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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0-27 13:13:06 页码:12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022-10-27 13:13:06    小编: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一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__-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 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词语定义

八、合同订立

九、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1.2语言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适用法律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2.2 提供工作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2.5答复

2.6支付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5.2 支付申请

5.3 支付酬金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2 合同解除

6.3 合同终止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7.2 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8.2 奖励

8.3保密

8.4联络

8.5 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 适用法律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2.2 提供工作条件

2.4 委托人代表

2.5 答复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 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5.2 支付申请

5.3 支付酬金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2 合同解除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8.2 奖励

8.3 保密

8.4 联络

8.5 知识产权

9.补充条款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规模: 。

4.投资金额: 。

5.资金来源: 。

6.建设工期或周期: 。

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 (大写)(¥ )。

2.计取方式: 。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份,咨询人执 份。

委 托 人: (盖章) 咨 询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 理 人: (签字) 代 理 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 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 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 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联络

8.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 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 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 。

2.2 提供工作条件

2.2.1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其权限范围:

2.5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 人。

3.1.2 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 。

3.1.3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

3.1.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 。

3.2.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 。详见附录 b。

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 。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 。

4. 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汇率为: ,其他约定: 。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 。

6.2 合同解除

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 。

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 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

8.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4 联络

8.4.1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

8.5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 。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 。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

9.补充条款

无 。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

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 酬金数额(万元)

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调整

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审核□调整

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调整

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审核□调整

清标报告□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编制□审核□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编制□审核□调整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其他

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编制□审核□调整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

注: 1.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 。

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其他服务

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序号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二

同志们:

刚才,会议对全省美丽宜居小镇、村庄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传达了全国有关会议精神,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主线,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建设事业发展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建设事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城镇化工作全面推进。20xx年底,全省常驻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1%,同比提高1.26个百分点,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有了新提高。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会议精神。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城镇化发展思路、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下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科学规划全省城镇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编制实施各类规划。精心编制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西部经济隆起带城镇体系规划,确立了“一群、一带、双核六区”的城镇化空间布局,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重要依据。三是加快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牵头制定了优化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工作方案,围绕人、地、钱、房等关键要素,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了推进户籍、财政转移支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办法,设立了城镇化建设投资引导基金,构筑起多层次的城镇化投融资运作平台。四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经积极争取,青岛、威海、德州、郓城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部署了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五是强化督导检查。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研究室,对各地城镇化工作进行督查,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城乡规划设计水平稳步提升。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机构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依法实施规划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启动“多规合一”试点。确定滕州、宁阳、兰陵、齐河为省级试点,青岛、泰安、滕州为首批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试点。二是规划督察工作顺利实施。新增23名督察员、32个派驻县市,制定了全国第一个遥感督察省级管理办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了核查,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三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10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提请省政府公布了济南芙蓉街-百花洲等35个历史文化街区。四是勘察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建大院、出大师、创大作,扎实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改革,56家企业获评3a级信用企业,完成1.8万个项目、2.6亿平方米施工图审查,从源头上保障了工程质量安全。

——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扎实开展。200个示范镇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55亿元,增长37%,是全省平均增幅的1.6倍,占全部乡镇的45%,一批示范镇已初具小城市形态,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全省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00个,累计建成6190个,580万人已纳入城镇化管理。大力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新建农房50万户,改造危房10万户。三是村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提请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9个设区市、109个县市区、1609 个镇街、7.6万个村庄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分别占总数的53%、83%、96%、89%,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广了山东经验。评选出34个“宜居小镇、宜居村庄”,完成1.06万个村庄整治。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运行基本平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818亿元,同比增长6.9%。建筑业保持平稳增长,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万亿元,实现增加值35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 %、8.4%。启动了建筑产业化试点,率先发布了3项地方标准,试点项目进展顺利。

第二,建设领域民生保障成效显著

——保障房建设任务提前完成。以棚改为主体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开工各类保障房31.6万套,基本建成19万套,其中改造棚户区2622万平方米、23.9万户,连续5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13 个设区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济南轨道交通项目获国家批复 。举办了第五届省园博会, 德州等6市、临朐等4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5个国家级、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取得重要成果。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09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3%;新增居民燃气用户88万户,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69%。 二是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成效显著。开展建筑渣土治理集中行动,全省7773个在建房屋建筑工地中,90%以上工地落实了治理措施;普查裸露土地7341万平方米,已绿化6911万平方米,占总数的94%。三是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制定了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数字化城管运行导则,14个设区市、40个县市建成运行。威海等16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扎实推进。一是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新增节能建筑8000万平方米,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99.5%,完成189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8个城区被列为第二批省级绿色生态城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稳步推进,试点数量、规模居全国第一。 二是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水平不断提升。新增城市污水处理厂36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座,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第一批253个污水直排口全部治理完成。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4.5%、98%。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济南、青岛、潍坊、泰安等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成运行。三是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135个建制镇、824个农村新型社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累计670个建制镇、4170个农村新型社区建成,分别占总数的60%、68%;建成垃圾中转站1466个,95%的建制镇建有垃圾转运设施,全部农村新型社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行业维护稳定工作成效明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受理的信访案件,98%以上得到妥善解决。去年省十二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维护群众利益、提高补偿标准等方面有新突破。对省纠风办全省行评中意见建议和年度阳光政务热线问题,逐条制定了改进措施。

第三,建设行业各类改革深入推进

——深化住房保障体系改革,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各市均已实现建设并轨,分配及管理并轨正稳步推进,济南、青岛、烟台、日照、威海、德州、滨州、临沂、菏泽等市已出台实施细则。

——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资金使用效率稳步提高。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发放保障房项目公积金贷款试点贷款22亿元。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696亿元,同比增长10.6%;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70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73.8 亿元。

——深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改革,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请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集中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终身责任制。 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了一系列的检查排查和明察暗访, 研究实施了6条具体意见,开展了 老旧房屋排查整改工作 。 全省13 个设区市实现建筑施工安全零死亡、零事故,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深化物业管理制度改革,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修订了《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改革业主表决方式,由过去的需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改为反对的不超过三分之一即视为表决通过,解决了业主不投票就难以形成决议的问题,为用好住宅维修基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四,建设系统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巡视查摆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重点抓好的5个方面44项落实措施,17大类36项制度全部建立。积极配合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力促进了作风转变。

——行政效能不断提升。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将5项行政许可、2项经营许可下放设区城市,取消了3项非行政许可。扎实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出台了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

——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全省70%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创建成省级、市级文明单位,涌现出8家国家级“青年文明号”、2个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济南和临沂城管局等7个单位被全国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正在进行公示。举办了创新“为民服务”举措经验交流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广了济南市房管局“五服务”经验。

同志们,去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系统各部门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基层广大干部职工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厅,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诚挚感谢!

20xx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研究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必须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一是,新常态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虽然当前我省经济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但下行压力加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传统产业产能过剩,实体经济比较困难,财政收支压力增大,金融风险有所上升。从建设领域来看,城建资金紧张的状况一时难以缓解,给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和较大压力。同时,农民工工资清欠、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征收等工作面临的形势也较为严峻。二是,新常态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新的增长点就在党的提出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之中。具体来说,从农村看,农村住房条件普遍改善,很多地方盖起了富丽堂皇的小楼,但污水垃圾遍地,道路泥泞不堪,公共设施投资严重不足。从城市看,高楼林立,大广场、宽马路气势恢宏,但老旧设施落后,城市管理不足,地下设施老化,棚户区、城中村大量存在,都需更新改造。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改善农村生产居住环境,对扩大短期内的投资与消费,释放“三期叠加”时期经济工作中的矛盾与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新常态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国家和省对住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去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高规格的城镇化工作会议,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全面部署。20xx年12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最近,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两会”都对住建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重要会议特别是国家和省领导讲话要求,为下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综合分析,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继续强化建设领域党的建设、依法行政、廉政建设三项保障,努力实现城镇化、住房工作、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六个转变,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主线,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再上新水平

(一)推动城镇化工作由规划编制向实施落实转变。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省委、省政府《意见》的贯彻落实,力争全省人口、户籍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6%、45%。一是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各地要加快城镇化规划编制进度,落实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分工方案,建立规划台账和项目库,组织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设施建设、绿色城镇、文化传承等六大行动,加强督查考核和监测评价,成绩突出的授予“山东城镇化人居奖”。二是积极推进城镇化试点。抓好4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选择东中西不同类型的城市开展省级试点,围绕突破“人、地、钱”等瓶颈制约,在实施居住证制度、人口转移成本分担、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多元化投融资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三是深入实施“百镇建设示范行动”。 研究完善扶持政策,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对200个示范镇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予以淘汰。要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吸引农民向镇区转移,争取全年转移50万人。四是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落实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抓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不断扩大规模、完善设施、强化管理。全省新建农村新型社区300个,集聚农村人口90万人。继续开展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新建农房38万户,改造危房6.5万户,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提升农村抗震防灾能力。

(二)推动住房工作由注重规模向转型升级转变。一是以棚户区改造为主体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xx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开工54.5万套,基本建成23.5万套,其中棚改开工46.6万户,数量全国最多。各地要尽快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促开工、抓进度、保质量,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解决好“群众怎么补”的问题,贯彻《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严格落实征求意见、补偿标准、建设标准“三公开”,执行“双保双控”补偿政策。按照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营用房,按照3‰的比例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和公共活动用房,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助小区低收入群体的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要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争取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扩大债券融资等办法,多渠道筹集棚改建设资金。要解决好“房子怎么建”的问题,新建棚改安置小区要同步建设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建设质量。推广青岛、潍坊等地经验,在棚户区改造中集中采购区位优越、价格适宜、配套完善的存量房源,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消化市场存量房源。二是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调结构、去库存。综合衡量商品房库存量、销售速度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开发总量,防止出现阶段性供应过剩,稳定住房价格。积极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大力发展养老、旅游等跨界地产,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促进住房消费。要严监管、防风险。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等制度,形成涵盖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屋中介和商品房销售行为,健全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存量房交易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要强产业、增投资。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房地产和建筑企业。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联合、兼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三是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落实物业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推动物业管理重心下移,落实街办和居委会物业管理职责,推行住宅小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要积极推进公积金缴存扩面,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公积金归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缴纳公积金,力争全年缴存额突破700亿元。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推进异地贷款,鼓励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公积金贷款贴息。继续推进保障房项目公积金贷款试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推动城乡规划由完善体系向强化监管转变。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龙头,在城市工作中发挥着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各地要认真贯彻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和创新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没有规划不决策、不符合规划不许可,提高规划实施符合率。一是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4个“多规合一”和3个地下空间试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标准。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城镇规划编制相关内容。城市居住区要合理配置社区商业网点,做好绿地规划建设,新居住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不低于25%。三是积极推进城市设计。各地要加强对城市形态、城市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识系统、文化符号等要素的规划引导,做好城市重要地区、重要节点、主要街道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城市设计,坚决纠正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建成一批风貌环境协调、彰显地方文化特色的精品工程。旧城、旧村改造要保护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引入现代功能。新城、新村建设要体现时代风貌,融合地域特征,防止千城一面、千村一面。年底前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管。深入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向34个县市派驻第三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实现全省所有县市规划督察员全覆盖。采用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建立重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和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权威性。

(四)推动城乡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基础设施是城市的“血管”和“神经”,是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的“生命线”。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城镇道路交通、地下管网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重地上轻地下、重形象轻功能等问题。一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深入落实临沂现场会精神,实施城市路网完善工程,建设一批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提高路网密度;加快轨道交通建设,青岛实现首条线路通车,济南开工建设。实施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统筹各类管线规划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力争年内建成综合管廊100公里;新建城区全面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旧城区20xx年底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实施燃气热力建设工程,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4.5%;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超过70%。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剩余灰口铸铁管改造。实施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加快对现有水厂传统工艺改造,更换老旧供水管网,确保20xx年底完成使用年限超过50年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实施污水垃圾处理工程。推进配套管网、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设区城市全部建成餐厨废物处理和利用设施。实施园林绿化提升工程。设区城市要编制绿道网规划,全省新增绿道800公里,各市县林荫小区和庭院比例达到40%以上,林荫广场和停车场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总规修编,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不断提升景区软硬件服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年内新增绿色建筑20xx万平方米,建设5个绿色生态城区。完成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9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完成18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三是着力改善村镇人居环境。落实乡镇和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垃圾建设规划,力争70%的建制镇和全部农村新型社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抓好运行管理。落实《山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争取完成1万个村庄整治。

(五)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管理在城市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地要突出抓好两项整治,努力实现四个全覆盖。两项整治:一是城管队伍整治。认真落实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推行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二是建设扬尘整治。继续通过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建设扬尘治理。要学习借鉴潍坊、聊城等地经验,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6月底前完成渣土车密闭化改造、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工地和路段,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四个全覆盖:一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各县市要加快数字化城管模式建设步伐,年底前实现全覆盖,逐步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二是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开展新一轮城市裸露土地普查,以临时闲置土地和建筑工地为重点实施绿化,年底实现城区已普查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三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行动,23个尚未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县市区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力争在全国率先完成达标验收。四是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全覆盖。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加快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所有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

(六)推动工程建设由行政监管向依法治理转变。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着力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一是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强化质量终身责任,实施“两书一牌”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强化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住宅质量常见问题和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每年创建1000万平方米示范工程。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超限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编制发展规划,继续抓好6个试点城市、42个基地和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提升生产应用规模。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工、停业。三是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力争上半年建成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把信用信息与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等挂钩,对诚信企业和个人给予支持和激励,对失信行为予以通报曝光、限制投标、清出市场等处罚。四是切实保护建筑业农民工权益。落实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按月发放工资等措施,建立全省统一的清欠工作通报平台,对发生严重拖欠的企业限制投标。开展10万名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创建农民工夜校1000所,培训农民工20万人。

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国家和省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一)加强党的建设。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下,要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打造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强保障。一是抓党建凝聚发展力量。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把握方向、凝聚力量、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二是抓党建促进作风转变。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没有休止符,没有完成时,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把螺丝一环一环地拧紧起来,把钉子一锤一锤地砸实下去,持续发力用劲,抓出习惯、抓出常态。当前重点是要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凡是教育实践活动中向群众承诺的,比如物业、城管、房屋征收、农民工工资清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只要没有解决好,只要群众不满意,就决不放过,不达目标不罢休,不改到位不收兵。三是抓党建提升队伍素质。要完成好新型城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调控、基础设施建设等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关键是要有一支强有力的班子和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各级要把党建的着力点放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毫不放松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实践,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推进依法行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解决新常态的诸多矛盾,要更多地依靠法治。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快立法进度。要结合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出台情况,积极争取地方立法项目,不断完善建设领域政策法规体系,使各项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厅争取年内提请省人大、省政府出台1-3项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制度,科学编制行政责任清单,确保清单之外不可为。各设区城市对省厅去年下放的5项行政许可、2项经营许可,要严格审查标准和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改进行政执法。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

(三)强化廉政建设。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些领域和环节容易发生腐败问题,近年来发生了一些腐败案件,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扛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主要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以身作则,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守纪律讲规矩,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任何时候都不能“破底线”、“闯红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破立结合,按照“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要求,围绕选人用人、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规划选址、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真正做到 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行政决策方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决策的法制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防止个人说了算和决策失误。在权力执行方面,要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出现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在行政执法方面,要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滥用职权和拿原则作交易。

同志们,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三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总结20xx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展望谋划“”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张通副省长和盛国玉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们深受鼓舞。张通副省长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及 20xx年工作回顾

“”时期,是全省住建系统在复杂局面下努力拼搏、克难奋进的五年。系统上下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中央“三保”方针,化“危”为“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对新机构、新职能,主动迎接挑战,创新思路,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应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千里驰援四川地震灾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616”工程等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光荣使命,许多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是全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全系统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基本完成了“”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xx年城镇化率预计达到47%;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小城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9%;人居环境逐步改善,8个城市获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21个城市(县城)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8个城市、20个县市、40个小城镇获得“楚天杯”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达到42.6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16.7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棚户区改造17.02万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完成了19.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87亿元,总额达到1004亿元,归集余额646亿元,为2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7亿元,增值收益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亿元;“百镇千村”示范效应逐步显现,重点镇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先后有5300余个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强,实现节能480万吨标煤,新型墙材应用量累计达744亿标砖,散装水泥供应量达1.42亿吨;重点产业加速发展,建筑业年均增幅35%,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长幅度,勘察设计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年初部署和要求,坚持“四个优先”的发展理念,奋力实施“七大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势头良好

出台政策措施,召开高规格会议。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行了系统研究部署。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住建厅专题调研,明确思路,提出要求。11月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明确了 “”期间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措施和政策保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张通副省长就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亲自做客省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解读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产生了深刻反响。

科学编制规划,广泛形成共识。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编制一流的规划”的要求,全力做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邀请四家国内一流的规划研究机构开展湖北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成果。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系列讲座和“推进湖北城镇化高峰论坛”,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城镇化的理解,形成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省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发展的建议,提高了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公众参与度,《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各地行动迅速,发展态势很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及时厘清发展思路,研究推进措施,把新型城镇化纳入“”规划。武汉、宜昌、襄阳围绕“一主两副”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鄂州、宜都等地及早谋划,因地制宜,完成了城乡建设规划;不少地方启动城乡统筹试点,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面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9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52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34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5.8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6.07万户(其中住建部门完成4.07万户),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襄阳市廉租住房建设实现了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承诺;黄石市推进公租房试点的做法,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强化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 8.4 万户,新增归集额177 亿元,新增贷款 110 亿元,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亿元。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武汉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顺利进行。组织开展“让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的主题演讲活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

(三)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深化“楚天杯”创建,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共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投资608亿元,新(改、扩)建排水管道530公里、供水管道315公里、燃气管道330公里、城市道路640公里。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新增城市绿地723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85%、38.01%和9.64平方米。鄂州市、神农架林区 2个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武汉、宜昌、襄阳、黄石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武汉、咸宁等7个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

宜居村镇建设有了新发展。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小城镇发展理念,提出了按小城市规模建设重点中心镇的新思路,并率先在仙洪试验区峰口、张沟、白螺三个镇开展试点。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个试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省开发银行大力支持。探索出了适合小城镇实际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运行模式,试验区5个乡镇小城镇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全部建成。以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全省1.9万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2096个村完成了村庄整治任务,“一江两山”沿线特色民居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仙洪试验区试点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加快,鄂州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深入,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效果明显,新农村试点乡镇率先探索宜居村庄建设模式,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

(四)城市执法管理逐步规范

城管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了以“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城管执法队伍“为民执法”的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城管队伍的公众形象有所改善。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大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六定”责任制、“六进网格” 等方式,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社会化、动态化。

(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35座,基本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中设市城市达78%。新建成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到607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6.4%,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3.8%。同时,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入手,加强督办,强化监管,提升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建筑节能快速发展。建筑节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率达96.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不断扩大, 20xx年列入国家示范的4个市县,已开工120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去年新增4个国家级示范市县。武汉市颁布了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首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启动了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汉阳新区、花山生态新城等3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严格“禁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全省县以上城区已全部实现“禁实”目标,新型墙材产能达358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2%。散装水泥供应率达到46%,市州城区已实现预拌混凝土供应全覆盖。

(六)工程建设行业稳定发展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加快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950亿元,创利税260亿元左右,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建筑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承建的工程项目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实现年营业收入445亿元,9家企业入选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百强,企业集群发展势头良好。武汉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稳步推进,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建设已经启动。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共有140项工程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2项工程获“鲁班奖”;62项工程获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9项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积极争取省人大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强化建筑工程标后履约监管,建立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促使一批建筑企业形成了重质量、守诚信、讲文明的风气。

(七)住房城乡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全系统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产业工会组织作用,全行业保持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厅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在省直机关交流,厅机关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咸宁、潜江、神农架等地评议工作在当地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住房公积金和园林系统被列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创建行业,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经验在全省交流,9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6名同志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此外,我们还编制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同志们,20xx年及过去的五年,我们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率增长不快,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协调发展难度较大。二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仍然需要艰苦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压力很大,遏制一些地方过高房价的任务艰巨。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尚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建筑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各类城市亟待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正确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时期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

“”时期,是我省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宜居城乡建设、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奋力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跨越。

(一)城乡统筹,实现城镇化水平的新跨越

要围绕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镇居住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城镇化向注重提升内涵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到20xx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五年新增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二)提质扩容,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

深化城镇空间布局,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坚持 “一主两副”、“大小多少”、“三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提高城镇集约发展节约发展的水平。到20xx年,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增至50个左右,建成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增至100个左右。集中精力建设100个重点中心镇、100个特色镇,打造1000个宜居村庄。

(三)注重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跨越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切实做好住房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多路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增公积金归集90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亿元。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合理供给,促进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

(四)加大投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新跨越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走城市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和统筹建设发展的新路子。着力强化道路交通体系、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净增1000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里程较“”期末翻三番;完成100座水厂和20xx公里管网新改建任务,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新增燃气管道3000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90%,其中大中城市达到9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五)标本兼治,实现改善人居环境的新跨越

坚持以宜居城镇建设为目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现节能520万吨标煤目标。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节能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0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市县城区应用率达到90%。水泥散装率达到50%,扩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进重点中心镇“禁实”。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设市城市达到40%。强力治堵、治乱、治脏,提升城市形象。

(六)扶优壮强,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坚持壮大发展建筑业,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发挥建筑业在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6%以上。支持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全国一流建筑业品牌。进一步巩固湖北勘察设计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武汉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设计之都”,培育一批以绿色交通、低碳建筑、循环经济、水环境等为核心的工程设计产业集群,20xx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800亿元。

(七)创新体制,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新跨越

全方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建立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法规体系,完善规划委员会、规划公示、规划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六线”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城管进社区”,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环境,提高管理效能。

(八)苦练内功,实现队伍素质能力的新跨越

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家学者型的业务管理队伍,武装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全行业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敬业、创新、奉献的行业风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让所有干部职工在思想和实际行动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经受住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

三、关于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规划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中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城镇化水平增长1%以上、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的目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规划编制。树立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理念,积极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质量,努力促进城镇发展方式的转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继续深化《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做好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报批工作;加大对宜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指导力度;完成十堰、恩施、咸宁、松滋、枝江、赤壁、老河口等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批;进一步扩大城乡统筹规划试点范围,在较发达市(县)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规划,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推进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贯彻《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力争尽快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依法依规把好规划建设关、科学决策关、规划条件关、规划公众关、规划核实关,适时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有省级区域性试点示范任务的县市,要率先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县域垃圾布点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区域,筹集经费、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镇级市试点、重点中心镇和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城镇要科学确定发展定位,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特色镇要充分挖掘建筑风貌、历史人文、生态景观等要素资源,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抓好试点示范。一是坚定不移的做大做强城市圈、城市群。支持武汉市建设省域和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增强武汉城市圈的竞争力、带动力、影响力。努力做大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作用。二是启动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创建工作。完善县域“一主一副一特”城镇发展推进体系,各县市在抓好主城区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1-3个特色明显的重点中心镇或特色镇,使其成为吸纳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节点。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中心镇扩权强镇、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选择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中心镇,作为镇级市试点,赋予县级管理权限,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完善城镇功能。加强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小城镇建设,促进其依托交通优势加快发展。三是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好城乡一体化试点、仙洪新农村试验区等方面的工作。扎实开展宜居村庄建设,把农房改造同环境整治、清洁能源利用等结合起来,使更多的村庄实现“设施齐全、居住舒适、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启动400个宜居村庄建设,年底验收命名200个左右。

搞好协调服务。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履行省委省政府交给 我们的新型城镇化的组织协调职责,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及时掌握土地管理、户籍改革、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做好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部门搞好服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建制镇恢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征污水处理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三挂钩”、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3万人以上规模城镇倾斜等相关政策。各地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省委25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恩施、黄冈、仙桃等地做法,明确县、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执法管理缺位。各地要认真培育和发现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培训、交流,组织专班定期开展督查。

(二)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千方百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更大规模的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今年解决30万户以上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以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新开工廉租住房3.5万套,新建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9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房3.5万套、限价商品房1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13万户以上。要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形式,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引导各类资金和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满足基本需求、紧凑实用为原则,重点建设30至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申请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参照兄弟省市做法,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中,按建设规模3-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分户验收,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加强配售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后续跟踪动态管理,建立正常的保障进入和退出机制。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研究解决好费用筹集、管理责任落实等具体问题。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解决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重点城市出台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研究出台促进县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好地适应大多数群众自住性住房需求。制定《湖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房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中介、物业等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房地产秩序。抓紧制订和公布各地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市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联网,完善13个重点城市城区住房交易信息周报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引导市场合理预期。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总结武汉市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经验,研究改进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建立公积金制度,实现当年新增归集180 亿元。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积极支持职工改善个人住房条件,全年发放干部职工住房贷款120亿元。认真做好武汉市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管理

以“楚天杯”创建为总抓手,以宜居城乡建设为目标,抓建设强管理,促进各类城镇有明显变化。

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以上,新改扩建城市排水管道500公里、供水管道300公里,燃气管道300公里、城市道路600公里。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1%,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8%。新增城市绿地720公顷。一是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重点,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完成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启动其他各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题研究。加快城市主骨架路网建设,着力提高中心城区次干道和支线路网密度,加快连接线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功能。积极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续建和新建线路里程100公里,完成投资120亿元。配套推进供排水、燃气管道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完善改造,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二是以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启动实施园林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添荫工程”、“林荫道工程”、“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加大各类公园建设力度,提高人均公园绿地水平。加强街头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和老城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加强城区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大力推行林荫停车场建设。支持一批城市(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积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以达标、安全运行为核心,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监管。深化污水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实现城市建成区主管网、老城区支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完善考核评价,确保规范达标运行。启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加强技术指导、设施建设,提高处置效果。着力推进26个在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8个拟建项目早日建成投运,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保证供水安全,力争年内大部分水厂供水水质达到106项指标要求。提高燃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城市桥梁检测、养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大垮塌事故发生,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四是以美化、净化、亮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抓好背街小巷、市场、破损道路、泥巴路、断头路整治,完善照明、排水等设施,方便群众生活。按照集约、规范、美观、入地的要求,集中抓好空中管线整治。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着力提高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规范全省城管执法机构设置和系统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编制城管执法培训教程,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开展城管执法效能检查活动,严肃执法纪律,严管执法队伍,努力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在城市环卫和垃圾处理上见实效。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设施运行管理,总结推广武汉、黄石、潜江三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高度重视非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的生态恢复和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指导武汉等大中城市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编制完成《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卫工作。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做好“拆违治乱、城区治脏、匾牌治杂、街景治丑、道路治堵”,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三是着力提高管理效能。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等问题,创新理念,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认真执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率先在宜昌、襄阳、黄石和有条件的县市进行试点,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努力构建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大城管”格局。广泛推广宜昌经验,督促各地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层级指导关系,健全基层管理体系,促使城市管理体制由小城管模式向大城管体制转变,城市管理格局由管理城区向指导县(市)区延伸,管理方式由分业管理向综合管理集中。继续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检查验收标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社区物业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自我管理能力;坚持管养分离,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大力推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户外广告市场化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创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基础业务。

进一步夯实村镇建设基础。以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基本承载需要。以污水处理、区域性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小城镇宜居功能。在3万人以上的集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5万人以上的镇在年内建成运行,重点中心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三个指标比上年增长5%以上。指导小城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小城镇综合开发,提升小城镇居住服务功能。充分整合利用土地整理、建材下乡、农村环境整治和连片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以中心村、农村新社区为抓手,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配套建设道路、沼气、供电、供水、广电通讯设施,促进土地节约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家禽家畜圈养、雨水明渠排放、污水暗沟排放;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和绿化小游园,保护山体、清洁水系、美化环境。完成1400个村庄环境整治和重点地区的特色民居改造。

进一步创新“楚天杯”考评机制。今年是我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楚天杯”创建工作考评表彰年,也是综合检验近三年创建工作成效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地要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标准找差距。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的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重点突出民生事项的落实,突出管理工作的加强,突出城镇面貌的改善,以“楚天杯”创建促进城镇建设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楚天杯”申报、考评、表彰工作,力争使本届楚天杯创建的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

(四)积极推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继续巩固市州城区建筑节能成果,重点提高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强化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的全过程闭合式监管,消除节能监管漏洞,严格节能设计变更管理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确保节能工程质量。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国家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应用技术水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全年发展绿色建筑150万平方米。优化新型墙材产品结构,提高应用率,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5%以上。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4300万吨,商品混凝土3000万方,新增节能能力100万吨标煤。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关键成套技术体系和节能材料、产品应用导则,基本形成具有湖北特色,满足节能发展要求的蒸压加气块为主的墙体自保温体系、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配套产品、太阳能热水应用和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实施指南、绿色建筑主导技术和材料等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可实施可复制,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科学引导支柱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在全省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00亿元以上。坚持扶优扶强,做好全省133家骨干建筑企业的跟踪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饰装修10强评选活动。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海外市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开展省级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推荐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提高我省建筑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勘察设计行业加速发展,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全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继续支持武汉市完善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的各项措施,建立工程设计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严格建筑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研究实行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认真履行行业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推进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诚信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工作,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统计分析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

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再治理”活动,全面推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狠抓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坚持实行优质优价。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建立秩序良好、遵纪守法的检测市场。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年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上升。建立安全生产预防体系,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五)全方位推进自身建设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把“敬业、创新、奉献”作为全行业行风建设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系统干部职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意识,要善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过得硬、有特色,努力创造一批工作品牌,总结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

以完善政策法规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积极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提请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力争出台《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做好城市管理监察、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立法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厅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稽查执法力度,完善案件稽查、专项检查(巡查)、投诉举报受理、集体研判等工作制度,理顺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健全完善协同配合工作制度,促进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以教育培训为突破口,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针对性的对县市以上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驾驭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系统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系统文明创建为载体,加强行业形象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系列文明创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队伍安全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围绕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结合行业特点,查找风险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系统的预警防控体系,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使广大干部真正能够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四

同志们:

今天上午,会议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6个部门和武城县政府作了交流发言。王厅长作了题为“坚守初心、务实进取,奋力书写住建事业新篇章”的工作报告,从各组汇报情况看,大家一致认为,报告立意高远,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符合实际,为做好20xx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在刚才的讨论中,大家分享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住建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都很好,厅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整理归纳,逐项研究吸收。下面,我就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重点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抓紧抓牢住建重点工作

我们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王厅长讲得非常明确,对于做好今年住建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从全省层面看,有六个方面的工作既是硬任务,又与中央和省里重点工作密切相关,需要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赴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开展专题调研,深刻体会到,在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须顺应农民意愿和转移趋势,破除户籍、土地和财税制度等方面的政策障碍,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优化人城格局。要遵循人口转移意愿,优化资源配置,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优先引导人口向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转移,实行产城互动,促进职住平衡,构建城镇化发展主体形态。大力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市民化载体。在农村地区,坚持以社区为单元推进城镇化,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行“两区同建”,促进人口就地就近转移。二是提高非农产业就业支撑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是简单地将农村居民变成城市居民,必须有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支撑,否则,将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南美国家有不少这样的深刻教训。要统筹推进产业升级、结构转型与扩大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增加非农就业岗位。三是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驱动力有三个因素比较重要:即让子女接受良好教育、更多的发展机会和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各地要补齐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施短板,打造宜居城镇,吸引更多人口到城镇安家落户。四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强大的公共财力做保障,据测算,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公共成本约为5.5万元,每年实现2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公共财政投入近1100亿元。要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五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迁移和融入能力。农业转移人口收入水平越高,在城市落户的意愿和能力越强。各地要大力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稳定就业岗位,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农民工纳入职工“五险一金”覆盖范围。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两证”保“三权”,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让农民带着“可变现”资产进城。六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市民化关键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放松要素管制,让城乡人口、土地、资本、技术自由流动、平等交易,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加快健全完善“1+n”市民化政策体系,深入推进人地钱房、行政区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对影响城镇化的逆向政策进行分类整理,结合深化改革要求,加快调整优化,形成政策合力。

(二)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从中央到省里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住建部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用了较大篇幅安排部署这项工作。各地要把加强政府调控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把优化供应结构和调节住房需求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分类调控,突出因城因地施策,实行供需双向调节,继续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守住不出风险这个底线。一是加强监测分析,科学实施区间调控。认真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数据,采取科学有效的调控措施。库存偏高的城市要控增量、扩需求,库存不足的,要补库存、控需求,努力做到“遵循市场规律,供需双向调节;实行区间调控,保障平稳运行;减少剧烈波动,防止大起大落”。热点城市要执行好并不断完善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政策措施,做到房价环比不增长。二是满足新市民需求,有序推进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目前,全省房地产去库存效果较好,但部分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县城商品住宅库存还有一定规模,不少地方商业地产等非住宅去库存压力较大。今年要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推进非住宅和去化周期较长的三四线城市及县城商品住宅去库存。要与人口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结合起来,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有序转移,鼓励农民工和农民等群体进城购房,解决好新市民实实在在的住房需求。要与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结合起来,引导群众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让棚户区、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及时住进自己满意的房子。三是立足长远,抓好基础性制度设计和长效机制构建。做好房地产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标本兼治,既要着眼当前“治标”,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又要立足长远“治本”,形成长远制度安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研究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律,顺应房地产发展客观趋势,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我省实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抓好城镇棚户区改造。今年是国务院提出的棚改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确保“十三五”180万套棚改任务完成的关键一年。完成今年的棚改任务,关键是抓好以下几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快项目进度。去年8月份,省里将今年76万套棚改计划分解至市县,并落实到1505个具体项目,为各地运作项目留足了时间。各地要围绕这些项目,抓紧启动房屋征迁、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逐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事,制定时间表,千方百计抓好项目开工。要发挥好督查的“促进器”作用,通过政府督查、专项巡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传递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用足信贷政策。资金保障是推进棚改的“牛鼻子”。前不久,省厅会同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对做好今年棚改融资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要会同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与省财金公司以及国开行、农发行沟通对接,按照贷款申报要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尽快签订贷款合同,确保项目及时用上政策性贷款。今年除国有商业银行外,招商、中信、兴业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将全面启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工作,各地也要抓紧联系对接。三是破解征迁难题。要借鉴济南、潍坊依法征迁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法院、律师、媒体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项目征迁进度。发挥群众智慧,组织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及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项目政策宣传、矛盾化解,用群众方式做群众工作,用群众办法解群众难题,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四)抓好城市规划设计。20xx年是全省城市规划三年提升行动的关键一年,要围绕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和质量,高点定位,统筹全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编制出“利当前、益长远、接地气、惠民生”的高水平规划。一是大处着眼,突出战略引领。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城市规划统筹全局、指导长远的作用越来越重视。规划部门更要主动作为,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宏观决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到203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将为城镇化成熟期的城市长远发展描绘美好蓝图。这一轮总体规划过后,城市的终极规模和总体布局基本就定型了。如果在规划中定位不准、考虑不周、研究不透,我们将会失去引领城市科学发展最重要、最有效的一次机会。因此,规划编制一定要注重前瞻性,以城市发展到成熟期的人口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确定总体格局和功能分区,划定城市增长边界,优化内部空间结构,合理划分建设时序。二是小处入手,突出群众需求。规划决策既关系全局发展,又涉及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大到城镇格局,小到一屋一树,都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规划设计必须进一步提高科学编制、民主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要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在充分征求民意、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中小学、医院、养老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对更新改造地段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增加生活服务设施、绿色生态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要加强规划实施监管,逐级落实强制性内容,严格执行,一以贯之,使规划顺应群众意愿,符合群众期盼。三是突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设计要牢牢把握地域、民族和时代三个核心要素,加强城乡地域文化研究,保护好历史遗存、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旧城旧村改造要保护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引入现代功能,实现城市的有机更新,避免大拆大建;新城新区建设要融合地域特征,体现时代风貌,顺应山水脉络,防止千城一面,让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将城市设计作为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有效手段,设计好城市天际线、景观轴线和广场公园、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等空间节点,甚至对一间店面、一块招牌都要认真研究、精心摆布,把特色塑造真正融入城市的肌理和细节,使我们的城市不但生活方便、充满活力,而且引人入胜、耐看耐品。

(五)抓好城市建设管理。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文件,既有综合性的部署,也有单项的工作安排,城市怎么建、怎么管,都有了明确的目标和路径,下一步关键是狠抓落实,重点做好提升品质、便民服务和安全运行等工作。一是精益求精,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更加注重建设质量,提高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的建设标准和使用寿命,把“工匠精神”落实到建设者的行动上,提升一线工人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打造山东建造品牌。更加注重特色塑造,加强对山、海、河、湖及中心城区、旅游区域、城市窗口等周边建筑风格和景观风貌的控制,从高度、色彩、景观视廊等方面进行科学引导和规范,打造精致精彩的公共空间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更加注重设施功能完善,树立“大市政”观念,统筹服务设施布局,完善每个细节,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人性化、便利化水平。二是贴近群众,着力提高城管服务效能。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城管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以群众实际利益和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顺畅有效的监督途径,避免粗暴执法、弹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效取得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针对市容市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把方便群众生活和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结合起来,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坚守底线,着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城市系统复杂、人口密集,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布局,确保满足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范围。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要适度提高城市建筑、农村房屋及重大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等级,新建工程要全部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标要求。对台风、暴雨、暴雪等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极端灾害天气,要实施部门协调联动,及时预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

(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总体上看,农村人居环境还是个短板,应该花更多的力气去改善。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以“七改”(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水、改厕、改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各地要按照“七改”要求,切实履行好住建部门职责任务,加快改善村镇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一是突出硬件,强化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便利化程度和环境宜居水平,设施建设是关键。国家和省里对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和清洁供暖,有目标进度,有标准要求,有考核指标,都是实打实的“硬杠杠”。各地要根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切实落实项目用地,妥善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基础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二是有序推进,做好结合文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在工作推进中,要科学安排工作重点和推进时序,充分发挥“七改”综合效益。首先从群众最关心、呼声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提升群众获得感。要先地下后地上,比如先改厕再硬化绿化亮化,避免“马路拉链”在农村出现。要把危房改造与脱贫攻坚、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清洁供暖与农房节能改造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全面提升村庄整治效果和水平。三是发挥市场作用,完善长效机制。村镇项目规模小布局散,建设易管理难。各地要把完善长效机制作为工作重点,绝不能搞“突击式”建设整治,不能“一阵风”后放任不管。要在政府主导和依靠群众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探索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村镇建设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

二、抓严抓实系统党建工作

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经过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和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集聚了推动发展的正能量,抓党建促发展成效明显。去年中央召开党的xx届六中全会专题部署从严治党,今年初中纪委召开xx届七次全会,提出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1月11日省纪委召开十届八次全会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xx年,全系统党建工作要按照中央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过硬的党风、清明的政风、优良的作风,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落地生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增强“主业”“首责”意识。加强党的建设,是做好业务工作的根本保证。住建系统作为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门,尤其需要发挥党建工作在把握方向、凝聚力量、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要强化“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切实增强“主业”意识,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抓党建,用事关住建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远眼光来看党建,真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事业上的担当者。在座的各位主任、局长、处长绝大部分都是党组织书记,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工作职能的落地、住建工作的成效乃至住建事业的成败。党建工作抓实了,就是生产力、凝聚力、创造力;党建工作抓不好,再大的工作成绩也是过眼烟云。二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书记要对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亲自研究,对班子建设、召开民生生活会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上级部署的党建工作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真正把党建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总体任务,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以党建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以业务成绩检验党建实效,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要加强党建工作监督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综合运用自我评估、群众评议、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强化督导检查,形成实用有效的考核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住建系统具有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涉及到规划、招标、施工、监管及验收等方方面面,重大项目多,资金流量大,行业企业多,这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使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有机可乘。各地要抓住行政审批、资金分配、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要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廉政工作的新部署,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把握纪在法前新形势,明确合格党员新要求。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经常性集中辅导和警示教育,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清风正气,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四要严肃监督执纪。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形式、途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敢于较真碰硬。

(三)抓好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住建系统大部分工作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大部分业务都要和群众面对面去开展,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一切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将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履职尽责的根本标准。规范行政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做到门好进、人好找、事好办。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二要提升行风建设水平。认真处理信访接访、齐鲁民声、政务热线、12345平台等渠道受理事项,推动矛盾事前控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妥善处理房屋征收、农民工工资拖欠、物业服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住建系统的新气象、新面貌、新作风。三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提升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要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提高文明单位等次,扎实推进窗口服务单位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环卫、供水、燃气、供热、物业、公积金等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挖掘培养、树立推广一批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代表性强的行业先进典型。

(四)做好全系统维护稳定工作。住建系统既直接负责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清欠、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等不稳定因素较高的工作,又需要做好景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气、供热等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工作的压力大。各地要按照从严、从实、从细和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的要求,加大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研究制订相应措施,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努力做到问题发现早,处置及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进一步提升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打造过硬班子和队伍。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成败在人。近年来,住建系统承担着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重大民生工程,还负责城镇化、房地产业发展等重要发展工程,如此繁重的工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正是因为我们拥有一支素质高、品行好、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按照全面从严原则,将抓班子、带队伍这一政治责任担当好,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在全系统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力落实好今年各项任务

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等于不抓。实践证明,任何工作措施可以订几十条、几百条,但最终还得靠人去抓,靠人去落实。虽然各地基础不同,工作各有侧重,但抓落实的劲头一定不能松懈,今年各项任务要确保完成。

(一)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落实。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完成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个市民化工作对提升城镇化质量至关重要,房地产调控事关全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住房保障关系“住有所居”目标顺利实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直接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有利于推动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内涵,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住建发展质量。

(二)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抓落实。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今年各项任务很重,各地一定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的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当前住建工作正处于改革创新、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更需要以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各类难题,解决各类矛盾。比如,房地产调控,既要稳定热点城市房价,还要去三四线城市库存;既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更要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还有棚户区改造,不但要确保完成76万户改造任务,还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维护被拆迁居民合法利益。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新难题,解决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和固定的模式,要靠我们住建系统的同志们积极在实践中探索,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化住建领域各项改革,通过改革落实工作,推动工作。

(三)以统筹兼顾的方法抓落实。住建工作千头万绪、千差万别。我们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地一定要集中力量确保会议确定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以此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确定落实重点工作的突破口,在一个或几个方面取得突破性、实质性的进展;有些工作,可以通过大胆探索、大胆试点,为全省创造经验,由点及面、循序渐进,持续推进。

(四)以扎实务实的作风抓落实。住建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以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群众需要什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比如,我们的规划设计、城市管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重点、难点在哪里,哪些需要完善机制、创新制度,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入调查研究,去认识,去总结,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再比如,对我们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只注重表面现象,没有深入分析其本质和规律,就贸然做决策抓落实,效果肯定不会理想,群众也不会满意。所以,对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进度,加强督查检查,以严紧细实的工作作风抓出新成效。

(五)以依法行政的理念抓落实。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住建工作政府管理性强、社会公益性强、群众参与性强,全系统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任务很重。在当前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企业和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这对我们的依法行政能力是个严峻的考验。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依法抓落实的习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作用,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总之,各地在推进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同志们,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各地要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五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我市前一阶段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鼓足干劲,振奋精神,再掀高潮,推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刚才,吉堂市长宣读了表彰拆迁拆违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公安局、建设局、新华路和前庄村等4个单位做了表态发言。最后,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x年以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回顾自去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开展以来,面对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全市上下按照省和沧州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三年大变样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是拆迁拆违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拆迁拆违面积68.8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37.87万平方米,城中村和旧平房区建筑26万平方米,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4.95万平方米,围墙1.1万延米;城区主要街道两侧违法违规建筑基本拆除完毕。关停污染企业369家,拆除黑烟囱37个,市区空气质量有了较大改善。同时,加快拆后建设步伐,完成绿化硬化200多处、共计10万多平方米。

二是城市规划工作扎实推进。聘请省规划院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新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为城市发展预留了充足的空间。编制完成了4.19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规,对城市出入口和主要街道十字路口进行了景观环境规划,聘请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正元建筑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等知名设计单位对裕华路、西环路等道路进行了景观设计。西环路、会战道区片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社会科学院专家完成“区域功能提升与开发”课题研究,目前,北京清谷环境艺术设计公司正在进行区片改造前期规划设计。城市专项规划正在紧张编制中。新区规划工作已由北京清谷环境艺术设计公司和亚太(北京)都会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概念性景观设计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现正进行第二轮设计方案调整;建制镇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部分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

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多方投资20多亿元,开工建设了一批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目前,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工程;体育中心项目已经完成拆迁、征地工作;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投入试运行,污水管网项目完成了土建工程;石油矿山公园、垃圾处理厂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再生水工程完成了可研、环评、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裕华路街景改造一期工程基本完工;京开渠改造项目已完成降水清淤工作;东风路西伸工程已经竣工通车;长安道、京开道、石化路西伸等工程正在积极推进;天然气入户工程接通住宅小区70个、65000户;城市供热管网项目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市区主要街道两侧“平改坡”工程改造住宅楼216栋。大力实施“三改”和住房保障工程,完成了天伦嘉园、书香世家等8个旧城改造项目的拆迁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维修改造了花园里、明珠新村等旧小区配套设施,改建危陋住宅面积5.8万平方米。

四是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集中开展了城市容貌、广告牌匾和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规范广告牌匾1.45万块,集中取缔占道经营摊点600余处,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700多辆。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和环境治理工程,完成了主要道路、出入境口的绿化改造和雁翎公园绿化补植工作,新增绿地面积3.2万平方米。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城市管理制度,对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绿地养护等作业任务实行了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城市环境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部门埋头苦干、奋力攻坚的结果,是一线干部冲锋在前、忘我工作的结果,是油地双方同心协力、协调联动的结果,是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的结果。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以归纳为“三个得益于”:

一是得益于健全的机制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市委、市政府把三年大变样工作作为中心任务,专门成立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制定出台系列法规文件,并形成例会制度,加强调度,分解任务,协调解决阶段性的问题,确保了工作的快速稳步推进。市人大、市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三年大变样工作中来,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声势。有关部门实行“白加黑”、“5+2”工作法,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包路段、包项目为主的“三包”责任制,完善了跟踪督导、动态宣传、定期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在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是得益于切实可行的政策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建城为民,城兴民安”的理念,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出台了拆迁改造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为拆迁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通过疏堵结合,油地联动,有效解决了城区散乱市场和油田矿区超期临建的拆迁难题;通过以建促拆、边拆边建,自拆、助拆、强拆相结合,保障了拆迁的进度和效果;通过以项目定拆迁,靠拆迁上项目,实现了拆迁拆违与项目建设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制定“三个一千”的就业安置计划,加强困难家庭救助和信访稳定工作,实现了有情拆迁、和谐拆迁、稳定拆迁。

三是得益于深入的舆论宣传和广泛的群众发动。各有关部门及市电视台、电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推动、舆论鼓动、群众主动、社会各界互动的局面,使部分被拆迁单位和群众由不理解变为理解,由不配合变为主动配合,由“要我拆”变为“我要拆”,有力促进了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顺利推进。

二、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市虽然开局良好,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前不久,市政协就当前全市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各界群众对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提出的问题较多,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现实存在的问题。

一是拆迁拆违和拆后建设力度有待加大,个别地段的拆迁拆违工作虎头蛇尾,应拆未拆、拆后反弹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违章建筑拆迁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进,成为半拉子工程,损坏了城市形象。

二是城市规划体系不健全,控制性详规、专项规划和村镇规划相对滞后,规划控制覆盖面亟待扩大;城中村改造缺乏统一的规划,开发商各自为战,谈成一片改造一片,致使住宅小区不成规模,缺乏特色。

三是城市载体功能不完善,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不足,广场、公厕、停车场等公益设施较少,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高,综合承载能力不强。

四是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城市发展,部分路段“五乱”现象比较突出,城区门店占道经营问题亟待治理,城乡结合部和城市部分区域脏乱差问题较为严重。

五是制约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瓶颈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有工必阻、漫天要价的问题日益严重。

以上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也是今后三年大变样工作中着力解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正视这些问题,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三年大变样作为大事要事来抓。首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是拉动投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尚未见底,国内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决不能把三年大变样看成是简单的拆迁拆违,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三年大变样就是要通过城市建设有力地拉动经济增长,缓解经济下滑的趋势。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件大事实事中有12件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项目,这些项目是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是全市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今年的投资任务能否完成,预期经济增长目标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建项目投资能不能及时跟上。

其次,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环节。加快城镇化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要求,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衡量区域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加快城镇化建设,才能在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才能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借势发力,乘势而上。可以说,抓城建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竞争力,就是抓未来发展的主动权,而三年大变样正是我们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环节和阶段性目标。当前,我市城市建设已进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从现实情况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历史欠帐较多和财政支出难度加大的问题。从政策机遇来讲,为应对当前危机,国家启动了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加大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要领域的投资力度,出台了加快房地产市场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省政府就加快城市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减少审批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为我们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提供了难得机遇。我们要用足用好这些政策,启动一批房地产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为提高城镇化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的需要。城市是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涵盖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抓住了我市当前城市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强调和突出“质”的提升,体现了多目标的综合特征,这是城市发展理念的转变和升华。任丘要打造良好的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就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更加注重城市规划和设计,更加注重城市建设,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为城市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总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绝不能盲目乐观,更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抓住当前低成本建设期,坚定不移地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把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势头保持下去。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当前,我市已进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后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全国重要的石油基地、河北省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京津休闲度假旅游和富有文化内涵的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以“一线三片”改造为重点,以更大的魄力、更高的水平、更强的力度,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总体目标是:到20xx年底,确保我市三年大变样五项基本目标完成三分之二以上,拆迁拆违累计完成三年任务的80%以上,并力争实现更大突破。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坚持规划先行,在引领城市发展上重点突破。

规划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是城镇建设发展的龙头和依据,也是政府协调城镇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直接影响着城镇的长远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一定要扎实开展好城乡规划年活动,真正做到打开城门搞规划,更新规划理念,提高规划手段,满足规划需求,努力体现城镇规划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一要进一步调整城市发展定位。今年3月份,宋恩华副省长到我市视察城建工作后指出,到20xx年把任丘建设成为市区人口达到100万人的区域中心城市。围绕这一目标,建设部门要聘请知名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论证,调整城市发展定位,并按照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50万人,到20xx年80平方公里、80万人,到20xx年100平方公里、100万人的三步走发展战略,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发展。

二要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设计。建设一流的城市,必须有一流的规划设计。去年以来,我市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和重要建筑,相继引进了一批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单位,这对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对今后的城市规划,有关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凡是重要的城建工程,都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聘请高水平的知名机构参与城市的规划设计。要按照“投入大、进度快、水平高、内容全”的要求,加快城市重点区域35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切实搞好会战道、西环路、东风路等区片的城市设计,做好城市排水、绿化、供热、旅游、交通、消防、商业和住房建设等专项规划。

三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执行力。不断强化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职能,健全各项决策制度,实现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的意识,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建到底,坚决防止执行规划的随意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要认真抓好规划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搞好规划展览,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规划、执行规划。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二)坚持拆建并重,在拆迁拆违工作上重点突破。今年,沧州给我市下达的拆迁任务是86.8万平方米,不论是拆迁规模,还是拆迁难度,都远远大于去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根据20xx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在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拆违、拆临、拆旧、拆破、拆陋、拆乱、拆污七个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进,迅速掀起新一轮的拆迁拆违高潮。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拆迁任务,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拓展”的思路,把拆迁拆违工作重点向产业基地、城区小街小巷、住宅小区、旅游线路、示范村和文明生态村延伸,进一步扩大拆迁成果。建设部门要加强与油田有关单位的沟通,促其早日完成油田矿区的拆违拆临工作。总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继续打好拆迁工作这场硬仗,保证圆满完成全年的拆迁任务。

(三)坚持大手笔建设,在城建工程建设上重点突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改变油地城建二元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关键。要按照“加大投入、打造精品、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思路,把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三化”、“三改”作为建设重点,根据沧州市提出的“十个一”目标要求,着力实施十大城建工程:

(1)区片改造工程。在完成会战道区片改造整体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启动部分地段的拆迁改造工程;实施二街、前庄等8个旧改项目。

(2)街景改造和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裕华路街景改造工程;编制西环路街景改造总体设计方案,完成部分改造工程。对主干道两侧楼房进行“平改坡”。对裕华路、西环路、东风路等城区道路、城市出入口和重要节点等区域进行绿化,增设休憩型景观绿地、街头绿地、景观林带;编制环城林建设规划,并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3)道路畅通工程。启动长安道、京开道北伸、昆仑道、石化路西伸等道路建设,,完成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新修改建部分乡村道路,做好白洋淀千里堤堤顶公路建设前期工作。

(4)桥梁建设工程。对41座农村公路危桥和45座水利闸桥进行改造。

(5)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再生水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投入运营,城市污水综合处理率达到80%以上;规划建设一批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便民设施,年内投入使用。

(6)城市供气和排水工程。完成20个住宅小区、7000个住户的天然气入户工程。编制污水管网规划,启动部分管网建设;对京开渠进行逐步改造,年内完成招待处以北 360米的改造任务。

(7)城市集中供热工程。以热电厂为依托,组建热力公司,完成供热管网规划,启动城区供热管网建设。

(8)电力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改造35kv变电站1座,建设改造供电线路 95公里,完善农网低压线路50公里,新增新农村电气化村25个。

(9)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工程。完成行政办公中心的规划设计、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加快石油矿山公园工程进度,争取年内开园。完成文化艺术中心内外装工程,年内投入使用。开工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广场。搞好体育中心规划设计工作,年内开工。启动市医院搬迁新建项目,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做好星级酒店、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10)住房保障和新农居建设工程。重点抓好长洋淀廉租住房建设,力争年底前竣工;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一期工程项目;每个乡镇建成1个新农居示范村。

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市委、市政府将今年的重点城建工程划分为“一线三片”,“一线”,即裕华路全线街景改造;“三片”,即会战道区片、行政新区和106国道两侧区片,并确定4名市级领导分包负责。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各执法执纪部门要重拳出击,对拒不配合甚至恶意阻工、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多种手段,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为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其他部门也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从自身职能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全局,主动献计出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城中村、社区居委会要识大体、顾大局,全力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四)坚持建管结合,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重点突破。没有高水平的城市管理,就难以实现三年大变样。

今年,我市按照建管分离,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行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等涉及市容市貌管理和执法方面的职能,这是我市城市管理体制中的一次重要改革。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建设队伍、完善制度的同时,要着力治理城市“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要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乡村三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责权明晰、运作规范、相互配合、有效监督的管理新模式。要充分发挥三个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调动各城中村、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性,真正把“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机制落到实处。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城市环境“五大整治”活动。

一是环境卫生整治。从现在起到10月份,开展以城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力量解决小街小巷、居民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的脏乱差问题,促进市区卫生环境持续好转。

二是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对流动摊点实行限时、限地经营,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交通秩序整治。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乱驶和违章、违规驾驶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车辆。

四是城市容貌整治。下大力整治城市“牛皮癣”,遏制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塑造城市新形象。

五是城市污染源整治。加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搞好烟气达标治理和汽车尾气监测,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改造市区7家单位的9台燃煤锅炉,确保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接近310天。坚决治理各类噪声扰民行为,杜绝垃圾、灰土及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的洒漏现象。

(五)坚持城乡统筹,在样板村镇建设上重点突破。要按照《任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搞好帱州、长丰、吕公堡、麻家坞、出岸、石门桥等6个建制镇的规划编制,力争每个乡镇都要完成1个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对辛中驿、苟各庄等重点培育的示范镇,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道路、供排水、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搞好环境整治,努力打造经济发展、文化活跃、卫生整洁、功能完备、社会安定、生活便利的样板镇。

要大力开展以“三清三化”为主的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完成全市20%村庄的治理任务,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步伐。

四、加强领导,为完成三年大变样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当前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思路、目标和措施都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责任。对20xx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中提出的每一项重点城建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一项工程、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把每一项工程安排细化到每一个节点、细化到每一项程序、细化到每一个工种,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压力级级传递,在全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作为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落实。市委、市政府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给予大张旗鼓地表彰,对措施不力、行动缓慢、不能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下大力破解资金难题。据初步统计,我市今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各项工程总投资20多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仅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怎么办?前不久,省委政策研究室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课题组到衡水故城县进行调研,对故城县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故城县是衡水市的贫困县,20xx年以来,他们强力实施“城建突围”战略,靠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战略投资者参与城市建设,以政府资金的零投入引发了社会5亿元投资,形成了良好的“放大效应”,成为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先行典范。实践证明,业在人创,城在人建;路在脚下,钱在头脑中。

我们要认真借鉴故城经验,创造性地推进城市三年大变样工作。要彻底改变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搞建设的老路子,进一步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聘请专门机构做好投融资规划,打造融资平台。要加快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城市资源向资本转化,统筹城市房产、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文化、生态等各种有形、无形资源,做到多形式经营,实现资源的最大价值转化和最优配置。要把土地作为经营城市的重头戏,进一步加大土地收储和招拍挂工作力度,对城市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坚持“统一规划、成片开发、以地生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谋划包装一批有吸引力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面向京津和南方发达地区开展专业招商,力争引进更多的知名大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借助大外资推动城镇面貌大变样。要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问题。要继续发扬敢打硬仗、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咬定目标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要打破常规,迎难而上,以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勇气,摒弃束缚发展的传统观念,破除怕苦畏难、无所作为的思想,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主动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开展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全程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的项目建设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六

同志们:

在全县重点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以完善绩效考核,来推动全县新一轮大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新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重点工作的落实,全面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建设工作,经研究我们决定召开这次高规格、大规模、专题性的工作会议,就是要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克难攻坚,全力推进嘉荫城市建设工作,为“打造北方边陲名城、建设和谐嘉荫”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刚才,会议传达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小城镇建设现场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事项和明确项目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意见》,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及社区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审视不足,切实增强推进城市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回顾过去的一年,是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也是城市建设频显亮点,城市品位显著提升的一年。全县建设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边陲名城这一目标,投入资金16122.3万元,突出抓好城市基本建设、市政、园林、环卫等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城市规划实现了新突破。加大城市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力度,修编了《嘉荫县朝阳镇总体规划》,编制了《嘉荫县朝阳镇城区三期50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嘉荫县朝阳镇城区100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嘉荫县朝阳镇城市色彩规划》、《嘉荫县三供两治建设规划》,制作了《嘉荫县20xx年规划模型图》(比例:1:1000,采取沙盘形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2%,为科学推进城市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城市建设开创了新局面。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投资7323万元,完成基本建设15项,面积9.2万平方米。其中,完成住宅建设6.2万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3.6平方米。供水、供热、道路、路灯等市政基础建设不断完善,投资5510.6万元,完成道路升级改造7条、铺装彩板及理石路面6454平方米,安装路灯及各类造型彩灯528盏,改造供热管网6000延长米,开工建设了日处理能力0.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了朝阳镇万吨净水厂工程,铺设排水管线1136延长米,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三是园林绿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建设,调整城市绿化结构和布局,投资252.9万元,完成了江畔公园、俄罗斯风情园、街道两侧及路口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园林绿化和景观雕塑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增长,有效地提升了城市建设水平。全县新增绿化面积20.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增加到164.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5.9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四是市容环境有了新改善。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投入资金53.2万元,购置了装载车辆、垃圾箱,提高了垃圾清运能力。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不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公共场所、临街道路两侧绿化带、居民小区、巷道等区域的垃圾集中进行清理,重点地区和主要街道实现了全天候巡回保洁,清扫保洁面积达到132万平方米,县城范围内的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五是城市管理取得了新成效。坚持管理、服务、监督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之间的关系,倾力打造“亲民城管”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城市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县城市建设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城市建设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亲切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看到,城市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差距”,一是城乡规划工作与建设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规划拉动作用不明显,约束作用不强;二是城市基本建设与打造边陲名城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结构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三是城市配套设施与城市发展客观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步规划到位、分步进行实施的建设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四是当前城市管理水平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还没有达到城市管理需要,执法管理常规招数多、创新招数少,缺少行之有效的手段,城市管理工作执法水平亟待提高;五是城市建设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与推进城市建设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互补、协作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创新的理念,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凝聚加快城市建设的共识

推进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是加快嘉荫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营造优良投资环境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北方边陲名城、和谐文明城市”建设目标的有力措施。近年来,我县在全市率先进行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城市框架全面拉开,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形象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与发展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以及沿江县市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相比,我们的城市建设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品位需要进一步提升,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重抓城市建设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重点推进的工作。对此,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加强城市建设的共识:

第一,重抓城市建设,是推动嘉荫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城市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照县委全会确立的打造“富庶之县、实力之县、宜居之县、和谐之县”的目标,在加快全县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以城市化带动现代化,以城市发展带动全县发展,以城市文明引领全县文明,以城区品位提升嘉荫形象。

第二,重抓城市建设,是造福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打造文明高雅、环境和谐、安全舒适的美好家园,符合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核心任务。加强城市建设,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安居之盼,只有让群众住得安逸,才能有幸福可言;加强城市建设,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乐业之需,推进城市化进程,可以拉动内需,吸引投资,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进而增加群众收入;加强城市建设,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舒适之愿,只有不断优化和改善人居环境,才能使群众的生活更舒适、更方便;加强城市建设,还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自豪之情,通过城市建设,改善城市形象,规范城市秩序,提高城市品位,能让群众更有归属感和自豪感,增强加快发展、和谐发展和科学发展的信心。

第三,重抓城市建设,是加快嘉荫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们沿江县份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可以说是百花齐放、异彩纷呈:东宁县注重依山傍水的独特优势,做足山、水文章,着力打造具有现代品位、人文内涵、山水特色、边陲知名的旅游生态城市,整个县城的建设力度、建设品位令人耳目一新。漠河县紧紧围绕“人在绿中,楼在花中,城在林中”的目标定位,积极开展最佳人居环境的生态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日益完善。萝北县按照建设“宜居城市”和边陲明星县的目标定位,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城市建设大有起色。周边县市蓬勃开展的城市建设,还有我们没有说到的南方发达县市的成功模式,既给我们发展城市经济带来了有益的启示,更给我们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面对沿江县份城市建设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发展态势,我们必须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快赶超,充分借鉴这些地区城市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扬长避短,奋力向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边陲名城、文明型县城迈进。

三、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全力推进城市建设实现新突破

按照“科学规划、彰显特色、强化功能、提升形象”的总体要求和今年着力推进的具体目标、任务(“三投入、三推进”:投入2.7亿元,推进13项城市基本建设,新增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投入6588万元,推进道路升级铺装、城市亮化、供热、污水处理、环卫五方面设施建设;投入197万元,推进公园绿地、道路香化、生产苗圃绿地、单位庭院绿化、景观雕塑等五项园林建设),今后我们城市建设工作要在四个方面谋求新的突破。

(一)牢固坚持规划引领,大气魄绘就城市发展蓝图,努力把嘉荫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水绿城市。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是城市发展的首要条件,是城市建设的纲领性目标。几年来,我县坚持高起点、高定位、高目标,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得到了上级规划部门的充分认可。我们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一幅幅蓝图变成美好的现实。

第一,准确把握城市未来定位。按照“4.59平方公里、4.5万人口”的小城市规模定位,“北方边陲名城、边境口岸城市、滨水城市、和谐文明县城”的城市性质定位,“欧风花海、江城特色、品位高雅、功能完善”的发展特色定位,住宅区、商服区、行政办公区、工业区、江畔公园、南河公园“四区两园”的规划布局定位,进一步填充内容,强化功能,打造特色,塑造品牌。要凸显江城特色。临江是嘉荫城市的特色所在。要加快临江区域风光带建设,提升滨水城市景观特色。以江畔公园、南河公园建设为绿核,加快生态型观光带建设;以朝阳堤防工程为主线,不断拓展滨水绿色空间。要突出文化内涵。文化是城市建设的“魂”,城市只有融入了文化才有生命力,才有内涵与品位。嘉荫城市建设必须以文化为支撑,注重历史文脉的延续,散发城市的魅力。在城市建设中,要按照彰显“恐龙之乡”特色的文化定位,对能够反映嘉荫恐龙文化及界江文化、中俄地域文化的建筑和景观,要进行深入挖掘,拓展内涵,延伸历史,将历史文脉和地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涵盖于城市的景观设计和实体建筑中,使传统文化、特色文化与现代气息相交融,形成风格鲜明、独具魅力的嘉荫城市品牌。

第二,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形象。一要加快推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修编。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加快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进度,逐步形成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法定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今年,我们要尽快完成《嘉荫县朝阳镇城区四期50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嘉荫县朝阳镇中心区50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嘉荫县滨水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等编制。二要更加注重整体协调。在具体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城市的每个组团、每条街道、每幢建筑,都必须注重与总体规划的统一,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统一,注重建筑造型、色彩、风格的协调一致,多做精品,少留遗憾。三要积极拓展城市空间。按照“五横七纵、环网相连、节点畅通”的道路框架,以江山路为轴,以友谊大街为线,稳步推进城区道路改造,加快实施江山路、朝阳路、繁荣街等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推进西外环、东外环、南外环道路建设,拉大城市框架。积极服务汤嘉铁路建设,做好铁路线走向和站点布局等工作,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把我县建设成一个道路纵横、功能完善、品位高雅、环境整洁的美丽城市。

第三,注重规划全过程管理。要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项目不得突破红线和绿线。要积极推行规划方案公示和听证制度,使规划管理与服务更加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具体实施中,要把好 “四关”:一是论证关,对城市建设的总体风格、色调、每条街的街景、重大建设项目,都要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规划、设计,减少随意性;二是决策关,重大项目,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避免失误;三是审批关,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宁可空缺,也不勉强启动,以免留下历史的遗憾;四是建设关,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城市景观设计和街景设计的要求,时刻彰显嘉荫“边陲江城”的特色。

另外,按照全省小城镇建设现场会议的要求,立足我县小城镇建设实际,我们在搞好朝阳镇规划和建设的同时,还要将其他中心城镇纳入今后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日程中来,通过朝阳镇建设的成功经验,引导其他中心城镇建设的发展,通过中心城镇建设的发展带动周边乡直驻地及大型行政村的进步。重点推进基础及规模比较成型的乌云镇和保兴乡两个中心乡镇建设的提档升级,努力建设具有边城特色、独具魅力的新型城镇。一方面,要大手笔、高标准搞好规划。将其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突出特色作为规划的核心内容,明确今后的建设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规划布局、优化配置,合理确定生活区、商业区、文教区、工业区和各类市场等功能用地。规划部门要尽快组织介入,聘请省内外高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编制,达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力争二十年不落后、三十年可操作;同时,要加快供热、供水、排水、道路、绿化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明确今后各类配套功能建设的方向,争取一次规划,全面建设,一劳永逸。另一方面,要大力度、高质量搞好建设。按照规划成果,建设各行政主管单位要尽快出台较朝阳镇建设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中心乡镇开展小城镇建设;同时,各中心乡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各单位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开展城镇基本建设和道路、供水、供热、排水等市政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镇居民生产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提档升级。其三,要完善制度,高效能管理和巩固好建设成果。各中心乡镇要在搞好规划和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成功的管理经验,不断完善适合本乡镇的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探索完善乡镇城管中队的管理职能,努力实现小城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切实加快项目推进,大手笔建设城市精品工程,努力把嘉荫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的魅力城市。在城市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和利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不断加快和推进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目前,我们今年实施的城市建设以已全面拉开帷幕,呈现出良好的建设态势。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做到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全力抓好这些项目的实施与推进:

一方面,我们要全力抓好能够发挥城市聚集效应的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与推进。今年,我们按照城市建设风格更加体现“江城特色”,建筑式样更加凸显“欧式风格”的总体目标,确立了康居家园、龙江华府、龙翔嘉园、学府上城等24项基本建设工程,主要目的是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精品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发展的硬环境,全面提高城市的品位和档次。目前,这些工程正有序建设中,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要求,以务实创新的举措、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抓好这些基本建设工程。总结起来,现正在重点实施推进的建设项目有四类。第一是行政办公楼项目,主要有行政办公区区域内的县法院办公楼和边检站营房楼工程,这两项工程为我县的东出口,位临口岸要道,设计风格为欧式现代风格,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要在9月底完工;第二是文教卫生综合楼项目,包括县医院综合办公楼、县二中综合实验楼和县三中综合实验楼三项工程,这三项工程进入地基建设阶段,建成后将全面改善我县的就医和就学条件。其中,医院综合楼要在9月末完成,学校综合实验楼要力争在暑假开学(8月2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时间上要充分考虑,施工上要统筹安排,确保工程施工工期;第三是商贸服务项目有一项,也是我县近年来实施的唯一超亿元的商服项目--嘉龙国际大酒店,此工程的实施将打造成我县乃是全市标准最高、规模最大的酒店餐饮标志性建筑,对提高我县接待能力,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将启动积极的推动作用,此项工程建设必须在下半年全面拉开;第四是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主要是完成以康居家园、龙江华府、学府上城、嘉禾新园等为主的小区建设,不断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这就要求各小区开发建筑企业,在抓好建筑的同时,同步规划好、设计好各小区的绿化、硬化等配套实施建设,同步安排好投入使用后的物业管理事宜,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搞好监督,争取建成一批精品示范小区。

对于这些工程项目的实施与推进,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意识,抢抓当前有利时机,严格按照规划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所有在建和结转项目,要重点要把好“三关”,认真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与义务。第一,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坚持把质量做为项目建设的头等任务来抓,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精心施工,确保建设工程不但按设计要求保质量,而且具体到、细化到每个细节,做到经得起历史的验证、经得起时代的检验。如: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单位时,要明确工程设计制作的要求,包括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标准,如:水泥、窗、门、楼梯扶手等;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工程设计关、质量监督关;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图纸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建设单位要派驻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严格工程施工标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降低标准建设,坚决予以返工,避免出现工程建后因建材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墙皮脱落、门窗关闭不严、楼梯扶手不牢固等问题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第二,要严把安全生产关。要本着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安全的方针,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安全生产教育常抓不懈,贯穿始终,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不发生事故。第三,要严把检查验收关。工程竣工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相关标准,认真抓好检查验收工作,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和群众不满意工程。

另一方面,我们要全力抓好能够增强城市发展后劲的市政工程的实施与推进。要按照城市建设与市政建设综合配套、同步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市政设施,进一步扩大公益设施的覆盖面,提升城市的综合功能。要加快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全力抓好江山路、朝阳路和临江街2.2万平方米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保证在旅游高峰期到来之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在切实改善群众出行的同时,积极打造“形象路”和“景观街”;要加快污水处理厂施工进度,实施好二期工程,为明年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奠定基础,切实增强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要加强生物质电厂建设,完善燃生物质锅炉等配套设施,不断提高城市供热保障水平;要继续加强城市环卫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垃圾中转站,完善机械设备,配齐保洁人员,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

(三)全面推进绿化亮化,大幅度提升城市整体品位,努力把嘉荫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要充分利用绿化的有利时节,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全面落实好园林绿化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抓好好道路绿化香化建设和管理。大力实施沿街道路绿化工程,进一步把绿化作为提升品位、彰显特色的重中之重,高层次建设绿带、绿地、绿景,重点实施好、管理好友谊街、繁荣街、临江街、江山路、朝阳路等城区主干道绿化,努力实现主次干道一路一景、一街一品绿化景观。二是抓好休闲广场、游园绿化和管理。把广场游园绿化作为工程项目来规划建设,不断提升江畔公园、俄罗斯风情园、中心公园、知青园等大型景观绿地的档次和品位。特别是要抓好沿江风光带绿化建设,要认真组织实施,打造城市亮点,展示嘉荫县边陲江城的独特魅力。三是抓好小区庭院绿化和管理。在建、新建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绿化,由规划、绿化部门进行统一验收,达不到绿化标准的,必须整改到位,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四是抓好展现城市形象的西出口绿化景观工程。继续推行西出口恐龙草雕和“嘉荫欢迎您”草雕字形建设,对恐龙草雕钢骨架造型及草雕图案进行整形,使恐龙景观更加形象逼真。同时,要增设适合的景观灯,增加景观灯照度,提高景观效果,目前这些工程已完成,今后要在搞好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逐年完善,凸显出口景观效果。五是抓好景观雕塑建设,在县城出入口及在重点部位,适时增设反映龙江文化、恐龙文化的小品雕塑,建设具有标志性的园林精品,提升城市绿化的整体品味和档次。

(四)全面整治城市面貌,大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努力把嘉荫建设成为秩序井然的文明城市。环境是城市的第一形象,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直接体现。城市环境三分靠建,七分靠管。要突出重点,强势突破,治脏、整乱、除陋、拆违,以高效务实、集中统一的行动,做优城市环境,做靓嘉荫形象。

一是全民参与整治卫生。首先整治责任区域。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整治城市环境,提升人居质量。要继续推行实行县四大班子包片制,将分区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每个党员干部,做到每个战区、每个分区、每条街道、每个小区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层层落实责任;要将城市新建成区、背街小巷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带和路边沟纳入整治范围,彻底解决个别地段“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问题。建设局和执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对各建筑工地的管理力度,各建筑工地要通过围挡等屏障与主次干道隔离,减少砖瓦沙石对市容市貌的影响。建设部门也可以适时召集建筑业主开展一次建筑工地管理互访活动,相互评比,相互学习,促进工程的规范化管理。其次是整治住宅小区。要下大力气抓好小区物业管理,要在宣传上下功夫,打好基础,社区要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各小区要及时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各物业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细化服务环节,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和服务水准,逐步实现小区物管全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治理环境。首先,全面整治户外广告。要按照“减量提档、拆旧换新、规范统一”的要求,拆除清理擅自设置、陈旧破损和不规范的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和店面招牌等户外广告。店招和商业广告的发布,要从规划设计、内容审查、质量安全等环节层层把关,力争使店招和户外广告成为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其次,整治占道经营行为。突击整治店铺、摊点占道经营问题,特别是江山路、朝阳路和繁荣街,有关单位要实行路段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查、持续清理,严管重罚,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再次,要大力整顿交通秩序。重点查处各种机动车辆乱行驶、乱停放、乱调头等行为,要规范主次干道两侧商业门店的商业促销活动,特别是江山路和朝阳路竣工后,主道两侧不允许停车,临时停靠必须在辅道上,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力度,营建“车不越线,人不斜穿,路无障碍,各行其道”的交通秩序,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是部门联动整改陋习。要把提高市民素质、告别传统陋习作为改善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首要任务,紧抓不放,务求实效。文明办、教育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市民”的主题活动,努力达到“三管好”的要求(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乱倒垃圾,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草树木),全民动手,齐心协力,真正形成崇尚文明、讲究礼仪的社会风气。

四是强力推进拆迁工作。对城区重点工程范围内的拆迁工作,要遵循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的原则,做到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组织协调服务到位、安置补偿保障到位。同时,对待那些不顾大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的“钉子户”,要坚决进入司法程序,以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破解城市建设的第一难题,确保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措施,形成合力,不断开创全县城市建设新局面

今年仍是全县城市建设的高峰年、关键年、突破年。我们必须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聚八方之财,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全面推进新一轮城市建设。

一要坚持部门联动,构建坚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今年的城市建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牵涉面广。为了保障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城市建设已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确立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各项目组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园林、城管、拆迁等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城市建设主力军作用,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不畏艰难,勇挑重担,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二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打造优质高效的融资平台。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切入点,全新的方式运作资源,加快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参与、内外联动、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机制,努力破解城市建设资金瓶颈。要科学运作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职能作用,用足用活全县土地资源,对县城改造区域土地,合理调配,集中管理,精心包装,大力争取市场资金和社会资金。要强势推进城建招商。要充分宣传嘉荫县的城市建设优惠政策,鼓励县外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城市建设,采取各种合作方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商业化运作,促进旧城区地块的改造和开发。

三要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嘉荫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重点工程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和规范项目建设施工程序,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已成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经过研究,我们将逐步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刚才,会议印发并宣读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程序和明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意见》就是其中的一部分,目的就是要有效解决在加快城市建设过程中责任不够明晰、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就要进一步规范建设业主和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和责任,进一步捋顺项目建设的各项程序。如,公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的同时,要与财政、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标准,包括主体与装修工艺材料等所有相关事项予以明确并签订相关协议。普通砖混结构工程严格执行一口价,经财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框架及特殊结构严格执行预决算,由施工单位提出预算,经财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施工过程需要改变建设和工程造价时,必须经财政、建设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确定,没有履行以上审批程序,不予拨付工程款。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单位在建前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的同时,必须将小区内部规划、景观设计与工程施工图纸一并呈报规划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等相关单位部门予以审批,包括小区硬化、绿化、供热、供水、通信等配套设施等,并在施工过程予以认真执行和实施,否则不予验收和发放产权证;同时,在开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售许可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坚决控制超前销售行为发生,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予以监督。另外,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建前足额交纳农民工欠薪保障金,竣工后足额扣取工程质量保障金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予以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建设各单位及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城市建设各项重点工程高效推进和顺利实施。

四要坚持严格督查,实施动真碰硬的绩效考核。现在,我县城市建设的工作机构已经逐步完善,工作重点已经明确,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各工程的序时进度已经排定,关键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工作目标要更细化。各责任单位要结合目前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细化推进任务,明确推进工期,自上而下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城市建设各项工程推进到位。督促检查要更严格。要定期对城建重点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实行全过程监控督查制度。每半月对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每个月对工程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次专题会办,及时掌握工程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同志们,加快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嘉荫,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追求。推进新一轮城市大建设、大发展的重任已经落在我们身上。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只争朝夕,奋力苦干,努力夺取全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全面胜利,为建设“边陲名城、和谐嘉荫”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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