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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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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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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感谢身边的每一份温暖和付出。确保总结的内容准确、客观、具体,并且具备可操作性。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总结任务。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一

一、严格按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落实活动的治安安全条件。

二、按照《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建立、健全大型活动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严惩履行公安机关对活动票证印制工作的监印监销制度。未经公安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印制和发售通用票卷。

五、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增设的电气线路和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活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的其他安全条件。

八、任何参展企业和个人禁止免费发放礼品。

九、禁止与此次展览无关的其它类演出活动。

十、现场音乐音量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十一、禁止在通道处发放宣传单。

十二、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安保人员有权阻止或没收礼品。

十三、易燃品(油漆、涂料等),严禁实物展出。

20xx年x月x日。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租赁场馆日期: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北京市康瑞龙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次大型活动的承办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大型活动的安全。

本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1.1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房山区体育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1.2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展台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1.3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和参观观众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1.4保证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本市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并向承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1.5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引导指示标志,并保证畅通。

1.6甲方为场地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1.7甲方确保停车设施不被挤占、挪用,并维护安全秩序。

1.8甲方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1.9甲方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2.1乙方应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

2.2乙方应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训练。

2.3乙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岗位安全职责,并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人员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4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6乙方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2.7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8乙方应接受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9乙方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10按照实施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拒绝其进入。

2.11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请出活动区域。

2.12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1活动场地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2由于乙方对本协议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将被甲方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3.3因违反上述内容及甲方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乙方和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甲方的直接或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4.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5.1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20xx年x月xx日。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三

为确保正常教学等工作秩序,保证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健康与安全,现针对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落实安全责任,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学院与具体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系、部、处、室签订专门的安全责任书如下:

1、系、部、处、室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必须依法按上级和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或承办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稳定教育与管理。

2、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前至少二个工作日,举办或承办单位须提交包括详尽的书面工作方案和确保安全的工作预案,由组织单位或牵头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本单位或本项活动的分管院领导书面批准后,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武装保卫处***部***审核,武装保卫处***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方可组织实施。党***院***办按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具体办理本责任书签字、存档,协同武装保卫处***部***督查活动的安全稳定措施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学院。

3、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工作方案,必须写明活动依据、时间、地点、参加人等基本内容,详细规定确保活动全程安全稳定的具体措施,明确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等内容。学院授权审核批准的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同时要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4、对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因安全稳定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要及时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相关人员依法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活动的安全稳定教育与管理,自觉接受学院的管理和监督。活动过程中,组织单位或牵头单位必须有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与指导,全程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杜绝群体性踩踏等事件和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组织单位和牵头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与分管安全的行政副职、辅导员等所在岗位具体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和损失扩大,并立即按规定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发生安全稳定问题的,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接受学院和有关部门依法按规定进行的各种责任追究。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和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单位各存档一份。

7、包括详尽的安全措施在内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书面工作方案附后。

8、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委托签订人***签字***:

组织举办或承办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盖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四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我厂消防安全工作,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由我厂与各车间签订此责任保证书:

1)自觉做好车间日常管理和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引导、督促各班组、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3)定期组织对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了解岗位存在的'危害性。

4)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水灾隐患的整改及火灾的救援。

1)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2)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栓和急救药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范。

4)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5)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6)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7)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未执行上述规定的,公司可依法责今安全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责任一式两份,公司、车间各一份。

保证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五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社团活动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成功”、“安全”双目标,社团负责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活动现场没有违章物品摆设,不发生人员拥挤现象。

二、实行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社团在活动过程中派出一定量的社员(针对活动大小配备)维持现场秩序,基本上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一块地区的各项安全,另外配合好社联工作人员做好协调,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进行现场安全维护的社团人员,都要是受过此社团安排培训的,熟知活动场地的构造。

四、社团活动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社团若要进行辅助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社团使用的道具、食品等材料质量都要是检验合格的产品。

七、本承诺人愿意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校社联对于社团活动举办和安全工作的监督,使活动成功、安全的'举办。

八、社团活动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诺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xxx

xxxx年xx月xx日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六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为确保大型活动的安全,活动主(承)办、活动举办场所法定代表人和活动经营负责人签订责任如下:。

一、严格按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落实大型活动的治安安全条件。

二、按照《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建立、健全大型活动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严惩履行公安机关对活动票证印制工作的监印监销制度。

未经公安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印制和发售通用票卷。

五、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增设的电气线路和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活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的其他安全条件。

八、任何参展企业和个人禁止免费发放礼品。

九、禁止与此次展览无关的其它类演出活动。

十、现场音乐音量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十一、禁止在通道处发放宣传单。

十二、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安保人员有权阻止或没收礼品。

十三、易燃品(油漆、涂料等),严禁实物展出。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七

鉴于有机会在20××年10月17日参加市团委组织的爱心公益启动仪式宣传活动,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前述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活动的规则造成。

2、本人承担因前述活动所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方面、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本人保证在前述活动开始前已将活动的进行了解。

4、本人承诺不由于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承诺人:xxx。

日期: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八

安全生产工作是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证做到: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发生的不二法门。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这"三不伤害"始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内涵。

5、明确施工环境;明确施工环境,了解施工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是降低、消除安全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办法。

搞好安全工作事关企业的兴衰,事关生命的康健,事关家庭的幸福,事关亲人的期盼。每一名职工都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职责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心中想着安全,就会时时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安全位置,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按章操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就很容易堵塞安全漏洞,不给事故以可乘之机;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严把关,就能够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筑牢安全防线。安全为天,责任如山。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的安全责任“浇灌”,我们才能够撑起安全生产的一片蓝天。

签名: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九

我单位党政领导积极响应矿党政号召,认真贯彻公司一系列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以安全生产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利足于本职工作,确保供水的安全,使全矿职工家属喝上放心水,我决心做到如下几点: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意识,树立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制度作业,做到互保联保尽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把不安全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3、时刻绷紧安全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避免违章。

4、严格执行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班中严禁“三乎”“三慢”和“三违”行为。

我决心在一周之内改正不足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旺盛的精神状态,认真学习矿、集团公司各种文件精神,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转变认识,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依法制矿,为我矿的安全生产、高产高效,做出贡献!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十

由举办的活动,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举行。我单位已初步同意活动承办单位使用场地。待活动通过公安机关安全审批后,我单位将与活动承办单位鉴定正式场所租赁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保证落实以下责任:

一、保证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保证畅通。

三、保证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各项照明供电、供水设备完好并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需临时增加的广播、照明设施、会同举办单位按照公安要求保证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必要时,会同举办单位落实看管人员,防止发生被盗等治安问题。

六、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市场和公司监管。

场地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三十条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大型活动安全保证书3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xx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xx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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