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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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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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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的每个阶段都值得我们对过去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迎接未来。编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运用批判性思维和综合分析的能力。通过阅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案例,相信你会对如何写好总结有更深入的认识。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一)学校组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

(二)中心学校配备兼职卫生保健教师一名,配备所需的常用药品和卫生器材。

(三)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卫生课等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

(四)每学期定期二次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卡,发现学生有病及时与家长联系,以便医治。

1、保护视力:读书、写字姿势端正,保证10小时睡眠,节制看电视时间,做好眼保健操。

2、保护牙齿:饭后漱口,睡前刷牙,不吃太硬太冷食物。

3、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常洗头、常洗澡,常更衣。

4、注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纸屑果壳入篓,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乱涂墙。

1、学生做作业时,教师要十分关注学生的读写姿势,监督学生做到三个一(眼离书簿一市尺,胸离课桌一拳,手握笔时离笔头一寸)培养学生正确的读写姿势。

2、教师要合理分配教学时间。书写要清楚,端正。课堂作业在课内完成。做到下课不拖堂,保证学生课间休息。

3、午饭时一律不得留学生谈话,或做作业。晚学后留个别同学补课,不得超过半小时(补课必须经得负责教师同意,并做好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工作)。

4、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节假日一律不得补课,一年级不留回家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不超过三十分钟,四年级不超过四十五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5、教师应耐心地引导学生改正错误,克服缺点,不得罚抄、罚站、罚坐等变相体罚。

6、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有一小时活动时间,做好两操二活动。

为了美化校园,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桐乡市教委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一)建立管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组。(三项竞赛检查组可作为环境卫生检查组)

(三)建立卫生包干责任区将学校划分成若干责任区,责任到班,落实到人。

(四)卫生标准

1、校园内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2、校门外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3、草坪内无垃圾。

4、楼梯、走廊及各室地面无灰尘。

5、墙壁、门窗、栏杆、各种物件无污迹、垃圾、灰尘。

6、各室物件安放有序,整洁,美观。

7、厕所干净,无较强臭味,水槽、开水桶干净无异物。

8、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9、自行车停放整齐。

10、教室抽屉干净,清洁工具干净,卫生角整洁,装贴科学有序。

11、办公室内地面干净,桌面无灰尘,物件安放有序、整洁,装贴整齐。

(五)措施

1、坚持综合治理,意识为先,树立“讲究卫生光荣、不爱卫生可耻”的风气。

2、各责任区要划分更小的责任包干区,做到人人有责。

3、充分发挥检查小组的作用。检查小组负责检查记分、表扬批评、教育督促、公布扣分情况等。

(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屑和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2、电视橱、教室前后门、窗、窗槽、开关无灰尘,玻璃明亮干净,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教师内桌凳摆放合理、整齐,抽屉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及时擦干净,粉笔槽内定期清理,粉笔入盒,有序摆放,有粉笔头乱丢乱放扣2分。

5、垃圾箱及时清倒,有垃圾不入箱的扣2分。

6、教室门口走廊地面不得有纸屑、果壳,雨天及时清理积水,有一杂物扣1分。

7、楼梯、踢角线、墙壁、橱窗无纸屑、无灰尘、无鞋印、无痰迹,有一处扣2分。

8、图书角无灰尘,图书须摆放整齐,不合格扣1分。

9、走廊顶、教室屋顶无蜘蛛网,有一处扣2分。

10、打扫工具排放在教室指定角落,摆放整齐,保持干净,不合格扣1分。

11、花圃、草坪不得有纸屑、塑料袋等杂物,落叶定期清理,不合格扣2分。

12、痰盂定期清理,不得有纸屑、塑料袋、烟头等杂物,有一个扣1分。

1、每天早晨、中午各集中打扫一次,有特殊情况及时处理。

2、每周举行一次大扫除(周五下午),需要调整的'提前通知。

3、日常值日由班主任安排学生负责。集中大扫除时,班主任负责包干区的打扫,科任教师负责本班教室的打扫,各功能教室由使用教师负责(具体分工见《功能教室卫生包干情况表》)。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为整洁园区容貌,美化园区环境。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1 园区保洁人员必须负责做好所属范围的路面整洁,下水道畅通,垃圾入箱。

2 入驻园区单位的生活垃圾须按指定地点倾倒,生产垃圾分类处置。

3 利用宣传栏等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共同搞好园区环境卫生。园区员工和入驻园区单位的人员都要讲卫生、爱清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4 园区保洁人员须对垃圾箱及周围保持整洁。垃圾及时清运。夏季对蚊蝇孳生地要定期喷洒药水。

5 专职人员必须对园区环境巡查,对园区的环境整洁起到监督和保洁作用。

6 园区管理部门每月检查一次,进行评比,列入园区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范文二、

1,公共浴室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服务总台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必须有布局合理的通风,排风设施,新风供给应达到卫生要求30m3/人,h.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必须设有专用拖鞋洗消间和专用杯具洗消间,洗消设施应有明显标志,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应设有一次性纸内-裤供应.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如需使用毛巾,需设带门布草柜,布草类不得露空存放.

10,必须设有专用布草间和杂物间,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脏布草应有回收室或柜,不得随意堆放,严禁与干净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11,浴池水水质应达到游泳池水质卫生要求,池水游离性余氯量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2,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入内,并有明显标志.

13,所使用的化妆品及消毒用品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第二条  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遵守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倡导理论学习,提高技能;规范行医,态度热情;爱岗敬业,勤于奉献;提倡节约,杜绝浪费;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第三条  全体职工均有参加单位组织的劳动建设的义务。尊重单位既往已约定俗成的习惯。

严禁上班时间在科室内干私活,杜绝赌、毒、黄等违法活动。

第二章     门诊工作制度

第五条 门诊医务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诊治疾病应掌握医疗原则,诊断细心,处理得当,用药准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两次不能确诊的患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重大医疗行为应先与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协商或行告知责任,必要时签订书面告知,不对患者大包大揽或独断行事延误患者病情。

第六条 门诊工作中发现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应及时纳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系统进行规范管理。

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第七条 门诊与住院有机的结合起来,合理的地收治患者住院治疗,收治住院时,门诊医师和护理人员随即跟进住院部进行治疗(即医护人员随患者转),不得无故推诿拒收患者。

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价格低廉、疗效肯定、副作用小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诊疗过程中,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后、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八条 坚守工作岗位,按需进行出诊、会诊、抢救等工作。不得脱岗,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必须依照安排进行值班。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不论时间早晚,如有患者需要,相关医务人员应随叫随到;如遇到患者需要出诊,应服从工作需要,做好出诊准备,随时出诊,不得借故推诿。

第九条 医务人员工作时必须衣貌整洁,认真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卫生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门诊工作中要尊重患者,临床诊治时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不得私下随意谈论患者。服务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体贴患者,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树立卫生院的良好形象。

第十条 门诊医师必须使用自己的.账号在计算机his系统开具处方,完成后应仔细复核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送保存。下班或停电后不能开具计算机his系统处方时,按原来运行程序执行手工操作处方,待计算机his系统一经运行,及时补录入计算机his系统并运行。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1月用量。严禁开大处方、人情方。

门诊医务人员有义务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第十一条 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第三章 护理工作制度

熟练掌握护士工作站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准确收费计量,遵医嘱完成治疗工作中各项护理常规、计划,并做好护理记录。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及各项护理治疗操作常规,做好医嘱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及时规范填写护理记录文书,文字清楚,用词规范,叙述准确。

第十四条 保证急救药品、物品的使用,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器械完好,每日清点,账物相符并有记录,做好交接。

做好消毒工作,按要求将医疗垃圾集中焚烧销毁处置,避免医疗垃圾流入社会,回收使用发生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 随时巡视正在治疗的患者,及时观察掌握患者情况,随叫随到,

定期向患者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患者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征求患者意见,改进工作和相关服务。

第十六条 护理人员与临床医务人员、公卫人员组成健康服务团队,进行人群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的护理保健; 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1、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四不”。“四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四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

2、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周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级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己积极的'思想意识影响学生形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实行每周两大扫,每天小扫(教室、卫生区)的卫生打扫制度,并做好保洁工作。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已经十分明确,每天打扫二次要落实(早读前,下午放学后),周三、周五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或放学后,或利用课余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挤占课表中的课程),各班主任老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整洁,地面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教室内扫帚等清洁卫生器具放入教室后角。.严禁学生随地乱扔废弃物。做到垃圾入桶、袋,经常清倒垃圾,做好保洁工作。.学校将卫生评比成绩纳入班级常规管理量化项目之中,每周公布于公告栏内。值周教师要巡视检查各班的卫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保洁的意识,养成发现脏物就主动清理的良好习惯,蔚然成风。

教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符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符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文明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体育锻炼活动。

2、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体育老师并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能力分组进行不同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能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下回家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监督学校的卫生工作,公正地做好班级卫生评比工作,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1、为确保中心办公场所清洁、卫生,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2014年中心将落实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2、卫生检查的内容包括:室内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个人仪表仪容。

3、中心带班领导每周一和周五对各科室组织检查,中心主任不定期进行抽查。环境卫生及室内卫生要保持干净,清洁。检查一次不清洁给予通报批评,当月累计二次不清洁的科室给予该科室科长、副科长各100元罚款。

4、结核病防治门诊、艾滋病防治科、预防医学门诊、检验科值班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佩带胸牌。发现一次不着工作服扣现金20元。

5、其他科室人员上班期间可以不着工作服,但必须佩带胸牌,违者一次罚款5元。中心公共场所禁止抽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

范文二、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不串岗及擅自离岗,不准带小孩,不准高声喧哗。

3、上班时着装整齐,公务接待要讲文明,有礼貌。

4、因公外出要履行逐级报告和汇报制度,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各科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记载处理的各项事宜。

一、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依法管理实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二、指导和规范全县传染病情报告工作,加强对全县传染病报告工作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我县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三、具体疫情管理人为蔡广俊、韦阳、刘丽君,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班期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必须定时浏览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及时审核传染病卡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四、疫情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每日传染病网络直报的监视,并有记录,发现错报或误报应及时核实订正。

五、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保密法》的要求,有高度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保守疫情机密,疫情数据未经许可严禁外泄。本单位相关科室需查询疫情数据的应经分管主任同意并签字。

六、及时做好每月和年度疫情分析,给领导防治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疫情数据。按规定及时将疫情分析反馈至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并与相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信息交换。

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年定期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和县级医院死亡病例的漏报调查工作。

八、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密码管理,保证网络直报的安全使用,严格控制网络直报的密码使用范围,新增用户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

九、每年及时备份和妥善保存传染病电子卡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并将各种疫情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十、疫情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经常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卫生管理,营造有生命力的校园文化,使校园保持整洁干净的优良环境,特制定卫生制度。全校教职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表率,把“捡起一片垃圾,文明整个校园”付诸于实际行动。各位教师要以积极向上的新形象,潜移默化地熏陶感染全体学生,带动全体学生。要求各位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发现垃圾随时捡起扔到垃圾桶内,并把这一要求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

1、早睡早起,保证足够睡眠时间。

2、做到十不:不留(染)长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头发,不喝生水,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

3、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4、每天早晚刷牙,洗脸。

5、吃饭要细嚼慢咽,吃饭时不说笑。

6、自带水杯

7、读写姿势正确

8、每天打扫房间一次,常晒被褥。

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劳动。

1、地面:无灰尘、纸屑、粉笔头、痰迹、口香糖等杂物,每天打扫三次。教室门外的走廊要求两次,每天随时保持干净,按时打扫,不可拖延。

2、墙壁:要保持干净,严禁出现脚印、手印、无乱倒现象、无乱贴乱画的痕迹等。

3、门窗:门窗擦拭干净、无灰尘,窗台不能摆放物品。

4、桌椅:桌面、椅面清洁,无乱贴、乱画、乱刻痕迹,桌面、抽屉物品摆放整齐,无纸屑;讲台上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整个教室桌、椅排放整齐。

5、讲台:桌面上干净,摆放整齐,柜内整洁无杂物。

6、黑板:要及时擦干净。

7、角落:要求卫生用具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

8、纸篓内的垃圾要及时倒干净,打扫后所有垃圾要按学校指定位置丢放。

9、教学仪器:电脑、投影仪、录音机等教学仪器要摆放好,无灰尘,注意保养。

1、无砖头、瓦片

2、无杂草、树叶

3、无纸片果皮、食品包装袋

4、无泥沙、尘土、痰迹、口香糖

5、有卫生监督岗

1、有序摆放室内的桌椅、书柜等,无损坏。

2、室内物品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个人大件物品摆放。

3、室内有卫生值日教师,废物垃圾天天清除,使用完公共卫生工具后按要求放回原处。

4、工作时间教师办公桌上无小吃零食堆放。教师以身示范,不在校园内、办公室内吃零食。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八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校医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x次到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2、做好每学年一次的学生特殊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九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卫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四不”。“四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四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

2、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周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级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己积极的思想意识影响学生形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实行每周两大扫,每天小扫(教室、卫生区)的卫生打扫制度,并做好保洁工作。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已经十分明确,每天打扫二次要落实(早读前,下午放学后),周三、周五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或放学后,或利用课余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挤占课表中的课程),各班主任老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整洁,地面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教室内扫帚等清洁卫生器具放入教室后角。严禁学生随地乱扔废弃物。做到垃圾入桶、袋,经常清倒垃圾,做好保洁工作。学校将卫生评比成绩纳入班级常规管理量化项目之中,每周公布于公告栏内。值周教师要巡视检查各班的卫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保洁的意识,养成发现脏物就主动清理的良好习惯,蔚然成风。

教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符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符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文明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体育锻炼活动。

2、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体育老师并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能力分组进行不同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能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下回家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监督学校的卫生工作,公正地做好班级卫生评比工作,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

二、学校集体用餐管理组成员:校医、全体行政、后勤中心成员。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证)上岗;如果患手部感染、咳嗽、痢疾等疾病应及时隔离治疗,痊愈后才能上班;上班时穿干净的工作服、帽、不留长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在分装饭菜或拿取消毒后的'餐具时,要用肥皂洗净和擦干双手。

四、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生产产家《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及发票。蔬菜、鱼肉等原料要新鲜。定型包装食品标签要符合有关要求,不准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有碍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确保原料无毒无害。每日购进食品或原料要详细登记其购进日期、品名、商家、发票。

进货要有专人验收检查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六、加工蔬菜要反复漂洗,并用开水烫一下,去除菜水,防止农药中毒。食品烹调前要彻底洗净,烹饪时要煮(炒)熟透。要采取有效的方法,严格防止熟食在食用前被污染。

七、餐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1、洗:用水洗掉菜渣。

2、刷:用纯碱水刷洗(最好不用洗洁剂)。

3、冲:用清水冲干净餐具。

4、消:保证消毒柜无故障,能达到消毒效果。消毒液为专用餐具消毒液,无毒、有效、使用方法正确。

5、保管:防止已消毒的餐具被污染。

八、食堂要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垃圾桶盖严,保证厨房和餐厅清洁、整齐、美观。

九、要用高度的警惕性防止食物中毒。万一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xx区卫生防疫站报告、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

十、以上制度发到食堂及学校各办公室,请全体就餐人员监督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学校将依据所订合同予以相应的处罚。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1、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1、杜绝“三长”,即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每名员工必须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帽整洁干净。

3、工作时间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进卫生间。

4、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5、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健康证(当地区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检查)。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盒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1、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区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2、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畅通。

4、剩菜倒入残食回收桶,每天三餐及时清理。

5、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6、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二

由后勤负责人把关。有正当渠道、索证(送货人的健康证、送货证)。

2、操作关

进货后由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食品切后妥善保存,做到防蝇防尘。

1、生熟分开:严格按食品卫生常规要求进行操作,锅、盆、水池、刀、案板等专用,用后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消毒。

2、冰箱内保持清洁。要求:无迹、无污垢、无异味,每天用0、3洗消净消毒擦拭,并做到成品、半成品、生食分类分开存放。

3、严格按不同食品的操作时间进行操作,食品出锅后做好保洁工作。每天按要求留好食品小样及记录好食品出锅时间以备检查。

4、鸡蛋用前在专用池内用流水冲洗干净。蔬菜择干净后在洗菜池内浸泡半小时后再操作。

5、库房保持干净整洁,定型包装食品随时检查食品保质期。库房无过期食品,鸡蛋到货后及时倒箱,粮食、水果隔墙离地存放。

6、每天要进新鲜蔬菜水果、肉类及海产品。

1、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洗净手。有与食品相关的疾病人员不能上岗,并搞好个人卫生。

2、每天按消毒常规做好卫生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每天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安全工作,离岗前锁好门窗,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厨房、库房。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卫生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预防疾病的`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进入卫生室须服装整洁,并穿戴好专业卫生衣帽。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在操作前,须先洗净双手。操作时,应按照规定使用器材和药品,注意卫生与安全。

四、新购置的器械、药品,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卫生室。

五、建立卫生器材登记账册,做到账物相符,并根据器材和药品消耗情况及时添置补充。

六、器械、药品要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七、卫生室有关物品,器械要严格消毒,保持卫生器具使用时洁净、无菌。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动用。使用的药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药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不得继续使用。

八、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卫生室闲聊、喧哗,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九、爱护卫生室内一切公共设施。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四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防止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开展定期的体育卫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完善药品入库和使用的登记造册工作,严防药品流失和浪费。

十一、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由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十二、模范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浦南小学校长室。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五

1、学校卫生室应按标准现代化标准配齐应有的卫生器材和必备的药品,以保证卫生保健的`需要。

2、各种医疗卫生器材放置有序,妥善保管和使用卫生器械和药品,并建立健全卫生室器材托管帐,账目要清楚。

3、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4、每年组织学生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有统计,有分析,并做好健康指导。

5、大力普及保护视力知识,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的保健操,每学期为学生检查视力,并做好统计分析和监督学生注意用眼卫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学生卫生保健能力。

7、做好学生日常小伤小病的处理,遇特殊情况,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卫生管理,营造有生命力的校园文化,使校园保持整洁干净的优良环境,特制定卫生制度:

1、早睡早起,保证足够睡眠时间。

2、做到十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发、不喝生水、不挑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

3、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4、每天早晚刷牙,洗脸。

5、吃饭要细嚼慢咽,吃饭时不说笑。

6、自带水杯和纸巾(手帕)。

7、读写姿势正确。

8、每天打扫房间一次,常晒被褥。

9、定时接受预防针注射及每年一次的体检。

1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劳动。

1、地面:无灰尘、纸屑、粉笔头、痰迹、口香糖等杂物,每天打扫两次。教室门外要求两次,每天随时保持干净,按时打扫,不可拖延。

2、墙壁要保持干净,严禁出现脚印、乱贴乱画的痕迹等。

3、门窗:门窗擦试干净,无灰尘,窗台上不能摆放物品。

4、桌椅:桌面、椅面清洁,无乱贴、乱画、乱刻痕迹,桌面、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纸屑;讲台上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整个教室桌、椅排放整齐。

5、讲台:桌面上干净、摆放整齐,柜内整洁、无杂物。

6、黑板:要及时擦干净,粉笔要经常清理,黑板顶部要擦拭干净。

7、角落:要求卫生用具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

8、垃圾筒内的垃圾及时倒干净。打扫后所有垃圾按学校指定位置地点清倒。

9、教学仪器:教学仪器要摆放好,无灰尘,注意保养。

1、无砖头瓦片。

2、无杂草树叶。

3、无纸片果皮。

4、无泥沙痰迹。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创建美丽校园,还师生一个洁净美丽的学习、生活环境,做好环境卫生监督,从11月18日起,学校将对各班卫生区域作专人专项统一检查,扣分不是目的,长期保持校园的洁净,才是目的`,为此,学校将对校园各班区域卫生做以下规定,希望各班给予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和配合卫生区域的卫生检查工作。

一、 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4:25分开始检查(周一早卫生7:30分检查)。

检查范围:各班的区域卫生(不含楼道、教室)

二、  考核办法

1、每天各班最高分得分为9.5分。最低得分为0分。

2、地面清扫干净,垃圾倒到指定位置,无扣分。得9.5分。

说明;清扫干净是指地面无明显的灰尘,无果皮、无食品包装物、无纸屑、烟头及扫把的脱落物等杂物。

3、地面清扫干净,垃圾没有倒到指定位置(学校大门外河边或大垃圾桶)的,扣3.5分。得6分。

4、地面清扫干净,垃圾已经倒完,但还有少量小灰尘堆没有清除。每一处扣1分。

5、地面清扫干净,但垃圾没有清除,扣5分,得4.5分。

6、地面已经清扫,但没有干净,遗留了部分果皮纸屑、扫帚的脱落物,每发现一处扣0.2分。

7、地面没有清扫,扣9.5分,得分为0。

8、检查过后(大约17:05)出现的垃圾不再计入考核范围。

9、对随便乱丢垃圾的同学,一旦发现,教师要督促该生及时清除丢弃物,并扣除该班1分的纪律考分。

三、扣分情况告知:

当天扣分达5分及以上的当天通知班主任,扣5分以下的班级,不另行通知,打分后将直接交由当天的值周教师公布。

1、全面落实卫生包干工作模式。学校坚持公共卫生“任务到班、责任到班”的原则,公共区域实行24小时包干制,各班的区域各班负责,切实做好卫生保持工作。

2、坚持卫生检查和卫生评比工作。每天进行两次扫除,即早饭后和晚饭后各一次。每周一、三、五的下午进行大扫除。二、四、不定时抽查,打分评比。

3、学校政教处成立清洁区卫生督察小组,配合值周教师,每天检查,打分评比,打分纳入班主任考核工作。

4、各班成立卫生监督小组,每天派人进行不定时巡逻检查,发现有果皮、纸屑、食品袋及其他垃圾,要求本班值日生立即彻底清除。如果发现有人破坏本班卫生区,立即投诉到政教处,经查证属实,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当场处理垃圾,并在政教处集中学习卫生管理制度20—30分钟,写保证书由班主任签字上交政教处;重者,除上述处罚外,同时,勒令不间断打扫相关班级清洁区,全校通报个人和班级情况,并扣除班级相应量化积分。

5、各班值日生必须在饭后迅速打扫卫生,在清洁区劳动中要求:地面要及时、认真清扫,必须一尘不染。发现班级出现卫生死角,小组成员或者值周老师可当场要求值日生重新打扫,直至地面干净。情节严重的,要求学生政教处反思,写悔-过-书,并通知班主任处理,全校通报。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卫生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预防疾病的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器械、药品要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三、新购置的器械、药品,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卫生室。

四、设备、器械、药品应建帐登记,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五、卫生室有关物品,器械要严格消毒,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动用。

六、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卫生室闲聊、喧哗,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七、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九

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每天早上八点半到九点之间,开窗通风 20 分钟。下午学生上学后开窗 20 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新鲜畅通。(空气清新)

2 、每天打扫地面和擦拭桌面、各角落卫生。确保桌面无尘,地下无赃物。(桌面无灰尘,地面无杂物)

3 、儿童每天的餐具等必要物品要做到用后消毒,时刻保持卫生干净。(餐具要干净)

4 、感冒流行期间采用各种有效措施(醋)预防感冒。

5 、老师及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等病症要及时报告,做好预防隔离,以防止传染。

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1 、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2 、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3 、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 、室外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每天老师接送孩子时的安全管理规定:

保证孩子在接送中的安全是本中心最重要的责任。接送的老师在整个接送过程当中要确保注意力时刻要在孩子身上,组织学生排队、有秩序的走路。时刻铭记 “ 安全第一 ” 的观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学生校外托管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校外托管中心,是指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受中小学学生的监护人 委托,在课余时间代替监护人照顾中小学学生,为监护人提供日托、午托、晚托中小学学生服务,并为托管中小学学生提供就餐以及休息和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服务机构。

第四条 校外托管中心按照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和镇区属地日常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市教育局是校外托管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中心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对校外托管中心的业务指导及督导评估;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受市教育局委托,协助市教育局对辖区内校外托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校外托管中心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以及对校外托管中心实施年度检查,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对校外托管中心进行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依法协助和监管校外托管中心制定、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对校外托管中心落实防控传染病措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校外托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外托管中心的餐饮服务进行业务指导、验收和监督管理(此项职能在正式移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暂由市卫生局负责)。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指导和协助市教育局制定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外托管中心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市建设局负责做好校外托管中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市物价局 负责对校外托管中心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从事校外托管中心学生接送活动的车辆及驾驶员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对从事校外托管中心学生接送活动的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按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校外托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牵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校外托管中心管理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校外托管中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第二章 审批和登记

第六条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力量(以下统称“举办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但在校教职员工除外。

第七条 在校外托管服务需求较集中的社区,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利用社区资源,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满足社区居民托管中小学学生的需要。

第八条 校外托管中心必须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 ,禁止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建筑内设置校外托管中心。

校外托管中心应设在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标准的三层以下的建筑物内,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容纳托管学生人数按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核定。

第九条 开办校外托管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机构名称和完善的机构章程;

(二)有符合消防、建筑安全要求的服务场所;

(三)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用餐室、活动室、寝室、厨房(非自行配餐的除外)、厕所;

(四)有与开办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及配套办公设施;

(五)开办资金3万元以上;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校外托管中心的具体开办条件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局、公安消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 举办者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筹办申请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准文件;

(三)开办资金来源、验资证明文件;

(五)开办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房间设置规划;

(六)《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开办申请表》;

(八)消防查验备案文件;

(九)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十)工作人员健康证 。

第十一条 校外托管中心审批程序:

(七)市教育局应当自收到再次勘验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验。符合开办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书面告知举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校外托管中心举办者应在取得市教育局批准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批准文件到市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业。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十三条 校外托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在读中山市小学、初中的学生。服务时间由校外托管中心自行设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服务内容为日托、午托、晚托中小学学生及向其提供就餐和相应的休息、活动场所,但不得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配备主管1名,其他工作人员与学生至少按1:30的比例配备。校外托管中心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配备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托管场所的卫生和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与学生监护人签定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托管期限时间、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托管服务协议书应当归档管理,以备各相关部门查阅。托管服务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十八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履行如下安全保障义务:

(一)安排专人接送学生,保障学生在学校、校外托管中心和住所之间的在途安全;

(二)未接到学生的,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并积极查找;

(三)学生在托管时间内始终有工作人员看管;

(四)出现突发事故时,应立即保护、救助学生,并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履行以下卫生管理义务:

(一)保证托管环境、生活用品的卫生,严防传染病;

(二)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

(三)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

(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配备食品留样的专用容器和设施;

(六)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及其它容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校外托管中心,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购台账 记录并保留1年,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材料。

不自行配餐的校外托管中心,应当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定配餐协议,为学生提供安全的餐饮。

第二十条 校外托管中心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或其他突发卫生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其所在学校。

第二十一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预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护托管学生人身不受伤害。

第二十二条 校外托管中心使用接送车的,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师生接送车辆管理的通知》(中教〔20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全市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教〔2015〕30号)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校外托管中心制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方可收费,并在服务场所显眼位置上公示。校外托管中心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单列餐饮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且应当制定退费制度并告知学生监护人。

第二十四条 校外托管中心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托管服务活动,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对托管学生登记造册,并将托管学生名册 及对应的接送人员等资料报学生就读的学校及所在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备案。

第二十六条 鼓励校外托管中心通过商业保险的渠道,保障托管服务的正常运作。

第二十七条 校外托管中心停办的,应当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托管学生监护人,未完成服务的,按剩余服务天数退还已收的托管费,并把相关情况上报所在地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

第四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 校外托管中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

(一)名称或开办场所变更的;

(二)举办者或开办资金变更的;

(三)机构负责人变更的;

(四)托管学生数量突破原核定限额或服务范围变更的;

(五)章程修改的。

变更举办者的,须由原举办者提出,并进行财务审计。

变更机构负责人的,须由校外托管中心提出,并进行财务审计。

变更开办场所、托管学生数量突破原核定限额的,须由校外托管中心提出,并需按开办条件对新开办场所进行勘验。

变更上述事项使卫生或消防安全等现状发生改变的,还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变更许可或核准。

第二十九条 市教育局应当自受理校外托管中心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变更的,发给批准变更文件;不同意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校外托管中心应在市教育局批准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校外托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出现,并经市教育局同意的;

(二)因资不抵债 无法继续提供托管服务的;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一条 校外托管中心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托管学生,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并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还托管学生预交的费用;

(二)应发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第三十二条 校外托管中心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它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在市教育局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完成清算工作,由市教育局收回开办批准文件,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登记证书和印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教育局应建立校外托管服务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管理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的通报机制。

第三十四条 校外托管中心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校外托管中心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市教育局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接受年度检查。

市教育局应建立对校外托管中心定期检查制度,检查结果作为校外托管中心年度检查的初审依据。

第三十五条 市教育局、民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力度查处无证校外托管中心,消除安全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无证校外托管中心予以举报。

第三十六条 市物价局应加强校外托管中心收费的监管,及时调处有关托管收费问题的投诉。

第三十七条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应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辖区内校外托管中心的监管工作,对校外托管中心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市有关部门,并配合予以查处。

社区居委会应当将校外托管中心纳入社区群防群治安全管理,协助市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托管中心监督管理,发现无证经营或其它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当在每学期的第一个月,统计本校学生在校外托管中心的托管情况,报送所在地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的,应及时报告所在地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或市教育局。

第三十九条 校外托管中心必须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悬挂开办批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 ,实行亮证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校外托管中心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教育局予以限期整改处理:

(一)招收在读中山市小学、初中学生以外人员的`;

(二)超过核定托管学生人数的;

(三)开展教育培训的;

(四)未按本办法配备工作人员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五、十七、十八条规定的;

(六)定期检查不合格的。

第四十一条 校外托管中心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教育局撤销开办批准文件:

(一)服务场所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对学生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构成影响的;

(二)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四十二条 校外托管中心未经登记擅自开办的,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仍继续开办的,由市民政局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

校外托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民政局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服务收入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服务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校外托管中心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

第四十四条 校外托管中心未按本办法规定将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并公示的,由市物价局依法予以查处。

第四十五条 校外托管中心违反食品安全或消防管理规定,被撤销相关许可证或查验文件的,市教育局应当撤销其开办批准文件,市民政局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四十六条 申请校外托管中心开办或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市教育局应当撤销其开办批准文件,市民政局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四十七条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区办事处的有关人员在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未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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