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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实用 电信工作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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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实用 电信工作体会(3篇)
2022-12-20 05:16:22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电信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实用一

截至6月底,全国代办电信实现业务收入5.67亿元,月均增幅超过57%,业务收入占邮政总收入的2.14%,占比较年初提高了。47个百分点;1到6月份,全国共完成代放号448.8万户,代售卡3862.13万张,两项业务月均增幅分别为55.22%和57.5%。今年上半年全国代办电信业务发展迅猛,业务量、收都实现了较大的增长幅度。

与全国代办电信业务发展形势相比,我省代办电信业务虽然起步较慢(元月份仅有111万的收入,与去年水平相当),但发展状况总体良好,业务量、收都保持了快速、平稳的增长。

国家局6月份业务统计数据显示,陕西代办电信业务收入实绩排名全国第15位,收入增幅排名第9位,比年初(元月份)分别提高了4个位次和8个位次。在国家局代办电信业务奖励考核的同组8个省(区、市)当中,陕西代办电信业务平稳发展的特点十分明显,收入实绩和综合指标排名都能基本稳定在第4位;6月份上升至第三位,位列重庆、贵州之后。

截至6月底,全省代办电信实现业务收入(财务数字)14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2.33%,完成年度收入计划46.93%,基本达到了“双过半”要求。1至6月份,我省代办电信业务收入月均增幅为66.21%,高于全国增幅水平16.62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移动和联通是我省代办电信的主要合作运营商;截至6月底,与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等主要通信运营商的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3.51%、46%、1.16%和。33%,与年初相比联通、移动的收入占比分别提高了1.5%和7%,电信的收入占比下降了9%。代售缴费卡依然是我省代办电信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占比达到65%,其次是代放号业务,占比23.64%,代收费及公话/话吧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4%和4.9%,这四类主要业务的收入占比情况与年初相比变化不大。县局代办电信业务收入继续保持超过多半的份额,6月底为61.42%,与年初相比县局收入占比下降了2.54个百分点。

在我省邮政各专业当中,代办业务发展增幅从二季度开始遥遥领先,其收入对全省邮政收入增长的贡献也在逐月增大。从年初(元月份)排位各专业第七,贡献率仅有。76%,到6月底排位储蓄专业之后位居第二,贡献率提高到6.88%,贡献率翻了三番。代办电信业务收入占全省邮政总收入之比由年初的1.8%,提升到6月底的1.94%,增幅超过86%。

截至6月底我省代放号和代售卡业务实绩完成5。59万户和245.83万张(数据来源国家局代办电信业务量统计),分别占到全国业务总量的1.23%和6.37%,两项指标较年初分别提升了。48和2.59个百分点。其中代销联通缴费卡9.8万张,占比12.1%,位居全国第二位;代销移动缴费卡138.28万张,占比5.9%,位居全国第五位;代销电信缴费卡16.65万张,占比4.1%,位居全国第六位。今年前6个月,代放号、代售卡业务量月均增幅分别达到63.71%和6.44%,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5.71和1.98个百分点。

关于电信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_____》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_____委员会依照其_____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电信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实用三

今年以来,我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开展时间自2019年8月15日至9月30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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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根据省、市集中宣传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发案的情况,针对夏季案件高发期,在全市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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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集中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翁朝晖任组长,市联席会召集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世民任副组长,市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马贤平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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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覆盖宣传。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台卡。

2、自助区、自助终端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

3、通过客服号向各自用户发送“防骗短信”。

4、柜面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三问一确认”制度,即询问客户汇款用途、对象以及是否认识对方,询问之后再确认签字,及时对可疑转账行为进行提醒、劝阻。

5、银行安保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疑似被骗客户及时劝阻、制止。

6、对管理不规范、涉案银行卡较多的开户行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分局,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聚焦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账户实名制宣传。

1、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宣传,全面掌握我市实际运营的第三方支付手段,召集运营方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在推广时和登录、交易、支付界面增加风险防范提醒。

2、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曝光力度。

3、通报一批违规移机使用的实体特约商户和买卖账户信息的单位、个人。

4、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支付账户较多的支付机构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三)聚焦通信行业,开展移动端宣传。

1、各通信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形式开展风险宣传和防范提醒。

2、各通信企业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至少发送一次公益短信的“防骗提醒”。

3、各通信企业营业网点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摆放宣传材料。

4、各通信企业对网点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六部委关于电话卡实名制的要求,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手机卡较多的网点严肃查处并曝光。

(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四)聚焦公司企业,开展针对性宣传。

1、各级公安部门会同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次针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反诈宣传。

2、针对公司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发放《防范宣传确认书》,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签名后存档,防止大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3、针对小微企业,公安机关牵头,会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冒充军警、冒充熟人领导、贷款、办理信用卡及信用卡提升额度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聚焦学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市教体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反诈讲座,发放《xx市反电诈中心致家长一封信》,通过校讯通发送反诈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针对大学生,市教体部门负责联系在学校官方网站开设防范宣传专栏,在学校宣传栏发布反诈通告,通过微信群、qq群发送宣传材料。

3、团市委牵头,市公安局主办全市“红盾”反诈讲师团视频培训会,分别组织志愿者、公安民警参加。

4、辖区公安机关负责督促驻高校警务室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5、针对出国留学生和其他人员,市外办借助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定期发布安全提醒。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政府办外事科,市公安局)

(六)聚焦城乡社区,开展特色宣传。

1、各级公安机关协调全市社区办事大厅、村委会,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社区防范宣传。

2、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小区物业以防范单身人群的网络交友、全职妈妈的网络兼职、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开展反诈宣传,在小区醒目位置发布宣传内容。

3、辖区公安机关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社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4、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宾旅馆行业通过摆放台卡等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

5、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医院、保健院、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反诈宣传。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七)聚焦传统媒介,开展公益宣传。

1、市委宣传部组织全市各级新闻部门网站、市委网信办组织本地各大论坛置顶发布反诈宣传内容和相关活动报道,平面媒体及时跟进。

2、市广电新闻局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率较高的栏目及黄金时间段播放公益广告。

3、市交通局组织全市车站、公交车(包括站台)、出租车显示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出租车内副驾驶显著位置张贴反诈内容。

4、市城管执法局协调企事业单位等户外显示屏、大型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新闻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聚焦新兴媒介,开展网上宣传。

1、策划、制作一个h5防骗反诈主题融媒体作品。

2、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短视频。

3、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图解。

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抖音等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移动化、可视化、社交化、定制化传播。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九)创新宣传手段,做本地反诈宣传亮点。

1、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统筹,各成员单位联合举办2019年xx市反诈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成员单位)

2、市公安局牵头,与深圳市公安局携手开展“老区·特区”系列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皋城反诈先锋”与深圳市公安局合作反诈微信公众号“终结诈骗”共同开展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各成员单位组织本系统通过电子屏显示、摆放台卡,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中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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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19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宣传阶段(8月20日-9月20日)。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领导小组成员分组赴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县区和单位分别问责和约谈。活动结束后,市联席办将发布各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对发案、损失数不降反升的县区开展问责。各地、各单位在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长效机制,固化为常态宣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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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见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班,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协调,确保此次宣传活动的高规格和全覆盖。

(二)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任务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单位在各宣传阵地投放、张贴的宣传材料及公布的融媒体作品须加注“皋城反诈先锋”和“终结诈骗”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畅通渠道,联动发力。联席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工作方案报送市联席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工作动态、重要情况和创新举措随时报送。市联席办将及时总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联席办。各单位在宣传中发现的涉及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378009),或通过公众号“皋城反诈先锋”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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