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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 搅拌车侧翻罐体脱落(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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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 搅拌车侧翻罐体脱落(9篇)
2022-12-22 22:50:18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一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业务概况1.1 业务范围: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 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 工期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试运行;

年 月 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 生产条件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 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 辆。

第四条 合同单价、数量、价值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 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 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 、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 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 计划及供货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 运输及装卸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 检验和验收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 材料及设备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 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 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 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 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 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

车号:大架号:

乙方拥有的混凝土罐车__台,出租给甲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愿意共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赁期限暂定为_________月,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与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3、使用地点为设备使用的地点;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1)租赁费按运输方量进行结算,运输费为¥__元/3;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合同款的80%,扣除2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连续扣除三个月,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6个月内结清;

3)租凭期第四个月甲方支付当月100%合同款。;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正常投入生产的日期为设备租赁费计费开始时间;

2)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的停工,乙方免收停工期间的租赁费,并承担因乙方设备故障而造成的甲方误工费、增加投入的设备使用费等,并积极协调人员组织维修;

3)退租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上标明的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3、设备进退场费:设备进出场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使用全格证及司机特种机械从业资格证;

第三条租赁设备使用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设备自动退场,该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3、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4、乙方在设备进出场过程中的一切人员、设备、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5、乙方在进出场时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及设备的各种润滑油,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

4、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5、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设备的财产险、运输险、机械操作人员等一切保险费用;

6、甲方负责为该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住宿及该设备在现场施工所需要的安全场地。甲方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出场地作业区的正常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场地区、场地压实、现场路面维护等相关工作;

7、乙方随机配备操作手在依据该设备安全使用规范的前提下保证甲方正常施工,服从甲方管理;

8、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乙方要对其设备和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乙方设备损毁的,甲方概不负责;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调回自用;

2、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进行操作施工。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设备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三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x、发动机号为x、底盘号为x)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x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四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改者,可依据我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处罚。

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人设备造成伤害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在进出场路途行驶(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地方道路行驶(运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进出场行驶(运输)所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事故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提供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和有效证件齐全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必须经甲方验证合格,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和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给甲方核实,并提供一套复印件给甲方。

3、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机械,并定期经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人为因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材料损坏事故、工程设施破坏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4、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乙方应对进场一般操作辅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8、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9、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10、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2、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3、乙方必须定期到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混凝土罐车进行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并为混凝土罐车办理商业保险,支付保险费。

14、混凝土罐车在本工程范围内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施工管理"八不准"制度,"一机一人,车来机停"等管理制度;作业完成后,需将车统一停放在拌和站指定位置,并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由乙方承担。

15、本工程为邻近营业线施工,乙方车辆严禁驶入防护排架及铁路封闭网内。在行驶过程中应与防护排架及既有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损坏铁路沿线既有设备,由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应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道路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

17、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条 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至租赁期满止,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五

承租方:

出租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

车辆报价:人民币: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六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1辆油罐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架号:10132622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为4500。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油品运输。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承租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自负。

六、违约责任。只要承租人租车,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________(盖章)承租人:________(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七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___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__________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__________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5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050____________815、底盘号为5_______________8)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开户行:,帐号:)。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 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年月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罐车侧翻心得体会报告九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公斤,超出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安全保障:

1、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3、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运费结算: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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