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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心得体会 税务代理实务实验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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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心得体会 税务代理实务实验心得(四篇)
2022-12-20 07:07:45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税务代理心得体会一

1、熟悉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预算标准审核费用报销;

1.1 报销审核:审核各种费用的的单据授权审批人和经手人签字是否齐全,原始单据粘贴、填报是否合规,业务情况是否真实、明确;

1.2 账务处理:收到的费用报销单据要及时填制并登记到财务软件入账。按照规定分清各部门和研发项目中,制单和复核手续是否齐全;

1.3 月末结账:按照权责发生制,将有关费用、成本预估入账;往来账以及预付款项及时找相关负责人催收;

2、 熟悉税务制度,严格按照税务要求进行填报;

2.1 征期前进行月报、季报、年报申报,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打印存档;

2.2 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特别是专项扣除,需要及时提醒更新、报税前需要核查,纸质档要备查;

2.3 做好发票的购买、领用、开具、验收、保管工作;

2.4 及时进行税收新政识别、不断学习,提前给公司预警,防范税务风险;

3、领导交办的各种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2、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运用财务软件(sap、金蝶优先),办公软件;

3、做事积极主动,思维敏捷,接受能力强,能独立思考,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4、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良好的沟通能力;

5、有会计初级资格证者、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022税务代理心得体会二

20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税务分局在县局和各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地方税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满怀建党94周年的喜悦之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有效推进,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xx年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入的预测分析,抓实组织收入工作

全分局上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及时将县局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收入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强化税收经济分析,认真做好税收调查工作,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分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万元,完成县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数*万元的%,为圆满完成全年的收入任务,实现“”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升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1.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我分局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两个所得税”的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化应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截止5月,全面完成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克服困难,突出重点,抓早抓实,截止3月,圆满完成了县局下达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个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开展。

2. 严格执行减免税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我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3. 继续搞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按照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对工业园区的进驻企业,特别是厂房建设的建安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入库情况已纳入我分局的重点监控范围。

(三)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各项征管基础工作

1.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个体工商户的税源清查,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对征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及时调整,摸清税源底数;二是税收管理人员分片区、分行业、分户采集个体业户的资料信息,作为定额核定的参考依据,尽量使核定定额接近实际水平,不断增强税收定额核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事后审核工作,明确责任,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促进和谐地税建设。

2.创新纳税服务手段,深入推进优秀办税服务厅建设。我分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投诉举报制等管理规范,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深入推进优秀办税服务厅建设。

3.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源泉控管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发票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大货物运输发票的监管力度,积极宣传发票有奖活动,不断增强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发票领、用、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管理到位。认真做好新旧发票的换版衔接工作,整个工作做到及时、高效、有序进行。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1.抓学习,努力提高地税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狠抓政治业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业务、税收政策学习,认真开展以“科学发展观”、党的xx大为重点内容的政治学习,确保统一和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税收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学习促进了地税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目标考核为主的制度建设,强化了责任落实,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税收管理的规范和税收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预防渎职专项工作。牢牢把握反渎职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巩固近年来廉政风险防范的成果,完善内控机制,及时发现风险、化解风险,确保队伍的廉洁平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xx年,全分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责任意识、工作热情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征收、管理的工作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创新税收管理服务的理念、制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征收管理的方式方法创新不足,部分税收征管还存在漏洞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和完善。

2022税务代理心得体会三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5.提供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函寄送、登门传递等形式供客户参阅);

6.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7.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收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2税务代理心得体会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_____。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_____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_____。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项目、重复_____、扩大_____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_____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

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

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_____、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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