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优质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23:49:22 页码:13
最新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优质18篇)
2023-11-12 23:49:22    小编:

报告通常包括题目、摘要、目录、正文、结论等部分,结构清晰。写报告时要注意语法、拼写和标点等细节,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在撰写报告时,我们也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中的语言和表达方式,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一

“僵尸企业”是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心头之患,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僵尸企业。

供大家参考。

据了解,当前钢铁、煤炭、有色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而部分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僵尸企业”是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心头之患。“国资委副主任张表示,”僵尸企业“对于中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质增效是一个比较大的障碍,也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处理”僵尸企业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绛表示,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要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这些相关配套政策也有利于清退僵尸企业,为僵尸企业提供善后之路。业内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务之急是化解一些行业严重的过剩产能,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通过“断臂求生”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工信部副部长冯飞说。(新华社)。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研究员冯立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形成的原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行业周期轮回的影响。其中,行业周期成因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内外经济放缓,使得市场需求逐步减弱,进而加剧了行业内的产能过剩。但是,由于银行贷款、地方政府扶持以及考虑职工再就业等问题使得这类企业很难从市场中真正退出来,长此以往,“僵尸企业”数量就越来越多。

原攀钢集团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家琮把“僵尸企业”的来源分为四类:

即计划经济和战备经济的遗产,也是今日中国经济的历史路径依赖。

在计划经济、战备经济时期兴建的许多企业,并非按市场经济要求配置资源,潜藏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沦为僵尸的基因。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曾指出,许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就不具备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能力。企业布局备战优先,靠山分散、远离市场交通不便,资源配置不计成本、自办社会一应俱全。有些企业是领导人或计划部门拍脑袋或算“政治账”的产物,并无经济性可言。计划经济时代都吃大锅饭,无忧破产、更不会出现僵尸企业。

然而在后来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这些企业除少数成功转型或搬迁外,大部分先天不足被市场淘汰,这也是上世纪末国企大量关闭的原因之一。

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或因尚未完全摆脱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或因经济过热需求旺盛、竞争力不行的企业也有生存空间;或因政府优惠和救助;或因市场经济初期容易寻租野蛮生长;各种环境条件的的掩护,使部分上述企业得以幸存。不过一旦经济下行、环境变化,这些企业内部非市场的劣势基因顿成显性、各种问题陆续暴露,最后终于陷入困境。

即经济过热催生产能过剩的恶果,也是今日僵尸企业最主要的成因。

目前僵尸企业多属产能过剩行业,而产能过剩的原因,一是片面追求高速增长、过度依赖投资的发展模式。高投资形成对钢铁、水泥等投资品的旺盛需求,刺激这些产业的盲目扩张,在高投资终于难以为继时,必然出现严重产能过剩。二是在gdp至上和土地财政推动下,房地产业的畸形增长,拉动了相关产业的产能扩张。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滞后、不是以效益而是以规模作为发展目标,在“做大”的冲动下盲目扩张。四是各级政府以政治压力、行政指令和政策鼓励推动治下的企业投资建厂、大干快上。加上狂热的招商引资,不但导致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一些所谓“新兴产业”产能也恶性膨胀。高增长制造了各种能把猪吹上天的“风口”,企业不论良莠皆风光一时,产业转型升级、管理和技术创新多沦为。

口号。

乏人问津。然“飘风不终朝”,一旦狂风不再,劣质企业顿时现出原形。

即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使企业难以招架。

近年中国企业饱受经营环境大起大落的冲击;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出口需求难有起色;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对国内相关产业竞争力冲击尤甚;劳动力、土地、环保、汇率、物流等各种要素成本显著上升,或由过去的被人为压低逐步市场化,以上外部条件变化多方位推高了企业成本;许多企业本来成长过快、虚胖的身体并不健康,寒冬来临越冬困难不免被冻僵。

尤其是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也是一批企业沦为僵尸的根源。

毋庸讳言,中国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曾经热衷投机炒作、泡沫相当严重,一些企业禁不住其巧取豪夺、一夜暴富的示范和诱惑,盲目跟风希图牟取暴利。一旦投机失败或泡沫破裂,就可能把企业拖入深渊。另一方面,泡沫行业汲取了大量经济资源,其对制造业的挤压和冲击,虽貌似无形、却十分深刻和长远,也是制造业普遍艰难的深层次原因。

记者调研发现,去年以来,我国煤炭、钢铁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

产能严重过剩的煤炭行业遭遇断崖式的价格下跌后,出现了全行业亏损。记者在煤炭大省山西调研了解到,从2019年7月起,山西煤炭行业出现连续亏损。根据有关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山西煤炭企业亏损70多亿元。

山西省钢铁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当前山西绝大多数钢铁企业处于亏损和严重亏损状态,20多家重点企业已有7家全面停产,其余企业大多处于限产运行的“失血性”生产之中,部分企业负债率过高,连续多年亏损。

除煤炭、钢铁、有色等重化工行业外,造船等领域的产能过剩也还没有完全消化。2019年以来,我国已有多家造船企业破产。南通中远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建军对记者表示,现在船企倒闭得很多,尤其是民营船厂,造船能力过剩的问题十分突出,预计将有约40%的船企会被淘汰。

分析人士表示,“僵尸企业”不仅经济效益较差,且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本、能源、劳动力等优质资源,资源配置效率很低,进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从另一角度来说,由于僵尸企业往往背负大量负债,有时还会涉及到民间借贷,关系到当地众多企业的资金链安全。而且,一些银行为了避免企业破产、呆账变坏账,不得不续贷。如果处置不及时,还将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的持续增加。

越是产能过剩的困难行业,资金越成为稀缺资源。记者调研发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受资金链紧张影响,财务成本大幅上升,由于担心银行断贷、抽贷,不少经营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形成“不确定性”风险。

为了防止银行断贷造成资金链断裂,在煤炭、钢铁等行业,财务作假的现象普遍存在。全国工商联冶金企业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说,70家国有钢铁企业中,仅有10家左右是略有盈利,其余全部是亏损,可不少钢铁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的却是“盈利”。“比如一家钢铁企业报表显示盈利20亿元,结果我们调查发现,这些钱是通过卖资产得来的,企业把这笔收入‘做’成了‘盈利’。”

“煤炭企业还有三五年的困难日子,很多企业可能挺不过今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去年报表上显示盈利5000万元,其实是做的‘假账’,实际上亏损10亿元以上,为了防止银行抽贷,把以前节余的资金做到账里去了。”

中部某省一家大型钢铁企业负责人说,以前企业一年期以上贷款占60%,现在只占5%至6%,而且利率还上浮了20%至30%。“现在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如果有一笔银行贷款发不下来,公司就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

“很多企业不愿意被上报,估计‘僵尸企业’的实际数量可能数倍于上报的数量,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等行业。”某地级市经信委行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称。

据赵喜子介绍,当前我国钢铁行业银行负债1.3万亿元,还有2万亿元非银行负债,在钢铁行业去产能过程中,这些负债极易形成债务风险。“尤其是民间借贷,债务信息不明,三角债、多角债充斥其中,对于这类不确定的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记者调研发现,在煤炭、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存在大量亏损企业、“僵尸企业”,这些企业为了生存不惜恶性竞争,降价销售,陷入“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恶性循环。

“钢材只要生产出来还是能卖得出去,只是价格太低,亏本赚吆喝”。一大型钢铁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9年我国钢材出口达到1.1亿吨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这说明钢材的市场需求依然很大。

一些煤炭大省甚至存在“越亏损越超采”的怪现象,一些企业负责人反映,不论开采与否,矿井的维护成本都是“刚性”的,为了“摊薄”这些成本,维持现金流,一些企业就尽可能多开采。越是大企业、现代化水平高的企业,超采情况越严重,有的煤矿实际产能比设计产能多出好几倍。

这种反常超采,不仅进一步加剧了煤炭市场下行压力,还导致资源浪费。

从记者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僵尸企业”之所以不愿退出,主要是还没被逼到绝境,产品还有一定市场空间,资金链还没有断裂,有的国有企业甚至还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有的企业欠薪欠税欠材料费,僵而不死。此外,银行债务风险、就业压力、财政税收等因素,都制约着“僵尸企业”的退出,无论是企业本身,还是地方政府、银行,都想再扛一段时间,“不愿意自己先死”。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只有果断处置“僵尸企业”,才能让产能过剩行业正常发展,但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必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政府应着力化解“市场失灵”类过剩矛盾,把握好时机节点,避免行政过度干预、“出力不讨好”。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但当前我国一些行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单靠市场已经无力化解,因此要分析哪些行业过剩是市场形成的,哪些行业的产能过剩是非市场因素形成的,对“市场失灵”类过剩,政府要出台措施着力化解。

僵尸企业占用宝贵的实物资源、信贷资源,侵蚀有限的市场空间,是阻碍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病毒。中央高度重视僵尸企业处置问题,提出“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是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路径;“重组救活为主、破产退出为辅”是处置僵尸企业的基本方针。

然而,虽然近来清理僵尸企业的鼓声如雷鸣般轰响,但有些地方却很“冷静”,仍是按兵不动。

有的说,“事情太复杂,先看看,等一等,别给自己惹麻烦”;有的说,“不是不想清理僵尸企业,而是拿不准,怕被指责国资流失”;也有的怕得罪人,落个败家子的坏名声,特别企业负责人中相当一批临近退休的,有硬拖到底的想法,把清理僵尸企业的难题留给下一届。

这些问题,可能既有自下而上自发性和自上而下主动性不足的主观层面的问题,也有为上者“敦促”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手段匮乏和为下者利用群众热情借势推进改革的能力不足的客观层面的问题,还有操作上困难的问题。

接下来要着力解决的是如何让顶层设计与企业自发形成合力,这既需要给地方政府和社会的首创性留出足够的空间和弹性,更需要一俟时机成熟,顶层应有排除阻力、锐意革新的决心和能力,有化阻力为动力的神奇力量。

专家认为,产能过剩问题在发达国家已有处置先例,我国需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中国特色的去产能路径,妥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首先,完善“托底”政策,引导“僵尸企业”有效退出。记者调研发现,不同类型“僵尸企业”退出时的风险点各有不同,国有企业集中在职工下岗失业带来的社会风险,而民营企业更多是资金链断裂带来的金融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特点,各级政府需提前制定好“托底”预案。“比如在债务清算方面,政府要通过法律程序优先确保3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利益,将企业退出带来的社会风险要尽量降低。”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其次,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化解产能过剩的文件由于缺乏操作细则,在地方落实效果欠佳。例如国家虽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但在审批、税收、土地转让等方面都缺乏明确政策,给基层操作带来很大困难。“兼并重组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可审批时间长、交易成本高,我们感觉企业没什么积极性。”浙江省经信部门一位干部说。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在税收、土地、资金等方面出台“含金量”高的政策。

再次,抓住“窗口期”推进改革,从源头上破解产能过剩症结。从调研情况看,当前产能过剩矛盾在国有企业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国企负责人反映,国有企业因其体质机制原因,效益普遍不如民营企业,当前经济下行、企业困难正是推进国企改革的“窗口期”,希望政府能够加速国企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产能过剩难题。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二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贺州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58号)精神及工作要求,为加快处置八步区国有“僵尸企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国有企业组织结构、资本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二、工作目标。

用2年左右时间,推进完成我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1—。

(一)到2018年底,完成八步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企业涉及的关停企业全部出清,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机制基本建立。

(二)到2019年6月底,八步区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三)到2019年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全面完成,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国有经济结构明显优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发展,统筹兼顾。坚持与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加快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增强企业活力,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

(二)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根据企业特点和问题性质合理分类,突出政策措施针对性,把握资产重组、人员安置、债务化解等关键点,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因企制宜,分类分批推进处置工作。

(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政府部署、出资人推动、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四、重点任务。

商、银行、法院、供电等部门间协助机制,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深入精准摸查企业情况,对国有“僵尸企业”逐个建立档案,设立台账,建立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数据库分别由区财政局、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各乡镇(街道)建立。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本地“僵尸企业”数据库,并列明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拖欠税费、产权争议、需安置人员及费用等情况。

(二)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坚持分类施策、因企制宜、精准处置,加快推进关停企业出清和特困企业重组。

1.对国有“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即已完全处于关闭或停业状态、职工已安置或仍有部分留守人员、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以及“三无”企业(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要加快出清。

(1)兼并重组一批。对仍存在价值资产的关停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以移交国资监管部门管理、产权转让、资产置换、无偿划转、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

(2)工商注销一批。对没有正常经营活动、企业员工已经得到妥善安置、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已基本清理完的关停企业,实施工商注销。

(3)关闭破产一批。对资不抵债、没有任何价值资产的,在评估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后实施关闭破产。

—3—。

(4)托管处置一批。对不能实施兼并重组,又难以通过工商注销或破产清算的关停企业,由一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对“僵尸企业”实施专业化的出清重组。

2.对国有“僵尸企业”中的特困企业,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要加快重组: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的企业。

(1)兼并重组盘活一批。对有品牌、有市场,但规模小、负担重的企业,通过增资减债、同类同质企业兼并重组、产权多元化改革、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提升资金实力、经营规模、边际效益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2)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通过市场化资本运作,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质押、转让资产等方式,逐步整合、消化国有“僵尸企业”。

(3)创新发展提升一批。支持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品牌价值和市场前景但因多种原因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员工持股,激发企业活力;通过鼓励企业实施创新驱动、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培育新业务、开拓新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

场机制为主、政策支持为辅,通过产权转让、清算注销等方式,实施关闭破产退出,成熟一个,退出一个。

(三)精准施策,完善配套各项政策措施。

根据贺政办发〔2017〕158号要求,区财政、经贸、发改、人社、税务、工商、金融、国土、法院、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社会资本对接、职工安置、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商事变更、涉诉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各乡镇(街道)、各企业主管部门在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精准实施。

1.依托各类平台。研究搭建与社会资本对接平台,吸引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充分依托北部湾产权交易中心等各类平台,发挥产权交易平台专业优势,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支持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发起设立各类市场化投资并购基金,整合利用国有“僵尸企业”优势资源。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经贸局、金融办、法院〕。

—5—。

2.做好职工安置。研究制定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中职工安置政策指引,合理确定职工安置资金来源,做好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和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依法妥善处置职工劳动关系。区人社、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国资管理等部门要指导国有“僵尸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明确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安置途径、安置经费来源和促进再就业措施等。支持企业通过内部分流、转岗等方式安置职工,并对失业职工给予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等多渠道的就业帮扶。

对于无资产或者资产处置收益不足以支付职工安置成本,需由区财政全额安排安置费用的国有“僵尸企业”要按照轻重缓急、以人为本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优先做好离退休及即将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到退休一批,安置一批,逐步完成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3.推动资产处置。研究制定国有“僵尸企业”处置中债务处置、金融支持等政策。对已履行清算等规定程序的国有“僵尸企业”,可采取集中注销、批量破产等措施。

预算或者统筹使用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予以支持。(2)僵尸企业职工安置优先通过企业资产处置收入予以解决,企业资产处置收入不足的,对接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及贺州市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奖补资金,研究设立八步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奖补资金,着力推进我区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重点用于职工的转岗、技能培训等方面。(3)财政资金对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任务重、进展快、效果好的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支持。依法落实“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涉及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兼并重组后,原出让土地使用权处置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转作国有资本金或股本金。

—7—。

道”,优先受理、审理,以企业集团为单位,集中解决“僵尸企业”关闭破产清算、工商登记注销问题。

〔牵头单位:区法院、市工商局八步区分局;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

6.完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国有“僵尸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开拓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暂时困难的国有“僵尸企业”通过创新驱动、资本运作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探索建立和完善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过程中的政银会商机制、统计和税务等部门的数据提供机制,以及债权人利益平衡协商机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发改局〕五、工作步骤。

处置“僵尸企业”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各企业主管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实施,公开透明操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一)出清关停企业。

机构要依法协助提供有关数据,区财政局、经贸局依法履行数据保密责任,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2018年6月底前完成首次摸底,2018年12月底、2019年6月底分别摸底一次)。

2.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各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核实情况分类施策,选定关停企业的出清方式,制定出清方案,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2018年6月底前完成)。

3.组织实施。成立由区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清算小组,对企业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等进行审查评估。各乡镇(街道)、各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关停企业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处置资产、清理债权债务,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资产处置。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必须依法依规通过资产拍卖、产权置换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组特困企业。

—9—。

员)及费用等情况。(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首次摸底,2018年6月底、2019年6月底分别摸底一次)。

2.制定方案。根据核实情况分类施策,按照特困企业兼并重组方式,制定资本运营、兼并重组、创新发展或关闭破产的重组方案,由各乡镇(街道)、各企业主管部门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和政策指引,组织实施特困企业的重组。(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把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指导企业解决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国有“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部门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需区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审定事项,按程序报批。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政策措施、报批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内容。

—10—。

(三)规范有序操作。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工作,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科学论证、合理评估、依法清算、集体决策等程序,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决保障职工利益。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

(四)加强督查考核。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要纳入区人民政府督查计划。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区财政局督促监管企业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并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项考核。

待中央出台处置“僵尸企业”有关文件后,本方案涉及的政策和要求与中央文件不一致的,以中央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11—。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三

是我们中国特有的灵异之物。在西方国家,也许会有丧尸、吸血鬼甚至狼人这样的名词,不过“僵尸”却是我们中国独一无二的。虽然,至今我仍不相信世上有僵尸这类的异物,但事实上我却与它发生过一些有趣的事情。

很多人在某一时期会非常的喜欢某一些东西。而我,在还是小孩的时候,非常的喜欢看电影,还是中国传统的僵尸类电影。那时热播的电影如《僵尸小子》《僵尸先生》之类,我尤爱林正英先生拍的僵尸片。那时候喜欢僵尸类的电影是因为它不像《咒怨》《午夜凶铃》那类的恐怖片般吓人,刚好相反,这类的影片大都与喜剧扯得上关系。

那时候,一般人家里是不会有影碟机这类相对昂贵的娱乐之物的,刚好,我家不一般。有影碟机的好处就是:无论谁有新的影片都会拿来跟你分享。三五个屁大的小孩,拿着张不知哪找的光碟就往我家钻。一般我们是几个人一起看的,当时谁也不敢吭声,僵尸嘴里伸出的獠牙还是会让我们感到些许害怕。每次把新的片看完之后,大家都会聚在一起学着像僵尸一样绷紧身体跳着追着。

有一件我记忆很深刻的事情。那是我念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在读的是寄宿学校,刚开始的时候我很不适应,为此还哭过几次鼻子呢。那时候人小胆也小,记得在宿舍流传过这样的传言:有五个被科学家抓去研究的僵尸逃到我们的城市了,僵尸四处乱跑抓小孩子吸血。那时候听到这样的流言也没有大人告诉我们是假的,而身边又全是同龄的孩子,于是一群孩子就感到很害怕。白天,我们在学校的活动区域着流言而日益缩小,以前我们经常跑到学校后面的山坡玩耍,现在大家只敢在校区内成群的赶路;晚上,在学校住宿的好处就是不用自己睡一个房间,在接近一百张床的大宿舍里有近乎一半的床是空的,因为害怕,我们三四个同学挤一张床,用厚厚的被子盖住头和脚,我们总觉得缩在被子里才有安全感;天亮了,一般是不敢一个人去洗脸刷牙的,我们通常是把同床的邻床的同班的别班的同学都叫起床,大家带齐各种洗刷用具之后浩浩荡荡的向浴室出发。这个骇人的流言困扰我们很长的一段时间,后来忘了不知什么原因我们才不害怕。

偶尔一个人静静发呆的时候,想起这些儿时的糗事,自己会不自禁地想笑。以前就喜欢看僵尸片,想不到还是被它吓倒了。我的童年不是在咸蛋超人和火影忍者的攻击下度过的,而且我也执着的认定我的童年并不空虚。如今,大多数的儿童是在动画片和一大堆昂贵的玩具中度过童年的,与我们兄长以及父辈们相比,倒是显得少了许多乐趣。

岁月无情,光阴流转,“僵尸”的乐趣似乎也愈来愈难以找寻了。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四

作者描写了一个为了寻找突破僵尸末日劫的僵尸,外表身份是一个人间医生-应宽怀。其利用自己智慧和谋略,用并没有突破仙人修为的妖怪,结交了一大批的高手在身边,甚至比自己的修为都高的多的妖怪,为下属,为朋友。作者表达的理由是主人公有下列的特点:

1.有谋略,用文中的原话表示,即为阴险狡诈,工于心机。我认为在解释中,这两个褒贬绝对相反的两个词,绝对是同一个意思。

2.用无穷的好处,法宝,灵单收买人心,赚得功德,保护自己。有心为善也是善。

改小说是玄幻类小说,立意较新,主人公并不是一直比较厉害到最厉害。作者要表达的是智慧更重于能力,大脑更重要,自己没有相关技能可以凭智慧让别人为其服务。

天生的敌人,永远是敌人,虽然有时候为了利益在一起,但最终还是要分出胜负。例如小说中的,基督教和黑暗会议,天使与魔鬼,华夏国与倭国。作者估计是一个仇日的yy派人士,将倭国的国土都写没了,这应该代表了一部分中国人对倭国的真实愿望,也是一个解不开的民族仇恨。还有一点,觉得中华文化yy派,天朝尚国的思想还是比较重。hi,中国人,没办法。

我现在越来越相信存在即合理这个哲学道理了,永远不肯能把坏的一面赶净杀绝,所以战斗不可能停止。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五

记得高一年级的时候,周三下午去通河中学选修兴趣课,第一学期是影视文学课,第二学期是大国崛起历史课。《僵尸新娘》是三四周看的,第二部片子,好像是木偶动画,通河中学留了两届混在高三的的李津抢答木偶与泥塑,我没回答上来,对追求完美的我来说,很遗憾。

蒂姆・波顿的电影是一种冷笑话,运用了相当多的细节特写,描写一些平常之事,在光怪陆离的想象与一本正经的情节描写之后使人发出笑声,仔细一想又冷到心扉。

从他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我是看希望英语的介绍了解到的――之中,我们不难发现他有童心。较原版影片更好地反映出孩子眼中的世界,而非成人势利眼光,就如穿插在影片中妙趣横生的乐曲歌唱,《僵尸新娘》证明这一点。电影的现实意义值得人们去思考,表达的效果不沉闷。

导演意图用这一穿越生死的爱情插曲刻画对情感理性和世俗追求的思考。把爵士无意识一个吃软饭的招摇撞骗的无赖,拆散别人成全自己对钱财的渴望――获得女方的嫁妆然后残忍杀害对方。当最终他发现维多利亚父母赞同婚事的出发点是获得聘礼改善生活,仍不愿成人之美希望得到维多利亚的人,结果恶有恶报人财两空。

村中的更夫同样冷酷无情,挺着肚子,一副愤世嫉俗的.神情发布着八卦新闻,摇着大铃铛生怕全村不知道最新动态。当提到明天的天气状况却没了下文,一点也不称职。同样是衔接作用的小人物,更夫的言语促使维多利亚前往森林练习结婚词。更夫的死亡、他与维多利亚轻描淡写的对白同样推动了情节的发展。马车夫死亡前伤寒而不断咳嗽,而冷漠的范夫人用手杖敲打车厢呵斥他,阴雨绵绵中他从车厢外无力地滚下。在相比之下更有人情味的地狱酒吧,难怪惬意坐着品尝啤酒的他向维多利亚回答“我很好”。

似乎只有死亡才让人意识到亲情、友情、爱情的意义,所以阳间的人古板、拜金、自私、冷漠,就连神父都是不近人情、骄傲自大,倚老卖老横加指责小辈。

当阴间鬼魂、僵尸重返阳间参加婚礼,阴间温馨、阳间冷漠的反差才让阳间的人恍然大悟,唤醒心底的温暖与爱,连小狗也不例外。

灰暗的人间世界,维克多与维多利亚无疑是一个亮点。他们拥有――一开始就拥有改变社会冷漠风气的渴望,他们是一见钟情的情侣,不可以指责艾米丽的天真与婚姻的执着,他也一样是被尘世伤害的人。

所以,她会有那样的结局,让把爵士自食苦果,也成全维克多与维多利亚,自己黯然离去。对维克多的爱是成全,因为你幸福我才快乐。离别的话那么动人:“你给了我自由,我也要给你自由。”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有的暴躁,有的温和,有的机灵……,就拿我家来说吧。

弟弟非常机灵,就像小海盗僵尸。每次都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零食悄悄拿走。即使被发现了,他也能嬉皮笑脸地吐着舌头迅速逃跑,真是太厉害了!

我的爸爸就像火爆辣椒。一旦发现我做错事或者成绩退步,就力量爆发,大发雷霆,打得我是哇哇大叫啊!

我的妈妈就像是游戏里力量巨大的冬瓜。虽然平时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只要我学习不认真,立马在我身边上蹿下跳,两个嘴巴甩上脸。呀!好疼啦!

哥哥呢,便是“食人花”。在学校中,假如有人敢欺负我,他气冲斗牛,立即替我讨回公道,情节严重时揍扁他:“哈!看你还来欺压咱老百姓!”

而我就是“向日葵”。天天吸收太阳光,学习更多的本领和知识,将来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

我们这个植物大战僵尸之家,还可以吗?嘿!我就知道你会满意的!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七

网页过滤服务是打击僵尸网络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它可以对网站进行扫描,监测其是否有不正常的行为或是否存在已知的恶意行为,并阻挡用户访问这些站点。

通过部署网页过滤服务,企业可以实时地监视互联网,并查找从事恶意的或可疑的活动的站点,如下载javascript或执行screenscrapes等正常web浏览之外的其它骗局。

2、更换浏览器。

当今恶意软件通常是以最流行的软件为目标,例如i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那么,根据这个特点,另一个防止僵尸感染的策略就是更换浏览器,例如换成遨游浏览器或世界之窗等。

同样的策略也适用于操作系统。据统计,苹果的mac系统受僵尸网络影响最少,同样的还有桌面linux,因为大多数僵尸都是专门瞄准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

3、禁用脚本功能。

反对僵尸网络,另一个更极端的做法是禁止浏览器使用脚本功能,但是如果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特定的基于web的应用,那么这个做法有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

4、部署入侵监测和防入侵系统。

还有一个办法是调整你的id和ip来查找有僵尸嫌疑的行为。举个例子来说,任何计算机如果其互联网中继通讯突然爆发,那么它是非常可疑的。不断重复建立与外部ip地址或非法的外部dns之间的连接。另外还有一个不易被发现的可疑现象是,一个计算机的特定端口的ssl通信连接突然上升,这可能说明一个僵尸网络控制通道已经被激活。找出那些电子邮件路由到你自己的邮件服务器之外的计算机。僵尸网络侦探gadievron还建议,你应该学会监视那些可疑的网络爬虫(webcrawlers)行为。

但是,值得牢记的是,许多ips嗅探器使用基于特征码的检测方法,这意味着当攻击被发现的时候才能被加入到数据库中。ips必须定期进行更新来识别新的攻击,这需要管理员不断的完善自己的特征码库。

5、保护用户发布的内容。

你自己的web行为也应当被保护,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恶意软件作者的帮凶。除非你的企业正在成为下一代网络――web2.0社交网络的一部分,那么你的公司的公众博客和论坛应该限制为只支持文本,之前发生的facebook留言板被利用来传播病毒,很容易证明这一点的重要性。

如何制定规则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的站点需要让会员交换文件,也要设置规则来仅允许交换相对安全的文件类型,3扩展名的文件。

6、使用一个补救工具。

如果你在企业网络中发现了一台被感染的机器,那就应该考虑如何来最好的进行补救。然而,在感染真正发生后再进行检测实际上是一件错误的事情。it安全人士认为他们的计算机已经清除了僵尸,但是真正的僵尸代码却依然隐藏在系统内部。据安全专家称,“病毒不是一个解决方案,因为它实际上是一个自然的反应。反应度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反病毒软件本身也可能被控制。”

这不是说你不应该在你的防病毒软件中部署最好的反rootkit工具,而是说你应该意识到,这样做就如同你在丢失了一键很珍贵的东西后才买了一个保险箱。确保一台计算机绝对安全的唯一办法是,在探测到僵尸木马后彻底对其全新的系统重装。

安装专家们一致认为,通过不让用户访问恶意站点,监控你的网络中的异常行为,并保护你的站点免受攻击,你将处于一个非常安全的状态。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八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僵尸企业。

供大家参考。

3月25日下午,《改革内参》“僵尸企业治理之道”内部研讨会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我国经济学家何帆教授担任主报告人。研讨会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院王雍君院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周放生副会长,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都阳教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波,国家统计局就业大数据小组组长李志龙,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等学者担任点评和发言嘉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总编辑史克毅、编辑部主任刘学军、调研部主任贾存斗、财新智库宏观经济研究员朱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樊轶侠、上海钢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竹倩,以及来自中央财经大学、民生银行等相关研究机构的学者共同参与研讨。

何帆教授研究团队的主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现状、成因及政策建议》是在长期跟踪、研究僵尸企业,多次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报告提出处置僵尸企业不能紧靠企业自身之力,需要银行、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形成“企业自救、银行辅助、政府托底”的分工格局,这是成功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保障。何帆教授认为在经济低迷的时期去产能以及解决僵尸企业,难度会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去产能的主体是市场而非政府,但现在是政府在主导去产能,比如让各省拿出一个去僵尸企业的数量名单,这种方法有可能会导致激励机制的扭曲。从国际经验来看,真正解决问题的是企业本身,政府要做的是在配套政策上去支持,在社会政策上要托底。

王雍君院长从财政治理的的角度来剖析僵尸企业,认为讨论僵尸企业的对策必须关切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僵尸企业的制定标准,二是僵尸企业应该正确分类,三是财政压力和可承受性的测试,四是政府的职能边界,五是财政支持的方式。

都阳教授和李志龙博士均从就业角度来分析僵尸企业的治理。都教授认为如果把去产能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判断成很严重,会阻碍这个进程的推进。应采取保护工人,不保护岗位的原则来解决就业问题。李博士认为去产能带来的冲击可能不是那么大,保就业,可能还是要把目光放的更宽一点。对员工的安置问题,他认为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分享经济可能是下一个淘宝式的就业发动机;二是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

高波总经理建议由国家部委牵头成立高级别巡视组,摸清现有僵尸企业和即将成为僵尸企业的数量及产能,立即停止求助、补贴及银行贷款,对各类钢铁企业压缩产能的奖补一视同仁,优先解决从业人员分流及安置问题。

陶然教授认为去产能的过程中有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就是怎样实现真正的国退民进,而现在的很多做法是国进民退,包括压产能,把民营压掉,保国企。

樊轶侠研究员提出去产能的目标,不能全国性的划一个杠杆,总体的思路是央企一套指标,地方按照自己的大致标准,给一定的自主权。政府要提供间接的去产能补助。除了直接的补贴,还有融资支持,在税收优惠方面更能体现间接的支持。

20xx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19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九

20**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07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

近年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破产或者是停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企业变成了僵尸企业。僵尸企业是指那些在一段时间内无法还清债务、支出不敷收入,但却仍然在运营的企业。过多的僵尸企业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将探讨僵尸企业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企业走向僵尸企业。

造成企业变成僵尸企业的原因很多,但是归结起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管理不善。一些企业在管理上出现了重大失误,如过度依赖某个客户、忽视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等等。这些原因使企业面临了巨大的困境,而很难立即找到解决方法。此外,重要的是,一些企业还存在腐败现象,同样成为企业变成僵尸企业的原因。

第三段:如何避免企业走向僵尸企业。

避免企业走向僵尸企业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进行良好的企业管理。在企业管理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精细化管理、人才培养、创新等等。首先,企业需要精细化管理,通过数据分析、流程再造等方式,提高企业的效率和质量。其次,企业需要注重人才培养,尤其是员工的素质提升和创新思维的培养。最后,创新是企业避免僵尸化的重要方法。企业需要不断创新,不断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以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对于已经变成僵尸企业的企业,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才能使企业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上。首先,要认真审查企业内部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其次,为了加快企业复苏,需要积极改变经营模式,增加收入来源和扩大盈利空间,这些都可以help企业重新回到正轨上。最后,企业也需要考虑合并重组、交易转让、破产清算等解决方法,以实现企业的快速复苏。

第五段:结语。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的规范和创新的方式。只有在管理上取得了提升,企业才能有效防止变成僵尸企业。对于已经变成僵尸企业的企业,也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以便实现企业的复苏。在这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世界里,每一个企业都需要不断学习、改进、创新,才能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一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僵尸企业。

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调研报告栏目!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绛表示,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要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这些相关配套政策也有利于清退僵尸企业,为僵尸企业提供善后之路。业内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务之急是化解一些行业严重的过剩产能,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通过“断臂求生”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工信部副部长冯飞说。(新华社)。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研究员冯立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形成的原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行业周期轮回的影响。其中,行业周期成因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内外经济放缓,使得市场需求逐步减弱,进而加剧了行业内的产能过剩。但是,由于银行贷款、地方政府扶持以及考虑职工再就业等问题使得这类企业很难从市场中真正退出来,长此以往,“僵尸企业”数量就越来越多。

原攀钢集团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家琮把“僵尸企业”的来源分为四类:

即计划经济和战备经济的遗产,也是今日中国经济的历史路径依赖。

在计划经济、战备经济时期兴建的许多企业,并非按市场经济要求配置资源,潜藏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沦为僵尸的基因。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曾指出,许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就不具备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能力。企业布局备战优先,靠山分散、远离市场交通不便,资源配置不计成本、自办社会一应俱全。有些企业是领导人或计划部门拍脑袋或算“政治账”的产物,并无经济性可言。计划经济时代都吃大锅饭,无忧破产、更不会出现僵尸企业。

然而在后来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这些企业除少数成功转型或搬迁外,大部分先天不足被市场淘汰,这也是上世纪末国企大量关闭的原因之一。

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或因尚未完全摆脱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或因经济过热需求旺盛、竞争力不行的企业也有生存空间;或因政府优惠和救助;或因市场经济初期容易寻租野蛮生长;各种环境条件的的掩护,使部分上述企业得以幸存。不过一旦经济下行、环境变化,这些企业内部非市场的劣势基因顿成显性、各种问题陆续暴露,最后终于陷入困境。

即经济过热催生产能过剩的恶果,也是今日僵尸企业最主要的成因。

目前僵尸企业多属产能过剩行业,而产能过剩的原因,一是片面追求高速增长、过度依赖投资的发展模式。高投资形成对钢铁、水泥等投资品的旺盛需求,刺激这些产业的盲目扩张,在高投资终于难以为继时,必然出现严重产能过剩。二是在gdp至上和土地财政推动下,房地产业的畸形增长,拉动了相关产业的产能扩张。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滞后、不是以效益而是以规模作为发展目标,在“做大”的冲动下盲目扩张。四是各级政府以政治压力、行政指令和政策鼓励推动治下的企业投资建厂、大干快上。加上狂热的招商引资,不但导致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一些所谓“新兴产业”产能也恶性膨胀。高增长制造了各种能把猪吹上天的“风口”,企业不论良莠皆风光一时,产业转型升级、管理和技术创新多沦为。

口号。

乏人问津。然“飘风不终朝”,一旦狂风不再,劣质企业顿时现出原形。

即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使企业难以招架。

近年中国企业饱受经营环境大起大落的冲击;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出口需求难有起色;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对国内相关产业竞争力冲击尤甚;劳动力、土地、环保、汇率、物流等各种要素成本显著上升,或由过去的被人为压低逐步市场化,以上外部条件变化多方位推高了企业成本;许多企业本来成长过快、虚胖的身体并不健康,寒冬来临越冬困难不免被冻僵。

尤其是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也是一批企业沦为僵尸的根源。

毋庸讳言,中国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曾经热衷投机炒作、泡沫相当严重,一些企业禁不住其巧取豪夺、一夜暴富的示范和诱惑,盲目跟风希图牟取暴利。一旦投机失败或泡沫破裂,就可能把企业拖入深渊。另一方面,泡沫行业汲取了大量经济资源,其对制造业的挤压和冲击,虽貌似无形、却十分深刻和长远,也是制造业普遍艰难的深层次原因。

记者调研发现,去年以来,我国煤炭、钢铁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

产能严重过剩的煤炭行业遭遇断崖式的价格下跌后,出现了全行业亏损。记者在煤炭大省山西调研了解到,从2019年7月起,山西煤炭行业出现连续亏损。根据有关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山西煤炭企业亏损70多亿元。

本篇调研报告结合宁国实际,深入分析了“僵尸企业”的成因和危害,总结了“僵尸企业”处置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现实困境,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僵尸企业”是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占用资源,却不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勉强维持经营,难以顺利退出的企业。

一是产能过剩挤出的。从全国来看,产能过剩主要涉及钢铁、煤炭、光伏、水泥等九大产业,从我市来看,集中表现在耐磨材料与铸件产业。我市耐磨材料与铸件产业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末,2019年荣膺“中国耐磨铸件之都”称号,并于2019年通过复评。目前,该产业产能达到70万吨,是典型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类行业,尤其受建材、水泥、采矿、冶金等产业影响,产能过剩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市共有128家耐磨材料与铸件企业,然而,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超过总数的一半。二是重产运营拖垮的。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利润是企业的“营养”。如果一个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过多,债务负担过重,利润“跑不过”利息,就会造成“贫血”、“营养”不良,时间一长就会丧失“元气”,成为“僵尸企业”。如我市某密封件公司,企业资产价值总额1480万元,厂房及生产设备等价值近1280万元,企业负债达4700余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00余万元,民间借贷等4100余万元,沉重的债务负担和高昂的融资成本,让企业不堪重负、入不敷出,最终选择破产。三是科技滞后淘汰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的不二法则,创新发展是企业的不竭动力。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才能掌握核心技术、赢得竞争优势,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如我市某照明电器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节能灯具的企业,原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但由于该企业产品单一,技术创新停滞不前,随着led等新型照明技术的广泛应用,企业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市场逐渐萎缩,因生产经营困难而倒闭。

一是造成资源浪费。“僵尸企业”占用大量的资金、土地等宝贵的发展资源,消耗大量的社会财富,却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造成资源的持续沉淀,是经济粗放发展、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据统计,2019年,我市有税收连续零申报的工业企业数258家,占同期税务登记工业企业总数的19%。其中,仅开发区破产、停产半停产、停建企业达24家,涉及土地1590亩,全市低效闲置用地总量也超过3000亩,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二是引发连带风险。“僵尸企业”背负大量负债,无偿债能力却吸纳大量企业拆借与银行贷款,有的涉及企业联保和民间借贷,如不能及时处置,将会导致银行不良信贷增加,引发企业间债务纠纷和社会稳控问题,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据统计,2019年,我市亏损企业16家,占规上工业企业(263)的6.08%,亏损企业总额达7200万元。2019年,我市亏损企业23家,占规上工业企业(290)的7.93%,亏损企业总额达6230万元,由此引发的银行不良信贷也明显增加,联保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受到较大影响。三是有损市场公平。“僵尸企业”僵而不死,有的甚至继续盲目扩大生产,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就得不到足够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空间,导致不公平竞争,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使一些表现优秀的企业反而被淘汰出局。四是影响社会稳定。在“僵尸企业”失去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资金的情况就会增多,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另外,一些“僵尸企业”为了勉强维持经营,不惜高额成本,大量举借民间借贷,这种“饮鸩止渴”的行为最终把企业送上“绝路”,企业老板最终也不得不选择“跑路”,这些工资拖欠和非法集资问题都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为有效预防“僵尸企业”产生,科学处置已经产生的“僵尸企业”,我市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坚持“预防为先、防治结合、企业主体、多方联动”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作用,及时掌握企业风险动态。一是全面监测。成立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企业的预警监测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企业风险预警监测情况表。监测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职工信访等方面共11大项、23小项指标,监测部门涉及金融办、人行、公安局、信访局等22个单位。二是超前研判。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办公室整理的企业风险预警监测信息或突发应急事件决定启动企业风险防范预案。之后,由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风险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或开发区为责任主体,负责对风险企业资产、负债、担保等7个方面情况进行摸排评估,并提出书面情况汇报和建议。截止目前,全市共监测摸排各类风险企业近300余家,其中,亏损企业23家,税收连续零申报企业258家,暂停用电容量企业281家。通过全面监测和超前研判,把问题发现在初始阶段,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有力保障了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帮扶搞“大水漫灌”,造成“该死的死不掉、该活的活不好”,是“僵尸企业”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企业帮扶必须搞“精准滴灌”,坚持标本兼治、精准帮扶,重点支持那些有一定发展潜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一是帮助企业多方“输血”。如对土地产权明晰且符合“退二进三”政策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瘦身”土地提前收储;鼓励和引导银行开展“借新还旧、以贷还贷”业务,开展“二次抵押登记”等帮助企业缓解资金方面的燃眉之急、度过难关。近年来,我市成功与省担保集团合作,建立新的政银担保风险分摊机制,在保企业229家,在保余额11.7亿元,并通过“循环贷”、“联保松绑”等方式,积极应对和防范企业金融风险。二是帮助企业增强“造血”。我市大力推进“四换四驱”(通过腾笼换鸟、空间换地、机器换人、网+换新解决企业要素问题,通过创新驱动、上市驱动、物流驱动、品牌驱动解决企业动力问题),构建“1+1+5+x”的政策体系,开展“百企升级”、“百企再升级”行动,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造血”功能,成效非常明显。目前,我市有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12家、高新技术企业65家。构建了“1+7+5+7+x”(“1”指“政府上市”,“7”指总部型上市企业,“5”指在“新三板”挂牌企业,“7”指在“新四板”挂牌企业,“x”指一批上市后备企业)的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资本市场的“宁国板块”。

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试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急需增量资源的高成长性企业对资源闲置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鼓励同行业前列企业强强联合,重组构建大企业大集团;鼓励本土上市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创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那些有知名品牌、领先技术、先进设备等优质资产资源的“僵尸企业”,也鼓励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盘活其存量资产。近几年,我市共完成4家破产企业、8家困难企业的兼并重组,盘活存量土地800亩,解决了12家新企业扩大生产的用地问题。如宁国耐火材料公司作为耐磨材料和铸件产业中的一个小企业,也一度经营困难,但在不定形耐火材料方面拥有领先的技术,2019年,与中建材子公司北京瑞泰科技公司兼并重组,成立了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后,公司年纳税从2019年的746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1800余万元,净增2.5倍,目前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建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担国家861计划项目。

很多“僵尸企业”在破产过程中,会陷入抵押资产无法变现、不良贷款无法偿还的“死局”。对此,我市通过设立不良贷款“资金池”,采取迂回的方式,变现抵押资产,化解不良信贷。具体做法是:第一步,政府成立不良资产及债务管理公司,建立不良贷款偿还“资金池”。第二步,按照“欠谁钱、谁出钱”的原则,由债权银行根据不良贷款规模贷款给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步,资产管理公司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值得70—75%代替破产公司偿还银行债务(剩余部分由银行挂账处理),以释放抵押资产处置权。第四步,由资产管理公司对抵押资产进行处置,如处置净值大于银行债务及利息,在偿还贷款的基础上,偿还挂账部分;如处置净值小于银行债务及利息,则由银行启动核销程序。这种模式的关键是通过政府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解开了“债务无法偿还、资产无法变现”的“死结”,既释放了抵押资产,也有效地化解不良信贷,实现了政府、银行、企业、债权人等多方利益共赢。目前,我市已通过这一模式成功化解了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省担保集团等7笔不良信贷,总额达到8000余万元。

很多“僵尸企业”在破产处置过程中,都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资金等问题,这些都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保障,就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为此,我市通过设立“破产管理专项资金”的方式,统筹解决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及偿还政府性债务等问题。具体做法是,将所有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地方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注入专用财政账户,建立“破产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垫付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偿付政府性债务(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借款、担保等债权),这一举措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政府性债权的实现。

我市在“僵尸企业”处置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仍然面临一些非常棘手的问题,阻碍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转变观念难。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倒闭破产是正常现象。然而,很多破产企业的企业主更愿“跑路”,而不懂得依靠破产来自我保护,实现有序退出或起死回生。不少部门领导也认为企业破产是不光彩的事情,在现行体制下,各地都不愿在“僵尸企业”处置上当“先进”,普遍存在观望、等待、拖延的思想。思想观念落后是破产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破产退出难。统计显示,自2019年企业破产法颁布以来,我国破产案件受理数量每年都徘徊在2019件左右,破产退出的企业不足1%,我市有企业5000余家,但法院累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也仅12件。而在美国,每年的企业破产案件近10万件。据调查,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从诉讼立案到执行完破产程序,通常需要两三年时间,并需要花费不少的费用。繁琐冗长的程序、较高的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债权人通过司法渠道申请“僵尸企业”破产的动机。

三是利益协调难。现行金融税收等立法执法体制机制,与《企业破产法》之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税收等债权一般应到破产财产处置时给予优先办理。在具体实践中,少数部门往往提前采取强制性措施,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破产程序,而且降低了破产财产的实际清偿率,使破产进程困难重重。

四是资产清算难。有的“僵尸企业”在长期经营中,档案不全、资料混乱,债权债务不清;有的“僵尸企业”出资不实,代持股、个人名义持股等情况,对外投资基本状况不详,股东清算责任风险较大,这些都增加了清理工作的难度。有些“僵尸企业”土地手续不全,致使土地难以变现或做其他利用,补全土地手续的成本过高,影响了清理工作的进度。

五是政策保障难。“僵尸企业”处置不仅需要解决职工转换身份所需资金、补齐各项社保,还需解决在职员工货币补偿、退休员工住房补贴以及离休人员的费用,涉及金额较大、负担较重,企业无法解决,地方难以承受。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在处置对象、方式方法、保障措施、奖补政策等方面都没有明确,“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都是非常棘手的问题。

总结我市“僵尸企业”处置的有益经验,针对“僵尸企业”处置的现实困境,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处置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突出政策驱动,强化处置保障。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积极稳妥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尤其是不能“拉郎配”,而是通过激励机制、引导机制等设置,使企业增强重组意愿。要加强环保、能效、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执法,依法依规倒逼“僵尸企业”加快退出。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上级有关政策,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降低处置成本,尽可能地用最小的资金带动、盘活更多资产、化解更多债务、解决更多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试点,尤其在政府性资产管理公司自主化经营、金融机构债权处置权下放等方面争取有所突破,为“僵尸企业”处置赢得更大政策空间。

二是突出专业促动,提高处置水平。“僵尸企业”处置一般都涉及到资产清算重组、债务债权纠纷等问题,这些都是很复杂、很专业的问题。因此,建议加快培育破产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借鉴深圳等地先进经验,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专业破产法庭,提高企业破产的专业化、高效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提升现有破产法律的适用性,既有适用于所有企业破产的“一般程序”,又有适用于中小企业的“简易程序”,还有适用于极少数情况下的“特别程序”,打通企业破产退出的“快速通道”。

三是突出部门联动,形成处置合力。虽然法院是审理破产案件的主导力量,但是,政府部门的协同配合相当重要。“僵尸企业”处置涉及到发改、经信、财政、国土、人社、税务、金融、电力等多个部门,为了避免各自为政、各为其利、各行其是,影响甚至破坏处置工作的整体进程,必须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一些涉及面广、矛盾复杂的重点难点企业,建议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做到“一个企业、一个班子、一套办法、一抓到底”。

四是突出分类推动,确保处置效果。必须梳理出“僵尸企业”各自的主要问题,“对症下药”、分类化解,决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煮”。按照“加强管理提升一批、技术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倒闭一批”的要求分类处置。对有发展潜力、资债比较低、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通过“四换四驱”、“百企再升级”、“调转促十大工程”等,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对虽然资不抵债,但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产权、债务重组等途径,降低债务负担,实现“轻资产”经营;对确实经营困难、丧失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加快破产,腾出土地、资金等要素发展优势产业。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二

网络圈,顾名思义就是你的网络社交圈子,譬如,当今网名使用次数最多的社交软件,qq、wechat等。“僵尸好友”呐,就是那些从不聊天、从不点赞、从不评论,却还在你宝贵的网络社交平台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好友”。

而且,这些所谓“好友”头衔,你还不得不给他们保留。因为,自我很是怕会在突如其来的某一天,走在马路上,被所谓熟悉但还不算了解的人叫住,“嘿,你怎样删我好友了啊?”,接而自我就装作一头雾水的样貌抬着脸皮说“我,我,我忘记了。。。”

“你怎样忘记这件事情呐?”

“我之前没加过你吧?”

“是么,我记得。。。”

看到了吧,一句谎话需要更多的谎话来圆场,很心累的一件事情。除非,你有极佳的心理素质和灵活运转的头脑,巧言令色,心不慌、脸不红,“僵尸好友”被你分分钟搞定。说实话,我打心眼里佩服这种人。

我的网络社交圈子与我生活的社交圈子,有着天壤之别。当然,我的网络社交圈子和大家的没什么迥异,都有着几个占席位的“僵尸好友”。与我从不聊天的他们隔几个月才会发上几条动态,总是给我一种错觉---还以为被盗号或者换号了呐!

我是一位资深的强迫症患者,时不时地会“犯病”,就在刚刚翻阅手机qq好友列表时,强迫地建了一个“僵尸好友”的列单。qq好友有将近400人,你们能够猜一猜这个“僵尸好友”的列单被我整理好多少人。能够告诉你们,178个,178,多么高深的一个数字啊!

当然,网络社交圈里那些和你聊天频繁的也不见得是和你关系很好的,比如,为了某些工作,每月都要去打交道,而且素未谋面。同理,那些不经常和你聊天的.也不见得就是所谓的“同学”。比如,各在异地,忙着自我的事情,却偶尔电话联系寒暄几句,假期约出来,嗨一嗨,胜过腻歪的聊天。与“僵尸好友”相悖的就是那些天天网络联系,私下里玩得更好的挚友---言之“活跃好友”。老地方,蜂蜜水,长达三、四个小时的高谈阔论,让你想觉得无聊都觉得这种想法是自我自找没趣。当然,“活跃好友”的根基在于“志相投、道相谋”。

“僵尸好友”,谁明白你会不会是下一个微商?

“僵尸好友”,你让我狠了狠心,又仔细琢磨了一番,然后默默地将你屏蔽了!

因为,我在想,多年以后,你我会不会在网络圈里相忘,又会不会在网络圈里重逢?

所以,你好呀,我的“僵尸好友”~。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三

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僵尸企业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全国两会前最重要的经济会议上,重点部署了一件大事: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强调,做好2017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有效进展。

会议在提到去产能时指出,“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继续表明了啃硬骨头的决心。

处置“僵尸企业”是去产能的一场硬仗,核心还是得解决钱从哪儿来、人往哪儿去的问题。去年11月,国资委已经全面梳理出中央企业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共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3万亿巨资是一方面,人员恐怕更是难以估量。

有媒体曾报道,某央企地方公司的管理层透露,自己所在的县级市共30万人口,仅围绕自己所在的企业伴生的人口就占三分之一。而这仅仅是数千家僵尸企业的冰山一角。

有的僵尸企业,日欠银行数十万,想申请破产却求死不能。一旦企业死了,大量企业人员失业,易形成不稳定因素,地方政府不愿见到;银行贷出的款项成为坏账,再无回旋余地,具体人员还要被追责,所以不如继续输血,将错就错。由此形成了僵尸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三者间的畸形关系。

健康的企业环境本该是优胜劣汰,靠地方政府和金融系统持续输血而苟延残喘的僵尸企业,就像个裹挟经济资源、阻碍行业发展的无底洞,这意味着,该关企业还是要关,力度会很大。

中央对于处置僵尸企业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而深陷纠结的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又做得如何呢?小组会上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可见其中蹊跷。再联系去年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表述——“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是来自上层,具体落实还要看地方,要求严格执行,同样还是敦促地方麻利儿地行动起来,莫再纠结观望。

此外,相比经济工作会议的一句“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今天的相关表述更具体:“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解决好人的问题,涉及社会稳定,考虑得越细,啃硬骨头的阻力才能越小。这次着重对处理僵尸企业中的转行就业等问题做了详细部署,那意思就是铁了心要灭掉僵尸企业,不再避讳什么僵尸企业出清会造成下岗潮啊、影响社会稳定这些论调了。

那么客观来看,处置僵尸企业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简单来说有三点:债务重组、人员安置和资产瓶颈。一家矿产央企人士表示,以自己所在企业为例,在资本金上,自己所在企业是转型而来,资本金非常少。今年以来,在供给侧改革中需要去产能的企业,需要清理的僵尸企业,大多数经营极度困难,面临债务问题、人员安置及资产处置困难等多重现实难题,企业乃至整个行业都需要更加具体的政策支持和更加到位的资金支持。

另外一家煤炭央企的打算是,推进子公司功能界定与分类改革,从而推进困难企业减亏脱困,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下一步将认真研究总部定位、部门设置,拟定方案,择机推进集团总部、子分公司“瘦身”,严格控制煤矿、电厂、车间等用工人数。

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除了“人”的问题,另一个挑战便是债务问题。

前述矿产央企人士透露,集团内部在处置僵尸企业前达成的共识是,自己所在的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强周期行业,但绝不是夕阳产业,现在处置僵尸企业,剥离相关资产,进行债务重组,是为了更好地轻装上阵,等待下一个可期待周期的到来。未来几年,考虑到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行业产能出清周期较长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预计集团会受到更加严峻的挑战,进入最为艰难的时刻。该人士还表示,自己所在企业正在完善相关的债务重组方案,但是目前来看,还需要更加具体的政策支持,希望上层能给企业提供可参考的细项操作建议。

这家矿产性央企的着力点之一便是破产企业的后续处理上,这家央企希望能让僵尸企业顺利进入正规的破产渠道。不过,推进也不容易。该央企内部人士表示,集团下属的一家地方僵尸企业,便不愿意进入司法渠道,剥离起来困难重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袁东明认为,解决问题需要远近结合。近期,建议各地尽快摸排统计本地区内停产超过1年且复产无望的企业数量,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地方国土、劳动、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协同配合,集中处理一批停产企业破产。远期,应逐步完善土地、债务、职工安置、企业破产等方面的制度,提升行政能力,提高市场效率。

当前,政府部门将处置过剩产能视做去除产能过剩的“牛鼻子”。仅凭逻辑推导,僵尸企业能够导致并恶化产能过剩,甚至两者还会形成恶性循环。然而,国际经验表明,产能过剩与僵尸企业并没有经常同时出现。发达国家曾经面临的产能过剩,大多都是经济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必然结果。而僵尸企业的出现并非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往往是某个偶发因素导致企业盈利或资产受到冲击。绝大多数情况下,僵尸企业既不是产能过剩的因,也不是产能过剩的果。

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是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的根源20世纪90年代,僵尸企业曾以困难国有企业的面目出现过。1993年,当年全国国有资产利润率仅为%,国有企业中亏损户数达到万户,煤炭、纺织、粮食及城市公用部门全行业亏损。当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87%,其中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90%。1994年以后,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持续下滑,从1356亿元下降到214亿元。1996年前四个月,全国万户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居然出现净亏损的局面,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出现。

显然,这些陷入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满足僵尸企业的所有条件。这些企业偿债能力极差,如果从流动资产的流动性状况看,相当多的企业将没有偿债能力,处于破产的境地。但是,尽管这些国有企业负债累累,生产处于停产状态,不少企业靠银行贷款发工资,却没有及时退出市场,反而是依靠银行继续生存了下去。

这一时期同时出现了产能过剩。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扩大掀起了一轮新的投资高潮。在此背景下,企业普遍对市场空间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蜂拥而上和重复建设导致1992~1996年陆续积累了大量的过剩产能。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出口产生了直接的压力,需求端的压力传导到供给端,暴露了前期企业过度扩张产生的一系列问题。20世纪90年代,纺织、家电等轻工业、消费品行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工业企业利润率出现下滑,企业疲于偿债,在当时被普遍认为是一个主要问题。

不难发现,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的两次同时出现都有类似的宏观背景,即外部冲击导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经济下行导致需求减少,供需矛盾变得尖锐,过剩产能规模增加。同样,在经济下行时,企业利润受挤压,现金流恶化,偿债压力增大,因此成为僵尸企业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可以说,经济周期因素是导致产能过剩和僵尸企业问题爆发的导火索。

除了相同的宏观背景,两次相遇之前都曾经历过大规模的政府主导的投资。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扩大掀起了一轮新的投资高潮。在此背景下,企业普遍对市场空间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蜂拥而上和重复建设导致1992~1996年陆续积累了大量的过剩产能。为抵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外部冲击,中国政府推出了总规模达4万亿元的财政刺激计划,并由此带动了数十亿元的地方投资。这些投资大多涌向基础设施领域和房地产行业,大幅刺激了对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的需求。经济很快触底回升,但却表现出明显的后劲不足。随着人为制造的需求快速回落,产能过剩问题也就愈演愈烈。企业经营环境恶化,利润受到挤压,僵尸企业逐渐浮出水面。

因此,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是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出现的共同根源。当前,地方政府的两大基本目标是“促增长和保就业”。促增长对官员是正向激励,保就业是地方执政的底线。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不是效率而是规模,所涉及的行业自然就是可以吸纳大量投资的重资产行业,如钢铁。再加上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过度投资进而导致重资产行业产能过剩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重资产行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是无效投资的直接后果,而无效投资的主体就是僵尸企业。这一点与此前去产能的技术性标准大相径庭。从投资效率的角度来看,那些因满足技术指标而导致成本高企的产能,反而是真正的无效产能。总之,按照这个逻辑,妥善处置僵尸企业自然可以实现去产能的目标。实际数据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从僵尸企业的行业分布可以看出,产能过剩比较严重的行业僵尸企业占比也都比较高。

但是,处置僵尸企业对去产能来说只是治标,治本需要消除政府干预经济的内在冲动。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根源于共同的土壤,即政府“促增长和保就业”的双重目标。只要政府目标和激励机制不变,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问题就只能被暂时消除。一旦新的时机成熟,过度投资导致的过剩产能就会再次出现,僵尸企业也会如影相随。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四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丧失自我修复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政府补贴、银行续贷等非市场因素生存的企业。“僵尸企业”本身已不符合市场需求,虽身已死,但遇“血”则动,如继续输血供氧,必拖累银行、拖垮政府,成为经济发展的“拦路虎”,社会稳定的“绊脚石”。2015年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均提出了“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下决心淘汰一批“旧动能”,对“僵尸企业”狠下刀子。然而现实中,一批“僵尸企业”毫无效益,却占用大量土地、能源、资本、劳动力等资源,甚至扰乱市场秩序;一些基层政府还在以扶持当地产业、维护社会稳定为由,无端消耗着本应支持新兴产业和创业创新企业的政策和要素资源。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结构改革的需要、政策调整的机遇,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可谓时不我待,势在必行。

目前,江都区已初步形成以机械电子、汽车及零部件、船舶特钢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但空间布局不合理、产能过剩严重、发展同质化等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与土地利用粗放、土地后备资源匮乏与耕地保护压力之间的矛盾并存,项目建设“增量不足”与“存量不优”的问题亟待解决。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虽转型艰难,但已在路上。

严峻的形势倒逼转型。一方面,由于多种原因,一部分企业失去正常的造血功能,经营乏力,举步维艰,或半死不活,度日如年,或苟延残喘,病入膏肓,形成了事实上的“僵尸企业”。比较典型的,如:丁伙镇的扬州中材,400亩宝贵的土地抛荒多年,12万平方米的厂房白白浪费;宜陵镇的碧波环保,100亩土地、4万平方米厂房闲置;仙女镇的希林光源占地50多亩,停产已2年;江都开发区的同昌电子,占地150亩,已资不抵债。还有一批小型船企,占着长江、内河岸线等稀缺资源,却长期“僵而不死”。另一方面,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面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机遇充满发展信心和创业热情,但受用地制约而力不从心。如中环塑业有在手订单3亿元,由于发展空间受限,被迫放弃部分订单;麦香人家总部2012年落户江都后,在扬州市布点20多家直营店,年销售近亿元,解决就业500多人,但受制于规划、用地,产能无法释放,近期被迫放弃4000多万元的订单。僵死的存量不出清盘活,优质的增量难焕发活力。在江都区十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江都区提出了把盘活闲置资源作为2016年度重点工作的思路,标志着妥处“僵尸企业”,腾出并盘活实物资源、信贷资源和市场空间,已在全区上下达成共识。

积极的行动盘活存量。近年来,针对出现的“僵尸企业”,以及撤乡并镇、农民进城、单位合并后而产生的“睡眠土地”,江都区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原则,以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2012年以来,江都区已两度获评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2015年,江都区对全区工业集中区1168宗工业企业用地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盘活存量土地1200亩。同时,试点工业用地20年的弹性出让制度,重点解决土地出让年限与企业生命周期不匹配的问题。当年,新华社、人民网等8家中央、省级媒体集中报道了江都区节约集约用地的做法,也表明江都区节地增效、内涵发展的土地利用方式已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有益的尝试初现成效。江都区始终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处置“僵尸企业”。近年来,先后引进了江淮汽车、中海工业、中船防务等战略投资者,重组盘活了女神汽车、江都造船、科进船业等一批“僵尸企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应。近期,“僵尸”多年的企业扬州中材进入破产程序,为通过司法途径处置“僵尸企业”开辟了新的路径。这些举措对于缓解企业压力,盘活存量资源,力促转型升级,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更为江都区在更大范围内处置“僵尸企业”积累了宝贵经验。

目前,县域层面的“僵尸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资不抵债,主要标志是企业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二是生产停顿,主要标志是企业申请暂停用电容量;三是经营停滞,主要标志是半年以上未交增值税。在这些“僵尸企业”中,有的发展方向不明,市场定位不准,上马之时,往往已濒临倒闭之日;有的也曾独领风骚、风光一时,甚至一度是所在地财税支柱和就业的“蓄水池”,但时过境迁,由于无法与市场同频共振,于是乎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大起大落。明道若昧,进道若退,是等着“僵尸企业”尸位素餐,甚至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还是快刀斩乱麻,腾出必要的市场资源和空间,显而易见。但在操作过程中,要充分认清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难点所在:

一是启动难。目前,“僵尸企业”真正进入市场化破产程序的还很少,一些企业主更愿“跑路”,而很少依靠破产制度自我保护,实现起死回生或有序退出。加上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上的偏颇,认为企业破产不光彩,有损政府形象,甚至限制债权人起诉,不愿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把“僵尸企业”问题和包袱留给下任领导。

二是协调难。“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涉及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的处置等方方面面,需要协调的事情很多。有的基层政府虽有心撮合,但由于职责不明,协调事项不到位,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和公信力。有的基层领导还存在“怕”“等”“拖”的心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亟待改观。

三是甄别难。中央层面虽提出了对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僵尸企业”进行清理的要求,但没有对“僵尸企业”差异化处置的甄别机制,容易错杀一些陷入周期性困难的优势产能或地方特色产能。

四是审理难。《企业破产法》有些规定较为原则,执行中,存在破产案件立案难、审理慢等问题。比如,按《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清偿顺序,税收、电力等债权一般应到破产财产分配的时候给予优先办理。但实践中,税务、电力等部门往往提前采取强制性措施,大大降低了破产财产的实际清偿率。另外,属地责任和司法程序对接机制的缺失,也导致基层政府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往往忽视《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规定,留下了后遗症,不仅增加了后续司法程序推进的难度,而且容易使法院的破产审理和资产重组陷入困境。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比的是胆识,拼的是决心。一方面,要尊重市场规律,积极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推进“僵尸企业”重组;另一方面,要杜绝上级下了淘汰令、打了退出牌,而实际中变换花样,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明确思路,下定决心。“十三五”期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意味着过去那种“面多了和水,水多了加面”的做法即将终结。建议依据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按照“一业一策”、“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的原则,拟出一个处置“僵尸企业”的路线图、退出机制以及权威认定标准,用好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市场准入、要素保障、金融税收、价格杠杆等“组合拳谱”,从防范系统性风险、全局性风险的高度,对“僵尸企业”或重组,或改进,或淘汰。

多措并举,抓好“两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围绕供给侧改革,多措并举处置“僵尸企业”。建议抓好两头。一头抓新动能发展生成。抢抓“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的政策机遇,延长传统产业链、拓宽产业宽度、增加产品种类,着力推动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的生成和发展。一头抓旧动能退出改造。加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缺能力”问题研究,出台“僵尸企业”处置指导性意见,注重分类指导,注重因业、因地、因企制宜,加快“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着力“消化一批、整合一批、转移一批、淘汰一批”,着力推进“腾笼换鸟”,着力发掘新品种,消灭旧品种,不断提升传统产业优胜劣汰、创新提升和自我修复功能。2016年,特别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的要求,以处置“僵尸企业”为契机,加快淘汰一批沿江地区的“两高一剩”企业。

调查摸底,谋定后动。建议企业方面:重点排查涉及产能过剩、盲目扩张、负债率高或企业主户籍、资金移居国(境)外的企业,全面摸清欠薪、欠税、欠费企业风险状况,做到家底清、权属清、债务清。对确无帮扶价值的企业,要下决心通过破产清算等法律手段进行处置。要重视发挥债权人的作用,通过市场手段,搁置争议,共利共赢。建议用地方面:鼓励挖潜,由基层政府组织专班专人,对各类低效用地、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排查、分类登记、逐块分析,深入推进“僵尸企业”、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同时,对可整合利用、挖潜增效的地块,及时收储,营造起“严管地”“盘死地”“处闲地”、“整旧地”“促调地”“抓收地”的良好氛围。

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妥处僵尸企业,政府责无旁贷,政府要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一是宏观把握。成立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建立政府与司法部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机制,各层级组建起善于把握产业政策,懂法律、金融、财税、环保、安全、规划、土管等专业的工作班子,定期会商“僵尸企业”兼并重组、退出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政策兜底。完善社会托底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加强转岗职工技能培训,给予下岗职工必要的创业支持,使得失业人员能够顺利再就业。三是考核监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闲置资源利用和处置“僵尸企业”成效与社会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对各级党政正职考核重点,推动基层政府当好“中间人”。要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监督问效。县、乡级政府要发挥对“僵尸企业”历史沿革、经营现状、风险防控等情况熟悉的优势,积极承担处置“僵尸企业”主体责任。省、市行业主管和行政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处置“僵尸企业”的监督责任,加大对“僵尸企业”处置的业务指导和行政问责力度,着力解决各级干部“不作为”、“不会为”和“不敢为”的问题。

(储胜金:江苏省委研究室;张旭、张锋:扬州市江都区发改委)。

责任编辑:钱国华。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五

随着市场的发展,一些企业已经失去了竞争力,却依旧存在,生存下来的企业被称为“僵尸企业”。这些企业已经没有足够的营收来维持业务运转,也没有资本进行投资,导致不良的经营状况,甚至亏损。本文将讨论这些企业存在的原因和如何应对这些企业的存在。

第二段:从根源上探讨僵尸企业存在的原因。

首先,企业的经营者往往有错误的决策,这些决策将影响企业的发展,导致企业失去竞争力。其次,某些企业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缺少创新技术和运营策略,不能快速适应市场变化。最后,经济周期波动和政策变化也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必须及时预测市场变化,如不断创新和改善产品以及提高生产效率,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僵尸企业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会对整个行业和国家造成长期的经济困境。它们将占用大量的资源,包括融资渠道,而这些资源本可以为优秀的企业提供支持。此外,因为生存困难,这些企业可能在一些恶劣行为中寻求生路,比如不公平竞争和非法行为,这种行为将损害整个市场的公平性和健康性。

第四段:如何应对僵尸企业。

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除此之外,经营者需要深入了解市场环境,了解顾客需求,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企业应致力于创新研发,通过数字化转型提高生产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质量和效率。还应把握市场机会,扩大市场份额,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第五段:结论。

尽管僵尸企业的存在对整个市场和经济制造困难,但我们应该对这些企业持有宽容态度,因为有些企业的经营者是秉承着正确的行为准则的。尤其是在如今年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更应该力求卓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淘汰一些无法适应市场变化的企业,为持续的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六

今天,我在虞智超的店面做植物大战僵尸里的植物。

我先做喷菇,先用绿色的橡皮泥揉成椭圆形,再用紫色橡皮泥捏成半圆形。

再把它们两个接起来,在椭圆形上装上眼睛和嘴巴,喷菇就完成了。

我接着做玉米投手,先用黄色橡皮泥揉成椭圆形。

把一端按扁,在椭圆形上刻上纹路。把绿色橡皮泥按扁,安在扁的一端。

再用黄色橡皮泥捏一块玉米油和一粒玉米粒,把它们两个连起来。

安在椭圆形上,装上眼睛和嘴巴。玉米投手就完成了。

今天,我在虞智超的店面做植物大战僵尸里的植物做的非常成功。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七

1、肿鬼集结,群魔乱舞!2、万圣节魔幻礼品,等待大胆的你!3、满天星光灿烂,你在哪里浪漫4、万圣节,来**“鬼”混!5、我们一起去捣鬼!6、越夜越精彩,够胆你就来!7、带你进入一个黑暗而浪漫的世界~8、万圣节全服狂欢,哈罗威!9、惊魂万圣夜,一起来鬼混!10、万圣节,与“鬼”相约,只和陌生人说话。11、这不是恐怖、也不是惊悚、更不是灵异,这是一次神秘的聚会12、让我们一起走出家门去“鬼”混!13、万圣之夜鬼火点点,裹上床单做个鬼脸!14、我们一起见“鬼”去吧!15、万圣惊魂夜,尖叫哈罗喂!16、不给糖就捣乱!不请客就捣乱!不送礼就捣乱!17、我和僵尸有个约会!18、万圣节,你hold住吗19、不想被吓到魂飞魄散,就先收买人心求平安20、10月31号的夜晚,大鬼小鬼通通现身21、洋节日我们凑个热闹,不错过任何机会的狂欢!22、惊情万圣节!让我们一起“鬼”混吧!23、带你进入另一个惊悚空间!24、万圣夜,让我们high翻天。25、捣蛋万圣节,糖果欢乐送!26、小鬼当家!27、疯狂在十月,欢乐万圣夜!28、漫步在阴森诡异的古堡中,搜寻传说中的百世宝藏。29、万圣节,要糖行动开始啦!30、释放压力,快乐见鬼!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十八

1、万圣节大狂欢,一起去鬼混!2、万圣节魔幻礼品,等待大胆的你!3、满天星光灿烂,你在哪里浪漫4、万圣节,来**鬼混!5、我们一起去捣鬼!6、越夜越精彩,够胆你就来!7、带你进入一个黑暗而浪漫的世界~8、万圣节全服狂欢,哈罗威!9、惊魂万圣夜,一起来鬼混!10、万圣节,与鬼相约,只和陌生人说话。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