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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检讨心得体会 关于超限超载的检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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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检讨心得体会 关于超限超载的检讨(5篇)
2022-12-21 04:18:46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车辆超载检讨心得体会一

1.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

本公司按照承保险别,依据本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机动车的保险责任。

序号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发动机号

使用

性质

吨位

车辆损失险a

第三者责任险b

附加险

保险

价值

费率

%

保险费

基本

保险费

保险

小计

赔偿

限额

车架号码

座位

保险

金额

保险费

座位数

每座限额

每座保费

限额小计

保费小计

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 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 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描写车辆超载检讨心得体会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车号:_____颜色:_____产地:_____型号: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拓印粘贴)底盘号码: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万元。

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___年__月___日

描写车辆超载检讨心得体会三

停车场地点:××市××路××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型号为______,车辆号为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 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甲方: 乙方(保管方):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描写车辆超载检讨心得体会四

甲方: 身份证: (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简称乙方)

乙方车辆号牌: 车辆类型:

品牌名称: 车身颜色: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公平、合理、互惠的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土石方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的义务

1、车辆到达工地后,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工程车辆必须加土方液压盖。加盖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后期分期扣除(半年后)。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满一年半以上的,加盖费用甲方承担一半,满三年的,加盖费用甲方全部承担。

2、按照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车辆进场后,燃油由甲方提供。如发现乙方人员故意浪费燃油的,甲方将按照三千至一万元的罚款予以处罚。如发现偷盗、倒卖燃油的,甲方将按照五万至十万元的罚款予以处罚。

3、乙方驾驶员的住宿,吃饭由甲方安排。

4、乙方车辆在正常运输中,如出现路政、交管、环卫等部门的罚款、收证,由甲方出面解决。

5、甲方将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包月款项。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车辆和人员到场后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不得擅自在外揽私活。

2、乙方车辆行驶的路线,一定要按照甲方制定路线行驶,如果超出甲方指定的运输路线造成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3、乙方提供的车辆有合法手续双桥工程车,每车每次装载量为18方;每月工作25天,5天维修时间;每车每天保证完成最低工程量( )车,每月完成工程量最低( )车次。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规定工程量的,每少一车扣除( )元。

4、由于甲方自身的原因或自然灾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运输量的缺损,由甲方负责;反之,因乙方车辆在维修期以外出现的故障,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车辆行驶过程中,乙方车主和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乙方车主和驾驶员不得擅自停工(如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扣除乙方当事车辆的押金作为甲方的赔偿金)。

6、乙方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的其他法律法规,如因乙方驾驶员违规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合同时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共计 月。

运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定,以包月形式计算,每月35000元(包含驾驶员工资)结算,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每月上旬结算壹万元,中旬结算壹万元,下旬结算壹万伍千元。

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单方面不能终止合同,如毁约,毁约方将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0xx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押金

为进一步方便管理,顺利推进工程的整体进程,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运输款项作为押金(三个月后扣除),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以上解决,发生争议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描写车辆超载检讨心得体会五

甲方:________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甲、乙双 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

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上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项目如下:

1 、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

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快递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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