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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书有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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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书有感400字
2022-10-26 16:17:09    小编:许ZR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一

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闪光的名字;伟大的雷锋精神,也成了激励和教育人们的宝贵财富,成了矗立在一代代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一盏光彩夺目的明灯,一座坚不可摧的路标和丰碑。

这本书写了雷锋从出生到去世,以故事的形式,在现了雷锋短促而又伟大,平凡而又美丽的一生。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雷锋的那崇高的品质,他的一生是那么短促,却又哪么丰富、美丽、充满光辉。他的一生是艰苦的一生,也是战斗的一生!

“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

“自己辛苦一点,多帮助别人做点好事”。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线的……”

在他留下的数百则日记里,不仅真实地记录着他在新中国的阳光下走过的战斗里程,也写着他崇高的人生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生活准则。雷锋在世上的时间虽然短促,但是他的影响力却将是无限久远的。他的精神,超越了国界,超越了时空,成为:‘高尚、无私、爱心、忘我……这些美德的代名词。

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灵魂,他的精神,还有他的,却如苍松翠柏,在祖国大江南北开始了新的生命。

建议你去读一读记住雷锋这个闪亮的名字。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到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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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就是随着福贵走在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后,尽是人生!

――题记

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

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

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满分作文网https:///;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

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

活着就是幸福……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四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就是《名人故事》,作者是魏红霞。

这本书共有107个名人故事,主要讲述了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少年、中年、老年三阶段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以大局为重……优秀品质的故事,也讲述了名人们如何成长起来。比如:喜爱钻研的钱学森;以病人为先的李时珍;才思敏捷的梁启超;勇挑重任的孔子;严于律己的林肯;“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为民伸冤的文天祥……

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能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拾回信心,让自己有勇气继续挑战困难。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道题,是我最讨厌的路程问题,我扫了几眼题目,一看见题目上的甲乙丙,我便打退堂鼓,想要问一下爸爸。我嘴巴一张开,还没来得及叫爸爸,脑海里便浮现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为了发明灯泡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才获得成功的故事。我面对的难题与爱迪生发明灯泡时所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于是我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其实这道题也不难,稍微动动脑筋,我就做出来了。

这本书也是我的益友。这本书陪伴我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不论有多晚,我都会坚持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读懂3-5个故事。读完了就放在床边上,一睁眼便又能看见我的爱书。在放假的时候,或者是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找出来读一读。现在我虽然已经高中了,时间十分紧张,但是我每天都会挤出时间去看这本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书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让书陪伴我成长。它教我认字,教我成功,教我面对困难与挫折……它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朋友,它默默无闻地贡献着它的一切。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想拥有一份宁静的交流,我便与书交流。

我喜欢与书交流,它让我明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习惯,让我品味到“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的读书之乐。

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每一次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有新的体会、新的领悟。这本书的知识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啊!每天都在帮助着我,每天都使我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一本我百看不厌的好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白雪公主,因为这一本书是我读过很好看的一本童话图书。

国王有一位爱人是否那一位爱人会成了白雪公主的母亲呢?小时后白雪公主的母亲因为升白雪公主而死了,国王为了想给白雪公主一个完美的家庭,才会娶一个新女生,这一位女王和白雪公主会发生甚么事情呢?小矮人会帮助白雪公主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会帮助他人,也有很多人像小矮人一样塬意帮助别人,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好人,白雪公主这本书告诉我们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是好人,像那一位女王表面上对白雪公主很好,可是他的心理很毒想要白雪公主死。

这一本书很好看,如果大家想知道第二段的问题的话,就看这一本白雪公主的童话图书,希望大家会喜欢这一本书童话图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五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水是最好的药》。

你了解自己身体内的水吗?你了解身体缺水会导致哪些疾病吗?你知道仅仅用水就可以治愈许多慢性疾病吗?那么,请您来读一读《水是最好的药》这本书吧!

美国著名医学博士f巴特曼会告诉你:你没病,只是渴了!我们对身体外面的水了解得很多很多,但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了水在身体内的具体运行情况,我们就会恍然大悟,我们关于医疗保健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彻底的改变。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许许多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人们往往会犯最基本的、灾难性的错误:当身体急需水时,我们却给它茶、咖啡、酒或用工业化方法生产的饮料,而不是纯净的天然水。不可否认,茶、咖啡和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不仅含有大量水,而且还含有一些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茶、咖啡和工业饮料里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还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

一方面我们的身体急需水,发出了口渴的呼唤;一方面我们用茶、咖啡和工业化饮料在糊弄口渴,并没有真正满足身体对水的急切需求。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久而久之,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新陈代谢功能一俟紊乱,身体的某些区域缺水,它发出的信号就不仅是口渴,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它们会让你的颈椎疼痛;它们会让你的消化道溃疡;它们会让你的血压升高;它们会让你哮喘和过敏;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多么可怕的结果,多么巨大的灾难!

身体缺水不仅会发出口渴的信号,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患病信号。在《水是最好的药》中,巴特曼博士总结了自己几十年的究成果。f巴特曼博士是亚力山大佛莱明盘尼西林发现者和诺贝尔奖得主的学生,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研究水的治疗作用。他不用药,仅用水,就治愈了3000多名患者。

现在,《水是最好的药》已被翻译成16种语言,畅销全球,仅在美国就已印刷了35次。难怪有人将这本书与《圣经》相提并论。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六

书让你走人生路途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书让你在浩瀚海洋中尽情畅游;书点燃希望,让你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道路的终极。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不仅有着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着名作家,是日本的着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思想,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可以教给我们本领,可以纠正我们的过失,在书籍中,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生活原本是如此地美好!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七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俗话说得好:开卷有益。只要打开书本,我们就能在书本中得到知识,找到快乐,体会情感......打开书,我们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能让我们更快乐,能让我们更自信,能使我们更聪明......多少次,我因为丑小鸭变成天鹅而替她高兴;多少次,我因为白雪公主被恶毒的王后骗吃下毒苹果而落泪;多少次,我因为小英雄哪吒打败了石矶而为他自豪!这一切,不都是因为书本给我提供了阅读的机会吗?

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这一句名言,我小时侯就常听妈妈说,但真正知道和理解它的意思,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记得那次,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寓言中的道理》,翻了翻,觉得非常实用,又很好看,便买了下来。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从此这本书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喜爱它,不仅是因为它好看,而且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做一个怎样的人。例如,其中的一个小故事《井底的驴》,我记忆最深,因为它告诉我:关键时刻,你会发现自己才是自己的救星,别人是帮不上你的。这就是一本好书,所以我每天看一个小故事,就像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了一次话,而且我现在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明事理了。我想,这本好书还将伴我继续前进,让我终生受益。

读书,并不是说,什么书不辨好坏都可以读,你一定要学会选择,也就是说择其善者而从之,因为只有读健康向上的书,才能教你做人的道理,才能增长你的智慧。

同学们,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打开书本,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广袤的知识天空中翱翔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读一本书有感400字八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我也非常爱读书,而我最喜 欢的书就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写老北京城里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英子的童年故事。她用纯稚的眼光来看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温馨动人,是一本十分有趣的书。

这本书有许许多多优美的词语,多得就像沙滩上一个个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贝壳。就比如这一句话:“外边的雨还是那么大,天像要塌下来,又像天上有一个大海的水都要倒到地上来”。怎么样,这 句话描写得很美吧?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读到忘我的境界。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给大蒜“脱衣服”,于是,我马上拿来桌子上的那几瓣大蒜,走进了客厅,坐在板凳上,开始剥蒜,刚剥完一瓣蒜,我有点口渴,便从茶几 上端下来一杯水,可是正喝水的时候,我发现茶几上有一本书,拿过来一看,高兴得几乎可以蹦到太空去,于是我心想,反正妈妈现在也用不着蒜,还得等上10分钟呢,我剥蒜的速度也挺快的,不如先 读一会儿书再剥,好!就这么办。我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于是,便马上打开书,如饥如渴的读着……

十分钟早已过去了,我却浑然不知,还在如醉如痴的读着,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久久不能与它分开。

当我再一看表时,惊讶得下巴都能掉下来,因为我已经读了半个小时了,我马上拿起桌子上的蒜,随便剥了几下,就给妈妈送过去了。

我读一本书,需要读三四遍,因为这样才能深入体会到每一个字的含义。在读第一遍时,我会大概地读上一遍,把故事内容记在脑子里;第二遍时,我就会从书中发现一些字和一些我不懂意思的词。这 时,我会找来“字典大哥”来帮忙,只要一有不懂之处,我就会毫不犹豫的翻看字典,找出来它的拼音或含义;在读第三遍时,我就会深入的了解,并且把好词全部记下来。《城南旧事》里的每个人物 好像都是我的朋友:机灵的英子,乖巧的妞儿,可怜的秀贞……他们的故事十分传奇,却不阴暗。

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但他那乐观、朴实、纯真的样子永远地留在我心中。

我爱英子,我爱《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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