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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思维进阶心得体会简短 思维与方法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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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思维进阶心得体会简短 思维与方法心得(四篇)
2022-12-23 14:17:57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促进思维进阶心得体会简短一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这是十x大报告中有关健康的表述,也是第一次从党的指导纲领中明确健康的地位。它反映了党和政府把保护和促进人们的健康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同时也反映出,人们的健康幸福不但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一直以来,医院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场所。健康教育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养成文明的生活、科学饮食习惯,不断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xx年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发挥健康促进委员会的作用,落实各项健康政策,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动员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在全院上下努力营造一个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使广大职工及就诊、住院病人不断增加健康知识,掌握更多的健康的技能,建立有益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制定20xx—20xx年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规划;把落实《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及医务人员控烟为重点,结合公共卫生的大环境、关注健康与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掌握传染病的流行防控动态,明确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的重点任务。

3、调整、落实健康教育宣传网络,充分调动宣传网络人员的积极性,配合临床医疗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4、依托工会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推动职工参与体育锻炼的自觉性,通过健康讲座提高职工健康知识和健康意识,促进健康干预活动的开展。

5、积极参与社区健康促进工作,传播健康知识,普及预防疾病知识,构建和谐社区,做到人人重视健康,人人讲健康,人人都有健康的体魄。

6、制定健康教育经费的使用计划,争取院领导对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的支持,落实必要的健康教育活动经费。

二、提高思想认识,保证日常的工作开展

(一)日常工作

1、保证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每季度有计划,有小结,有条有理工作规范。

2、做好年初健康教育宣传员的调整工作,做到院、科领导重视、积极参与,宣传员落实、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层层深入,科室合作,推动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3、依据《北京市健康促进医院工作考核标准》、《东城区20xx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院内门诊、病区健康促进考核标准,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疗管理规划中,加强医疗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对健康促进工作的参与指导、监督和管理力度。

4、定期召开健康促进委员会及健康教育宣传员会议,利用院周会有效地向全院职工传达健康促进的新信息。

年度内召开两次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会议。

每季度召开健康教育宣传员工作例会。

5、积极参加市、区健教所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按时参加例会。

(二)门诊、病区工作

1、有计划地完成全年各大型宣传日的院、内外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倡导及普及卫生知识,倡导人们采纳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有益健康的环境。全年完成不少于16个卫生宣传日的宣传,及时总结,按时上报活动统计报表。

2、依靠各科宣传员做好门诊病人的日常宣传教育工作,门诊各科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护士、医生在病人候诊和治疗时适时进行专科疾病知识的指导。

妇产科每周为孕妇播放两次《孕产期保健知识》录像。

3、门诊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定时播放卫生科普知识。候诊区通过电视传媒播放健康知识。

4、继续做好门诊35岁首诊患者测量血压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病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宣教小广播向住院病人宣传健康知识,每月举行一次病人工休座谈会。宣传专栏、健康知识园地为病人提供与本病区疾病相关的健康知识、健康行为等内容的宣教材料。护士、医生向病人传播健康知识,力求宣传内容通俗易懂,提高宣教质量,宣教覆盖率100%。

6、根据病人住院期间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各病区认真做好病人的入院宣教和出院指导,使病人尽快适应病区环境,减轻病人对医院的陌生感和恐惧感,减轻心理负担,清楚了解疾病恢复期的注意事项,降低疾病复发率,提高病人对医院的满意度。

7、手术室继续做好手术病人术前、术后访视宣教工作,减轻病人术前的焦虑心情,指导术后病人的恢复。

8、做好健康教育总结资料的收集工作,各种健康宣教记录完整。

9、及时与《健康提示栏》承办单位(健康杂志社)沟通,结合形势,针对科室特点,定期更换院内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

(三)社区工作

配合社区在辖区居民中开展健康教育传播、指导,通过卫生宣传日、传染病流行趋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时开展居民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咨询,普及传染病及慢病知识,提高居民防控疾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的健康意识。

推荐促进思维进阶心得体会简短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豫政办〔20xx〕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财政补贴,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一)补贴范围。凡是在商丘市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由财政给予购房补贴。本次补贴范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进城购房的农民;第二类是除进城购房农民以外的所有购房对象。

(二)补贴标准。市中心城区首期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购房补贴,用完即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再安排下批资金。其中:市财政筹措1亿元,梁园区、睢阳区各负责筹措0.35亿元,示范区负责筹措0.3亿元;先使用区筹资金,市财政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贴对象可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自行选择合适房源,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项目四证齐全(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面积不限,但补贴范围以90平方米为限(含),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进城农民购房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其他人员购房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三)补贴程序。此次补贴购房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备案,各级房管、财政、税务、民政、审计等部门予以配合。补贴对象购买房屋或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并缴纳契税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区房管部门会同市、区两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对补贴申请予以审核。经联审合格的,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区房管部门,由区房管部门直接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市、区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安全有序发放。

(四)房价管控。为防止补贴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行为,采取房源信息备案公示公告措施。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本企业房产项目信息,并提供项目20xx年7至12月份房屋销售均价,同时做出对政府购房补贴售房不高于该均价的承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后,在《商丘日报》公布房源信息,供群众选择,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政策扶持,保障购房群众切身利益

(一)确保享受同城待遇。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后,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拒绝,不得收取政策规定外的额外费用。

(二)强化创业就业保障。农民进城购房定居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工商、税务、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优先办理注册登记或审批备案手续;充分发挥市、县(区)就业培训基地机构的作用,依托农民工培训“阳光计划”、“雨露计划”,加大对进城农民的就业引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相关培训费用按规定予以免除;创业困难的,按照国家政策优先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三)维护农民既有权益。农民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选择在原籍或购房所在地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原享受的医疗、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申请城镇常住户口的,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进城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进城购房农民可选择继续享受原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有关政策,或自愿选择享受城市非农业户口有关政策。进城购房落户农民以落户所在地管理为主,原户籍所在地协助管理。

(四)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潜在购房群众缴存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开设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用工单位要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补贴对象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贴对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自住住房,改善住房条件,扩大住房消费。

不在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内、有稳定收入的各类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改善金融信贷服务。加大对补贴对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政策、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丰富相关证明材料的要件形式,积极实行优惠利率,合理降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相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扩大业务范围,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符合条件补贴对象的贷款申请,贷款利率上浮基准利率不超过10%,首付比例可不低于20%。紧跟国家政策,建立完善购房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执行,试行期至20xx年12月31日。试行期满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规划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提出调整或终止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推荐促进思维进阶心得体会简短三

《永宁县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健康促进机关是引导广大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永宁县机关干部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国健康促进机关标准,现结合永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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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为载体,以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健康素质为目标,着力强化党政机关干部的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水平,规范健康行为,形成良好的健康机关创建工作机制,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身心健康,以强健的体魄、旺盛的精力和昂扬的斗志,适应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环境,全面推进永宁县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试点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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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促进机关2018年第二轮创建工作时间为2018年1月—6月。通过在永宁县辖区机关(包括政府各组成部门、事业单位)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活动,确保到2018年6月,辖区50%以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目前创建率为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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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烟环境是健康促进机关的前提条件,相关标准如下:

(一)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二)将健康促进机关建设纳入机构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三)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机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四)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机关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五)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六)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七)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八)定期邀请专家进入机构开展健康讲座。

(九)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工间操、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积极参与。

(十)提高职工健康素养,体育锻炼率有所提高,吸烟率和肥胖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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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凡在永宁县辖区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经建设办初审,以下单位2018年务必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名单如下(共计20个):环保局、扶贫办、组织部、纪检委、政法委、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党校、行政审批局、安全生产局、财政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科协、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局、总工会、城建局、水务局

(二)工作程序

1、自评申报。各成员单位首先进行自评,经自评符合基本条件和评估指标要求的单位,可以提出申报,填写《永宁县健康促进机关申报表》(附表1,一式三份)以及“创建健康促进机关申报材料”,上报永宁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1月底。

2、考核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永宁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业人员适时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实地评估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实地评估依据《永宁县健康促进机关现场评分表》进行考核打分,得分7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3、公示命名。永宁县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定情况,对符合标准的健康促进机关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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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抓好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辖区内各级机关单位高度重视健康机关创建工作,从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意识出发,积极为本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要求永宁县级各类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开展,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创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踊跃参与创建的各项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

推荐促进思维进阶心得体会简短四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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