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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联名款合作协议(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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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联名款合作协议(优质12篇)
2023-11-10 07:29:57    小编:ZTFB

每个人都需要总结,因为它是我们成长的见证,也是我们前进的基石。除此之外,也需关注这是一份关于个人成长的总结,希望能给你一些启示;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中国银行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长城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西单售票处、呼和浩特售票处、天津售票处和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大连、成都、青岛、西安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哈尔滨、南京营业部都应与中国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一)双方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航空公司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二)双方来往信息应以书面方式寄送或传真至本协议注明的双方联系人。

(签章) (签章)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_银行(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售票处、_________票处和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_________营业部都应与_________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_________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一)双方联系人。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二)双方来往信息应以书面方式寄送或传真至本协议注明的双方联系人。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三

甲方:(银行)。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1、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联名卡)。

2、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3、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4、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5、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6、联名卡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7、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1、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2、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3、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4、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应与甲方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5、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1、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

2、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1、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__________%。

2、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1、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2、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3、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4、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1、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2、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1、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2、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3、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1、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__________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__________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四

长沙中影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合作内容。

第一条甲乙双方联合发行“浦发-中影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该卡集银行卡和甲方会员卡功能于一体。持卡人在使用联名卡各项功能时,享受甲方及乙方所有合作商户相应的优惠待遇。

权归乙方。

第三条联名卡包括磁条卡或磁条卡和ic卡智能芯片相结合的复合卡。磁条卡仅具有磁条银行账户;复合卡具有两种账户,一种是磁条银行账户,另一种是ic卡会员管理账户。乙方负责磁条银行账户信息的管理,ic卡智能芯片由甲方负责管理,作为电子钱包和中影今典影城会员信息的存储介质。该卡具有银行卡的金融服务功能,同时也具备甲方会员卡的管理功能。

第四条双方经协商同意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共同开发市场,服务客户,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第五条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维护对方的形象和信誉,尊重对方的制度和惯例,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彼此的业务管理经验和对业务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展望。

第二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国家有关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和营业范围内,为对方就以上合作内容提供服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承诺不与同业中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开展类似联名卡合作事宜。

第七条甲方负责做好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活动组织与策划、会员的拓展等等,保证联名卡持卡人享受到最优惠的政策与待遇,并负责解释、解决联名卡持卡人在享受会员待遇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八条甲方为联名卡客户提供具体优惠政策包括:

1、联名卡(磁条卡)持卡人享受刷卡购票半价的优惠;

2、联名卡(复合卡)持卡人存入相应的现金,可享受影城对应充值购票折扣优惠;

4、为联名卡客户提供专门售票窗口;

5、不定期开展联名卡客户的专项活动;

6、双方共同组建浦发·中影今典影迷俱乐部,为联名卡客户提供各种会员活动。

第九条甲方负责利用其自身宣传渠道和发行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工作。第十条在联名卡正式发行半年期内,甲方提供场地供乙方人员在影城进行联名卡宣传营销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等同于轻松理财普卡的所有金融服务和相应的特惠商户礼遇。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为联名卡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咨询和投资理财服务。

第十三条乙方负责制定联名卡相关金融业务管理规定,完成联名卡业务的报批、报备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负责受理联名卡的开卡、存款、挂失、解挂、补换卡、销户等业务处理和帐务核算工作,并负责解释、解决联名卡持卡人在银行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第十五条乙方将对联名卡持卡人实施积分奖励计划,积分兑换的礼品可选择甲方电影券或指定食品等。

第十六条乙方将按季开展联名卡促销活动,并提供相应的奖品。

第十七条联名卡卡面设计、营销方案制定和所有宣传内容的设计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利用自身短信平台等有效宣传方式对会员和持卡人进行联名卡活动信息的宣传。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各自负担自身系统开发的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完成联名卡的设计制作工作,并承担卡片磁条部分及卡基制作费用。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签署本合作协议书后,乙方将本次合作上报总行审批,待总行批复同意后,双方启动业务合作,推动业务发展。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沟通业务开展情况,改进完善合作方式和内容。

第三部分保密条款。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均有义务对合作的业务及技术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合作内容的任何细节。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必要时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附则。

第二十二条当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使本协议履行成为不可能或没有必要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合作共赢。甲方以市场最优的价格和待遇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购票、升级等服务。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网上订票、电话订票等支付手段的使用。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任一方欲终止合作,均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二个月内提交书面意见给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双方均同意继续合作。

第二十六条为建立双方之间的合作沟通渠道,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合作事宜。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报经乙方总行批复及报备湖南省银监局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长沙中影电影城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公章)(公章)。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签字):(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________(银行)。

住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1、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联名卡)。

2、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3、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4、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5、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6、联名卡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7、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1、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2、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3、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4、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应与甲方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5、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1、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购买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

2、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1、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__________%。

2、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1、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2、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3、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4、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1、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2、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1、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2、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3、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_____。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1、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__________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__________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六

甲方:_________银行(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售票处、_________票处和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_________营业部都应与_________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_________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甲方:

乙方:

时间: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七

甲方:中国银行(注册地址:北京阜城门内大街410号)。

乙方: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注册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中国银行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长城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西单售票处、呼和浩特售票处、天津售票处和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大连、成都、青岛、西安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哈尔滨、南京营业部都应与中国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上海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br。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一)双方联系人。

中国银行信用卡部。

联系人:业务发展处。

通讯地址:北京光华长安大厦2座7层。

电话:65101999。

传真:65170028。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联系人:客运部。

通讯地址:北京东三环北路京信大厦。

电话:64663489。

传真:64663490。

(二)双方来往信息应以书面方式寄送或传真至本协议注明的双方联系人。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八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107号负责人:杨立新。

第一条。

总则。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以下简称公积金龙卡)是乙方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行的集住房公积金缴交账户和贷款账户查询、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缴交关系转移、公积金贷款还贷等功能与银联龙卡通基本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龙卡联名借记卡。

二、甲方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归缴关系的单位。

三、乙方是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批准从事借记卡业务的商业银行。

四、公积金联名卡发卡行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乙方为甲方公积金联名卡发卡行。

第二条。

发卡对象。

金信息核对表》(格式见附件)和磁盘。甲方应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4.“公积金龙卡”制作完成后,由甲方上述指定人员与乙方双人办理公积金龙卡的交接。甲方根据制卡清单核对银行卡及其附带的银行卡密码信封、公积金密码信封无误后签字确认。甲方有义务将已办理的公积金龙卡、银行卡密码信封、公积金密码信封、使用手册及时分发给持卡人。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公积金龙卡相关金融服务及权益的实现,按照《公积金龙卡使用手册》为公积金龙卡持卡人履行服务承诺。

2.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所载信息为甲方员工制作公积金龙卡卡片,承担卡片制作、95533免费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成本。

3.乙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公积金龙卡系统,通过该系统向持卡人提供及时、准确、规范、便捷的服务。

4.乙方应对甲方员工申领和使用公积金龙卡的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持卡人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九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该房房龄____年。

第三条?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交房时间。

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第六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____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权利保证约定。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十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针对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__联名推广活动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1、乙方负责提供网络推广资源(活动所需)、活动组织、活动开展服务。

2、乙方自行负责设计制作活动海报等宣传品。

3、双方配合宣传(分别网络及线下的宣传),面向全市旅游爱好者,交流互动。

4、合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此活动的协办方及冠名单位。

2、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签订协议后,为乙方提供活动相关奖品,并确保乙方与甲方合作的活动顺利进行。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线下宣传资源(例:店内海报张贴)。

4、甲方有义务为活动进行宣传:线下及网站宣传等。

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举行,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进行。

1、乙方为此活动的主办执行方,负责策划和组织。

2、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展活动时间为:

初定: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活动中的海报等宣传品均由乙方自行落实,此项目甲方无需承担。

4、乙方提供与活动相关的网络资源。

1、甲、乙双方合作举办活动期间,如乙方擅自在活动过程中更改或错误宣传甲方提供的奖品,造成甲方信誉或公知度损害,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整改意见甚至取消本次活动。

2、在签署协议后,如果甲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于甲方主观原因造成活动无_____常进行,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1、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此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文景路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初创型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开展银企合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拟定此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且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四)重点支持、梯次推进原则。双方通过重点领域的深入合作,最终实现全方位的战略对接和持续合作。

(五)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二、合作内容、方式。

满足甲方在为入孵企业提供孵化服务过程中,入孵企业对资金、结算、外汇、贷款、担保等方面的需求,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向甲方提供广泛而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融资授信。

乙方在符合人民银行、银监会及总行有关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条件下支持甲方实现战略目标,向甲方园区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提供授信和融资,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票据业务、非融资类保函等。

乙方向甲方园区入孵企业所发放贷款的期限、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及总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乙方根据甲方入孵企业的项目进展和融资情况,为甲方园区入孵企业提供贷款申请审批的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对于乙方授权范围内审批的贷款,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贷款审批。

乙方在不违反外汇管理局、总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甲方园区入孵企业的综合贡献度,可给予甲方园区入孵企业结汇、购汇费率优惠。

(二)信息咨询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可接受甲方园区入孵企业的委托,为甲方园区入孵企业提供资信证明、资信调查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三)其他业务合作。

1、甲方园区入孵企业在存款、企业年金、资金托管、账户管理等业务方面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主办银行,乙方为甲方园区入孵企业提供资金归集、托管与理财等服务,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为甲方园区入孵企业实现财务集中提供支持。

2、甲方选择乙方作为融资顾问、常年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主办银行,乙方利用自身优势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常年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促进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经营成本。

3、乙方利用自身在本外币业务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代客外汇买卖、开立信用证、外币兑换等外汇资金和外汇结算业务的咨询和服务,提高甲方外汇资金利用效率,为甲方解决所需的外汇结算问题。

4、乙方利用本外币银行卡的优势,为甲方园区入孵企业提供代发工资、代缴费等服务。

5、乙方为甲方园区入孵企业提供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银行卡等在内的综合化服务。

三、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财经动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预测等方面的资料、信息,为甲方园区在孵企业提供服务的情况,贷款成功案例等。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融资项目和企业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项目牵头人员,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相关事宜。

四、附则。

定除外。

(二)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联名款合作协议篇十二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方与乙方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1、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联名卡)。

2、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3、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4、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5、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6、联名卡有效期为________年。

7、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1、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2、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3、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4、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应与甲方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5、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1、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购买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__________折优惠。

2、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1、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__________%。

2、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1、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2、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3、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4、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1、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2、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1、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2、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3、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____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1、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__________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________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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