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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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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
2022-10-27 13:28:54    小编:

演讲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你知道演讲稿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演讲稿模板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一

let me tell you.

my favourite sport is e i think play football can make me healthy and school,i always play football with my weekends,it take me two hours to play football.

as you can see,i like football very can make me more happy.

每个人都喜欢很多种。你知道我喜欢什么运动?

让我来告诉你。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足球。因为我认为踢足球可以使我健康和强壮。放学后,我总是和我的朋友踢足球。

在周末,我要花两个小时踢足球。

正如您可以看到的,我非常喜欢足球。能让我更快乐。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二

my favourite sport is playing badminton .

it is a very popular game and both of the young and the old can play it . there are many kinds of ways to play it , such as men’s singles , women’s singles , men’s doubles , women’s doubles and fixed doubles .

it isn’t as easy as it seems to play because you have to know how to run the pace , how to hit the badminton . you must learn about many things about badminton .

i have a badminton training class on tuesdays , thursdays and saturdays . we drill very hard and always feel tired after an hour .

i see many badminton matches and know some famous badminton players , i want to be a famous one too .

i like playing badminton very much .

我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羽毛球。

这是一项非常受欢迎的运动,老少皆宜。打法有很多种,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固定双打。

没那么简单似乎打球是因为你必须知道如何跑节奏,如何打羽毛球。你必须了解很多关于羽毛球的知识。

我在周二、周四和周六有羽毛球训练课。我们训练很努力,一个小时后总是感觉很累。

我看过很多羽毛球比赛,认识一些著名的羽毛球运动员,我也想成为一名名人。

我喜欢打球非常喜欢羽毛球。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三

sport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including my favorite sport is a water movement is called "swimming".

before swimming in swimsuits or swimming trunks, pants cap and goggles, do warm-up exercise before entering the water, do warm-up exercise to prevent cramps while swimming, you dont have a case of drowning.

i like swimming because can in addition to the movement and can play with water, and cool summer to soak in cold water body refreshed, with heat, all disappear. if again drink a cup of ice ice cold coke, thats a find the scenery pleasing to both the thing, the day swimming very good nights sleep.

swimming can not only, still can reading is to the mind while exercise to the body, is a favorite sport, summer vacation is coming soon, mom really want to help my sister and i sign up for swimming lessons, let me swim a ball!

世界上的运动有很多种,其中我最喜欢的运动是一个需要水的运动叫“游泳”。

游泳前要先换泳装或泳裤,戴泳帽及泳镜,下水前还要做暖身操,做暖身操是为了预防游泳时抽筋,才不会有溺水的情形发生。

我喜欢游泳因为可以除了运动之外又可以玩水,而且夏天泡在冷水里全身凉爽舒畅,满身的暑气,全都消失不见了。如果又喝一杯冰冰凉凉的可乐,那真是一件心旷神怡的事,游泳的那一天晚上特别好睡觉喔。

游泳不但可以消暑,还可以运动强身,是一项令人喜欢的运动,暑假就快到了,真希望妈妈能帮我和妹妹报名参加游泳课,让我游个痛快!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四

my favorite sport is ping-pong. among the athletes i admire most are: "wang hao, zhang jike, malone.

this summer, my father couldnt stand my froth, and finally took me to play table tennis. i was happy about three feet high. i asked this question all the way. once in a while, we reached the table tennis court. my eyes are wide open, some people are fighting, others are playing doubles.

i cant wait to take the racket, let dad taught me, he taught me to take the racket first, then let me practice with him, he put the ball to me, i can not pick up, one, two, three.。. thirty-six i couldnt catch it. dad says you give up. i didnt accept it, so i practiced and finally managed to get through this hard bone.

learning how to slow down, i cant wait to get my dad to teach me how to play fast. dad said yes. my father sent the ball to me fast, and it hit me straight in the face and turned red. i endured the pain of my face and continued to study fast. finally, there is nothing to do. i learned to play fast and beat my dad!

of course, in the course of learning, i also experience sadness, happiness, victory, failure. i have also learned from failure to succeed because "failure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 and i conclude from my failure: "nothing is difficult in the world, only a willing heart."

the project brought me joy and the meaning of failure.

我最喜欢的运动项目就是乒乓球了。其中我就最崇拜的运动员有:“王皓、张继科、马龙。

今年夏天,爸爸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终于带我去打乒乓球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一路上我问这问那。一转眼间,就到了乒乓球场。我一望眼,有的人在对打,也有的人在双打,好热闹。

我迫不及待地拿上球拍,让爸爸教我,他先教我拿球拍,然后让我跟他练习一下,他把球传给我,我竟然接不住,一、二、三……三十六下我都接不住。爸爸说你放弃吧。我不服,就一直练习,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学好了慢打,我有迫不及待地让爸爸教我快打。爸爸答应了。爸爸把球飞快的传给了我,拍子没接上,就直接打在了我的脸上,把脸打得通红。我忍着脸上的阵痛,继续学快打。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快打,而且水平还超过了爸爸呢!

当然在学的过程中,我也体会到伤心、快乐、胜利、失败。我也在一次次失败中吸取经验,才能以此次成功,因为:”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嘛。“而我从失败中总结一句话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这个项目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失败的意义。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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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很多,比如:小鸭子、小白兔、小猴子、小松鼠、小白鹅、小狗……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不由自主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公鸡。

小公鸡头上戴着一顶大红帽,尖尖的嘴巴,一身五颜六色的羽毛,好像一道彩虹,屁股上翘着一条弯弯的尾巴,显得美丽动人。

小公鸡有个好习惯。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它就尖着嗓子大声啼叫,无论多么贪睡的人都会被它叫醒,立刻起床开始新一天的劳作。这不,我这个“小懒虫”在它不断地催促下上学从没迟到。

虽然小公鸡很勤劳,满分作文网https:///但是它也有一个小缺点。无论什么地方,它都当成厕所拉便便,更可恶的是:它居然将爷爷的花坛当成了“公共厕所”。我真恨不得揍它几下,可是一见到它那可淘气而又可爱的样子我却舍不得责怪它。

更有趣的是,小公鸡吃饭如同上战场。如果发现一点儿可以吃的东西就抢个没完没了,如果不分出胜负,它们决不停战。几分钟之后,满地羽毛,甚至伤痕累累,东西被抢成碎渣了,我和弟弟看见了,又给它们弄了一碗米。米那么多,它们还抢个不停,真贪吃!

小公鸡那么淘气,那么可爱。小朋友们,你难道不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六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就是《名人故事》,作者是魏红霞。

这本书共有107个名人故事,主要讲述了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少年、中年、老年三阶段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以大局为重……优秀品质的故事,也讲述了名人们如何成长起来。比如:喜爱钻研的钱学森;以病人为先的李时珍;才思敏捷的梁启超;勇挑重任的孔子;严于律己的林肯;“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为民伸冤的文天祥……

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能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拾回信心,让自己有勇气继续挑战困难。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道题,是我最讨厌的路程问题,我扫了几眼题目,一看见题目上的甲乙丙,我便打退堂鼓,想要问一下爸爸。我嘴巴一张开,还没来得及叫爸爸,脑海里便浮现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为了发明灯泡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才获得成功的故事。我面对的难题与爱迪生发明灯泡时所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于是我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其实这道题也不难,稍微动动脑筋,我就做出来了。

这本书也是我的益友。这本书陪伴我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不论有多晚,我都会坚持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读懂3-5个故事。读完了就放在床边上,一睁眼便又能看见我的爱书。在放假的时候,或者是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找出来读一读。现在我虽然已经高中了,时间十分紧张,但是我每天都会挤出时间去看这本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书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让书陪伴我成长。它教我认字,教我成功,教我面对困难与挫折……它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朋友,它默默无闻地贡献着它的一切。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想拥有一份宁静的交流,我便与书交流。

我喜欢与书交流,它让我明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习惯,让我品味到“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的读书之乐。

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每一次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有新的体会、新的领悟。这本书的知识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啊!每天都在帮助着我,每天都使我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一本我百看不厌的好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白雪公主,因为这一本书是我读过很好看的一本童话图书。

国王有一位爱人是否那一位爱人会成了白雪公主的母亲呢?小时后白雪公主的母亲因为升白雪公主而死了,国王为了想给白雪公主一个完美的家庭,才会娶一个新女生,这一位女王和白雪公主会发生甚么事情呢?小矮人会帮助白雪公主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会帮助他人,也有很多人像小矮人一样塬意帮助别人,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好人,白雪公主这本书告诉我们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是好人,像那一位女王表面上对白雪公主很好,可是他的心理很毒想要白雪公主死。

这一本书很好看,如果大家想知道第二段的问题的话,就看这一本白雪公主的童话图书,希望大家会喜欢这一本书童话图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七

天空渐渐暖了起来,我对夏的思念也渐渐浓烈起来,忽然想起一句很经典的话——春天到了,夏天还会远吗?

之所以喜欢夏,是因为它的真。夏没有春刻意饰演多情的缠绵细雨,没有秋刻意故作脱俗的清高和风,没有冬刻意装束冷漠的孤傲冰雪。夏有的是缤纷热烈的阳光,蓬勃向上,坦率真诚。

夏天的天气大都阳光灿烂,阳光越灿烂,天空越晴朗,有时竟晴朗到万里无云,一片蔚蓝。春的天空,经常灰蒙蒙一片,即使偶尔晴朗也带着沉甸甸的云朵,让人喘不过气;秋的天空太高太淡,像一杯白开水,毫无生气;冬的天空又太压抑,肃杀一片。只有夏的天才可以蓝得如此明媚,如此耀眼,蓝得令人觉得温暖。

夏的天,蓝得空灵透明,蓝得晶莹清澈,蓝得如钻石,像水晶。似海蓝,但比海蓝浅一点,没有海蓝的深沉;似湖蓝,但比湖蓝浓一点,没有湖蓝的轻盈。只有在夏天,你才会知道,你头上的天空有多空旷,有多辽阔,有多高远。

春雨伤感,秋雨多愁,冬雨又太寒冷。只有夏雨才会有那股豪情。那股热烈爽朗大方,俐落干脆的豪情。

夏雨来得急来得快,也来得大。从不像春秋冬雨那样,飘飘洒洒,淅淅沥沥,缠缠绵绵。

夏雨降临之前,乌云翻滚,电闪雷鸣,似一场触目惊心的战斗,那雷,更似豪情万丈的呐喊与鼓鸣。

夏雨来的时候,你会觉得整个世界的杂音、嘈音、乱音都淹没在雨声之中,只有震耳欲聋的雷声与划破长空的闪电,在这样倾盆的大雨里,我们的灵魂会得到彻底的解放,大雨会给我们仿若重生的清新。

而夏雨去的时候却无声无息,绝不依恋,只留下满天的阳光及亮丽的虹桥。

我最爱的还是夏的夜。夏日尽管炎热可夜里却有和风送来的清爽与舒坦。夏夜的天空最黑,最深,也最沉,可夏夜的星星也最多,最亮,最耀眼。

夏夜的萤火虫到处飞舞,萤光点点,夏夜的蝉鸣和着风悦耳动听。夏的夜,褪去了紧张忙碌,换成了宁静与美好。

夏,阳光灿烂,天空晴朗,明媚耀眼,无一不传递着乐观与温暖。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八

转眼暑假就要到了,因为夏天的到来,就意味着暑假的到来,夏天最有趣的事情到底是哪几样呢?听我来给你讲一讲。

眼中的夏天分为四个节段,早晨的太阳在高空悬挂,红红的太阳犹如刚刚醒来一样,远处的彩霞染红了整个天空。早上,麻雀们叽叽喳喳地叫着,人们忙碌着,夏天中最凉爽的时候,莫过于早晨和晚上了,这个时候工作,还能缓解一点儿压力呢。

中午,我最讨厌的就是中午了,但同时也有一丁点喜爱,中午,是夏天中最热的时间,鸟儿们不鸣叫了,眼中能看见热浪翻滚,树木花草都不言语了。此时的太阳已经成了一个金黄色大火球,无情地炙烤着大地。

我喜爱像夏天中午的热。热了,我就可以游泳,在游泳池里游来游去,非常的舒服,可是,我也讨厌夏天的中午,因为夏天的中午实在太热了,上学的时候,中午总想睡觉。人们在中午就得午休,夏天的中午,人们还容易染上了空调病。

对于夏天的中午,我是又憎恨又喜爱呀。

下午,稍微能凉快一些,此时,太阳像一个橙红色的宝宝,十分的可爱,天上也由原来早晨的金灿灿变为成红色了,树上隐隐约约有知了的声音传来,还有蟋蟀的声音,成了下午最美妙的交响乐。

下午,就是我写作业和玩游戏的时间。人们在这个时候,往往会选择出去乘凉,因为没有中午那么热了。

而夏天的晚上,则是最舒服的,天气不是那么炎热,风一吹,非常的凉爽,坐在门口与家人拉了家常,听听广播,看看电视,有时候一轮明月出现,观赏几下明月,喝几口饮料,眼睛稍微眯一会儿,出去散散步,美不胜收。

这就是夏天,既喜欢又憎恨的夏天,你喜欢夏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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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九

一年有四个季节,分别是春天、夏天、秋天、冬天。而我最喜欢冬天下雪时的景色。冬天,大雪纷飞,人们好像来到了一个幽雅括静的,童话般的世界。松的那清香,白雪的那冰香,给人一种凉莹莹的抚慰。一切都在过滤,一切都在升华,连我的心灵也在净化,变得纯洁而又美好。

今天是大年初一,天空下起了小雨,天气特别寒冷,寒风从窗缝里透进来,寒气逼人。到了下午,窗外一片白茫茫的,雪花像蝴蝶似的在飘着,一会儿斜跌下来,一会儿悠悠荡荡扑向大地的怀抱。落在行人的身上,拂着人们发热的脸庞,不一会儿,地上就铺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花。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色。雪花形态万千,有的像一只蝴蝶在空中舞动,有的像珍珠一样晶莹透亮。

我看白雪,我看雪景,我更爱银装素裹的冬天。冬天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它有着其它季节无法拥有的温馨和希望。

我最喜欢冬天,最喜欢在冬天里做的事情就是迈着沉稳的步伐去寻找冬爷爷,和他零距离接触。寒冷的冬悄然而至,冷气频频光临,我也没闲着,我也在“寻找”着冬天的快乐。

来到田野边,小麦、玉米都被冬爷爷盖上了白棉被,正在欢乐的笑呢!冬爷爷望了望柳树姑娘,也给她披上了银装;冬爷爷摸了摸大地,给他换上了新妆;冬爷爷亲了亲茅屋,把一件白战衣盖在了他的身上……

来到果园里,一片白茫茫的,怎么回事?哦,原来是冬爷爷送给树苗们的地毯,树苗们正在暖和的地毯下,舒服地睡着觉呢!冬爷爷向我们笑着,又到别处去了。

来到花园里,看!冬爷爷在那,在那!正在给花儿们穿棉袄,花儿们笑嘻嘻的,张开了双臂,欢快的穿着衣裳。冬爷爷把一件又一件的棉袄送给了花儿。

来到小河边,他在那儿!他给小河铺了一层厚厚的水晶,晶莹剔透,美极了!孩子们在小河上欢快地跳着舞唱着歌,又多了一个“舞台”,让孩子快快们乐乐地成长,这全是冬爷爷的杰作。

冬爷爷,您就在我们身边,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您化腐朽为神奇,给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灵都带来了欢乐!

啊!冬天,你真美!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一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什么字,那么先来猜个字谜吧!

“一阵风吹在树上”。嗯,对啦!就是“枫”这个字。

想明白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字吗?快快听我细细道来吧!

我喜欢“枫”字的第一个原因就是:“枫”使你联想到了“枫叶”。秋天,枫叶火红火红的,一大片一大片的,远远望去,像一大片熊熊燃烧的焰火,可美啦!

第二个原因是:我是住在枫桥镇上的人,在我们枫桥有一首古诗,叫“枫桥夜泊”。

关于枫桥,还有一个故事呢!相传,在以前,一座庙里,有两位和尚,他们都想做这座庙的主人,便来了场pk大赛―老百姓要过庙下的一条河,河上没有桥,老百姓过河很不方便,谁能在桥上架起一座桥,谁就是庙的主人。

第一个和尚把一块布变大,铺在河上,可是没有成功。

第二个和尚用枫树做成一座桥,哈哈,他成功了!

那位成功的和尚叫寒山,所以就把这个寺庙叫做“寒山寺”,把这座桥叫“枫桥”。

作为生活在枫桥镇上的人,我喜欢“枫”这个字,更不会忘记这个字,让我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你们喜不喜欢“枫”这个字呢?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二

听,乌江水的澎湃涛声依旧清晰可辨;看,乌江水的汹涌波涛依旧气势如虹;瞧,不远处那身影依旧挺拔,只是多了几分悲壮的凄美。他,中国历史上是力能扛鼎气压万夫一代英雄豪杰——西楚霸王项羽。他为中国的历史掀起了一场风云,写下了一段不朽的神话。

项羽曾经力拔山兮,只是无奈芳草萋萋,垓下之战虽败威仍在,却又为什么弃雅哭虞姬?

汉军围困数重汉军四面大营皆有楚歌声,他满怀愁绪酒过三巡,感慨良多,作歌唱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和道”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他眼睁睁的看着她举剑抹向自己雪白的粉颈,他却无能为力。他第一次觉得眼前的颜色是如此刺眼,它曾经从敌人的脖颈中喷出,如今却染红了自己心爱女人的翠玉黄衫。泪,悄无声息的滑落滑落……

曾经风光无限的他,终于突出重围,环顾四周,身旁的弟兄又少了。火红的夕阳静静地挂在天边就如此刻他的心一般很沉,很沉。

夜悄无声息地来了。他和他的爱马孤单地站在冰冷的乌江岸边。秋风撩起了他散乱的发丝也吹皱了一池乌江水。他眉宇件写满了疲惫就在今晚。转身,回首身后的营帐那见证了他昔日辉煌与如今衰颓的营帐。他想回去吗?他还能回去吗?他用手轻轻抚摸着马儿的鬃毛,望着这依旧清澈的乌江水,眼睛竟有些微微湿润。

乌江上漂来了一叶小舟。霸王犹豫了他听到了乌江潺潺的流水声似乎在述说着什么,他仰天长叹:“苍天要亡我,我为什么要渡江呢?”他已无言面对江东父老,更无法舍弃生死与共的弟兄。

敌人如潮水般涌了过来,他将爱马推上木筏坚定地说“下辈子还是兄弟”便拿起剑毫不犹豫的冲向敌人。看着身边的弟兄一个个倒下他明白了巨鹿和垓下,于身前身后又有什么区别,楚河汉界本就不过一盘棋。“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做到了他无悔于自己含笑举起了手中的剑……

天纵豪情万丈,生来气冠三吴。你拥有巨鹿破釜沉舟的英雄气概,同时你拥有鸿门之宴不杀刘邦的大仁大义。竟管这一切已淹没于滚滚历史的车轮中,但你那气贯长虹的铿锵姿影将永驻我心。

古人不远,英雄不逝,我最爱的一代枭雄——西楚霸王项羽。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三

我最喜欢的魏晋人物是“竹林七贤”中的精神领袖——嵇康。

不畏强权

嵇康从没怕过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这倒不是因为他本身官位不低,而是国为他瞧不起那些有钱有势的贵人。一天善于言辞的钟会领了一帮达官贵人去拜访嵇康。而嵇康却仍按自己的爱好在树底下叮当叮当地打铁,无视面前的一帮官爷们,钟会他们就站在那看了很久,就在他们要走时,嵇康才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道:“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此后,这人就一直记恨着嵇康,总向司马昭说他的坏话。

正气凛然

嵇康的正义是世人皆知的,有人说:嵇康身上总有清气缭绕,这种清气想来便是正气的化身。嵇康有一朋友叫吕安,他的妻子徐氏长相极美,竟被他的哥哥给羞辱了。吕安得知后十分生气,要到官府告他哥哥,这事被嵇康知道了。他以家族清名为由,劝吕安不要告官。谁知,这吕安的哥哥竟先下手为强,告吕安不孝,于是吕安就被官府抓走了——然而嵇康不乐意了,他担保吕安无罪,并告发了吕安的哥哥,他这一举动得罪了司马太守,再加上钟会在司马昭耳边吹风,于是嵇康也被抓走了,有趣的是嵇康知道自己要死了之后,没有逃,而是坐等官兵。

镇定自若

嵇康被抓进了大牢,他并没有认输而投降,而是每天背读孟子的话,且时不时带上嘲讽司马家族和钟会的话。这一骂,司马家族的人就气死了,于是嵇康就领了个免费死刑。行刑当日嵇康衣冠整齐,甚至还让人搬上了古琴,悠闲地弹起《广陵散》。快行刑时,有三千太学生请愿赦免嵇康,愿以嵇康为老师,但遭回绝,于是嵇康被斩了。之后,竹林七贤也非死即伤。

嵇康的为人及品德一度影响了后世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令人感佩。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四

毛泽东曾经说:“往事越千年,魏武扬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琴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听到这句话,大家是否想起了曹操挥鞭摧战马,逐鹿在北南的场景呢?对,这就是我最敬仰的历史人物——曹操。

虽然他在历史上并不得到许多人的好评,说他是“奸雄”、“枭雄”,但他的政治抱负、毅力、才智、气度却是值得人敬仰。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正是抒发了曹操对战乱给人民带来无限苦楚的悲哀和怜悯,由此想平定天下的愿望。他说“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正是有了他这种“唯才是举”的态度和统一天下人于他的麾下的政治抱负,才会有了三国鼎立的局面,他从一兵一卒抓起,从一官一吏用起,用以19年的时间,才将长江以北的局面扭转过来,实现了中国的大半个版图的统一。

曹操这个人,不仅政治抱负宏大,而且有非凡的毅力。在讨伐袁氏两兄弟时,曹操的兵力并不是很强大,但他并没有怯懦,他知难而进了。在冷风拂动的夜里,在桌上放着一碗乘着热水的茶盏,他一会儿托腮沉思,一会儿认真的看着地图,一会儿举目远眺。就这样一直重复着动作,直到皎洁、清冷的月光洒满一地,他依然未曾停歇。茶盏里的水滴水未沾,原本热腾腾的烟雾已变成了股股冷气,他依然精神抖擞地与战士们商量谋略。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努力可不是白白付出的,袁氏两兄弟正是被他的谋略变成按摆上的羊羔,手无缚鸡之力,最终,他获得了胜利。

人生多坎坷,他的一生并不是事事如意的,在赤壁之战时,孙刘联谋火烧赤壁,击溃曹操。要换做普通人,必定会经受不住打击,吐血身亡。可他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保留实力,逃了出去,但他不是逃兵,他虽然回到了原点,但却更加勤奋努力,事业也东山再起。

说到曹操的气度,它不仅在用人上怜爱贤才,在处事上也有一套,他会为了大局考虑。他“任天下之智力,争天下之归心”,对待反对自己的人、批评自己的人,不仅不动怒,还以优相待,他善于将对自己不利的人的心,凝聚成自己的力量。出名的有荀彧和郭嘉,要知道,他们都曾是袁绍的幕僚。还有建安七子陈琳,将曹操挖苦得骇然汗流,但曹操抓住他后,竟然不计前嫌,任他做管文书的官,等到时机成熟,放手重用,得益甚大。

所以,不管是在政治抱负、毅力、才智、气度上,还是在文学创作方面,他都有只得人们敬仰的地方。

而现在的一些领导人,更应学习曹操“大肚能容天下难容之事”的精神,比曹操用人更恢宏,才能有所作为。而我们,身为一名中学生,更应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像曹操那样,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这样才能有一番作为啊!

这,就是我所喜爱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五

在我国悠远的历史长河中,有许多人物可歌可泣,令人听到他们的名字就肃然起敬的英雄。而楚霸王项羽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英雄。

秦的后期,秦二世胡亥不理朝政,宦官赵高独揽大权,弄得民不聊生,于是出现了一系列的农民起义,项羽就是其中一组农民义军的领袖人物。

项羽,名籍,字羽,是秦汉时期的人。他青年时期,极大无比,能举起沉重无比的铜鼎,与他同龄的青年都很惧怕他。当他24岁的时候,就随叔父项梁一起登上了战斗的舞台,在历史长河中写下了灿烂的一笔。

叔父项梁死后,项羽为叔父报仇,在巨鹿于秦军大战。秦军有20完,而雏军只有3万,敌众我寡,力量悬殊,在这样的情况下,项羽命手下人砸破锅,打翻船,以必胜的决心与秦军作战,终于大败秦军,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破釜沉舟的战斗。项羽的勇猛令人敬佩!

项羽虽然力大无穷,虽然勇猛,但是在最后的楚汉之争中,还是败了。败在他只看到自己,看不到别人,败在不能发现人才,不能重用人才、相信人才。

韩信是位杰出的军事家,当他来投靠项羽时,项羽没有重用他,最后韩信舍项羽奔刘邦,为刘邦的胜利打下了基础。没能重用韩信,是项羽的一个大错误。

英雄终是英雄,无论怎样落魄,死也死得悲壮。败给刘邦后,项羽拒绝投降,而是选择了自刎。毛主席评价他说:项羽在走投无路时,宁肯自杀,也不投降,很有气节。是的,这种英雄气概,又有几人能够拥有呢?

侠骨柔情,英雄也有多情的一面。深夜中,项羽与虞姬的对饮伤怀,虞姬为了不成为他的负担,居然拔剑自杀,虞姬的死,更让我们看到了项羽的个人魅力。

英雄最重要的是真实,真实才会出现让人敬佩的英雄,而项羽就是最真实的英雄。在历史的舞台上,他是个悲壮的角色,他把自己演得很悲壮,很真实,他的光芒是不可掩盖的。为了演好他自己,他牺牲了他的家族、亲人,他的江山,他的爱情,还有他的生命。

项羽是一位英雄,我最喜欢的英雄。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六

他是被历史争议的人物,他是一代枭雄,他也是吟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那心怀远大的诗人。他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曹操。

缓缓走下历史的坡道,漫步在青石板的老街上。墙面斑驳,树影婆娑全部映照在梦里水乡石拱桥下的水波里,沉淀了历史的风霜。那一刹那,似乎走近了历史,古人不远,曹操的戎马一生也近在眼前。

官渡一战挫傲军

历史的飘摇,在乱世成就了曹操。征战一生,他创造了太多辉煌,官渡一战就是代表。那是乱世,群雄逐鹿天下,官渡之战开始前,群雄间实力最强的非袁绍莫属。袁绍大军来攻,兵临城下,直逼曹军,大战一触即发。袁绍军队十万,远胜曹操。但枭雄终归是枭雄又怎么会被兵力所束缚?大战初期曹操便是一招声东击西解了白马之围,让敌初尝败果。之后又袭敌军营,致使袁军方寸大乱,大获全胜。战争的硝烟散去后,留下了“官渡一战挫傲军”的赞美,流传千古。

以少胜多,官渡之战的胜利靠的是赤脚迎许攸的礼贤下士,是曹操过人的才智谋略。

了解了官渡一战,开始点燃我心中对曹操的无限敬仰。

豪气万古观沧海

除了在军事上曹操成就卓越,在文学上他一样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的诗中怀有屹立于沧海之上一观沧海的豪情,正如他的代表作《观沧海》一名。亦如其中“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所表达的秋风萧萧,卷起落叶发出“沙沙”响声,于海面翻涌而起巨大的波澜的豪迈。那是豪情万丈,从心迸发的力量,那是一个英雄心怀的天下,它比秋风扫落叶更加辽远,比波澜壮阔更加雄浑。那些出自他笔下的`字字句句气势磅礴,格调雄放,它们朴实无华、不尚藻饰却能以感情深挚、气韵沉雄取胜。那些慷慨悲凉的情感在他的渲染之下有了海纳百川的气度。

如若要把曹操的情怀比作是某种事物,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海。只有海的一望无际,海的深不可测,海的波浪滔天像他。像他的多变,像他的气度,像他笔下的抒情与描写。

他浓厚的文学底蕴更加深了我对他的敬仰之情。

唯有英雄堪比君

有人说曹操是汉朝的篡逆者,有人说曹操是自负小人,还有人说曹操是雄心勃勃的野心家。可是“功首罪魁非两人,遗臭流芳本一身”,我们有怎能以一件事判断一个人的一切,怎能以好、坏评论一人物的功过?鲁迅说:“曹操至少是一个英雄。”是啊,放眼他一生的赫赫功绩,抛开一切词,至少他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轻轻揭开历史的尘封,走向千年前的硝烟烽火。蓦然转身,平沙无垠,蓬断草枯全是梦中古战场的荒凉景致,满载时代的回忆。那一瞬间,仿佛走近了历史,古人不远,一代枭雄已然近在眼前。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七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着很多的英雄人物。其中,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一代民族英雄——岳飞。

岳飞,他是一个很有志向、有气概,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而且,在岳飞的小时候,他的母亲在岳飞的背上刺了四个大字“精忠报国”。但他的国字少了一点儿,因为岳母对他说:“现在金兵侵我国土,杀掠百姓。希望我儿这次从军,要努力杀敌,不要眷念家人。等你打败金兵,收复国土,凯旋而归时,为娘再与我儿添上这一点。”岳母姚氏的话,大大激励了岳飞杀敌报国的信心和勇气。后来,岳飞成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民族英雄,岳母刺字的故事也传为千古佳话。

他的岳家军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他们不拿百姓的一草一木,誓死保卫家园,受百姓拥戴的大英雄。

此时,我又想起了岳飞的名作:

《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浩气如虹,字字铿锵,句句沥血。

他呕心沥血的对抗金兵,为国尽忠,为民尽孝。他的一生廉洁正直。有人问他:“天下什么时候才能太平?”岳飞答道:“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便可太平。”

就是一样,一代英雄最后却因奸臣的陷害,壮志未酬身先死。令人悲痛!

虽然岳飞死了,但是他的英勇事迹却一代一代的在世上广为传之,成为了中华众所周知的英雄。宋朝皇帝后来为岳飞建了一个墓,墓碑上书写四个大字“精忠报国”,封他为鄂王。在墓的旁边跪着一个铁人,他就是秦桧。就让他永生永世地跪在那里吧!

岳飞是正义的化身,民族的自豪。我们后人因为他而感到骄傲!“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长大以后为祖国更新自己的力量。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让梦想插上翅膀,越飞越高!

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演讲稿十八

穿越了时光,穿过了檐廊,将生命的绝唱留在世间的某个地方;看过了沧桑,经历了悲凉,只愿今生的错,别再造就后世的果……时光在宇宙中不停的穿梭,几千年匆匆逝去,你仍在灿烂星河中熠熠生辉。是书让我认识了你,一个许多人不理解的英雄。你一生仿佛《短歌行》慷慨激昂,又同涓涓小流一般缓缓流淌。这就是曹操,这就是一代枭雄曹操,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曹操。

曹操,从黄巾大乱之际身为骑都尉讨贼,显露头脚开始,讨董卓、伐袁绍、杀袁术,挟天子以令诸侯,南征北战,纵横乱世,四海皆知,口吐:“令叫我负天下人,莫叫天下人负我。”为三国鼎立打下了基础,更为大千历史写下一章又一章不朽的诗篇。

你以道、义、治、度、谋、备、仁、明、文、武十胜于天下,但仍有人称你为奸雄,是因为你违背了传统的中庸思想,所以背上了奸诈的恶名;还是因为你一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或是因忌才学而杀杨修?抑或是你功高震主,“挟天子以令诸侯,”无视天子的存在?奸雄,时人作下的预言,史学家对你的评判,小说家给你的名号。识得时务者,谁说曹操不是英雄?破黄巾、灭袁绍、平袁术、诛吕布、败张鲁、收刘表。“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切都体现了一位军事家和政治家的风采。“酾洒临江,横槊赋诗,”高晿:“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更是表现出你那广阔的胸襟和浪漫的情怀。

如果,将您向后推一百年,甚至一千年或一万年,您的这些做法,不就是为了国家的安康,这是一个强者生、弱者亡的国家。天子弱了,理应替换不是吗?您的文学水平也是我们后人所未能及的,“三曹”可谓响彻文坛啊!

孟德啊!只要你自己明白,“是非成败转头空,浪花淘尽英雄,”功与过留给后人评说,您只管把洒临风,歌以咏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你招贤纳杰,知人善用,你聚荀彧、郭嘉、程昱于帐下,收许褚、张辽于阵前,座下文有能臣、武有良将,“山不厌高,水不厌深,”你是想海内之士、汉邦才俊,何不尽归?你行于“蒿里”,但见“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于是从心里悲恸,“念断人肠”你东临竭石观沧海,沉吟“明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敞开胸襟想把天地包容,你江心横槊,旋即生发了“对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叹;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风骚独领;你挥洒笔墨,笑傲文坛。你是那般才华横溢,那般风流潇洒!马背上,擒缰援须,豪情满腔,又在酝酿新的诗篇?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你的一生都没在坐皇帝。也许你并不知道,最后是司马家得了天下。但是你的一生都在为中国的统一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许,你当初选择做周公,可能就不会有人才辈出的那个三国时代了。汉王朝仍存在,曹孟德这个名字也会青史留名。然而,你却选择了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虽危险重重,却仍无反顾。有人憎恶,当然也得到了更多人的敬重!

那是因为你确是一个让后人学习和敬重的人。

你是一个礼贤下士的人,官渡之战的时候,许攸来投奔你,你为了迎接这位来自故营的“不速之客”竟忘了穿鞋子。“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一位有着这样伟大志向的人,一位只带领三万士兵也敢孤军在官渡和袁绍数十万军队对阵的人,有这种胆识和真诚的人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更值得我们学习的是,你在对人生的失败时,刘备伐东吴失败,损失惨重,最终因疾病崩逝。周瑜心胸狭隘被诸葛亮活活气死。杨仪也是畏罪自杀。然而,此时年近花甲的你,面对茫茫大海,发出强有力的感叹: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然后,又积极的投入致沙场,英勇作战。如果没有很好的心里素质和强健的体魄,在如此大年龄又怎能会做出那样惊人的举动!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褔,可得永年。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你激流勇进,积极向上,敢于向命运挑战,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十分高尚的人生情操。

抛开小说中那个被丑化过的曹操,听听那滚滚东逝的长江水,站在战火纷飞的乱世中的一座孤城上去遥望那身材稍有矮胖的曹操在沙场上的飒爽英姿,用心去体会这“奸雄”的大气概,让思绪为这样一位神秘的英雄而飞荡激扬,乘上对英雄敬仰的翅膀,回到那荡气回肠的年代,为心中的英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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