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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记律心得体会报告 遵守记律方面(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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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记律心得体会报告 遵守记律方面(五篇)
2022-12-23 12:42:42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遵守记律心得体会报告一

1、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自己孩子的模范。

2、家长要督促自己孩子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按交通规则办事,学生和家长共同做到“四会”,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规范停车、会安全乘车。

3、要教育自己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放学、上学路上不闯红灯,徒步上学应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停、二看、三前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教育自己孩子坚决不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车辆,不乘坐改装车、厢式车、货运车、报废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无安全保障的问题车辆。

5、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6、家长积极配合,教育自己孩子乘车时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

尊敬的家长,自己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自己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自己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本人将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履行自己的承诺。

承诺人:( )年级( )班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家长,您对自己孩子在交通安全方面还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请您写在下面,谢谢!

合肥师范附小

二零xx年十一月十日

推荐遵守记律心得体会报告二

委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纠纷一案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

(1)一般诉讼/仲裁代理。

(2)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参加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代为参加执行、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代收取执行款项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它律师协助完成;

(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5、其它费用:双方约定:市内交通、文印费用按 元包干使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另按实际支出结算)。

6、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规定相冲突。

8、证据和财物:

(1)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可由律师归还甲方。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甲方拒绝接收、或因无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间的费用及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计利息及意外损失。

9、完成受托事务: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销诉讼、驳回起诉、执行终止裁定书;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10、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甲方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1、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另行支付滞纳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3)签订本合同后,在甲方未着手办理委托事务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计收违约金;甲方已着手办理的,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2、不保证: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3、其他约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遵守记律心得体会报告三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个人而言,是一次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好机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脖的总要求,我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反省,深挖思想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就个人剖析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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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遵守政治纪律不严格。对照自身情况,发现自己在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认为只要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足够了,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花的功夫不够。这对于深刻认识党的内涵及党的宗旨,深刻把握理论并将理论用于指导工作来说有一定的差距。遵守政治纪律不够严格,针对社会上的一些有损党的形象的错误言行,没有及时挺身而出,运用媒体等各种渠道进行正面宣传引导,抵制不力。

(二)执行“八项规定”不坚决不彻底。

由于自己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对中央“八项规定”学习不够深入,自我约束不够严格,执行不够坚决彻底,具体表现为:

1.与群众联系不够密切,到村、企业调研时有时不够深入,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

2.会风不够严谨,对会场纪律要求不严。开全体会时村干部时常发生迟到早退现象,接打电话、交头接耳等扰乱会场秩序行为时有发生。

3.出外访问、到村、企业调研、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群众时有时安排随行人员过多,并分别使用专人专车接送,过于铺张,造成浪费。

4.勤俭廉洁意识淡泊,存在讲究排场,贪图享受思想。如违规使用超面积办公用房,上下班、节假日走亲访友等存在公车私用行为。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现已按要求严格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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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风不实,经验主义占据主导。我自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人大主席、镇长,2011年1月任乡党委书记,自认为有十几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凡事凭经验足以应付,忽视了理论学习,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系统学理论少,学习形式和方法单一,与身边同志讨论交流学习不多,导致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

推荐遵守记律心得体会报告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一名党员自然应该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这其中政治纪律是最根本纪律。政治纪律如果遵守不好,其他方面的纪律也很难遵守好。严格的纪律是我们党事业成功的保证,政治纪律则是保证之保证,根本之根本。

一、党的政治纪律的基本内容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学习贯彻的基本要求。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但最首要、最核心的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行为规范。

新的历史时期 ,党的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 “”重要思想作为行动指南。

例如,苏联戈尔巴乔夫时期,苏共指导思想的最明显特征是背叛和放弃列宁主义,这是苏共加速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详细内容,大家可以参看这本书《苏共亡党十年祭》。

二是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三是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保证政令畅通。

例如,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问题被国务院查处后,在全国引起强烈震动。从轰轰烈烈上马,到被勒令叫停,铁本事件引发了很多人的疑问:一个设计生产能力840万吨、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人民币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到底是如何连闯“红灯”,违规上马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纵容支持企业违法违规操作,偏离了。

四是必须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党的政治纪律的现实意义

在党的纪律中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 ,居于统帅地位。政治纪律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系的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的现实意义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是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性质、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和执行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如果政治纪律松弛,党的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就会失去政治基础,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第三,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是坚持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自己的政治路线、政治纲领和奋斗目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能各行其是。这一点任何时候都必须旗帜鲜明。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就必须严明政治纪律。

推荐遵守记律心得体会报告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今年1月31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专门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省委于3月20日至4月3日,分5期对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培训,并要求各级党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专题培训。4月8日,我参加了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班,4月14日,我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又参加了全县组织的学习培训。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利用一天的时间对全院党员干部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集中教育培训,首先由我给大家作辅导报告,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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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对于一个政党来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保障;对于法院来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就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政治保障,让审判权这个“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让司法真正服务于人民;对于一名党员来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高压线,要严格遵守。我们必须站在党中央的高度,深刻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立党之本、执政之魂。中国共产党从来就是一个有伟大理想和严明纪律的党。1941年5月至1945年4月,我们党在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开展了整风运动,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的建设史上是一个伟大创举。通过整风运动,全党在思想上得到改造提高,达到了空前团结,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由弱小到强大,从苦难到辉煌,一大重要法宝就是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把守纪律、讲规矩提升到党的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高度上来认识,充分认识党的政治纪律与党的政治生命、执政地位、领导地位的关系。作为执政党,只有始终注重维护纪律和规矩,强化党的团结统一,才能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旺盛的生命力。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历史教训的启迪,也是现实的警思。1966年至1976年文革“十年**”期间,民主与法制遭到践踏,纪律和规矩甚至法律被肆意蹂躏,给党和国家带来无尽的灾难。1991年,克里姆林宫上空飘扬了74年的镰刀斧头旗悄然落下。苏共亡党亡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共党内混乱的意识形态局面、严重的派系斗争、软弱涣散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现实的形势是严峻的。长期以来,美国通过政治干涉和社会渗透不择手段遏制中国崛起,这除了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外,更是近年来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现实需要。待会大家观看的纪录片《较量无声》就是通过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颜色革命、北非之乱原因的解读,揭露美国使用和平演变手段意图颠覆中国的事实。另一方面,从国内环境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积累起来的官员腐败、党群对立、分配不公等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一些党员干部在言论上口无遮拦、想说啥就说啥,在行动上为所欲为、想干啥就干啥。甚至出现了党政机关内的一部分腐败分子在美国引导和纵容下成为“西方在华利益代理人”。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一句空话。不严明政治纪律,不树立规矩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就会精神松懈、迷失方向、损毁形象、失去力量。在这个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揭示了党的建设的客观规律,扭住了党建的“牛鼻子”。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新常态下的刚性约束。漠视政治纪律往往也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党的十八大后的两年多时间,90余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落马,数十万党员干部受处分,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整体性沦陷。无论是周永康、薄熙来等高级领导干部搞非组织政治活动,还是法院系统内部出现的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省高院刑三庭原庭长张军违规违纪,都集中并且极端地表现了权大于法、权凌驾于纪的恶劣行径,充分暴露出他们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视若无物。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是六个字:“依然严峻复杂”,并且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战略部署,纳入“四个全面”总体要求。如果把全面从严治党比作一座房子,规矩就是龙骨框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只有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才能防微杜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才能取得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压倒性胜利;才能实现“四个全面”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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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保康法院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少数干警还存在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力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正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一是政治立场不鲜明。有的党员干部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级重要、下级次要,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没有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重要的位置。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观念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甚至丧失党性原则。有的干部缺乏诚信意识,对党不忠诚,不信守服务承诺、廉政承诺,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脱离党组织,不缴纳党费。

二是言辞论调与中央不一致。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习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有的甚至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说三道四、评头论足、阳奉阴违,大会上唱赞歌,私下里酒桌上唱反调。有的身为法官,不信仰法律,“人治”思想严重,在一些公开场合大放厥词,说什么“打官司要靠关系”、“别人有后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意识不强,平时不学习政治理论,钻研法律知识,办起案来就讲关系、人情、金钱,“六难三案”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致使人民群众不断地信访、来访,破坏司法权威,影响到保康法院全面建设。

三是组织原则不遵循。有的干部不按照议事程序办事,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违规用权、擅自越权,破坏组织秩序,留下严重隐患。有的干警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去想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处理刺手问题看风头,看来头,看势头,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信奉好人主义,碰到不良倾向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有的干部自身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找组织,而是想着找关系,把正当的党内关系搞得很庸俗。有的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民主生活会上不敢涉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四是决策部署不落实。有的部门、有的干部信奉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对自己有利的就贯彻落实,对自己不利的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干警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工作消极应付,心无所思、干无所指,对工作缺乏激情,对事业缺乏热情,对群众缺乏感情。还有的同志自由散漫惯了,不作为、慢作为,对工作任务敷衍应付、长期不驻庭,值班制度流于形式,习惯于“不找事、不惹事、不出事”,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

我们常说,要用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有良好的党风,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就好,就能很好的促进政风民风。作为一名党员,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党的形象;作为一名法官,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法院的威望,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们如果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那么危害是巨大的,不仅会导致不正之风盛行,破坏干群关系,败坏党风政风民风,甚至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要深刻剖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滑坡。有的党员干部在追求成长与进步的同时,往往忽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了党性不纯、党性不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不到自觉遵守。

二是认识偏差。认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上层的事,基层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或者认为即使有也无碍大局。大多数干警甚至是领导干部身上都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导致一些部门和干警纪律松弛、作风松懈、组织松散。还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软指标,缺乏硬约束,口头上说说而已,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就容易出偏差。

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满足于“钉牌子”、“制图表”、“读文件”,甚至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也是一推、二躲、三糊弄,怕难、怕烦、怕担责,导致问题越来越大。

四是要求不严。长期以来我们对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督。对党员干部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对违纪党员干部责任追究时,总是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帮其说情开脱,致使少数党员干部在纪律规矩面前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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