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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 燃气工作感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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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 燃气工作感悟(6篇)
2022-12-21 10:55:03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刚才,***同志宣读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工作任务,4个阶段进度安排,很具体、很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讲3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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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今年来,湖北十堰、辽宁沈阳、内蒙古呼和浩特等地区,发生了多起燃气安全事故。这些事故代价惨痛、教训深刻,可以说,当前燃气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习近平总书记18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燃气安全工作,总书记6月13日、10月21日,相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这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具体到我们县,城镇燃气用户达2万户,并随着气代煤工作大规模开展,农村管道天然气用户达6万户,保障燃气安全的任务尤为艰巨,容不得丝毫懈怠。各级各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做好燃气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加强排查整治,并从隐患事故中查找原因、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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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王勇国务委员明确指出当前燃气安全存在的“五方面很大差距”(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管道安全运行保障能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执法、用户安全防护意识)。这些问题,在我们的工作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问题解决在未然萌芽状态。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一要深入查。聚焦建设、经营、存储、充装、运输等各个环节,聚焦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老旧小区、餐饮企业、加气站等重点场所,聚焦工程施工、燃气管道设施等重要部位,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二要彻底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动态式管理清单,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时整改,绝不留一丝安全隐患。三要严格督。县安委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警示通报。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安委办备案。因排查整治不到位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最新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公司在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快速、优质、高效完成了项目立项、气站选址、建站敷管等工程事项,并于去年9月成功投产点火,让市民用上了清洁、价廉、安全的管道天然气,完成了政府多年来恢复使用管道气的夙愿,重新点燃百姓使用管道气的希望,办了一件顺民心、得民意的大好事,也为政府评报园林城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现通过一年的时间,已在城区敷设了中低压管网180余公里,签约用户30000余户,通气用户15000余户,创造了城市管道燃气发展的奇迹。奇迹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座的部门和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燃气行业,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确保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从创建伊始并始终如一地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借此次抢修应急演练的机会,我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短汇报。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立起来的制度能有效实施并执行到位,不致于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字中,或躺在柜子里,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臵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3名。设臵专职巡线员、专职抢修员和兼职宣传员。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员工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则。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国家燃气安全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安全考核制度”、“气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三、坚持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胜于消”的安全理念,在工作中“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保证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结合公司情况及节假日、气候变化、季节交替等特点每年进行6次以上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气站、管线、燃气设施、施工现场、燃气用户进行严格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月度安全例行检查,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检查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突击检查。每年组织进行1-2次用户户内安全检查,对燃气用户调压装臵、表具、灶具、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确保居民的用气安全。各类检查使用专用检查检查表,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暂无法整改的上报安委会备案并加强巡视。

最新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规范_ 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 _年__月__日在中国 签署本协议。

1.2 协议双方分别为: (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

1.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2 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 燃气: 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 管道燃气: 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 管道燃气业务: 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 燃气管网设施: 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 市政管道燃气设施: 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 庭院管道燃气设施: 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 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1)造成_1000_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24_小时以上;

(2)未向有关部门申报,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72_小时以上;

(3)严重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 燃气紧急事件: 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 特许经营权: 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市政管道燃气设施、cng/lng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汽车加气站,从事汽车加气站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 不可抗力: 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 公司的设立

3.1 乙方负责成立具体运作开发利用项目的独立公司,由该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经营活动。

3.2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经营活动。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

4.1 特许经营权授予

(1)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 本协议签署_7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 甲方保证乙方独家开发建设经营 境内的居民用户、工业用户、经济技术开发区用户、工业园区用户、汽车加气站项目的燃气利用项目。政府不再审批新的民用、工业、汽车燃气项目。初期气源以cng、lng拉运供应 的居民、工业及汽车加气项目。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申请开口,铺设管道供气。

4.2 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30_年,自_ _年__月__日起至_ _年__月__日止。

4.3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 行政管辖区域。如果行政管辖区域扩大,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随之扩大。

4.4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城市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独家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燃气门站、cng母站及汽车加气站、lng利用项目;民用户、工业户、工商户、公服户燃气配接;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设计、安装、建设和经营,提供与此相关的维修、抢修服务业务;为民用、工业、公建、交通领域提供燃气的供应和销售服务;开发燃气的存储、运输和输配设计以及建设和经营管理业务。

特许经营期间,任何构成对本协议规定业务的替代、有关燃气的新的业务项目的增加,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后10天内予以安排协商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业务范围予以修改或扩充。超出期限未予安排协商,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请。

4.5 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及乙方为燃气项目建设而进行的融资情形外,不得擅自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4.6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暂时中止本特许经营协议,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情节严重,足以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2)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3)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4)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乙方整改合格后,继续享有特许经营权。整改期满后,乙方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第五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5.1 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5.2 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乙方出现本协议4.6条所列情形致使特许经营权被中止,乙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5.3 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5.4 特许经营协议的延长

(1)本协议在必要时可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延长,甲方负责办理延长的有关手续。

(2)若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则甲方应当相应延长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期限:

①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②在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③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或收益性支出增加;

④不可抗力事件。

5.5 特许经营权期限期满后特许经营权的重新授予

(1) 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期限期满前12个月,双方将重新协商确定是否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另外签署新的特许经营协议;

(2) 如果甲方决定重新授予特许经营权,应优先授予乙方。

5.6 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 谁投资谁所有;

(2) 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 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六章 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6.1 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并可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向用户收取费用。

6.2 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甲方应按规划为乙方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乙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享受政府对该燃气项目给予的税费优惠政策。

6.3 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6.4 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包括:

(1) 乙方的投资和预期收益;

(2) 乙方由此而需支付给燃气用户或其他方的补偿或赔偿;

(3) 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其他所有损失。

第七章 供气安全

7.1 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7.2 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7.3 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7.4 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7.5 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7.6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24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7.7 紧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八章 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8.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8.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九章 收费

9.1 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乙方与企业、工商业用户在政府批准的价格范围内自行协商供气价格。

9.2 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结算燃气费。

9.3 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经有关部门核准后,乙方执行新收费标准。

第十章 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向乙方提出建议;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0.2 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专营性和排他性不被侵犯,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对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特许经营权的行为,应及时依法予以制止并处罚;

(2)维护特许经营区域及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负责与上游企业协调,协助乙方落实气源及气量问题。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价格调整和经济补偿相关职责;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在乙方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违章占压等情况时,予以协调;

(5)保障乙方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自主权。在对乙方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运营。

(6)当完成甲方交办的具体应急、公益性质的任务后,乙方有权提出补偿申请,甲方应予协助落实;

(7)为乙方实施燃气发展规划提供指导,并予以协调。

(8)项目用地:天然气门站占地30-50亩,管网等临时用地另计。此征地甲方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10.3 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2)依据政府和本协议的规定,向用户收取气费和相关服务费的权利。对拒缴或欠费的用户依法追缴气费和违约金,按照法定程序对欠缴气费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暂停供气;

(3)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4)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0.4 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依法向受损方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受损害方、第三人过错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根据当地政策法规依法纳税。

10.5 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5_月_30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

(2)乙方应于每年_5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5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10.6 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 3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的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

(3)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4)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5)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0.7 补偿

本协议项下的补偿可以采取调整气价、延长特许经营权期限、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补偿申请15日内,应书面通知乙方审核意见和拟采取的补偿方式等。

第十一章 违约

11.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1.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

11.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180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10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是否予以整改的决定,若仍决定乙方整改的,则补救期限重新计算。

11.4免责

因上游企业管道供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安全等质量标准而导致乙方的供气无法达到本协议约定的供气标准的,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证实后可以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加强检测和监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

因上游气量严重不足或政府部门征用、征收燃气设施或甲方要求乙方执行其指令性任务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履行供气义务的,经证实后可以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2.2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资本性支出或收益性支出增加,甲方应给与合理补偿。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13.1 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3.2条的规定。

13.2 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3.1条规定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章 附则

14.1 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4.2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3 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4.4 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4.5 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5.1本协议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四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两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 _年_ 月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最新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根据《市燃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加强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银燃通xx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xx》活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计划,逐条落实各项活动,现将本次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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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经客户服务部对我公司本年度入户安检进度进行总结,我公司截止20xx年x月x日已通气居民用户数x户,由于安检员人员较少,x月份的安检量仅达到x户,目前客户服务部安检员已由x人增加至x人,每日安检任务量x户,如维持现状,到x月x日安检量只能达到x户左右,安检入户率仅有42%。随后客户服务部立即制定《20xx年度入户安检工作方案》,加招x名安检员,定阶段,定人数,定任务,确保本年度安检工作顺利完成。

其次,加强安检员培训力度,规范入户安检流程,确保入户安检工作质量,达到排除户内隐患,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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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全监察部对生产运营部公福安检人员的安检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公福安检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公福安检工作

的相关制度,完成每月的公福用户安检工作。并确保每次安检全面到位,记录准确,对存在漏气隐患的用户,能够及时上报公司维修,对于发现问题及隐患(泄漏、燃气表运行状况、盗气、报警器状况、管线腐蚀、管线状况、短处增灶、漏气、第二火源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上报。做到了对隐患及时发现排除、及时反馈上报,不漏检、不放过任何细节,严把生产运营安全质量关,切实有效的规避隐患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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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管网燃气泄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用户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特设管线巡检员x人,庭院巡检员x人,严格按照《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巡视检查管理制度》,每天由专人对辖区内所有外管网运行管线及庭院中、低压管线,包括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引入管等天然气设备进行巡检。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外单位在我公司天然气管线或设施附近进行施工,第一时间了解详情,确定施工单位,施工范围线路,于天然气管线或设施的安全距离,在保证施工安全和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和对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在公司官网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确保天然气管线和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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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x月1日起,截止x月x日,客户服务部联合安全监察部已对辖区内x家园三期

xx进行了天然气安全宣传活动进社区活动。在宣传前,与各小区物业有好协商安全宣传具体事宜,并对后续双方就庭院安全隐患监督排查工作的合作达成共识。宣传过程中,在各小区设置了安全宣传条幅展示区域,及可移动天然气安全宣传资料版,并对小区居民发放天然气基础知识、安全使用常识、室内安全隐患预防的宣教资料,现场对群众关心的燃气日常使用问题进行答疑解难,以及提醒各项安全措施和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集中宣传天然气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燃气工作流程,以改善燃气用户使用天然气的正确方法及认知度,提高安全使用的防范意识。此次宣传活动,在得到大部分小区物业支持的同时,也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和欢迎。

另外,由客户服务部制定了《设置各社区天然气永久性安全宣传专栏实施方案》,并已开始着手联系各小区物业,协商设置永久性安全宣传专栏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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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x月x日上午,由抢险抢修队在公司技术比武场地进行了户外调压箱泄漏应急抢修演练,由生产运营部在x大街与x门口处的阀井进行了阀井泄漏应急抢险演练。此次演练获得圆满成功,充分展现了我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的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在演练过后,公司针对此次演练召开了事故应急演练总结大会,对此次演练进行总结,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完善了《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事故应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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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x日,在公司篮球场进行了公司第一届生产运营技能大比武。此次比武共分为八组两人一组,考核科目主要分为调压器拆装及启动调压、户内设施制作安装两项,分上下午两场进行。

通过技术比武有效地展现、交流公司运行操作和抢险维修的技术水平、作业经验,以及深化安全作业意识和作业质量;此次比武既是比赛也是一次培训学习,通过比赛给予奖励提高作业人员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应考虑到整体安全质量、注重细节,提高主动学习的热情,实现提升自身实践技能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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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x月x日,由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牵头,监理公司配合,生产运营部、抢险抢修队、客户服务部、市场开发部、材料部参与,分别对xx等我公司天然气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经检查,各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较以往都有很大的进步,但在材料区的材料堆放和安全用电上,均有不少问题。检查过后,由_总主持召开了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总结会议,会议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xx进行了处罚。并对各工程存在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随后由工程技术部和安全检查部对各施工队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复查,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最新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城市燃气安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事,根据临汾市市政公用局对燃气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区工作实际,燃气办始终把燃气安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市区燃气安全工作有效开展。xx年即将过去,为更好地总结今年以来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好明年工作打算,确保燃气安全。现将今年我办管理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做以下汇报:

一、宣传安全知识。加大对燃气安全的宣传力度,向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用户宣传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和燃气泄漏安全防护、救护等应急处理常识。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印发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发放到每个用户手中,全面提高群众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二、开展安全检查。

1、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燃气办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汾市区2个天然气公司,7个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各企业单位都建立了科学可行的生产、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对餐饮场所逐一进行了隐患排查并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燃气公司与用户签订了供气合同。成立专门巡查小组,定期对管线和用户进行检查。为了提高对突发事

件的应对能力,各燃气公司制定了消防演练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习。

2、对排查中存在警示牌破损、警示标语不清、灭火设备离加气机距离远、加气人员玩手机、加气车辆停放不规范、个别气站安全巡查记录和人员交接班记录表不健全、燃气具安装不规范等问题,责令有关燃气企业限期整改。

三、整合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临汾市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原有6家,常年向全市广大群众供应民用液化气。各气站为追求经济利益,抢占生意,重效益轻安全,致使液化石油气市场出现了无序竞争的局面,气源质量无法保障,且难以有效控制过期、报废钢瓶的充装,无形中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今年以来,为规范市场,整合资源,确保气源质量,解决无序竞争带来的安全隐患,燃气办与 6家民用液化气公司经过反复酝酿协商,于5月11日将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了整合,除临汾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外,彻底关停其余5家充装站。这次整合,消除了5个重大安全隐患源头,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得以保证,相比之前6个站,更加方便管理,可以有效杜绝报废、过期钢瓶的充装。

四、整合液化气供应站点。按照规定将液化气供应站点设置在南外环以南,北外环以北,铁路以东,滨河东路以西的范围。将市区200余家液化气供应站点分别集中到20余家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供应站点。彻底消除了市区液化气供应站点,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威胁。

五、取缔lng黑站。8月12日至16日,由市政公用局牵头,联合尧都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检局、工商局等部门2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了取缔“lng黑站”的行动。对309、108国道沿线11家lng黑站进行了彻底查处取缔;11月26日,市政公用局联合尧都区建设局、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工商局等多家单位200余人,对市区及尧都区管辖范围内的5家“lng黑站”进行取缔。5家“lng黑站”,分别地处南舍村、兰村、金百丰、东麻册、林浩石油。通过这两次联合行动,彻底消除了市区周边多处安全隐患源头,保证了附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组织培训。对230名液化气配送人员进行了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不但使每一名配送人员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并提高了操作技能,增强了对安全性事件的应对能力。

七、周密部署。xx年5月26日,在电校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市区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整顿大会,要求液化气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明确燃气安全整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xx年6月20日,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会议,要求各燃气企业认真按照“横到边,纵到底”采取拉网式排查,对各个环节认真地进行一次梳理,切实做到消除盲点,不留死角;xx年6月22日,组织各燃气器具经销商和两家天然公司召开了关于消除天然气用户安装热水器、壁挂炉时存在的安全隐患的会议,要求对所有民用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用户进行

一次彻底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安装不规范的,一定要先停气后整改。截止目前所有存在的问题都整改完毕;xx年8月9日,在热力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市区液化气站点整治大会,会议要求要真正将液化气市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确保市区液化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八、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为了避免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市区燃气企业、燃气用户的安全,下发了《关于市区所有燃气使用场所安装完善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设备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立即对市区天然气管网、库站及运输车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有效的预防各类燃气事故发生。

九、明年工作计划。

1、液化气方面: 由于液化气用户特别分散,且数量特别多,管理难度比较大,所以明年我办还将继续加大对液化气的管理、检查工作,坚决杜绝超期未检钢瓶的充装使用。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制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各项指标。对非法存放液化气的窝点和倒气现象进行检查清理。

2、cng汽车加气站:继续加强cng加气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各站规范加气作业,杜绝无证操作、不按规定操作等行为。

3、燃气灶具:严格审查灶具准销申请材料,继续规范市区燃气灶具市场,对到期的品牌,按规定进行年检。

4、管道燃气企业:加强对管道燃气企业的检查工作,不定期对管道进行抽检,新铺设的燃气管网,要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作业。

5、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做好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燃气管理水平,促使企业不断自律,市场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公用局燃气办

xx年12月13日

最新燃气改变生活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 过市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 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城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 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排查治理对象与内容

排查治理对象:城市燃气有关生产经营和设施运行养护管理单位,以及各类燃气经营、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和场所。

排 查治理内容:一是城市燃气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健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劳动 纪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五是燃气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六是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测检验情况等。具体检查 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情况;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城市燃气气质、加臭 量、储配站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压力容器、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防雷接地装置、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管网等设置完好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及相关管理人员配 备与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安全管理台帐建立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4月至5月中旬)。

一是制定一套整治方案(5月7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阶段重点是全面摸排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是召开一次会议(5月9日前)。组织市区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燃气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动员会议,深入部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构筑一条安全责任链(4月至12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解落实各自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制层层签订不留死角,安全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不留漏洞,并强化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4月至5月)。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燃气企业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二阶段为整改巩固阶段(5月中旬至9月)。

这阶段重点是要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同时,根据季节和气候等情况变化,开展不定期的隐患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燃气安全运行。

一是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5月底前)。为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结合燃气经营许可工作的推进,组织开展一次有建设、消防、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试行“红、黄、绿”三牌明示制度(5月至11月)。对存在严重隐患,挂“红牌”警示,责令相关彻底整改,隐患排除前停止生产;对存在一般隐患,挂“黄牌”警示,责令限期整改;对完成隐患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摘除“红”“黄”牌,挂“绿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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