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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初始环节心得体会简短 执法经验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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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初始环节心得体会简短 执法经验总结(5篇)
2022-12-23 06:39:2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执法初始环节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取得的成效

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起,处罚违法人员xx人次,没收木材立方米,罚没款共计xx万元、木材变价款xx万元;其中盗伐起、滥伐起 、违法征占用林地起、违法运输木材起、非法收购木材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x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x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x起、其它起。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 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各乡镇、各林业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局派出xx人参加了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基本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先后组织发动了“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团伙”、“攻势三号”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推荐执法初始环节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各单位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普法实效,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全镇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实现新发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

二、出台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示范作用,抓紧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实施意见或办法,明确具体任务和有效措施,把普法纳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融入行为规范、行为标准中,实现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三、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请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编制规范(附件1),分别编制本部门(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于2018年4月底前报镇普法办。镇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为开展工作、检查考核提供基本依据。

四、实行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请各单位按照普法工作计划编制规范(附件2),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于2018年4月底前报镇普法办,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考评基本依据。实行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于12月底前向镇普法办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五、抓好本系统普法工作。各单位要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实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突出学习宪法党章,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党的十九大法治新理念新论断。积极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定。协调有关主管部门,推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等培训机构的必修课,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开展全程讲道理式执法,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讲道理,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全过程,针对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解读,使热点案事例的依法处理变成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同时,对本系统的执法普法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解读,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发布,并向镇普法办报备,由镇普法办报送至市普法办。

七、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认真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由镇普法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本系统的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意见的通知》(乐办字〔2017〕140号),把法治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自觉把法治元素融入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文化建设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中,推动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提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九、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手段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建设。各单位要实时更新普法工作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向镇普法办报送,做到可视化、可量化、可考核评估。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基地在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明中的积极作用。

十、加强考核评估。镇普法办将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检查考核,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商请镇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镇普法办将加强对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评、法治后港建设考评、综治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普法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发挥普法骨干和志愿者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要积极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推荐执法初始环节心得体会简短三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谋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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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好全县重点工作

配合马庄桥、韩村、六塔、纸房、巩营等乡镇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做好普照寺开发建设拆迁工作;服务马庄桥镇南永固村、城关镇李家庄村等城中村拆迁改造;做好老爷庙街区、党校街区、县社街区3个街区及柳格西赵店、高赵店等13个棚户区改造前期固证等执法工作。

(二)全力完成业务工作

1.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

保持现有违建存量不增长势头,并逐步拆除,严查违法建筑。一是加强各辖区内机动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理,将违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的成本;二是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根据群众反映及投诉,经调查确属违建行为的,我局依法坚决查处。三是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城建有关政策法规,增加群众对违建治理的知晓率、理解率。

20xx年以来,截至目前我局已出动执法车辆300余台次,执法人员1090余人次,出动大型机械19台次,依法拆除违法砖混结构建筑86间,面积2747平方米,拆除违法彩钢房54间,面积1780平方米,拆除违法钢架结构1座,面积500平方米。狠刹了乱搭乱建之风,切实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市容环境管理实现新突破

对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日常巡查、集中整治的有力措施,对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自元月份起建立起市容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常态化,采取先易后难办法,堵疏并举,逐条路逐条街整治市容“六乱”,有效打击了市容“六乱”反弹现象。为推进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对老城区开展了市容整治,全部退店经营,解决了老城区多年占道经营堵塞道路的顽疾,同时,堵疏结合,合理规范设置了3个(清丰老味道、老爷庙市场、黄河路市场)临时市场,逐步解决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等“老大难”问题,保证了市容整洁有序。

运用城管监控平台辅助功能,“探头站岗、鼠标巡逻、固定岗加流动哨”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在市容管理、“三城创建”和历次观摩活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xx年,我局开展19次市容集中整治活动,共清理无主建筑垃圾1000余方,覆盖小广告4900余处,拆除跨路标语条幅120余条,暂扣经营占道物品1000余件,依法取缔流动摊点400余个,销毁灯箱广告牌450余个,拆除、更新废旧破损门头牌匾230余块,严格规范审批门头牌匾196余块、庆典127次、流动宣传车37辆、大型户外广告6个。

3.大气污染治理见成效

贯彻落实清丰县蓝天工程。一是加大对渣土车的排查力度,严格县城区渣土车运营管理,减少城市道路扬尘。二是对县城区内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餐馆下达整改通知书,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三是从严查处夜间流动烧烤摊点,逐一规范临街餐饮店铺油渍垃圾乱投放行为。四是严格查处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及做好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今年以来,发放烧烤整治宣传资料4200余份,共查处渣土车80辆,对城区76家烧烤经营户建立了管理台账,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烧烤经营户25家,查扣烧烤炉具30个,76家烧烤店全部入店经营,无烟烧烤炉具更换率100%,查处制止垃圾露天焚烧32起。

4.城区“牛皮癣”基本根治

进一步完善语音追呼系统运行制度,严厉打击乱贴乱画行为。建立小广告张贴责任人档案,教管结合,使城区“牛皮癣”治理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追呼小广告1764个,接受处理率90%以上,城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开封祥符区、尉氏县、鹤壁浚县、淇县、范县等外地市先后来我县参观学习城市管理及城市“牛皮癣”小广告治理模式。

5.建筑垃圾合理处置,城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改善我县城区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我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有效控制我县建筑垃圾污染问题,加快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7月初,建筑垃圾处理场试运行以来,共吸纳县城区无主建筑垃圾3000余方,孙庄城中村改造、李家庄、五眼井等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25000余方。

6.加大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我们积极借鉴外地市管理经验,开通了综合执法网站、设立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拓宽了商户交流信息的渠道,接近了执法队伍与商户关系,营造了“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效果很好。

7.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积极开展五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

以开展五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型执法队伍建设,造就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城市管理,树立城市管理惠民、为民、爱民新风貌,热情服务,严格管理,文明执法,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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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过程经常受阻。由于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淡薄,在执法过程中,诸如取缔占道摊点、制止占道经营、倚门开店等执法行为时,因为涉及摊贩切身利益,致使管理对象存在敌对情绪,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执法经常受阻。究其原因,固然有走街串巷观念的历史因素,也不乏个别执法队员工作时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还有人们出于同情“弱者”心理等等,都能影响执法过程。

(二)城市管理部分工作“无法可依”。由于我县没有编制户外广告系统规划,在实际管理中对广告设置没有标准可把握,无法管理。比如:县城区一些楼顶广告(包括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广告塔等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还有门头牌匾设置、建筑物外立面及层高控制等审批事项,城中村私搭乱建的查处等方面,都有执法依据空白问题。

(三)数字化城管建设滞后问题。目前我县的数字化城管仅仅是一个监控平台,与上级要求的数字化城管不匹配,国家、省、市要求20xx年底所有县市必须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目前,我县还没对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进行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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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现状

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先进地市还有较大差距,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粗放、不规范、不到位乃至缺失问题,如:城市部件不完善,城市设施管理标准不高,城市道路毁损不平、绿化缺株断带、强弱电箱柜设置杂乱;城市秩序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突出等,以至于造成了诸多乱象,这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其原因在于我们习惯于主观随意的人治思维和运动式、游击式、突击式的管理常态以及各自为政的管理行为,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实不到位,使城市管理空间划分不细致,对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考核不科学,奖罚不分明,导致了“四个没人管”:一是发现问题多少没人管;二是发现问题快慢没人管;三是处理问题是否及时没人管;四是问题处置到什么程度没人管。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按照河南省“百城提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突破口就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建立高位监督的城市管理指挥机制。按照省、市要求,20xx年底前我县建设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试运行工作。由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整合各种处置力量,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全程监控问题处理,对各部门工作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效根除传统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痼疾,极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2.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城市精细化长效机制。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的工作合力。

3.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城市精细化管理要靠全体市民来参与,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跟踪报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表扬先进,曝光落后,引导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城市管理意识,自觉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要开发运用先进的数字信息系统和互联网+技术,如:通过开通12319城市管理热线、城市管理市民“随手拍”等方式,给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提供更加科学、便捷的渠道,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4.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核定城市维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等专项资金,并列入县财政预算,以加强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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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厚德 包容 创新 笃行”的清丰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把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成立清丰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加快项目立项,确保我县按时完成国家、省、市要求20xx年底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目标,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向智慧化升级。

(二)加快建筑垃圾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使我县建筑垃圾污染问题总体上得到控制。

(三)以“百城提质”为抓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继续加大违建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保持拆违的高压态势,对已列入台账的违法建设必须确保按期拆除;要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管控体系建设,坚持“新增违建零增长,已有违建逐步拆除”不动摇,不让违建者心存侥幸。严厉打击各类占地违建、加层扩建、非法搭建等行为,深化城市立面景观整治,集中力量拆除影响市容的私搭乱建,维护城市规划。

2.加强市容“六乱”治理。针对占道经营、乱倒建筑垃圾、户外违规广告牌、乱贴小广告等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不间断地开展整治工作,并延伸执法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管理全覆盖、无缝隙式管理,建立大城管模式。

3.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查处渣土车运输制度,严查露天烧烤,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4.综合提升城市外立面。加强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塑造良好的城市外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四)积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管综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中省相关政策宣讲力度,促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五)创新城市管理新机制,解决市容顽疾

1.设置公共广告栏。采取堵疏并举的办法,利用社会资金,在人员集中区域设置公共广告张贴栏,在小区的楼洞口设置一块广告张贴栏,保证市民发布消息的正常诉求。

2.完善城市工具。利用社会资金,不用政府投资,在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集中区建设小型农贸市场,在繁华路段设置商亭、政府放心餐亭。建管并制,有效治理商贩占道经营,将游商小贩纳入有序的管理范围之中,杜绝摊贩占道经营反弹问题。

推荐执法初始环节心得体会简短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18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18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16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17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17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17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16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

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

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推荐执法初始环节心得体会简短五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也是重点和难点问题,就是我国法治建设问题。

一、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

第一,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

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在《关于的说明》中写道:“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从1954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到历次的宪法修正案,都坚持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五四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人阶级领导”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1975年宪法直接将“党的领导”写入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1993年宪法延续了这种写法。

1993年宪法的序言里,多次写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当时,彭真同志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反复研究过如何在宪法中体现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比如:“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

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党的领导”一直体现在宪法中。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成为宪法的灵魂中枢。

第二,深刻论述了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

《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宪法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要通过宪法本身加以确认。具体而言,我国宪法明确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是如何体现出来的?一是面向过去,二是面向未来。

面向过去,宪法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其中最核心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灭了剥削阶级,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面向未来,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关于宪法地位的重要论述,揭示了我国宪法形式上和实质上的重要特征。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体现在宪法和部门法的关系上。2018年,中国向世界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处在金字塔顶端的就是宪法,下面是现行有效的291部法律(截至2022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91件),分多个法律部门。比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再下面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还体现在其权威上。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第三,深刻论述了宪法的根本属性——人民性。

什么是宪法的基点,什么是宪法的核心归属?就是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国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除此之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在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控制住了疫情,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的权力在法律中也可转化为公民个人的权利。从整体上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从个体角度看,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第四,深刻论述了宪法的独特优势。

什么是独特优势?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有人说,对中国宪法的理解,特别是对文本的理解,有很多窗口,其中对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理解打开了通往中国宪法的一扇窗户。

中国宪法和西方宪法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我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从宪法发生学上看,西方所谓的立宪主义强调的更多是通过规范控制国家公权力来保护个人自由,缓和个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持续存在的紧张对抗性的关系。而中国宪法在长期奋斗和摸索中,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充分结合,形成了国家的根本任务。

解读中国宪法指明的根本任务,其特征可以用“现代化”三个字概括。什么是国家的现代化?历史上的中国是一个大国、一个强国,但却遭受了西方列强的侵略,并逐渐落后了。所以,我们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使中国再次富强起来。

实现现代化和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是不可分割的。1983年,我们强调的是通过实现工业化来实现国家的现代化。1983年底,我国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即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现代化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改革开放40多年的现代化建设,让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进入新时代后,我国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一思想在2018年修宪时被纳入宪法。比如,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宪法。再比如,明确了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党内,对这个奋斗目标有非常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比如,到2035年,我们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宪法中明确现代化的目标是我国宪法的核心特色,与西方国家的宪法有很大不同。

第五,深刻论述了宪法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一个国家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国家治理问题。当明确了我国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后,相应的我们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宪法在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成了一个国家治理的“四梁八柱”,宪法规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方位。宪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从1954年开始,社会主义制度就被写入了宪法。此后,我们一直在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并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

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通过统筹人民和权力机关的关系、权力机关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建构起我国的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宜中国的,是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权组织形式。怎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宪法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2019年,曾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特别提到了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完善和探索经济制度,同时经济制度的完善也为我国政权的长治久安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打下基础。

除此之外,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的政党制度和西方的政党制度有很大不同。西方是通过竞争性的选举,轮流执政。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实践证明,这种治理模式是行之有效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此举既保障中国各民族间的团结、平等、互助,同时又能使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自治,保障自身权益。这个制度也有利于解决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治理问题。

在广大农村和城市中,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民自治被归纳为“三个自我”“四个民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国还实行“一国两制”,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高度自治,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给世界上其他国家提供中国方案。

第六,深刻论述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如何实施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通过立法转化为法律规则,再通过法律实施。这是中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除立法机关以外,政府依宪、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宪、依法裁判案件,监督法律的实施,维护公平正义,都是对宪法的实施。所有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及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也是在实施宪法。公民、组织以及其他民主党派自觉遵守宪法,也是对宪法的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完全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都落在实处,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我们不光要全面实施宪法,还要加强宪法的监督。通过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体制。

第七,深刻论述了宪法的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要让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用宪法来要求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手中有权力,让他们形成宪法意识,把宪法落在实处,是实施宪法的重要方面。

二是让青少年形成宪法意识、宪法观念。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要让青少年从小就形成宪法意识、宪法观念。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教育对一个国家宪法的实施起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是要让全体公民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什么是宪法观念或宪法思维?指出:“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二、践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取得的伟大成就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只停留在思想上或理论上,它们来自实践,指导实践,并推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伟大工程或重点任务的完成。

第一,适时修改宪法,推动宪法制度与时俱进。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依宪治国,依的应是一个成熟、科学、完备的宪法。所以,宪法要具有根本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等特点。宪法一旦动摇,那么国家的整体机制可能就要发生变化。但是,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国家的任务、体制机制、社会矛盾也在发生变化。所以,宪法要体现党关于国家治理的理念,要与时俱进。总结而言,宪法既要保持其稳定性,又要与时俱进。

1954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开创新纪元。随着社会发展,陆续出台了1975年宪法、1982年宪法。我国发展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1988年,在对前几部宪法修改调整后,出台新宪法,提出要把国家发展的主要任务集中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分别对宪法进行修改,体现我国发展成果。

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后,2018年修宪,将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宪法。此次修宪,将很多最新的理念、思想、方法纳入,具体而言,涉及以下内容。

中国宪法特别强调什么?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灵魂,像一条红线贯穿始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不断探索后形成的智慧结晶,其入宪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同时,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宪法中并没有这样的表述,只有“各民族”“各少数民族”的说法。实现国家认同、宪法认同,最重要的前提是要实现民族认同。所以,修改宪法时,将“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原来的表述是“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增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另一个新增的理念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与世界是不可分割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加强国内和国际的联系,将其入宪也为中国融入并影响世界提供宪法基础。

此次修宪还新增了很多具体的制度建构。比如,如何解决腐败问题。西方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政党之间的轮替来抑制腐败滋生。中国在一党执政的情况下怎么解决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为此,我国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

在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在经验的基础上再形成制度。将监察制度纳入宪法,可以解决其合宪性、正当性的问题。所以,此次修宪就将监察机关加入国家机关行列。我想,这是重大的变化。

再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誓制度虽然只是一个仪式,但是要通过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让公职人员认识到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要为人民服务。同时,宣誓这种外在形式,也有利于凝聚内心的信仰。通过在公民面前作出承诺,让人民的监督有了外在依据,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

此次通过修改宪法,加以明确。

我们还完善了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这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此次修宪,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第二,加强立法工作,推进宪法的全面实施。如前所述,通过立法实施宪法,是很重要的宪法实施的方式。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得到落实。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决定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已经实现。2008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向世界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力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通过公布立法规划,加快立法步伐,近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利于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除全国人大外,政府依法行政时也要制定大量行政法规。

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法律的“立改废释纂”仍在不断进行。我们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我国法治建设起着重要作用。2020年10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

第三,根据宪法制度和宪法精神处理国家重大问题。这里我主要讲两个问题。

一是正确处理改革与宪法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往在改革中可能出现过,先推进改革,再通过修宪或修法的方式解决其合宪性问题。有人称之为“良性违宪”。那么,如何处理改革和宪法的关系?就是要做到重大改革于宪、于法有据。2018年修宪,吸收和反映了改革成果,并为未来的改革指明方向。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改革要在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的指引下进行。立法也要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如果来不及立法怎么办?通常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通过授权来解决改革于法有据的问题。现在每一项重大改革,都是经过授权的。

第四,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1993年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当时我国重要的政治决断,我们要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国家统一的问题。当时国内局势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无法通过一次政治决断架构出完整的国家体制,于是通过授权全国人大立法的方式解决国家历史遗留问题。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我国将“一国两制”变成了现实。一方面,特别行政区拥有高度自治权;另一方面,特别行政区也要保障国家的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

第五,推动开展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方面。与西方不同,中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但是长期以来,宪法条文在实践中的实效性较差。怎样真正把宪法的规定落到实处,把宪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是践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碰到的重大问题。

2018年修宪时,将原来的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依法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设法规备案审查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将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这样就把审查纳入到媒体、社会、人民的监督之下,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加强宪法的监督。

第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以此带动全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监督宪法实施。很多学校会组织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国家机关会举办宪法相关讲座,社会媒体会通过多种方式传播宪法。2014年开始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力加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对宪法的实施和监督起到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在实践中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人说,千百次的普法都不如一次对违宪、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影响更大。这里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中国宪法的自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的是中国宪法。一种错误认知是把西方的宪政与中国的宪法治理实施进行比较,并得出西方宪法优于中国宪法或要让西方宪法引领中国宪法的结论。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宪法是根据本国国情来制定的。所以,用别国宪法指导本国宪法的实施是错误的。虽然西方宪法有自己的特点,但最大的问题是中国与西方的国体和政体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就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保障社会主义制度长治久安的根基,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府一委两院”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所以,不能用西方的宪政来质疑我们的制度,要增强中国宪法的自信。

第二,要将宪法精神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全过程中。理解和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理清党和国家、党和宪法的关系。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遵循。

有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是一个组织,法是一个规则,组织和规则之间不能进行比较。“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但仍然要解决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政党和宪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一是坚持党领导立法。以党的总规矩和国家根本法作出规定,有利于增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认识,有利于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全党全国人民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二是坚持党保证执法。党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以及党的各级政法委机构的工作领导、监督和促进执法、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三是坚持党支持司法。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四是坚持党带头守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党自己作出的重要承诺。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轨道。

第三,进一步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保障宪法实施,不能只关注于组织或个人,更要看执政党执行宪法的能力和决心。

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比如,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解释制度,完善备案审查的体制机制,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创新,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个案解释,让人民感受到宪法的阳光和气质。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从政治方向上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从核心内容上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重要抓手。具体操作层面上,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帮助大家从理论层面上理解法治思想中有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内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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