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优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4:39:02 页码:10
最新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优质16篇)
2023-11-13 04:39:02    小编: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梳理知识结构和提高记忆能力。在总结中,我们可以用清晰明了的语言和条理清晰的结构来阐述观点。总结是成长的一种方式,借此可以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写总结前,要先回顾自己的学习或工作过程。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一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2、xx镇20xx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xx省渡口船管理规定》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和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渡口船工分别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实施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二、主要责任目标

1.责任单位要根据《xx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所在地区的渡口实际情况,积极完成20xx年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要与船工签订渡运安全生产责任状。

2.责任单位要成立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渡口安全每日有人巡查,安排人员负责记录每日渡口安全情况。

3.责任单位、船工要做好渡口船只的安全整顿,凭证运营,严禁非法无证运营和抢运,清理“三无”(无出厂证、无登记证、无检验合格证)船只,处罚违规违章船舶。

4.各渡船要限员、限量运载,渡口船只一次只限载15人以下,制止任何超载行为。

5.各渡船船工要定期检查、维修、整顿、更新船只。

6.各渡般要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灭火工作。

7.责任单位、船工要在天气恶劣时,及时了解掌握险情,决不能强行渡船运营。

8.责任单位要抓好船舶驾驶员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做到专人专管驾驶员,严禁非驾驶船工运营。

9.责任单位要开展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严肃查处渡口、渡船及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10.责任单位要严格按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意见》、《xx省渡口船管理规定》等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办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1.渡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责任单位、船工平时要做好渡口水上安全的自查工作,镇将不定时的抽查。

2.镇每月将渡口船员进行检查一次,落实渡口安全情况和救生设备、防火灭火器材。

3.节假日、旺季组织人员对运营船舶逐只检查是否按目标责任、限载人员运营。违者重罚,并责令停止营运。

4.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于拒不接受整改或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运营资格和渡口运营船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镇配合市交通局对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四、工作责任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xx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名)

二o一一年月日

二o一一年月日

责任人(签名)

3、永兴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运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特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船舶必须服从永兴镇人民政府、镇安办和镇船管站及所在村的领导管理,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船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船主相关信息应报镇安办备案,主动学习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镇人民政府(镇安委)及村上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负责对船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四)遵守《四川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坚决服从“超载一次禁运一月,超载二次禁运一年,超载三次终身禁运”的规定。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若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全力以赴施救,并无条件接受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统一调动,服从指挥。

(七)自用船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船舶租借给他人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自用船可以装载从事生产、生活服务的自家人员,但装载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包括操作人员),所载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船上必须配备有救生设备,且实际装载时的船舶吃水不得超过载重线。

(八)洪水期必须坚持值班制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奖惩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保险证金制度,全年若无违章,无违规,无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学习和会议,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退还或转作下年安全保证金。凡责任单位(船舶)违章、违规一次,在责任单位所交保证金中扣20-100元,直至扣完为止,若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保证金一次扣完。

(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显著,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终进行奖励。

(三)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对船主(员)予以批评教育;扣减船舶责任单位安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船舶运输活动。

(四)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滞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等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的,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追究负责人责任。

(五)按时参加镇安委会和管船站举办的各种培训会,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20元,直到扣完为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村民委员会、船主签字生

村民委员会责任人:

船名:

责任人: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 “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责任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为了加强我区沋河、朝阳两个公园水上游乐船只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水上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两个公园要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公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园水上项目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公园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游乐船只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船只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对游客进行指导操作,严禁超载、超区域运行。

六、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七、建立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

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xx-xxx-xxx-xxx(盖章) (签字) (签字)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县人民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故特与学校订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 、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规章制

度,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周密的安全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护送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就本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平时每月向中心学校报告一次,溺水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

二 、把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贯穿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师生每月进行一次水上

交通安全与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 、完善学校学生渡船上学、过河上学、过桥上学的详细名单和台帐。

四 、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名单 、护送学生上、放学名单。

五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

六 、完善水上(或防洪水)安全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师生演练不少于2次。

七 、学校与班主任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不受损害。

八 、加强对学生的乘船、过河上学的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要开设开齐安全

知识课程。

九 、教育学生不乘坐木船、小渔船等水上交通工具,不在大风、大雾、洪水等恶

劣天气下冒险乘船,如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学校带领师生集体外出,必须乘坐交通部门检查合格的安全车、船等交通工具。

十、如遇到上课途中涨水,学校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学校老师、家长共同护

送学生过河,确保学生安全过河。如因涨水师生不能过河而停课,必须上报中心校和教育局办公室备案(电话:2830296)

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乡中心学校、学校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状单位:蓼皋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

发状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0一五年 月 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法》,全面实行交通安全逐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在各村(居)设立交通协管员,由各村(居)现任三职干部义务担任交通协管员,协助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安办管理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每年年初,要与辖区内所有村民小组签订有针对性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纠、说服。

(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群众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四)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帐。认真排查登记辖区人、车基本情况,清理辖区无牌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无证驾驶人员培训领证。真实记录和反映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六)积极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时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属自修自建道路,应及时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属上级管养道路,应及时向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通报,协调有关治理事项。

(七)说服教育本辖区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集中时段、地点,劝说群众不要乘坐火三轮等安全无保障车辆,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不违法驾驶,纠正和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听从劝告的交通安全违法人员,及时通报派出所或镇人民政府安办进行查处。 (八)本村发生交通事故后,村交通协管员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安办,协助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九)会龙镇安办负责监督各村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人民政府(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交通协管员(签字): 监管单位:

2015 年10月18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经签字后生效,政府、监管单位和各村(居)各持一份。

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年目标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主体范围

(一)甲方主体为县人民政府。

(二)乙方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落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副镇长(或副书记)、公安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分别为本乡镇第一、二、三责任人。

(二)严格考核。将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乙方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乙方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适时分析研判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确管控重点,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确保辖区全年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五)甲、乙双方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坚持对群众进行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

(六)乙方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交管办、公安派出所交管中队、村民委员会和农村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作用,动员和组织驾驶员协会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为进一步促进创建“平安校园”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增强我校师生安全意识,确保我校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工作:

1、班主任教师要抓住一切教育机会,通过多种形式,经常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活动要有记录。

2、对于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要教育他们严格遵守骑自行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违章骑车等。对于步行上下学的学生,要教育他们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等。

3、每月各班板报必须设立交通安全角,每月至少两次。各班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班会要有记录。

4、加强路队管理,班主任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生路队情况。对表现好的个人与小队及时进行表扬,对违反路队要求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并及时记录。必要时要与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教育帮助个别生迅速转变。

5、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行走安全、乘车安全必须要强化管理。每月至少要进行两次交通安全教育并有记录。

二、教师工作:

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认真遵照执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2、教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活动要有记录,教学中要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3、各位任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拖堂、放学后不留学生进行补课。对于违纪学生要配合班主任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促其改正。

三、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工作:

1、完善相关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

2、召开班主任教师安全工作会,布置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学生上下学教师护送制度。

各班班主任、教师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站其岗,采取切实可行而又有效的方法以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若因教师渎职而造成学生受到交通安全伤害的,或受到伤害后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的,学校将根据有关制度追究教师的责任。

学校: 教师签字:

2015年 12 月 3 日

xx乡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能力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平安畅通乡镇”创建和“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突出“城市保畅通、农村保安全”的工作重点,突出农村群众安全出行这一难点,找准发展、民生、服务这一关键点,不断完善预防事故网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交通安全道德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全力维护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xx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的规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各村委、乡直各单位须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规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和联席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大“丘北经验”推广力度,强化“四支队伍”建设,不断培育和壮大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力度,推进社会化管理进程,健全和完善乡、村、组预防事故三级防控网络建设,推动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四)继续坚持客运安全管理和重点公路管理两个毫不放松,扎实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预防客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把责任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工作要求。

(六)健全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

二、奖惩机制

(一)年底由乡党委政府对各单位、各村进行考核,对辖区交通秩序良好,违法行为较少(以交-警中队、派出所统计的数据为准)的村、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二)有下列行为的村、单位进行一票否决,取消奖励资格。

1、本单位职工和村干部因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2、本单位职工和村干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辖区内或者辖区人员和单位人员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

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通过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2012年度辖区道路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具责任方:xx乡人民政府

(盖章)

具责任人:

责任方: 村委会 单位 (盖章) 责任人: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四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运输秩序,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乡的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二、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救援体系,明确村水上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与渡工(船员)责任书签订工作,其签订率为100%。

三、村委会要建立村级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对渡口和辖区水域进行督促检查,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渡口不得随便迁移和另行设置渡运。

五、督促本村、组客船、货船、渡口船、旅游船到乡镇和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并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和无证人员,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六、在赶场天、节假日以及重大的集体活动,组织人员维护运输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七、加强辖区的通航安全管理,取缔在境内水上非法挖沙、掏金的船舶,确保航道通畅。

八、不得随意更换渡工,如必须要更换时,事先要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再进行更换。

九、每季度要以书面向乡人民政府汇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村委会各一份。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五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20xx年四月二十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六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20_年四月二十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七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不准乘坐麻木等简陋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车况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乘坐超载的车辆。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未到年龄的不准骑自行车。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1、经常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特别是上学前要再三叮嘱。

2、尽量抽出时间护送子女到搭车地点,监督子女按要求乘车。

3、对于违规载学生上学的麻木车主和车况不合格的车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麻木等简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消防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处于适航状况,按规定为船舶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安排带病船舶航行。

2、严格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抢客(货),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积极主动参加乡人民政府(船管站)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乡人民政府责成船管站每年12月底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政府。

2、凡违反本责任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乡人民政府对船主予以批评,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海事处,停止其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直至取缔船舶。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船管站,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十

为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打造平安社区,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现与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要实行责任包保,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有人抓。

二、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或危及居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向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和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基本情况。

四、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得少于四次。

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宣传活动。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监督单位:天星社区居委会。

监督负责人:

履行责任单位:

履行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各村(居)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六)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七)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目标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人:

责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驻村干部签字:村三职干部签字:

二0xx年xx月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十二

安全是所有场所活动的第一准者。为做好各种安全工作,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团体企业要签订一份安全。

责任书。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加强我区沋河、朝阳两个公园水上游乐船只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水上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两个公园要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公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园水上项目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公园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游乐船只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船只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对游客进行指导操作,严禁超载、超区域运行。

六、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应急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消防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处于适航状况,按规定为船舶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安排带病船舶航行。

2、严格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抢客(货),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积极主动参加乡人民政府(船管站)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乡人民政府责成船管站每年12月底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政府。

2、凡违反本责任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乡人民政府对船主予以批评,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海事处,停止其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直至取缔船舶。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船管站,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运输秩序,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乡的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二、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救援体系,明确村水上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与渡工(船员)责任书签订工作,其签订率为100%。

三、村委会要建立村级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对渡口和辖区水域进行督促检查,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渡口不得随便迁移和另行设置渡运。

五、督促本村、组客船、货船、渡口船、旅游船到乡镇和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并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和无证人员,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六、在赶场天、节假日以及重大的集体活动,组织人员维护运输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七、加强辖区的通航安全管理,取缔在境内水上非法挖沙、掏金的船舶,确保航道通畅。

八、不得随意更换渡工,如必须要更换时,事先要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再进行更换。

九、每季度要以书面向乡人民政府汇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村委会各一份。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责任。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规章制度。

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20xx年四月二十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十三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我站收购期间工作人员安全出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与各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车辆(摩托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二、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文明礼貌、认真开好车,不开英雄车、超速车或斗气车,宁让三分、不争一秒。

三、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容、车况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四、严禁酒后驾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不准超载,不准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五、摩托车驾驶员驾车必须配套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确保行车安全。

六、行车前后必须检查车辆,如发现车辆机件对安全行车有影响时,要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七、车辆起步、倒车、调头、拐弯、过十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八、防止疲劳,严禁带病出车,须保持旺盛精力,确保行车安全。若有不按责任状中规定驾车的,出现不安全驾车事故,后果自负。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十四

为了加强我区沋河、朝阳两个公园水上游乐船只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水上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两个公园要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公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园水上项目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公园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游乐船只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船只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对游客进行指导操作,严禁超载、超区域运行。

六、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七、建立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十五

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

责任书。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运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特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船舶必须服从永兴镇人民政府、镇安办和镇船管站及所在村的领导管理,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船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船主相关信息应报镇安办备案,主动学习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镇人民政府(镇安委)及村上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负责对船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四)遵守《四川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船舶必须具备适航条件,必须具备船检证书、营运证书、国籍证书和办理航线许可证,严禁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及不穿戴救生衣驾驶、严禁船舶超载、载客、冒雾、冒险、夜间航行。汛期严格按照安全警戒水位减载,停航土封渡水位停止航行的规定,坚决服从“超载一次禁运一月,超载二次禁运一年,超载三次终身禁运”的规定。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若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全力以赴施救,并无条件接受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统一调动,服从指挥。

(七)自用船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船舶租借给他人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自用船可以装载从事生产、生活服务的自家人员,但装载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包括操作人员),所载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船上必须配备有救生设备,且实际装载时的船舶吃水不得超过载重线。

(八)洪水期必须坚持值班制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保险证金制度,全年若无违章,无违规,无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学习和会议,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退还或转作下年安全保证金。凡责任单位(船舶)违章、违规一次,在责任单位所交保证金中扣20-100元,直至扣完为止,若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保证金一次扣完。

(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显著,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终进行奖励。

(三)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对船主(员)予以批评教育;扣减船舶责任单位安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船舶运输活动。

(四)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滞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等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的,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追究负责人责任。

(五)按时参加镇安委会和管船站举办的各种培训会,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20元,直到扣完为止。

村民委员会责任人:

船名:

责任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渡口船管理规定》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和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渡口船工分别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实施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1.责任单位要根据《**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所在地区的渡口实际情况,积极完成20xx年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要与船工签订渡运安全生产责任状。

2.责任单位要成立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渡口安全每日有人巡查,安排人员负责记录每日渡口安全情况。

3.责任单位、船工要做好渡口船只的安全整顿,凭证运营,严禁非法无证运营和抢运,清理“三无”(无出厂证、无登记证、无检验合格证)船只,处罚违规违章船舶。

4.各渡船要限员、限量运载,渡口船只一次只限载15人以下,制止任何超载行为。

5.各渡船船工要定期检查、维修、整顿、更新船只。

6.各渡般要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灭火工作。

7.责任单位、船工要在天气恶劣时,及时了解掌握险情,决不能强行渡船运营。

8.责任单位要抓好船舶驾驶员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做到专人专管驾驶员,严禁非驾驶船工运营。

9.责任单位要开展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严肃查处渡口、渡船及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10.责任单位要严格按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意见》、《**省渡口船管理规定》等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办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渡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责任单位、船工平时要做好渡口水上安全的自查工作,镇将不定时的抽查。

2.镇每月将渡口船员进行检查一次,落实渡口安全情况和救生设备、防火灭火器材。

3.节假日、旺季组织人员对运营船舶逐只检查是否按目标责任、限载人员运营。违者重罚,并责令停止营运。

4.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发出整改。

通知书。

对于拒不接受整改或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运营资格和渡口运营船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镇配合市交通局对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负责人(签名)。

二o一一年月日。

二o一一年月日。

责任人(签名)。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二0**年四月二十日。

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书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消防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处于适航状况,按规定为船舶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安排带病船舶航行。

2、严格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抢客(货),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积极主动参加乡人民政府(船管站)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1、乡人民政府责成船管站每年12月底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政府。

2、凡违反本责任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乡人民政府对船主予以批评,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海事处,停止其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直至取缔船舶。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