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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 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范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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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 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范文(九篇)
2022-12-21 17:08:06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一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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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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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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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x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二

根据《市公安局队伍专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查摆剖析阶段,通过自己找、组织帮、同行提以及群众评,概括了我单位民警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执法办案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都很小,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不能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小错终会酿大祸。经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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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以提高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为着力点,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落脚点,以强化宗旨意识为目的,不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结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原则;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全面加强和提高全所民警的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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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是旨在提高全体民警的理论素养、宗旨意识、执法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的标准严格要求和规范个人言行,为实现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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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集汇总各方面对本单位的评议意见,对照队伍教育整顿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在全所民警讨论的基础上,我所的整改重点和方向有以下五个方面:

1、政治学习没有制度化,学习的氛围不浓;在理论知识的组织培训、集中学习上没有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对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重视不够。

2、上下班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没有很好抓落实,民警迟到、早退、不按要求着装现象时有发生。

3、对个别民警存在惰性严重,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管理措施没到位,教育感化力度不够,办法不多。

4、对报案求助群众的服务意识不够强,有时存在接处警不及时、拖拉、让群众多跑冤枉路的情况。

5、个别民警仍然对“五条禁令”、“三项禁止”以及“四个不准”心存侥幸,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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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把每周一、周五下午分别作为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固定不变。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线单位,在具体的公安工作实践中,一要不断强化和推动“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学习模式;二要不断强调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结合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不断提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尤其是共产党员的理论水平,提高他们活学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不断提高理论知识的更新进程;三要不断体现学习的组织性、系统性。支部在组织民警学习理论时,应加强组织的职能作用,系统地对理论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分析,不断加深民警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幅度升华。

2、建立健全上下班考勤、内务考核制度。一是设立上下班考勤登记簿,要求民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签到。二是在巡防员中进行轮班,保证每天有一人打扫所内卫生,整理内务,确保办公、生活环境整洁干净。三是所领导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个人业绩考核,作为奖惩依据。四是每周例会对上下班情况、内务环境优劣进行讲评,奖勤罚懒,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积分。

3、建立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一是在所内显眼位置设立民警去向告知栏,使群众对带班所领导、值班民警情况一目了然;二是在户籍室休息厅悬挂民警联系牌,公布外勤民警联系电话,便于群众随时与责任区民警取得联系,避免跑冤枉路的情况发生;三是设立征求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24小时都能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辖区群众的监督。

4、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和议事制度,加强班子的组织、作风建设。一是从“三讲”“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发扬民主作风,所领导之间加强沟心通气和团结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把辖区群众座谈会、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落实。

5、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支部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民警大局意识,营造一种力求上进、不甘落后、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多关心民警及其家属、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成长问题。二是在各项制度落实后,民警的生活质量要适当提高;三是要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形成以制度管理、约束、激励人的良性循环;四是正规化管理、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落实。

6、坚决杜绝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禁止”和“四个不准”的行为发生。为此我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召开了一次全所民警及家属参加的座谈会,传达了上级的各项新规铁纪,通报了近几年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例。二是实行警长负责制和家属监督制相结合,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并印发《致全所民警家属的公开信》,使民警八小时内外都能接受监督;三是大力加强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强化民警的法律意识,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不护短,不遮掩,积极配合上级严肃查处。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三

2019年度公安工作总结-范文汇编

2009年,在市局及支队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严格管理、从严治警的方针,积极开展“三基”建设活动,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战斗力,圆满完成了二oo六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和成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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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教育和管理作为队伍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突出体现于班子成员齐心合力,纪律、教育、谈心并举,不断地提升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民警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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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班子成员思想交流、工作情况沟通协调会,使队伍管理的工作目标更加确实明确。

<>例如4月份,大队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开展培训、测验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对《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新颁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又如.....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学习和训练,提高了民警的实际执法水平。

<>大队借助学习会等形式,形成交流平台,大家针对路面执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平台上交流,大队领导及时予以引导和确定,例如.....通过不断地学习与交流,有效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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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大队按照市局及支队的组织部署,分别开展了打击“两盗一抢”、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整治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三个攻坚战”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大队自己组织了整治二轮摩托车行驶秩序、车辆未按时年检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抑制了我市道路交通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市区主干道路的遵章率,压缩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一年来,大队共出动警力5110人次,检查车辆43000车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00多宗。具体做法有:

<>对每个专项行动,大队都高度民主重视,提前做好调查研究,及时部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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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通过各项整治行动,大队加大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无年审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运载剧毒、危险品车辆的查处力度。既提高路面见警率,也有效遏制治安、抢夺案件的发生,明显提高了路面的交通遵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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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共有党员十六人,占大队民警总数的95%,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形成了党员带头发挥先锋作用的习惯。我们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党员意识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组织生活的制度化,使支部的学习、工作各方面都得到有效的保障,促进了队伍管理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借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专题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的契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形成队伍团结向上的风尚。时时处处身先士卒,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不论白天黑夜,不论严寒酷暑,不论是巡逻执勤,还是警卫随队,哪里需要往带头哪里冲,以领导成员的身体力行,形成一种队伍积极向上的氛围;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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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大队接到警卫等各项突击任务46次,派出警力达435人次,每次任务都圆满完成,备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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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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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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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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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五

同志们:

 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我给大家上一节廉政教育课,目的是促使同志们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醒同志们凡事要从小做起,自我珍重,把握好自己的人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在尖锐复杂斗争中经受考验,立于不败之地。

 当前,我局公安工作面临更加艰巨、更加繁重的任务,要打好翻身仗,摆脱市局各项公安工作末位现状,全体民警必须提高争先创优意识,顾全大局,要有政治的敏锐性和历史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但是,目前我局仍有极少数民警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理念态度不端正,极少数民警甚至是党员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近年来,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但是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依然严峻。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有**个县、市、区局无违纪案件发生,但仍然有*起*人违法违纪案件,其中违反“五条禁令”有7起7人,大多数是涉枪案件。当前,我局队伍中存在失职渎职、执法粗暴、侵犯人权、执法不规范、随意执法、心存侥幸违反“五条禁令”,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和苗头仍然存在,这些苗头性问题警示我们,各种诱惑、陷井和腐败因素离我们并遥远,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时刻发生在身边,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自我珍重。

 今年上半年,从我局纪委8件信访举报信件情况看,一是举报我局民警乱作为或不作为的信访件占有较大的比例,二是执法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

 近几个月来从我局二层机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来看,大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呈现出一种争先创优、比学赶帮,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良好势头。总的来看,队伍主流是好的,班子和队伍的精神状态不错,无论是工作思路还是工作劲头,无论是领导作风,还是民警面貌,都给人一种奋勇争先,开拓进取的锐气。但是,我们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民警理想信念淡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突出;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警令不畅;

三是个别领导班子软弱涣散,不重视反腐倡廉工作,队伍管理失之于软;

四是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作风,漠视群众疾苦,对待群众的举报投诉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导致一些群众长期上访;

五是个别领导干部精神不振,得过且过,工作执情不高;

六是个别领导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听不进其他同志的意见;

七是个别领导班子有闹不团结的现象,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以上种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下面我就如何搞好清政廉洁讲两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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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讲过这样一句“名言”:“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他在这样的人生哲学指导下频频得手,腐蚀了不少干部,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果我们不注重生活和工作中的“小节”,腐败分子就会从“小节”突破我们廉洁高尚的道德防线。有些小事或许是不少人不以为然的“小节”,无关清正廉洁和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质,甚至有的还被认为是高雅的情趣,我取以下四个易被忽视、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小节”:

 一是烟酒茶叶。有的同志由于“工作需要”,养成爱好烟、酒、茶的习惯,这本是个人兴趣,无可厚非,与旁人无关。但是,一些“有心人”就是利用人们对一条烟、一瓶酒、一包茶叶值不了几个钱,送点烟、酒、茶叶只是正常人情往来的心理,对领导干部做好平日的“关心、慰问”工作,在不经意间滴水穿石。在金钱、美色面前没有倒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在这些糖衣炮弹面前不知不觉间被突破。

 二是琴棋书画。琴棋书画是颇为高雅的爱好,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恰恰是利用领导干部这些高雅情调,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如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在广西任自治区主席时喜欢题字,除自诩书法外,主要是许多别有用心的人在请他题字时,每个字都是以数万元为单位计算酬劳的。再如夏门海关副关长接培勇,本来洁身自好,赖昌星为拉拢他,在了解到接培勇爱好书法后,把全国著名的书法家请到红楼与接培勇会面,花重金请来几位国内知名画家联合制作的《牡丹图》送给接培勇,并请他为远华牌香烟题写烟名,接培勇最终成为赖昌星的“知己”,心甘情愿地为赖昌星效劳。

 三是吃拿唱跳。公款消费履禁难绝,其中公款吃喝,收受礼品,到娱乐场所唱歌、跳舞、桑拿按摩是最常见的腐败行为之一。由于日常接待已成惯例,接待者与受接待者都已见惯不怪,不按“常规”接待就是对领导不热情,反倒不正常。

 四是陪同迎送。领导下基层,安排陪同联系是工作需要,是应该也是必须的,但这不是标榜个人地位和身份的工具。如广西合浦县一名女干部下乡慰问灾民,由于所到乡镇领导没有出面迎接,置等候在一旁的受灾村民不顾,扬长而去,影响很坏,媒体曝光后被停职。2010年4月12日,按照胡锦涛同志的指示推进出访礼宾改革,今后我国领导人出访时,将简化驻外使领馆组织迎送活动相关安排。胡锦涛同志在华盛顿出席安全峰会时率先实行了新的礼宾制度,体现了我党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可见陪同迎送这样的小事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

 以上种种小事“小节”事关领导干部的品德修养,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事关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对于这些小节,愿有所启示。

 二<>

 “我到现在才深刻明白,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一席话的含义,但现在一切都晚了……”这是文强案发后,在“双规”期间写的检讨书里的内容。文强落网,检讨书里的内容,再一次印记了领导干部“干净”从政的重要意义。其忏悔之词,是一份很好的警示录——领导干部实在有必要从文强之类的落网官员身上,吸取教训,以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警示自己,使自己不至于误入歧路追悔莫及。

 重庆市委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虽然语言简朴、显浅,但其中的深刻内涵,值得领导干部好好领悟。一要干活,就是要站在大局意识上以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公仆宗旨,忠实地依法履行职责,脚踏实地地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实事,以奉献的精神展现党员先进的光芒;

二要干净,就是要像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强调党的干部必须“清正廉洁”那样,在利益面前管住手,手莫乱伸,在考验面前坚定立场,始终不渝地坚持清正廉洁本色。

 可惜的是,对于中央的各项廉洁从政的政策及中央重要领导的悉心教诲,某些领导干部在仕途顺利的时候,还是忘记了党员本色,还是放松了思想警惕,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还是缺少了修养学习,因此,腐败的因子就乘机而入,继而让这些领导干部的健康身体受到腐蚀,本质发生了变化。

 “廉者,民之表也;

贪者,民之贼也。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廉洁方能聚人,律已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宋,包拯《乞不用脏吏》)——古时就有勤政廉正警诫,大家要好好揣摩与学习。

 “现在才深刻明白,”文强的一声叹息应该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实上,领导干部早该明白“干净”从政的意义,从入党入警宣誓的那一刻起,从成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那一刻起,从站在服务人民的岗位那一刻起,领导干部就应该明白“干净”意味着什么,决定着什么,也只有流淌着“干净”的、“纯粹”的、“无私”的血液,我们才能期待看到意志坚定的,让人敬重与景仰的领导干部。希望大家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和服务之中,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上的关心,不辜负局党委的殷切期望,为我向各项公安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六

2016年,xx市公安局党建工作在市委、市直工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和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为目标,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警营文化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为全市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现将xx市公安局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拎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在全党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后,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期间,先后下发《市公安局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计划》等相关细化方案7个,为学习教育顺利开展明确“任务书”、排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

(一)以学为先,打牢思想基础。真学、真懂是前提,真信、笃行是结果。市局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每月督导推进,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充分了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

一是分层分类组织学习。在标准要求上分层次。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加以区分,分别制定了《xx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2016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度市局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抓好“必修科目”的同时,着重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学习教育上走在前列、当好表率。普通党员主要学习必修科目,掌握总体要求、基本内容,牢记党章党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在组织形式上分类别。对在职党员主要通过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进行学习。

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和专题讨论、专题辅导、业务骨干培训等形式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重要讲话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防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和反腐倡廉知识等学习。

二是丰富载体组织学习。充分运用报告会、大讲堂、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载体,组织学习活动。今年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建傅文鸿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各县区开展巡回报告,组织收看了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王能珍、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七一”期间,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参加了市直庆“七一”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运用“xx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平台,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党章党规和系列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达到以考促学、以考检学的目的。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前往金寨革命老区等地接受“红色教育”,通过集体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参观革命博物馆等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爱党为民宗旨。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警示专题片,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达到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三是讲授党课组织学习。根据市委开展“万堂党课进基层”活动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拓展党课范畴,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先进代表分别开展讲党课活动。7月1日,黄家胜副市长给全体党员民警作“以‘两学一做’为动力,推动公安工作进位次上台阶”的党课报告。围绕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所在支部、分管部门、基层所队和联系村、社区讲党课,各支部书记给支部党员讲党课,邀请公安先进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读《党章》讲党课。截止目前,已开展各类党课90余堂,达到了教育广大党员群众和促进自身学习提升效果。

(二)以做为标,检验党员合格标准。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市局牢牢抓住“做”这个关键,促进广大党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边学边思、边做边改,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即“四讲四有”标准)的合格党员。

一是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市公安局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要求全体在职党员在岗期间佩戴党徽、摆放工作牌,已授牌的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窗口挂牌上岗,领导干部每周例会集体宣誓等方式亮身份。要求全体在职党员结合实际,围绕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结对帮扶,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承诺践行活动,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作承诺,党员民警向所在支部作承诺,窗口民警向服务对象作承诺等,年终通过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检验践行承诺情况。

以“4+1”岗位争先活动(即在一线执法执勤单位、基层所队中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为载体,集中选树一批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党员民警和先进基层所队,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当先锋。

以“四讲四有”为标准,选树34名先进党员民警代表,通过xx公安微博、微信平台推出了34集《“4+1”荣誉榜之xx警察故事》系列宣传报道,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民警学习先进,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警察先进事迹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深入开展“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市局下发实施意见,明确为xx绿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我市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各级党组织层层召开专题研讨会,党员民警撰写讨论心得,积极参加大讨论主题演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围绕市委在大讨论中提出的“铁腕治矿、重拳治砂、从严治岸、科技治超”(“四治行动”)要求,在打防管控、旅游市场整治、环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市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先进标准,要求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主动对照标准,积极争创,每月通过学习教育纪实评价系统推荐“双争”先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公安特色的学习教育品牌,努力让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每名共产党员都成为先锋模范,提升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影响力和形象。我局推荐的先进党支部——xx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大队党支部先进事迹在省先锋网和xx新闻联播中播放。贵池分局——“平安建设急先锋”,被市直工委评为党建创新品牌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以问题为导向,强力精准抓整改。学习教育要取得实效,关键就是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市局分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三个层次开展问题排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和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立足党员领导干部抓整改。5-10月,我局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分别召开“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三个专题研讨,逐个发言,开展讨论,认真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切实整改。深入开展了 “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以加强党性锻炼为基石,以加快转变作风为重点,以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为核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成为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的表率。

二是立足基层党组织抓整改。市局把软弱涣散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等作为摸排重点,建立问题清单,逐个“整改销号”制度。

三是立足广大党员抓整改。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和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排查等。先后三次下发通知,对2008年4月份以来党员(包括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及原关系在我局已经调出的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人逐月计算,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共补交党费61.2534万元。

在学习教育中,省委、市委督导组、市直工委多次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检查台帐等方式,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动作都认真督查指导,为推动我局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5月19日,时任xx省委书记王学军,深入我局调研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给予充分肯定。

二、顺应发展要求,明确着力重点,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习近平同志指出,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各机关党组织要努力做落实中央决策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推动改革的表率、注重强基固本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更严要求和更高标准。市局为进一步顺应发展要求,坚持因势而谋、顺势而为,紧贴公安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紧密结合xx公安实际,市局把思想建党、政治建警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党委抓党建、促队建的牵头抓总核心作用。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市局党委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执行上严抓严管,措施上善抓善管。党委班子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共谋划、同部署,制定下发了《xx市公安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与下属党组织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市局设立了市公安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二是健全机关党建的纪检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根据市直工委要求,机关党委在届中及时抓好机关纪委的组建工作,设立了机关纪委,配备机关纪委书记,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党总支、支部配齐纪检委员,使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紧拎制度管理责任。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队伍管理中引擎作用,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和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市公安局党委成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xx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xx市公安局党支部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实现了党建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二)基层党建工作求突破。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难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分析,找准着力点,精准施策。

一是在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上下功夫。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是党建工作重要基础。市局在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总支、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即时通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了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市直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年终组织开展党建责任落实述职评议,局直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上求发展。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等工作,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途径。市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和帮扶工作。组织民警进社区开展清白行动、防诈骗、禁毒、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江淮普法行”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开展帮孤扶老等活动。组织民警无偿献血活动,献血量达19900毫升。组织慈善捐款,累计捐款64000元。

做好选派帮扶工作,从行政经费挤出30余万元支持东至县葛公镇梅树村扶贫项目。主办了“精准扶贫——我们在行动”,筹集资金23万余元。制定了对葛公镇梅树村贫困户“一户一策”精准扶贫方案,将53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帮扶责任人,分别由市局领导和局直科级干部一对一帮扶。目前各帮扶责任人对53户贫困户已全部进行了走访,年终还将组织开展慰问工作。

三是在培树党建工作典型上求突破。坚持以创建“五型”机关、建设“五好”党组织等为总目标,开展了党建工作典型选树工作。七一期间,市局召开了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对市局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对受到市直表彰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市直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授牌。“七一”前后,市局机关党委被省委、市委分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服务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市局着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取得良好成绩。

一是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在抗洪抢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今年七月份,在抗洪救灾一线,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同时为全面夺取抗洪救灾胜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在为民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双拥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公安队伍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水平,提升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三、自我加压奋进,提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市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自我加压,从提升能力素质着手,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严格党员管理。

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增强党员使命感。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为党的事业献身,对党充满向往和崇敬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救助,积极关怀帮扶特困党员,增强党员归属感。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完善对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制度,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是强化党纪,严肃追责,及时处理违纪党员。加强了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增强广大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意识。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使他们及时警醒,改正改进,对违纪党员严肃追责。

(二)丰富警营文化。通过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

一是丰富文体活动。发挥民警个人爱好特长,建立了包含运动、书画、艺术类等13个兴趣小组,开展演讲、征文、健步走等文体活动,举办“展卫士风采•建文化警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组织参加省、市开展的演讲、知识竞赛和篮球比赛等赛事活动。通过组织活动,使我们的警营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增强了凝聚力。

二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在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市局团委、妇工委组织开展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明显。局团委先后开展了“学雷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主题团日活动,组织青年民警走进市局帮扶联系村、敬老院,走访慰问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局妇工委开展了2016年庆祝国际劳动妇女节女职工健步走比赛,局妇工委组织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六一儿童节到联系村开展慰问留守儿童活动。

三是营造书香警营氛围。市局通过建设“书香机关”,营造浓厚的书香警营氛围。围绕“读好书、做文化人”和“治庸问责,提能增效”主题,积极开展荐书活动、我读我谈活动、“每周一本书”活动以及开展申报“书香机关、读书之星”活动等。

(三)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市局有针对性地分别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先后开展党建基础知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等党务工作培训。选送机关党务干部赴合肥、北京等地参加学习,为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此外,市局作为市直第六党建联系片片长单位,积极履职,定期召开片区会议,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积极完成市委、市直工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2017年度,市局机关党建工作将在市委、市直工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为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保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相宜。市局机关党委会每年至少向市局党委汇报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把党建工作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及时做好各基层党总支和党支部期满换届选举等工作,促进工作更加顺畅。

三是继续做好日常党建和群团工作。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继续做好群团工作,发挥其助手和纽带作用。

2016年,xx市公安局党建工作在市委、市直工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和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为目标,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警营文化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为全市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现将xx市公安局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拎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在全党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后,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期间,先后下发《市公安局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计划》等相关细化方案7个,为学习教育顺利开展明确“任务书”、排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

(一)以学为先,打牢思想基础。真学、真懂是前提,真信、笃行是结果。市局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每月督导推进,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充分了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

一是分层分类组织学习。在标准要求上分层次。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加以区分,分别制定了《xx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2016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度市局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抓好“必修科目”的同时,着重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学习教育上走在前列、当好表率;普通党员主要学习必修科目,掌握总体要求、基本内容,牢记党章党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在组织形式上分类别。对在职党员主要通过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进行学习。

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和专题讨论、专题辅导、业务骨干培训等形式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重要讲话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防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和反腐倡廉知识等学习。

二是丰富载体组织学习。充分运用报告会、大讲堂、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载体,组织学习活动。今年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建傅文鸿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各县区开展巡回报告,组织收看了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王能珍、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七一”期间,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参加了市直庆“七一”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运用“xx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平台,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党章党规和系列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达到以考促学、以考检学的目的。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前往金寨革命老区等地接受“红色教育”,通过集体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参观革命博物馆等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爱党为民宗旨。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警示专题片,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达到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三是讲授党课组织学习。根据市委开展“万堂党课进基层”活动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拓展党课范畴,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先进代表分别开展讲党课活动。7月1日,黄家胜副市长给全体党员民警作“以‘两学一做’为动力,推动公安工作进位次上台阶”的党课报告。围绕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所在支部、分管部门、基层所队和联系村、社区讲党课,各支部书记给支部党员讲党课,邀请公安先进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读《党章》讲党课。截止目前,已开展各类党课90余堂,达到了教育广大党员群众和促进自身学习提升效果。

(二)以做为标,检验党员合格标准。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市局牢牢抓住“做”这个关键,促进广大党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边学边思、边做边改,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即“四讲四有”标准)的合格党员。

一是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市公安局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要求全体在职党员在岗期间佩戴党徽、摆放工作牌,已授牌的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窗口挂牌上岗,领导干部每周例会集体宣誓等方式亮身份。要求全体在职党员结合实际,围绕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结对帮扶,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承诺践行活动,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作承诺,党员民警向所在支部作承诺,窗口民警向服务对象作承诺等,年终通过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检验践行承诺情况。

以“4+1”岗位争先活动(即在一线执法执勤单位、基层所队中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为载体,集中选树一批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党员民警和先进基层所队,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当先锋。以“四讲四有”为标准,选树34名先进党员民警代表,通过xx公安微博、微信平台推出了34集《“4+1”荣誉榜之xx警察故事》系列宣传报道,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民警学习先进,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警察先进事迹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深入开展“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市局下发实施意见,明确为xx绿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我市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各级党组织层层召开专题研讨会,党员民警撰写讨论心得,积极参加大讨论主题演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围绕市委在大讨论中提出的“铁腕治矿、重拳治砂、从严治岸、科技治超”(“四治行动”)要求,在打防管控、旅游市场整治、环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市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先进标准,要求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主动对照标准,积极争创,每月通过学习教育纪实评价系统推荐“双争”先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公安特色的学习教育品牌,努力让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每名共产党员都成为先锋模范,提升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影响力和形象。我局推荐的先进党支部——xx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大队党支部先进事迹在省先锋网和xx新闻联播中播放。贵池分局——“平安建设急先锋”,被市直工委评为党建创新品牌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以问题为导向,强力精准抓整改。学习教育要取得实效,关键就是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市局分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三个层次开展问题排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和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立足党员领导干部抓整改。5-10月,我局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分别召开“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三个专题研讨,逐个发言,开展讨论,认真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切实整改。深入开展了 “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以加强党性锻炼为基石,以加快转变作风为重点,以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为核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成为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的表率。

二是立足基层党组织抓整改。市局把软弱涣散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等作为摸排重点,建立问题清单,逐个“整改销号”制度。三是立足广大党员抓整改。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和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排查等。先后三次下发通知,对2008年4月份以来党员(包括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及原关系在我局已经调出的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人逐月计算,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共补交党费61.2534万元。

在学习教育中,省委、市委督导组、市直工委多次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检查台帐等方式,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动作都认真督查指导,为推动我局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5月19日,时任xx省委书记王学军,深入我局调研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给予充分肯定。

二、顺应发展要求,明确着力重点,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习近平同志指出,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各机关党组织要努力做落实中央决策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推动改革的表率、注重强基固本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更严要求和更高标准。市局为进一步顺应发展要求,坚持因势而谋、顺势而为,紧贴公安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紧密结合xx公安实际,市局把思想建党、政治建警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党委抓党建、促队建的牵头抓总核心作用。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市局党委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执行上严抓严管,措施上善抓善管。党委班子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共谋划、同部署,制定下发了《xx市公安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与下属党组织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市局设立了市公安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二是健全机关党建的纪检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根据市直工委要求,机关党委在届中及时抓好机关纪委的组建工作,设立了机关纪委,配备机关纪委书记,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党总支、支部配齐纪检委员,使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紧拎制度管理责任。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队伍管理中引擎作用,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和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市公安局党委成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xx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xx市公安局党支部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实现了党建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二)基层党建工作求突破。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难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分析,找准着力点,精准施策。

一是在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上下功夫。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是党建工作重要基础。市局在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总支、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即时通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了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市直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年终组织开展党建责任落实述职评议,局直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上求发展。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等工作,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途径。市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和帮扶工作。组织民警进社区开展清白行动、防诈骗、禁毒、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江淮普法行”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开展帮孤扶老等活动。组织民警无偿献血活动,献血量达19900毫升。组织慈善捐款,累计捐款64000元。

做好选派帮扶工作,从行政经费挤出30余万元支持东至县葛公镇梅树村扶贫项目。主办了“精准扶贫——我们在行动”,筹集资金23万余元。制定了对葛公镇梅树村贫困户“一户一策”精准扶贫方案,将53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帮扶责任人,分别由市局领导和局直科级干部一对一帮扶。目前各帮扶责任人对53户贫困户已全部进行了走访,年终还将组织开展慰问工作。

三是在培树党建工作典型上求突破。坚持以创建“五型”机关、建设“五好”党组织等为总目标,开展了党建工作典型选树工作。七一期间,市局召开了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对市局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对受到市直表彰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市直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授牌。“七一”前后,市局机关党委被省委、市委分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服务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市局着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取得良好成绩。

一是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在抗洪抢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今年七月份,在抗洪救灾一线,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同时为全面夺取抗洪救灾胜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在为民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双拥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公安队伍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水平,提升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三、自我加压奋进,提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市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自我加压,从提升能力素质着手,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严格党员管理。

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增强党员使命感。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为党的事业献身,对党充满向往和崇敬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救助,积极关怀帮扶特困党员,增强党员归属感。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完善对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制度,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是强化党纪,严肃追责,及时处理违纪党员。加强了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增强广大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意识。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使他们及时警醒,改正改进,对违纪党员严肃追责。

(二)丰富警营文化。通过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

一是丰富文体活动。发挥民警个人爱好特长,建立了包含运动、书画、艺术类等13个兴趣小组,开展演讲、征文、健步走等文体活动,举办“展卫士风采•建文化警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组织参加省、市开展的演讲、知识竞赛和篮球比赛等赛事活动。通过组织活动,使我们的警营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增强了凝聚力。

二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在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市局团委、妇工委组织开展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明显。局团委先后开展了“学雷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主题团日活动,组织青年民警走进市局帮扶联系村、敬老院,走访慰问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局妇工委开展了2016年庆祝国际劳动妇女节女职工健步走比赛,局妇工委组织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六一儿童节到联系村开展慰问留守儿童活动。

三是营造书香警营氛围。市局通过建设“书香机关”,营造浓厚的书香警营氛围。围绕“读好书、做文化人”和“治庸问责,提能增效”主题,积极开展荐书活动、我读我谈活动、“每周一本书”活动以及开展申报“书香机关、读书之星”活动等。

(三)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市局有针对性地分别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先后开展党建基础知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等党务工作培训。选送机关党务干部赴合肥、北京等地参加学习,为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此外,市局作为市直第六党建联系片片长单位,积极履职,定期召开片区会议,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积极完成市委、市直工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2017年度,市局机关党建工作将在市委、市直工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为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保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相宜。市局机关党委会每年至少向市局党委汇报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把党建工作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及时做好各基层党总支和党支部期满换届选举等工作,促进工作更加顺畅。

三是继续做好日常党建和群团工作。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继续做好群团工作,发挥其助手和纽带作用。

2017年度,市局机关党建工作将在市委、市直工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为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保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相宜。市局机关党委会每年至少向市局党委汇报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把党建工作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及时做好各基层党总支和党支部期满换届选举等工作,促进工作更加顺畅。

三是继续做好日常党建和群团工作。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继续做好群团工作,发挥其助手和纽带作用。

2016年,xx市公安局党建工作在市委、市直工委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和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为目标,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警营文化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为全市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现将xx市公安局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拎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在全党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后,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期间,先后下发《市公安局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计划》等相关细化方案7个,为学习教育顺利开展明确“任务书”、排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

(一)以学为先,打牢思想基础。真学、真懂是前提,真信、笃行是结果。市局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每月督导推进,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充分了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

一是分层分类组织学习。在标准要求上分层次。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加以区分,分别制定了《xx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2016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度市局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抓好“必修科目”的同时,着重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学习教育上走在前列、当好表率;普通党员主要学习必修科目,掌握总体要求、基本内容,牢记党章党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

在组织形式上分类别。对在职党员主要通过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进行学习。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和专题讨论、专题辅导、业务骨干培训等形式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重要讲话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防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和反腐倡廉知识等学习。

二是丰富载体组织学习。充分运用报告会、大讲堂、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载体,组织学习活动。今年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建傅文鸿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各县区开展巡回报告,组织收看了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王能珍、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七一”期间,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参加了市直庆“七一”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运用“xx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平台,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党章党规和系列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达到以考促学、以考检学的目的。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前往金寨革命老区等地接受“红色教育”,通过集体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参观革命博物馆等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爱党为民宗旨。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警示专题片,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达到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三是讲授党课组织学习。根据市委开展“万堂党课进基层”活动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拓展党课范畴,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先进代表分别开展讲党课活动。7月1日,黄家胜副市长给全体党员民警作“以‘两学一做’为动力,推动公安工作进位次上台阶”的党课报告。围绕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所在支部、分管部门、基层所队和联系村、社区讲党课,各支部书记给支部党员讲党课,邀请公安先进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读《党章》讲党课。截止目前,已开展各类党课90余堂,达到了教育广大党员群众和促进自身学习提升效果。

(二)以做为标,检验党员合格标准。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市局牢牢抓住“做”这个关键,促进广大党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边学边思、边做边改,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即“四讲四有”标准)的合格党员。

一是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市公安局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要求全体在职党员在岗期间佩戴党徽、摆放工作牌,已授牌的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窗口挂牌上岗,领导干部每周例会集体宣誓等方式亮身份。要求全体在职党员结合实际,围绕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结对帮扶,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承诺践行活动,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作承诺,党员民警向所在支部作承诺,窗口民警向服务对象作承诺等,年终通过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检验践行承诺情况。

以“4+1”岗位争先活动(即在一线执法执勤单位、基层所队中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为载体,集中选树一批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党员民警和先进基层所队,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当先锋。以“四讲四有”为标准,选树34名先进党员民警代表,通过xx公安微博、微信平台推出了34集《“4+1”荣誉榜之xx警察故事》系列宣传报道,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民警学习先进,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警察先进事迹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深入开展“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市局下发实施意见,明确为xx绿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我市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各级党组织层层召开专题研讨会,党员民警撰写讨论心得,积极参加大讨论主题演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围绕市委在大讨论中提出的“铁腕治矿、重拳治砂、从严治岸、科技治超”(“四治行动”)要求,在打防管控、旅游市场整治、环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市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先进标准,要求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主动对照标准,积极争创,每月通过学习教育纪实评价系统推荐“双争”先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公安特色的学习教育品牌,努力让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每名共产党员都成为先锋模范,提升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影响力和形象。我局推荐的先进党支部——xx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大队党支部先进事迹在省先锋网和xx新闻联播中播放。贵池分局——“平安建设急先锋”,被市直工委评为党建创新品牌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以问题为导向,强力精准抓整改。学习教育要取得实效,关键就是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市局分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三个层次开展问题排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和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立足党员领导干部抓整改。5-10月,我局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分别召开“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三个专题研讨,逐个发言,开展讨论,认真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切实整改。深入开展了 “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以加强党性锻炼为基石,以加快转变作风为重点,以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为核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成为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的表率。

二是立足基层党组织抓整改。市局把软弱涣散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等作为摸排重点,建立问题清单,逐个“整改销号”制度。

三是立足广大党员抓整改。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和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排查等。先后三次下发通知,对2008年4月份以来党员(包括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及原关系在我局已经调出的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人逐月计算,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共补交党费61.2534万元。

在学习教育中,省委、市委督导组、市直工委多次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检查台帐等方式,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动作都认真督查指导,为推动我局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5月19日,时任xx省委书记王学军,深入我局调研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给予充分肯定。

二、顺应发展要求,明确着力重点,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习近平同志指出,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各机关党组织要努力做落实中央决策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推动改革的表率、注重强基固本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更严要求和更高标准。市局为进一步顺应发展要求,坚持因势而谋、顺势而为,紧贴公安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紧密结合xx公安实际,市局把思想建党、政治建警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党委抓党建、促队建的牵头抓总核心作用。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市局党委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执行上严抓严管,措施上善抓善管。党委班子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共谋划、同部署,制定下发了《xx市公安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与下属党组织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市局设立了市公安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二是健全机关党建的纪检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根据市直工委要求,机关党委在届中及时抓好机关纪委的组建工作,设立了机关纪委,配备机关纪委书记,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党总支、支部配齐纪检委员,使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紧拎制度管理责任。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队伍管理中引擎作用,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和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市公安局党委成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xx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xx市公安局党支部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实现了党建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二)基层党建工作求突破。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难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分析,找准着力点,精准施策。

一是在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上下功夫。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是党建工作重要基础。市局在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总支、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即时通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了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市直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年终组织开展党建责任落实述职评议,局直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上求发展。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等工作,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途径。市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和帮扶工作。组织民警进社区开展清白行动、防诈骗、禁毒、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江淮普法行”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开展帮孤扶老等活动。组织民警无偿献血活动,献血量达19900毫升。组织慈善捐款,累计捐款64000元。

做好选派帮扶工作,从行政经费挤出30余万元支持东至县葛公镇梅树村扶贫项目。主办了“精准扶贫——我们在行动”,筹集资金23万余元。制定了对葛公镇梅树村贫困户“一户一策”精准扶贫方案,将53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帮扶责任人,分别由市局领导和局直科级干部一对一帮扶。目前各帮扶责任人对53户贫困户已全部进行了走访,年终还将组织开展慰问工作。

三是在培树党建工作典型上求突破。坚持以创建“五型”机关、建设“五好”党组织等为总目标,开展了党建工作典型选树工作。七一期间,市局召开了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对市局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对受到市直表彰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市直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授牌。“七一”前后,市局机关党委被省委、市委分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服务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市局着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取得良好成绩。

一是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在抗洪抢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今年七月份,在抗洪救灾一线,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同时为全面夺取抗洪救灾胜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在为民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双拥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公安队伍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水平,提升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三、自我加压奋进,提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市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自我加压,从提升能力素质着手,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严格党员管理。

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增强党员使命感。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为党的事业献身,对党充满向往和崇敬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救助,积极关怀帮扶特困党员,增强党员归属感。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完善对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制度,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是强化党纪,严肃追责,及时处理违纪党员。加强了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增强广大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意识。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使他们及时警醒,改正改进,对违纪党员严肃追责。

(二)丰富警营文化。通过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

一是丰富文体活动。发挥民警个人爱好特长,建立了包含运动、书画、艺术类等13个兴趣小组,开展演讲、征文、健步走等文体活动,举办“展卫士风采•建文化警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组织参加省、市开展的演讲、知识竞赛和篮球比赛等赛事活动。通过组织活动,使我们的警营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增强了凝聚力。

二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在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市局团委、妇工委组织开展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明显。局团委先后开展了“学雷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主题团日活动,组织青年民警走进市局帮扶联系村、敬老院,走访慰问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局妇工委开展了2016年庆祝国际劳动妇女节女职工健步走比赛,局妇工委组织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六一儿童节到联系村开展慰问留守儿童活动。

三是营造书香警营氛围。市局通过建设“书香机关”,营造浓厚的书香警营氛围。围绕“读好书、做文化人”和“治庸问责,提能增效”主题,积极开展荐书活动、我读我谈活动、“每周一本书”活动以及开展申报“书香机关、读书之星”活动等。

(三)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市局有针对性地分别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先后开展党建基础知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等党务工作培训。选送机关党务干部赴合肥、北京等地参加学习,为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此外,市局作为市直第六党建联系片片长单位,积极履职,定期召开片区会议,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积极完成市委、市直工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七

根据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18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为抓好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黄恩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立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爱杰 副局长

潘品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青霞办公室主任

李雄武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黎远明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宋福勇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新宁行政执法股股长

李 妍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梁 耘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勤玲 计量和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冯丹霞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悦研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农伟旺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升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农金丽 综合协调和应急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仁杰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凌 宇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越源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 涛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邓 敏 交易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人事股股长

彭耀峰上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财务和审计股股长

林郁贞浦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凭祥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敏弄怀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庞斯华夏石市场市场监督所所长

许明珍友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莉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青霞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信息上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依法监管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强化协调配合,对经营活禽、野生动物的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防治药械质量、价格等加强监管,特别是要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要严把活禽和动物进入市场销售的准入关,全面加强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活禽来源可追溯,立即组织市场开办方对家禽、动物经营市场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洁消毒。要全面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禁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要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到现场处置,将违法案件或线索包括野生动物移交林业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禁止经营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按照“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的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三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检查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杜绝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确保在防治工作中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了解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能力、库存储备和市场供应等情况,结合防治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采取提醒告诫、加强市场巡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防控疫情期间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给予重惩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倡导健康饮食,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引导公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八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围绕启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紧盯政治安全、维稳处突、打击犯罪、基层基础、队伍建设等主要环节,全面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保驾护航。

一是紧扣安保主线,抓维护稳定扎实有力。(内容涉密略)

二是谨记职责使命,抓打防管控扎实有力。扫黑除恶深处着力,以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检查和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2019年底,共破获涉黑涉恶九类案件138起,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401人,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团伙5个。专项整治精准发力,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利剑行动”“飓风行动”等专项行动,截止2019年底,共破获各类现行刑事案件982起,发案同比上升2.6%,快侦快破4起杀人案以及启东史上最大的“8.19网络贩枪案”,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100%。安全监管持续加力,不断加大对交通、危险物品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全面加强行业场所日常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公共安全系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2019年底,办理行业场所违法违规行政案件181起,限期整改和责令停业整顿60余家;查处危化品单位案件24起,共收缴各类非法枪爆物品700余件。

三是紧贴中心大局,抓服务发展扎实有力。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活动,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截止2019年底,破获涉企案件43起。探索建立“警务合作联络点”,加强境内外直线联系,为我市“走出去”企业和人士提供服务,目前已初步建成柬埔寨和南非两个联络点。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等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全市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安全秩序。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侦破食药环类案件41起,侦破了“南通星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8.6’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着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网上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全面开通省内、省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序时推行机动车辆跨省异地检验措施,试点探索事故快处“警保联动”新模式,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窗口服务满意度为99.75%,高于南通平均值。

四是紧实发展根基,抓改革创新扎实有力。执法改革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对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环节、执法结果进行即时性、全程化监督管理,促进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提档升级。目前,建成案管中心1个、基层所队案管室27个。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稳妥推进公安机关运行机制改革,农村地区除海复派出所外全部实行“所队合一”,基层警力得到充实,机关警力得到精实,总体实力得到增强。目前我局派出所警力占全局总警力的41.11%;社区民警警力占派出所总警力的42.59%。智慧警务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托升级版技防城建设纳为市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进以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为目标的“雪亮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以车辆抓拍、人像识别、网络围栏等技术为主的感知前端建设,实时智能抓拍比对来往人员人像,预警违法犯罪人员,全时段为实战提供支撑。

五是紧盯关键环节,抓队伍建设扎实有力。坚持政治建警和从严治警不放松,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在南通六县市中率先完成了610人警员职务晋升工作,共16个集体、52人次获全省及省、南通公安机关表彰。抓教育筑警魂,始终以政治建警为统领,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举办各类学习活动600余次,开展专题讨论80余次,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入全警头脑,确保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抓实训提警能,紧紧围绕安保维稳实战需求,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对现场处置突发事件、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等重点内容进行实战化模拟演练,特别强化维稳处突的针对性训练,开展大庆安保战时送教39场次,全面提升警务实战能力。在南通市公安局组织的公共基础科目以及综合情报、新闻舆论、督察业务、人事条线、宣传条线比武中均获考核第一好成绩,4名所队长代表南通市局在省厅现场执法用枪考核取得满分成绩,我局民警参赛的南通市局代表队获省厅机要密码比武团体总分第一。抓激励暖警心,制定出台《启东市公安局奖励工作办法》,按照“一事一奖、即时奖励”的原则,启动战时表彰机制,开通表彰奖励直通车,先后组织了“三八节”、五四青年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考保卫和大庆安保等5项专项表彰,以开展“标兵集体、标兵民警”选树为抓手,加强典型挖掘培育,刑侦大队、近海所先进事迹被10余家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进一步浓厚了学习宣传典型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公安队伍的昂扬斗志。

2020年,启东市局将按照启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念、锐意争先,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聚焦风险防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突出利益诉求群体、非访重点人员两个重点,强化分等级管控,提前做好预警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集访和非访滋事事件。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化网上斗争,加强敏感师生和学生社团滚动排查,确保不发生涉政舆情。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持续推进六大领域公共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群租房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和大型活动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主动把公安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打击干扰、阻挠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保障各项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拳打击扰乱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研究和参与程度,辅助市委制定出台启东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

三是聚焦公安主业,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坚持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启东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全力打造更加安全的平安新高地,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以“无黑市县”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经验总结,健全长效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既破大案、又管小案的方针,在快侦快破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大要恶性案件的同时,把打击重心更多地指向群众关心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做到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以升级版技防城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巡逻防范网、智慧技防网、基础管控网、群防群治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是聚焦现代警务,全力增强发展后劲。持续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动警务流程再造和警务模式变革,把局机关做得更优,把派出所做得更强,把警务室做得更实,着力提升现代警务建设水平。坚持实战导向、需求引领,深化“数据赋能”攻坚行动,积极构建大数据智能应用新体系,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水平,真正为民警减负增效,让群众享受智慧警务建设带来的更多“红利”。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升级改造派出所、警务室等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警务网格与综治网格双网融合,着力夯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五是聚焦“四铁”标准,全力打造过硬队伍。筑牢铁一般的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强化忠诚教育,着力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强化铁一般的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注重实干实绩、鼓励担当作为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担当激励、问责追责机制,真正做到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让那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警醒受惩戒。锤炼铁一般的过硬本领,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抓手,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实战训练、专业训练、岗位训练,着力提高岗位任职和实战打赢能力。树立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统筹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从严执纪问责,努力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

描写公安破案断案心得体会精选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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