“打非”机制上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铲除非法行医土壤。打击非法行医,社会群众的参与非常关键。今后,我们要加强对非法行医相关知识及非法行医查处情况的宣传报道,使群众对非法行医表现形式及危害性有充分了解,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行医,净化我县医疗市场。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渠道建设。目前,部门联动机制已建立起来,举报哨点已建立,但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及哨点信息传达的环节控制方面需进一步加强,确保信息传送全面、及时。

三、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加大处罚力度。在提高监督覆盖面,提高监督频率的同时,以加强个体诊所等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以点带面,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已获证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全面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打非工作全面推进。

四、继续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专项行动是在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加大共同查办案件的力度。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九

1、通过自查我行全体信贷人员都能够合规操作、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我行与客户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2、不计较个人得失,办理信贷业务时恪守原则,不怕吃苦,勇于奉献。3、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贷人员。

2、恪守规章制度。

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我行信贷管理条例,具体办理信贷的相关业务,严格遵守信贷员“八不准”和“十严禁”。

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无违规放贷行为。对于调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也认真分析加以讨论,尽可能规避风险。对于贷后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加以关注,防控不良。

1、学习信贷业务不够深入,因我行为新开办信贷业务网点,信贷员均为新培训上岗员工,实践经验不足,在信贷业务的发展和产品的认知方面不够深入,对客户的风险把控能力不足。

2、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主观。

1、我行自查为,自发放贷款以来,客户还款意愿良好且还款正常,贷款确实用于经营,不存在借新还旧、以贷还贷、重组等延迟风险暴露的情况,信贷员严格按规章制度发放贷款,无违规操作行为。

2、经自查,客户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抵押物变现能力强,有按期偿还我行个商贷款的能力,授信额度保持不变,不存在贷款分类偏差的现象。

3、信贷员整理档案过程中由于马虎粗心,同一抵押物下的合同号书写错误,部分资料未按银监局的规范要求整理。自查出的问题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做到档案的规范、整洁。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此为鉴,认真做好信贷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在以后的信贷工作中,我要兢兢业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通过这次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贷员。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抓信贷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二是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三是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在发展贷款业务的同时,防控好贷款的不良和逾期。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十

野渡主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网民,十分支持我的房东网易大婶对不良信息的处理,也非常理解她作为站面对愈来愈严厉的网络舆论监管而求平安的心理,尽管我十二万分地不赞成不教而诛动辄封杀博客。

自从一些朋友的博客或者相册陆续被禁闭后,虽然也陆续解禁,但足以令我惴惴不安,害怕一觉醒来像那户过完圣诞节回来发现自家老屋被拆了的人一样找不到自己的家园。实话说,虽然自忖以当今的文明程度绝对不会发生像“清风不识字”和“维民所止”那样因为文字而杀头的情况,但毕竟有重庆彭水诗案在前,河南灵宝王帅被跨省缉捕在后,风声鹤唳之下自然草木皆兵。野渡凝聚我两年多心血,文章千余篇,实录数百日夜琐碎经历,喜怒哀乐,所思所感,芜杂不堪,甚为担心有所错讹不周,见事不明之处,惟恐被揪了辫子,让东家大婶不分青红皂白逐出门去。我心实诚,不忍心劳烦东家大婶于百忙之中眷顾此荒野柴扉。故未雨绸缪,从昨天23时整暂时关闭野渡,潜心自查自纠,。至今日20时12分,终于自查完毕,现将自查情况具结如下备查。

昨夜十一点过,我花了整整三个小时,寒夜呵冻,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还与时俱进学习了最近文化部公安部最高法院以及各级宣传部门的文件精神,包括官方关于加强微博(其中学习微博有关知识三十分钟,却不很明白这先进东东)、qq等新媒体的监管谈话,认真领会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文明上网”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作为一个互联网时代的国家公民,恪守网络道德是责任也是义务,做一个良民是网络生存之本,三小时的政治学习使我加深了对进行自查的意义的认识理解,坚定了我对野渡进行自查自纠的信心与决心,为顺利自查奠定了理论基础。

政策法规的学习让我热血沸腾,于是夤夜工作,详细检读所有文字。结果非常令我失望。由于政策水平极其有限,知识水平也不怎么高,加之先入为主,我竟然没有检查出一篇犯忌的文章来。这让我很是沮丧。这就和小学生做完试卷很难自己检查出错误一样,让我今天在课堂上进行单元测验时对孩子们多了一份理解。今天下午,再次用审视奸细的眼光细读野渡文字,依然没有发现问题。纵观所有文章,关于教育的若干、关于个人感情和博友往来的若干,关于历史典故的戏笔若干,关于读书的若干,似乎都不伤大雅。最可怀疑和有深挖细查必要的就是“漏船载酒”一栏,细看则都是素日根据耳闻目睹之所思所想,确有些许不合主流之论,评说的事件却是各大站主流媒体所报道的,都注明来源,稍有一孔之见,也只存于脑海,例属腹诽,当不至有因言获罪之虞。

我深知,没发现是水平不够,不等于就没有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嘉勉的实事求是原则,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安分守己,争当网络良民、博客顺民。在野渡存活期间,我一定要多写风花雪月,尽最大努力玩玩“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一般的文字,写春天一定春暖花开开头,夏天得写绿树成荫,秋天就写硕果累累,冬天则写瑞雪丰年;少谈或者不谈敏感事件,多看少说,多想少写,即使一时半刻改不了,也要尽最大努力和官方保持一致,要多学春秋,多和古人对话,做到不出杂音,多奏和弦。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十一

领导重视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一是建立保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主任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二是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办领导多次部署研究保密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了两次保密工作精神的学习,学习了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了公文和计算机网络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探讨研究,制定了改进意见;办领导根据《中共山东省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xx】14号)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了公文管理意见;分管主任还经常召开保密工作例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同时,为更好地做好保密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并将保密工作列入机关岗位责任考核目标,夏召峰主任代表人防办公室与市保密委负责人签定了20xx年保守国家秘密责任书。三是模范遵守保密制度。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带回的材料,当天交文管人员登记管理,不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不横传涉密文件,不在亲属、子女等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四五”普法以来,认真研究确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好重点兼职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好涉密网络管理操作人员的保密教育,深入开展保密理论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定密工作,实行保密工作目标管理,加大对电子公文、电子商务保密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层层签订“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责任书”,围绕《保密法》制订实施规范化建设方案,加强对重点涉密单位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保密检查工作,开展保密专项检查等,保密工作稳步发展。

办领导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保密工作,制定了保密守则,并张贴在会议室墙上,落实保密职责;配备保密兼职干部做好保密工作,并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机专用,确保电子公文传输准确、及时、安全、高效;制定了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严禁任何人使用传真机收发秘密载体,秘密载体传递必须使用机要件;并规定凡是市机要局下发的密码电报,专管人员要在领导阅完签字后立即收回,防止无关人员阅读,密码电报都准时清退。

根据我办实际,做好涉密公文和涉密计算机管理是保密工作的重点。为做好这两项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办事。在涉密公文方面,严格把好收文办理、公文归档、公文管理三个环节,安排专人管理,做到对收到的涉密公文严格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程序,不横传直传公文;对公文管理,严格遵守机关公文处理制度,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公文,严禁翻印,其它需要翻印的公文,也严格按照程序组织翻印。在涉密计算机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日照市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规定凡涉及人防机密的公文,不得使用公用网络进行传输,所有计算机系统不与国际互联网相联;安排两名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每周都对计算机保密安全、病毒防范情况进行检查,无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事件发生。

为使各项保密制度落到实处,我们坚持经常不断地督促检查工作,每月都进行计算机网络保密工作检查。针对当前保密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市人防办保密工作特点,办保密领导小组确定将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作为保密工作重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文件、纸质秘密载体、计算机软硬盘、光盘、磁带等磁介质秘密载体以及其他形式的秘密载体是否存放于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并由专人保管;指挥自动化系统中的计算机及其网络是否与其他计算机及其网络物理隔离等。通过检查,目前没有出现涉密文电短缺的问题,没发生计算机失泄密的现象。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十二

不同项目的自查报告所涉及的内容不同,所以自查报告的内容很广,自查报告有点类似于审核报告但更广泛。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师德是一个教师的灵魂,是搞好教育教学的前提保证,是教师的立身之本。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孩子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学风和校风,教师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学生素质的培养。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用自身的榜样作用和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从而仿效。

我作为一名从教13年的教师,在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析自己、审视自己。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记笔记敷衍了事。总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

2、有点不思进取。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即可。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对于领导的个别任务,总有拖沓的心理,缺乏上进心。

3、对教育教学新课标新理念的理解不够深刻,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

4、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仍然窜进课堂,应付考试的应试教育已不适应现代信息时代的素质教育。

5、对于学生的关爱不够。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点优生发言的次数偏多,却扼杀了部分差生的学习积极性。

6、对学生的评价方式过于单一。备课不能面向全体学生。没有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来评价学生的行为。

7、与家长沟通不够。学校、家庭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要使学生能有个性地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必须与家长及时密切地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主动,未按学校的要求家访。

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做事情没有创新精神,对问题不做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透彻。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深刻,没有领悟其中的精华,导致学习政治不认真。

2、任务付出总希望回报。思想认识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以在工作中不够踏实,缺乏进取心。

3、缺乏一颗宽容的心。现在的学生难教,学习不主动,又顽皮。家长对教师的工作不积极支持,不理解。让教师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而导致有点缺乏耐性。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2、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踏实肯干。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3、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带有色眼镜,偏优生,歧差生。给学生同等的机会,让他们有个性的展现自己。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使他们充满自信,在学习上积极主动。

4、改进课堂教学。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备课,做到面面俱到。让学生在轻松、自主的环境中快乐地学习。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6、发扬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中积极主动。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我,使自己成为一名纪律严、业务精、业绩创一流的教师!

按照多党办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多伦县森林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任长霞、盖起章等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全局民警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主要负责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森林公安局各项工作做的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农村警务室的工作上,认为辖区办公条件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基层派出所建设方面还没有大的起色。

2、思想作风方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平时是讲的多,但落实的少。有的民警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不能经常深入责任区,联系群众,还存在冷、硬 、横、推的四难现象,窗口民警有时出现对待群众不耐烦,甚至出现不理睬的现象,对于不属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有时接待民警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致使群众不理解,有意见。

3、学风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不浓,有的民警学习意识淡薄,热一阵,冷一阵,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较少,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在业务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严,对公安工作知识和现代高科技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

4、干警作风方面。一是对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学习掌握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基础工作缺乏,新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三是领导与民警之间谈心较少,不能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从优待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因客观因素的制约,民警在工作中多做,少做一个样,民警的积极性难于激发。

二、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薄,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思想,个别民警有特权思想,以管人者自居,接待群众时有意无意地出现了 四难现象,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森林公安是执法单位,主要精力应放在处理案件、纠纷和各项业务工作上,因而忽视了理论学习和专题调查研究。

(三)是在执法方面,有的民警法律意识不强,怕麻烦,认为有些程序可有可无,过去不按这些程序照样办了案,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

三、初步整改措施

1、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有针对性地在民警中进行专题辅导,以此来促进民警学习理论和调查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交心通气,消除隔阂,增强领导与民警间的团结,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

2、强化宗旨教育,在干警队伍中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结合爱民月和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开展有有困难,找民警活动,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度化,日常化。继续抓好户政窗口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户政人员的工作态度,杜绝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既做到热情文明、快捷高效,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户政政策。认真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要树立群众的报警求助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对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事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转送工作。提高民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抓好如实立案,要落实接警、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和案卷归档的责任制,做到接警有登记,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和标准受理案件和立案,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对已查处和未破案卷及时交内勤整理装卷归档备查。第二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进取精神,又不搞花架子。

4、加强民警队伍的法制教育,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请老师来进行讲课辅导和开展专题业务讨论等方法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量裁处罚恰当,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民警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5、抓好民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实行,奖罚分明,尤其要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使之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把派出所建成团结务实、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人民满意,能够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

根据上级指示,通过学习党章加强作风纪律,我们展开了作风整顿,这次整顿,我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在部队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再不加以改进,将势必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成绩,影响到自己的进步,现在,我就为近期的工作作出一个总结。

一、首先,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因该牢记自己的使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在近段时间的工作中。工作松懈,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思想滑动较大,经常分心走神杂念太多。

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不行,执勤力不强,在执行上级命令指示上有一种得过且过的思想,落实上级指示不坚决、不彻底,有对上级的指示不尽职、打折扣,工作精神不好,工作漂浮,落实上级指示做表面、不注重检查,不讲工作成绩,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主动性,什么事都要上级指挥着,只是被动接受任务,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主动解决而是主动回避,工作不踏实,没有对工作尽心尽职。

作风纪律整顿是部队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整顿工作制度和生活作风,结合个人实际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次整顿来进行改正,在此做出自查自纠:

一、存在的不足。

1、思想上有不稳定现象,在工作面前,不能静下心来,还有侥幸心理,没有注意工作质量,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不够积极。

2、执勤不规范,对人员管控有私自放出的问题,对营区进出人员车辆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3、工作中还有不深不细的问题存在,有时候为了轻松一些就降低标准,能过就过的心态。

二、整改措施。

1、熟悉本职工作,摆正位置,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2、认清当前形式和任务,积极主动配合股里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中调整好心态,坚决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按时完成。

4、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工作时按照规定着装,决不混穿。

以上是我查找出来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在自以后的工作中请股长、参谋、班长和战友共同监督和提点。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十三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十四

煤炭公司始建于1996年,2007年由神东天隆集团出资控股,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20xx年至20xx年通过技术改造,现为长臂式综合机械化开采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煤田总面积5.6平方公里,地质储量4392万吨,可采储量2969万吨,主要煤种:长焰煤,发热量5300大卡/kg左右。

20xx年应交增值税104298613.52元,已交增值税104298613.52元,其中:全年提取销项税金110063526.27元,抵扣材料、电费等进项税金5764912.75元;经自查:我公司取得的各类进项抵扣凭证符合政策规定进行抵扣,主要增值税发票为生产用材料、配件购进发票、电量发票、设备修理发票,运输发票抵扣税金23000元。每项采购业务均有公司领导审批的采购计划,价格、数量根据市场调研价格以及公司生产所需数量如实采购,结算真实,票款一致。

20xx年应交增值税232696595.84元,实际已交增值税232696595.84元,其中:全年提取销项税金248044167.73元,进项税额转出280378.79元,提取进项税15627950.68元,全年增值税负税率为16.10%;2011年11月份经旗局专项检查,确认三项大修配件不能抵扣进项税,税额为29611.98元,我公司于12月份对此税款作了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了税款,现经自查:2011年共计销售煤炭43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69083万元,平均含税售价389.59元/吨,应税收入真实,结算准确,进项抵扣分原材料、大、小修理配件抵扣、电费抵扣、修理费用抵扣以及防灭火项目剥离土石方运输费用抵扣。认证、入账和申报抵扣时限均符合规定,不存在虚增进项税额的行为,对于对外承包的矿务工程所领用的已抵扣的原辅材料均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对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企业资格审查、签定销售合同到月底销售核算均严格把关,结算关系真实,不存在挂靠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0xx年1-4月份应交增值税43835954.35元,实际已交增税43835954.35元,其中:提取销项税金45423666.35元,抵扣进项税额1648023.30元,转出进项税额60311.30元。经自查:20xx年1-4月份共销售煤炭10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6726万元,平均含税售价351.47元/吨,与上年平均单价相比,销售价格下降了38元/吨,应税收入真实,结算准确,进项抵扣主要为原材料的采购及电费消耗抵扣,运输费用抵扣暂时没有发生。除此之外,我公司自2007年至2011年共购置生产用交通运输设备12台,总计原值1641450.5元,根据税法,应交纳车辆购置税,税金为164145.05元。(见明细)。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十五

全县单位gdp每万元能耗量为0.30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46%,预定目标是下降1.65%,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目前,我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完成进度达到了“十二五”节能目标的74%。单位工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量为0.25吨标准煤,去年同期数为0.305吨标准煤,下降17.89%。

(一)严把项目准入关。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县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符合节能要求的才给予节能登记,从源头上控制了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20xx年,全县开展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审查共18个,均符合省节能登记的有关规定。未审批、核准、备案任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项目。

(二)严格责任分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由县节能减排办牵头,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局和住建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1.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一是确定重点用能单位。按照《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确定“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6家,分别是茶业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林业化工有限公司、糖业有限公司、糖业有限公司、镇高地淀粉厂。二是分解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为确保“十二五”节能任务的完成,我县将“十二五”节能任务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

2.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县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了我县“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的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同时,建立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居住小区、家庭住宅和旅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抓好建筑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发展循环经济。另外,制定了《县民用建筑项目立项备案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县住建局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项目立项备案节能评估审查。凡是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是建立制度。依照《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制定了《自治县“十二五”公共节能规划》及节电、节水、节油和办公用品管理等四项制度。

二是加强培训,抓好能耗统计。先后开设了能耗业务、能源资源统计软件应用、新能源应用等培训班共3期,并要求各部门、乡镇及时按规定撰写能耗统计分析报告。

三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xx年我县邦溪镇通过了省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

4.推进交通节能管理。

一是严把营运车辆准入关,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车型。对申请配发的新购置车辆或在用非营运车辆进行严格核查,对未纳入交通运输部《达标车型表》的车型,一律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

二是科学控制运力投放。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再新增运力,提高客车的运输率和实载率,有效降低能耗。

三是开展专题培训,提倡节能驾驶。交通运输部规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车型《从业资格证》,方能驾驶相应车辆”,将交通运输节能驾驶的相关内容,增加到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中。同时,要求运输企业利用每周一次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的机会,开展驾驶员的节能教育培训。

四是优化运输组织。积极推行集约化经营,科学调配运力,减少因换乘造成的无效运输和客运旺季动力紧缺、淡季运力过剩的矛盾问题。同时,严厉打击营运“黑车”,减少因“黑车”非法参运造成的运力过剩和实载率下降问题。

(四)加强节能能力建设。

1.抓好能源统计工作。县统计局设立了能源统计岗,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工作,实时测算全县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实施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重点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工作。

2.落实能源计量管理。县质监局、统计局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活动,及时掌握企业需求,指导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及时检定校准计量器具,并对用能产品开展不定期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按照国家公布的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实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五)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工作。20xx年6月15日至21日,开展了以“践行低碳节能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在全县机关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公共机构争当节能表率”主题签名活动;深入校园开展“爱粮惜粮、反对餐桌浪费”活动;开展“节能减排绿色出行”乡村骑行活动。直接参与活动的有县委副书记陈鸿亮等县领导,有招募的青年志愿者,有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据不完全统计,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达50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张贴宣传画册1500张,发放节能宣传短信20000条。社会反响强烈,增强了社会各界的节能意识。

过去的一年,我县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节能降耗工作压力较大。目前,我县现有工业企业产业结构内部的节能降耗潜力有限,伴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及邦溪工业园区的进一步发展,将给今后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带来较大压力。

(二)节能监管还不够到位。目前,我县尚未建立节能监察队伍,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节能工作需要,节能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善,使得节能政策的实施难以得到保障,对企业是否合理有效使用能源或浪费能源的情况未能及时有效实施跟踪监督。

(三)节能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政府部门对节能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较为粗放,节能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群众节能意识有待增强,还未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0xx年,我县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增长。

二是继续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三是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县、乡(镇)两级节能减排行政管理体系,确保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继续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节能目标开展生产运营。

五是继续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

增值税自查报告篇十六

自查报告的格式包括:标题,写清楚对什么项目的自查报告;自查部门或人员;自查的内容;自查日期。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根据地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纠正行业作风和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我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职责人,回顾半年的工作状况,其主要表现是: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各级纪检监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今年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好处,重大作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纠风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用心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年我局纠风工作的任务,重点和突出要解决的问题。

二、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我与各县(市)、各科室签订了纠风目标职责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纠风职责进行了分解基本构成了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责的职责网络。根据年工作任务,制定了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实施意见,落实专项治理目标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十项为民措施,五条禁令的具体措施。

三、抓源头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土地批租工作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二是在矿产管理中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制度;三是在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对八县一市组织执法检查;四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自觉理解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力度,解决了超多的土地草场纠纷和土地违规违法事件,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用心组织纠风调查,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一是聘请行风评议员名;二是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三是召开行风评议员征求意见会;四是到基层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五是局机关内部召开自查自纠会;六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行风满意度调查表;七是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六项制度八项服务、人民满意科室、满意公务员十条标准;八是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九是完善了服务承诺,违诺处罚制度;十是建立了办公桌上监督牌。

五、热忱解决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做到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二是解决城市居民拆迁的补偿问题,没有发生上访反映事件;三是加大耕地个性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处理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四是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公开举办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受理部门;五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上级督办的事项,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至目前为止,在局机关内部没有发生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

六、透过自查自纠,上半年纠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抓工作不深不细,由于工作忙,会议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抓工作缺乏大胆创新的实践,治理传统做法较多,开辟新的途径较少;三是纠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上缺乏认真探讨和研究,个性是如何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至今没有探讨上好的办法来解决。

针对以上状况,我要确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发扬好的作法,对存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对下半年纠风工作,要按计划逐项抓好落实,争取今年成为人民满意单位。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长期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仙桃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教育教学方面

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为人师表方面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团结协作方面

在工作中,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教学,推进素质教育。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汪金权的先进事迹后,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经自查自纠认为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甚至对某些教育政策的出台持观望的态度。其根源于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客观上理论修养不够。

2、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本人虽愿意学习,但总觉得年纪比较大了,身体也不是太好,学习不够扎实,有时候干脆不学,这样导致知识体系老化,不能与时俱进。其根源于思想僵化。

3、教研力度不够,只注重平时的课堂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就可以了,只在本校听听课、评评课,没有把教学经验总结下来,只做井底之蛙,没有走出去学习,究其原因,认为教学任务重,时间少,精力跟不上,懒于动笔写作,积累得相当少。

针对性以上缺点,本人提出整改和努力意见如下:

1、按照仙桃市教育局“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方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师德师风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仙桃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及身边的先进的人和事,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本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团结互助,发扬奉献精神。

总之,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我将努力地使自己形成良好的教师形象,提升自己的师德素养,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再作贡献。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5、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时和主办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6、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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