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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年的心得体会报告 工作两年的工作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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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年的心得体会报告 工作两年的工作总结(三篇)
2022-12-18 10:18:13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工作两年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基本情况

x党支部现有党员11名。20xx年度递交入党申请书2人,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党员1名。

二、特色做法

x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上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日常加强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考察,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

(一)突出“早”字建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为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x党支部十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程序,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积极主动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20xx年以来,x党支部按照程序,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档案,并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

(二)立足“严”字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

x党支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严格程序狠抓规范。x党支部立足理论支点,吃透文件精神,仔细学习新的党员发展细则。针对《细则》的新规定、新要求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在落实的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了党员发展的标准化程序,细化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步流程,并下发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以及发展对象确定前必须经过公示环节,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入口质量。二是严控数量提升质量。x党支部立足当前,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让发展对象做到从思想上、行动上入党。坚持全面考量,克服主观的臆断。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考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以创新方式提高发展的门槛。三是严格规划优化结构。x党支部不断优化党组织的结构,为党员队伍输入“新血液”。20xx年8月成立以来,车间党员35岁以下党员占63.6%;女性党员占36%;大专以上占100%。在车间党员结构中,无论是年龄还是学历,都符合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的要求,年轻化、高学历也成为公司党员成分构成的显著特点。

(三)落实“制”字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工作

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x党支部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一是民主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或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定两名同志作为培养人每季度培养考察一次,并填写培养考察意见,写实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延长培养期;预备党员由入党介绍人每季度考察写实,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问题

(一)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二)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等问题。如:对发展的新党员,有的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把“完成任务能听话,不出难题能守法”的好同志作为入党标准;有的搞论资排辈;有的只注重业务能力,忽视了政治素质等,使发展的新党员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四、意见建议

(一)将着眼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抓住源头,着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同时要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变等待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成熟、自动上门为积极教育启迪,促其尽快成熟。

(二)将着力点放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上。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求坚持用党章规定的标准衡量每一名入党对象。对发展对象要进行全面审查,着重了解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重点是了解发展对象是否忠实于党的事业,能否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同时要严格程序,在考察环节,特别是发展前,要拓宽考察面,对政治表现、思想意识、入党动机、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评议环节,组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在政审环节。做到“四个审清”,即对历史问题审清,对在政治问题的表现及态度审清;在公示环节,以张贴公示榜、设立公示意见箱和公示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不公示不发展,公示发现问题,在没有弄清问题之前不发展。

(三)将关键点放在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跟踪教育和管理,经常进行警示教育,党组织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克服。要坚持预备党员按季汇报思想制度和考察制度,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及时掌握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预备期满时,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要坚持在实践中加强锻炼,有意识地安排预备党员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分配适当的社会和群众工作,使预备党员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体验党的生活。

主题工作两年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自20xx年6月党支部换届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报市直机关工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本届党支部工作,并进行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本届党支部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三年的工作回顾

三年来,在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药监局支部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内在动力,使争当先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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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了《中国******章程》、保持******员先进性系列论述、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等。通过不同时段的学习要求、不同重点的学习领会,把理论学习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日常教育和传统教育结合起来,把党性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与推动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据初步统计,三年来党支部共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61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考试5次,学习的理论文章和篇目20篇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率达100%以上。

在理论学习中,始终抓好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并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支部组织党员每周一集中进行学习,要求无论工作多忙,党员必须无条件参加理论学习。二是坚持学习签到制度,做好学习内容的记录和整理;三是坚持抓学习效果,做到学习内容重点突出,学习安排规范有序,学习检查详细全面;四是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重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食品药品监管中,履行好监管职责,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为了使学习收到实效,我们改变了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通过领导带头上党课、观看宣教片、制作生动的教学课件,瞻仰革命旧址群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龚全珍,我该怎么做”专题讨论、学习交流3场次,撰写心得体会、讨论交流材料30篇。以“转变作风提升效率”为主题,开展服务窗口换位体验学习活动,通过亲身体验监管对象的办事过程和心理感受,体验服务对象的所急、所需、所难、所盼,发现和整改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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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战斗堡垒,是核心,加强党支部的全面建设工作,提高其领导和驾驭工作的能力,是做好支部各项工作的保证,在党支部建设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支部一班人的建设,支部提出了五个带头:即带头理论学习,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勤政廉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样既体现了支部一班人示范作用,同时显示了团结进取的精神,还树立了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加强团结,协调和沟通。在支部建设中,做到了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中的团结,做到了支部工作与科室工作的协调,个人要求与组织原则的协调,大局与局部利益的协调,并在支委之间做到大事沟通、小事商量,齐心协力。

三是努力完善党支部工作机制。首先,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借此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而确保党员队伍的团结和活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其次,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机制,把支部工作纳入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党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起来。严格执行“三x一课”制度、“党员承诺”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坚持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开展党课学习。三年来共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9次,组织党员活动12次,上党课14次,有力地促进了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三,实行严格的党员管理机制,把好新党员的入口关。在发展党员或党员转正问题上,坚持标准、选准对象、搞好评议、多方考察,充分考虑发展对象和转正对象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在本届支部任期内,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共吸收新党员6人,目前有3名职工写了入党申请书,有2名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了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的良好成绩,有5名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增加了新鲜血液,有效的增强了党的组织战斗力。

四是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在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支部工作中,按照创建标准,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方案。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五提高”,作风建设“四查四治”“三亮三比”等一系列活动。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积极营造浓厚氛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围,通过局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定期公示党建工作动态,并结合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先后制作展板19块、宣传长廊、宣传栏广泛宣传机关党建工作,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推进机关党建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是做好党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党支部建立了自己的党员管理信息库,对党员的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在日常工作中,支部注重各类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做到登记清楚、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每年或重要学习教育时期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形成比较完整的基础性资料管理体系。

六是按时缴纳党费。三年共收党费9335元,其中:2012年党费为1654元,20xx年党费为2982元,2014年党费为4699元。

主题工作两年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牵头行):

法定代表人:

丙方(代理行):

法定代表人:

丁1方(参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2方(参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3方(参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 (以下称“债务人”)与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 (作为参加行、社),共同签订的编号为 的《人民币资金银团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债权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1 保证人:指 。

1.2 牵头行:指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债权人之一。

1.3 代理行:指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债权人之一。

1.4 参加行(社):指在银团中除牵头行和代理行外,参加银团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即 是本合同的债权人之一。

1.5 债权人:指银团中包括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社)及上述银行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

第二条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

本保证合同为独立性担保。借款合同因任何原因而发生的无效、可撤销均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保证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按下列方式确定: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人民币(大写) (¥ 元)及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费、代理费、承诺费、手续费、电讯费及其他杂费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五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约定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六条保证责任

6.1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6.2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用途、贷款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保证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未争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前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6.3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保证人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4 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保证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5 如果债务人或债权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6 债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7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保证人仍按照本合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8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债权人的债权仍未获全部清偿,则保证人在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保证人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如保证人已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债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

6.9 如果保证人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的,则保证人同意,在债务人清偿、债权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保证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6.10 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债权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划收债务人在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七条保证人的其他义务

7.1 监督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及生产经营状况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随时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资金、财产和经营状况的监督;

7.2 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并按照债权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转移或承继,或者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7.3 保证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保证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保证人承担。

7.4 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 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在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保证人。

8.2 信息使用

保证人同意授权债权人向人民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报送保证人的信用信息情况,并同意债权人合理使用该信用信息。

8.3 公告催收

对保证人的违约情形,债权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8.4 债权人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债权人留存的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有关的一切记录、记载、单据、凭证均是保证人及债权人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保证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债权人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8.5 权利保留

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债权人对保证人承担义务和责任。

如果债权人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债权人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减免。

8.6 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保证人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保证人自行承担。

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债权人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予以减免。保证人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债权人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做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保证人继续予以清偿。

8.7 保证人解散或破产

保证人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债权人也有权参加保证人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

8.8 通知

8.8.1 保证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均真实有效。其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他方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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