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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借条丢失解决方法(优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2:54:09 页码:8
最新借条丢失解决方法(优质11篇)
2023-11-13 02:54:09    小编:李季子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总结需要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改进建议。小编特意为大家找来了几篇精品总结范文,供大家欣赏和鉴赏。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一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二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三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闹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1、同音不同字。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同一个音通常都能表示不同的字,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同音字而导致在追债中发生纠纷的案例常有发生。

2、使用小名或绰号。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很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因为彼此关系熟悉,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虽然日常生活中,这些小名、绰号能在一定范围内分清楚是谁,但在法律上,这样的称谓就无法证明其人。

3、因方言导致读音一样的名字。

几乎每个民族、每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方言,这些方言在日常生活中能增加亲切感,但如果写进借条则会发生大麻烦,如客家语言中“黄”和“王”都读成“王”音,在写名字时将“黄某某”写成“王某某”就可能会造成日后追债很大的麻烦。

二、如何规范的书写借条?

1、名称。

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3、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4、时间。

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5、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

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

7、语言文字。

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8、担保。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

9、交款证明。

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四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五

在向别人借钱时,为了能够留下一个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金钱关系,一般借款人都会留下一张欠条,但如果这张欠条不慎遗失了,我们该做点什么以致于不会让我们的利益受到损伤呢。因此,当。

借条。

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丢失解决方法,供你参考。

一、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二、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7)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

公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六

借条。

的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借条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的有效期及超出诉讼时效的解决方法,供你参考。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xx年。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模板。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延伸阅读:

借条。

欠条。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七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又过了很长时间,张某看到王某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找到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张某多次催要此款,王某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告上法庭后,王某辩称:我只欠原告400元钱,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我不欠原告钱了。法庭之上,原告张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了廖某的一份证言作为证据。被告王某对此份证据提出异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传唤证人廖某到庭,当庭陈述作证,并经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张某借款1100元。

我所认为:

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没有借条,录音可成为证据。

案情简介:

“她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这里有录音。”听到媳妇向法官说“从未借过钱”,婆婆陆某即刻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呈给法庭,当庭揭穿了欠钱媳妇的谎言。婆婆陆某表示,媳妇沈某去年8月与儿子结婚前,曾向她借款3万元,但当时考虑到即将成为一家人,就没有好意思让未来媳妇出具借条。婚后,陆某多次向媳妇沈某暗示欠钱之事,媳妇都佯装不知。庭审中,媳妇沈某辩称,她从未向婆婆陆某借过钱。听到媳妇一如往常的否认,婆婆陆某当即向法庭提供了她与沈某的电话通话录音、电话详单、短信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媳妇沈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归还婆婆陆某3万元。

我所认为:。

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媳妇沈某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而婆婆陆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是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三、借条丢失后四招讨债。

借条遗失了,有没有相应的补救措施呢?我所认为,债权人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务必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4.委托律师事务所。所谓“术业有专攻”,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债权人的陈述,分析具体的情况,帮助债权人搜集及固定相关的其他证据,并形成一个“证据链”,以此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八

借条。

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借条受损了怎么办呢?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解决方法案件,供你参考。

刘某经营烟、茶、酒等小生意,因需要资金,曾多次向李某借款。刘某边借边还,在20xx年11月15日双方进行结算时发生纠纷,原因是:李某拿出刘某出具的借条上表明刘某借了李某25000元未归还,而刘某则提出已于20xx年7月15日归还原告25000元,且在原借条的左下角予以注明。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于是诉至法庭。

在法庭上,李某出示借条原件进行质证时,该借条:长18cm,宽14cm,有几条明显的折痕,左下角缺损,缺损面积约占借条的四分之一,缺损部分成梯形状,高8cm,上边长8cm,下边长4.5cm,缺损边缘糜烂,除“此、某甲、20xx年7”几个字所在地方稍微有注水的痕迹外,其他地方均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的缺损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刘某拒绝还款,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

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对借条缺损的解释是,由于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

按照生活常识,借条折叠后放在衣(或裤)袋中,汗水也只能慢慢地渗透,这样,借条第一层达到糜烂的程度,汗水必然要渗进借条的第二层,甚至第三层,可是,本案中的借条除缺损部分,其他地方基本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缺损原因的解释不符合常理,没有说服力,确实难以令人置信。李某是借条的持有人,没有妥善保管,导致借条缺损,现对借条的缺损又无法自圆其说,应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法庭依法对刘某提出的已归还李某2500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评析。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提出其已归还原告25000元,由原告在借条的左下角注明。但被告无法提供已付款的证据,借条的左下角也已缺损。如果法官不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便无法判断被告陈述的真实性。

所谓日常生活经验,在西方自由心证制度中的传统表述方式是“经验法则”。它是指法官在其日常生活中认识和领悟的客观事物之必然联系或一般规律,具有普遍公认或不证自明的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据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规定以经验法则评判证据价值和认定案件事实。

在审判中,日常生活经验对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决定证据的关联性。第二,决定证据的可采性。第三,发挥证据间的推理作用,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正确认定事实和公正作出裁判。第五,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法官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就本案而言,首先,法官运用经验法则对本案事实进行认定,符合我国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其次,民事诉讼当事人所举示的书证应当完整,如举示的书证有缺损,举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举证人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原告对借条缺损是因汗水浸湿的解释,与借条的客观现状相矛盾,不能令人信服,原告又不能排除自己通过损坏借条,改变其证明内容的可能性,原告所举示的借条在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刘某追讨25000元的债务。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九

如今借钱是越来越难了,因此,很多都会要求写个。

借条。

但是很多人会疏忽了名字的正确书写这个问题那么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有哪些解决办法?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十

张某手握着杨某给他打的4.2万元的欠条去法院诉讼时,却被法院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2008年10月,家住郑州的杨某因家中需要翻盖房子,就向老战友张某借钱4.2万元。当年10月6日,杨某给张某打了个欠条,欠条载明:“今借张××四万二千元,杨××,2008年10月4日。”杨某的邻居许某在欠条上签字作了担保。

2011年7月,张某在多次向杨某索债无果后,将杨某及许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许某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两年时间内主张过该权利,现在该主张已超过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所以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自出具借条之日起超过20年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借条和欠条到底有什么不同?请继续往下看。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两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证明力欠条:单独一份欠条不能产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效力,实务中往往还需要其他的证据来佐证,如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债权债务是否实际存在,债务债务是否合法等等,即需要证明欠条所反映的债权债务事实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法等等。

借条:单独一份借条基本可以产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效力,但为了谨慎起见,也会要求同时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发生的证据,如收条等进行佐证。

2、格式欠条:除要有债权人姓名、债务人姓名、明确具体的债务标的外,还应该有欠款产生的原因和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期限。

借条:只要有债权人姓名、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及借款日期即具备法律效力,其他内容如借款利息、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可自选选择是否写明。

3、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不同。

如果借条和欠条都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两者的诉讼时效都是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

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

欠条: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借条丢失解决方法篇十一

一、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二、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7)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综上所述,在借条遗失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最好能录音证明,对于录音证明还需要满足相关要求。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借条丢失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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