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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 技师学院的发展(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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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 技师学院的发展(9篇)
2022-12-21 15:21:22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元。

2.合资合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元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_____为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_____以前任者的_____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_____与董事的_____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_____为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_____、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_____。_____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_____协会进行_____。

_____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_____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

中文签名:_____外方签名:_____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第六条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______资经营企业法》(简称"______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______营企业,特订立本______同。

第二章______营各方

第2.1条本______同的各方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两个实体______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______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______资经营公司

第3.1条甲、乙双方根据"______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______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2条1.______公司名称是: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______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______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______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______公司的名称,以使______公司的中______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3.3条______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4条______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______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______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______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______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1条1.______公司的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______作的愿望,努力吸取______营双方各自的专长和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______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______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______作,根据"______资法"与本______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2条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______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3条______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______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__________________

a类:__________________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______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______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______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______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______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__________________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__________________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的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______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______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______公司的商标,由______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______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______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4条按______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______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投资,______公司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5条______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类、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______公司未能成功地按______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______公司也可以按本______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第4.6条______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______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1条______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2条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 币。

第5.3条______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将由______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经______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______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4条1.甲方除以现金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______同第12.1条及本______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5.5条双方___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______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______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___按出资计划规定的日期和出资额以现金存入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______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6条甲方和乙方___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7条______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______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8条______营期内,______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9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条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______公司一旦取得了使______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______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______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______营各方责任

第6.1条甲方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______同及其附件,代表______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______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项。

2.根据本______同第五章的规定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______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______公司对场地获得和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它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______同第9.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______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______公司招聘______格雇员,及时任命______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3条规定的其它高级职员。

7.协助______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______公司办理______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______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______同后的"______公司和______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协助______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______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______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______同及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______公司委托甲方的其它事项。

第6.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本______同第五章的规定,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2.根据本______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______作。

3.为______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4.根据本______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5.协助______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6.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______公司出售______公司根据本______同第11.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7.协助______公司招聘______格雇员和及时任命______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1条的总经理和14.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8.协助______公司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9.协助______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______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根据第9.2条规定的______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______同,通过______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它方法协助______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1.严格遵守本______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2.办理______公司委托乙方的其它事项。

第七章技术______作

第7.1条在______营期内,根据______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___向______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______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___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______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______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______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______同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______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______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______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______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______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 %~ %给乙方支付______技术提成费。该______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______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 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______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______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______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______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______同。

(6)乙方与______公司签订的按本______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______同期限与______营______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______同进行修改。

(7)______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2条______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______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______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______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______营期限内,如______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______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该d类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______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______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______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______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______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______公司所有,并使用______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______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______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______公司应就适当的报酬与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

第7.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______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______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______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场地使用

第8.1条甲方保证______公司第23.1条所规定的______营期间中享有场地的使用权。

第8.2条______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3条______公司应委托一个______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开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9.1条______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______公司与甲方签订的销售代理______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是______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______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______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___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______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2条计划由______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______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______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______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___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___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______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______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___定期地向______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______公司应负责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___负责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3条由______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______公司直接出口。

第9.4条______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______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______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___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______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的、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___协助______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______规格、保证要求、与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它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______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3条在符______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______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

第11.1条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______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______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______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3条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按乙方同______公司签订的供应______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______同应包括下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酬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______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______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药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付应根据供应______同的规定。

4.______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______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______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任何关税或税款。

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1条1.为确保______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______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__方___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______公司与 方___根据本______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______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______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______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______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______同的谈判。

2. 方___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______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______公司负责安排译成__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__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4条作为__方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______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2条本______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______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任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______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

1.在本______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__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______同("建筑______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备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4条该工厂设计批准后,______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______同。该建筑______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______设计和建筑______同的规定。

第12.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______公司建筑预算中。

第12.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8条除上述工作外,______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它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1条1.董事会是______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______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它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2条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___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3条______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应被暂行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13.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管理机构

第14.1条______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______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应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3条1.______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__________________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___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___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4条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5条______公司高级职员的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__________________

(a)______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______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______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与中国的医药______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6条如董事会决定,______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______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______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它医药______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7条所有其它事项,如______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劳动管理

第15.1条1.______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它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______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______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行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______公司职员工人不断适____________公司的要求条件下,______公司将保持尽力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能适____________公司的要求,______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______公司与职员、工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______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______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2条______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______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会

第16.1条______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______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______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它活动。

第16.2条______公司的工会在本______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16.3条______公司将拨出______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税收

第17.1条______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______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2条______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3条本______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______同、附件和"______公司______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______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18.1条______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______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______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2条______公司将采用____________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3条1.______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______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______公司财务现状。

2.______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4条______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______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______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______公司解散或______营期满。

第18.5条______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6条______公司将在中国______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7条1.______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______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______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8条1.______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______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十九章外汇

1.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和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______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自理,______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19.1条______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持外汇收支平___。

a)通过出口______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______同第9.2条规定由乙方与______公司签定包销______同,乙方负责出口______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__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__年后______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b)在______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______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i)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______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___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___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______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ii)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______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iii)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它______资企业的______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______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它______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iv)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______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___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v)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______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vi)在其它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______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___。

第19.2条______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本______同的规定办理。

第19.3条______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______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______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4条根据______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______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条利润分配

第2.1条______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__%。

第2.2条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___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______营各方出资额在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3条原则上,______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______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______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__________________

a)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__________________

b)直至______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______公司将:__________________

i)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的外汇后,______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存款利息。或:__________________

ii)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______公司的流动奖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______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______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______贷给其它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条保险

第21.1条______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1条1.______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______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______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______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______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______同内。

3.甲方___对______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___对______公司或甲方对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2条______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保密资料的泄露非______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露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______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露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1条______公司的______营期限为 年,从______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2条在______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______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3条______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1)项可能发生在______营期满之前。

a)______营期满,不再延长。

b)______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______公司于双方有利。

c)第17.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d)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______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e)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的数额的 %或 %以上。

f)______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g)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h)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______公司的管理。

j)______营的任何一方或______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______)______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______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______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1)______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______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______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c、d、e、f、g、h、i、j、______或1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______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______同及提前解散______公司,双方___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______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1情况下,违约方___对______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______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1条除本章24.2条规定外,若本______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______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___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______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24.2条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______同和/或附件,受害方___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______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___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______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______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______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______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______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1条本______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______惯例。

第25.2条1.在履行本______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______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______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__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___继续履行本______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______同文本与文字

第26.1条本______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______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______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27.1条本______同附件是本______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2条本______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3条本______同或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4条1.在本______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______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的优惠条件或其它新法律、条例和规定,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______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______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______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协商对本______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5条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______邮寄方式传送。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______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第一章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xx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各方

第2.01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3.01条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公司名称是:______ (以下简称xx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_

为此,xx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xx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xx公司的名称,以使xx公司的中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

第3.03条xx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xx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xx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xx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xx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xx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xx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xx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xx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xx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xx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___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xx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xx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xx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xx公司的商标,由xx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xx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xx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按xx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xx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xx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xx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___、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xx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xx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xx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xx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xx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xx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xx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xx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xx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xx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1.甲方除以现金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_____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双方x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xx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xx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x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xx公司在中国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甲方和乙方x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xx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xx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xx期内,xx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xx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xx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xx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xx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各方责任

第6.01条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xx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xx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xx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xx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xx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xx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xx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xx公司办理xx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xx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xx公司和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xx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xx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xx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xx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xx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xx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xx公司出售xx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xx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xx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xx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xx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xx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xx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xx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xx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技术合作

第7.01条在xx期内,根据xx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x向xx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乙方x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xx公司转让___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xx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乙方准予xx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项和项的报酬,xx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___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xx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对用于乙方转让给xx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x向xx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xx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xx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 %给乙方支付技术提成费。该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_年期间, ___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xx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对用于乙方转让给xx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xx公司将根据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乙方与xx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xx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xx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xx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xx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xx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xx期限内,如xx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xx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xx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xx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xx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xx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xx公司所有,并使用xx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xx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xx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xx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xx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xx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场地使用

第8.01条甲方保证xx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xx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xx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xx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9.01条xx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xx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x是xx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xx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xx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x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xx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计划由xx公司出口的乙方的___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xx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xx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x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x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xx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x定期地向xx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x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由xx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xx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xx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xx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xx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x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xx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x协助xx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xx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为___类产品的生产和xx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xx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乙方x向xx公司按乙方同xx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xx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1.为确保xx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x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xx公司与 方x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xx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x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xx公司负责安排译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 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 方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xx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xx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xx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xx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 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xx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xx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除上述工作外,xx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01条1.董事会是xx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x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xx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管理机构

第14.01条xx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xx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x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x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xx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___)xx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xx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xx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xx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如董事会决定,xx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xx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xx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所有其他事项,如xx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劳动管理

第15.01条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xx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xx公司的要求条件下,xx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________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xx公司的要求,xx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xx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xx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xx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会

第16.01条xx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xx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xx公司的工会在本xx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xx公司将拨出xx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税收

第17.01条xx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xx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xx公司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xx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xx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xx公司财务现状。

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xx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xx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xx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xx公司解散或xx期满。

第18.05条xx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xx公司将在中国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xx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xx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xx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xx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xx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汇

第19.01条xx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x。

通过出口xx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xx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xx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 ________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 ________年后xx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在xx期间内,如上述___)的办法尚不足时则xx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___)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x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x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xx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xx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xx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xx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x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x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xx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x。

第19.02条xx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xx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xx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根据xx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xx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利润分配

第20.01条xx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

第20.02条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x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各方出资额在xx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原则上,xx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xx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xx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xx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xx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xx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xx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xx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xx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险

第20.01条xx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条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xx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xx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xx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x对xx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x对xx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xx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xx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xx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xx公司的xx期限为 ________年,从xx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在xx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xx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xx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①)各项可能发生在xx期满之前。

期满,不再延长。

2.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xx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xx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 %或 %以上。

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xx公司的管理。

j)任何一方或xx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xx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xx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①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xx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1.2.3.4.5.6.7.8.9或①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xx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xx公司,双方x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xx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①情况下,违约方x对xx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xx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x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xx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x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x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xx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 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x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27.0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1.在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xx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xx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附件

技术转让协议

前言

本技术转让协议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由 (简称"乙方")和 、 (简称"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 签订。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仅为保证在xx公司-- (简称"公司")正式成立后,促使公司正式授权代表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总则

本协议是乙方将其拥有的专用技术转让给公司,商标专用权许可给公司。乙方的这些技术应是先进的、适用、连续的和动态的技术,以及将使公司的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在技术质量和经济方面具有竞争力。为此目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 "意指世界卫生组织制定和随时修改的" "指标,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随时修改的关于质量标准的内部规定。

"制造"意指从活性物质开始,并把它们做成适当剂型的制造过程。如药片、糖衣药丸、胶囊、药膏、栓剂、溶液和其他制剂。

"包装"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装材料包装并贴标签。

"产品"意指在xx公司所述的___、b、d和d类产品中,所提到的和随时补充的乙方的药物产品。指着该___、b、c、或d类产品时,各自以下称为"___类产品"、"b类产品"、"c类产品"或"部分d类产品"(来自乙方的d类产品)。"技术资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制造或包装产品所要求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说明、分配方、质量控制和有关安全、卫生、生态学方面的资料)。

"医学/科学资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关产品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特别是包含在对产品基本登记档案材料中的科学、医学、临床、药理学和病理学等的研究资料。"净销售额"意指帐单的发票价格减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统一税。所有这些应根据适用于公司年度总帐目的公司标准会计原则进行计算。

第二条协议的范围和内容

1.为达到本协议上述的总则中所提到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给公司必要的产品的技术资料、医学/科学资料和技术协助,如在本协议随时修改的附件中,更具体列出的内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乙方将用文件、图纸和说明的方式提供给公司技术资料,所有这些资料都用英文写成;

乙方将用它的产品基本登记档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医学/科学资料,这些资料都用英文写成;

乙方将授与公司如在第三条所规定的使用由乙方拥有使用权的某些商标的使用许可;

乙方将协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条规定所需的一定资料、材料和设备,以使公司进行产品的临床试验和产品报批;

如第五条规定的,乙方将定期检验公司制造和包装的产品样品,以决定它们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规格;

如第六条规定的。乙方将为公司和乙方所挑选的合格的人员提供培训。乙方将派他自己的技术人员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厂内提供现场培训。

2.本协议不包括公司自己开发的d类产品。公司应按照合同第7.02条来处理这些产品。

第三条商标使用许可

1.乙方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到中国有关部门进行商标注册。

2.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分配在第五条和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的质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条件下),乙方特此授与公司为销售在本协议期内,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___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而使用在本协议"附表"中列举的商标(以下称"商标")的使用许可。根据这些条件,(___)公司应仅使用该商标来销售它制造和包装的___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b)每当使用该商标时(例如在容器上、包装上、说明上和广告上)应附上r标志(中译文)和参考符合"xx公司 的注册商标"(中译文)和(c)包装材料(包括包装插页)上的第一产品的标签和说明应用清楚的字迹标明的特许下制造和/或包装(中译文)。关于产品的、包装形式、包装插页、标签和宣传材料应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对该商标,乙方享有独家所有权,在所授与的使用许可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公司不得使用该商标或给出使用许可。公司没有就对乙方对商标的任何权利的任何要求权。

第四条产品登记、临床试验/验证以及试制

在本协议期间。为了登记产品。根据《新药审批办法》所需的程序,乙方x协助公司进行临床试验/验证。乙方x协助公司进行产品试制,为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得到所有销售所必需的特许和许可。临床试验/验证只能通过公司与乙方共同商定的试验/验证程序进行。公司将负担有关此事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制造、包装、质量控制和安全

为保证公司能够达到根据" "和乙方的规格制造和销售它的产品的目的,如在本条所规定的乙方x提供给公司它的质量控制程序,公司应在这些程序的履行方面与乙方合作。为此,乙方和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应严格地依据" "和乙方的规格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公司应实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应始终依照乙方提供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安全程序进行工作。

3.在公司对产品、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时,公司应交付给乙方试制产品的若干代表性样品。在乙方还没有对该批产品签署书面意见并交给公司以前,不得开始进行批量生产。但乙方x在交付给乙方有关样品后60天内把它的决定通知公司(或用书面通知公司任何延迟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应在任何产品制造后和包装前,立即提供给乙方足够数量的由公司制造的某一批产品的样品。乙方x对该样品进行分析。以决定公司制造的该产品是否严格地符合" "和乙方的规格。

5.乙方x定期检验产品的生产、包装、质量控制和/或贮藏和收到有关这些材料,并决定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规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决定应通知公司,由此:(___)公司应立即暂停这些产品的销售,和(b)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补救任何已经由公司卖出和推销了的产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书面批准(此批准将是根据以后的检验结果认为对乙方来说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条件下直接或间接地销售任何有关产品(此产品是乙方根据本款已经作出质量不合格决定并已通知公司的产品)。

6.在本协助期间内,如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乙方为了" "、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规模和指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公司应尽量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乙方。

7.根据乙方规定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以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

第六条培训

乙方x尽最大努力来保持公司的工作人员能够掌握和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和专有技术,以便公司可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为此,乙方x提供以下培训服务:

1.在本协议期间内,按董事会的要求,乙方x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选的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培训地在乙方在 的工厂或乙方选择的其他乙方的一个或多个联合机构的工厂。技术专家应是在药品制造方面有资格的,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保证他们在完成了本条规定的培训后至少五年内继续被公司雇用。公司应支付培训期间的和与培训有关的公司的技术专家的旅行、食宿、医药费和其他费用。乙方x支付它本身的费用。包括乙方的技术人员的工资。

2.在本协议期内,按董事会的要求,乙方x派遣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公司的工厂,对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公司应付乙方的技术专家的商人等级来回飞机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其标准应对乙方来说是合理的满意的。乙方x付其技术专家在他们逗留中国期间的工资和医药费。

3.培训的范围、内容、要求、方法和具体的培训计划等由乙方和公司协商制订和同意,经董事会批准执行。

4.公司和乙方将互为对方的派遣人员办理签证,居留和其他准许的手续。

第七条改进和交换资料及新技术

1.乙方x将所有的改进和产品的新技术通知公司。这些改进是乙方已经发展和/或得到的在技术资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内容如在本协议附件中更具体列出的内容以及它经常提供给它的联合公司的那些改进。

2.乙方还应在医学/科学资料的范围内把它的所有经常地提供给它的联合公司的新认识通知公司。

3.公司及时将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对产品和原料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的有关技术和医学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健康和生态学)报告乙方

第八条活性物质/辅料和包装材料

为了达到本协议的技术目标和保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如在合同和将由乙方和公司制订的供应合同中的规定,公司就从乙方购买活性物质以进行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九条提成费

1.作为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的报酬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率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提成费。 ________年的提成期间过后,不再对该产品支付提成费。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2.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不论在中国登记与否)具有专利权的技术,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净销售额的 %给乙方支付技术提成费,该技术提成费应由公司和乙方通过考虑评价该具有专利技术的价值的一切有关事宜达成协议。该技术提成费应在该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 ________年期限。 ________年提成期过后,不再对该产品支付任何提成费,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产品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3.该提成费应每 ________年向乙方支付一次,并应在每 ________年期后的 天内交付。该提成费应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审计员开出的证明,该提成费应基于的产品的名称和净销售额以及应支付提成费的金额的财务报表。

4.根据乙方的要求,乙方将自费任命一名独立的审计员,对公司的帐簿进行审计以证实公司提供的情况,公司应对审计工作提供方便。

5.提成费应用 币支付乙方。兑换应以汇给乙方之日前两个工作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为准。

第十条乙方的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竭尽所知,使其根据本协议将向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是完整的、无错误的,并且对公司的情况是适合的。并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能合理地满足公司要求。

2.公司收到乙方的技术资料后,根据乙方的技术资料清单对资料名称、数量进行审查时(该审查应在收到日后 天内进行),如果发现有一部分遗漏或者有错误,公司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x在接到该通知后 天内,向公司提供失去部件或正确部分。

3.在公司严格按照乙方在工艺条件,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导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时,乙方x保证提供的专有技术能稳定达到乙方指定的生产水平,质量符合标准,原材料消耗定额不超过经验过的实际限度。

4.乙方x帮助公司进行技术性能考核验收。如果由于乙方责任双方制订的技术目标达不到时:

首先公司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改正解决。如果资料遗漏或有错误,乙方x提交失去部分或正确部分。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技术目标或要求达不到,由乙方x派人参加试验改进,直到消除缺陷达到目标为止。如果在试车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x在与公司商定的期限内给以解决。如果经反复试验仍达不到规定的技术目标和指标,由乙方x负责补偿公司为实现该技术目标和指标所发生的费用。

5.赔偿方法:

对任何一种产品的赔偿,赔偿金额只能从该产品的提成费扣除。当赔偿金额不超过提成费时,由本年度提成费扣除。如果超过本年度提成费时,先退回本年度提成费,不足部分由该产品的下一年度提成费补足,直到全部赔完为止。

如果乙方未从该产品得到足够的提成费进行赔偿,则乙方x用其他办法来赔偿公司因乙方违反其保证而引起公司发生的费用。

6.在乙方支付公司如上所述赔偿后,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

7.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乙方提供给公司的一切权利和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

8.由于公司不适当地使用或运用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技术、专有技术和转让的产品,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伤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九条合伙期限为___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有限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事务;其中 委派 、 委派 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第一条

以下各方当事人同意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共同发起设立______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⒈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⒉______科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⒊______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⒋______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⒌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戊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股份公司的名称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邮编:______

第三条

股份公司在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乙烯、乙苯、戊烷、碳酸氢铵、润滑油、液化气、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设备安装、维护;餐饮业;石油化工产品进出口。

第四条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五条

股份公司股本总额拟为________股,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元,均为普通股。

第六条

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经营性净资产或现金出资按65%的比例折股。各发起人具体认购股份的情形如下:

⒈甲方以经评估的经营性净资产________元,按65%的比例折股为________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百分比)。

⒉乙方以经评估的经营性净资产________元,按65%的比例折股为________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百分比)。

⒊丙方以现金________元,按65%的比例折为________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百分比)。

⒋丁方以现金________元,按65%的比例折为________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百分比)。

⒌戊方以现金________元,按65%的比例折为________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百分比)。

第七条

各发起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认购的股款全部缴清。以实物出资的,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将所认购的股款汇入股份公司筹委会指定的专门帐户。

第八条:股份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各发起人应及时提供办理公司注册所需的全部文件。

第十条:各发起人委派一名代表组成股份公司筹委会,并由代表按出资比例选举一名筹委会主任。筹委会全权代表全体发起人办理股份公司注册的所有事项。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筹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⒈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⒉制作设股份公司的各种文件。

⒊协调各发起人之间的关系;

⒋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并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的一切必要的批准、许可和同意;

⒌其它与股份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宜。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的筹建费用先由甲方垫付,具体按有关凭证计算。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该费用由股份公司承担;股份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各发起人按认购股份比例分摊。

第十三条:各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⒈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责任;

⒉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公司受到损害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⒊各发起人应为筹委会设立股份公司的行为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

⒋各发起人应完成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各发起人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由于发起人中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股份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设立,由该方发起人负责赔偿。如果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方实际过错情况,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协议:

⒈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协议必须修改;

⒉各方发起人合意修改;

⒊一方或多方发起人提出修改,其他各方没有异议的;

⒋其他情况。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⒈有关股份公司设立已完成;

⒉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⒊因发生不可抗力,协议必须终止;

⒋其他情况。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各发起人应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发起人均有权向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十份,各发起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各发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全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第一章 总则

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中国 ,在 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 ,英文,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 合资经营“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 和 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 只 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 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 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 方: 美元,占 %

乙 方: 美元,占 %

丙 方: 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资额,须经其他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他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藉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_ 方为合营公司提供 公文箱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方应按照 _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 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 %。

第十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 %。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 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 名,乙方派 名,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 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其他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议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 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 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 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 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 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 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 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表 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 %)。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 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 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 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 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 第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 %,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限为 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他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 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 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 。

第六十条 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他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方,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他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约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建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如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证书。

第二十章 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租用场地 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 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合营公司租用 方厂房、仓库暂定为 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 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 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他各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总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 签字。

甲方:

乙方:

丙方:

最新设立技师学院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第一条 :以下各方当事人同意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公司的住址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及国家法律法规非禁止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全体发起人均以货币的方式分期向本公司出资,具体出资情况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各发起人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其对本公司的出资现金存入验资账户。注册资本金待公司财务负责人到任后办理验资账户转基本户手续。

第七条 :各发起人应按时参加发起人会议,并按时提交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有关文件或按时在本公司设立文件上签署意见。

第八条 :为了便于公司设立登记之需要,经发起人各方协商,决定委托发起人乙方具体经办本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事宜,但其他发起人要给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 :本公司设立中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2、制作设立公司的各种文件材料;

3、办理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并对应当报批的事项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或同意;

4、协调各发起人间的关系;

5、其他与本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宜。

第十条 :本公司的筹建费用先由股东甲方垫付,具体金额按有关凭证确认计算,待本公司依法设立后,该项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若是本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各发起人按出资比例分摊。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本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本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若是由于x一方的过错致使本公司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各发起人应当对本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

4、各发起人应当认真完成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其完成的工作。

第十二条 :由于发起人中的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由该发起人负责赔偿,若是多方违约,则根据具体情况由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一方在因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而给他方造成损害的,该违约方应当赔偿他方所受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修改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协议必须修改;

2、因各方发起人合意修改;

3、一方或多方发起人提出修改,其他各方没有异议的;

4、其他情况而致本协议必须修改的。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本公司设立登记工作已依法完成,本公司依法成立;

2、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本协议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各发起人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各发起人均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一份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提交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一份留存作为将来本公司的档案,其他由发起人各方各执一份,各份的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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