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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 企业发展顺势而为(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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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 企业发展顺势而为(七篇)
2022-12-21 16:38:24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前言

苏州浩德自动化有限公司是一所自主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各种非标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技术性企业。为了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拥护公司总经理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遵守公司规定,为企业的繁荣与昌盛而努力进取。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统一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工作安排,全体员工必须尽忠职守,公私分明,不损公肥私,遵纪守法,对领导和同事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讲究礼貌。为遵循公司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工作,并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而奋斗。

二,公司简介

苏州浩德自动化有限公司是吴中区胥口镇的一家注册公司。

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和完善的生产设备。聘用管理、机械、电子、自控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技术力量雄厚。将以最优惠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在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的努力和支持下,以一个积极,求变,求新,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态度解决公司发展期遇到的各种问题。

今后,公司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一如既往地坚持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来组织生产,积极参与市场竟争,进一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

三,社会责任

我们将向广在员工提供充分的机会,让员工通过本人参与和担负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作贡献,公司将不断努力为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我们尊重每个人的个性与人权,不因性别,年龄,国籍,人种,宗教,信仰,是否残疾等采取歧视性言行,不施行骚扰行为。

我们将力行节约,杜绝任何行为的浪费,创建绿色浩德自动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节约和充分利用资源,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四,公司目标与方针

浩德自动化之奋斗目标:制造更多更好的各种非标设备!

浩德自动化之企业方针:安全,稳定,高效——人类伙伴!

浩德自动化之质量方针:以高品质和优质服务为目标,提供让顾客信赖、满意的设备!

五、公司组织架构

总经理-------

第二章 工作规范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指挥,不得阳奉阴违

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教导,不吝教诲。

2、员工应认真工作,爱护公物,减少损耗,提升品质,多创佳绩。

3、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向外界发表宣言或从事与公司生产、业务不相

干之活动,保守公司机密。

4、本公司员工对外联络,应态度谦和,不得傲慢无礼,损害公司名誉。

5、员工反映问题,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情况除外。

6、非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带亲友入车间或办公室。

7、员工工作时间,一律不得私自会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

8、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匕首、枪支、利器进入车间或存放宿舍。

9、未经开具放行条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10、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指使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旷工。

11、员工应服从工作调派,拒不服从调派者、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章 任用制度

一、招聘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为原则。

3、各部门用人需求,直接向人事部申请,经人事部核实岗位定编和岗位要求,符合用工条件的呈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招聘。

4、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a.普工:初中以上文化,18-35岁,身体健康;

b.技工:初中以上文化,22-45岁,具行业二年以上经验,身体健康;

c.文员:高中以上文化,18-28岁,电脑操作熟练, 身体健康;

d.业务员:高中以上文化,20-40岁,口齿伶俐,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e.组长:高中以上文化,20-40岁,其条件应符合职务要求,身体健康;

f.主管:大专以上文化,25-45岁,其条件应符合职务要求,身体健康;

g.经理:大专以上文化,25-45岁,熟悉相关职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

5、本公司聘请特勤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a.电工 应持合格电工证;

b.焊工 应持合格焊工证;

c.司机 应持b牌以上驾驶执照;

d.会计 应持深圳市统一会计证。

6、本公司新进人员须经甄选,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可雇用。

二、新进人员试用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行试用。

2、试用期3个月,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a.查经发现,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自动离职者;

b.涉案或负罪潜逃者;

c.身体状况不合格者,如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者;

d.未满17周岁者;

e.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合格者;

f.试用期违反公司规定者,情节较重者;

g.吸食毒品者;

h.品行不端,有伤风化者。

4、新进员工一经录用,须交验下列证件复印件:

a.身份证,学历证或其它相应证明文件;

b.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c.常规体检报告文件。

d. 特殊岗位需提供相应,上岗证件,操作证作,或其他相应证明文件。

三、劳动合同

1、员工经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正式录用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2、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一经签订具法律效力。

3、合同的纠纷,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有关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二

1、当外在压力增加时,要增强内在的动力。

2、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3、我不能左右天气,但我能转变我的心情。

4、世界上那些最容易的事情中,拖延时间最不费力。

5、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常有八九,看伤口目标模糊,看目标伤口不痛。

6、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7、执着,服从命令,坚决执行。

8、最大的破产是绝望,最大的资产是希望。

9、追求成就的人每天都在改造人生。

10、投入多一点,方法好一点,绩效自然会高一点。

11、追求,就是一个不断地行动,反省再行动的过程。

12、成功者就是要比对手多做一下,坚持到底的人。

13、厚德载物,处众人之所亚,故几于道。

14、成功仅代表了你工作的1%,成功是99%失败的结果。

15、成功的秘诀在于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全力去挑战。

16、拼搏,生活因拼搏而存在,拼搏因生活而永恒。

17、价值,人生最重要的不在乎增高地位。

18、成功的人就是因为他比别人多了一些挑战困难的经验。

19、欲望以提升热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20、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

21、行动,实现一世理想的最有效的武器!

22、优秀的员工是帮助企业走向成功的人,而不是帮助企业做事的人。

23、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24、生命之灯因热情而点燃,生命之舟因拼搏而前行。

25、人之所以有两只手一张嘴是因为做的要比说的多。

26、成功者需不断地累积知识和人脉的质和量。

27、昨天多几分钟的准备今天少几小时的麻烦。

28、追求成功的人要向成功的人学习,要与追求成功的人一起共事。

29、厚德载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30、团结,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31、拿望远镜看别人,拿放大镜看自己。

32、即使是不成熟的尝试,也胜于胎死腹中的策略。

33、厚德载物,地势坤,君子当厚德载物。

34、要用正面的积极的心态来面对挫折。

35、今天工作不安全、明天生活不保障。

36、人是靠梦想活下来的,也是靠梦想活下去的。

37、成败之间仅一步之遥,关键是你是否踏出那一步。

38、失去金钱的人损失甚少,失去勇气的人损失一切。

39、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40、厚德载物,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41、为别人鼓掌的同时也是为自己生活加油。

42、信心永远是成功的第一把钥匙。

43、工作,工作是人们要用生命去做的事。

44、诚信,诚信立企,德行天下。

45、敬业,专业执着,精益求精。

46、追求成功的人要向成功的人学习,要与追求成功的人一起共事。

47、成功的人就是因为他比别人多了一些挑战困难的经验。

48、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常有八九,看伤口目标模糊,看目标伤口不痛。

49、追求成就的人每天都在改造人生。

50、成功的秘诀在于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全力去挑战。

51、优秀的员工是帮助企业走向成功的人,而不是帮助企业做事的人。

52、投入多一点,方法好一点,绩效自然会高一点。

53、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

有关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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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

出资方式

数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六)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四)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五)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六)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r

第十二章附加

第三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四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与 公司,根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合营各方同意在中国桂林市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合营公司注册地址: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合营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第十条 甲乙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共为:

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差额部分由公司自行借贷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其中:甲方以 作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 作为合作条件。

甲方占合营公司 %的股份;乙方占合营公司 %的股份。甲、乙双方按以上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外币与人民币比价按实际缴款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缴付,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够出资额。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给出资各方出具验资报告书.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如向第三方转让时,其条件不能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调整、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经董事会通过,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一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其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

2.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依期按数向合营公司缴付出资额;

3.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4. 协助办理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5、协助组织合营公司开业前的筹备工作;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办公用具、通迅设施、交通工具等;

7.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水、电等基础设施供应;

8、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l、按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按期按数缴付出资额。

2. 办理令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村料等有关事宜;

3,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十九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经合营各方协商,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待定。

第八章 董事会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为合一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首期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 人,由 方委派。 方委派财务总监 名。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各方均以书面委派。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1.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2.终止、解散合营公司;

3.调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万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押给债权人;

6.抵押公司资产;

7.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或变更组织形式;

8.对其它事宜由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具体事宜在章程中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

第二十七条 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在异地召开。每名董事享有一票

第二十九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县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三十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十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被通知人),按照方法定地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 前条所述之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不在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会决定选派。其中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代表的监事及监事长待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报登记机关备案。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级经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经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规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 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任期 年。期满后董事会继续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六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任何一方的董事或经理请求辞职,须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决议同意方可。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所需设备、原材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乙双方派人参加。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管理部门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方案,拟定劳动合同文本后,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合营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 财务 审计 外汇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根据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查帐和验证,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甲、乙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查胀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有关外汇事宜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其它银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并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

第十二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合营公司期限届满,合营各方经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80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合营公司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后,各项帐簿及文件。

第十三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在偿还债务和清算费用后,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第五十三条 对本合同,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合营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损失由政府承认的机构评估并出证明,经济损失及评估所需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令营各方可鉴定附属协议,经原审批机构批准生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依期按数额提交完出资额时,经另一方要求,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的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四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如属各方的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函电通知其他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示,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营公司各方协商决一定是否解除合营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那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五条 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通讯联络地址。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营公司各方的代表在桂林市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六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为确保我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

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___,副组长___,成员。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__科,由__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各企业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本市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分工是一把手负总责,主管付职具体负责,__科、业务科负责定期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安全储粮情况,并向市粮食局汇报安全情况;__科负责各企业会计、出纳人员管理及资金安全情况;办公室负责局本身及企业安全防火及值班情况;企业一把手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落实及定期检查情况;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确保本企业的安全。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从市局到企业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实值班、值宿、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二要加强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经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企业。三要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消除。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四要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坚决克服库存量小不易出现坏粮事故的麻痹思想,确保“一符四无粮仓”的巩固,确保储粮安全,机械作业、登高作业和化学药剂必须由市局统一购置分配,设专仓或专室保管,由熟悉药剂性能的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手续。五要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粮库区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部张贴上墙

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产和保卫制度、值班制度、粮情检测制度、防汛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消防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五、切实做好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报告工作

各企业认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进行登记,并及时逐级上报。凡属于有人员死亡事故,损失粮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损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损失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质严重的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在发现后1小时以内上报市局,市局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及安检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事故处理后,要及时补报详细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虚报。对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尽可能减少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抢救,殆误时间,对发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要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纪律要求

1、各企业一把手要经济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应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业坚守值班,确保通信畅通。粮食局值班电话:________

3、预案一旦启动,粮食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对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有关企业顺势而为心得体会实用七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生产主管之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本职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反对越级陈述申告。

3.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以10分钟基准)

1次累计5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5次至10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15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违反以上规定者每旷工1天100元扣赔。

第四条

1、工作原则

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制度刚性化,运营程序化,质量标准化。

2、管理理念

1)规范管理,尊重员工,成就员工。

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让每个员工成为创造财富的源泉。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以发展为目标、以产质量为标准,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

4)“四严”:严格的要求,严格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

5)简化一切,使组织扁平化,使工作流程化。

6)“四个事事”:事事有人管理、事事有章可循、事事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监督。

7)“三个执行”:高层的执行力——激励员工进步;中层的执行力——职责使人进步;员工的执行力——做有专业技能化的员工鼓励多职多能,做好每个环节,生产操作细节决定决定整体产质量。

8):质量理念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是最佳效益。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效益的源泉。

第五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之命令为准。

第六条

1)各工序的员工每日务必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车间下达的生产任务,如不能于上班时间内完成的按照考核制度相关条款进行考核。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

2)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3)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4)持续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5)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6)各工序员工在生产操作中,务必严格按照生产操作工艺流程的要求,时刻观察留意生产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检查,排除隐患,以确保质量。

7.员工相互之间要态度谦和、互相交流操作技能、虚心求教以争取同事之间的合作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职责

第八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务必一星期或15天调整一次

第九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十一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第九条:每日下班后员工务必打扫拖洒本岗位的卫生职责区,经由车间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下班。

第十四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8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五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六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个性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七条:个性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状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应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二、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树立和持续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标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女职员上班务必佩戴公司徽标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必须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但是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室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四、公司员工礼仪守则

(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务必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持续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3.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4.口腔:持续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色彩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色彩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持续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持续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持续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0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掉

3.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决定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立刻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资料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立刻起来接待并让座

3.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就应对介绍负责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决定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名片的理解和保管

1.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立刻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立刻询问

4.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五、人员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思考内部人员在没有适宜人选时思考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χ月和χ月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事部门依据组织政策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推荐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董事长个性助理与总经理由董事长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定报董事长复核

4.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报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十条:本办法于20χχ年χ月χ日正式生效

六、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二)辞退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贴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务必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日前告之

2.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日前告之

3.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20日前告之

第六条:辞退员工时务必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的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务必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三)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

第十四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四)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状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八、员工离职处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第三条: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第四条: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3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资料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1份存原单位1份离职人保存1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第五条: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1)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1年以上的免)

(2)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3)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5天内办妥

第六条: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第七条: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八条: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第九条:本规定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十四、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计算机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ⅹ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主管人员指部经理室主任科股长

2.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造具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造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造并均由各有关人员加盖印章做成3份1份送人事科另2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第六条:移交清册应合订1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盖章监交人在科由主管科长部科长以上人员由经理经理协理由副总经理或派专人办理

第七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个性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职责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凑齐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并予议处

第九条: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峰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职责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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