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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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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汇总20篇)
2023-11-13 04:44:53    小编:

总结是一种方法,一种策略,通过定期总结我们的学习和工作经验,可以更好地提高个人能力和专业素质。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制定下一阶段的目标和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5、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xx人身保险。

6、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xx年二月。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5、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6、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无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无价费〔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课堂内容课外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3、任何教师不得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

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纸或刊物。

4、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

6、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一经查实,该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而且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和晋职。只要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扣发年终的绩效工资。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师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无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无价费〔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课堂内容课外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3、任何教师不得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

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纸或刊物。

4、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

6、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一经查实,该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而且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和晋职。只要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扣发年终的绩效工资。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五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5、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无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要求做好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无价费〔〕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课堂内容课外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3、任何教师不得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

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纸或刊物。

4、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

6、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一经查实,该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而且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和晋职。只要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扣发年终的绩效工资。

责任人:

日期: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无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无价费〔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课堂内容课外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3、任何教师不得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纸或刊物。

4、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

6、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一经查实,该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而且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和晋职。只要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扣发年终的绩效工资。

责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5、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6、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二xxx年二月。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九

乱收费现象长存,在小学中也有收补课,强卖辅导书等乱收费的现象,需要人们密切和取缔这种行为,各大小学应该签订治理乱收费的。

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此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各班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任何班级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或征订报刊杂志等。

3、严禁各科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放学后的时间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

4、严格控制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坚决杜绝一年级新生违规收费。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治理所教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6、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实行责任追究。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本人本年度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班班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本年度不得评先树优,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该教师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一查到底并处理到位。

肖家小学(盖章)。

(签字)。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5、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6、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无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无价费〔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课堂内容课外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3、任何教师不得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

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纸或刊物。

4、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

6、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一经查实,该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而且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和晋职。只要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扣发年终的绩效工资。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师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为贯彻落实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衡教师[20xx]4号)要求,严格执行枣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教体局《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枣政办函[20xx]22号)之规定,加强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现枣强县教育体育局就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行为与下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

第二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六条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单位“一把手”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偿家教行为及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四)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六)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应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参与举办“小饭桌”和各类补习班的。

(九)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非法“小饭桌”中兼职、兼课的。

(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

(十一)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十二)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的。

(十三)学校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

(十四)教师从事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偿家教行为的。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凡有有偿家教或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在职教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教育、人事、财政部门对其予以解聘。

第五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六条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教育体育局与下属各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长(签字):单位“一把手”(签字):

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乱收费。

保证书。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廉洁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自身廉洁从教行为,努力争取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此,本人向学校承诺如下: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科学的教师观,积极培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走“轻负高效”之路,积极发扬科学执教、文明执教、团结协作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

三、遵守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政策,不收取学生资料费、班费、油印费,不介绍学生到指定的书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不诱导、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

四、若本人不履行以上承诺,由学校上报果珠中心学校按有关纪律规定查处。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继续巩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成果,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实行责任管理,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坚决反对软化、懈怠现象发生。

2.加强收费工作领导,校长对所辖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对收费工作严格把关。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教职工持续开展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的长效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学校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透明学校收费情况。

4.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工作制度。从源头抓起,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建立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责任制度和内服约束、监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5.把规范收费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要使用正规票据,及时与学生结清相关代办费用,确保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6.各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免费项目,严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7.切实规范教辅用书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一科一辅”原则,严禁向小学

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资料;为其他年级学生代购教辅资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且学校应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除“一科一辅”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不得允许有关人员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和购买学习用品;不得违法翻印各类教辅资料。

8.严格执行上级规范办学“五严、六严”规定,各校不得违规补课收取学

生费用;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举办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各校要与教职工签订相关责任书。

9.各校不得组织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收费。

10.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高度重视学校收费信访举报工作,加大自查整改力度,把本校教育收费工作做好,坚决杜绝越级信访举报现象发生。

11.不得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责任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致使本单位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出现问题的,县教育局和中心校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本责任书设定期限内,学校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动的,谁接任谁负责,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四、本责任书由中心校与各校签订,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心小学: (签字) 小学: (签字)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大店镇中心校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坚持每学期开学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制度。

二、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三、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四、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五、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大店镇八里小学(盖章)

负责人(签字):教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学收费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小学乱收费,我校与各教师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和县科教局实施方案,除已免收费项目外,其它项目继续执行“一费制”规定标准。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做到不超标收费,代收费项目不超学期结算,不寻找借口或变相强行征订、购买国家规定以外的各种教材、教辅时事等读物,不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不与社会上一些单位合伙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服务项目,学校所有收费全部使用财政专用收据,严格防止图书等订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学校收费实行公示制。要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固定公示栏,将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都将收费的使用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广泛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工的监督。

四、加强教育收费审计划工作,完善教育收费审计制度建设。

五、治理小学(园)乱收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教育纠风实施一把手责任制。校长(园长)对所辖范围内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负责,如有乱收费问题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撤职。

彭庄完小校长签字:江太平

教师签字:

9月3日

为了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保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位,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发[1 996] 8号、教育部监察厅[l 998]1号和吉政明电[1 998]29号、吉政办发【1 999】24号和吉教计字[2000]68号文件以及“一费制”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擅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

4、不以招生、办班、补课、住宿、间餐等名目收取赞助费或高收费、乱收。

5、不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购买各种报刊、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物品。

6、不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

7、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摊派行政性、事业性费用以及乱罚款和搭车收费。

8、要突出重点,抓好治理学校收费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收费不规范问题。

9、实行校务公开,尤其要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及其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0、 坚持标本兼治,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严肃处理,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11、各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单 位:**镇教育管理委员会 单 位:

负责人: 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此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各班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任何班级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或征订报刊杂志等。

3、严禁各科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放学后的时间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

4、严格控制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坚决杜绝一年级新生违规收费。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治理所教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6、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实行责任追究。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本人本年度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班班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本年度不得评先树优,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该教师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一查到底并处理到位。

肖家小学(盖章)

(签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减轻学生负担,根据自治区、市政府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该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及范围: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学校的全体教师,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收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收费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责任内容:

1、严格按“一费制”标准收费。

2、严格遵照自治区、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

3、保证特困生按时报到上课,并根据学生实际向学校申请适当减免有关费用,绝不得以收费问题拒学生于校门外。

4、学生收费一律要使用《收费通知单》,学生凭单缴费,无单拒付。

5、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方式变相收费。

6、严禁为学生征订各类教学教辅资料并借机收费。

7、对收费情况及时公示,各班各种合理收费要通过公开栏或开条等形式向社会、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凡未进行公示的收费,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每月检查一次收费情况。

2、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诫勉谈话,并实行评优评先晋职一票否决制。

3、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收费一定要严查严办,绝不姑息,并及时办理清退。

4、对乱收费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予以通报。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校 长 签 字:

责任对象签字:

瞿靖中心尚桥小学

2011.2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一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此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各班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任何班级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或征订报刊杂志等。

3、严禁各科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放学后的时间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

4、严格控制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坚决杜绝一年级新生违规收费。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治理所教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6、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实行责任追究。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本人本年度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班班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本年度不得评先树优,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该教师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一查到底并处理到位。

责任人:

日期:20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5、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6、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人:

日期:20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衡教师[]4号)要求,严格执行枣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教体局《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枣政办函[]22号)之规定,加强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现枣强县教育体育局就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行为与下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

第二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六条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单位“一把手”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偿家教行为及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四)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六)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应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参与举办“小饭桌”和各类补习班的。

(九)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非法“小饭桌”中兼职、兼课的。

(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

(十一)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十二)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的。

(十三)学校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

(十四)教师从事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偿家教行为的。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凡有有偿家教或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在职教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教育、人事、财政部门对其予以解聘。

第五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六条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教育体育局与下属各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长(签字):单位“一把手”(签字):

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此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各班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任何班级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或征订报刊杂志等。

3、严禁各科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放学后的时间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

4、严格控制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坚决杜绝一年级新生违规收费。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治理所教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6、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实行责任追究。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本人本年度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班班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本年度不得评先树优,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该教师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一查到底并处理到位。

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廉洁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自身廉洁从教行为,努力争取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此,本人向学校承诺如下: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科学的教师观,积极培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走“轻负高效”之路,积极发扬科学执教、文明执教、团结协作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

三、遵守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政策,不收取学生资料费、班费、油印费,不介绍学生到指定的书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不诱导、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

四、若本人不履行以上承诺,由学校上报果珠中心学校按有关纪律规定查处。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市教育局教办[20xx]46号文件精神,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做好高考考务工作,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组织考点全体涉考工作和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

二、切实把好涉考工作和监考人员的选聘关。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教师承担涉考和监考工作。

三、组织好考点组织的考试、政策、纪律教育和业务的培训,使每位涉考、监考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

四、按规定完善试卷的领取、交接手续,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强化全体涉考、监考人员依法治考的意识,依法处理考生违规舞弊事件。

六、严格履行《主考职责》,强化考务工作的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督促、检查全体涉考、监考人员职责落实情况、不留盲区、盲点、盲人。

七、依法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舞弊违纪的事件决不手软、一抓到底,且主动汇报纪检巡查人员,并记录在案。

八、自觉接受市派纪检巡查人员的监督与检查。

九、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如有失职、渎职行为,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七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各班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任何班级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或征订报刊杂志等。

3、严禁各科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放学后的时间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

4、严格控制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坚决杜绝一年级新生违规收费。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治理所教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6、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实行责任追究。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本人本年度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班班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本年度不得评先树优,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该教师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一查到底并处理到位。

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衡教师[]4号)要求,严格执行枣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教体局《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枣政办函[]22号)之规定,加强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现枣强县教育体育局就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行为与下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

第二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六条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一条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单位“一把手”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偿家教行为及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四)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六)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应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参与举办“小饭桌”和各类补习班的。

(九)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非法“小饭桌”中兼职、兼课的。

(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

(十一)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十二)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的。

(十三)学校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

(十四)教师从事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偿家教行为的。

第一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凡有有偿家教或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在职教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教育、人事、财政部门对其予以解聘。

第五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六条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教育体育局与下属各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十九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5、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6、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学收费工作责任书篇二十

为贯彻落实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衡教师[20xx]4号)要求,严格执行枣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教体局《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枣政办函[20xx]22号)之规定,加强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现枣强县教育体育局就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行为与下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

第二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六条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一条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单位“一把手”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偿家教行为及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四)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六)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应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参与举办“小饭桌”和各类补习班的。

(九)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非法“小饭桌”中兼职、兼课的。

(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

(十一)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十二)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的。

(十三)学校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

(十四)教师从事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偿家教行为的。

第一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凡有有偿家教或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在职教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教育、人事、财政部门对其予以解聘。

第五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六条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教育体育局与下属各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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