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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模板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2:12:14 页码:9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模板17篇)
2023-11-13 02:12:14    小编:郭树玲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撰写各种类型的报告,如市场调研报告、项目进展报告等。报告中的内容应当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条理性,以帮助读者理解和跟随。这是一份关于市场调研报告的样本,供各位参考。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如投标报名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等)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在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向特定的投标人透露标底,使其以最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由投标人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给予投标人额外补偿。或者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投标人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标价,待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给予该投标人一定的补偿。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标专家在对标书初步评审时,对不同投标人相同或类似的标书实行差别待遇,甚至在一些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标中,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个别招标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不惜以种种理由确定其他最低价标书为废标,以确保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编制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时,对特定的投标人予以“量身定做”,同时,设置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将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以达到串通围标、操纵招标结果的目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特别是在邀请招标中,招标人通过派代表参与评标,一致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在评标中进行诱导性发言等方式,以促成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三、围标、串标的认定依据。

(一)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内定中标人后再参加投标的;。

2、开标前已有反映,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与反映情况相吻合的;。

3、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来源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账户的;。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不合理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

8、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12、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预防和治理腐朽,促进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至关重要。在此,笔者针对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做法、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解决其问题的对策四个方面,并结工作实际,谈谈看法。

一、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为规范建筑领域市场,确保工程建筑质量,章贡区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监理、招标代理、直接发包、建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潜在投标人确定、工程业绩评审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二)规范程序、严把准入关。

从拟发招标通知开始到签订施工合同,监督人员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招标公告发布后,先由招标办、建设单位等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对报名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投标候选单位,再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对候选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参加招投标单位(企业)的资质准入关。

(三)招投工作做到“三公开”

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做到“三公开”:一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程项目立项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招标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招标代理,将工程概况、招标条件等在社会上公开发布。二是招投标工作程序公开。从工程登记备案开始,建设单位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全程代理,起草招标文件,现场勘查答疑,明确各项招标规定和时限要求。三是招投标结果公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所有标书进行评审,评标结果由专家签字留存,中标结果报招标办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四)加强监管与查处力度。

区纪委、监察局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擅自确定施工单位,串标、围标等行为,积极介入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无违规、无违纪、无隐患。

截到目前,该区共对16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开展了执法监察,检查单位共98个(次),发现问题共25个,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33项,发监察建议书2份,避免经济损失210万元。

二、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由于加强了对工程建设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工程建设市场逐渐趋于规范,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但由于各种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行为主要有下面三种情况:一是将工程进行肢解。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工程,各小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二是压低预算价。想方设法将工程造价降低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按实结算,最后工程结算造价往往大大超过招标价格。三是中标后改变工程量。比如说有的单位先将主楼工程拿出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明确工作内容不仅仅是主楼,同时还增加一些附属建筑,规避了附属建筑的招标。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

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信息发布范围,不按要求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信息,而只将公告发布在了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有的甚至只将公告张贴在单位门口。二是公告发布时间过短,往往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等借口,公告只发布一两个星期,就匆匆开标。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获知信息的不平等。

(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文件编制中存在不公平、有倾向性和有歧视性的情况。倾向性有时表现明显,例如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但有时是比较隐蔽的,如在技术指标方面的倾向性描述是不容易识别的。另外,有的'招标文件制定时,会制定一些特定技术条款,使大多数建筑商被抛之圈外。二是评标标准存在:(1)可信度差,评标标准不公开的情况。不紧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不根据采购产品的特点制定其具有个性的评标标准,内容、比重和权值的设置无的放矢,有的面面俱到没有重点,有的有意加大个别指标权值。(2)可操作性差,量化指标少,定性指标多,有些指标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指标去衡量或只能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而在评标时无法以事实为依据,事后又很难核查。有的内容尽管可以量化,但由于评标时不提供相应的资料(如市场占有率、企业信誉度)致使评委凭个人掌握的资料进行评标,分值相差悬殊。3、有的甚至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标准,评标细则。

(四)存在串标、围标现象。

一些承建商为承揽工程,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在私下达成协议,进行暗地交易,以非法的手段参与投标竞争。另外,还存在一家施工单位(包工头)挂靠数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进行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单位均为一家挂靠。这些行为,形式上是进行了招投标程序,看上去接受了监督,但实质上是变相垄断,躲避了监督。

(五)合同签订或合同内容存在偷梁换柱现象。

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乙方并不是中标方。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没有资质而去挂靠的施工单位上,或者是中标方将工程进行转包了。有的承建商是通过合同条款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如改变工程量、改变中标价等等。这实际上是种欺诈行为,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埋下了伏笔。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1.监督意识不强。不敢、不愿或惧怕监督,低制监督。2.监督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制度化的监督渠道。3.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微观监督多,宏观监督少,只注重对具体事的监督,忽视对事关全局的决策监督和大政方针的监督,从而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给党和国家带来重大损失。二是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集体研究决定”成了一些违纪者的挡箭牌。三是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忽视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偏重事后处理,造成“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的现象。4.监督重点不突出。尤其党内监督一般党员容易,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比较困难;监督下级党员干部容易,监督上级党员领导干部比较困难。

(二)党内监督薄弱的原因。

权力运行机制不顺畅。党内监督体制还存在着缺陷:

(1)下级有效监督上级,在实践中难以执行。(2)同级监督,事实上是一种变了形的“下级监督”。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各级纪委,目前名义上实行的是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由于关系各级纪委成员切身利益的决定权都掌握在同级党委手里,实际上只有同级党委对党内监督机构具有真正的领导权,上级纪委的领导权是比较模糊的。这种领导体制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3)上级监督面临的问题。二是成本高。一些本来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同级纪委查办的案件,往往由于同级监督的缺陷而非由上级纪委出面不可,上级纪委成了地方干部违法乱纪事件的“灭火队”。二是难度越来越大。一些地方的****分子往往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相互勾结编织成为外人难以识破的利益关系网。三是具有滞后性的特点。由于上级与下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使得上级不知情,对下级的监督要以案件为线索。是一种查案式的事后监督,而无法做到事前和事中监督。

(一)发展党内民主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出路。

在新世纪新形势下建立党代会常任制是执政党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和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重点,以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核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进程,是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党的肌体的根本出路。

(二)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全体党员授予的,这种权力的运行应当受到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群众有权通过知情权、选举权、质询权、申诉权、检举权等权利的行使,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从而达到制约权力行为,使党内民主监督成为确保党的权力合法健康运行的重要根基。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约束机制和质询、听证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约束机制和质询、听证制度,将行使权力的状况与个人的政治前途联系起来,以调动其内在的监督积极性、主动性,解决明哲保身,一团和气,能监督而不敢或不愿监督的问题。

(四)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强化党内监督。

(五)培育外部压力,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强化党内监督。

依靠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优势,解决监督问题也应从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中寻找力量。根据我国的领导体制和政党制度,要强化各级党委内部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功能,应该培育党外和党委领导班子外两个压力。比如,定期让所属范围内的群众或群众代表(不只局限于机关)对党委领导班子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凡满意率不到三分之三的,再由所属范围内全体党员或向下扩大一级的党代表在咨询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给予告诫或撤换等。

(六)改革双重领导的现行监督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

当今中国社会已进入了转型期,随着国情的变化和执政权力被腐蚀的新特点,迫切要求对权力实施分权式多元型监督。因此,必须改革双重领导的现行监督领导体制,对职能监督体系的相互关系进行调整。特别是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后,可以使监督机关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得以充分发挥,不再因自身的人权、财权受制于监督客体,而出现“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监督不好、不好监督”的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实施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立足贯彻、推进和谐进贤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造福人民的德政工程。近日,本人对我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__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有力地推进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政府对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将实施民生工程作为20__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部门均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落实了办事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落实、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政策,规范实施。

我县根据省、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民生工程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保证了各项民生工程有章可循,按计划实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简报、宣传栏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民生工程的意义,充分调动起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调整支出,落实资金。

我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但县政府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障了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五)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了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的严格管理。

二、进展情况。

20__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的六十六项民生工程中,涉及就业工程的六项,涉及教育保障的九项,涉及生活保障的十六项,涉及公共安全的五项,涉及农业农村的八项,涉及文化体育的六项,涉及生态环境的六项,涉及医疗保障的十项。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己完成的有53项,占总数的80%,包括: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大病医疗救助、新增城镇就业440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标、为农村绝育二女户或与乡镇签订不再生育合同的家庭办理生育养老保险、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增加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资金、增加“一村一品”投入、扩大公益林保护面积12.9万亩等工程。

(二)己启动,需跨年度实施的有5项,占总数的7.5%,包括:筹建县级社会福利院、筹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医院住院大楼建设、筹建董源艺术研究院、启动县看守所建设等工程。

(三)正在推进的有7项,占总数的10.6%,包括: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建设经济适用房2万平方米、继续推进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圩堤加固及机电泵站改造、启动城中村改造试点、对县体育场进行维修改造等工程。

(四)等待全省同步推进的有1项。即:推进国营农林水系统改革。

总体看,我县六十六项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展顺利,六十六项民生工程在我县的全面实施,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最直接、最现实的实惠,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各部门领导干部在组织实施民生工程中,深入基层、亲临一线,沉下身子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三、存在问题。

(一)工程进展不平衡。

66个项目中,己完成53项,占总量的80%;己启动,需跨年度实施的有5项;正在稳步推进的有7项;此外,需等待全省同步推进的有1项。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统一的民生工程领导机构,但民生工程牵涉到众多部门,涉及到方方面面,存在工作机制和工作关系不顺的现象,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职责界定不清。

(三)部分工程类项目进度偏慢。

县级社会福利院、县看守所建设等需报上级审批的工程类项目,己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正在等待上级批复。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对县体育场进行维修改造等需争取上级计划的工程类项目,已申报计划,现己争取到市里27个办公场所建设计划。推进国营农林水改革这项工程,则需等待全省同步推进。

(四)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不够。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少数部门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如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项民生工程,到20__年底参保率仅为43%,有关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是实践的需要、是使广大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实施民生工程最重要的是认识问题、态度问题。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民生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时效,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同时,及时通报全县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力度,适时推广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民生工程实施向纵深推进。

(三)加强督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县政府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有关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及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督办,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不断促进、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项目调度,按照建设规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四)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

县政府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证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并积极主动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千方百计保证资金及时安排到位,不留缺口。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2019年7月9日,****x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近期,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会同驻在部门对市直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x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立机关纪委或配备纪检委员等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检查,掌握了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思考,初步形成了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现状与成效。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x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信笃行,把学******重要讲话与学******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党的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理性认同、情感认同,提高坚决维护的定力和能力。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自觉对标****x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深化检视剖析工作,重点查找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查找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查找在夯实基层基础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存在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查找在正风肃纪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查找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差距,看是否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做到明责、履责、尽责。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作为市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和防止“灯下黑”问题,推动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年来,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狠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时间,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示范警示等主题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理念深入人心,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二是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市直各机关党组织严格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经常性制度,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程序。强化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筑起严密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篱笆墙”,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市直各机关党组织以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作风建设年”、“基层减负年”等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着力重点,深入查纠整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八个着力”、服务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问题,持续纠正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各机关党组织的贯彻力、执行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落实惠民政策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得到及时查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注重完善廉政防控机制。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一起监督检查,一起抓好落实,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执纪工作,以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日常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递“反腐斗争无禁区、法纪面前无特例”的强烈信号。广泛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支部书记定期述责述廉,定期约谈提醒、民主评议党员实现制度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意识上有差距。一些机关党组织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够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平时用心体察、领悟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不够深入,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导致工作中出现重业务轻党建、重治标轻治本、重在位业绩轻长远功绩。

二是践行为民宗旨上有差距。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群众观念、宗旨意识淡薄,不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存在工作方式方法单一。深入基层调研不深入,缺少对基层群众工作、生活的切身体验,在开展精准脱贫等工作中,有尽快完成任务的思想认识。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个别机关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简单化、形式化,不经常、不严肃,政治学习浮于表面,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不力,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还存在。个别党员以业务工作忙为由,对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率不高,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党性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方面有差距。少数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敢担当,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动力不足,闯劲下降。一些党员干部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经常,知识储备不充足,开拓创新能力差,**难题方法少,责任担当不够。

五是廉洁自律方面有差距。一些机关党员干部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反腐斗争形势的严峻性,错误地以为反腐主要是打老虎、抓典型。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反腐是高层的事,是领导干部的事,离自己还比较远,抱有侥幸心理,存在工作不尽心、不担当,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不够严的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x对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工委要加强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要建强抓实党支部,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市直机关特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大数据的优势,丰富和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促进党建活动多样化、时代化,激发党员参加活动的热情,同时利用新媒体和大数据,把控相关方面的动态数据,对党员干部实行动态监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主动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要坚决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三是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与****x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强化从政治上看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各级党组织要带头转作风、纠“四风”,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不良风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止利用市直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要按照“基层减负年”的要求,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大排查,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四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监督。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预防针”,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防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着力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不做昏官、懒官、庸官、贪官。

五是强化制度机制创新。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与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推动、机关党建逐级督查落实等机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发挥纪检委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等,开展内部巡察,强化监管措施。探索建立部门单位政治生态评价体系,通过细化量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构建清亲政商关系等指标,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动态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情况,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党政机关是国家的领导和政权机关,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大部分党政干部都掌握一定的权力,在各地、各部门都有重大影响。党政机关能否成功地反腐防变,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不仅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内监督是反腐防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性措施。党政机关要成功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就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效能。

一、把强化党内监督意识作为加强监督的着力点。

思想支配行动。机关党内监督主体和客体有无监督意识、监督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党内监督能否正常开展,监督作用能否有效发挥。某些党政机关的党内监督之所以软弱无力,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主、客体监督意识淡薄,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党员认识不到自己是监督主体、客体的统一体,既有实施监督的职责,又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因而既不能主动实施监督,也不能自觉地接受监督。有的党员认识不到实施党内监督是对党高度负责,对同志关心、爱护的表现;认为实施监督就是整人,被监督就是被人整,因而不愿监督。有的党员对党内监督的内容、任务、方法和程序缺乏基本的了解,不懂、也不会监督。有些党政干部封建等级观念严重,缺乏民主意识,没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监督的打击报复。有些党员群众依附心理严重,缺乏平等意识,只知道应该顺从领导,而不知、也不敢对他们进行监督。

首先,必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紧迫性的教育。要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党内监督在反腐拒变,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中的重大作用,使他们从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高度加强党内监督的意识,从而在思想上重视党内监督。

其次,要教育党员,既要实施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使机关党员认识到,任何一个党员都是监督主、客体的统一体,既要监督别人,也要接受监督;要使他们认识到,不实施监督就是失职,不接受监督就是违反了纪律;要使他们认识到,实施党内监督是对党负责、对同志关心和爱护的表现,决不是整人和被整。

第三,要加强党内监督内容、任务、方法和程序的教育。要使广大党员了解、掌握监督的内容、对象、重点、程序和方法,不仅知道监督什么,而且知道怎样监督。另外,要通过教育和其他方法,清除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对党员的消极影响,破除封建等级观念,克服人身依附心理,树立平等、民主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强化党员的监督意识,提高监督的自觉性,搞好党内监督。

二、遏制权力的滥用应成为加强监督的主攻方向。

党内监督的本质是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事实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大部分党政干部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由于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等原因,不少党政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机关党内监督应把遏制权力滥用作为主攻方向。

首先,要把好干部的“入口处”,把真正德才兼备的人选上来,这是权力制约的前提。为此,就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地理解和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就必须改革干部体制和机制,改变由此而造成的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只对上负责、不对群众负责的现状;就必须坚决反对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同任人唯亲、跑官、买官等不良行为作斗争。

其次,要规范权力行为,这是权力制约的核心。对权力行为规范主要依靠道德和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从道德方面来说,一是要用社会主义道德标准来引导、监督、约束权力的行使,二是依靠社会道德的舆论监督和约束权力运行,三是坚持干部的廉洁自律。从法律方面来说,一是合理设置权力机构,明确规定各种权力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二是要明确权力的运行秩序和运行规则;三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行为监督制度,保障依法行使权力,保证权力的行使不脱离法制的轨道;四是要强调执法的严肃性,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第三,对屡教不改的滥用权力的干部要从严处置。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惩处不严,打击不力,这是不能有效遏制干部滥用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对党内的腐败分子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必须从严处置,以儆效尤。

三、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应成为加强监督的治本之道。

监督制度不仅可以规范党员的言行,而且是实施监督的依据。没有监督制度或监督制度不完备,监督者就无法实施监督,被监督者可以逃避监督,监督工作就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机制不仅能保证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而且能使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监督工作就缺乏内在活力,就不能做到经常化和规范化。机关党内监督不力的一个基本原因,就在于监督制度不完备,机制不健全。就制度来看,有些方面的制度有,有些方面的制度还没有;有的方面的制度虽有,但不完整、不配套,实体性制度多,保障性、程序性制度少;有些规定过于原则、不具体、不明确,在实践中难于操作。就机制来看,监督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调节机制都不够健全,没有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严密的监督网络;监督体制不顺,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上的这些缺陷,使党内监督不能正常进行,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因此,要加强机关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其效力,就必须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要根据党章的规定,尽快制订一个有权威的《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做,而且要规定不这么做又该怎么办,从法规内容上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要制定实施细则和保障性、程序性制度,使制度完整配套。三是要改进和完善已有的监督制度,使它们能真正发挥作用。四是要改进监督的领导体制,完善监督的方式和程序,使监督体制合理,渠道通畅,方法和程序科学。五是要充分发挥专职监督机关的作用。要维护专职监督机关所拥有的各种监督权力,保证它的权威性,以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机关党内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目标是使他们忠于公仆职守,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发生蜕变。以权力制约权力,这是监督的普遍法则。没有权力的制约,监督就缺乏权威性,而没有权威性的监督就等于零。机关党内监督不力,不能有效遏制领导干部滥用权力,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机关党组织的监督缺乏权威性。机关党组织既没有对机关领导干部的直接考察权,又没有对他们的制约权。从某种意义来说,它只是一种“软性”监督。机关党组织所处的地位的特殊性和参政议政的局限性,使它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因此,要加强机关党内监督,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就必须确保机关党组织的权力,增强其监督的权威性。

一是要确保机关党组织对本机关重大问题决策的参与权。机关党组织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书记应参加或列席本单位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这样有利于机关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领导班子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议的态度及贯彻情况,做好事前预防性监督。

二是要确保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任免、调动、奖惩的建议权。凡本单位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党员干部进行评议、考核活动,都应吸收机关党组织代表参加;上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时,应单独体现出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本单位领导班子在对党员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前,应征求机关党组织的意见。

三是要确保机关党组织对其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任免的审批权。党政机关中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进行选举产生并报请上一级党委审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由上级机关直接任免的,亦应由上级机关党委履行任免手续。本单位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不能任免基层党总支或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

四是要确保机关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权”。机关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

综上所述,只要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都能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意义,积极主动进行监督;只要完善了党内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权威,同时紧紧把握监督的主攻方向,就能大大加强机关党内监督的威力,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是我党制度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它对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证党员民主权利,维护党的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纪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先行对*地区的党内监督情况做了初步调研,听取了三个县(市)纪委领导的汇报,召开了有四个城区纪委领导参加的座谈会,我们还深入到基层,广泛征求了基层党员的意见。下面按照省纪委调研提纲所列问题,逐一汇报。

我们认为,目前党内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监督难。其主要表现可用三句话概括,即上级监督难到位,同级监督难开展,下级监督难实现。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我们分析有以下几方面。

1、党内监督意识薄弱。首先,在一些领导干部中,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大要案来看,部分领导干部特权意识浓厚,“人治”思想和“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有的人一当了官就产生了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视人民群众如草芥,视国家、集体财产为己物,放松了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我行我素,为所欲为。泰山脚下的胡建学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什么人管得着了”,胡长清也有了“牛栏关猫,进出自由”的感悟。这些领导干部家长式作风严重,口头上重视监督,行动上不愿意甚至拒绝监督,有的还寻机报复监督者。其次,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监督的自觉性。其表现,一是好人主义盛行。一些人热衷于搞庸俗关系学,放弃监督职责,“多栽花少种刺,留下人情好办事”,尤其是一些领导班子内部怕伤了情面,不便监督,致使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很难进行。二是上级对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不愿监督。三是下级对上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不少党员干部对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缺乏自觉,加之党务政务不够透明,党内监督信息不畅,从而使党员干部不敢、不会、也无法监督。

2、党内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干部人事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方面存在的弊端,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不够及时,不够有力,有的甚至漂浮不实,“关爱”有加,“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现象屡有发生。尽管《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后,纪委的地位有所加强,但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各级纪委的人、财、物仍受制于同级党委,对同级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能否实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尚需观察。从实践上看,在查处的众多的腐败案件中,同级纪委检举揭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违法违纪的案例十分罕见。在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上,其严格化的程度也不足。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干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也很难落实,正常的党内思想斗争和批评很难开展,谈问题总是避实就虚,这些都使党内生活流于形式。

3、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得不够全面。这是导致党内监督难的根本原因。党内民主是党内监督的基础,一些同志往往忽视党内民主,割裂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把集中绝对化为一把手的绝对权力,片面强调党员是被管理的对象,不让党员参与决策和监督,忽视党员的民主权利,搞“一言堂”,独断专行,致使党内民主被弱化,党员的党内监督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内的一部基础性的法规,对此我们予以了高度重视,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条例,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下面我们结合*的实际汇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措施问题。

1、领导重视,是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做任何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样,党内监督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责任主体。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的情况,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党委尤其是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对于这一点,我们*市委在认识上是明确的,态度也是鲜明的。市委把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作为市委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庆岩同志亲自部署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工作。台安县委书记杨德显同志号召全县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做到不违纪不违法。岫岩县委书记刘国秀同志多次要求县委班子和县其他领导机关的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条例,一定要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和不足一定要及时指出来,他还要求县纪委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2、抓好条例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监督素质。党员干部的监督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内监督能否正常开展。党员监督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要实现党内监督是不可能的。因此,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吃透条例的精神,明确自己的监督职责和权利,掌握党内监督的武器,这是贯彻落实条例的迫切任务。在这一点上,我市各级党组织已形成共识。全市各单位都制定了学习条例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学习规划,明确了责任。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采取了集中辅导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座谈讨论和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有的单位还准备闭卷考试。例如,市纪委计划从3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并拟通过办培训班、组织研讨、请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条例的辅导。同时,还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的党内监督条例的考试和竞赛活动。海城市在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采取了“六个一”的做法,台安、岫岩县采取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做法,确保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受到条例的教育。

3、针对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整章建制。应当说,我们党在党内监督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和办法。每年各地区各部门都通过一定的形式部署党内监督的各项工作。从效果上看,许多制度和办法是行之有效的,但在实践过程中,某些制度和做法也暴露出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今年初,我们对全市党内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做了细化分解,一一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此基础上,为了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我们又深入查找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我们的做法有三: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实行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对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范围、原则、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目前全市有33个单位召开了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例如,我们就海城豆奶事件和查办的铁东区司法腐败案件,指定海城市、市教育局、市卫生局、铁东区检察院、铁东区法院等5个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针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难的问题,我们在岫岩县开展了“社区联系监督网”的试点活动。一方面从县级离退休的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劳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及社区居民中聘请112名监督员,对全县28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年末评议中满意率达不到60%领导干部自动辞职。另一方面,在全县22个乡镇科级领导干部的左邻右舍中聘请328名监督员,组成8小时以外的监督队伍,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为了使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不留死角,我们还严把家庭入口关,不仅在局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还把这一活动向科、处级领导干部家庭做了延伸。三是强化了事前监督。针对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们在台安县推行了“三卡”制度,即对群众有反映但无具体线索,需要被反映对象做出书面说明的,发“监督询问卡(白卡)”;对经调查核实属于不正之风方面问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般性问题和有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注意的,发“监督提醒卡(蓝卡)”;对经查实违纪,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处分需要作出相应处理及限期改正的,发“监督警戒卡(黄卡)”。“三卡”制度与单位和个人考评、奖惩及干部使用挂钩。如台安县洪家农牧场中心小学,连续多年是县教育局和场内的先进单位,其校长也是多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但因学校卖树没有公开招标,该校长收到县纪委一张“黄卡”,被取消了所有的先进评比资格。“三卡“制度发挥了事前警示和诫勉教育作用。如台安县新华农场丁家村书记刘某准备为女儿上大学操办,已向200多位亲属和同学、朋友发出了邀请,但在操办的前一天,收到了县纪委一张蓝色的“监督提醒卡”。刘某对此不理解,认为县纪委是小题大做。后县纪委找其谈话,刘某才感到这是对他本人的一种保护,立即放弃了操办的想法。事后,他说虽然得到了监督卡,但使我避免了一次大错。

此外,在党内监督条例颁布以后,我们还强调了机制建设,狠抓了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全市各单位在分析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搞好机制建设,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如岫岩县有重点地抓了监督的制度、机制、职责等环节的工作。海城市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两个条例”督察组,强化了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我们注意收集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1、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认为自己没有条件和机会搞腐败,用不着别人监督,也不想去监督别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存在监督虚无的思想。认为以往在监督方面也有一些不错的规定,但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党内监督条例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信心不足。三是认为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

2、党内监督条例还需要有具体的监督制度配套。在调研中,大家反映较多的问题有,对举报人尤其是署名举报人如何有效保护问题,党员对上级和同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监督难以实施问题,党代表的日常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理想问题,已有的一些监督制度缺乏程序性、可操作性问题。

针对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抓好以下工作。

1、真正发挥党员的监督主体作用。党员是党内监督的基础,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务政务的透明度,尊重党员的知情权,制定奖励监督政策,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要通过宣传、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唤醒广大党员的监督主体意识,教育党员转变观念,克服“人治”思想、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以及等级观念,自觉从思想深处肃清封建思想影响,消除对待监督问题上的各种消极情绪。要教育党员懂得,每一个党员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要使领导干部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养成民主的作风和习惯。

2、对党内监督条例涉及的有关具体监督制度尽快细化,制定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增强程序性和可操作性。党内监督条例是基础性的法规,是相对概括和定型的,它不可能完全适应具体而复杂的党内生活和事物,因此,必须及时结合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进行法规资源整合,出台相应的具体工作条例或实施细则,来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例如,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员作为监督责任主体,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责任和权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来予以保障,普通党员监督或举报上级领导仍将充满风险。因此建议尽快出台这方面的具体制度。又如,为了充分发挥党代表的日常监督作用,建议建立党代表参事议事制度。再如,针对述职述廉中出现的某些流于形式的问题,应当就述职述廉的程序、内容、组织监督、民主测评、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便于操作,使这项制度更好的发挥作用。

3、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为了把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加强党内监督条例在执行上的刚性,可以考虑建立相应的督察机构,专门对党内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推进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工作中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依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与党内监督条例有关的各项工作。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的,要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该其他部门为主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积极的配合。在整个监督工作中,以往党内监督的各部门常常是单打独斗,或是临阵组合,党内监督的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方面的突出作用,以其为主建立党内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可以考虑建立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由组织、审计等各监督部门参加的“党内监督协调委员会”或“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等形式,从而使各监督主体做到监督信息共享,有效发挥整体效能。

在上述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领导与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日常工作中,纪委要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职能上,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纪委要履行好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责。党委越是加强领导,越有利于搞好党内监督工作。

2、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正确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

3、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法,纯洁党的队伍,提到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服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树立中心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搞好党内监督,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4、处理好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关系。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要把握好政治方向,明确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职责和权利范围,做到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使党外监督更好地服务于党内监督的需要。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x月上旬至x月中旬,在x副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对县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赴xx、xx检察院参观学习了先进经验,全面了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法律监督工作是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x**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强了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立案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执法不严问题,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等形式,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确保案件不枉不纵。x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x件x人;审查批准逮捕x件x人,审查提起公诉x件x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起诉而未提请的,建议追捕x人、追诉x人;对不涉嫌犯罪的,建议撤回报捕x人、撤回移送起诉x件x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x次。二是加强了审判活动监督。通过提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x件,改判率为x%,依法受理并立案复查当事人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x件,经审查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依法答复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书面纠正刑事审判违法行为x次;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x件,审查立案x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建议提请抗诉x件,再审改判率为x%,提出再审检察建议x件,工作性检察建议x件,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三是加强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x次,提出检察建议x次;纠正脱管、漏管行为x人次,督促收监执行x人次;依法建议减刑x人,依法办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和刑期折抵错误案件,书面纠正羁押期限错误x次。四是加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办滥用公权背后隐藏的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等职务犯罪行为,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共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x余万元。

(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提高检察官素质为目标,持之以恒地狠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一是抓理念转变,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等教育活动,树立“公正、和谐、精细”三大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增强了检察干警依法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学习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围绕“岗位能力”和“创新能力”,分批次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将法学专家教授“请进来”开展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系列专题讲座,组织干警“走出去”,到著名高校学习深造,提升干警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能。三是抓人才培养,建设优秀检察队伍。县检察院从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需求出发,着力培训高素质的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制定实施“x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水平。目前县检察院在职干警x人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x人,有x人取得硕士学位,x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x名干警纳入全市检察系统人才库,x人次被市检察院记功嘉奖。

(三)监督机制有创新,内部监督有制约。

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机制建设与创新。在全市率先建立“在押人员未决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权,有效遏制了“牢头狱霸”现象。在全市率先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了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受到了高检院的高度肯定。在全市率先试行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在规范干警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设立基层检务联络室,制定“检务联络室化解矛盾工作办法”,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注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法院、公安的制约,促进公正执法。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通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侦查、批捕、起诉不同诉讼环节的相互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全面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举措,有效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在依法向人代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的基础上,重要工作、交办信访案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聘请廉政监督员,深化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开通检察长电子信箱,完善网络舆情核查反馈制度,发挥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公开透明。三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了一批人民监督员,并赋予他们更大的监督权,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四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在依法履行职责和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时,自觉接受制约。如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成绩显著,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监督者或是被监督者,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少数检察干警对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一是认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是办案,只要办好自己的案件就可以了,对其它方面的监督可有可无。二是认为现行法律对某些法律监督规定得不完善、不科学,缺乏具体的措施,即使监督起来也是流于形式,收不到监督的实效,对法律监督的信心不足。三是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干警怕监督多了影响部门关系和人际关系,而不敢大胆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有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监督就是挑刺找麻烦,有的对检察意见的办理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较为被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步伐不快,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不够畅通,以致监督线索来源不多、监督信息掌握不全、同步监督乏力。二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总体上依赖于侦查机关的移送材料,监督视野较为狭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尽理想。三是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受公检法三家的业务考核指标限制,客观上使监督双方的利益发生冲突,被监督单位难免存在抵触情绪,影响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三)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几年来,检察队伍的人员知识年龄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但相比当前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来说仍有差距,特别是一些新进年轻干警的监督能力水平和经验不够,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者有所发现但提出的监督意见、抗诉质量不高,导致一些错案和违法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二是办理的部分案件的社会效果还不够理想。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总体偏少,监督效果不明显,对简易程序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审判活动的监督都还比较薄弱。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制约着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全方位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改变民事审判监督相对薄弱的状况。二是着力监督对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该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三是着力监督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四是着力监督刑罚的执行及监管,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质量,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六是进一步加强自侦案件的监督,做到依法办案,保障人权。七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必要的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八是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

(二)深入推进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我国三大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规定得过于原则和空泛,这也不同程度地导致了法律监督工作的难度。对此,县检察院要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继续创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机制,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加大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行为要加大追究力度。自觉地接受县委的领导x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把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约束之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审判、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做到监督中有配合、配合中有监督,严格公正执法、畅通诉讼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法律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也是衡量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标志。而当前,刑事犯罪案件仍处高发阶段,导致县检察院干警客观上忙于办案,忽视了监督工作。建议县检察院要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依靠县委、县人大x县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经费不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层等问题,调整和充实检察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继续优化并落实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克服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观念。可充分利用市内高校资源,邀请那些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师资力量开展法律职业培训,努力提高青年干警政治思想和检察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检察官队伍,促进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优化监督环境。

进一步广泛宣传党的群众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机关职能,让群众明白法律监督是什么、谁来监督、怎样监督、群众如何参与等问题,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公开制度,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推行检务督察制度,细化执法责任查究制度,保障法律监督活动规范进行。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法律监督工作考核机制,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做到检力下沉,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开阔监督视野,创新监督思路,拓展监督渠道,推进法律监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

党的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抓落实的重要性,提出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等重要观点,要求“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更好地发挥基本职能作用,投入更大力量、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自治区党委书记**清华等领导同志也分别在不同场合要求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把抓落实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谋事、勇于担当,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确保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当前形势下,督查部门应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敢于较真碰硬,真督实查,深督细查,查出*,督出效果。下面,我结合县委督查室工作情况,谈谈开展督查工作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一要备齐备强督查队伍。自20xx年5月县委督查工作组成立以来,不断调整充实,整合力量按照经济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党群部门、监管部门的分类分工,基本实现对我县工作督查全覆盖。

二要加强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工夫,科学制定工作流程,提高按制度执行、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今年,针对以往出现的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的通知》《**县关于建立健全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督查质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抓好市、县中心工作的督查。围绕市委“**”工作思路和县委“坚持一条思路,开展三个活动,实现四大提升,强化六项工作”工作目标,谋划全局,分解任务,制定全年督查计划,加强跟踪督查和情况报告,每季度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有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联合督查。树立县委督查权威,发挥县委督查室“总调控”作用,建立联合督查新机制。凡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活动,由业务部门制定督查工作方案交县委督查室统一安排督查活动。如,今年年初,我们县委督查室统筹协调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和县绩效办等部门,由县纪委编制督查方案,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9各乡镇139个县直单位对全县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春节后到岗情况进行督查,有效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促进干部执行力提升。

三是正确行使对单位及领导班子“一季度一考评”权利。根据县委赋予的权利,紧紧围绕“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目标,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季度考评,有效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干部执行力,推动工作“上档进位”。

督查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千忙万忙不能落实白忙,要说真的、干实的、打假的,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经过不断总结经验,我们建立完善了“一看二查三注重”的督查模式。

一是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凡涉及基层或需实地核验的事项,必到现场开展调研督查,查阅资料查看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不搞远程督查、遥控督查。如,对全县“三特”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督查,我们分四个督查组逐一到各个示范基地查看并拍照,获取丰富的材料,形成了全面详细的报告。

二是坚持“跟踪督查”和“回访督查”。特别是在督办领导批示(指示)件和交办事项中,及时向涉及的县分管领导抄送领导批示件,让分管领导掌握情况,并督促抓落实;向受理单位提出具体的拟办意见并明确办理时限;派专人跟踪督办,核实办理结果。对重要事项进行回访,及时“回头看”、“再督查”。如,去年12月,自治区党委**清华书记到**县调研期间,将香港工商界知名人士考察团“美丽**·生态乡村”建设资金100万元捐助**县,根据**书记和市、县主要领导的指示,县委督查室持续跟踪督查资金使用情况和生态乡村项目建设进度,先后6次到项目实施地点查看工程进展,并督促责任单位于今年3月底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三是注重督查材料打磨,注重督查报告反馈,注重督查结果运用。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都要整合资料,精益求精的打磨材料,形成督查报告向县委领导汇报,对重点内容、重要工作还要精心制作专题片。如,去年10月,我们着重对全县“十个工作新突破”目标任务、**乡开发扶贫“整乡推进”等项目,采取联合督查逐项核验的办法,到一线进村屯,看材料拍图片,拍摄时长60分钟的《全县第三季度工作会议电视专题片》,有力的推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今年前三季度,对全县118个重大项目建设、县四班领导“五联”(联系重大工作项目、联系生态美丽乡村示范屯、联系贫困村、联系企业、联系移民点)和乡镇、县直部门“五抓”(抓好新貌新风、抓好生态美丽乡村示范点、抓好移民点、抓好村级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种、养、加”示范项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督查资料和工作推进图片汇编成4册材料,及时向上报告反馈,为县委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注重督查结果的运用,实行季度、半年和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积极挖掘正反面典型事例,下发督查通报12期,并将督查结果与绩效问效问责相结合,有效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落实。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2、扩权县(市)发展环境更加宽松。放权后,各扩权县(市)不仅能够继续享有设区市对扩权县(市)的各项优惠政策,而且还能够得到省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这种政策的双重促进作用,使扩权县(市)享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由于省里将向国家争取项目的信息直接发布,扩权县(市)获得省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明显增多,获得项目的机会、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都大大增加;项目直接申报,大大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缩短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时间,加快了项目的上马进度。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3、扩权县(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省政府扩权强县座谈会后,各扩权县(市)重新审视县(市)情,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力度。辛集市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等城市)、实施‘五大战略’(工业强市战略、对外开放战略、龙头带动战略、商贸兴市战略、环境品牌战略)、实现‘六个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农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力打造实力辛集、人文辛集、和谐辛集、效率辛集”的发展思路;大名县提出了“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打造食品工业城,建设三省结合中心城市”的新目标,并已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战略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环境兴县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对外开放暨项目建设安排意见》三个文件。承德县、张北县、怀来县、安国市等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对专业规划、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力争使县域经济在“十一五”期间有一个新的质的飞跃。

4、扩权县(市)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各扩权县(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取得明显实效。宁晋县:1-7月份,全县gdp完成39.4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4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9.64亿元,同比增长32.9%。在建或完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8个,占年计划的163%;平山县:1-7月份,实现财政收入3.93亿元,同比增长38.33%。实现工业增加值19.7亿元,同比增长49%。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创历史最好高水平;丰宁县:到6月末,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107.1%;辛集市:1-7月份,完成生产总值71.7亿元,同比增长14.2%。财政收入完成2.41亿元,同比增长29.13%。以皮革、化工、机械、农产品加为代表的工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创近年来最好水平;怀来县:到6月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13.3%,比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29.9%,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46.3%,比去年同期提高31.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52.7%,比去年同期提高32.1个百分点;定州市:1-7月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64.1亿元,财政收入6.17亿元,入统工业增加值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89.8%和162.8%;黄骅市:1-7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92亿元,同比增长3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39亿元,同比增长52.3%。运作和落实超千万元项目167个,总投资100.26亿元。

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对促进扩权县(市)经济加速发展已经产生了明显效果,无论是整体实力还是发展后劲,都有了明显增强。

三、扩权县(市)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在督查过程中,设区市、各扩权县(市)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所提问题中,大部分已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扩权强县工作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的通报》(办字[2005]94号)文中明确,各督查组立即给予了解答。有些是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问题,有些是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共性问题主要有:

1、关于土地指标紧张问题。一方面,几乎所有扩权县(市)都反映土地供求矛盾特别突出,要求增加用地指标,另一方面,扩权后,因为部分设区市不再在全市范围内调剂用地指标,有的扩权县(市)只得到全市各县用地指标的平均数,用地指标较扩权前大副度减少。三河市前三年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分别为3316亩、4248亩和3114亩,而今年只有了878.4亩。辛集、遵化、武安等都存在类似问题。

2、关于重点项目“打捆”审批问题。一些建设项目,特别是农业龙头项目,往往是几个县区共同承建,由各设区市“打捆”报经省里审批,扩权后,再经设区市“打捆”上报存在困难。

3、关于扩权县(市)自行审批项目存在融资难问题。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权限划分,属扩权县自行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在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时,金融部门要求提供设区市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文件,对县级以下不予考虑。扩权后,扩权县(市)批复、核准、备案项目,金融机构还不予认同,因而对这些项目在资金筹措上会产生较大影响。

4、关于养老保险统筹问题。养老保险由设区市统筹,一方面设区市的相对调剂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扩权县(市)与省的归口对应,因此建议养老保险由省里统一统筹。

5、关于部分扩权政策需要细化、提高可操作性问题。目前,省扩权强县政策共70项管理权限,有少数部门的个别权限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是缺少可操作性。如“省、市政府委托和授权”事项及操作程序不明确,车辆、驾驶人业务等放权事项还没有到位时限,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还不能由扩权县(市)核发,各类高中、中专毕业证及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核发权限还不明确等等。

6、关于把扩权县(市)的发展作为全省今后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发展规划问题。建议省直相关部门结合全省发展规划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对符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扩权县(市)的特色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省发展规划。

7、关于关注原市属企业下划改制问题。按国家及省加快国有企业转制、改制的部署,驻县(市)企业将逐步下划归所在地管理,有的下划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下划企业改制后存在职工工龄买断市县标准不一、县(市)无力承担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改制成本扩权县(市)财政将难以负担。

四、几点建议。

1、省直有关部门要避免“一放了之”。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扩权县(市)工作的指导,同时对部门实施意见,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提高其可操作性。

2、注意对扩权县(市)的“倾斜”问题。按照“不挤不占”的原则,既支持扩权县(市)的发展,调动其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避免优惠政策向扩权县(市)“过度”倾斜而影响其他非扩权县的利益和发展。

3、加强对设区市放权的宏观指导。对养老保险、区域性规划,各扩权县(市)要与所在设区市衔接,该统筹的还要由设区市统筹管理。

4、对各扩权服(市)提出的国企下划改革、土地、项目“打捆”申报等问题,拟请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起直部门进一步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

5、对于项目融资问题,宜向省内金融机构通报我省扩权强县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

6、宏观指导设区市参照省里的做法,向所有县(市、区)放权。

特此报告。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二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从技术和方式方法上完善措施,加快打造全县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等工作,确保惠企政策能够广而告之、广为人知。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一窗服务综合受理,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二)规范涉企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规范行政事业性规费。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凡国家和省设立并明确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凡国家和省设立由本县确定标准的,一律在原标准基础上进行削减。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就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每年只安排一次。行政执法部门不同科室在同一时段对同一企业分别检查的,应合并进行;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同一时段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的,提倡商定牵头部门联合进行;提倡用书面和电子形式进行涉企检查,逐步实现检查结果部门间共享,提高执法效能。三是控制对重点企业的参观考察。减少各类参观调研活动,确因上级部门和重要领导视察调研重点企业的须报经开区党群部扎口把关,并不得要求企业调整生产班次,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三)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一是实行项目审批“一表受理”制。各相关部门要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类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明确窗口职权目录,将行政审批办理权限充分授予窗口直接行使,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结。并以项目业主申请之日为计时起点,全程进行网上监控,限时办结。二是试行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形式审查制。明确并联审批范围、流程和办理条件。对基本具备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主件的重大项目,可先行受理,容许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补正。纳入县绿色通道的重大项目在“容缺受理”过程中,所缺审批手续由职能部门保证在项目完工前办妥的前提下,可先行模拟批准,事后补齐有关手续,正式批准;所缺技术审查要件,除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外,由经开区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其成果合法性作出承诺,审批部门在此基础上可“先批后审”,同时制定相应的复审、处罚配套机制。

(四)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县委、县政府特别是县科工信局、发改局要组织专业力量,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和出台切合我县实际的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同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从政策层面上、从系统工程上帮扶企业解决困难与问题。二是加大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县委、县政府在上级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园区尽量下放管理权限,赋予园区更大自主权,推进“政区合一”,实行封闭运行、属地管理,下放审批权限、编制、人员,建立“一站”服务体系,让园区事情园区办,激发园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共建共享机制。建议县委、县政府根据共享共建原则,致力于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统筹推进城区与工业园区水、电、路、讯、汽、油等建设,完善并提升园区“九通一平”水平,加快推进城区与工业园区一体化进程,提升工业园区的承接功能。四是建立人才培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校企合作”项目,开展定向、定单、联合培养,为企业精准培育急需的专业人才、技术人才。指导民营企业健全完善专业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从人才引进、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机制。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三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2005]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2005年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3、扩权县(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省政府扩权强县座谈会后,各扩权县(市)重新审视县(市)情,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加强了发展战略研究力度。辛集市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等城市)、实施‘五大战略’(工业强市战略、对外开放战略、龙头带动战略、商贸兴市战略、环境品牌战略)、实现‘六个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农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力打造实力辛集、人文辛集、和谐辛集、效率辛集”的发展思路;大名县提出了“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打造食品工业城,建设三省结合中心城市”的新目标,并已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战略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环境兴县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5年对外开放暨项目建设安排意见》三个文件。承德县、张北县、怀来县、安国市等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对专业规划、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力争使县域经济在“十一五”期间有一个新的质的飞跃。

4、扩权县(市)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各扩权县(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取得明显实效。宁晋县:1-7月份,全县gdp完成39.4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4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9.64亿元,同比增长32.9%。在建或完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8个,占年计划的163%;平山县:1-7月份,实现财政收入3.93亿元,同比增长38.33%。实现工业增加值19.7亿元,同比增长49%。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创历史最好高水平;丰宁县:到6月末,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107.1%;辛集市:1-7月份,完成生产总值71.7亿元,同比增长14.2%。财政收入完成2.41亿元,同比增长29.13%。以皮革、化工、机械、农产品加为代表的工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创近年来最好水平;怀来县:到6月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13.3%,比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29.9%,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46.3%,比去年同期提高31.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52.7%,比去年同期提高32.1个百分点;定州市:1-7月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64.1亿元,财政收入6.17亿元,入统工业增加值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89.8%和162.8%;黄骅市:1-7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92亿元,同比增长3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39亿元,同比增长52.3%。运作和落实超千万元项目167个,总投资100.26亿元。

扩权强县政策实施以来,对促进扩权县(市)经济加速发展已经产生了明显效果,无论是整体实力还是发展后劲,都有了明显增强。

三、扩权县(市)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在督查过程中,设区市、各扩权县(市)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所提问题中,大部分已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扩权强县工作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的通报》(办字[2005]94号)文中明确,各督查组立即给予了解答。有些是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问题,有些是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共性问题主要有: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四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伴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日趋活跃。而工程建设因其涉及的环节较多,涉及资金较大,所以这个领域一直是违纪违法的高发区。抓好招投标的监管,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至关重要。在此,笔者针对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做法、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解决其问题的对策四个方面,并结工作实际,谈谈看法。

一、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为规范建筑领域市场,确保工程建筑质量,章贡区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监理、招标代理、直接发包、建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潜在投标人确定、工程业绩评审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二)规范程序、严把准入关。

从拟发招标通知开始到签订施工合同,监督人员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招标公告发布后,先由招标办、建设单位等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对报名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投标候选单位,再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对候选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参加招投标单位(企业)的资质准入关。

(三)招投工作做到“三公开”

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做到“三公开”:一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程项目立项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招标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招标代理,将工程概况、招标条件等在社会上公开发布。二是招投标工作程序公开。从工程登记备案开始,建设单位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全程代理,起草招标文件,现场勘查答疑,明确各项招标规定和时限要求。三是招投标结果公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所有标书进行评审,评标结果由专家签字留存,中标结果报招标办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四)加强监管与查处力度。

区纪委、监察局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擅自确定施工单位,串标、围标等行为,积极介入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无违规、无违纪、无隐患。

截到目前,该区共对16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开展了执法监察,检查单位共98个(次),发现问题共25个,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33项,发监察建议书2份,避免经济损失210万元。

二、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由于加强了对工程建设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工程建设市场逐渐趋于规范,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但由于各种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行为主要有下面三种情况:一是将工程进行肢解。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工程,各小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二是压低预算价。想方设法将工程造价降低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按实结算,最后工程结算造价往往大大超过招标价格。三是中标后改变工程量。比如说有的单位先将主楼工程拿出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明确工作内容不仅仅是主楼,同时还增加一些附属建筑,规避了附属建筑的招标。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

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信息发布范围,不按要求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信息,而只将公告发布在了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有的甚至只将公告张贴在单位门口。二是公告发布时间过短,往往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等借口,公告只发布一两个星期,就匆匆开标。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获知信息的不平等。

(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文件编制中存在不公平、有倾向性和有歧视性的情况。倾向性有时表现明显,例如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但有时是比较隐蔽的,如在技术指标方面的倾向性描述是不容易识别的。另外,有的招标文件制定时,会制定一些特定技术条款,使大多数建筑商被抛之圈外。二是评标标准存在:(1)可信度差,评标标准不公开的情况。不紧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不根据采购产品的特点制定其具有个性的评标标准,内容、比重和权值的设置无的放矢,有的面面俱到没有重点,有的有意加大个别指标权值。(2)可操作性差,量化指标少,定性指标多,有些指标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指标去衡量或只能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而在评标时无法以事实为依据,事后又很难核查。有的内容尽管可以量化,但由于评标时不提供相应的资料(如市场占有率、企业信誉度)致使评委凭个人掌握的资料进行评标,分值相差悬殊。3、有的甚至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标准,评标细则。

(四)存在串标、围标现象。

一些承建商为承揽工程,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在私下达成协议,进行暗地交易,以非法的手段参与投标竞争。另外,还存在一家施工单位(包工头)挂靠数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进行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单位均为一家挂靠。这些行为,形式上是进行了招投标程序,看上去接受了监督,但实质上是变相垄断,躲避了监督。

(五)合同签订或合同内容存在偷梁换柱现象。

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乙方并不是中标方。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没有资质而去挂靠的施工单位上,或者是中标方将工程进行转包了。有的承建商是通过合同条款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如改变工程量、改变中标价等等。这实际上是种欺诈行为,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埋下了伏笔。

(六)存在后续监管松懈现象。

目前招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的现象。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归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标办和建设部门之间常常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这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比如:一些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相互串通,搞重复签证、虚假签证,虚报工程量;有的参加招投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总经理、工程师、优秀的项目经理、各种技术人员应有尽有,但在中标后和工程开工时,却换上了低资质甚至无资质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些现象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这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三、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目前已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与之相配套的一些实施办法和细则较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弹性过大,使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当前工程建设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有缺乏相互协调沟通,出现政策法规定互相“打架”现象。当建设工程进场交易后,有关专业部门依然按照各自系统的规定执行,各自为政,协调管理和统一服务的意识差,缺乏培育建立统一的有形建设市场的意识。

(三)行政监督乏力。

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政绩,置法律于不顾,用行政手段强行使工程上马。同时监督和执法部门缺乏相对独立性,难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另外,有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这项工作的定位又还不够准确,还未找准对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执法实施监督的切入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不够。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近几年来,虽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在对一些工程进行执法监察时,发现存在议标、非法挂靠企业投标的问题较多。这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得建设领域的混乱现象难以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四、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的几点对策。

要有效地解决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更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要配合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不断对现有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细化。尽量使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操作方式都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因素对招投标结果的影响。二是要形成有关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的相关制度,如廉政合同制、重大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离任经济审计制度、重大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多部门协调机制等等。

(二)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特别是要对招标公告发布、评标办法制定、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关键部位、环节、工作加强监督工作,防止政府部门和个人直接参与和干预具体的招投标活动。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当前应着重检查这几个方面:1、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设立审批、核准、登记等涉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事项;2、部门和地方实行行业垄断、地区封锁;3、政府和部门假借应急工程、保密工程等名义规避招标;4、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5、政府和部门领导直接介入或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三)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管。

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总责。项目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同时要建立项目法人责任追究制,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法和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不但要追究项目法人单位责任,还要依法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四)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有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应当建议其行政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第二十七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问题的可通过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

另外,纪检部门也应该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的过程中形成投诉处理制度,接受投标人及群众的投诉,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五)对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必须有力,才能有说服力和威慑力。纪检监察机关在工程建设中通过执法检查、全程监督、接受投诉等方式了解违纪违法的线索,并进行严密的调查。对查实违纪违法的应根据有关制度予以立案,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落实。同时还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查找出现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x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x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x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x件,公安机关已纠正x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x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开辟立案监督案源线索,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八项共识,并在矿区公安分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侦查,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了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城区检察院针对重特大案件事实证据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与城区公安分局召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联席会议,督促侦查部门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证据。郊区检察院积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国土部门下达移送案件建议书并跟踪督办,确保了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批捕、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跟踪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制定了《阳泉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理命案工作机制,以引导取证为中心,围绕捕、诉、审三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提前介入了x起命案的侦查工作,对命案侦查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拓展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范围,全面加大了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的跟踪监督处理,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及法院审判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引导证据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了监督案件的质量。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务公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了全市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共性的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克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持,监督刚性不足。新刑诉法未就具体的监督范围、手段和方式作出规定,使侦查监督工作缺乏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缺乏强制性,显得软弱无力,监督效果不理想。

立案和侦查监督来源相对单一滞后。检察机关在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时,除依靠群众反映、提前介入侦查、案卷审查外,没有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案件监督线索来源少,掌握案件线索难,影响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仍需完善。“两法衔接”不顺畅客观上造成取证难度加大,打击不力,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执法标准存在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在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时容易产生冲突。

立案和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队伍老化、编制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积极性差的情况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突出监督主题,改进监督手段,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克服侦查监督法律规范缺乏的不利因素,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继续加强同侦查机关的纪检、政工、督查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发现、调查和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委托律师意见,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制度,构筑严密完备的侦查活动监督体系,确保侦查活动合法、文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移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综合运用查处职务犯罪、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等手段,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努力增强监督活动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与公诉、控申和监所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立案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每起案件从立案、逮捕、起诉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和进程,确保监督案件依法及时办结。

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

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报道、新闻发布、专项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侦办程序,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检察权正确有效地行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研究,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干警在证据审查、案件分析、纠正违法、服务大局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适应新刑诉法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投入保障,逐步改良侦查装备,依托先进技术和设备,逐步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手段。要充实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工作力量,积极解决基层院干警严重不足的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推动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全面提升。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六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_____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_,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__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_____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_____县20__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_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20__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20__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加大“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__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20__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_____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__]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__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20__〕02号),对全县20__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20__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_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20__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0__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对《_____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__]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__]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_____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一)各级涉及项目审批和服务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报批成本,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职能作用越来越突出。从当前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组织情况看,执法监察室通常只有1—2人,力量越显单薄。面对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协调,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量。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七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xx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加大“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xx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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