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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 电梯事故的启示(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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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 电梯事故的启示(六篇)
2022-12-22 07:20:3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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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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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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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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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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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最新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名称)电梯安装工作劳务分包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地点: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台电梯的安装工程,即场内保管、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直至通过国家法定机构检测合格发放检测报告和准用证及 年质保并保证年检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安装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检测费用价格单位: 元

四、安装调试费组成以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价款包括场内保管、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直至通过国家法定机构检测合格发放检测报告和准用证及 年保修并保证年检合格。不包括土建配合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支付。

2、施工班组承包费支付流程如下:

①开工10日内支付25%:支付时需提供→电梯井道检查记录→施工现场问题书面报告→电梯开箱情况确认清单→随机文件:电梯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安装说明书、装箱清单后,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核表,由施工监督确认、工程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②动慢梯7日后支付30%:支付时需提供→电梯导轨枪柄记录、(此项为现场监督枪柄确认后才能进行轿厢安装)。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核表,由施工监督确认、工程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③电梯验收后支付20%:支付时需提供→安装自检完成,并通过制造商厂检→甲方物业验收→维保检验整改及完工确认单→交安装部电梯现场质量记录、厂方电梯安装过程控制记录、自检记录报告、竣工资料、电梯厅门及基站钥匙,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核表,由施工监督确认、工程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④最后25%支付时间为:每年年底前支付20%。质保金5%在6个月支付。填写施工现场完工确认单,安装部负责人签署确认单,维保负责人签署确认单、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3、安装基本价格包含的项目:

现场土建勘测、每周参加业主或监理公司主持的工作例会、配合卸货、从现场货物堆放地至库房及电梯井道内的搬运(货物堆放地至库房的距离不大于300米)、开臬、样板架制作、部件安装、进厂后至竣工移交产品阶段的材料保管及成品保护、井道临时照明安装及永久照明安装的人工、底坑爬梯安装的人工、调试、检验的配合、检验过程中的磕码搬运人工、安装过程记录的填写、班组自检、维护移的整合整改、安装所需的工器具。

五、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1、甲方提供井道日期: 年 月 日前(以现场签证为准),如逾期提供井道的,则应提前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完工的期限可适当顺延。

2、安装工期:甲方提供合格井道及货到地盘后,确定安装进场之日起:

5.2.1、合同中工期不含政府验收及中间土建配合延误的时间(须有甲方签证)。

5.2.2、分批次进场时,以上工期是以每批次进场之日起计。

5.3、如一周内遇连续超过八小时以上停电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完工期限顺延。

5.4、甲方延期支付首期工程款,完工期限顺延。

六、甲方责任义务:

6.1、在乙方进场施工以前,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6.1.1、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原因超过双方约定的时间后二周时间导致电梯不能及时安装时,负责货物的保管工作(防盗、防潮、防腐蚀、防高温)。

6.1.2、协调总包方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适当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场所。

6.1.3、协调总包方提供安装、施工期和调试期间所需的电源和水的接驳点,乙方自行挂表并接入施工现场,费用乙方自理,电费计算方式:(电表读数+损耗)×电费单价。

6.1.4、协调相关单位安装可靠的机房正式门窗,以便保管曳引机、控制柜等电器设备。

6.1.5、提供电梯的标高和轴线至电梯的厅门口。

6.2、在乙方进行安装施工时,甲方的义务:

6.2.3、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6.2.4、指定专业工程人员对电梯进场、安装、调试活动进行跟踪管理。

6.2.5、协调总包单位配合提供配重物件配合进行电梯的满载运行,配合验收。

6.2.7、双方验收合格、交接后,负责电梯的保管工作(防盗、防潮)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协调土建单位。如因土建配合问题而延误的时间,将不计入安装工期内,但须有甲方的书面签证。

6.2.9、负责三方通话的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埋管及产生的人工费用。乙方负责轿厢至机房的通话敷线、连线,同时提供值班室的监控电话并协助调试。

七、乙方责任义务:

1、施工班组承包要求:

工程由施工安装队直接承包:

①、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安装队将安装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在公司监督下管理,不得进行外包,若不按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违章操作,出现安全事故、材料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则由安装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②、电(扶)梯交政府部门验收不合格,第二次复检费用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一切费用,但公司将对施工班组进行罚款,罚款费用为安装总费用的5%。

③、不属于公司安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公司不给施工班另行计价。在七区十二县外安装的项目可报销往返车费一次,进场施工人员报安装部确认。

④、施工脚手架由公司租凭搭设完毕后移交给施工班组管理,施工班组有责任保管好脚手架材料堆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如若被别人偷盗,公司将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7.1、电梯到货前 ,以甲方提供的土建图纸为准,乙方对甲方电梯井道进行检查是否合格,并提供验收意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7.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立即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探,如不具备安装条件,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让甲方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同时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时,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7.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7.2.3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

7.2.4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拆箱清点、起吊时甲方进行配合,费用由乙方自理)。

7.2.5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负责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7.2.6 按照gb10060-20xx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和本合同的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7.2.7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由乙方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7.2.8乙方负责井道内部的井道照明。

7.2.9乙方保证其施工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并对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7.2.10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7.2.11负责由于安装乙方原因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7.2.12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7.2.13施工过程中不能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或原材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无条件在三日内修复至合格或据实赔偿。

7.2.16乙方负责机房的防尘地坪、通风及空调施工,并保证能通过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7.3甲方要求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管理配合职责:

7. 3.1负责井道的土建施工过程,包括门套、嵌缝、召唤按钮箱、机房曳引机座、缓冲器座等的混凝土灌注。井道完工后土建总承包方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保证机房门窗完整。排水、防水工程由甲方直接督促土建总承包方完成,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当督促土建总承包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 3.2提供足够大的电梯保管场地,安装期间电梯保管责任乙方自负。

7. 3.3提供安装期间所需的电源,以便电梯安装用,电费由乙方按实支付。

7. 3.4在乙方进场安装施工前,甲方提供合适房间,以供乙方保管及储藏设备和材料工具。

7. 3.5安装前,提供电梯的标高线至电梯的厅门口。

7. 3.6配合提供塔吊或土建升降机以便乙方进行电梯垂直吊运工作。

7. 3.7甲方负责土建总承包方完成电梯完工后的土建修补余尾工程,但乙方亦应派员会同甲方检查。

7. 3.8甲方负责楼地板地坪装修高程与电梯安装完成之高程平整。

7. 3.9甲方提供工地用水方便,水费由乙方按实支付。

8、安装验收:

8.1 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总包方/业主及乙方提请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安装是否合格以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书面判定为准。

8.2 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8.3 电梯产品未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或验收完毕尚未发放准运证时,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甲方负责。

8.4关于材料设备供应条款的特别约定:

(1)、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按本条款执行。

(2)、材料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联系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样品,且需根据合同条款要求附带齐全的书面资料。材料设备封样后必须及时移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项目部),作为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的主要标准和依据。

(3)、在验收时发现影响功能、结构安全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含外观验收无法判断,后经相关权威检验部门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如已经使用,需要返工的,除无条件退货外,乙方承担全额返工损失的120%,但不免除其它责任。

(4)、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如壁厚、长度等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甲方有权按照实际规格与合同约定规格的比例的80%结算材料款。

(5)、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等级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进行降级使用,并按照实际等级价格的2/3进行结算。

(6)、若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要求使用知名名牌的材料设备,若材料设备尚未开始使用必须无条件退货,若已经开始使用,则按照实际品牌材料设备2/3的价格计算。

(7)、对混凝土、抹灰、钢筋绑扎等施工工艺、产品构件尺寸上偷工减料的,按照实际尺寸与国家规范规定的尺寸比例的80%进行结算;凡不按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工艺环节的,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120%。

(8)、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或退换货造成供应迟延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超用甲供材的(若有),乙方支付承担相应金额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

(10)、发生本条约定的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无须任何其它证据,也无须乙方认可或确认。

11、其它约定: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盖章确认。

11.3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须负全部责任。

1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11.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7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 产品和价格

(1)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 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_____%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买方在卖方向买x提供合同设备总价_____%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_____%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 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_____%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卖方须在买x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_____%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 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__________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38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七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

产品交货地点:__________ 。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对买x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x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在买x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30个月。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__________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x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后)。

2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x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10%。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x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 若买x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x不收取保管费用。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x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x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x承担。

9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

(1) 本合同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4)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5) 图纸

(6)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一式捌份,买x执伍份、卖方执叁份。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最新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买方:卖方:

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1301040

买方(甲方):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上价格包括电梯设备价、(含五方通话的电话分机、总机、预留视频电缆功能费)和运输费。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 的条款以  作为双方的确认。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技术标准

2.1.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以及最新相关的行业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1.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最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因需要贯彻执行最新技术标准而引起的交货期,双方协商解决。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予以确认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甲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甲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乙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甲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价每台10,000元作为定金。分批发货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时,按比例分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含本批次前期定金10000元/台)。

3.2.2、(分批发货时,按以下比例分批支付)买方(甲方)在提该批次货物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乙方)排产。买方(甲方)在接到卖方(乙方)通知提货至之日起二十五天前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的 60% 作为提货款(即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款的80℅)。

3.2.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质保期在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起算),买方(甲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并由卖方(乙方)出具合同总价7%的质量保函作为质量保证,履行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质量保函退还给卖方(乙方)。 3.2.4、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3.2.5、买方(甲方)付清合同款项时,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甲方)。

四、交货期限

4.1、交货时间:如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满足合同条款第2.2项、第3.2项的条件后,卖方(乙方)应于收到买方提货款后不超过30天向买方(甲方)交付合同标的(货到甲方工地)。 4.2、卖方(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

4.2.1、买方(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五、交货方式:

5.1、卖方(乙方)须按期交货,买方(甲方)应如期办理提货。买方(甲方)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乙方)负责运输,送达地点:乌龙江大道66号康桥丹堤项目。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甲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甲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甲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买方(甲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甲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六、检验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甲方)指定地点后,买方(甲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在开箱前,由运输原因造成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再由保管方向承运人追偿。

6.3、卖方(乙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 不视为迟延履行。

6.4、货物到工地后,在交付使用前对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买方(甲方)提供场地,由卖方(乙方)负责保管。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7.1、买方(甲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满足卖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乙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甲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乙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乙方)概不负责。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乙方)负责保修贰拾肆个月,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如因买方(甲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保修期则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叁十个月。

8.2、未经卖方(乙方)同意,买方(甲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乙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甲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甲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在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后,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3、卖方(乙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 卖方(乙方)不能交货超过6个月,买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买方(甲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口、技术规格(电梯)。 口、其他: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及价款费、税费等为完成设备供应、安装的全部费用。

二、设备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图纸的确认。乙方应保证电梯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甲方现场安装条件,在电梯设备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的电梯设备质量标准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执行。

3、乙方按其企业标准提供电梯设备包装,以保证电梯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到货地点。若到货地当地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运输或包装有任何特殊规定和要求,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迟延交货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货款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以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定金后,正式安排生产;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20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5%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货款;设备运达交货地点交付于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5%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货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扣除乙方因承担的质量保修费用后据实无息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甲方通过其开户行以同城支票方式付款。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于20xx年4月12日将合同项下全部电梯设备交付于甲方予以初步验收,交货地点为:烟台市芝罘区世茂海湾一号项目工地;乙方应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并保证于20xx年5月12日之前将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

2、因甲方逾期付款导致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的交货时间、安装工期相应顺延一日,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交付的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不符合双方约定造成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本着有利于电梯设备安全的包装、运输方式将货运抵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运输、装卸及一切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在甲方对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应予以妥善保管,否则,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设备验收

1、货到交付地点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双方根据设备资料及合同要求对电梯设备包装的完整性、装箱数量及其外观进行验收。甲方发现乙方所交付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3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及时核查补救。

2、在甲方没有对设备初步验收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安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更换新的设备。

3、电梯设备的安装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由双方及相关部门按照“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予以验收,安装工程最终需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六、保修责任

1、乙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乙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乙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六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笔款项中任何一笔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3、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天;

(2)乙方交付的电梯设备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3日内仍不能更正解决。

(3)乙方交付安装的电梯设备经两次维修处理仍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仍不能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4、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合同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合同一方停业或者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任何许可证被吊销,或者被解散、终止、清算、宣告破产或兼并;

(2)甲方财产被查封的导致严重损害甲方履约能力的。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违约不能按时将电梯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逾期安装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2、由于甲方违约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设备价款时,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支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3、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应承担全部第三方的维修费用。

4、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5、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在合同设备产成后为甲方免费保管1天, 自第2天起, 因甲方原因推迟交付时间的,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台电/扶梯50元/天的仓储保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和仓储保管费后(如有),按合同规定交货。超过九十天,甲方仍不付清货款或提货, 乙方可视为甲方自动退货,定金不予返还。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5、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最新电梯事故警示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一、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1. 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2. 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经理汇报,联系维修单位前往解救。

3. 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汇报。

4. 维修单位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同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

5. 若维修单位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6. 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7. 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8. 被困者救出后,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9. 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10. 维修单位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二、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 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维修单位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维修单位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 保安部立即会同维修单位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 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6.、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 维修单位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 管理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 保安部、维修单位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三、发生火灾时应急处理

⒈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⒉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

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告诫轿厢内乘客保持镇静按救援程序实施后,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沿安全通道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⒊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⒋对于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者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⒌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而停电造成困人故障。

四、发生地震时。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向预报区居民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⒈对于震级和强度较大,震前又没有发出临震的预报而突然发生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就近停梯,乘客离开轿厢就近躲避,如乘客被困轿厢内则不可自行逃出,保持镇静等待救援。

⒉地震过后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当震级为四级以下,强度为6度以下时,应对电梯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异常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高层站停梯,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待上下合程运行无异常并多次往返试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发生湿水时。

在遇到台风、雷暴、洪水等恶劣天气时,应实施预防性措施,加强电梯巡视检查,关好机房窗户和门。电梯机房主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因建筑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暖气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等泄漏造成电梯湿水事故时,除对建筑设施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当底坑内发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⒈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⒉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⒊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⒋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电路板。

⒌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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