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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爬山事件心得体会报告 爬山的活动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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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爬山事件心得体会报告 爬山的活动体会(5篇)
2022-12-23 05:44:1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违法爬山事件心得体会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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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姜国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抵制不住诱惑,逐渐走向了违法违纪的深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多是因为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动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时刻保持一种思想认识上的警惕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必须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促使自己牢固树立树立崇高理想信念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不断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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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贪赃枉法。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同时,更要知法、懂法、敬法、畏法。如果凌驾于法律或者制度之上,者甚至破坏法律和制度,那必将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在当今社会之中,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固有的惰性和自我放松思想也会逐渐滋生,如果不及时加以制止,必将一步步走向违反规矩的不复深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时时刻刻严守党纪国法,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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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树立自律观念,经常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自律要求,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照章办事,公道行政,坚决树立严格自律,一身正气,洁身自好的个人品质。不断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诱惑,经受住各种考验。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深刻的警醒我,要将姜国文案件引以为戒,始终不变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时刻树立忧患意识,以反面教材和案例为提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我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干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境界,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持之以恒的学习。学习是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要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坚定不移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勇于担当责任,杜绝明哲保身、懒政怠政的行为,切实解决重难点问题,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工作成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增强政治敏锐性,保持政治警惕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最新违法爬山事件心得体会报告二

按照区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汉区字[2018]35号)文件精神,我深入学习了区委《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围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这个主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深入剖析、深刻检查,着重围绕五个方面深入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现简要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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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通过学习冯新柱案通报,冯新柱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消极应付;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对抗组织调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吸取冯新柱案严重违纪违法教训,对照自己工作、生活中的言行,自己能够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还要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掌握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着力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

2、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赢打好全区脱贫攻坚战方面。脱贫攻坚到了关键时刻,但面对艰巨、重要、严肃、复杂的脱贫攻坚,回想前一阶段帮扶工作,虽然对历次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但自己感觉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认为脱贫工作和我们信访干部关系不大,只要把接待群众做好,局里有驻村工作组组长和驻村第一书记,平时有空了到村上转转、看看,把自己帮扶的两户走到就行,在脱贫攻坚工作关注少。对各项脱贫政策照抄照转,理解不深,群众问到脱贫政策,存在现学现解答的现象。对帮扶的两户贫困户(朱亮、周建荣)没有立足客观实际,制定的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大而化之。

3、在始终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牢牢守住党纪国法底线方面。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明辨大是大非,真正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4、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变方面。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寻找自身不足和差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去做人做事,始终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做到谨慎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没有参加过乔迁、满月、生日等宴会,也没有随礼;到北京、西安出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5、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能够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坚持抓部署、常教育、严管理、勤督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自己和全体部门干部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做到防微杜渐。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处处起表率作用,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决服从局党组统一安排,按照分工找准、摆正个人位置,紧密配合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局党组的各项决定以及各项中心重点工作的推进,没有搞个人主义和部门主义。同时,能够珍视和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和互相支持,努力做到沟通及时,配合密切,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融洽相处,共同促进,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树立一盘棋的工作思想,不折不扣地执行局党组的决策,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局党组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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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理论学习不扎实。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论述,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导致在工作中存在以偏概全现象,没有及时转换角色,还是用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学习不主动导致事业心、责任感淡化,对工作缺乏精益求精的态度,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第二,服务群众观念淡化。在思想深处,对群众工作重要性认识还存有偏差,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内涵理解的不够深入,在为群众工作的时候,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党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导致群众观念淡薄,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服务群众意识少。对群众诉求换位思考不够;面对上访群众,讲的最多的是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事情得不到解决,我们也没有办法,请理解;而不是真正的帮助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难,拉远了与群众的情感距离,从本质上看这是群众观和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第三,艰苦奋斗精神减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条件逐步改善,过去的艰苦奋斗只在电视、电影中看到,奋发进取、勤俭节约、甘于奉献的意识逐渐淡化。觉得大事、难缠的事都有主要领导定,自己现在跟着学就行,执行好就行,毕竟人年轻,提拔时间不长,别人也不会说什么;对分管工作要求不严,不能精益求精,工作效率不高,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是怎么干,缺乏创新;对自己分管的事,也很少去了解、学习、掌握。深刻反省,这些都是意志消沉,艰苦奋斗精神减退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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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对照典型案例,深入查找自身不足,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和要求,正确把握工作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第二,扎实做好脱贫脱贫攻坚工作。脱贫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体现的是党性。脱贫攻坚工作不是一个人的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深知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在其位谋其政,在追赶超越活动中签订的有关脱贫攻坚的军令状必须一诺千金、奋勇向前。当前,脱贫工作到了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自己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这是党中央明确的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当前的首要工作;深刻认识中央对精准扶贫的高要求、把关之严前所未有,用超常的力度、超常的措施推进;深刻认识我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差距较大、形势严峻,秉持从严从实的态度,自觉担当,不折不扣兑现签订的军令状。

第三,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特别是要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督促检查、一抓到底,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第四,强化宗旨意识,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树立宗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增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注意从小节做起,讲操守、重品行,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正派朴实的生活作风,坚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中低要求,坚决杜绝请客、送礼现象的发生;培养健康情趣,习惯简单生活。坚决摒弃任何以权谋私的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树好正气,始终保持信访干部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最新违法爬山事件心得体会报告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刘长春、祁金立等六名党员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去认真反思,也给我们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按照以案促改、开展案件剖析中“六对照、六查摆”的要求,结合自身,以案为镜,以案为鉴,深刻剖析自己。

刘长春、祁金立等六人严重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的深层次原因是他们的理想信念缺失、动摇,是他们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法纪意识单薄,是党内监督不到位,存在缺失,是制度建设存在漏洞,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些反面典型案例为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坚守人生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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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理想信念的缺失和动摇必将导致腐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理想信念这根弦,在利益诱惑面前时刻保持警醒,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这样,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以案为鉴,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生活和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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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能够及时揭露和纠正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错误,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党性淡薄、组织涣散,廉洁意识动摇等问题。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批评意见,勇于发现自身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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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面对金钱和名利的诱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偏离,使这些人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权利是一把双刃剑,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关,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把权力关进笼子,把罪恶念头扼杀在根源。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接受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的监督,党组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时刻来自接受群众的监督,更要强化自身监督,通过有效的自我监督,及时自我净化、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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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上的缺陷为腐败提供了可趁之机良好、完善的制度是遏制犯罪的真正利剑,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成为约束权利,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自觉遵守各项党的规章制度,并且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是每一名党员应该做且必须做到的,很多规章制度不完善,这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结合自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我单位“五不直接分管”、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等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对刘长春祁金立等六人违法乱纪等案件的深刻剖析,我将以此时刻警醒自己,洁身自好,筑牢防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真正在思想上、作风上保持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最新违法爬山事件心得体会报告四

中国共产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认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最新违法爬山事件心得体会报告五

老师们同学们: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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