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0 08:15:23 页码:10
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四篇)
2022-12-20 08:15:23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清初以来,寺屡经兴废。雍正年间,住持孚庵,因寺院田产案胜诉,维护了静安寺的'田产,并勒石记其事。乾隆六年(1741)礼部侍郎麦焕捐款重修大殿。乾隆四十三年(1778)歙人孙思望倡议集资重修殿宇。上海道(长白)盛保又修建寺前涌泉亭,并于寺东建报恩院供僧众居住。寺僧大海,曾将寺内被火焚余的宋代银杏树干,雕成十八尊罗汉及一尊韦驮像于寺内供奉。咸丰同治之际,静安寺毁于太平天国战火,唯余一座大殿。住持鹤峰在缙绅李朝观、姚曦、浙江富商胡雪岩等资助下,于光绪六年(1880)重建静安寺,翌年四月初八寺宇落成,按佛教仪轨举行隆重的浴佛节,四众云集,车水马龙,商贾辐,蔚为奇观。自此形成有名的一年一度静安寺庙会,“三月三到龙华(看桃花),四月八到静安(逛庙会)”遂成为沪上民谚民俗。光绪九年(1883)由李朝观作记、住持鹤峰勒碑,《重建静安寺记》碑文今仍保存于大雄宝殿前壁。

光绪二十年(1894)住持正生于大殿左右两侧增建两座楼房,再次修葺全寺,使静安寺恢复旧观。光绪三十年(1904)在上海南翔建“静安南翔塔院”一座,将静安寺历代祖师灵骨迁葬该院,并建祖师祠,供历代祖师牌位。塔院旁建有僧舍,派专人管理。直到民国年间,尚有七十三间房屋,土地六十四亩。

1930-1940年,志法、志汶先后出任住持,任内无所建树,而寺产纠纷兴讼不断,留下许多后患。1941年,德悟法师继任住持,革弊图新,转向佛学教育,注重佛学研究,曾举办数十次佛学讲座,分别礼请应慈、圆瑛、芝峰、丁福保、赵朴初、蒋竹庄等高僧、大德主讲,同时成立静安寺护法会,会同监院密迦整顿寺务,寺风顿有起色。

抗战胜利后,在住持德悟、监院密迦主持下,在原山门之东,另建一座仿唐新山门,由邓散木(铁翁)题额“静安古寺”。并在新山门前、“天下第六泉”井栏一侧,竖立一座古印度阿育王式梵幢,成为静安寺标志。工程竣工后,又逢四月初八日佛诞及静安佛学院开学,在揭幕典礼上,太虚大师以三喜临门,亲自主持剪彩,拈香礼佛,欢喜赞叹。与会僧俗逾万人,成为当时沪上佛界一大盛事。

在此期间,静安寺还于寺后门向华山路,创办静安小学。于南翔建立静安农村实验学校。该校由持松、白圣、赵朴初、毛效同、顾恒(暨南大学农学教授)五人任董事,由大同法师主持教务。两校经费均同静安寺负担。

{$上海外滩导游词 ·上海南京路导游词 ·世纪大道导游词$}

1947年春,住持德悟、监院密迦委托周孝廉、奚亚夫二律师,联名致函上海市佛教会,主动提出愿将静安寺由子孙剃度制改为十方丛林选贤制。请市佛教会主持推贤选能继任静安寺方丈。同时,静安寺会体僧众也赞同德悟、密迦这一建议,亦函呈上海市佛教会请求改制选贤。于是,上海市佛教会尊重住持德悟法师及全寺僧众愿望,于是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召集诸山长老、护法居士及全寺僧众,举行会议,一致决定该寺改为永久十方丛林,并公推持松法师为改制后首任住持,兼任静安佛学院院长。持松法师接任时,提出四项要求:“一、静安寺既定为十方丛林,今后住持选举,应由佛教会会同本市诸山代表及本寺两序大众公推,以示大公而杜流弊。二、静安寺应作为佛教文化事业中心,逐渐减少酬应,以期成为纯粹弘法之道场。三、寺内经济应行公开,尽力所及,举办佛教慈善公益事业,以符佛陀救世利生之旨。四、本人潜心内学,不善外缘,重违大众嘱托,除寺内行政大计如需本人主持外,其余事务,概由监院领导诸执事分别负责。所有琐务应酬,幸勿相累。”获得与会者一致通过。持松法师担任住持后,任命白圣为监院,四项规约,得以实施,寺务大有进展。

最新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黄浦江是流经上海市区最大的河流,黄浦江源头坐落在浙江安吉龙王山自然保护区内。由于黄浦江通江接海,受到潮汐影响,平均每天两次有明显的涨潮和退潮现象,一天内的水位落差可达4米以上,如遇天文大潮,水位落差就更大了。

在一百五十年前,上海仅是江南沿海的一个中等县城,航运事业很不发达,人们没必要、也没能力在沿江修筑堤岸,所以除东门黄浦江岸外大部分江岸是一片自然滩地。退潮时,江水聚滞在河床中心,露出一大片滩地。涨潮时,江水又没过河滩。黄浦江是上海的主要河道。由于江宽水急,逆水而行的船只就须拉纤行走。几百年来,纤夫的足迹就在黄浦江滩踩出一条曲折多弯的小道,人们称之“纤道”,这纤道就是外滩最早的路了。在上海的地名习惯用词中,一般把河流的上游叫作“里”,河流的下游叫作“外”,如今天上海人习惯把虹口港上的汉阳路桥叫作“里虹桥”,把长治路桥叫作“中虹桥”,把大名路桥叫作“外虹桥”,就是根据桥所在河流的位置来取名的。

同样,今苏州河入黄浦江口的第一座桥叫作“外白渡桥”,依次向里的桥也俗称“里白渡桥”(今乍浦路桥)、三白渡桥(今四川路桥)。如以县城为依据时,距城近的地方称为“里”,距城远的地方称为“外”,今南市区的“里咸瓜街”和“外咸瓜街”;“里仓桥”和“外仓桥”等就是以此得名的。

进入上海县城附近的黄浦江在陆家浜出口处形成一个急弯,于是上海人就以陆家浜为界,其上游称为“里黄浦”,下游称为‘外黄浦”。里黄浦的河滩叫作“里黄浦滩”,简称“里滩”,外黄浦的滩地就叫作“外黄浦滩”,简称“外滩”。

外滩位于上海的黄浦江畔。 它代表着上海的风景并且是一个上海的必须参观旅游目的地。 在19世纪后期,外滩的许多外资银行在被誉为上海的“财政街”或“东方华尔街”的外滩建立了。 因此,外滩成为了鼓励财政投资的场所。 由于外滩所富有的历史价值,在外滩拥有一小块土地不仅仅是财富的标志,更是荣誉的标志。

白渡桥至金陵东路的一段黄浦滩,因位于上海县城厢之外的浦滩,被习称为“外滩”。它是上海都市的最初轮廓线,曾被称作黄浦路、扬子路、黄浦滩路,1945年改名为中山东一路。外滩原是一片荒芜的浅滩,沿滩有一条狭窄的泥路,供船夫拉纤时行走。滩的西边为农田,阡陌沟渠之间散布着星星点点的茅舍。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英帝国主义在上海开辟租界前,首先划定外滩一带江面为其船只的“下锚地段”。1845年11月29日,通过《上海土地章程》把外滩以西的830亩土地划为英租界。此后,殖民当局便在李家庄(又名李家场,今圆明园路西南、北京东路近外滩的一段)建造英国领事馆(今外滩33号中国旅行社上海分社所在地)。不久,英国领事馆的南边沿黄浦江一线,陆续出现沙逊洋行、仁记洋行、宝成洋行、旗昌洋行、天长洋行等洋行.临黄浦江的纤道,1848年被改造成18米宽的马路,并在马路东侧建造码头,堆栈、本行和船厂。1854-1941年间,出现十余家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成为上海的金融中心,有“东方华尔街”之称。外滩的房屋开始时都是两层楼和三层楼。

本世纪以来,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增长,出现多层和高层,式样五花八门,诸如英国古典式、英国新古典式、英国文艺复兴式亚细亚大楼(原上海冶金设计院)、上海总会(今东风饭店〕、汇丰大楼(原上海市人民政府大楼)、恰和大楼(今外贸局大楼)等、法国古典式、法国大住宅式、哥特式、巴洛克式、近代西方式、东印度式、折中主义式、中西掺合式等,被誉为“万国建筑博览”。北起苏州河口的外白渡桥,南至金陵东路,全长约1700米。无论是极目远眺或是徜徉其间,都能感受到一种刚健、雄浑、雍容,华贵的气势。

现在我们见到的外滩大楼大都经过改建,但基本风格不变。1992年国庆节前,又完成了外滩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现在的外滩防汛墙呈厢廊式,高6.9米,宽15.4米,可抵御千年一遇的潮水。厢内能停放300多辆汽车,厢面是绿化景点和沿江步行道。路面比先前拓宽一倍,有8快2慢10个车道,外滩历来是上海的旅游热点,除能观赏中外罕见的“万国建筑博览”外,还可领略外白渡桥与吴淞路闸桥的丰姿,黄浦公园的俊巧,防洪墙的设计匠心,以及大楼与江水交相辉映的胜景。浦江夜游更有一番情趣。加之这里交通发达,购物方便,历史掌故丰富,旅游设施完备,使人留连忘返。

外滩是这座东方大都会最著名的景观,它东起中山一路,北起外白渡桥,南至金陵东路,面对开阔的母亲河——黄浦江,背倚造型严谨,风格迥异的建筑群。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及近百年来在经济活动领域对上海乃至中国的影响,使其具有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外面的江滩,长提,以及绿化带乃至美轮美奂的建筑群所构成的街景,是最具有特征的上海景观。

上海外滩曾经是西方列强在上海的政治,经融,商务和文化中心。当年各国的领事馆大都集中在这里,外滩也是国际金融资本在中国的大本营。此外,还有西方大商贾的高级俱乐部——上海总会,还有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大楼。

最新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各位游客,大家好!今天我要带大家游览的地方是上海著名的金融一条街,有万国建筑博览群之称的外滩,它是百年上海的一个影子,也是旧上海资本主义的写照。那现在大家就随我一起找寻下这片浦江土地吧。

外滩位于黄浦江和苏州河的交汇处,与浦东陆家嘴金融区隔江相望。它北起北苏州路南至金陵东路,长约1800米,地形呈新月形。

外滩原来是上海城厢外北面的沿江滩地,旧时俗称“黄浦滩”,筑路后,名为黄浦路,1945年更名为中山东一路。那黄浦江的名字又是由何而来的呢?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有个十分有威望的人叫春申君,浦江这一带是他的领土,故上海简称“申”,春申君名叫黄歇所以就叫黄浦江。它是发源与浙江安吉的龙王山,全长114公里,平均水深14米。但并不是从龙王山算起的,是从上海的淀山湖一直流往吴淞口来最后注入长江,期间经过10个区。那有人会问我黄浦江的水为什么是黄的呢?我就简单的和大家解释下。其实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因为黄浦江江底的泥土是壤土,壤土是介于泥土和沙土之间的一种土质,是又有泥又有沙的。第二是因为它流入的时候经过10个区,所以经过了一定的污染。第三是因为长江水的回流把一定量的沙土带了进来。基于以上三种原因所以黄浦江的水是黄的。

1843年上海开放后,英国第一任驻沪领事巴富尔,看中了外滩一带地方,在1845年以上海道台公布的所谓“上海土地章程”为根据,划定外滩在内的800亩土地为英租界。1849年法国也在英租界的南侧划得986亩土地为法租界。但临江而立的巍峨参差、的世界各国风格的建筑群,是到上世纪初,特别是在二十、三十年代才建造起来的。它从这一时期起,逐步成为远东最大的经济中心的象征。经过百年历史沧桑的外滩,在1992—1993年大规模的改造工程后,旧貌换新颖,景色更为迷人,被中外游客评为上海“最喜爱的风景点”。

外滩是上海标志性的景点,到上海必游外滩,否则就等于没来过上海,它的总体布局可以5条线来概括。1、万国建筑博览群(在这条路上有中外建筑26幢形成了一条靓丽的风景线)2、10车道的中山东一路贯通了四方的交通。3、外滩的绿化、城雕、喷泉。4、浦东新兴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5、外滩情人墙

那我们就连着这几条线,把外滩迷人的风景尽情的欣赏下吧。

走到这里,我们先看下对面那幢不起眼的房子,它位于中山东一路和金陵东路口。现在看起来十分的不起眼,但在解放前他是上海比较高级的公寓房,里面的房间布置相当豪华,每个房间都有20平方左右,而且有独立的卫生设备,它是专门给在外滩工作的高级职员居住的。郭沫若先生在日本和他第2个老婆安娜生的儿子也在这里居住过。

首先我们在这里揭开外滩序曲的是这座具有86年历史被人们称为“阿脱奴婆”式的气象台。他建于1920xx年的3月9日,他统高50米,包括上面的天线等,塔的实际高度为36.8米。这个塔原先并不是在这个位置上的,因为92年外滩改建的时候马路拓宽,修建新的防汛墙,基于这个天文台历史悠久,而且十分有价值,就把他从原来的位置向东北面整体移位20米,并对他进行装修。他在以前的作用是他可根据徐家汇气象信号台测得的气象信息。每天5次在塔顶桅杆上悬挂各种形状的标志,向往来船只告示吴淞口外的风浪和海浪等气象信息,以保证航行安全。另外在桅杆上有一只可以上下升降的大球,每天中午11:45分,球升到桅杆一半的高度,11:55分又将球升到顶端,12点正又将球升到原来的位置向往来的市民、船员报时,所以他也是中国出现的第一座报时台。但随着现代划信息传播科学的发展,它也只能“退休”了,现在是外滩的历史陈列馆,有兴趣的话大家可以进去参观一下。

[上海总会]

现在我们位于中山东一路3号,现上海总会,原英国侨民活动的上海总会又称皇家总会。它1920xx年建成,耗资白银45万两,是文艺复兴式风格。所谓文艺复兴式风格的特点就是整体感觉给人十分均匀、对称。整幢建筑以正门为纵轴线,左右对称,显得和谐均匀而稳重。大楼的第三层与第四层之间,有六根爱奥尼克立柱,爱奥尼克立柱特点是柱身修长,柱身有条带状,柱头上有卷起的旋涡状,是“女性美”的象征。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两种柱子风格叫多立克柱式,柱身粗壮,柱顶是突出的圆形,上方有方形的石头盖顶,是“男性美”的象征。海关大楼地层就是用这种柱式。还有就是科林斯柱,此柱出现在希腊时期商业繁荣的科林斯城,柱顶有一束树叶和花蔓组成,似花篮状,雕刻华美,是“富豪”的象征,汇丰银行和怡和洋行都使用这种柱式,以显示自己的财富。这里要和大家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幢建筑中远东第一长酒吧台,有34米长。大堂北侧是环形楼梯,旁边有半圆形铁栏电梯,现仍能上下通行。市内装修由日本设计师承担,参照日本帝国主义王宫的风格设计,故又称之为“东洋的伦敦”,这做优秀近代建筑已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通商银行大楼]

位于中山东一路6号的中国通商银行大楼是一幢四层哥特式建筑。1920xx年建造。屋顶坡面陡,顶端原立有十字架。尖角顶的两侧原来也有小尖塔,如向上帝供奉的巨烛。第四层的窗户形状都像教堂的窗框一样,采用尖卷形。正门前有古典式柱廊。中国通商银行是1879年由盛宣怀筹资兴办的中国人自己最早经营的一家银行。

[大北电报公司大楼]

中山东一路7号,是一座文艺复兴式风格的大楼。该建筑注重统一、对称、稳重,外立面装饰甚为讲究。每层都采用了古典风格的柱子,或用来承重,或只作为装饰。窗户四周图形多样,立体感强,近似巴洛克式。它的黑顶白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不失一种优雅的感觉。这楼是现在的盘谷银行上海分行,自1920xx年建成以来,它已四度易主,最早称为大北电报公司大楼。后为中国通商银行及长江航运公司所用。

最新上海军转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